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兴佛教从完备的沙弥教育做起
建兴佛教从完备的沙弥教育做起——代序 附录四
一、前言
从来,佛法的宏护、三宝的庄严、自他的解脱等等,全部都是维系在“僧伽”自身的作为与素质的优劣
上的。因此,要让三宝常住、兴隆、实证,其最重要的工作,当属僧伽的教育工作。但僧伽的教育工作,其
内容千头万绪,依时机之不同,而各有不同之重点,并不能一概而论。就此观点视之,则沙弥的阶段,亦应
有其专属的“学处”,必须予以贯输和教导。经论中于此虽然所提不多,但在一些专谈“沙弥律仪”的戒经
上,我们仍可清晰地看到,佛教对沙弥教育的特殊内容。
中国传统的丛林佛教,以“师徒制”的身教、言教方式,透过健全的丛林整体生活教育运作,虽然没有
很明确的教育理念,但一贯的沙弥教育,仍在长时间的蕴酿当中,有著依稀可见的脉络。从今日的眼光视之
,除了某些教育技巧,需要随著时代风气稍做改进外,那样的教育仍有著不少的优点,可供今人参考与反省
。反观近代中国的汉传佛教,由于西方学院式教育的引入,再加上对传统教育方式的几乎全盘放弃(时代的
因缘如此),且又受到丛林式微、家庙兴起及僧材凋零(尤其以今日的台湾佛教为然)等客观环境的影响,
传统的僧教育(师徒制、丛林式)已无条件再维持了。而今日汉地所盛行的,所谓“学院式”僧教育,除了
极少数的例外以外,我们对于现今的僧教育方式,在“循序渐进”及“符合佛教修行理念”的两项考虑上,
仍不敢心存过度的乐观,例如:以世俗的学历为其分级标准,僧俗、男女同班,生活与修行脱节,教者与学
者几无干涉,有学监而无师父,重言教而缺身教,只有少数人管理多数人(而且是僧俗、男女混杂)的生活
行为与起居进退,白衣上座、价值混淆,课程复杂而不精纯确实,教授师见解分歧、无所适从,过于注重解
门及学术而缺少行持磨炼……等等问题与现象,在在都是今日僧教育工作者,需要小心检讨的。
尤其,沙弥的教育,最需要的,正是身教的示范、僧团运作的陶冶、沙弥学行的实际运为、离欲生活的
逐渐适应、大僧律仪的渐次学习及服务僧团的应对进退等。看看今日的沙弥教育,往往所谓的“沙弥”,只
不过是光头俗汉的代名词而已。除了与常住一同忙于生活、法务外,他的身份常常只是意味著「尴尬期”,
2
只会傻呼呼地期待著「赶快去受戒”当比丘。师与徒也往往皆不知有“沙弥教育”这一回事,甚至有一剃了
头,隔天就去受大戒,隔月就成了“大法师”的,那还有什么沙弥教育可言?既使是佛学院,也好不到那里
去:从白衣时的僧俗混杂,到剃度、受大戒,过程中的一切教育,都是死板板的“学院式固定课程”,并没
有特别为个别不同身份、需要的佛子,开设不同的课程。虽然课程将随著年级而一层层地不同,但那也只是
泛泛的“知见之转进”,而非意味著身心陶炼之深化。白衣、沙弥(尼)、比丘、比丘尼,身份如此不同的
一群佛弟子,三年、五年、甚至更多年,他(她)们所受的教育与训练竟然完全一样!真不知,这样训练出
来的学生,僧与俗之间,除了外表的不同之外,他(她)们真正不同的基础会在那里?
