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崇安编著:《因明立式辩经教材》--佛教逻辑的现代运用(2)
[例一]
○桌子应是存有吗? (为什么?)
1桌子应是存有,因为是无常故。 【第一轮】 (因不成)
a桌子应是无常,因为是色蕴故。 (因不成)
b桌子应是色蕴,因为是物质故。 (因不成)
c桌子应是物质,因为是物质中的桌子故。 (因不成)
d桌子应是物质中的桌子,因为是与桌子为一故。 (因不成)
桌子应是与桌子为一,因为依据自身为一的公设故。 (同意)
(总计同意)
(所以)桌子应是物质中的桌子吗? (同意)
(所以)桌子应是物质吗? (同意)
(所以)桌子应是色蕴吗? (同意)
(所以)桌子应是无常吗? (同意)
1桌子应是存有,因为是无常故。因已许!【第二轮】(不遍)
应有遍,因为*无常是存有的部分故。 (不遍)
应有遍,因为依据部分的公设故。 (同意)
a桌子应是无常,因为是色蕴故。因已许! (不遍)
应有遍,因为*色蕴是无常的部分故。 (不遍)
应有遍,因为依据部分的公设故。 (同意)
b桌子应是色蕴,因为是物质故。因已许! (不遍)
应有遍,因为*物质是色蕴的同义字故。 (不遍)
应有遍,因为依据同义字的公设故。 (同意)
c桌子应是物质,因为是物质中的桌子故。因已许! (不遍)
应有遍,因为*桌子是物质的部分故。 (不遍)
应有遍,因为依据部分的公设故。 (同意)
d桌子应是物质中的桌子,因为与桌子为一故。因已许!(不遍)
应有遍,因为“与桌子为一”与“物质中的桌子”是同义字故。(不遍)
应有遍,因为依据同义字的公设故。 (同意)
衍生命题的成立(注):
1*无常应是存有的部分,因为《佛法总纲》说:“存有分二:常与无常”故。 (同意)
a*色蕴应是无常的部分,因为《佛法总纲》说:“无常分色蕴、知觉、不相应行”故。 (同意)
b*物质应是色蕴的同义字,因为《佛法总纲》说:“色蕴与物质是同义字”故。 (同意)
c*桌子应是物质的部分,因为这是一般所共许故。 (同意)
说明:以上的因(理由)诉诸圣言量或公设。
(总计同意)
d凡与桌子为一,都是物质中的桌子吗? (同意)
c凡是物质中的桌子,都是物质吗? (同意)
b凡是物质,都是色蕴吗? (同意)
a凡是色蕴,都是无常吗? (同意)
1凡是无常,都是存有吗? (同意)
(总结)
1桌子应是存有,因为是无常故。因已许!周遍已许! (同意)
完结!
注:衍生命题也可以如下成立:
1*无常应是存有的部分,因为与无常为一故。 (同意)
a*色蕴应是无常的部分,因为与色蕴为一故。 (同意)
b*物质应是色蕴的同义字,因为与物质为一故。 (同意)
c*桌子应是物质的部分,因为与桌子为一故。 (同意)
说明:以上的因(理由)归至自身为一的公设。
[例二]
○感受应是存有吗? (为什么?)
1感受应是存有,因为是无常故。【第一轮】 (因不成)
a感受应是无常,因为是知觉故。 (因不成)
b感受应是知觉,因为是心所故。 (因不成)
c感受应是心所,因为是心所中的感受故。 (因不成)
d感受应是心所中的感受,因为是与感受为一故。 (因不成)
感受应是与感受为一,因为依据自身为一的公设故。 (同意)
(总计同意)
(所以)感受应是心所中的感受吗? (同意)
(所以)感受应是心所吗? (同意)
(所以)感受应是知觉吗? (同意)
(所以)感受应是无常吗? (同意)
1感受应是存有,因为是无常故。因已许!【第二轮】(不遍)
应有遍,因为*无常是存有的部分故。 (不遍)
应有遍,因为依据部分的公设故。 (同意)
a感受应是无常,因为是知觉故。因已许! (不遍)
应有遍,因为*知觉是无常的部分故。 (不遍)
应有遍,因为依据部分的公设故。 (同意)
b感受应是知觉,因为是心所故。因已许! (不遍)
应有遍,因为*心所是知觉的部分故。 (不遍)
应有遍,因为依据部分的公设故。 (同意)
c感受应是心所,因为是心所中的感受故。因已许! (不遍)
应有遍,因为*感受是心所的部分故。 (不遍)
应有遍,因为依据部分的公设故。 (同意)
d感受应是心所中的感受,因为与感受为一故。因已许!(不遍)
应有遍,因为依据同义字的公设故。 (同意)
(衍生命题)
1*无常应是存有的部分,因为与无常为一故。 (同意)
a*知觉应是无常的部分,因为与知觉为一故。 (同意)
b*心所应是知觉的部分,因为《佛法总纲》说:“知觉分心王、心所”故。 (同意)
c*感受应是心所的部分,因为与感受为一故。 (同意)
(总计同意:略)
(总结)
1感受应是存有,因为是无常故。因已许!周遍已许! (同意)
完结!
