佛法的修行方法(一)──四念处:《念处经》
佛法的修行方法(一)──四念处:《念处经》
(一)经文大意
有一次,佛陀游化到拘楼瘦,住在剑磨瑟昙拘楼都邑。当时,世尊告诸比丘说:“有一道,净众生,度忧畏,灭苦恼,断啼哭,得正法,谓四念处。若有过去、未来诸如来、无所著、等正觉,悉断五盖、心秽、慧羸,立心正住于四念处,修七觉支,得觉无上正尽之觉;我今现在如来、无所著、等正觉,悉断五盖、心秽、慧羸,立心正住于四念处,修七觉支,得觉无上正尽之觉。云何为四?观身如身念处,观觉(受)如觉(受)念处,观心如心念处,观法如法念处。”
什么是“观身如身念处”?
“比丘者,行则知行,住则知住,坐则知坐,卧则知卧,眠则知眠,寤则知寤,眠寤则知眠寤。”
“比丘者,正知出入,善观分别,屈伸低仰,仪容庠序,善著僧伽梨,及诸衣荨,行住坐卧、眠寤语默,皆正知之。”
“比丘者,生恶不善念,以善法念治断灭止,犹木工师、木工弟子,彼持墨绳,用□于木,则以利斧斫治令直。”
“比丘者,齿齿相著,舌逼上□,以心治心,治断灭止。犹二力士,捉一羸人,处处旋捉,自在打锻。”
“比丘者,念入息即知念入息,念出息即知念出息。入息长即知入息长,出息长即知出息长,入息短即知入息短,出息短即知出息短。觉一切身息入,觉一切身息出。觉止身行息入,觉止口行息出。”
“比丘者,离生喜乐,渍身润泽,普遍充满于此身中。离生喜、乐,无处不遍,犹工浴人,器盛澡豆,水和成抟,水渍润泽,普遍充满,无处不周。”
“比丘者,定生喜乐,渍身润泽,普遍充满于此身中。定生喜、乐,无处不遍,犹如山泉,清净不浊,充满流溢,四方水来,无缘得入,即彼泉底,水自涌出,流溢于外,渍山润泽,普遍充满,无处不周。”
“比丘者,无喜生乐,渍身润泽,普遍充满于此身中。无喜生乐,无处不遍,犹青莲华,红、赤、白莲,水生水长,在于水底,彼根茎华叶,悉渍润泽,普遍充满,无处不周。”
“比丘者,于此身中,以清净心意解,遍满成就游。于此身中,以清净心,无处不遍,犹有一人,被七肘衣,或八肘衣,从头至足,于其身体,无处不覆。”
“比丘者,念光明想,善受善持,善忆所念。如前后亦然;如后前亦然;如昼夜亦然;如夜昼亦然;如上下亦然;如下上亦然。如是不颠倒,心无有缠,修光明心,心终不为□之所覆。”
“比丘者,善受观相,善忆所念。犹如有人,坐观卧人,卧观坐人。”
“比丘者,此身随住,随其好恶,从头至足,观见种种不净充满:我此身中,有发、髦、爪、齿、□细薄肤、皮、肉、筋、骨、心、肾、肝、肺、大肠、小肠、脾、胃、抟粪、脑及脑根、泪、汗、涕、唾、脓、血、肪、髓、涎、痰、小便。犹如器盛若干种子,有目之士,悉见分明,谓稻、粟种、蔓菁、芥子。”
“比丘者,观身诸界:我此身中,有地界、水界、火界、风界、空界、识界。犹如屠儿杀牛,剥皮布于地上,分作六段。”
“比丘者,观彼死尸,或一、二日,至六、七日,鸟蘖所啄,豺狼所食,火烧埋地,悉腐烂坏。见已自比:今我此身,亦复如是,俱有此法,终不得离。”
“比丘者,如本见息道,骸骨青色,烂腐余半,骨锁在地。见已自比:今我此身,亦复如是,俱有此法,终不得离。”
“比丘者,如本见息道,离皮肉血,唯筋相连。见已自比:今我此身,亦复如是,俱有此法,终不得离。”
“比丘者,如本见息道,骨节解散,散在诸方,足骨、膊骨、髀骨、髋骨、脊骨、肩骨、颈骨、髑髅骨,各在异处。见已自比:今我此身,亦复如是,俱有此法,终不得离。”
“比丘者,如本见息道,骨白如螺,青犹鸽色,赤若血涂,腐坏碎□。见己自比:今我此身,亦复如是,俱有此法,终不得离。”
“如是,比丘观内身如身,观外身如身,立念在身,有知有见,有明有达,是谓比丘观身如身。若比丘、比丘尼,如是少少观身如身者,是谓观身如身念处。”
什么是“观觉(受)如觉(受)念处”?
