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宗要义讲记
亲教师法尊译讲 弘悲记
第三章 诸宗粗细的无我
以上说明了各派所破的“我”各各不同。下面说:因为破除的“我”不同,所以破除了“我”显示出来的“无我理”也就不同:
“婆沙师说:凡是有法皆是法我,故都不许有粗、细法无我。说补特伽罗由常、一、自在之性空立为粗分补特伽罗无我;补特伽罗由独立之实物有空立为细分补特伽罗无我。许微细无我与微细补特伽罗无我义同。”
“十八部中正量部等五部许有独立实物有之我;故不许彼空为微细补特伽罗无我也。”
“除应成派外,自续、唯识、经部、婆沙四宗安立粗、细补特伽罗无我之理相同。”
“应成、唯识、经部三派许微细补特伽罗无我即空性。”
“婆沙宗中不安立三自性之建立,共说不许空性。然俱舍论云:‘空谓空非我,无我谓灭四’,以此例推,似于空、无我二种行相亦立空性之名也。”
“经部师许粗、细补特伽罗无我之理及不许法无我义,皆与前同。于三相中许依他起性为谛实有,遍计执及圆成实二性为非谛实有。”
“或作是念:若圆成实性非实有者,其微细补特伽罗无我旣是圆成实性与空性,则非无间道之所见境,应不能安立为无间道之亲所量境也。答:此宗许微细补特伽罗无我是三乘无间道之疏所量境。其补特伽罗我所空诸行乃彼之亲所量境及所见境。故无过失。”
“婆沙师说:所缘,谓缘无常等十六行相随一,所依,谓依第四静虑极边际定而修;——进趣独觉与菩萨之后四种道。所缘,谓缘无常等随一,依无漏九地之随一而修;——证得声闻之阿罗汉果。”
“经部宗说三乘后四种道,似皆唯缘我空之诸行而新生也。”
“唯识、自续、应成三派,皆说无间道无疏所缘缘。唯识与应成派许彼亲所量境,必是微细空性。自续师则安立有粗、细法无我及微细补特伽罗无我(是彼亲所量境)。”
“唯识宗安立粗、细补特伽罗无我之理,与前二宗相同。然少有差别,谓:许微细补特伽罗无我即是空性。其法无我中,谓:于自执分别所著事上由自相空及能取、所取二取空并外境空等,立为微细法无我。其由无方分极微所集之外境空,立为粗分法无我。许二种微细无我俱是空性。”
“瑜伽行自续中观师许粗、细二种补特伽罗无我之理,亦与婆沙宗同。法无我中,则说二取空、外境空及于自执分别所著事上由自相空等为粗分法无我;谛实中无谛实、胜义谛等为微细法无我。由许一切法于名言中皆有自相,故不许有唯由分别假立及唯由名言安立之法。然许一切法皆由于心或于分别显现增上之所安立也。”
“经部行自续中观师安立粗、细二种补特伽罗无我及微细法无我之理,与前派同。安立粗分之理则有不同:谓许无方分极微所集之外境非有,为粗分法无我,与唯识宗相同。然许凡是有者,则于自执分别所著事上,必有自相及定有外境也。”
“应成派说:补特伽罗由独立之实物有空,为粗分补特伽罗无我;补特特伽罗由自性空,为微细补特伽罗无我。无方分极微所集之粗色与能缘彼之量由异体空,为粗分法无我;施设事之诸蕴由谛实空即最微细之法无我也。”
“二种微细无我非由所破不同,乃由所空之事而分。以于补特伽罗事上破除‘谛实所破’,即安立为微细补特伽罗无我;若于蕴等事上破除所破,即安立为微细法无我故。人、法二种微细无我都无粗、细之差别,俱许为究竟真理也。”
凡是佛弟子,必讲“无我”。无我有粗、细(浅、深)的差别:一、小乘十八部中正量等五部自己主张“独立实我”为业果的所依,他们认为“诸法无我”之“我”乃外道所计离蕴常、一、自在的我,所以他们的无我,是无所谓粗、细的。二、婆沙以迄应成虽都主张无我有粗、细,但其中除人无我粗、细之理,自续、唯识、经部、婆沙四宗皆同外,大乘法无我及应成人无我粗、细之理,各派都有所异。
婆沙师的粗分无我,是空掉补特伽罗的“常、一、自在性”之理;细分无我,是空掉补特伽罗的“独立、实有性”之理。在术语上,无论呌做“无我”,或者呌做“补特伽罗无我”,其义皆同;以许“凡是有法,皆是法我”,即皆是实有故。——旣许一切法都是实有的,那末在大乘看来,适为“法我见”人,法我见人所了解的,就自然没有法无我义,因而就根本没有人、法无我之分,故说“诸法无我”就是“补特伽罗无我”或简称“无我”,其实际意义是相同的。