[例三]
○白马应是存在吗? (为什么?)
1白马应是存在,因为是无常故。【第一轮】 (因不成)
a白马应是无常,因为是不相应行故。 (因不成)
b白马应是不相应行,因为是马故。 (因不成)
c白马应是马,因为是白色的马故。 (因不成)
d白马应是白色的马,因为是与白马为一故。 (因不成)
白马应是与白马为一,因为依据自身为一的公设故。(同意)
(总计同意)
(所以)白马应是白色的马吗? (同意)
(所以)白马应是马吗? (同意)
(所以)白马应是不相应行吗? (同意)
(所以)白马应是无常吗? (同意)
1白马应是存在,因为是无常故。因已许!【第二轮】(不遍)
应有遍,因为*无常是存在的部分故。 (不遍)
应有遍,因为依据部分的公设故。 (同意)
a白马应是无常,因为是不相应行故。因已许! (不遍)
应有遍,因为*不相应行是无常的部分故。 (不遍)
应有遍,因为依据部分的公设故。 (同意)
b白马应是不相应行,因为是马故。因已许! (不遍)
应有遍,因为*马是不相应行的部分故。 (不遍)
应有遍,因为依据部分的公设故。 (同意)
c白马应是马,因为是白色的马故。因已许! (不遍)
应有遍,因为*白色的马是马的部分故。 (不遍)
应有遍,因为依据部分的公设故。 (同意)
d白马应是白色的马,因为与白马为一故。因已许! (不遍)
应有遍,因为依据同义字的公设故。 (同意)
(衍生命题)
1*无常应是存在的部分,因为与无常为一故。 (同意)
a*不相应行应是无常的部分,因为与不相应行为一故。 (同意)
b*马应是不相应行的部分,因为与马为一故。(同意)
c*白色的马应是马的部分,因为与白色的马为一故。 (同意)
(总计同意:略)
(总结)
1白马应是存在,因为是无常故。因已许!周遍已许! (同意)
完结!
双基本命题
当二词相互比较范围时,有二个基本命题的出现,其成立方式同于单一基本命题的二轮推论法,唯推论中有重复时,可以依据状况省略。
【举例】有人说:凡是颜色,都是红色。
攻方:凡是颜色,都是红色吗?
守方:同意。(此处明确示出守方的主张)
说明:接著,攻方找出诤由(有法、前陈):如,黄花的颜色、绿芽的颜色等,是颜色而不是红色。于此攻方有二基本命题要成立:(1)黄花的颜色,应是颜色;(2)黄花的颜色,应不是红色。
传统上,攻方于此处会提出破式:“黄花的颜色,应是红色,因为是颜色故。”今则采用立式,直接成立上述二基本命题如下。为了便于区分,命题1内的命题用a,b,c,d等编号。命题2内的命题用p,q,r,s等编号。
0攻方:凡是颜色,不都是红色,因为黄花的颜色是颜色而不是红色故。
守方:前因不成。(不同意第一个理由:黄花的颜色是颜色)
(基本命题1)
1攻方:黄花的颜色,应是颜色,因为是黄色故。【第一轮检验小前提】
守方:因不成。
a攻方:黄花的颜色,应是黄色,因为与黄花的颜色为一故。
守方:因不成。
攻方:黄花的颜色,应是与黄花的颜色为一,因为依据自身为 一的公设故。
守方:同意。
(总计同意)
a攻方:黄花的颜色,应是黄色吗?
守方:同意。
1攻方:黄花的颜色,应是颜色,因为是黄色故。因已许!【第二轮依次检验大前提】。
守方:不遍。
攻方:应有遍,因为*黄色是颜色的部分故。
守方:不遍。
攻方:应有遍,因为依据部分的公设故。
守方:同意。
a攻方:黄花的颜色,应是黄色,因为与黄花的颜色为一故。因已许!
守方:不遍。
攻方:应有遍,因为依据同义字的公设故。
守方:同意。
(衍生命题)
1*攻方:黄色应是颜色的部分,因为与黄色为一故。【检验小前提】
守方:因不成。
攻方:黄色应与黄色为一,因为依据自身为一的公设故。
守方:同意。
1*攻方:黄色应是颜色的部分,因为与黄色为一故。因已许!【次检验大前提】
守方:不遍。
攻方:应有遍,因为依据一般的公设故。
守方:同意。
1*攻方:黄色应是颜色的部分,因为与黄色为一故。因已许!周遍已许!
守方:同意。
(总计同意)
a攻方:凡是与黄花的颜色为一,都是黄色吗?
守方:同意。
1攻方:凡是黄色都是颜色吗?
守方:同意。
(小结命题1:以上对相关的大小前提都已检验完毕)
1攻方:黄花的颜色,应是颜色,因为是黄色故。因已许!周遍已许!