“比丘者,觉乐觉时,便知觉乐觉、觉苦觉时,便知觉苦觉、觉不苦不乐觉时,便知不苦不乐觉;
觉乐身、苦身、不苦不乐身;
乐心、苦心、不苦不乐心;
乐食、苦食、不苦不乐食;
乐无食、苦无食、不苦不乐无食;
乐欲、苦欲、不苦不乐欲;
乐无欲觉、苦无欲觉、不苦不乐无欲觉时,便知觉不苦不乐无欲觉。”
“如是,比丘观内觉如觉,观外觉如觉,立念在觉,有知有见,有明有达,是谓比丘观觉如觉。若比丘、比丘尼,如是少少观觉如觉者,是谓观觉如觉念处。”
什么是“观心如心念处”?
“比丘者,有欲心知有欲心如真、无欲心知无欲心如真;有恚、无恚;有疑、无疑;有秽污、无秽污;有合、有散;有下、有高;有大、有小;修、不修;定、不定;有不解脱心知不解脱心如真、有解脱心知解脱心如真。”“如是,比丘观内心如心,观外心如心,立念在心,有知有见,有明有达,是谓比丘观心如心。若有比丘、比丘尼如是少少观心如心者,是谓观心如心念处。”
什么是“观法如法念处”?
“眼缘色,生内结。”
“如是,耳、鼻、舌、身、意缘法,生内结。比丘者,内实有结,知内有结如真;内实无结,知内无结如真。若未生内结而生者,知如真;若已生内结,灭不复生者,知如真。
如是,比丘观内法如法,观外法如法,立念在法,有知有见,有明有达,是谓比丘观法如法,谓六内处。”
“比丘者,内实有欲,知内有欲如真;内实无欲,知无欲如真。若未生欲而生者,知如真;若已生欲,灭不复生者,知如真。如是,镇恚、睡眠、掉悔,内实有疑,知内有疑如真;内实无疑,知无疑如真。若未生疑而生者,知如真;若已生疑,灭不复生者,知如真。如是,比丘观内法如法,观外法如法,立念在法,有知有见,有明有达,是谓观法如法,谓五盖也。”
“比丘者,内实有念觉支,知有念觉支如真;内实无念觉支,知无念觉支如真。若未生念觉支而生者,知如真;若已生念觉支,便住不忘而不退转,转修增广者,知如真。如是,择法、精进、喜、息、定,内实有舍觉支,知有舍觉支如真;内实无舍觉支,知无舍觉支如真。若未生舍觉支而生者,知如真;若已生舍觉支,便住不忘而不退转,转修增广者,知如真。如是,比丘观内法如法,观外法如法,立念在法,有知有见,有明有达,是谓观法如法,谓七觉支。若有比丘、比丘尼如是少少观法如法者,是谓观法如法念处。”
若有比丘、比丘尼,长则七年,短则七日七夜, “立心正住四念处者,必得二果:或现法得究竟智,或有余得阿那含。”
“若有比丘、比丘尼,少少须臾顷,立心正住四念处者,彼朝行如是,暮必得升进;暮行如是,朝必得升进。”
(二)论述
《分别圣谛经》(三一)中说:“云何正念?谓圣弟子念苦是苦时;集是集;灭是灭,念道是道时(即念“四圣谛”),或观本所作,或学念诸行,或见诸行灾患,或见涅槃止息,或无著念观善心解脱时,于中,若心顺念,背不向念,念遍,念忆,复忆,心正,不忘心之所忆,是名正念。”这是广泛地以“心向正法(佛法)”,而为正念的内容的。又《圣道经》(一八九)中说:“云何正念?比丘者,观内身如身,观至觉(受)、心、法如法,是谓正念。”这是直接地指出,“四念处”就是八正道中,“正念”的内容的。经中说,这是净化众生,消除苦恼,度忧畏,断啼哭的方法,过去、未来、现在诸佛,都是修“四念处”与“七觉支”而成就的。《阿那律陀经》(二一九)说:“若比丘观内身如身,乃至观觉(受)、心、法如法,是谓比丘不烦热死、不烦热命终。”也表达了相似的立场。经文未尾甚且说,只要早上依著“四念处”的方法修,即使只到晚上这么短的时间,就能有进步。“四念处”是很实在,而且很有威力的修行方法。