所谓“空性”,就是诸法真理,唯识宗的术语(偏胜地说),呌“圆成实性”。这里应该说:空性,必是无我。但无我,是不是就是空性呢?即有差别:自续不许人无我和粗分法无我是空性,许细分法无我是;应成、唯识、经部三派都承认细分人无我就是空性——应成、唯识许法无我也是空性。
婆沙师没有建立如“解深密经”所说三自性的必要。原因是:他们旣许外境实有,自然就不是遍计所执;又不许法无我空性,故亦不须圆成实性。不过他们在讲三解脱门时,说“空解脱门”是苦谛四行相的“空”和“无我”;“无相解脱门”是灭谛的四行相;“无愿解脱门”是其余十种行相。所以似乎也立“空性”之名。但他们说的空及无我,决非大乘所说的空性,因为他们以无外道之我为空,以无正量部等之我为无我故。
经部虽然主张无我是空性,但他们的空性非谛实有。所以跟唯识宗不同。因为他们主张三自性中只有“依他起性”是谛实有(有生果的作用),“遍计所执”和“圆成实性”皆非谛实有(没有生果的作用)故。因这一来,就有如下的辩论:
惯习大乘(尤其唯识宗)思想而隔于经部宗义的人,平常总觉得:在真见道(无间道)时,必然要亲证诸法谛实空性、真如和圆成实性——即以这些(实际只一个)为亲所缘缘,否则,就根本不能断烦恼;因为那断烦恼的力量,全在能直接见到谛实之理。拿这个观点来看经部:他们说补特伽罗无我是圆成实空性,又说圆成实性不是谛实的,那末空性就不是真见道的亲所缘缘了,如何能断烦恼呢?因真见道的亲所缘缘,必须是谛实性的。这在经部自宗,是不成过失的。因为他们主张:真见道时,是直接见无我所依的诸行有为法,而间接(顺便、附带)通达有为法上的无我的理;即“无我”为疏所缘缘,“无我所依事”为亲所缘缘。
乘此之便,再说说余宗所说真见道的亲所量境。
有部说:独觉、菩萨和声开三乘人的真见道,都以四谛十六行相中随一行相作为所缘。不过,真见道必是无漏心,无漏心须依哪一地起呢?先示一图:
三界九地,通常有增为十八地的,即加上八定地的每一个“近分地”及“中间定”。又有名十七地的,即十八地中去“中间定”或去“欲地”。此中欲界一地唯散心故,最后一地虽是定心但至为暗弱故,都不能起无漏心;除这两地,其余皆起。它们本是有漏定地,但因依着它们能起无漏,所以呌做无漏地。这无漏地或六、或九、如表可知。复次:凡是近分定(加行)的工作,就是正在厌离下染,它本身的有漏观力尚不稳健,如果要依它来起无漏观,那是很困难的。因此,在得初禅根本定以后乃至得识无边处定的这些过程中,如果想起无漏心,则与其进依上定“近分”难,不如退依下定“根本”易,故初禅以上不依近分,至于有依初禅根本定的近分定来任起见、修、无学诸无漏道的,那是因为当时进无根本定,退又是散心的原故。“中间静虑”因为是初禅后边的胜进道,势等“根本”,且犹无“寻”,所以也可依起无漏。
在这无漏九地中,独觉和菩萨唯依第六,因该地止、观平等最有堪能、最宜在一座上毕其“三十四心证无学”的事业——见道十五心、修道十八心、无学一心;独觉、菩萨皆可由加行道直历见、修而证无学,因他们对后四种道都是一座完成的。声闻的依无漏地,可不一定:总起来说,他们可以通依无漏九地的任随一地;分别地说,他们的见道只依无漏六地随一;修道则九地随一,因为声闻中根的利、钝和行的勤、惰有种种不同,致不能决定在一座上直趋无学故(直取、亦不遮)。
附批:“菩萨决定由‘暖’一座至无学。独觉可寄于‘顶’、或‘下、中忍位’直达无学也。由‘暖’亦可。”
西藏关于经部宗义的资料比较少,无从详知其明确的说明,故只能根据他的“无我是共相、是圆成实、是假有,而无我所依的诸行乃是自相、是依他起、是实有,及见道是现量故,必缘自相”的理论来推究,说他宗似乎承认唯以诸行为亲所缘缘而顺带地通达无我。如上所说(因明“集量论”义)。
唯识宗主张见道亲缘实有的空性。应成派主张亲缘假有的空性。故总相地说:二宗皆许微细空性为见道的亲所缘缘。
