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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理宝藏论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1日
来源:不详   作者:明性法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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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萨班庆喜幢 编着明性法师 中译
  译注说明:一、藏文原本
  1.萨迦寺所印行的贝叶论典。2.近代西式装订本,青海民族出版社,1988年版。二、参考文献1.法尊译:僧成大师之释量论疏《释量论略解》,佛教出版社,民国73年版。2.霍韬晦着《佛家逻辑研究》,佛光出版社,民国68年版。3.吕澄译《集量论释略抄》,新文丰出版公司,民国76年版。4.蒋央洛迭汪波着《因类学》藏文版,萨迦寺印行。5.根钦果南巴着《释量论普贤光疏》藏文版,萨迦寺印行。6.根钦果南巴着《显明量理宝庄论疏》藏文版,萨迦寺印行。7.贾曹、达玛仁钦作《释量论显明解脱道论》,VANARSI 大学印行,1986年版。三、工具书张怡孙主编《藏汉大辞典》,北京:民族出版社,1984 年版。四、译注体例:1.本论科判,依《释量论略解》之科判设立。2.[ ]内之粗黑体字是本论之颂文。3.译文中( )内的文字,是译者附加的说明。
  甲一?叙说论名:为了知本论解说名相
  乙一?译名

  梵文云:Pramana-yukta-nidhi
  藏文云:chad ma rigs pa'i gter
  中文云:量理宝藏论

  乙二?礼赞
  敬礼圣吉祥文殊师利菩萨

  甲二?叙说论义
  乙一?叙述因相之各支
  丙一?为了息灾故赞诵
  法眼广垠观照一切事, 成就众生贤善悲愍者,
  拥具威权成办佛法业, 虔诚顶礼依怙上师尊。
  智能髻珠功德宝鬘之庄严, 二谛融于一味空性如狮吼,
  悲智正见敌辩外道不堪忍。 照觉庄严大海具德龙中王,
  雪域群山智者群星百千万, 吉祥共称量论如莲花胜开,
  诸智不比日光照耀更甚而, 无法明现量论之花蕊精义,
  尽如法称论师之旨趣, 显现慧眼妙善之觉照,
  依存正知明识求净义, 悲悯慈爱众生编述之。

  丙二?量理宝藏论之究竟因──编作之誓愿
  自视清净智的因明学诸学者,亦出现诸多邪思妄见,为驳斥彼妄见,以及抉择量论清净义故,著作此部论。
  乙二?叙述量理宝藏论之积极目的
  量理可分为二:丙一?从所知抉择正反二面。丙二?决定能知量之自性
  丙一?从所知抉择正反二面
  所知又分为三:丁一?所知之境。丁二?能知之心识。丁三?彼心识觉知对境之方式。


  第一章 详析所知之境

  丁一?所知之境
  详析所知之境有二:定义、分类。

  戊一?定义
  【境之定义,识了别】

  戊二?分类
  分类有二:破斥他宗、自宗主张。

  己一?破斥他宗
  破斥他宗分为二:首先:承许他宗之说法:
  【总义与幻相二者,谓是境】西藏量理学者主张:具分别见错乱之境─总义,和无分别见错乱之境─幻相,若无此二种现象,则成为无颠倒之根本故。然而颠倒见存在于此二现见境。彼亦缘持此二错乱识而谓间接成立自证识之说法。声闻正量部等主张「总声」与「总义」为具「名」与「相」之有相。不属于「色」、「心」与「心所」等的「不相应行」,欲许成立实有物。幻相─梦幻之境亦谓之实义之相:「不相应行」,欲许从彼「不相应行」实义之相,成立实有而产生睡梦之识。
  破斥他宗分为二:

  庚一?觉性无错乱之过。
  【彼缘持之,二识颠倒成相违】
  倘若「总义」、「眼翳毛发」等是实有境。则彼所持之分别识与眼识二者转成非错乱性,以其实有之境故。喻:缘持瓶之眼识。倘若当不成立遍满相。