此外,在《阿含经》中,共有六个经说到“自依止、法依止”:《杂.六三九》中,佛陀告诉诸比丘说:“是故,汝等当知:自洲以自依,法洲以法依,不异洲、不异依。谓内身身观念住,精勤方便,正智、正念,调伏世间贪忧;如是外身;内外身;受;心;法法观念住,精勤方便,正智、正念,调伏世间贪忧,是名自洲以自依,法洲以法依,不异洲、不异依。”《杂.六三八》也有相同的经文,这里略而不引。
《杂.三六》中,佛陀告诉诸比丘说:“当正观察,住自洲、自依,法洲、法依,不异洲、不异依。何因生忧、悲、恼、苦?云何有因?何故何系著?云何自观察未生忧、悲、恼、苦而生?已生忧、悲、恼、苦而生长增广?”
《增?四七?七》(四二四)中,佛陀说:“当自修己炽然法行,自归最尊。若比丘能自修己兴隆法乐者,此人之类,便为我躬自所生。云何比丘能自炽然,兴隆法乐,无有虚妄,自归最尊?于是,比丘内自观身,身意止自摄其心,除去乱想,无有忧愁。外自观身,::。有复内外观身,::。内观痛(受),外观痛,内外观痛。内观心,外观心,内外观心。内观法,外观法,内外观法,法意止自摄其心,除去乱想,无有忧愁。如是,比丘能自炽然其行,兴隆法乐者,自归最尊。”
《长.二》(《游行经》)中,佛陀告诉阿难说:“吾已老矣,年且八十。譬如故车,方便修治,得有所至,吾身亦然,以方便力,得少留寿,自力精进,忍此痛苦,不念一切想,入无想定时,我身安稳,无有恼患。是故,当自炽然,炽然于法,勿他炽然;当自归依,归依于法,勿他归依。云何自炽然,炽然于法,勿他炽然;当自归依,归依于法,勿他归依?阿难!比丘观内身,精勤无懈,忆念不忘,除世贪忧。观外身、观内外身,精勤无懈,忆念不忘,除世贪忧。受、意(心)、法观,亦复如是。”
《长.六》(《转轮圣王修行经》)中,佛陀告诉诸比丘说:“于是,比丘内身身观,精勤无懈,忆念不忘,除世贪忧;外身身观;内外身身观;精勤无懈,忆念不忘,除世贪忧;受、意、法观,亦复如是,是为比丘自炽然,炽然于法,勿他炽然;当自归依,归依于法,勿他归依。”
其中,除了《杂.三六》外,都直接地说修习“观身、受、心、法”等“四念处”,为成就“自依止、法依止”的修行方法。这些经文,也提供了“四念处”在修行上重要性的讯息。
“四念处”的内容,并不仅如一般所熟悉的“观身不净,观受是苦,观心无常,观法无我”而已。而是“观身如身,观受如受,观心如心,观法如法”。其所强调的,是“如身”、“如受”、“如心”、“如法”的 “如实观”与“如实知”;也就是说:观察“身、受、心、法”的实际状况,透过如实地观察,清清楚楚地掌握自己的身、心状态,自己的觉受与思惟变化。简单的讲,就是随时随地清楚自己在做什么、想什么。
为什么随时清楚自己在做什么、想什么,就是一种很有效的修行方法呢?《增上心经》(一O一)中,举一个例子说:“犹人行道,进路急速,彼作是念:我何为速?我今宁可徐徐行耶?彼即徐行。”从走得很快,到慢下脚步来,中间经历几个重要过程:察觉自己走得很快(“四念处”中的身念处,正知;苦谛:发现问题),问自己为什么要走这么快(原因;集谛),认为自己不必要走这么快(观念的改变,驱动力、原因的灭除,灭谛),于是放松自己,放慢脚步(抉择的执行,道谛)。所以,能察觉到自己走得很快,是整个改变的开端。烦恼的消除,也是这样,要先能察觉自己是在烦恼的状况下了,才有消除的可能。能愈早察觉情绪的变化,就愈能掌握纾解的先机,否则,到情绪变化很大以后,其余势的冲击力,也跟著升高,纾解的时间必定也要跟著拉长。就像如果能在一开始不愉快时,就能察觉,与盛怒后,甚至于动手打人了以后,才察觉,所需要纾解、平息的时间与费力程度,是有很大差异的。
