澈见本心问答集(5)
问答篇三十八
1、问:非绝对的无我;也非相对的无我;更非于边见无我中,求中立性的无我!亦即:不能想做既非绝对,也非相对,便取一中间性质的无我解释!无我,仅单纯的无我,脱离一切知见的无我;也没有相对、绝对、中立的无我!正确的说法是:性空的无我。因性空,无我!缘起,无我!
答:绝对无我,即是绝待而不二,岂有两边或中间?也就是说,不管如何修入“无我”,皆非修行目的。您所说:“性空的无我。因性空,无我!缘起,无我!”吾人欲破除诸行者落入法相中,不知佛以何为目的,故发表“无我真性”一文。
“性空,无我!缘起,无我!”这仍在法船中,不是彼岸。也就是说,不是为了“性空,无我!缘起,无我!”而修行,是为了显现“无我真性”而修诸行,若得见此佛性,自然具足一切功德严身。经曰:“一切众生悉有佛性,即是我义;如是我义,从本以来,常为无量烦恼所覆,是故众生不能见得。如来亦尔,为度一切,教诸众生,修无我法。如是修已,永断我心。如来亦尔为修空故,说言诸法悉无有我。众生不知亲近善知识故,不识如来微密宝藏,修学无我,如非圣虽说有我,亦复不知我之真性。我诸弟子亦复如是,不知亲近善知识故,修学无我,亦复不知无我之处,尚不知无我真性,况复能知有我之真性?”
2、问:您说:“是为了显现‘无我真性’而修诸行,若得见此佛性,自然具足一切功德严身。”不管怎么说都还是脱不了有一个“我在修行”的窠臼吧?
答:但是须知所修者是习性,非佛性。以幻除幻,幻灭觉性不动。修行的对象,正是修行的本身。谁为修行者?若遍寻不著,我相自泯,因真性无我故。无我者,非无我,是名无我,勿落名相中。
3、问:“谁在念佛”也可以以五蕴色、心二法,找到那个念佛的(我),就是五蕴中心法之(识)吧!
答:请问您:可以找到那个念佛的(我),那么找者本身不正是那个念佛的人吗?还是另有其人呢?君不见,达摩祖师欲安二祖神光的心,而神光遍寻不著自己不安的心吗?达摩正如是安心,如是无我。
又:知见脱落后如何?请以知见脱落之心,重新看待“无我真性”一文,您将发现,无我自在,有我亦然。
4、问:您说:“君不见,达摩祖师欲安二祖神光的心,而神光遍寻不著自己不安的心吗?达摩正如是安心,如是无我。试问达摩祖师如是无我,神光亦如是无我否?故当知达摩祖师所欲为神光所安之心,非真安心矣!谓实无一心可安,相法妄执分别之处,尽是不安(虚妄),但见缘起而归于性空,何处寻我?
答:不安之心,即是欲安之心,此心非二,立即得安心。如人左手与右手不相夺物,因一心故,立即安隐。遍寻不著可安之心,即是无心,无心即是无我,无我本然安隐,本然安稳者即是真性,无我非全然的顽空。
5、问:吾认为,“无我”是法界的本来相貌,不是修得。法界本来法法具足三法印,三法印是于同一法上显的真理,所以,无我不是断灭,而是执著的放下,也由此无我的体悟,同时契悟本心后,才能圆满开展菩萨道的,而于菩萨行中,是最能堪验是否真正契会“无我”。不知您的看法为何?
答:无我是佛性本然面貌,故法界亦无我,但亦非对有我而说无我,是离意识分别之“无我”,非修而得,故无我本来不是断灭。佛菩萨但为执我相者说无我,但在大般涅槃经亦对执无我者说有我,有我即佛性(真性),故曰“无我真性”。乃“有无”俱遣故,能得此真性,若不知此义者,易入无我断灭而沉空守寂,断灭佛性,(佛性岂有生灭,因为意识心所压抑,故假名断灭佛性)。由此无我的体悟,同时契悟本心后,即知本心不生不灭、不净不垢、不增不减……,不为一切意识分别所摄受,超然于物(法)外,照体独立,故能常寂,有我无我皆得自在,才能圆满开展菩萨道。有诸行者,虽知而不能得真性者,此知乃非如实知之,不能融于生命而行于生活中,故仍须借法假修一番,以幻除幻,直至幻灭法亦寂,方能以无修而修。
6、问:吾认为:不应该是从无我当中去体悟,契入本心的方式也只不过是将身执与心执两者尽皆淡化,但不可能不受一切意识分别所摄受,因为人并不是木石,要讲它超然,却事实上只能说它更清楚明白各种角度所可能会形成的观点吧?
答:体悟本心方法无数,从“无我”中去体悟,亦为其一。您明知我执与心执是空花,必须遣除,但是遣除后却成为木石,以为见闻觉知与意识分别都会被遣除(其实不然),其实,您的修行已堕入两难,难以如实行,所以经自己意识心的判断,而改为两者皆淡化, 这是错误的观念。圆觉经分明说“知幻即离”,不是淡化,因为空花是幻出的,知幻即离。
7、问:您说:“若不得真因地,百年修行悉为?”直行修去,何分两地?
答:这不是分两地,而是分诸佛种性与否?如出生狮子儿与野狐儿,养成是不同的。一是三年即能狮子吼;一是百年也只是野干精。所以说:因地不真,果遭迂曲。
8、问:眼可以亲见佛性吗?
答:眼可以亲见佛性,是方便说。能见之性本身就是佛性,此佛性绝待不二,岂能分别见与不见吗?若不知此义,执著法相,“见与不见”皆非真。
问答篇三十九
1、问:如果如您所言则盲者常盲,明者自明,盲者可为明否?如不能则有咎!佛法说:迷者可悟。
答:“盲者”是指智慧盲者。众生本具五眼,曰肉眼、天眼、慧眼、法眼、佛眼,但为无明烦恼所覆,不能识得,但五眼仍具足无失。故若能于佛法中得清净智慧(般若),即能清净无明烦恼,而得五眼净。清净智慧并非让众生增加知见,而是脱落知见。因为佛法是无法之法,能令心解脱,令慧解脱。如是之人,名为明眼人。若实说,实无盲与明,只是自不见而已!
2、问:皈依自性,何须皈依自性“法”?犹如皈依平常,何须皈依平常“心”?
答:皈依自性佛──皈依自性觉
皈依自性法──皈依自性正
皈依自性僧──皈依自性净
是谓自皈依三宝。
3、问:清净心体若受业缘污染,清净心体即随业报,当下无究竟觉忏悔。因果造业,作用无穷吧?
答:清净心体,染不得、净不得,一切染净皆为妄见。依妄见故,生善恶诸业,亦妄见诸业报,而心体依然清净如故。若能澈见本心,即了知业障本来空,一切业报皆是冤枉承受。心体依然清净无有业报与诸障,因为于心体平等性中,无顺逆诸境,顺逆诸境出于爱憎取舍,爱憎取舍出于意识分别心。本心体无这等事,故实无顺逆诸境,故亦无业报与诸障。
4、问:众生心体本具光明,故常现“常寂光净土”,亦不常现“常寂光净土”。西方净土为阿弥陀佛所幻化,自性光明与弥陀净土同一法性,是吗?
答:佛说常寂光净土,非常寂光净土,是名常寂光净土,它是形容众生心体,并不是真有个常寂光净土,心体本然如虚空故。一切佛国净土不出此心体,如万物不出虚空故。
5、问:自性无法,故无皈依处,若解戒定慧,圆具佛法僧,自性本清净,无法自皈依吧?
答:体认心体本来清净光明,无贪憎痴,亦无戒定慧。本自圆成,无修亦无得,无遮无显,称名为自皈依。
6、问:您说了那么多,众生我看了、懂了,还是众生,也没成佛,故众生即是众生,佛还是佛。您所说的“众生是佛”一文,是妄心推理所生,没有如实知见吧?