  【若实有境如彩绳,认定是蛇谓虚妄】
  既是实有之境,如缘取彩绳结妄执为蛇,缘取蚌壳妄执为银片。
  【缘杂实境故无妄,无实之境妄执蛇】
  五彩之绳结,成立有颜色之微尘体,故届此之际显现彩色之眼识,亦无错乱。然而不成立蛇之真义,是具分别见之增益,以其所取无实之境故,是为颠倒之分别见。

  庚二?「境」可现于「相」之过
  【境、相二者与觉识。若是相异则许境,共处他人亦能见。喻如瓶子等诸相】
  若总义、幻相二者,别识外是一相异之实境。至于境之粗略外相。则心意专注为实有,无具颠倒之因,若是一可现境,则同时同住处之其余人亦应可现见。以其可现见境无差别故。喻如:现见一切瓶相。释量论云:「彼相若异者。余应如是知。」
  【是义相亦若不见,身之内二颠倒相,神我恒常相属故,若谓他人不了知】假如说「总义」与「幻相」二者既成立实有境,然而是处于神我身体内之义,亦依(身体内)不现见原则下,他人之无法现见,二者与神我之心相属之故。
  【身之内,非可现境,彼故心识亦不见】「不现见身之内」为比喻不适当,于彼不现见神我之体内喻非容许境故,即使神我自性亦无法现见。若容许成为实有境,则同处之他人亦可现见了。
  【若与我常相属故,二者亦非容现境。】
  假若「总义」与「眼翳毛发」二者,既然非可显现于他人之境。而思惟二者与神我恒常相属故。
  【唯与汝心相系故,详说他人亦不知】若唯与各个自心识相系,向他人叙述,则如自证识,他人亦无法得知。释量论云:「若常属我者,说亦不应知。」
  【与各觉性相属故,如是诠说知彼性。】二者与各个有情之自心识相属故,叙说彼自识之境故,不相违背于了知各自之境质问?
  【二个人之所诠义,各自故不能共识。】唯独与有情各自心识相属。诠说彼性,了知彼与各自心识相属故,二者之所诠现相,不能共同了知,二者之境无法取得共识之故。释量论云:「若属各各者,则不应相续,若一义体者,讲听者诸心。」
  【有情各自存在之,心相似之「识相」故。耽着相似为同体,结合名言故无违。】能闻能诠之二人之总义与各自心识相属,然亦「腹膨大,足缩小」等瓶诸相相似故。耽着相似为同一体后,从而设立名言无相违质问之。云:非如是。
  【若现自心是自境,若不现见彼非境,彼故所取相异性,认是同体岂可能。】若出现于心识,则与有情各自之心相随系属之总义。是各自之心境故,不认定为共同境。若不显现于心识上,则非境故,彼此互不相识,以相似之缘故,认为了知彼义为非有。
  【相异且颠倒方式,认定同一境谓之。】总义:虽然有情各自之心境相异,而且颠倒(见)之后,认是同一境故谓之无相违。
  【认定同体颠倒故。成立无所取之境。】「总义」于无共同之境,缘持「了知同一境」故。证成一切妄分别见皆无现见境性。释量论云:「若谓由相同,彼有一名言,而非现为彼,异体如何取,时觉应无义。」
  【如理观察多数者,还于无境执着「有」,犹若手指指示之,谓见虚空愚者妄。】届中之辞。


  己二?诠说自宗:

  【所量唯有一自相】
  识之境,即(所量)是唯独一自相故,一切取舍作用,抉择「有」、「无」自相(能作义),不摄属「不能作义」,因无所需之故。释量论:【自相一所量,观有无求义,由彼成办故。】【无非所量故,咱亦许谓一。】
  自相:若为现前之际衡量之,则属于所持境,若为隐蔽量之际则属于耽着境,若士夫抉择现前与隐蔽二者,则属于无欺妄性之所取境。

  己三?断诤分为二:
  庚一?断诤-妄识为无境,庚二?断诤─所持境之自相。庚一又分为四:
  辛一?断除─二所量之说法相违。
  【谓二境旨趣妨害量】若谓「总义」非境(非实际之现见境),则陈那祖师所云:二所量之说法相违。
  【量之择法自总二】不即是说从存在二所量划分二量,而是从量之择法:现前之自相─各自能作义来衡量。隐蔽分之自相、由其它─诸法自体上所虚拟之标记来衡量之旨趣而说为二量。释量论云:「彼由自他性,之所通达故,许所量为二。所量有二故,能量唯二种,能否作义故」。