守方:同意。
0攻方:凡是颜色,不都是红色,因为黄花的颜色是颜色而不是红色故。前因已许!
守方:后因不成。(不同意第二个理由:黄花的颜色不是红色)
(基本命题2)
[2攻方:黄花的颜色,应不是红色,因为是黄色故。(给出立式)
【第一轮:先检验小前提】
守方:因不成。
p攻方:黄花的颜色应是黄色,因为与黄花的颜色为一故。
守方:因不成。
q攻方:黄花的颜色应与黄花的颜色为一,因为依据自身为一的公设故。
守方:同意。](以上第一轮可省,于基本命题1中已成立故)
2攻方:黄花的颜色,应不是红色,因为是黄色故。因已许!
【第二轮:检验大前提】
守方:不遍。
攻方:应有遍,因为*黄色是与红色相违故。
守方:不遍。
攻方:应有遍,因为依据相违的公设故。
守方:同意。
(衍生命题)
2*攻方:黄色应是与红色相违,因为是与红色相违的黄色故。
守方:因不成。
攻方:黄色应是与红色相违的黄色,因为与黄色为一故。
守方:因不成。
攻方:黄色应与与黄色为一,因为依据自身为一的公设故。
守方:同意。
(总计同意)
2攻方:凡是黄色,都不是红色吗?
守方:同意。
(小结命题2:以上对相关的大小前提都已检验完毕)
2攻方:黄花的颜色,应不是红色,因为是黄色故。因已许!周遍已许!
守方:同意。
(总结命题1与2)
0攻方:凡是颜色,不都是红色,因为黄花的颜色是颜色而不是红色故。因已许!
守方:同意。
攻方:完结!
【实习一】
有人说:凡是无常,都是知觉。
攻方:凡是无常,都是知觉吗?
守方:同意。
攻方找出论题(诤由、有法):如,声音,是无常而不是知觉。此处攻方有二基本命题要成立:(1)声是无常;(2)声不是知觉。
0攻方:凡是无常不都是知觉,因为声是无常且不是知觉故。
守方:前因不成。
1攻方:声,应是无常,因为是所作性故。 (因不成)
a攻方:声,应是所作性,因为是已生的法故。 (因不成)
b攻方:声,应是已生的法,因为是色蕴故。 (因不成)
c攻方:声,应是色蕴,因为是色蕴中的声故。 (因不成)
d攻方:声,应是色蕴中的声,因为与声为一故。 (同意)
(总计同意)
c攻方:声,应是色蕴吗? (同意)
b攻方:声,应是已生的法吗? (同意)
a攻方:声,应是所作性吗? (同意)
1攻方:声,应是无常,因为是所作性故。因已许!
守方:不遍。
攻方:[凡是所作性,都是无常]应有遍,因为*所作性是无常的同义字故。
守方:不遍。
攻方:[若所作性是无常的同义字,则凡是所作性,都是无常]应有遍,因为依据同义字的公设故。
守方:同意。
a攻方:声,应是所作性,因为是已生的法故。因已许!
守方:不遍。
攻方:[凡是已生的法,都是所作性]应有遍,因为*已生的法是所作性的定义故。
守方:不遍。
攻方:[若已生的法是所作性的定义,则凡是已生的法,都是所作性]应有遍,因为依据定义的公设故。
守方:同意。
b攻方:声,应是已生的法,因为是色蕴故。因已许!
守方:不遍。
攻方:[凡是色蕴,都是已生的法]应有遍,因为*色蕴是已生的法的部分故。
守方:不遍。
攻方:[若色蕴是已生的法的部分,则凡是色蕴,都是已生的法]应有遍,因为依据部分的公设故。
守方:同意。
c攻方:声,应是色蕴,因为是色蕴中的声故。因已许!
守方:不遍。
攻方:[凡是色蕴中的声,都是色蕴]应有遍,因为*声是色蕴的部分故。
守方:不遍。
攻方:[若声是色蕴的部分,则凡是色蕴中的声,都是色蕴]应有遍,因为依据部分的公设故。
守方:同意。
d攻方:声,应是色蕴中的声,因为与声为一故。因已许!
守方:不遍。
攻方:[凡与声为一,都是色蕴中的声]应有遍,因为依据同义字的公设故。
守方:同意。
1*攻方:所作性应是无常的同义字,因为《佛法总纲》说无常与所作性是同义字故。
守方:同意。
a*攻方:已生的法应是所作性的定义,因为《佛法总纲》说所作性的定义是已生的法故。
守方:同意。
b*攻方:色蕴应是已生的法的部分,因为与色蕴为一故。
守方:同意。
c*攻方:声应是色蕴的部分,因为与声为一故。
守方:同意。
(总计同意)
d攻方:凡与声为一,都是色蕴中的声吗? (同意)
c攻方:凡是色蕴中的声,都是色蕴吗? (同意)
b攻方:凡是色蕴,都是已生的法吗? (同意)
a攻方:凡是已生的法,都是所作性吗? (同意)
1攻方:凡是所作性,都是无常吗? (同意)
1攻方:声,应是无常,因为是所作性故。因已许!周遍已许!