答:若持众生见,则见佛是众生。若持佛见,则见众生是佛。见地真、妄之别也,并非看懂即可,应实践佛法,以法为身,不以四大为身,当下即无我相、人相、众生相及寿命相四颠倒,离四相故,自无众生颠倒见即见众生是佛。
7、问:您说“但以空寂为体,自然业不能系”,十法界众生以业系故所以因果轮回不已,您说的是拨无因果相续之理,所以称作断灭吧?
答:以平等心看待顺逆诸境(善恶业报),自然顺逆平等而心超越因果,是名业不能系。但境仍显现种种顺逆诸境(善恶业报),凡夫见为因果业报,故不昧因果,觉悟者以不分别顺逆诸境故,超越因果,因善恶业报,所显现的是顺逆诸境,觉者能以无所受而受诸受,是故因果业报虽有还如无,故曰:了即业障本来空。
8、问:您称性而谈,几年来始终如是,您有调查过吗?几年来有人因为阅读您的留言,于禅有会心入门的吗?
答:吾称性而谈,唯论见性,不论余物。偶谈解脱与禅定,亦为见性之要义,终归明心见性,余皆为葛藤,仗缘而说,随说随泯。请各取所需,能会者,当如获至宝。若能得一人会得,足矣!
9、问:您说“所以所谓修行者,是修妄想与执著之习性。”从圆觉经的立场来看,妄想与执著,是从“缘影本空”的认识不清而产生,所以,所谓“修行”,其实是知其如幻,当下就没事,也就是“知幻即离”,然依您的修学,当初是如何现证此一“如幻”,而脱落妄想执著呢?请不吝指示!
答:真是善问,问到重点了。识得本心后,知本心本然不动,不动即是“真常”,以此本觉性见外境亘古以来,有成住有异灭,有生老有病死,有春夏有秋冬,此种现象,未曾改变,不变故名“真常”。既然心、境皆“真常”,那么所生缘影只是如实的反应现象,故仍是“真常”,但是因为妄想与执著此一现象(缘影),故加入爱憎取舍之情爱,故从缘影复生烦恼、忌妒、恼怒等等空花。所以有见闻觉知一定有缘影,故缘影不能灭,否则成木石。认识缘影后,自然能见“如幻]的烦恼、忌妒、恼怒等等空花,因为空花是幻生的。本不应有的,故知幻名离,离幻名觉,不假方便。
10、问:您说“然觉悟者,是觉悟此无明是妄想与执著所幻生的,实亦无无明可尽。”此话是何义?因一般都说是由无明产生妄想执著,也就是因无知,才起惑造业,但您却说“无明”是妄想与执著所幻生的,何以您所谈与一般说法不同呢?请详细说原委,谢谢!
答:其实两种说法都一样,无明不但指无知而已,亦指无慧眼,故不能见得。因为“执著与妄想”方称为无明,故世尊于菩提树下悟到后说:“奇哉!奇哉!众生本具如来德性,只因妄想与执著,不能证得。”而不说:“奇哉!奇哉!众生本具如来德性,只因无明,不能证得。”
问答篇四十
1、问:凡此中种种,谁能令入无余涅槃而灭渡之?净心而已,自然的来,自然的去,君不见一切法无生性吗?修行人之苦即在无一法可以渡人,人人都在因地转,何期以幻修幻?由贪嗔痴来便由贪嗔痴走,人生的欲求与贪著是阻力亦是助力,虽置幻境亦复如是。循此或可巧遇生命的力量,意解心开吧?
答:所谓度人者,仅在告知众生本来成佛,令其自解自悟,假名渡人,并无法替其解悟。众生若得解悟,仅识得本心,而护持本心,起初会脱落一切知见,不再以意识心分别性为主宰。然当心已纯熟,本心不需护持,自然流露后,依此“清净眼”见一切六尘原本清净,故先前一切知见,并无碍于本心的流露,将会慢慢回复。意识分别性亦复如是,见闻觉知亦始终无碍,自然展现如如大自在的如来宗风,随缘而化。所有能说者,不论是第一义、金刚乘、乃至一佛乘,皆仅为如来正因地。然果地非言说所能及,默契而已。唯佛能据果地而说一切法。
2、问:您说“本心与意识心所指不同,原来的心才是本心(本来面目),但因妄执而集六尘缘影为心者,此心是为意识心,本心不管如何的,皆不能染著,故亦无染净之名。故不与妄心对立,不是妄心的另一边。”吾认为您所言的“本心”,其实还是“妄心”,并非“本来面目”,何以见得呢?真正的“本来面目”不会因为“妄执”而去“集六尘缘影”的,而成为“意识心”。试问“虚空本体”可曾酝酿“低气压、高气压”呢?所以您所言的“本心”其实还是与“妄心”对立的,只是可以肯定的是仍无“染净之名”,而且“体相”相似于“本心”,所以不觉得与“妄心”对立吧?
答:吾人没有说本心会集六尘缘影为心,本心实染不得、净不得,但因妄执而集六尘缘影为心者,此心是为意识心,是说此“妄执”,生而无原因,也就是本来没有,而误看为有。只是这样的误会,导致幻染又幻净。若能悟本无生者,澈见本来心。譬如:浓雾(染)使我们看不到美丽的山水。当雾散时(净),美丽的山水又会让我们看到,但美丽的山水不管有雾(染)无雾(净),还是存在的,从来没有忽有、忽无的,也并不与有雾(染)对立。也就是说,不是有雾时美丽的山水就不存在,无雾时美丽的山水就存在,所以美丽的山水非关有雾(染)与无雾(净)。
3、问:您说“本心是绝对的,非真非妄。有时方便说‘离妄即真’,实说应为真妄皆离,离为幻,亦复离,离无所离,即得除幻。幻除即是恢复本来心,所有对立者皆名幻。如真与妄,凡与圣,生死与涅槃,佛与众生,明与暗,迷与悟等等。”然本心一句也不能说是绝对的,如果是绝对的,那么本心从本以来应该湛然清净,何有真妄之相需要“皆离”呢?本来真妄皆离已经离很远了,如果再加上“离无所离、既得除幻”一句,则离本心更远了,不是吗?那到底绝对的本心有没有“绝对”呢?不然怎会还要那么麻烦啊!
答:若不是绝对的,还有对立的话,就不是本心,所以本心湛然清净。但因众生起妄执,为让众生识自本心,佛菩萨大开方便,故曰:有时方便说“离妄即真”,实说应为真妄皆离,离为幻,亦复离,离无所离,即得除幻。幻除即是恢复本来心,所有对立者皆名幻,如:真与妄、凡与圣、生死与涅槃、佛与众生、明与暗、迷与悟等等。
4、问:您说“本心实无这些东西,若执著者即是意识心不是本心,意识心幻染又幻净,然本心无染净。但为方便说法,必须藉这些对立的名词。所谓修行亦如幻,修行也是意识心的作用,故名以幻除幻,但不入断灭,也就是说,只是除幻即可,不可除掉(压制)本心。”如果说对本心不明了的话,学人是有可能把妄心当本心的,而把真正的本心给除掉(蒙蔽)的。然而“对立”其实是有其必要的,而不是只适用方便说法,何以见得呢?大家刚在修行的时候,哪一个不是从“我”下手,谁一开始就能“无我”呢?修行也没那么复杂啊!搞的跟写论文一样!普贤菩萨也还在修啊!
答:刚修行时,从“我”下手,或从“无我”下手皆可,但不可从“对立”下手,因为“对立”里,是找不到真正的洁净,只是落入了染净、生死涅槃、生佛、天堂地狱等等的大染缸里,永不得真正的洁净,走不出一场幻染又幻净的戏论中。普贤菩萨也还在修,但不是修对立法。
5、问:您说“因为本心与意识心同体异名,常难以分别,若经压制是名断灭。即滞碍难行,是名无般若。若不能善分别本心与意识心,则观经不能了义。如此段圆觉经所说之心即是意识心。”其实若不能善分别本心与意识心,也没那么严重到“观经不能了义”啦!起码还有“文字般若”啊!而本心与意识心的认证,即使是像声闻、缘觉这样的圣者,也无法如实了知的啊!何况我辈凡夫呢?
答:如果想得到的只是文字般若,以随缘故,吾人也赞同。
6、问:出家的意义是什么?