  辛二:断诤「总义」、「幻相」相似境:
  【谓无境相似所量】有一说「总义」、「幻相」分为二相似─无(现见)境。摄属心识之法之「总义」,设立为所量。彼无分别见且错乱性之所缘,亦为何不当成立第三境。
  【无需设置彼之境】眼翳毛发等于外界(器世间),则为无实体境,亦无耽着境。虽作耽着境亦与义不相措合。假使与义相措合,则衡量彼「毛发」亦需要设立第三量之故,类如彼「毛发」之第三种境不可能存在。共义亦非实现见境,然若依存在错乱知见,而能得到所取境故,而设立「境」之故,岂有相似。或则有一说:若谓眼翳毛发等幻相,此非能作义故,亦非义自相不执持分别见之故,亦非共相故,应归属于何处?
  【显现毛发是心识,发相不成立实义,谓彼为无有实体,观测分别是共相】,认定毛发之有境─是心识,非超越于自相。毛发无实,妄见傲慢以为现相境故。根本无实错乱性,是无少许境可得。现见彼毛发相,观察谓实体或无实体,是妄分别境故,摄属于共义之范围,释量论云:「发影等非义,胜解义无故」「发影等非共,不着为义故」「彼等之后起,如是事无遮,明了所现性,是识体义故,谓发等诸觉,以共为行境,现发是无义」。

  辛三:断除─领受经验相违:
  【二无实间接成立,自证之识谓妨害】若总义、幻相二者是无实境,则成立经验无实境,如何破斥?
  【二颠倒识为无境,自证识之经验故,是识性。亦于彼识。认定无境成妄识】若(无现见境)作为实境则存在妨害量之故。彼「毛发」「总义」是为颠倒识性。释量论云:「住近处不知,自知故,是识」「若谓总应是,识体性义者,许故过非有」

  辛四:断诤─不应了知所破斥量之过
  【若非自相为无境,谓无实所量相违】若除「义自相」之外,无其余之所量,应当不可能,衡量无实体之量。质问之。
  【所破谓「有」、「无」实体,若成立故无相违】若成立,则谓应成立「有实体」,若破斥,则谓应「无实体」之破斥故。释量论云:「不拨声义者,由有无品别,有事为所现,从此生果故,于不能作义,求者现何为,中性人美丑,欲者观何益」

  庚二?断诤─所持境为自相有二:
  辛一?立诤:
  【所持外境智者遮,所持识境此非有,彼故。虽所量同体,谓不应理,有一说】彼所持境之自相,若是外界实义,是法称论师所要遮除之邪见。若是自证识谓相违于实有境。
  辛二?答辩有三:
  壬一?观察各宗派之立论。
  【实有体性和自在,神我微尘和唯识,缘起谓承许自他,各个相异之宗派】顺世外道:以实体形成因之主张,世间一切事物皆从实体而生,自在派者谓自在天神所创作,数论师谓神我所作。食脐外道与声闻部谓,微尘所聚合,唯识派谓「唯心」,中观论师:谓谛实义远离戏论,具于随行彼诸世俗谛摄属实有说法。亦容许世间共许派,无论如何,于一切名言量可容分为:义与识二者,而得裁决之。

  壬二?破斥他宗─体性形成一切因之说法。
  「?是从无因而生性,无因无观待其它故?恒常有或恒常无」谓而克除之。自在与神我二者亦如恒常作用者相违故,不应理。

  壬三?证成佛弟子之宗义:有二:
  癸一?认识之义:
  ?若「能仁」从外观察,为微尘之义,?若从唯一「名言」观察,趣入「唯心」之旨义?若从唯一实义谛观之,摄入离戏之旨义。释量云:「彼舍真实义,以象王顾现,唯顺世间心,趣向观外义。」