混乱、模糊,没有层次,缺乏整体性、次第性,僧俗不分,实践不彰,道心不坚,僧格的自我认同感不
足等,正是今日汉地僧教育的最佳写照。整体的僧教育既是如此,那被视为中间“过度期”的沙弥教育,将
更为模糊不清,甚至是根本不被重视,恐怕就理所当然的了。然而,沙弥的教育(当更包括尼众的“式叉摩
那”尼之教育),正是成就其为一个大僧(尼)的根本教育与基础教育!今日的僧伽素质不佳,仔细考察将
可发现:并非源于僧、尼的“知识”或“知见”不足(至少台湾是如此),而是缘于基本道心与行仪训练的
缺乏所致。而有关这方面的教育,却正是“沙弥(尼)”阶段的教育,偏偏,“沙弥教育”,常常又是最被
忽略的一环!因此,让人深深地感觉到,今后要提振佛教,复兴佛法,其最切要的工作,应是从完备的沙弥
教育做起。唯有沙弥教育能够如法、上轨道,我们往后的一切修道教育,才能在坚固的学行基础上开展。否
则,躐等而混乱的教育结果,将使得我们的僧教育,仍然停留在“徒作知解”、“盲修瞎炼”或“乱无次第
”的巢臼当中。
二、沙弥名义及分类
沙弥是《耶舍传》中梵文Sr?manera的音译
1,而沙弥尼,则是梵文中代表女性的尾音n i的加译。在中国
一向有新旧三种译法:旧译一种,即“沙弥”,南山律祖义译为“息慈”,即息世染而慈济众生之谓
2。新
译有二,一为玄奘大师所译“室利摩那路迦”,义译为“勤策”,即精进不懈,警避诸恶,或接受大比丘僧
勤加策励之意
3。二为义净三藏所译“室那末尼”,义译为“求寂”,即求取圆满寂静、究竟涅槃之极果的
3
意思
4。前二译就“因”为翻,后一译就“果”为重,意义上无太大分别。
此外,由于沙弥(泛指已完成“剃度”仪式者)之受戒有无,及年龄上的差异各各不同,因此,古来于
此又有二类三位的说法。所谓二类,是纯就受沙弥戒的有无而分,无论其年龄为何,凡已受沙弥十戒的沙弥
,谓之“法同沙弥”,反之未受十戒的,谓之“形同沙弥”(只是“形象”同之谓)。所谓三位,是依年龄
而分,但不论其戒之有无,凡七岁以上(方可出家),十三岁以下者,称之为“驱乌沙弥”,谓但能替大众
驱乌、守护伽蓝令不恼众,依此片善所生功德以消信施。二为十四岁以上,十九岁以下,称之为“应法沙弥
”,指其年龄正是沙弥本制之龄,正可随学沙弥所当学诸法之谓。三为“名字沙弥”,即廿岁以上,七十岁
以下(超过七十岁不合出家之条件!)之沙弥,指其本应入比丘位,但由于智识、因缘或资具等条件不足之
故,所以仍在沙弥阶段,故称之
5。
以上二类三位之名相,虽不甚关主题,但在考虑沙弥教育之施行细节时,此项分类仍有其参考之价值,
故仍一并提出。
从沙弥的三个名义上考察:“息慈”重在断除世俗染习,并培养慈心不杀等慈悲心念;“勤策”重在积
极修学、勤于劳务与服务大众以培植福报;至于“求寂”,则重在开发道心,趣求上乘,求取圆满解脱之完
成。虽然这也不妨视为一切佛法修学之通义,但以此而为“沙弥”之名义,更可看出沙弥之所以为沙弥,其
修学及教育的重点所在。
三、沙弥教育之对象与时机
沙弥教育,就狭义而言,顾名思义,其对象当然是指沙弥(尼)而言。但就其为大僧的“准备教育”而
论,广义的说,往前,应推到白衣准备出家前,住于伽蓝当中的“净人”阶段;往后,应延至女众受学“式
叉摩那”法
6完成的阶段。此中,虽有若干重点及方式上的不同,但其对象,亦应涵盖二类三位沙弥中的所
有阶段。综合以上说明,我们可以将(广义的)沙弥(尼)教育对象列为下表,以供参考:(共有八位次)