守方:同意。
0攻方:凡是无常不都是知觉,因为声是无常且不是知觉故。前因已许!
守方:后因不成。
2攻方:声,应不是知觉,因为是色蕴故。因已许!
守方:不遍。
攻方:[凡是色蕴,都不是知觉]应有遍,因为*色蕴与知觉是相违故。
守方:不遍。
攻方:[若色蕴与知觉是相违,则凡是色蕴,都不是知觉]应有遍,因为依据相违的公设故。
守方:同意。
2*攻方:色蕴与知觉应是相违,因为一般所共许故。
守方:同意。
(总计同意)
2攻方:凡是色蕴,都不是知觉吗? (同意)
2攻方:声,应不是知觉,因为是色蕴故。因已许!周遍已许!
守方:同意。
(总结)
0攻方:凡是无常不都是知觉,因为声是无常且不是知觉故。因已许!
守方:同意。
攻方:完结!
【实习二】
有人说:凡是无常,都是不相应行。
攻方:凡是无常,都是不相应行吗?
守方:同意。
攻方找出诤由(有法、前陈):如,正量、色蕴等,是无常而不是不相应行。于此攻方有二基本命题要成立:(1)正量,应是无常;(2)正量,应不是不相应行。为了便于区分,命题1内的命题编号用a,b,c,d等。命题2内的命题编号用p,q,r,s等。
0攻方:凡是无常不都是不相应行,因为正量是无常且不是不相应行故。
守方:前因不成。
(命题1)
1正量,应是无常,因为是有为法故。 (因不成)
a正量,应是有为法,因为是从因缘所生的法故。(因不成)
b正量,应是从因缘所生的法,因为是实事故。(因不成)
c正量,应是实事,因为是知觉故。 (因不成)
d正量,应是知觉,因为是知觉中的正量故。 (因不成)
e正量,应是知觉中的正量,因为与正量为一故。(因不成)
正量,应与正量为一,因为依据自身为一的公设故。(同意)
(总计同意)
正量,应是知觉吗? (同意)
正量,应是实事吗? (同意)
正量,应是有为法吗? (同意)
1 正量,应是无常,因为是有为法故。因已许! (不遍)
应有遍,因为*有为法是无常的同义字故。 (同意)
a正量,应是有为法,因为是从因缘所生的法故。因已许!(不遍)
应有遍,因为*从因缘所生的法是有为法的定义故。 (同意)
b正量,应是从因缘所生的法,因为是实事故。因已许! (不遍)
应有遍,因为*从因缘所生的法是实事的同义字故。 (同意)
c正量,应是实事,因为是知觉故。因已许! (不遍)
应有遍,因为*知觉是实事的部分故。 (同意)
(总计同意:略)
1正量,应是无常,因为是有为法故。因已许!周遍已许!(同意)
0攻方:凡是无常不都是不相应行,因为正量是无常且不是不相应行故。前因已许!
守方:后因不成。
(命题2)
2正量,应不是不相应行,因为是知觉故。 (因不成)
p正量,应是知觉,因为是无欺的知觉故。 (因不成)
q正量,应是无欺的知觉,因为是新而无欺的知觉故。(因不成)
r正量,应是新而无欺的知觉,因为与正量为一故。 (因不成)
s正量,应是与正量为一,因为依据自身为一的公设故。(同意)
(总计同意)
正量,应是新而无欺的知觉吗? (同意)
正量,应是无欺的知觉吗? (同意)
正量,应是知觉吗? (同意)
2正量,应不是不相应行,因为是知觉故。因已许! (不遍)
应有遍,因为*知觉与不相应行相违故。 (同意)
p正量,应是知觉,因为是无欺的知觉故。因已许! (不遍)
应有遍,因为*无欺的知觉是知觉的部分故。 (同意)
q正量,应是无欺的知觉,因为是新而无欺的知觉故。因已许!(不遍)
应有遍,因为*新而无欺的知觉是无欺的知觉的部分故。 (同意)
r正量,应是新而无欺的知觉,因为与正量为一故。因已许! (不遍)
应有遍,因为*新而无欺的知觉是正量的定义故。 (同意)
(总计同意:略)
2正量,应不是不相应行,因为是知觉故。因已许!周遍已许! (同意)
(总结)
0攻方:凡是无常不都是不相应行,因为正量是无常且不是不相应行故。因已许!
守方:同意。
攻方:完结!
【实习三】
有人说:凡是无常,都是色蕴。
攻方:凡是无常,都是色蕴吗?