  癸二:法称论师之抉择:
  如是抉择方式有二种。子一?明义。子二?明识,子一明义有三种。丑一破斥他宗,丑二诠自宗,丑三断诤。

  丑一:破斥他宗:又分为二:
  (x)首先破斥说分别有部之主张:
  【非断决故为非识,依俱身识作观察】说分别有部或谓:若缘持识之义,则(断决色体)既离识之尸体应能现见实物,非彼相似根能认持外义,而是俱依身之根,能观察谓之:此不应理。
  【是物质故非能观,虽俱时者无相关】根是物质故,而能俱观察不应理,虽「境」「有境」俱时,然两者相系属不应理故。
  (Y)破斥西藏学者之主张:
  【外境与识为俱时,雪山者谓之能所】西藏大份学者主张:外境与识若不同时,则不容许外境,以其眼根非能作观故,外境与识俱时,谓是能观与所观。此亦不应理。
  【若俱时故无相属,无因者则识相违】「外境」与「识」俱时,彼此无相属故,不能观作实事。若非外境之缘因,则可获得明了外义之识,该识变成无因而生。
  【前剎那之境是因,若谓俱时所持境】前一剎那之外境是可得缘识之因,谓俱时之外境,是所持境,质问之。
  【从境生故成立识,于彼无所需俱时】前一剎那之「境」「根」与「作意」而产生,信许成立彼识,别彼识外,其它俱时之外境,岂有所需?识从因而生,若须俱时外境来辅助,则亦俱时之根等来辅助,如是极其过份。喻:麻拉雅(檀香树)亦须从因聚合而生檀香树,比如:雪山学者须依辅助之说。释量论云:「不知因体性,无稍许所取」量决定论云:「能观照外相故,外境为因不作,随遍与随遮,为非因。而且「非因者」。谓识非外境。」如来亦云:「能依眼根缘取色,而产生眼识谓之,亦如是。」

  丑二?许自宗─若承许外界之义,则应取经部师之主张:
  【外境与根及作意,从彼产生谓之识】境、根、作意聚合之第一剎那,彼外界之义能生相似物质,彼诸措合后之第二剎那,意识产生相似外境之相,产生彼相是为相似识。彼二是因果性。非同时之能缘所缘。然若是识之原因。一切皆相似,识产生唯一相似外境,而不产生相似「与根等」何以故?彼是实体之法性。
  【膳食为儿子生因,亦如相似父母相】儿子之成长因,是食物时「热暖」等等之聚合,然而长大后其相貌,亦相似父母之外貌,而非相似余他人之相貌。释量论云:「如食与时等,皆是子生因,持父母一形,非是余人者」【彼故外境有二果】譬如:眼识观见外境如瓶,其近取因所产生作用,瓶之第二剎那产生物质。和眼根之辅助后眼识生相似之瓶相,是生第二心识之果。
  【许心识亦是二法】了知境之心识和了知彼心识之识是第二心识,经云:分析彼识境之心识,心识亦俱二分法。释量论云:「二相自证成」。

  丑三?断诤:
  西藏学者谓:外界之义是隐含义,能设置外相,如若衣掩蔽手,则有手之外相,思惟后而设立外义之相。然若除彼之外,其余设立「饿鬼」谓相似之类推,云:为不相似,若设立饿鬼则须产生与饿鬼相似之识,若瓶等假立饿鬼,则不须再辩诤其名。彼故如承认外界之义,破斥经论师之主张是不了解法称论师之旨意,法称论师亦云:设若考察外界之摄属实义,我们依于经论师主张之外相。谓之共称说法。

  子二:明识有三丑一:破斥他宗之立论,丑二:成立明识,丑三:断诤:首先又分为二:寅一:破斥最先成立外界之义?
  【远离一与诸多故,无义彼故亦无相】。若观察境之粗相具有支之物,或诸多微细无分后而破斥之。外道胜论师之承许「有支之物」。曰:应无一实有体性,以其与诸多方位支分相属故,如谷堆谓之而克除彼见解。外道和声闻之主张,诸多微细无分之体性为实有?曰微尘应为无实,以其与六方位相属故,如房子谓之而驳斥之。如云:「若结合六方位俱时,则微尘成六支分。若谓六分者是一,团丸亦成唯「尘名」。倘若要比较一、二微尘观其有无,长短故,亦破斥彼思惟。法称论师云:「若查验任何实体,若于彼性为无实,何以故?则于彼诸,一与诸多无自性」。