前行位——共住之净人阶段。
正行位——
4
驱乌。
形同沙弥应法。
名字。
驱乌。
法同沙弥应法。
名字。
加法位(仅女众)——式叉摩那尼
7。
因此若约“广义”的立场论,沙弥教育所涵盖的时机,应是指:准备出家前,共住于寺院中的净人身份
,直到登具足坛前的一切阶段。在这段时期当中,虽然依于年龄及受戒内容之差别,而有不同之教育重点与
善巧,但仍有其共通的教育目标。因此,关于这些目标的确立与完成,正是沙弥教育所应努力的重心所在。
四、沙弥教育的重要性与特色
总之,从一个发心出家,并以净人身份住进道场或寺院开始,直到这个人登坛受具之前,无论其年龄、
学经历、佛法之程度,乃至受沙弥戒之有无,率皆属于“沙弥教育”的阶段。因为此一阶段,就佛门中固有
的伦理而论,正是身份最卑微的阶段,也唯有在这种身份背景下,才容易施予某些特定的教法(例如为大众
服劳役、背诵经典、受人指使以折伏慢心,勤求忏悔……等等,下将广明)。而从长远的修道需求看,这些
教法与训练,正是完成其为一独立大僧所必须的。甚至,因为有了这些基础训练之后,才能确保彼等在未来
的修道岁月里卓然地成长,而不为修道歧途所惑。
或者亦有人认为,在受完具戒后,仍可“补受”沙弥教育?之所以有这类看法,皆缘于对沙弥教育之内
容与义意,未有深刻之了解所致。就像面对一个正常的“成人”时,我们仍用对“小学生”的口吻教导他一
样的不适合,比丘重受沙弥教育亦复如是。此时的沙弥教育,对于一个比丘而言(除了特殊情形例外),既
不契理、亦不契机、更不契时。
再者,比丘,其身份正代表了僧宝的极位,亦是人天师范的最高代表,就戒律所赋予的精神说,在僧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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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中自有其崇高之地位。如今若无特殊理由,而却降格以沙弥法教之,于个人修行或者有益,然于僧伽伦
理与形象,似稍有不妥之影响,故亦不应将比丘补受沙弥训练,视为正常之教育方法。何况以现代人的根性
观之(以后恐怕是更有过而无不及),又有多少人愿意以比丘的身份,再受沙弥的教育与待遇呢?(古来最
明显的例子,大概就只有蕅益大师一人而已了)而且,即便有人愿意如此,于“外相”上是否就可行呢?在
施行“折服慢心”之类教学时,于戒律伦理的考量上,是否能避免抵触呢?更何况有没有这样理想的“比丘
再教育”环境亦是一个问题。
现在有不少的大僧(尼),正见不足、道心不坚、威仪不佳、拥徒自重、我慢贡高、轻法慢僧、谤法毁
戒、贪图五欲、好为人师、我行我素、自以为是……,仔细反省起来,那一样不是因为“沙弥学行”的缺乏
所致?
未有如法的沙弥教育,而却轻率地让他受了具足戒,往后的漫长出家岁月里,如果不是他自己会想、会
学,谁还教得了他、管得了他?人其实都是“无自性”的,当初既然会发好心来出家,那一个人不是想了生
脱死?可是为何会变成如今这付样子?只因为当初最需要受教育、也最能受教育的时机,被粗心地错过了。
如今既然正法不入心,渐渐地,无始的恶习性自然又会涌了上来。在缺乏基础训练的情况下,面对无始的习
气,如何挡得住?慢慢地,由发好心出家而却逐渐地趋于堕落,也是很自然的了。今日僧伽的素质,屡屡不
见改善,正是这样忽略沙弥教育的结果!