五蕴和合的众生,在六根与六尘的接触中,身、心是相互影响的。四念处的每一念处也一样,不是身、受、心、法各自独立的,而是相互牵引的。比如生气时,我们可以从呼吸不顺畅、闷胸、胃部刺痛的觉察,而追察出来,也可以从不愉快的感受察觉,也可以从自己心里在想什么(心念)察觉,端看自己的熟练情形。通常,“身”的变化比较粗重、具体,而容易察觉,但大都是属于“下游”端的变化。“心”与“法”的变化比较细腻、潜微,而不容易察觉,是属于“上游”发动端的变化。“受”的变化,大概居其中间。就解脱的立场来看,不论是观“身”的变化,或是观 “受”的变化,都还要上溯到“心”与“法”的变化来,才有意义。否则,光察觉自己走得很快,光察觉自己在生气,在忧虑,在痛苦中,不去做更深入的原因追察,纵使缘生缘灭;走慢下来了;气过了;愉快起来了,那么也都还在随波逐流,生生灭灭的反反覆覆中而已。
如“观身”的内容,经中从最粗浅的行、住、坐、卧、眠、寤、眠寤(似睡似醒的状况),甚至穿衣、持荨等,日常生活中举止行动的觉察开始,然后进入需要细腻度更高的禅定修学(以心──定治心)。禅定的修学,首先说的,是以专注于观察呼吸为对象的“安那般那念”。“安(阿)那般那”,也称为“入、出息”;“身行”;“风”。“入息”是指吸气,“出息”是指呼(吐)气,所以,“入、出息”就是指呼吸(参考《瑜伽师地论》∧本地分∨;《大正?三十?四三一上》,或《杂阿含经论会编》中册第四O四页)。其中,“一切身息入、出”与“止身行息入、止口行息出”;《杂?八O三》作“一切身入、出息”与“一切身行息入、出息”;《杂?八一O》作“一切身行入、出息”与“身行休息入、出息”。“一切身息”、“一切身”、“一切身行”,应该是相同含意的,指的是呼吸(身行)时,身体随著呼吸律动的全部(一切)过程。如鼻端感受到空气进、出的摩擦,胸部、腹部跟著的起伏律动,或者,更敏锐地感受到或“丹田”,或手掌心,或脚掌心,或全身肌肤上的毛细孔,在吸气、吐气时的不同感受过程。“止”,就是止息、休息,平静下来的意思。也就是指在十分轻松、安详与平静情况下的呼吸。(可以参考《清净道论》∧第八章?第九节∨觉音论师著?叶均先生译?华宇出版社)
如果能够藉著专注于察觉与感受呼吸时,身上的变化,而达到十分轻松、安详与平静的状况,再进一层,心中由于远离了欲念、五盖等不善法,而生起了喜与乐的感受(离生喜乐),遍满全身,这就是进入“初禅”的境界了。再进一层,心中由于专一安住(定),而生起了喜与乐(定生喜乐),遍满全身,这就是进入“二禅”的境界了。再进一层,心中舍离了带有激动性质的喜,但仍然留有乐的愉悦(无喜生乐),遍满全身,这就是进入“三禅”的境界了。再进一层,连微妙的乐都超越舍离了,心中只剩下(清净:无瑕疵的意思)不苦不乐(以清净心意解),遍满全身,这就是进入“四禅”的境界了。(参考《清净道论》∧第四章∨∧四种禅的修习法∨)
如《意行经》(一六八)中说:
“若有比丘,离欲、恶不善之法,有觉(又译为“寻”,心念于所缘的大目标内寻求──作多方的观察思惟。)、有观(又译为“伺”,心念集中于定点,作深入的观察思惟),离(欲、恶不善之法,或直接说是离 ‘五盖’)生喜、乐,得‘初禅’成就游。”
“比丘觉、观已息(止息;超越),内静(内心止静)、一心(专一的心;定),无觉、无观,定生喜、乐,得‘第二禅’成就游。”
“比丘离于喜欲(无喜),舍、无求游,正念正智而身觉乐(生乐),谓圣所说,圣所舍、念(忆念、守护不忘失)、乐住、空(舍而不执著),得‘第三禅’成就游。”