  寅二:破斥世间共许宗:
  【依世俗世间共许,则与量理论相违】。因明学家有一说,顺应月称论师之主张,提出世俗之世间共许。彼思想亦非属于世许有情之心识─圣者依不测量不观察,顺应世俗而
  趣入世间见解。谓之说法─在此作为观察一切名言之量,则为不应理?不观察之心识方面,不趣入现量比量之能立或遮除故。否则创作「量」与「非量」之七部论着,皆转成丧失功能。倘若欲承许世间共许宗派,继而随行之。彼诸所知分为「实有」与「无实」二种。于「实体」亦无超越于「物质」与「心识」,欲许任何物质之主张,亦于前述已遮止,若许「明识」,则除「唯识宗」外,尚有余他宗派不应合理。
  丑二:成立「唯识宗」,若测察一切名言之量,则遵行于「集量论」与「释量论」之注疏。彼分为二:
  寅一:显现俱生缘。

  【显现证成俱生缘】首先「识」之定义,是显现而且了了分明,(无)非有显现,而不俱了别之所知。从心识成立一切所知事物。如须峰垂胡成立牛。

  寅二:确立俱生所缘:
  【俱生缘余非有,若是余物因非有,如现二月执青色,尽遮余边故克除】此分为三:
  丁一?设立俱生因:
  任何俱生所缘性,确定彼而非余物,如「现二月」。青色与执彼青色之识,亦确定俱生所缘故。谓之能遍相违可得,彼亦与心识同一实体,能确定俱时了知故,彼性确定俱生所缘之故,青色和彼心识非余他之说法。

  丁二:成立彼因相之法?于宗法(第一因式)成立自证识。?遍满相亦证成「现二月」之喻。?阻遮彼因异品,异品为相异实体,?「非同时」确定俱生所缘,克除为非同时性之缘持性。?同时而且增益性,证成「增益之识」无余境。?相异实物且同时是妨害因量之克除。任何无相属(实物),彼应无确定俱生所缘性,如青色、黄色。然而眼与色为汝所承许。克除既相异而且同时性之物质之故。

  丁三:断诤有三:
  (A) 尊者善护等谓此因不成立,例如:诸多有情共同观(持)见一月之时,虽可得各自之能缘,然而不可得他人之能缘?(云:不应理)若问一方之所持境,(不能缘持他人之境故,)非另一方之能缘,剔除相同业力之习气,如梦中之月或具眼翳者现见毛发相无过。(B) 此因相违?若谓确定俱生所缘具是其余物二者之遍满相故,遮反因相无具余义故,具遍满相之故?曰:世间共许或虚拟遣余之观点:设立俱生所缘之义不成立相异故无过。(C) 此因未定:(若是俱生所缘不遍及其它实物)若谓?色与现相?心与心所?佛智遍知一切有情之心等等,虽适用确立俱生所缘,然而是相异实体?曰:彼亦色与现相,众生所缘色体观待于外相,若拥有俱生所缘,则为非相异之物质,如燃焰之铁丸所缘色体。不观待于外相之凡夫等,无拥有俱生的缘──虽无外相,然而可缘「色体」之故。虽无色体然而可缘取现相之故。如「铁丸」与「火」质体相异而融于一处。亦不许「心」与「心所」相异质体。佛智他心通遍知众生之心。不同凡夫之现量而作比喻。释量论云:「色等及心法,观察所取相,是觉未净者,瑜珈证叵思。」如成他相续论云:转依之智能不可思议。
  多数西藏学者主张:佛陀智能未确定性,而确定俱生所缘非正因之说法。是唯限于知一切名言之量与观照外界之量立论而言。

  丑三:唯识宗之断诤有三:
  寅一:断识之因相不成立;
  识之因相不成立之断除,若设立「所了知」为因相,则为未定因。若设立「能了知」之因相则为不成因,除彼二者外,唯「余识」之名亦不可得?曰:无差别于前二者,而引述「唯识」之名为因。如牛之定义:不引述花白与非花白之脊峰垂胡为因相。引述唯脊峰之名为因相。