答:出家相是秉持印度的佛教相,本身并没有侮辱任何人的意思。出家相都有其深义的,可让人一看就知道是佛教徒。出家、舍发、忍辱衣、清净身、念珠、一钵、一袋等等教相,皆有其代表的佛法,佛法虽为无形无相之心法,但无形无相则无以为教,故巧设种种教相。出家众为传佛之慧命,以其身为教相,方便传法。实为慈悲利益众生的行者,为我等所不能及也,是为僧宝也。吾人甚表钦佩!
7、问:“自内证可成熟佛果。”请问:自内证,即自证本心之本然,禅宗所谓“一悟即至佛地”,此为顿悟者。“修所成慧”非另立,于实际参悟中,闻、思、修、证,无次第可言,此中如何谈成熟“佛果”?
答:一悟即至佛地,此为顿悟者,能于闻、思、修、证中无次第,唯自内证者,证本心之本然,于本心上实无可修。然长久以来所积集的众生习性,不能顿脱,故须渐修习性。一切所能修者,皆是习性,并非本心,众生虽为众生,然其本心与佛无异,本自具足,实无可修。只为妄执众生习性,假名为众生,故只修众生习,不修本心。能自内证者,譬如已知目的地而出发,故不久将成就,是名成熟佛果。否则,若不知目的地就出发,或已知目的地而不出发者,皆不能成就如是法。唯习性轻薄,是为利根者,能顿悟顿修,顿成佛法。
8、问:开悟者若认为还有习性要修,表示它对解脱法还未能澈底觉悟。再者,若说修是修习性,我们知道习性本妄,本就是妄对妄,乱打一场,聪明的修行者,首先应体认此点吧?
答:您说得没错,但澈悟者自然无习性可修,唯说法者须如是说“顿悟圆觉,渐修习性”,方能为众所接受。若众不能接受,正法难传矣!然真能澈悟者,自得无习可修,此法虽为方便,但澈悟者即知方便即究竟。故曰:唯习性轻薄,是为利根者,能顿悟顿修,顿成佛法。
9、问:佛言:“善男子!应以出世间般若自内所证。”是何义?
答:此出世间般若自内所证,是术语,故吾人直示“出世间般若”白话,未有遗漏,故曰:能自内证者,即证知自心始终无垢无染,清净微妙,恒常不动,性无生灭,出世入世,自性常住,证此法性,则心常得安稳、清凉、安静、寂灭,如是名为证真如。自具足一切功德。尽知恒沙诸佛法界,无差别相,此为最胜第一义。此名出世间般若。
10、问:觉他未行,能一悟即至圆满佛果地吗?
答:未能自觉而先能觉他,无有是处。是故需能一悟即至圆满佛果地,方能觉他,否则是名传教,令他“藉教悟宗”。唯有圆悟佛地者,方能传法。
11、请问:一悟即至佛地,是入如来因地法行吧?
答:一悟即至佛地,也是悟入众生本有之清净觉地,是名如来因地法行。
12、问:您为什么一直强调“只修众生习”,“只为妄执众生习性”,那妙善行呢?
答:修众生习即是妙善行,除此之外别无所行。
13、问:请问您的“是名成熟佛果”,是没有圆满菩萨因地的六度万行的般若妙善行吗?
答:既然澈悟本心,自然启发出清净般若,六度万行全依此般若而出,故本性已具足六度万行无有欠缺。若不识本心,六度万行即无所依,如盲走夜路。
14、问:那佛的两足尊,岂不是便成了一足尊了吗?
答: 闻所成慧、思所成慧是理,自内证是行,理行双修,即是佛的两足尊。如文殊菩萨(理)与普贤菩萨(行)是佛之两胁士。
15、问:您说:“修众生习即是妙善行,除此之外别无所行。”您说修众生习即是菩萨妙善行。也就是说修断众生吃喝赌毒等习即是菩萨布施等六度万妙善行。您的意思是修此断恶行即是妙善行!如果是这样的话,戒杀生就是放生?这样那些出钱出力放生的行为,不是很可笑吗?如是恶习即是善行,善恶已不分。您这是反佛说吧?
答:所谓十善者,乃身口意三业中所行之十种善行为。即:(一)杀生。(二)偷盗。(三)邪淫。(四)妄语。(五)两舌,即说离间语、破语。(六)恶口,即恶语、恶骂,(七)绮语,即杂秽语、非应语、散语、无义语,乃从染心所发者。(八)贪欲,即贪爱、贪取、悭贪。(九)嗔恚。(十)邪见,即愚痴。离以上十恶,则为十善。所以汝徒处无为,即具足十善,此无为法不生业障。为本心所具足。您所说之“出钱出力放生的行为”,是有为法,是善业会有善报,善业、恶业都是业能生福田、生天道,虽不堕三恶道,但仍处于六道轮回中,不能出轮回。一切有为法如空幻泡影,唯能无业行者,不生善业,而了生死出轮回。放生的行为是有人先抓再放生,不如提倡不抓生物,亦不放生。即是无为法。既然澈悟本心,自然启发出清净般若,六度万行全依此般若而出,故本性已具足六度万行无有欠缺。若不识本心,六度万行即无所依,如盲走夜路。
16、问:云何“已具足六度万行无有欠缺”的生灭有为无漏福德法呢?
答:一切有为法,如空幻泡影,如梦一场,本来无生,随缘而为,无须执著。
17、问:又本性您说已具足,云何您说还要“六度万行……,如盲走夜路”的修外妙善行?
答:妙善行是无为法,非有为法,故于澈悟本心后,自得圆满诸善,所谓:(一)不杀生,(二)不偷盗,(三)不邪淫,(四)不妄语,(五)不两舌,(六)不恶口,(七)不绮语,(八)不贪欲,(九)不嗔恚,(十)不邪见。无为而自得圆满。
18、问:您“提供参考”,是否已入另一种拨无因果的偏空境呢?因为本心无为法是无因缘性的不是吗?
答:吾人已解释多次了,以无所受而受诸受,虽受因果报应,于心不分别顺逆诸境,自然无所受,故能于受报后不生诸善恶业,自然不受后有,是名无业行,无业行不是无因果,而是超越因果。
19、问:您说“方能觉他,唯佛一人,好大气魄啊!”又说“……至圆满佛果地,方能觉他”,也就是说不是“佛”者就不能“觉他”,因为菩萨不是佛,就不能“觉他”,以不能觉他故,菩萨永不能成佛吗?
答:佛、菩萨、金刚、众生,只是假名,唯觉与不觉。佛只是觉悟的众生,众生是未觉的佛。菩萨已能自觉故能觉他,已觉悟之菩萨亦不自称为佛,因为觉悟者知“实无佛无众生”,为度众生故,回入尘劳,不是他们还没有觉悟,若依您之见,西天二十八祖,乃至中土六祖慧能大师,应无一是悟道者,因为他们没有一个能称为佛。
20、问:“圆满佛果地”是果,与“如来因地法行”是因,果与因是一样?那就是说:圆满的佛与未成佛的众生是一样?
答:一切所证之果地,其实也是证“正因地”而已,并无其他果地可证。换句话说,觉悟也只是觉悟“本来面目”,或曰“本来风光”而已。现虽为众生,其本心与佛无异,所谓度众生者,只是度众生幻而已,实无众生可度。“佛灭度无边众生,实无一众生得灭度者”,因为众生本来成佛。是故佛与众生,只是迷悟之差,本性无异也!
21、问:您说:“悟道者所传之禅,方名传法,否则是名传教。”仁者,勿受名所囿!传法者,假名传法,实无法可传。印心者,假名印心,实无心可印。是故,我常方便假名,于人说法道:依清净法而修,乃至真理大道也。
答:虽是名相,但为传法,须假借名相,非执著名相,
若识法者,自能脱去名相,悟得实相,佛法虽为无法之法,亦无法可传,然世尊为传此无法之法,说了四十九年,三百余法会,仍对弟子说:我说过的法如我手上的树叶,我没说过的法如树林里的树叶。并不是法完全无可说,就是说法,既然法由言语说出,就成了法相,若识法者,自能脱去法相,悟得实相,不会著相修行。所以识法者,即知佛没有说法,若说佛有所说法,即是谤佛,不解如来义故。
问答篇四十一
1、问:佛法亦本无生耶?