自续派主张:粗分法无我不是空性,细的是;但粗、细法无我及微细人无我都是见道的亲所缘缘。
以上因许不许无我是空性及经部说空性非实而带来的傍论已竟。现在入正题:
唯识宗安立粗、细人无我及是否空性之理,如上。法无我中:粗的,谓无“无方分极微所集之外境”;细的,一、无“于自执分别所著事上之自相”,二、无“能取所取”,三、无“任运所执离心外境”等,都是。
因“自执分别所著”这句话,特就陈那、经部义说明两类心:
初现事物之相名“现”,随于所现境而起的肯定的认识名“取”或“着”。取和着的分别,是依肯定力的程度而定的;“有分别心”和“无分别心”的肯定率不同,故属别之。但“着”只限于有分别心,“取”可通二,又是一种差别了。
根据我们现实的心知力之易于了解的,当以现前的第六意识代“有分别心”,以视觉等前五识代“无分别心”来说明两类心的差别:
前五识所以呌做无分别的,例如眼识,当它见茶杯时,映应茶杯的自相,名为所现;同时眼识自己对它所现的有所认定,就呌所取。这所现和所取,如果发生在眼识不错乱的情况下,是不容易分开的,因为所取完全符合所现;但如果发生在这种错乱情况下,就是:现的“白”茶杯而取的是“黄”茶杯,则因所取不符所现,即已分出。由此应知:无分别心的所现境,绝不错误,因它于一切时都是依照客观境象的自相(本来面目)而映现的;所取境有错的和不错的,因它在认定时可能跟所现的情况符合,或者不符合。
眼识取了茶杯以后,跟即传给第六意识而使之缘。意识继承过来,而先现那茶杯的相状,名为所现,——不近承五识传来的境而是自己随忆曾所经事而有所现,也呌所现;随着所现的相状而给以“是”或“否”的坚决肯定(判断),即名所著。有分别心,凡所现的必为错误,因为它所现的,决定只是似于事物的影像,而不是事物的真相(自相)故,——如忆现某处一茶杯相,不管事实上那个地方有没有茶杯,那所现的都不是真正的茶杯;所著境有错或不错,因为它所认定的有跟事实符合和不符合之分故,——如认定某处的茶杯是有而事实上那个地方也确实有个茶杯(不错),或者那个地方实无茶杯(错)。
我们这样讲有分别和无分别心,是根据经部和因明的意思说的。唯识自宗不全同此。
自续中观师里面的顺瑜伽行者,在法相安立方面多与唯识同。他的粗、细人无我的道理,同于有部乃至唯识。法无我中:(一)把唯识宗的粗、细法无我都立为粗的;(二)自许就胜义的立场说,一切法都没有谛实的自性为细的。顺经部行者的粗、细人无我理,跟前宗同。法无我中:(一)细的:跟前宗同;(二)粗的:同意唯识宗的粗分的,反对唯识宗的细分的——因为唯识宗的细分法无我,是无外境及于自执分别所著事上没有自相,而此派却许有那自相和外境故。
应成中观师的人无我:(一)粗的:无外道所计的我,无正量部等所许的我和自续以下所计的我;(二)细的:无任运所执补特伽罗的自性。法无我中:(一)粗的;即唯识宗所说细分法无我里面的无异体的能取、所取;(二)细的:包括自续派所说的谛实空和没有像自续派所许的世俗的自性。又:此宗不承认自续派所说补特伽罗在胜义中无自性的法无我,而承认它是细分的人无我。
谈到这里,有两种最重要的差别,是非指出来不可的:第一、自续派和唯识宗的人、法两种“无我”所无的我,体各不同;此宗则说人、法两种“微细无我”所无的我,同为胜义自性,只是由被破的自性它所依的事来分别人和法,如上已说(经明十六空、十八空等,皆约此义)。第二、自续以下的人无我都是无的具体的法;此宗不是无的世俗假有的具体的法,而不过是无的那无论胜义的或世俗的具体法的“实有自性”吧了。
第四章 诸宗各别的中道
“四宗诸师各于自宗远离常、断二边之理:婆沙师说:果法生时因法灭故,远虽常边;因法无间有果法起故,远离断边。”
“经部师说:诸有为法相续转故,远离断边;刹那灭故,远离常边。”
“唯识师说:编计所执不谛实故,远离常边;依他起性谛实有故,远离断边。”
“中观师说:由一切法名言中有故,远离断边;胜义中无故,远离常边。”
“如是经、有两宗似皆须许通达无常之智为究竟中道也。”