因此,我们可以肯定的说,沙弥教育正是一切僧教育的基础,而且此项教育也是最为注重“时机”的教
育,一但错过了施教的时机,要再重新弥补或改善,于今都是相当困难的。这点,尤其是有心于僧教育的大
德们,所应特别注意的。沙弥教育绝不同于一般的“僧教育”,是广泛而终生的教育;相反的,沙弥教育是
一种,有著明显特定内涵,而且特别注重施教时机的教育。两者的差异,就像“基础科学”和“应用科学”
一样;基础在前,应用在后;基础的内容特定而狭隘,应用之内容则不定而广泛;基础之训练须在教育之初
,而应用则行于基础之后。
唯有确切地感受到沙弥教育的重要性,并体认到沙弥教育,不共一般僧教育的特色,我们才能积极地去
正视沙弥教育的问题,并且建立真正符合沙弥教育目标的教育理论与方法。这也正是僧伽教育理论上,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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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待厘清与建立的观念。
五、沙弥教育之意义
如果认为让沙弥坐在教室内上上课、背背书、拜拜佛、出出坡,为众人服服役,就叫做“沙弥教育”,
那恐怕是太粗心的想法了。上课、背经、拜佛、服劳,或者也是沙弥教育内容的一部份,但问题在于上的是
什么课程?背的是什么经文?拜佛也有好多种,而服劳役当中给沙弥建立的,又是怎样的观念?一个大僧也
可以、也需要上课、背经、拜佛、服劳,然而两者之间,并不尽相同!同样是修行,沙弥的心智、心性与出
家习性等,毕竟与大僧不同。粗心地把大僧的心、行修法,用在沙弥程度的行者身上,正是所谓的“躐等修
学”。轻微的,将是白费工夫难得成就;严重的,恐怕就会盲修瞎炼、颠倒知见、甚至退失道心了。
所谓沙弥教育,广义的说,指的是:对一个尚未受具足戒的出家(或准备出家)弟子,所授予的一切“
特殊教育”而言。表面看来,这真是个了无新意的“定义”,但其重点,即在“特殊教育”的四个字上。就
像“幼儿”教育是特殊教育一般,如果把泛常的僧伽教育视为“一般教育”,那么,沙弥教育正是僧教育中
的“特殊教育”。完全不同于世俗的“国中”升“高中”一般,国中往往只是高中的“延续”;一般大僧的
教育,固然要以沙弥时的教育为基础,但绝不可单纯地,把大僧的教育往前延伸到沙弥教育当中,使得沙弥
学行,只是被简单地化约成大僧教育的“前行教育”而已。沙弥的教育固然具有大僧教育之“前行”与“基
础”的功能与特色,但仍有其独立欲完成的目标与宗旨,从狭义的角度看,那是与大僧教育无涉的。
举例来说:要深入研究“唯识”,大概就要从《八识颂》的学习开始,如果把进一步的研究唯识,视为
大僧的学习课程,那么很自然的,我们将反推《八识颂》应入沙弥课程中。这是一般在设计沙弥课程者,一
贯的思考模式。此处要指出的是:这种教育设计逻辑,并不能完全符合佛教对沙弥教育的理念!因为沙弥教
育既为特殊教育,自然有其“特殊的”目标欲达成,从这特殊的目标上看,则《八识颂》的课程固然极简单
、极基础,但仍不一定就需要、就能排入沙弥学程中。或者亦不排除沙弥学习的可能,但那是在确定沙弥教
育的特殊目标(本)可以达成之后,行有余力(末)的事,关于这一点,常常是僧教育工作者所忽略的地方
。因此我们也常常发现,有不少的沙弥,事实上还有很多的沙弥“本法”、“学处”、“知能”与“心态”
7
需要学习和薰陶,而却正在卯足了劲,学一些并非此时机所当学的内容。一方面是现在学那些与沙弥教育宗
旨无涉的课程,将徒然地错过了受沙弥教育的上好时机,而以后却又冤枉地成了一个“训练不足”的比丘。
二方面,由于现前最重要的沙弥训练不足之故,眼前躐等而学的课程内容,亦难有真实的法益。结果,不是
效果不彰白费工夫,就是徒增知见稠林,增长我慢习气而已。这种教育宗旨的混淆,也正是长久以来,我们
的学院式僧教育,为何在努力办理之后,仍一直不能培养出,具足够传统标准之僧材的原因之一
8。
六、沙弥教育之宗旨
延续上节之讨论得知,沙弥教育既为一特殊教育阶段,则其教育目标与内容,必需有宗旨之明白提出方
得确立。事实上沙弥教育之所以效果不彰,往往正是因为僧教育工作者,对其教育宗旨认识不清或时有混淆