答:佛法本来无法,但为清净耳目,故佛说无法之法。若耳目得以清净,自然澈见诸法本无生,说者无说,听者无闻。
2、问:正知见是无住不生不灭而无碍生灭法。这才是大乘法、是佛法。若只是不生不灭法才是二乘法,但亦是佛法吧?
答:您只知文字表面之义,不知文字亦有般若,故作见文转颂之义。不生不灭实非您所解,佛法是不生不灭法。换句话说,佛法是无生法,本无生故亦无灭,是谓不生不灭。一切的生灭,只是幻生又幻灭,非实有生灭。故非关住与不住或碍与无碍。譬如:人于梦中,见自己生烦恼而欲灭烦恼,及醒后,即知本无烦恼(悟烦恼无生),自然无须灭烦恼。既知烦恼是梦幻中事,自然住亦得,不住亦得,更非关碍与不碍故。若不知是梦,则住亦碍,不住亦碍,因不解“无生”义故。
3、问:吾认为:欲行了义教,先修不了义,登高必自卑,行远必自迩,龙树说:不依世俗谛,不得第一义谛!即是说此吧?。
答:吾人真不知您学佛、观经学到哪里去了?
(一)不了义之教并不是了义教的阶梯,不了义之教,是不正确的观念,只有越行越远,请问:有哪一部经,教学人先修不了义?但听闻经曰:依了义,不依不了义。不求正知,自迷犹可,不可迷惑众生。“登高必自卑,行远必自迩”,您讲的很好,但是不了义之教不是了义教的“卑、迩”,而是不同方向。
(二)树菩萨说的不错,不依世俗谛,不得第一义谛,因为第一义谛是依世谛建立的,离开世谛,也得不到第一义谛的,但是世谛也是了义教,若观念不正确,所谓的“第一义谛”也非了义教。若得正知见者,世谛即第一义谛,无二无别,方便即究竟。未曾听闻了义教与不了义教无二无别,请您说法应自慎重!
4、问:如所说“心性本来真常”,已悟者是不如此说,何以故?所谓常、无常是众生之轮回语,而“菩萨已入地者”是不如此说。所谓菩萨已入地者,即是以“自碍心而灭诸碍”,有如持刀以自断首,首断即无能持者。已入地随顺者,不言常、无常,以能所皆已断之故吧?
答:“心性本来真常”,此真常非您所说之相对真常,也就是说:非对无常而说真常,乃离无常与常的一种真常性,文字实难以形容,但不借文字又不能沟通,所以请您深入其意,得其意忘其文,自能显出“真常无生义。”吾人发表“三法印与一实相印”一文,意在融合南北传之教义,若能得其义者,自能消弥大、小乘行者数百年来的争议。虽力量微薄,但愿尽一己之力,融合大、小二乘之教义。小乘(阿含)行者,以身心修行“无常、无我、涅槃。”大乘行者,以身心如幻,因地法行,直接脱落身心,显现真我、真常、真净、真乐。是故直取一实相印,即是涅槃寂灭相。
5、问:“理则顿悟,乘悟并销,事非顿除,因次第尽”是何义?
答:理则须顿悟,顿悟是悟知其本性,本性既显现,则乘悟并销。本性既显,实无出入,唯长久累积下来的习性,须靠事修,因次第尽,是所谓“顿悟圆觉,渐修习性。”理的方面,即圆觉经所曰:“善男子!知幻即离,不作方便,离幻即觉,亦无渐次。一切菩萨及末世众生,依此修行,如是乃能永离诸幻。”理事终虽一如,但不能顿悟顿修者,则须“顿悟圆觉,渐修习性。”是故顿悟则无出入,只待修“习”成熟佛果。若有出入,则理未悟也!
6、问:就算您能“顿修”也不代表是“顿除”的义理。若是已顿除,则不应再有无明,结果呢?习气还是再出现,所以还是仍落入“事非顿除,因次第尽”的窠臼中吧?
答:“顿修”“顿除”皆为修习、除习之事修。然理还是须顿悟,理何有“顿除”之说?圆觉经说之甚明!您还不懂吗?
7、问:故顿必由渐,渐不必顿吧?
答:理若不顿悟,如盲走夜路,四方皆易位,修行无可依。是故,六祖坛经曰:不识本心,学法无益!但事可渐修,理悟如初生师子儿,事修如狮子之养成,即能狮子吼(说法无畏)。理悟不澈(渐),无法事修,如初生为狐儿,待百年养成,也是野干精。理唯迷与悟,迷不是悟的前导或阶梯,故理唯有顿悟,方名为悟理,悟理后方能事修。
8、问:我也没说理不应渐悟,只是您之前说“在此觉地,还出入吗?何时能达不出?所证果地者,与因地同也,非有他地可证,您还有何地可出入?”那是误解我所证,我只是说断见惑,不再对无生的义理有怀疑而已,但无明习气仍还在。所以,理悟不代表没出入,因此才说:“理则顿悟,乘悟并销,事非顿除,因次第尽。”
答:所证果地者,与因地同也,非有他地可证。是故,理悟者,即是处于正因地。然所证果地,与因地无异,是故无此地与彼地之分,何有出入?若有出入者,则见地不真,不名为“理悟”。
9、问:您说:“您在此觉地,还出入吗?何时能达不出入?所证果地者,与因地同也,非有他地可证,您还有何地可出入?”仔细思考,若真是果地觉与因地发心同,那里还有“可证”的说法?若有所证,那就是未断碍心(见圆觉经菩萨已入地随顺觉性)。但以众生未离幻之故,所以就有出入。
答:所谓“可证”者,即是因地与果地两者相契,名曰:“证道”,或曰“印证”。如果如您所说“因地与果地”不同,由因地修到果地,两地不同的话,则不可说是“证道”。应说是“到道”。换句话说,如果认为“因地与果地”不同的话,是见地不真,若见地不真,当然是理悟不澈之过。您说:“但以众生未离幻之故,所以就有出入。”,您以幻相掩盖实相,以众生未离幻之立场谈第一义,当然有错乱之憾。若去除“众生未离幻之故,所以就有出入”,当然知第一义者,于众生清净觉地,岂会有出入?
10、问:观仁者之诸言,颇有所谓“宗通说不通”的状况。换言之,对于“佛理”可以了解,对于“佛法”之了解却不足。以至,还不知何谓“第一义谛”的义理。
答:“佛理”就是“佛法”与“佛教”的通达,也就是“通宗通教”,方名澈悟佛理。以能藉教悟宗,是故能“通宗通教”,方名澈悟佛理。您的“第一义谛”的义理,有待摒除己见观经,方能让佛经义(法水)流入内心,洗涤知见(所知),自然会脱去一切知见,若是邪知见,自然消失,若是正知见,则将契入本心,以相契故,正知见亦会自泯。此时,自知一切法界皆是缘影,缘影空故,本自寂灭,即是万法寂灭,无障无碍,真性显耀之时,乃能真知“第一义谛”的义理,并顿悟无生之义。
问答篇 四十二
1、问:三藏十二部主说“法身佛义(体)、报身佛义(相)、化身佛义(用)”。法身佛义讲无生,报身佛义讲所证境界,化身佛义讲如何证无生的方法。
答:在“第一义谛”的义理,不论一体三身的次第法,三身本一心体,心体本来不生不灭(无生),不染不净,本来如如,无任何境界可分别,是名“第一义谛”。
2、问:“第一义谛的说法是‘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此有故彼有,此灭故彼灭’等‘诸现象的说明及分析’之语,而不是真假、常断之类的主观说法,这等说法叫做俗谛吧?