  寅二:相似微尘之断诤:
  【心相续相似有支,如「剎那」「微尘支分」,彼故三剎那我故,远离一与多谓之】中观宗或谓:若心同一相续是谛实,当产生灭除有支之理论。凡是时限、区分存在相异。不容许彼为同体之说法来克除之。时间剎那无分虽是真实。如六方同时结合于一体之理论故。如消灭微尘。心亦如是存在边际剎那。观察初、中、后三剎那之神我故。若谓克除「世间剎那亦不住」之理论,质问之?此为西藏学者剔除「微尘」与「剎那」二者之理论相似故,而谓剎那有支之说法,应不相似。
  【三剎那之神我故,剎那一体当非有,剎那同体为非有,三是神我之势弱】剎那同体为不可能存在,若欲许第三剎那是神我故,则第三剎那应非有,以其无有创造之剎那同体之故。然若微尘亦「无分」而是一体,则谓六方相违。若谓六方谓为同一体,类同相违质问之?我亦欲详彼故是微尘灭坏。然若谓剎那亦灭坏,而曰:三世同时性生,是一真实性,我们主张三世同时不生岂有过。
  【若粗分同时围绕,居中微尘成俱支,三世同时无生性,现时剎那是无分】若微尘于尔时不围绕,则粗分无造作性,(造作即须六方聚合)若围绕则居中之微尘将成俱支。若三世同时生,则过、未二者亦应成为现时故,以其已灭与不生无实体故,除现时产生之剎那同体性外,其余实体法非有故。是彼剎那无分之旨趣,然若谓微尘灭坏之时。是「俱支分灭坏」或「无分灭坏」?曰:不思考、不观测、任其自然之原则,微尘是俱支分灭坏。若详析探之则为无分灭坏故。喻:毛发尖端之水滴。有一说:欲许微尘无穷尽不知彼唯一之实体。然若谓虽「剎那」处于任其自然,则「俱支分」灭坏,则岂非相似「无分」?曰:应不相似。任其自然既不隶属于唯「生」之支分,而且是无他支分,以其「已灭」与「不生」无实体之故,彼故圣龙树菩萨灭除三剎那之相系属关系。能破斥声闻派所欲许三世实有之主张,然而不能破斥剎那无分,以不成立过、未实有,虽创立居中之剎那为一物,然而不成立实事。智能愚昧者坚持亦随自欲性之心法,不灭坏其实义。傲慢以为山兔二角之中可支住瓶子而且不使破碎。然若谓法称论师主张远离「一与多」之说相违。曰:不相违。是远离「一与多」境,或是远离「一与多」能所之旨趣。有一说:远离「一与多」之时间谓之说法。值此量论之际,不采取其义,总之若以「方位」分析之,则心识亦俱支分,若以「时域」分析之,则境亦无支分。彼故,若承许世俗一切名言之量,是剎那俱支分或剎那无坚实,则遮反「无观待之因」与不并相违之所害量,一切时等等之立论皆灭坏。若谓:可转成无分之实体?是欲许「剎那无分」之实体。若如是,则成为真义谛之实体?云:应非离戏之真实义,以剎那无分,实体灭坏之故。是能作义之真实义,观测一切名言量之际,一切虚妄与否,皆随附剎那而生故,所依一切法无我亦如是。释量论云:「我从彼缘生,是依无我见」获得转依之智后,一切剎那灭等等皆转化故,于一切相皆不可思议之谓,前已述及。

  寅三?断除观察有、无现相为不应理。
  识是「有相」或「无相」任一皆可,倘若说:真假相似,设立「量」与「非量」之理论相违?
  【义之现相是心识,现彼相外更无相,于熏习坚固与否,设立真假之理论】尽所有现相是识,彼识亦无成立外界之境,而且等同无境,然而依熏习力之方式,缘取「一月」与「白螺」等等安立正量,执持「二月」与「黄螺」等等熏习力不坚故,安立非量,应知我们所立宗之分析,他宗之解说于此不加畅述。
  【尽其承许外界义,乃至因谓所持境,若住于所知之内,境与有境皆不成】是为略摄之偈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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