(或根本不知有此“宗旨”一事)之故。因此,确切地把握沙弥教育的基本宗旨,正是办好沙弥教育的第一
步。
沙弥教育之宗旨为何?回答此一问题,当从沙弥在整个佛法中所占之地位,予以考察:佛初成道,于鹿
野苑转四谛轮,并以“善来比丘”之方式,度乔陈如等五人出家,从此三宝住世,法化流传于焉开始。而日
后佛法之住持与弘传,亦再再以三宝为中心而展开,直至佛入灭后,三宝之住持与弘传,则更以比丘僧为核
心而代代相承,令法不绝。僧虽不度尼,然尼欲成就受具因缘,亦须于二部中受戒;男子欲出家,更须于僧
中求合于畜沙弥资格之比丘,为之剃度、授戒
9。凡此种种,无论历史事实、或律文明定,率皆表现了以“
比丘”为核心,之佛法住持与弘传性格。若能知此,则知,男子出家除了因年龄等因素,而不能成就比丘身
份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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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出家当以成就名符其实之“比丘”,为其重要修学目标。虽然解脱不分老少、男女,亦不拘戒体
及僧俗,然就凡夫修道之立场说,成就如法的比丘身份,于己,正是安住道场,“修行自利”之开始;于人
,则是体现“三宝住世”之最直接途径,亦是“利他”之要行。因此,对于男子出家而言,成就如法如律之
比丘法、比丘学行与比丘身份,(女子则为大尼,其理相类)正是自利利他之重要基础。
由此观之,成就“比丘身份”一事既如此重要,则居于比丘之前位的“沙弥”阶段,其学行内涵固然多
端,然其教学总宗旨当不出两项,亦即:
8
一、消除其未来成就一如法大僧(尼),可能存在之一切身心内外等障碍。
二、建立其未来成就一如法大僧(尼),所需之一切必备基础。
从第二项的“建立基础”说,沙弥教育的确在某种程度上,可视为比丘的“前行”教育。然而从第一项
的“消除障碍”说,沙弥教育显然是一种,极具“阶段性”、“迫切性”、“必要性”与“特定性”色彩的
教育。这也正是上一节所提,沙弥教育事实上是僧教育中的“特殊教育”之精义所在。
刚从白衣翻为僧人,正是离染入净的重要“阶段”,如果不从“时间”的观点,认清扭转其世俗习性上
的“迫切”需求。我们将不知道要如何去设立“特定”的沙弥课程,以令其在未受具以前,具备成为一堂堂
大僧(尼)的“必要”条件。
当知,一受完具足戒,即是比丘(尼)身份,立刻有著属于比丘的权利与义务
11
,若不于受具之前,事
先随学比丘应知之法(不是很熟、很微细,但至少必须在大体上,有著某种程度的理解和实行经验才可),
受具之后不就立即成了“哑羊僧”,而不能成办比丘诸事?《行事钞》云:“其沙弥威仪进止,凡所造修,
律并制同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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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又是指出沙弥教育,具有确立比丘行之“基础”的内涵在。
两项宗旨中最重要的观念,在于“成就一如法大僧”。其实,要说佛法的修与学,其内容是无量无边的
,那一样不可以拿来当一门“课程”?因此,自来很多的僧教育工作者,就将这种“泛学习”的心态,混入
了沙弥教育的课程设计当中。结果,整个沙弥教育表面看来富丽堂皇,可是却华而不实,丝毫不能把握沙弥
教育的重点(如果有,也只不过是“误打误撞”式的)。殊不知,一切沙弥教育的学程,皆应以“如何成就
一如法比丘(尼)”为思考之核心。大部份僧教育者,面对这样的质疑,他(她)们的回答,大部份是:“
反正慢慢就﹃自然﹄成就了”成就或许是成就了,问题是成就怎样的“比丘”?所谓“事有始终、物有本末
、知所先后,则近道矣!”佛陀大圣,随处拈来,固然皆是治病妙药;然我等凡夫,面对僧教大计,若不于
此细加分别、思考,则误人、误教,其过非小。愿教内僧教大德、为人师者,著心于此,则未来出家佛子幸
甚!