答:您以权法掩盖实法,实法是离断、离常,以非断非常故,为了表达此境地,强名为“真常”,否则,如何授受?若不执著「法相”者,得其意,自然泯其言。又,实法是离于有我、无我故,“有、无”是意识分别的产物,离意识分别心,即能显现真性,为了表达此境地,强名为“真我”,否则,如何授受?若不执著「法相”者,得其意,自然泯其言。再则,“第一义谛”谓本性不生不灭,本自无生,非对灭而说无生,您不解“第一义谛”真谛,虽言“第一义谛”,但说次第语:“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此有故彼有,此灭故彼灭”等。
3、问:第一义谛离二边,凡说必无常断之二言。否则是列入俗谛,即使是说离常断之“真常”亦是俗谛之说吧?
答:于“第一义谛”的义理中,俗谛即真谛,如果不知此义,即是不解第一义谛,既然第一义离两边,还分什么俗谛真谛。
4、问:我何以如此说呢?若不离二边而不说真常,却反说真常离二边,此真常义即同流转!既然说空而被众生执空,说常乐我净被执常,说非常非无常被执有所证,那说真常离于二边,既已离又何必说真常?但说离二边即无后话!譬如持刀断首,首断即无能持者。既已离能所对待,不知还说什么真常语?叫他再把头黏起来说真常吗?
答:您不知“真常、真我、真净、真乐”之义。它是直显如来四德,自性本自涅槃性,本具如来四德,此四德无形无相,非意识心之产物,若说“真常、真我、真净、真乐”能执者,只是以意识心知,而非证知,是则不解涅槃性。若证知者,“真常、真我、真净、真乐”是绝待无二的,不是对峙的。若不执著法相者,即能知如来意。文字、言语难以表达,只能如是说,能悟知者,当法喜充满。
5、试问:如来四德,是以意识心证,或非以意识心证?
答:如来四德,先是以意识心证,相契后,显现如来本性,自然脱落意识心,流出真如性,因印证之意识心已然脱落,是故此时名为“无证”。又:所证之如来四德,本来具足,非因证而有,亦非未证而无,是名为“无得”,是故得证如来本性者,无证亦无得。如:月因指而得见月,指是因意识心而有,见月后自然亡指(脱落意识心),然月非因指而有月,月本然有之,非因见时而有月,非不见时而无月,是故见月时,不名“得月”,是故名为无得亦无证。
6、问:依佛地说法,虽是了义,但对自己及大众均无实益吧?
答:您一定不知什么是了义之教,故出此言。
(一)吾人谈“第一义谛”,只论了义,不论不了义。
(二)不了义之教不是了义之教的阶梯,了义之教是实法,不了义之教是依“众生见”而说的,故于众生较容易接受,但离实相甚远(因众生见即颠倒见),是众生易信难悟之法;了义之教是实法,但于众生见中较难以接受,(因实法于众生颠倒见中,看似颠倒,故难以接受。)故实法是众生难信之法,但它是实相故易悟。
(三)不了义之教,劝行者不生任何欲求,有求皆苦;然其本身充满欲求,如求成佛、求往生净土、求出离生死入涅槃、求离苦得乐、求离我我所、求福慧、求菩萨诸地渐次增上、求……。
(四)了义之教,直示众生见自本心、悟自本性,即知众生本来成佛,即心是净土,本自涅槃,寂灭为乐,本无能所,福慧具足,本无菩萨与众生(佛、菩萨、众生原来是空花,乱起乱灭)。自性本具足一切功德严身,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增不减、非善非不善……。本自具足,非求而得,众生由此悟入,还汝本来真面目。
(五)不了义之教,已讨论很久,是是非非、似是似非,就算再给个数十年,仍不会有个定论或结果,因不了义之教没有陀罗尼法,陀罗尼者,华译“总持”、“能持”,是“佛的真言”,能贯彻一切权实诸法,故曰总持,能以一法总持万法,而无一遗漏。是故不了义法不能了一切义,故名不了义,修持此法无有了时!
(六)了义法有此陀罗尼法,能以圆融之清净智慧,贯彻佛法究竟义,总持无量佛法而不散失;陀罗尼法能持各种善法,能遮除各种恶法,盖菩萨以利他为主,为教化他人,故必须得陀罗尼。得此则能不迷失于无量之佛法,而在众中无所畏,同时亦能自由自在的说教。所以得陀罗尼者,必能信解诸法皆是一相,故能以一切法而作佛法。以是故,能贯通了义与不了义之教。诸法无行经曰:尔时文殊师利法王子白佛言:“惟愿世尊!当说陀罗尼,以是陀罗尼故,令诸菩萨得无碍辩才,于诸音声无所畏怖,能令诸法皆作佛法,又信解诸法皆是一相。”
(七)佛所说之经教皆为了义之教,但须能贯通全经,不可断章取义。否则,十二部经,亦成魔说。
7、问:涅槃经中说到:“我者即是佛义,常者法身义,乐者是涅槃义,净者是法义”。“如来常住,则名为我。如来法身,无边无碍,不生不灭,得八自在,是名为我”。及后又说“色是佛性,受是佛性,想是佛性,行为佛性,识为佛性。”最后一段引文,其中意思即是说,五蕴即是佛性。那么,这个五蕴之我与如来藏所说之我,到底是怎样的一种关系呢?若两者是一,那它们相同之处为何?若两者不同,那它们相异之处又是什么呢?若说亦一亦异、非一非异,那又是依何标准而说呢?问题好像多了点,烦请代解疑问。
答:涅槃经的“我”是指如来本性(佛性),如来本性(佛性)众生皆有之,与佛无异,是故以“有我”论述;以其性恒常不变异,大如虚空,无有边际,不生不灭,能得一切自在(八自在),故称有“我”。故曰:“我者即是佛义,常者法身义,乐者是涅槃义,净者是法义”、“如来常住,则名为我。如来法身,无边无碍,不生不灭,得八自在,是名为我。”但佛性并非具体实存,应物而现形,若无可应之物则显“寂灭性”,如当我们熟睡时,佛性则呈现寂灭性,(寂灭非断灭,寂灭是很自然的泯去一切意识作用,断灭是刻意,或曰加工式的使六根不作用,同时亦停止意识作用。)若当佛性作用于五蕴身时,所显现出来的色受想行识,五蕴不是六根,五蕴是六根与境的反映所生的一种觉受缘影(缘影空故,五蕴亦空),而觉受本身即是佛性,故曰:“色是佛性,受是佛性,想是佛性,行为佛性,识为佛性。”
若不识本心(佛性)者,只见五蕴而不见无染之佛性,故以意识心为我,幻染又幻净。若识自本心者,即不失本心,虽处尘劳而无染,五蕴之我与如来藏所说之我,其差别在于识与不识“本心”。是故此两者,亦一亦异、非一非异。
8、问:五祖弘忍曰:“有情来下种,因地果还生。无情亦无种,无性亦无生。”五祖传无生法忍与六祖慧能,自性能生万法自是无我,若言有我,请问父母未生你之前是何模样?我在何处?
答:真性无我,佛法有我,能生万法即是有我;木石无我,故不生万法,能应物现形,即是有我。真性无我,非全然的无我,否则成断灭,如木石。此无我,离于“有、无”之对立。
若问父母未生您之前是何模样,我在何处?未生之时,虽无形体,但亦非全然的无我,出生之时,误认此身为我。又六根聚集六尘缘影,误为我心,如弃大海,唯认一浮沤聚沫,随浮沤而生灭,不知真心大如虚空,本无生灭。
大珠慧海和尚曰:自不见性,不是无性,何以故?见即是性,无性不能见,识即是性,故名识性,了即是性,唤作了性,能生万法,唤作法性,亦名法身。是故五祖曰:“有情来下种,因地果还生。无情亦无种,无性亦无生”。若无情亦无种,若无性则无生。非示无情、无性也。
问答篇四十三
1、问:“修习无我,名为颠倒”一文甚佳,实为破除偏空无我邪见,欢喜赞叹!请您换个角度谈谈!如佛陀于金刚经云:“如来说有我者,即非有我,但凡夫之人贪著其事。”请教您的说法与佛说有冲突之处吗?若没有,何以故?佛说何义?您所说何义?