守方:同意。
攻方找出前陈“白马”:是无常,而不是色蕴。
0攻方:凡是无常不都是色蕴,因为白马是无常而不是色蕴故。
守方:前因不成。
1攻方:白马,应是无常,因为是不相应行故。 (因不成)
a白马应是不相应行,因为是马故。 (因不成)
b白马应是马,因为是白色的马故。 (因不成)
c白马应是白色的马,因为与白马为一故。 (因不成)
白马应与白马为一,因为依据自身为一的公设故。 (同意)
(总计同意)
(所以)白马应是白色的马吗? (同意)
(所以)白马应是马吗? (同意)
(所以)白马应是不相应行吗? (同意)
1白马,应是无常,因为是不相应行故。因已许! (不遍)
应有遍,因为*不相应行是无常的部分故。 (不遍)
应有遍,因为依据部分的公设故。 (同意)
a白马应是不相应行,因为是马故。因已许! (不遍)
应有遍,因为*马是不相应行的部分故。 (不遍)
应有遍,因为依据部分的公设故。 (同意)
b白马应是马,因为是白色的马故。因已许! (不遍)
应有遍,因为*白色的马是马的部分故。 (不遍)
应有遍,因为依据部分的公设故。 (同意)
c白马应是白色的马,因为与白马为一故。因已许! (不遍)
应有遍,因为依据同义词的公设故。 (同意)
(衍生命题)
1*不相应行应是无常的部分,因为与不相应行为一故。 (同意)
a*马应是不相应行的部分,因为与马为一故。 (同意)
b*白色的马应是马的部分,因为与白色的马为一故。 (同意)
(总计同意:略)
(小结)
1白马,应是无常,因为是不相应行故。因已许!周遍已许! (同意)
0凡是无常不都是色蕴,因为白马是无常而不是色蕴故。前因已许!
守方:后因不成。
2攻方:白马,应不是色蕴,因为是不相应行故。因已许!
守方:不遍。
攻方:应有遍,因为*不相应行与色蕴是相违故。
守方:不遍。
攻方:应有遍,因为依据相违的公设故。
守方:同意。
(衍生命题)
2*攻方:不相应行应与色蕴是相违,因为与色蕴无共同部分故。
守方:同意。
(总计同意:略)
(小结)
2攻方:白马,应不是色蕴,因为是不相应行故。因已许!周遍已许!
守方:同意。
(总结)
0攻方:凡是无常不都是色蕴,因为白马是无常而不是色蕴故。因已许!
守方:同意。
攻方:完结!
测验题实习:机动回答
【基本原则】攻方参考《佛法总纲》立出测验的论式,守方要熟练于分辨正因与似因,掌握术语间之大小范围,并依据框内的见解给予正确的回答。
【实例一】
0攻方:道应是常吗?
0守方:※同意。 (此为错答,接著攻方从反面来问)
1攻方:道应不是常,因为是无常故。(攻方以下所立为证明题)
守方:因不成。
a攻方:道应是无常,因为是心所故。
守方:因不成。
b攻方:道应是心所,因为是慧心所故。
守方:因不成。
c攻方:道应是慧心所,因为是慧心所中的道故。
守方:因不成。
d攻方:道应是慧心所中的道,因为与道为一故。
守方:同意。
c攻方:道应是慧心所吗?
守方:同意。
b攻方:道应是心所吗?
守方:同意。
a攻方:道应是无常吗?
守方:同意。
1攻方:道应不是常吗?
1守方:同意。 (守方前后相违)
攻方:完结!
【实例二】
0攻方:道应不是常吗?
0守方:同意。 (此为正答,接著攻方从反面来问)
1攻方:道应是常,因为是非所作性故。(攻方以下所立为测验题)
守方:因不成。
a攻方:道应是非所作性,因为是无实的法故。
守方:※不遍。 (此为错答)
b攻方:应有遍,因为无实的法是非所作性的同义词故。
守方:不遍。
c攻方:应有遍,因为依据同义词的公设故。
守方:同意。
b攻方:若无实的法是非所作性的同义词,则凡是无实的法,都是非所作性吗?
守方:同意。
a攻方:凡是无实的法,都是非所作性吗?
守方:同意。
1攻方:道应是常,因为是非所作性故。因已许!周遍已许!
守方:同意。
攻方:完结!
评析:无实=不是所作性=无+常。无实的法=不是所作性的法=常。
守方在“※不遍”处应答:“因不成”,由于选错而“失分”(前后相违)。
【厘清范围之类】
【例】
虚空应是有吗? (同意)
虚空应是常、无常二者之一吗? (同意)
0虚空应是常吗? (同意,接著攻方从反面来问)
1虚空应不是常吗? (为什么?)
虚空应不是常,因为是无常故。 (因不成)
虚空应是无常,因为是色、知、不相应行三者之一故。 (因不成)
虚空应是色、知、不相应行三者之一,因为是不相应行故。(因不成)
虚空应是不相应行,因为是非色非知的法故。 (※因不成,此为错答)
虚空应是非色非知的法,因为是非色非知的无为法故。 (因不成)
虚空应是非色非知的无为法,因为是无为法中的虚空故。 (因不成)
虚空应是无为法中的虚空,因为与虚空为一故。 (因不成)
虚空应是与虚空为一,因为依据自身为一的公设故。 (同意)
(总计同意)
虚空应是无为法中的虚空吗? (同意)
虚空应是非色非知的无为法吗? (同意)
虚空应是非色非知的法吗? (同意)
虚空应是不相应行吗? (同意)
虚空应是无常吗? (同意)
虚空应不是常吗? (同意)
完结!