“比丘乐灭、苦灭,喜、忧本已灭,不苦不乐,舍念清净,得‘第四禅’成就游。”
这是《意行经》(一六八)中对四种禅定的描述,可以作比对参考。
接下来的,也还是可以与修定有关的“光明想”与“不净观”。而包括观察死尸变化的“不净观”与“安般”(安那般那念),被称为“二甘露门”(《出曜经》,《大正?四?六九八中》)。这是要从外在的观察中,“见已自比”,让自己时时刻刻地对自、他(内、外)的身体,警觉于无常,警觉于欲贪。
观受(觉),主要是觉察在各种情况下,所生起的感受:或苦受,或乐受,或不苦不乐受等三种变化,经中举了六种情况来说明。其中,“食”与“无食”,还是指与五欲相关的。如第《杂?四八三》说:“云何食念?谓五欲因缘生念。”“云何有食乐?谓五欲因缘生乐、生喜。”“云何无食乐?谓息有觉、有观,内净、一心,无觉、无观,定生喜、乐。”而身体上的“觉乐身、苦身、不苦不乐身”,与属于心理上的“乐心、苦心、不苦不乐心”,大概就涵盖了所有我们所能观察的受了。
观心,主要是觉察心念的状态。经中所举的心念种类有:有没有贪心(欲)、有没有动怒(恚)、明不明就里(疑)、有没有坏念头(秽污)、心念是集中(合)或是散乱(散)、心情低沈(下)或高亢(高)、心量或大或小、是否依正法修心、心中是否安定、是否解脱(没有贪、嗔、疑)。时时清楚心理的处境,尤其在情绪有变化时,更应注意觉察。
“法”所指的范围很广,在这里可以理解为:是一个观念;一个想法;一个价值观。这是心念发动的驱动力,但又与心念同时生起与消失。如《杂.六O九》中说:“何等为四念处集(生起),四念处没(消失)?食集则身集,食灭则身没。触集则受集,触灭则受没。名色集则心集,名色灭则心没。‘忆念(心念)集则法集,忆念灭则法没’。”经中举“六内处”、“五盖”、“七觉支”等三大类“法”为例,说明在觉察“心”的状态时,也应当清楚支持形成这个心理状态的观念(“法”)。如果能追究到法念处,那么,就比较能够觉察问题的根本所在,也比较有机会作根本地解决。
“结”,就是打了结,也可以理解为“烦恼、执著”的意思。法念处的观察,除了作存在状况的检查外,经中还说,亦应当涵盖到动态的检查,如察觉“未生而生,已生而灭”。这种动态的检查,除了有保持时时刻刻的绵密作用外,应当还含有“四正勤”积极开发修行的意味。
经中说“观内身如身,观外身如身”、“观内觉如觉,观外觉如觉”、“观内心如心,观外心如心”、“观内法如法,观外法如法”,《长.十七》(《清净经》)中,佛陀告诉诸比丘说:“云何比丘灭此诸恶,于四念处当修三行?比丘谓内身身观,精勤无懈,忆念不忘,除世贪忧;外身身观,精勤无懈,忆念不忘,除世贪忧;内外身身观,精勤无懈,忆念不忘,除世贪忧;受、意、法观,亦复如是,是为灭众恶法,于四念处,三种修行。”“内”、“外”以及“内外”(即“三种修行”),分别指的是什么呢?《说处经》(八六)中说:“阿难!我本为汝说六内处:眼处,耳、鼻、舌、身、意处。”“阿难!我本为汝说六外处:色处,声、香、味、触、法处。”亦即以“眼、耳、鼻、舌、身、意”为“内”;以“色、声、香、味、触、法”为“外”。除此而外,经中很像没有再进一步的解说,可以参考的了。不过,往后的论师,则提供了一些论说可供参考:
《法蕴足论》∧念住品第九∨中说:“内身(受、心、法)者,谓自身(受、心、想蕴、行蕴),若在现相续中,已得、不失。”“外身(受、心、法)者,谓自身(受、心、想蕴、行蕴),若在现相续中,未得、已失,及他有情(即他人)所有身相(诸受、诸心、想蕴、行蕴)。”(《大正?二六?四七五─四七九》)