答:您真是看到门道了,执著无我者,以无我入修,入无我断灭之所,即是偏空无我邪见,不知无我者只是对治“世间之人执著自我,为护我故,生爱憎取舍之无明。”若得无我即显真我(真性),非入无我断灭之处,行者不得不慎。是故不能悟入诸法无生,也就是佛性本然的无我,此无我非对有我而说无我,是离意识(有无)分别之无我(是谓本无生)。如佛陀于金刚经云:“如来说有我者,即非有我,但凡夫之人贪著其事。”若有入无我断灭者,或虽未悟入,但执著无我者,听闻佛经说:“佛法有我,即是佛性。”“修习无我,名为颠倒。”即生畏怖,狐疑不信,进而谤佛谤法,或谓魔说,或谓伪经。“佛法有我”,“诸法无我”;或“无常、苦、无我、空”,“常、乐、我、净”,表面上似有相违,然得如来义者,必通达无碍,权实相融,不因住而有碍,不因执著而有碍,不因有我而有碍,乃能纵横自在,是名真自在。
2、问:个个都是佛,为什么变众生?
答:以佛眼观之:一切众生不但悉有佛性,且佛性常住不变易。众生过去是佛、现在是佛、未来亦是佛,不折不扣的佛,并没有变众生。因为妄想与执著,故不能证得。误认为是众生。即所谓误认四大假合身、六尘缘影心为自我,是故不能脱去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亦不能脱去轮回妄生相,如此总称为众生幻,即是无明。然此无明并无实体,只是因误认故生妄执所幻来的。此时,佛见众生依然是佛,虽“有幻”众生不信,亦当是佛无误,故佛示正知见,让诸众生自除其幻,若得幻灭,觉亦不动,本来成佛没有变异(佛性常住)故。是故佛仅除其众生幻,是谓:幻翳朗然,慧目清净,使其澈见本来成佛之真面目,假名度众生。圆觉经曰:始知众生本来成佛,生死涅槃犹如昨梦。
若以众生眼观之:因依于众生幻,是故成为颠倒见,不信众生本来成佛,以致佛之正知见,成为众生难信之法,是故难以远离颠倒幻想。吾人宁丧身命,亦不虚言。
3、问:何以言“宁丧身命,亦不虚言”呢?
答:心生二偈,提供参考!
偈曰:
邪说充斥语方重,重语待己柔待人,
人人是佛语方真,不学狮吼难显真。
又:
四大虽具非轮回,轮回空花愚难知,
地火水风属外境,聚散何曾碍自性?
自性本自常涅槃,生死涅槃徒自迷。
不识本性依身心,生死到头难得逃!
4、问:圆觉经曰:“众生本来成佛,生死涅槃犹如昨梦。”以众生本来成佛故,实无众生,佛是相对于众生而得名,以实无众生故,亦无佛。是故圆觉经曰:无佛无众生。您说:佛说“众生本来成佛”,是说众生从本心来成佛。不是“众生就是佛”,所以佛又说;“是心是佛,是心作佛。”所以还是要修行!若误会“众生就是佛”,那十方虚空一切诸佛,无量劫来修行不是白费白说吗?
答:众生只此一心,别无他心,此心即是佛,不识此心学法无益。您不会此心,攀缘于意识,依此缘心推论佛法,所得亦缘,不解如来真实义,不知究竟无佛亦无众生,一切修行皆如幻,只是以幻除幻,幻尽无佛无众生。十方一切诸佛国刹土,以及无量劫,何者能出此心?能识如来真实义者,于此心中自得满足。
5、问:您又说:又佛说“心及佛众生,三无差别”。也是在讲总心的“是心是佛,是心作佛”的“是心”而言。若讲差别相“如是心”,如是十法界吧?
答:十法界皆在此心中,识自本心自得默契一切佛法。世尊依此本住法,说于一切法故;若说法离于本住法是为魔说,若依本住法而说,方便法亦为究竟。不识本心者,以权覆实,纵说得十二部经,亦为魔说。若依本住法而说,则法名清净、法名解脱、法名自在、法名无垢、法名清凉、法名安隐、法名寂灭。
6、问:“金刚藏当之,如来寂灭性,未成有终始,若以轮回心,思惟即旋复,但至轮回际,不能入佛海……生死与涅槃,凡夫及诸佛,同为空华相,思惟犹幻化,何况诘虚妄,若能了此心,然后求圆觉”。可是“最初不觉”,它怎么来的?
答:从上经文得知:
(一)您若以随缘心起众生见去找“最初不觉”,它怎么来的?是用轮回心去找轮回相,是找不到的,因为真心“如来寂灭性,未成有终始”!
(二)又当您能了此真心“如来寂灭性,未成有终始”后,佛说:“然后求圆觉”。
7、问:有人说:“若能了此心”,说什么“彻知本心”,就大言的说:“众生是佛”了,是非常愚痴的说法!因为佛说:“若能了此心,然后求圆觉”。
答:您真是糊涂,“若能了此心,然后求圆觉”。此心非彼心(本心),此心正是您现在的攀缘心。以此缘心故,生此三惑,被佛斥为非正问。此心乃是六尘缘影,虚浮不实,离却此心然后求成圆觉。须先了此心(缘心),然后求圆觉。经文分明如是说:“善男子!有作思惟从有心起,皆是六尘妄想缘气,非实心体。已如空花,用此思惟,辨于佛境,犹如空花,复结空果,展转妄想,无有是处。善男子!虚妄浮心,多诸巧见,不能成就圆觉方便。”正是说到虚妄浮心,多诸巧见,不能成就圆觉方便。
问答篇四十四
1、请问:如何是不染识?作意修行戒定慧以离贪嗔痴是染或不染?
答:体悟诸法皆空,即知染净一如,则名不染识。作意修行,即是染识,须舍离戒定慧及贪憎痴等法,方名不染识。六祖坛经曰:“心地无非自性戒,心地无痴自性慧,心地无乱自性定。”所以戒、定、慧并非作意修行而得,是“无非、无痴、无乱”,自然无为而得。此法名为无生法,是名不染识。
2、问:虽言不载道,而道即言,诸法无相,贪嗔痴戒定慧又何须舍于染而不染,是为修行?
答:“诸法无相”若能如实知,即名舍戒定慧及贪憎痴法。换句话说:若能体悟诸法实相,就是舍法。若真舍离戒定慧及贪憎痴法,是名更换法缚,非舍法。于染而无染,方便说是修行,若实说仍非究竟之法。请谛听以下的解说:
于染而无染,是说入于有尘染之境而能达到一尘不染之心境界。而实相是:一切的染尘只是意识心对外境的反应而生的幻觉(如镜中影),实相是无尘可染,一切染尘皆为幻见,故亦无染净之名。一切处、一切物,实无尘可染。“一尘不染”,即如神秀大师之:“身是菩提树,心是明镜台,时时勤拂拭,勿使惹尘埃”。“无尘可染”即如慧能大师之:“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请多看几次即能如实知。
3、问:要如何时时保任这种转识成智,是不是让它界定自然成习惯,就会自然的流露?
答:任性逍遥,随缘放旷,识而不用,即为保任之功,但须识本心。天竺祖师曰:“心随万境转,转处实能幽,随流认得性,无喜复无忧。”
4、问:“平常人”是不是“法”?
答:端看观者心境,识法者视万法为无法,不识法者无法亦视为法。
5、问:依何法才能识“法”呢?
答:应知诸法本无相、无言语、无文字、无任何表示, 但为互相授受,须假藉言语、文字,及各种启示来沟通,久而久之,法因而成相,不识者即著相修行,故曰:“诸法空相”。识法者不为法缚,故识法者观万法为无法,自能逍遥法外;不识法者视无法为法,故常为法缚。
又:因学佛法时,不知不觉中认识了众多法之名、相, 而不知法本无名无相,故因而著法相修行而不自知。若能了知众生不是因修六尘以达一尘不染而得成佛,而是本来无尘可染,一切染尘皆为妄见,更无佛、众生可分别,即能当下体悟诸法空相。
6、问:一切相皆是幻。虚空生万物,实无一物可生,因为心有染著而有生死。可是,进一步看看,所谓的“心”也非实有,因尘起念,念念空相,如镜上影。镜本无影,因尘显影,尘灭影消,明镜依然。故一切本来清净,本来平等。这样子想对不对?