评解:“※因不成”之处,应答“不遍”。因为“非色非知的法”不是“不相应行”的定义。
【厘清公设之类】
[例一]
攻方:智慧应是心所,因为是无常故。
守方:不遍。
攻方:(凡是无常,都是心所)应有遍,因为“心所”是“无常”的部分故。
守方:不遍。
攻方:(若“心所”是“无常”的部分,则凡是“无常”,都是“心所”)应有遍,因为依据部分的公设故。
守方:不遍。 (此为正答)
攻方:应有遍!
(此时,双方唯有摊开部分的公设来检验:若A是B的部分,则凡A都是B。今经由检验,攻方不合公设。攻方只好另立论式再质询)
[例二]
攻方:稻草人应是人吗?
守方:为什么?
攻方:稻草人应是人,因为是稻草所制成的人故。
守方:不遍。 (此为正答)
攻方:(凡是稻草所制成的人,都是人)应有遍,因为“稻草所制成的人”是“人”的部分故。
守方:※不遍。 (此为错答)
攻方:(若“稻草所制成的人”是“人”的部分,则凡是“稻草所制成的人”,都是“人”)应有遍,因为依据部分的公设故。
守方:不遍。
攻方:应有遍!
(此时,双方唯有摊开部分的公设来检验:若A是B的部分,则凡A都是B。今经由检验,攻方合乎公设,守方不合公设)
守方:同意。
评解:“※不遍”之处,守方应答“因不成”才对。
◆以下是因明辩经中的测验题的实习,问方就是攻方,答方就是守方。此处问方所给出的论式,有正因、也有似因;守方先分解出小前提和大前提,而后给出适当的回答:论式的小前提有误回答“因不成”;大前提有误回答“不遍”;论式正确则回答“同意”。
【实习1】
1声音,应是所作性,因为是无常故。(同意)
2声音,应是无常,因为是法故。(不遍)
3声音,应是有,因为是无常故。(同意)
4白马的颜色,应是白色,因为不是红色故。(不遍)
5声音,应是无常,因为是不相应行故。(因不成)
6孔子,应是亚洲人,因为是人故。(不遍)
7桌子,应不是人,因为不是亚洲人故。(不遍)
8瓶与柱二者,应是实事,因为能有作用故。(同意)
【实习2】
1人我,应是无,因为不是以正量所成立的东西故。(同意)
2兔角,应不是以正量所缘的东西,因为是无故。(同意)
3兔角,应是无实的法,因为无有作用故。(不遍)
4桌子应是家俱,因为是以正量所成立的东西故。(不遍)
5人应是存有,因为是以正量所缘的东西故。(同意)
6智慧应是法,因为是能持自性故。(同意)
7虚空应是无实,因为是无故。(因不成)
8虚空应是常、无常二者之一,因为是常故。(同意)
9感受应是无常,因为是法故。(不遍)
10无我应是常,因为是非生灭的法故。(同意)
11无我应是常,因为不是所作性故。(不遍)
12虚空应是无为法,因为不是从因缘所生的法故。(不遍)
13虚空应是非所作性,因为不是已生的法故。(不遍)
14桌子的概念应是无为法,因为是非从因缘所生的法故。(同意)
15人应是所作性,因为是实事故。(同意)
16声音应是无常,因为是不相应行故。(因不成)
17智慧应是无常,因为是那生灭的法故。(同意)
18瓶与柱二者应是实事,因为是能有作用故。(同意)
19瓶与柱二者应是所作性,因为是法故。(不遍)
20心与物应是有为法,因为是从因缘所生的法故。(同意)
21香味应是无常,因为是不相应行故。(因不成)
22味道应是物质,因为是无常故。(不遍)
23白马应是无常,因为是色和知二者之一故。(因不成)
【实习3】
1色身应是色蕴,因为是堪为色故。(同意)
2色身应是内物质,因为是色蕴故。(不遍)
3香味应是物质,因为是微粒所成故。(同意)
4知觉应是觉知,因为是明白而觉知故。(同意)
5心识应是觉知,因为是知觉故。(同意)
6感受应是心所,因为是心王、心所二者之一故。(不遍)
7意识应是知觉,因为是觉知故。(同意)
8智慧应是心所,因为是知觉故。(不遍)
9眼识应是心王,因为是知觉故。(不遍)
10无明应是知觉,因为是明白而觉知故。(同意)
11人应是不相应行,因为是非色非知的法故。(不遍)
12白马应是不相应行,因为是有情故。(同意)
◆以下是进一步的测验题实习,问方就是攻方,答方就是守方。此处问方提出因明论式,守方给出正确的回答。
【实习1】
1声音,应是所作性,因为是无常故。
守方:同意。
2声音,应是无常,因为是法故。
守方:不遍。
攻方:请举例。
守方:虚空。
攻方:凡是法,不都是无常,因为虚空是法而不是无常故。
守方:同意。
3声音,应是有,因为是无常故。
守方:同意。
4白马的颜色,应是白色,因为不是红色故。
守方:不遍。
攻方:请举例。
守方:绿色。
攻方:凡不是红色,不都是白色,因为绿色不是红色而不是白色故。
守方:同意。
5所触,应是无常,因为是不相应行故。
守方:因不成。
攻方:所触应不是不相应行,因为对“所触是不相应行”给出因不成的回答故。
守方:同意。
6孔子,应是亚洲人,因为是人故。
守方:不遍。
攻方:请举例。
守方:欧洲人。
攻方:凡是人,不都是亚洲人,因为欧洲人是人而不是亚洲人故。