《集异门足论》∧五法品第六∨中,以“色(受、想、行、识)在此相续,已得不失(即在持续存在的状态),是名内色(受、想、行、识)”,以“色(受、想、行、识)在此相续,或本未得,或得已失(即现在不存在的状况),若他(相对于自己)相续,是名外色(受、想、行、识)。”(《大正?二六?四一二─四一四》)
《舍利弗阿□昙论》∧非问分念处品第六∨中,以“若内、缘生、自性、己分,是名内(身、受、心、法)。”“非受、非内、非缘生、非自性、非己分,是名外(身、受、心、法)。”“若受、若非受,是名内外(身、受、心、法)。”这里加入了以“能缘”(主)、“所缘”(客)为内、外区分的说法。(《大正?二八?六一二─六一六》)《大□婆沙论》∧大种蕴第五∨中说:“然内、外法,差别有三:一,相续内、外,谓在自身,名为内。在他身及非有情数,名为外。二,处内、外:谓心、心所所依名内,所缘名外。三,情、非情内、外:谓有情数法,名内。非有情数法,名外。”(《大正?二七?七一四上》)《大□婆沙论》∧见蕴第八∨中说:“自相续所摄色(受、心、法),名内身(受、心、法),他相续所摄色(受、心、法),及非有情数色(受、心、法),名外身(受、心、法)。”“有余师说:有情数色,名内身,非有情数色,名外身。内法、外法说亦尔。受、心如前说。胁尊者言:现在名内,过去、未来及无为名外。”(《大正?二七?九四O上》)
《大智度论》∧初品?三十七品义∨中说:“内名自身,外名他身。”“眼等五情为内身,色等五尘为外身。”“觉苦乐处为内身,不觉苦乐处为外身。”“佛说有二种受:身受、心受。身受是外,心受是内。复有五识相应受是外,意识相应受是内。十二入因缘故,诸受生:内六入分生受,是为内,外六入分生受,是为外。□受是为外,细受是为内。”“缘内法是为内受,缘外法是为外受。”“心虽内入,摄缘外法故,名为外心,缘内法故,是为内心。意识是内心,五识是外心。摄心入禅是内心,散乱心是外心。”“如佛所说:依缘生意识。是中,除受余心数法,是为内法,余心不相应行及无为法,是为外法。”(《大正?二五?二O二》)
《瑜伽师地论》∧摄决择分∨中说:“若于其外,五种妙欲,诸杂乱相所有寻思,随烦恼中,及于其外所缘境中,纵心流散,当知是名‘外心’散动。若由□沈,及以睡眠,或由沈没,或由爱味三摩荨底,或由随一三摩荨底,诸随烦恼之所染污,名‘内心’散动。”(《大正?三O?七二七中》)
综合论师们的意见:自己是“内”,他人是“外”;现在持续存在的是“内”,已不存在的是“外”;具主动性质的是“内”,被动的是“外”;身是“外”,心是“内”;内六处是“内”,外六处是“外”;粗重的是“外”,细腻的是“内”。如果观察他人,而能反省到自身,就可以称为“内外”了。分“内”、“外”,实在是相对而不是一成不变的。
其它有关“内”、“外”的论说,可以参考的部份,如《大□婆沙论》(《大正?二七?一O六中》,《大正?二七?九五一中》),《阿□昙婆沙论》(《大正?二八?八七上》,《大正?二八?二八六中》),《顺正理论》(《大正?二九?三六O─三六二》),《俱舍论》(《大正?二九?四下》,《大正?二九?一六五上》),《瑜伽师地论》(《大正?三O?二九O中》,《大正?三O?七二五下》),《大乘阿□达摩集论》(《大正?三一?六八四中》,《大正?三一?七三九上),《大乘庄严经论》(《大正?三一?六一O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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