七、沙弥教育之具体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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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来之讨论得知,沙弥教育事实上绝非一般所理解的那般,是泛僧教育的“基础教育”而已。沙弥教
育当然可以被理解为一种“基础的”教育,问题是,“基础”二字在语义上是相当含混的。由于对此“基础
”二字在沙弥教育中,所含之确切意义缺乏有效轨范,结果使得我们的僧教育,在一刚开始,就混然杂沓、
漫无章法,而且是各凭己见,百家争鸣、莫终一是。曾经在几次的全国(台)僧教育会上,不少人提出呼吁
,希望为僧教育——至少是“初级部”(大概是指“沙弥”学程阶段吧?)——拟出“共同课程”。这虽不
失为少分补救之法,但是并不能真正解决沙弥的教育问题。因为,适当课程的明确排定,固然有助于沙弥教
育的正常化、合理化与制度化。但是,如果主事者仍不能确切地认清沙弥教育的“宗旨”,那么,沙弥教育
顶多仍只是课堂上的“死”教育,而不是由文字溶入生活的“活”教育。光靠在课堂上开几门课,仍不能弥
补因漫无教育目标,所造成的教育缺失。因此,随著宗旨的确立及把握,从而建立起沙弥教育的具体教育“
目标”,才是改革沙弥教育的釜底抽薪之途。毕竟,家风各各不同,道场、学院之环境也迥然各异,与其编
定死板板的“共同课程”,到不如提出大家皆有共识的教育宗旨与目标以为课程设计之参考,较能兼顾各别
环境的差异性(当然,建议性地提出“共同课程”,仍有其存在的参考价值,《沙弥学处》的编辑出版,正
是为此一目标而做)。
思考沙弥教育的两项“宗旨”,我们感受到一个强烈的概念,即是:沙弥的一切教育,都以未来成就为
一如法如律,堂堂正正的大比丘僧为目的。以此目的为思考核心,我们要问的是:欲达此目的,我们必须做
那些准备?而事实上,这些具体的准备“内容”,正是沙弥教育的“目标”所在!为此,本节将提出九项内
容,以为沙弥教育之目标:
一、建立正确出家因地:今日佛门中良莠不齐,僧伽品质之所以不佳,而且各说各话,以种种人法、怪
法到处招摇,而不受僧众劝诫等等。其最重要的原因之一,即是缘于不少人,对其自身出家之因地,认识不
清或者认识偏颇,甚至根本就是颠倒邪见所致。正确地认清出家的意义、目的,认清身为一个出家人,其身
份所应具备的外表、内涵、知识、能力与责任、义务为何?出家人之所以为出家人,在佛法中所代表的形象
是什么?其与俗人白衣最大的区别在何处?何事可做、应做?何事不必做、不应做?何事须学、须会?何事
须舍、须离?这些,都是在沙弥乃至出家前的净人阶段,所应极力认识清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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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广义的沙弥教育,乃是指住寺院期间的白衣阶段,到受具前的式叉尼(女众)阶段,那么在这段时
期当中,他应当努力了解与熟悉的是哪些事情?乃至为人师者当为“先说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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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考量其因心、信心、
决心等,以免将来后悔,甚至破法坏僧。举凡这些,都应该在白衣“发心出家”开始,即一步步地对其说明
、询问与考察。俟经过一段时间之了解与确定后,才能进行剃度(而且也应该先征求其他共住比丘的认可)
。当知,这项前行的解说与考核工作,正是僧伽素质与佛教命脉之所系!这项教育工作若能做得踏实(宁可
慢出家,不可不考核而草率令彼出家),则其未来,即便不是一个出类拔萃的出家人,至少也不至于颠倒知
见、自恼坏僧,破坏佛教形象了。
二、确立佛法根本知见:正确的“出家因地”固然也是“正见”之一,然而光那样局限的正知见,尚不
足以带引一个发心修行的人,逐步地走向正修行之路。必须建立更广泛的知见基础,方能在未来的学习与成
长过程中,引生正确的三业运为。由于知见是一切行为的原动力,因此,在完成了前项目标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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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目