“又:各宗所许粗、细无我,于一一上远离二边之理,皆须了知。此中仅述其总相或略举一例耳。”
“若以应成派义衡量之,则自续派以下一切诸部皆堕常、断二边。然各派自计是许远离二边之中道,故皆自许为中观师也。”
“中道”是什末?它就是我们对佛法义理的认识或所肯定的真理。如上面所说,虽然诸宗互相对待起来有了胜、劣,但他们各人在自宗的立场上都各有其远离二边(认识的、道理的,非行为的)、把握中道的办法:
有部:约因、果的生、灭义说。
经部:约因、果的相续和生、灭义说。
唯识:约三自性说。
中观:约胜义无、世俗有说。
此中应知:(一)中道一名,小乘论典中不常见,经中虽有“离苦、乐二边之中道”的话,但那是行为的,非理论的;所以现在只能根据他们的“不断”、“不常”的语句来意会它。而且,经、有两宗关于究竟什末是中道的问题,并没有充分明确的规定。不过根据他们同约“因果生灭”义以明不断不常之理来推论,则似乎他们都应该许“通达无常”之智为究竟的中道。(二)中道的分法,实不限于右所举者而可无量,诸如约人、约法、约无我义等,都可以分。(三)如上述,各派的中道皆各派所自许,如果彼此互望,除能望者的自许外,则将无一中道论者!例如:若以应成的标准来衡量自续派以下,则自续派以下的一切宗派皆落二边了:——(1)常边者:自续派主张世俗有自性故,唯识以下更说胜义有自性故。(2)断边者如前云:“又说:如自续以下所计者,则失坯彼所许缘起之理也,”谓:一切的有,皆须无自性而唯名言方能建立,但自续以下诸师皆许有自性,有自性即坯缘起而堕断边故。
第五章 总结和告诫
“如是诸宗,虽有胜、劣之差别,然不可执大乘宗义殊胜,便轻毁小乘宗义,以彼等皆是随佛行故。如一切智僧海(第十二世达赖)云:“下下宗派之见,即上上宗派之道级。”故除各宗少分不共许外,其常一自在之我空及独立实物有空之无我、能所二取空之真实义、一切诸法虽有自相而于胜义皆无自性及一切法于名言中亦无自相如微尘许,然因果系缚解脱等一切作用皆可安立之无我义:前前较后后易于了达;前者乃悟入后者之方便。如契经中及诸大车[附注9]并宗喀巴大师所说而许也。
“故对一类补特伽罗,应先示以下宗之见,渐次导入上宗,乃护实益。倘初即示以最高之见,其过患反有甚于利益者也!”
所谓“四字要义”,兹揭示如左:
土官大师总束诸宗要义而郑重地企嘱我们:如果已经分别地学好了诸宗的教义,则在自己的认识上固可有如上所述相对的胜、劣之分,但如想给别人宣说时,那就不可随自己所执的而遽示上乘,而应当随所化的根器适量地灌注。原因是:诸宗皆是随佛行故,下下为上上的道级从浅深易于了达故。即:着实可靠的学问,贵在有基础和切事实,如果越次躐等和浏泛空想,那就谈不上真知实学了。因此,土官最后的告诫,是最切要的,我们应该特别注意和学习它!
结愿分
“今依土官论,略录少分义,愿诸见闻者,断迷得正智!”[附注10]
到此为止,今已将从“土官论”中摘录出来的少分义理,给同学们、教师们和职员们讲完了。我就此祝愿:
一切见者、闻者:——
都断无明的迷谬!
都得中观的正智!
公元一九四九年六月二十七日记。
地点:重庆北碚缙云山汉藏教理院大讲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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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注九:龙树和无著两大派,称为佛法的二大车,因龙树、无著分头抉择、开愿整个佛法给后人开辟学习佛法的坦道,借喻印度大车开道,故名。
注十:这一颂是翻译者造的,不是“土官论”原文。
(续完)
现代佛学 1952年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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