答:佛法是甚深之心法,虚空含藏万法,且万物自生、自长、自成、自灭,这一切的自然法则并非尘,因众生误认四大为我身,及外境反映为我心,故生我及我执,并视此自然法则为尘境,而急欲修行离此尘境,虽勤苦修行,只是徒劳一生,并无法离此自然法则(误认为尘境)。若能确实了知此实相,十地菩萨也只是方便说,唯佛地是本有之清净心地。若能由此实相确实了知,则心境渐渐成熟,就像初生的狮儿,两三年后即能狮子吼(不论初学或久学)。否则修成百年妖怪亦无有益处,至此方知众生本来成佛,生死涅槃,犹如昨梦。(不要自认是初学或凡夫,此念正是尘念,因众生本来成佛。)
7、问:万物若能自生、自长、自成、自灭,岂不破缘起法?有违佛陀所说“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诸法实相无相无不相,若止无相说,岂不落偏空?大德狮子说,是说只要我原地不动就能到终点了吗?
答:万物自生、自长、自成、自灭,是亘古以来大自然不变的法则,并默契缘起缘灭法,有何违背?是君依缘心观法而自生分别,若能以本心(清净之心)观法,则可看出佛法实相。否则,若以缘心(染识之心)观法,则法法相碍。诸法实相,可白话为诸法的真实义,如何能说是无相无不相?且没有经文写过诸法实相无相无不相。“诸法皆空”与“诸法空相”是同义的。如:“狮子吼”是说若要学实法,须从了悟诸法实相(如来真实义)学起,才不致徒费功夫,且也许会学到一些无益之法,因为佛经里的法,很多是为劣根众生权说之法(假法),也就是黄叶止儿啼之法。若了义经,对此事均有所交代:“如是诸菩萨,随众生所能信解,以方便力随缘说法”(权法)。无相之法(实法),“但为信解甚深一相法者说之。”
8、问:“无相”是有无的“无”吗?“诸法实相”是否离语言文字,超越逻辑的,非由思惟而证?而所谓的思惟是指思量心吗?直心,不落第二念是不思惟吗?自生、自长、自成、自灭的自然法则,不也是缘起性空的吗?是否知一切善恶法是幻而直下承当,实际上并无一法可承当,亦无承当法的法?我、我所,两者皆幻,皆缘起故。
答:所说之法均为本然平实之法,无须想那么多,无相是本然(原本就是)没有的,它并不与有对立(不用思量,思量即不中用。)诸法实相,可白话为诸法的真实义,无须想那么多。“无须想那么多,不用思量,本来心”就是直心。不思善,不思恶,诸法本来没有,落何次第?诸法皆空,自由自在何须承担。我、我所皆是幻,既知是幻即是除,勿须复除,故说“众生本具如来之德性”,不增不减,不折不扣。
9、问:诸法实相无相无不相,意指缘起性空为无相,性空缘起为无不相,你、我、他,那一个不是相(身相、心相),还千差万别耶!万物若能自生,而非依他因缘而生,岂不女者能自生小孩,不须男者?到老还能自生,这是自然法则吗?
答:万物自生、自长、自成、自灭,是亘古以来大自然不变的法则,万物自生、自长、自成、自灭,当然是指同类族群,在自然的条件下,自生、自长、自成、自灭,有性无性皆然。权法与实法,您分得出来吗?因为以权法是无法去分辨实法;反之以实法可以通达一切权法的。换句话说:以实法可以通达一切宗派之法要,如原始佛教、藏密、东密、净土、禅、南传佛法……等一切宗派。因这些都是后世学人依适合自己而分的,如净土宗的五经,唯识宗的解深密经,禅宗的圆觉经……等。佛经本身并不专属于任何宗派的,而实法是可以贯通一切经典的。
10、问:这个方法用了,“思路”会变得越来越“简单”?只觉得事情生生灭灭,虽然有几次缠住了,可是很快的提起生灭想,慢慢的又过去了。同时,在佛法的闻思并不放弃,如此下去对吗?
答:佛法本来就是很简单的,甚至我佛还要我等最终能视佛法为无法。今暂且以此观念来修行。但不能执著任何一法,方能至无法的境地,只要如实了知即可,不要执著。
11、问:为何打坐或长期禅修,会造成头部充满真气而发胀,望大德教以化解方法?
答:意念勿固守一处过久(十分钟),尤其是脑部。有时亦可慢慢全身移动,由前上往下,再由后下而上,尽量保持内心清净无杂念,若有任何现境,均不能执著。
12、问:佛教徒一直地一直地想要求取智慧,以为得到智慧后就能解脱!殊不知智慧是烦恼之源!智慧越高烦恼越多?
答:会背负烦恼的“智慧”,不能称作智慧(般若),只能说是聪明,故聪明反被聪明误。能解脱烦恼的智慧方能称为清净智慧(般若),故译经之高僧,一直不敢把般若直译为智慧,就是怕引起这样的误会。般若智可看出万法本无法、无尘、无识,故无烦恼。而聪明会生缘心,本来无法视为法,本来无尘视为尘,本来无烦恼视为有烦恼。故愈聪明愈多烦恼,聪明反被聪明误。
13、请问:能解脱烦恼的智慧方能称为智慧(般若),若此“智慧”只能利己解脱烦脑,却无法成就渡人也解脱的利他,那此智慧也能算是“般若”吗?
答:欲渡他须先能自度,若不能自度而能度他,无有是处,易误人!将此解脱烦恼之智慧授予他人,使人亦得此智慧以解脱烦恼,即名渡人。此为自利利人,否则,是名“人溺己亦溺。”
14、问:般若智慧有两个缺一不可的条件,便是“自渡之智”与“渡人之觉”。“自渡之智”乃是能渡己解脱烦脑之自利智慧。“渡人之觉”乃是能渡人解脱烦脑之利他行为。故云:能以正知正觉成就“自利利他”者,可谓福慧双修的般若智慧人,对吗?
答:“自渡之智”与“渡人之觉”,此两者同出而异名。若真能自度,何患不能度人?将自己如何自渡之法授与他人,使他人自渡,即名渡人。若真能自利,何患不能利人?将自己如何自利之法授与他人,使他人自利,即名利人。莫学声闻、缘觉之思想,声闻、缘觉之法,非佛法。
问答篇四十五
1、问:“自性的呐喊”一文中云:“未有天地先有我”?“境由能境,能由境能”;“能随境灭,境逐能沈”,天地万法与我,不也就是能所之二元对待吗?于此还能分别先后吗?“天地坏时我不坏。”学佛不就要去我执吗?“我”本非实存,怎还会不坏呢?
答:这是自性的呐喊,“我”当然是代表自性,自性就是佛性,谁人无佛性?难道要去掉自性,让自己成为石头?它正是您想见的啊!它正呐喊著:“您本清净,六尘与您无干啊!”与佛陀所说“天上天下唯我独尊”的“我”一样,是指自性,并非佛陀自大,而是指一切众生的自性是独尊的,没有任何东西比“自性”重要,所以众生必须认识“自性”。
2、问:你的自性与我的自性是同一个呢?还是各有各的自性?若是同一个,好像要更名为“公性”才好。若是各有各的自性呢,好像又不是佛法?
答:自性各自有之,又各自独立,佛与众生之自性并无差别(指其德性)。觉者(佛)能觉知一切境相只是六尘缘影,如竹影扫地,无动于衷(心),故其心恒常清净。虽与众生同住于世,但觉者能知此地无异西方。迷者(众生)虽自性与佛无异,但认六尘缘影为我心,此谓“缘心”认四大为我身,爱、憎、取、舍等油然而生,致迷失了本性。虽与佛同住于世,却烦恼不断,不能自在,痛苦不堪,终至西方化为地狱,故曰:天堂、地狱由心生。此时,众生之自性依然与佛无异,只是众生迷而不见。
3、问:“自性就是佛性,谁人无佛性?它正是您想见的啊 !”“自性个自有之,又个自独立。”所谓“自性”是否实存?经中言:“不见一法名如来”!若自性实有且能见,则见自性,岂非有一法可见?