守方:同意。
7桌子,应不是人,因为不是亚洲人故。
守方:不遍。
攻方:请举例。
守方:欧洲人。
攻方:凡不是亚洲人,不是都不是人,因为欧洲人不是亚洲人而是人故。
守方:同意。
8瓶与柱二者,应是实事,因为能有作用故。
守方:同意。
【实习2】
1人我,应是无,因为不是以正量所成立的东西故。
守方:同意。
2兔角,应不是以正量所缘的东西,因为是无故。
守方:同意。
3兔角,应是无实的法,因为无有作用故。
守方:不遍。
攻方:请举例。
守方:石女儿。
攻方:凡是无有作用,不都是无实的法,因为石女儿是无有作用而不是无实的法故。
守方:同意。
4桌子应是家俱,因为是以正量所成立的东西故。
守方:不遍。
攻方:请举例。
守方:虚空。
攻方:凡是以正量所成立的东西,不都是家俱,因为虚空是以正量所成立的东西而不是家俱故。
守方:同意。
5人应是存有,因为是以正量所缘的东西故。
守方:同意。
6智慧应是法,因为是能持自性故。
守方:同意。
7虚空应是无实,因为是无故。
守方:因不成。
攻方:虚空应不是无,因为对“虚空是无”给出因不成的回答故。
守方:同意。
8虚空应是常、无常二者之一,因为是常故。
守方:同意。
9感受应是无常,因为是法故。
守方:不遍。
攻方:请举例。
守方:虚空。
攻方:凡是法,不都是无常,因为虚空是法而不是无常故。
守方:同意。
10无我应是常,因为是非生灭的法故。
守方:同意。
11无我应是常,因为不是所作性故。
守方:不遍。
攻方:请举例。
守方:兔角。
攻方:凡不是所作性,不都是常,因为兔角不是所作性而不是常故。
守方:同意。
12虚空应是无为法,因为不是从因缘所生的法故。
守方:不遍。
攻方:请举例。
守方:兔角。
攻方:凡不是从因缘所生的法,不都是无为法,因为兔角不是从因缘所生的法而不是无为法故。
守方:同意。
13虚空应是非所作性,因为不是已生的法故。
守方:不遍。
攻方:请举例。
守方:兔角。
攻方:凡不是已生的法,不都是非所作性,因为兔角不是已生的法而不是非所作性故。
守方:同意。
14桌子的概念应是无为法,因为是非从因缘所生的法故。
守方:同意。
15人应是所作性,因为是实事故。
守方:同意。
16声音应是无常,因为是不相应行故。
守方:因不成。
攻方:声音应不是不相应行,因为对“声音是不相应行”给出因不成的回答故。
守方:同意。
17智慧应是无常,因为是那生灭的法故。
守方:同意。
18瓶与柱二者应是实事,因为是能有作用故。
守方:同意。
19瓶与柱二者应是所作性,因为是法故。
守方:不遍。
攻方:请举例。
守方:虚空。
攻方:凡是法,不都是所作性,因为虚空是法而不是所作性故。
守方:同意。
20心与物应是有为法,因为是从因缘所生的法故。
守方:同意。
21香味应是无常,因为是不相应行故。
守方:因不成。
攻方:香味应不是不相应行,因为对“香味是不相应行”给出因不成的回答故。
守方:同意。
22味道应是物质,因为是无常故。
守方:不遍。
攻方:请举例。
守方:知觉。
攻方:凡是无常,不都是物质,因为知觉是无常而不是物质故。
守方:同意。
23白马应是无常,因为是色和知二者之一故。
守方:因不成。
攻方:白马应不是色和知二者之一,因为对“白马是色和知二者之一”给出因不成的回答故。
守方:同意。
【实习3】
1色身应是色蕴,因为是堪为色故。
守方:同意。
2色身应是内物质,因为是色蕴故。
守方:不遍。
攻方:请举例。
守方:瓶子。
攻方:凡是色蕴,不都是内物质,因为瓶子是色蕴而不是内物质故。
守方:同意。
3香味应是物质,因为是微粒所成故。
守方:同意。
4知觉应是觉知,因为是明白而觉知故。
守方:同意。
5心识应是觉知,因为是知觉故。
守方:同意。
6感受应是心所,因为是心王、心所二者之一故。
守方:不遍。
攻方:请举例。
守方:眼识。
攻方:凡是心王、心所二者之一,不都是心所,因为眼识是心王、心所二者之一而不是心所故。
守方:同意。
7意识应是知觉,因为是觉知故。
守方:同意。
8智慧应是心所,因为是知觉故。
守方:不遍。
攻方:请举例。
守方:耳识。
攻方:凡是知觉,不都是心所,因为耳识是知觉而不是心所故。
守方:同意。
9眼识应是心王,因为是知觉故。
守方:不遍。
攻方:请举例。
守方:贪心。
攻方:凡是知觉,不都是心王,因为贪心是知觉而不是心王故。
守方:同意。
10无明应是知觉,因为是明白而觉知故。
守方:同意。
11人应是不相应行,因为是非色非知的法故。
守方:不遍。
攻方:请举例。
守方:虚空。
攻方:凡是非色非知的法,不都是不相应行,因为虚空是非色非知的法而不是不相应行故。
守方:同意。
12白马应是不相应行,因为是有情故。
守方:同意。
(以上守方回答正确,没有失分)
藏传辩经与立式辩经的比较
◆藏传辩经方式
有人(守方)主张:凡是颜色都是红色。
攻方:凡是颜色都是红色吗?