标即是最迫切的了。
根本正见应含两部份:一部份是正确的学习态度,及正确地了解所学内容之用意与重要性等。另一部份
,则是根本佛教中,通于大、小、显、密共义的原始佛法教义。避免过早的宗派思想灌输,将有助于未来更
广泛学习,与更大心量之培养
15
。须注意的是,此二部份正见之确立,并非纯课堂上的文字解说而已,必须
令其逐渐在日常生活中去实践,才算是目标的完成
16
。
三、适应出家生活及熟悉出家基本知能:出家,与白衣最大的区别,撇开“心”的差异不谈,其最明显
处,即在戒律之有无及受戒内涵之不同所至。然而戒律本身,却又丝毫离不开“生活”,因此,去适应一种
截然不同于世俗的出世生活,将是一个准备出家的人,首先要面对的问题。
再者,随著不同生活内涵而来的,正是种种不同内涵的生活知能,如:三刀六槌、敲打唱念、劳务出坡
、拜佛静坐、搭衣持钵、诵戒羯磨之类,亦必须去学习与熟悉。这是安住其僧相,成熟其僧仪,极为重要的
训练。
四、世俗习行之转化与调柔心之陶成:出家既然是一种修道生活与解脱追求的体现与实践,那么当然不
只是“外表”上的剃发、染衣或持钵、搭衣而已。古德所谓,“熟处转生、生处转熟”,正是要在观念、习
11
性与行为上,逐渐而彻底地,将一个初出家的人,由原来世间的五欲自在、放任率性、愚痴贡高和刚愎自用
等,改为知足少欲、进退有度、三业严谨和调柔谦下,也唯有如此,他才能真正与“出离心”相应。而有了
出离的清净念,才能在未来长期的修道生活中,面对境界的考验与冲击时,不迷惑、不颠倒。再者,有了调
柔心,才能在漫长的修道摸索中,随时准备接受来自善知识、同参、外境,乃至自我的劝导、反省与修正。
这是一种出家以后,最迫切、最缺不得、也最不可失去时效的潜移默化工作!此项目标的完成,正是确
保一个出家人,既使在未来,没有善知识或清净海众的导引或支持之下,仍能以凡夫的程度,而于修行的道
路上,卓然挺进的最佳保证!凡欲出家者,或欲为人师者,尤当于此中深加体察。此亦正是沙弥教育的特质
所在!
五、坚固道心之涵养与高超僧格之认识:前项目标,重在“息恶”与“受教心理之确立”,此项则更进
一步地,以积极地建立其自我增上的强烈动机和诱因。从“知苦”、“厌苦”,到“求离苦”、“发心亦助
他人离苦”,再到“自发地力学离苦、利他之法”,到最后的“圆满自他解脱之道”,正是一个大乘行者,
道心生起的痕迹。但这当中,当须面对著无始以来的贪念、嗔毒、自私、我慢、放逸、执著和成见等习性,
以及因“恶缘”而更为加深的生命逼迫性等,如何勇敢地去面对、认识、反省、忏悔、坚持、转化与顺受,
正属于“道心”的内涵。
修道很苦,但一个沙弥应该确切地,有一份:“不修道更苦!”的决绝。五欲很乐,但一个沙弥要能认
清,那是一种:“剧苦之外的短暂糖衣!”。对境频频失念,但一个沙弥要勇敢地,拥有一个:“再接再励
,不妄自菲薄”的坚持。既使是地位卑微,但一个沙弥要有“后生可畏
17
,身怀五德18 ,将为人天师范”的
长远期许。从《本生》、《本事》乃至历代、当今,中外诸祖师大德的传记或佳言懿行当中,让一个沙弥去
体会完美僧格所应具备的决绝、认识、勇气、坚持与自我期许是什么。由认知而仰慕,由仰慕而随力随学,
既使不能有超拔的成就,至少,也将是一个堂堂威仪的僧宝了。
六、戒法、律仪等止、作二持之随学与陶炼:前五项目标主要著重在“心理”及“知见”上的建设,从
本项开始,则逐渐趋向具体行为能力的陶冶。
《行事钞》云:“沙弥行事,法用同僧;羯磨一法,不在数例,自余众行,并制同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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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持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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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虽不得共僧说戒、羯磨),但含预众、生彼欣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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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弥虽然仅受十戒,与大僧戒法不同,但在
戒律的止持与作持上,除了说戒,羯磨等,不共僧数外,其他是要与大僧随学的。《资持记》云:“虽是下