答:自性朗朗独存,不见一法方名见性。性不能自见性,若真见即不妙。如眼根不复自见眼根,若真见必为妄。
4、问:“自性各自有之,又各自独立”,虽“性不能自见性”,但对于其它各自独立的自性,彼此可互见否?若彼此不可互见,则此各自独立存在的自性,是否有违不二?若能互见,是否仍是有一法可见?
答:对个自而言:自性朗朗独存;对众生而言:自性各自有之,又各自独立。因自性平等无识,故与其他个自独立的自性,无所谓的见与不见之别,见与不见是意识分别的产物,自性平等无识故无此分别,为化众生故,佛见众生之自性依然清净与佛无异无别。故曰:众生若见自性,即名见佛。因道法自然,而自然本来无法。“性”是自然,非法,故性不一不异,平等无识故。若落入法相,则为其次第,将辗转成为缘心,而生缘法,非佛法实性。
5、问:对于“法”,除指方法、法门外,亦可遍指一切现象!若依此而言,“自然”亦应属“法”之范围;那么,“性是自然”,故而“性”仍是一种自然现象,仍是一法否?对于所形容的“自性朗朗独存”,是否便落入所指的法相(法的名、相)之中?前说:“对众生而言:自性各自有之,又各自独立。”现说:“性不一不异”,如此各自独立的自性间,如何解释是“不一不异”?另外,对众生而言,自性究竟依何道理而会各自独立?
答:首先厘清对“法”的观念:自然之大道本无其名,虽无其名,万物仍依道而生生不息,亦无一物能背道而驰,圣人发现了永恒的真理(自然的定律),为教导众人认识道,强安其名谓之“道”。道本无法,为显道而说法,既是说法,须藉言语、文字,及一些启示,至此,有了法及其一切名与相。若不知此义,将会以为法就是道,或道与法混淆不清。自然之大道并非法,因其本无法,故曰:正法亦应舍(方能见道)。故曰:不见一法方名如来。故须不见一法方名见性,何况,法是六尘识之一。
“自性朗朗独存”,是否便落入所指的法相(法的名、相)之中?这端看观者之心境,今只是藉文字来表达“自性”。“自性”只是用来形容它的名称,若不执著文字相,自然不落入法相中,则能脱离了一切法相而通达“诸法空相”,方能体悟此境地。
“自性各自有之,又各自独立。”这是自性本然现象。众生因误认六尘缘影为自心,而迷失了自性,故学法以复其初,故自性不是法。若自性非各自有之,则世尊成佛,则吾等亦应成佛,其实不然。
6、问:对于“法”,说是“道本无法,为显道而说法,既是说法”,是否认为“法”为一种解释道或真理之言论;故而说:“自性不是法”,应是认为“自性”确为实存,但“自性”不等同于为形容“自性”而勉强所说之“法”,是否此意?若真如此,自性是不是常见?
又:“法”之一字,不单指“说法”、“法门”,实为遍指一切存在之现象;故而若说:“自性各自有之,又各自独立,这是自然现象”时,此时所认为的自性若是自然现象,则便是属于“法”之范畴之内,故而提出“不见一法名如来”之质疑!
答:唯心所显现的现象,皆称为法,解释道或真理之言论及心对境所生的缘影形色,皆是法的范畴,由心所生故。但自性及真实外境非心所生,而是自然现象,当吾等死亡后,或往生他处、或沦落六道,而真实外境仍然存在,故非心所生,而能往生或沦落的自性亦存在,故自性亦非心所生,故亦非“法”。
由缘心(意识心)所观一切现象,皆称为法,这一切外境现象本非法,而反映入意识心之一切现象方称为法
,但此法为幻,而佛(觉)法亦为幻,故以幻除幻,直至幻灭法亦灭。故曰:心生种种法生,心灭种种法灭。此法先从自心生,再从自心灭,是生灭法(次第法),非佛法,佛法是不生不灭之法。若直接体悟“诸法空相”自能不生不灭,若能如实知,即名修行。楞伽经云:“不见有诸行,如是名为佛。”
7、问:据何而言:这一切外境现象本非法,而反映入意识心之一切现象方称为法?
答:楞伽经云:“诸法体如是,唯自心境界,内心能证知。而诸凡夫等,无明所障,虚妄分别,而不能觉知。”由“诸法体如是,唯自心境界”,可知反映入意识心之一切现象方称为法,内心能证知。整个大法界皆唯心所现境界,亦为真实外境反映入内心的缘影,因缘影空故,万法皆空,因有缘影故,亦非顽空。
8、问:本心亦为幻否?若本心为幻,则此本心既亦为幻,则其何以能观知一切现象皆为幻?若本心非幻,则是否本心究竟实存,那么此与执常见者何异?此时非幻之本心是法或非法?若是法,则“诸法空相”,此心如何实存非幻?若是非法,则“法尚应舍何况非法”。
答:“本心”是指清净无染一切尘识(法尘)的心,故本心非幻亦非法。若问“是否本心究竟实存”?为宣说佛法,须转智成识(把智慧转成文字││方便智之安立),方能沟通,故说有本心,此心本不有,因法而生。若法寂,此心亦寂,故非执常见。譬如:夜晚的天空,繁星点点,我们都知道这些星星是因太阳的照射,所以能发光,但没有星星的部分是一片黑暗,可是阳光是遍照的,不是只照一粒一粒星球的部分,只是没有星球让阳光反映,所以我们也看不到阳光,但阳光仍是遍照的。所以我们不能说没有阳光,只是没有物体让它藉物显现,他亦不能自显,故它也不是实存。自性亦复如是,见物体即有缘影,亦即见心,没有物体,不生缘影,亦不见有心。故自性不能以“有、无”来表示。
9、问:若言:“心生种种法生,心灭种种法灭。此法先从自心生,再从自心灭。”则是否认为先有心后有法?若如此则心又从何而有?
答:此法是无生法忍,甚为殊胜,请谛听:法本无法,众生误认为有法,故生心欲灭此法。如心生烦恼而欲灭烦恼;如心生三毒而欲灭三毒;如心生生死想而欲入涅槃;如心生不净观而欲求清净;乃至作众生想而欲求成佛。众生不知这一切本来无,无烦恼、无三毒、无生死、无不净……乃至无众生。众生却生有想,故生生灭灭累世难了,若此理能如实知者,即悟无生法忍。
10、问:对此“诸法体如是,唯自心境界”,解释为“反映入意识心之一切现象方称为法,内心能证知。”一般理解为一切现象即是自心,现象与自心不二,故而究竟而言,并非有独立于心外之现象,与可感知现象之自心的分别对立存在,不知此解义同否?
答:外境实有,而依心中“无”,因只是反映入心的缘影故“无”,“心”依境见“有”,因外境实有。故自然能境自境,心自心,心不碍境,境不碍心,自然心境如如。也就是说,心对实有外境,会产生现象,这现象也是心对外境所产生的缘影,或称为“色”,故色即是心、心即是色,故现象与自心不二,或曰:心色一如。如维摩诘之默然,默然应远离有与无及其一切对待名、言。也就是说:若是论其有、无,已失其真谛,且又有著法相之虞。今简单的论述自性:
我在论述是我的自性,您在解读是您的自性,但众生并不认识它,而以为是大脑透过六根在运作。一切意识都储存在大脑,您存入(扫瞄到)甚么资料,它就有甚么观念,而掩盖了本有的心。若暂时除去一切所知,就会发现本心清净的舒畅。此时心净则佛土净。
堪布卡塔仁波切所著“空性的体悟”一文中说:“‘心即是法,法即是心,当下无心,便是本法。’心性可以就以下三点来加以说明:我们的觉受、我们对这些觉受的想法或看法、以现象的本体(法性)。觉受、心灵的投射及现象,这也是心的组成要素。没有心,就没有感受。”
以上即可知,法即是心,心灵的投射及现象,这也是心的组成要素。故曰:反映入意识心之一切现象(真实外境之缘影),方称为法(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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