守方:同意。
攻方:白法螺的颜色,应是红色吗?
守方:为什么?
攻方:白法螺的颜色,应是红色,因为是颜色故。周遍已许!
(提出根本破式)
守方:因不成。
1攻方:白法螺的颜色,应是颜色,因为是白色故。(给出立式)
守方:因不成。
攻方:白法螺的颜色,应是白色,因为与白法螺的颜色是一故。
守方:同意。
(总计同意)
攻方:白法螺的颜色,应是颜色吗?
守方:同意。
攻方:白法螺的颜色,应是红色,因为是颜色故。
(第二次重申根本破式)
守方:同意。
2攻方:白法螺的颜色,应不是红色,因为是白色故。
守方:不遍。(守方不同意大前提)
攻方:[凡是白色,都不是红色]应有遍,因为白色与红色二者无共同因素故。
守方:因不成。
攻方:白色与红色二者应无共同因素,因为白色与红色二者相违故。
守方:同意。
(总计同意)
攻方:凡是白色,应都不是红色吗?
守方:同意。
攻方:白法螺的颜色,应不是红色吗?
守方:同意。
攻方:白法螺的颜色,应是红色,因为是颜色故。
(第三次重申根本破式)
守方:不遍。
说明:前已许小前提“白法螺的颜色是颜色”,所以此处不可答 “因不成”。刚刚已许“白法螺的颜色不是红色”,所以此处不可 答“同意”。只剩“不遍”可答。)
攻方:凡是颜色,应不都是红色吗?
守方:同意。
攻方:[根本立宗]完结!
◆立式辩经方式:(与藏式共同部分作比较)
有人(守方)主张:凡是颜色都是红色。
攻方:凡是颜色都是红色吗?
守方:同意。
0攻方:凡是颜色,不都是红色,因为白法螺的颜色是颜色而不是红色故。 (给出根本立式)
守方:前因不成。
1攻方:白法螺的颜色,应是颜色,因为是白色故。(立式)
守方:因不成。
攻方:白法螺的颜色,应是白色,因为与白法螺的颜色是一故。
守方:同意。
攻方:白法螺的颜色,应是颜色,因为是白色故。因已许!周遍已许!
守方:同意。
0攻方:凡是颜色,不都是红色,因为白法螺的颜色是颜色而不是红色故。前因已许! (第二次重申根本立式)
守方:后因不成。
2攻方:白法螺的颜色,应不是红色,因为是白色故。(立式)
守方:不遍。(守方不同意大前提)
攻方:[凡是白色,都不是红色]应有遍,因为白色与红色二者无共同因素故。
守方:因不成。
攻方:白色与红色二者应无共同因素,因为白色与红色二者相违故。
守方:同意。
(总计同意)
攻方:凡是白色,应都不是红色吗?
守方:同意。
攻方:白法螺的颜色,应不是红色,因为是白色故。因已许!周遍已许!
守方:同意。
(1+2小结)
0攻方:凡是颜色,不都是红色,因为白法螺的颜色是颜色而不是红色故。因已许! (第三次重申根本立式)
守方:同意。
攻方:[根本立宗]完结!
参考资料:
〈佛教逻辑与因明论式的运用〉,林崇安,法光杂志,192期,2005。
〈因明论式的推演及其公设略探──兼述辩经上的运用〉,林崇安,法光杂志,193期,2005。
内观教育基金会网站:insights.org.tw有“因明与辩经”专栏。
愿 善 妙 增 长
因明立式辩经教材──佛教逻辑的现代运用
编著:林崇安教授
出版:[桃园县]中坜市内观教育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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