位(指沙弥),俱登尘沙(皆发尘沙戒体),与僧无别(谓皆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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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弥若是有犯比丘戒者,除了共比
丘的初篇罪,以轻罪定名,而唯(灭)摈无开悔22 外,其余诸篇之罪,皆须行忏罪法或别住法(覆藏罪),
只是罪名,皆以轻罪定罢了!《行事钞》云:“忏罪一同僧法,界内集人作之。不受戒者,亦无别众,文同
大僧,唯以突吉罗一罪,为别。……若犯提舍以下,上及僧残,并须忏悔,有覆须治,唯以吉罗(轻罪名)
为定。若波罗夷,律云:三众突吉罗,灭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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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沙弥尼教育中,须将随学大尼止、作二持之法,列入
其教育乃至考核项目中,其最具体的内容,尚有明朝弘赞律师所辑(今已收在本《学处》当中)的《式叉摩
那尼戒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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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为说明。
声闻戒的止、作二持,是出家人据以修持三学的最根本基础,亦是摄持僧纪、维护僧团、轨范僧伦、体
现僧格最为直接、有力而重要的纲领与方法。若能在沙弥阶段即进行训练,令彼熟悉及习惯于此种和合共住
、离欲清净的生活制度,则将来进为大僧时,必能展现强大的僧团住持力及摄受力。若说行菩萨、度众生,
此一途径应是最为直接与根本的了。
七、业障之忏除与福报之培植:佛为两足尊,因此修福修慧,向为佛门中的重要修学内容。然而就一个
初入佛门的沙弥而言,直接的修慧,往往不如忏除遮闭智慧生起的业障来得有效。所谓“翻邪归正”、“息
恶行慈”,正是沙弥初由白衣阶段,转入清净阶段的首要工作。由于过、现二世所造业障,将遮止今后的清
净修学与智慧觉了,为了确保日后长期修行的安全与顺利,忏除这些因三业造恶,所形成的修道障碍,是初
修行时,非常重要的工作!无始以来,我们不知造了多少杀、盗、淫、妄的粗重恶业,今日一念求脱之心,
虽可暂时免于堕落,然而恶业的金刚种子,却无时无刻不如影随形地,要待缘现起。尤其在精勤的修学中,
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愈是清净的心念,在不经意的失念之中,其所招感的过去恶报愈是显著,
这些,都必须于修行之初,事先予以防患才可。经云:“业障如晨露;忏悔若朝阳”,无论业有多深、障有
多重,只要勤于真心忏悔,业障岂有不消之理?
此外,徒有智慧而无福报以为滋润,就如同干地一般,虽有养分亦无法长养种种利益功德之种子。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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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如《沙弥律仪要略增注》云:“年幼未堪劳务(指“驱乌沙弥”)唯令为僧守护……以代片劳,兼生福
善,无致坐消信施”,又云:“正与二法相应(指“应法沙弥”):一能事师执劳服役,二能修习禅诵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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皆是指沙弥当从实际的执劳服役与洒扫应对进退当中,去“劳其筋骨,饿其体肤,增益其所不能”(《孟
子》)。以达到培植福报、折倾慢憧、为僧给使、消受信施、调柔心性、增长知识,及培养将来独立修行的
资粮与智能之目的。
因此,长期地拜佛、忏悔,以消业障开智慧;和任怨执劳,以长养福力,正是沙弥学程中,一个非常重
要的教育目标与方法。常常可看到身为比丘,而仍烦烦恼恼地,无法安心于修道生活,镇日东飘西荡。其重
要的原因之一,即是由于业障未消、福报不足所致。为了坚固其未来修行之基础,则消除业障与增长福报,
正是沙弥阶段中,非常重要的准备工作之一。
八、记诵基础经典与文字:沙弥阶段的训练,固然著重于心性、戒仪及消业、培福等方面的陶炼,然而
基本的佛法知见与经典之学习和背诵,仍是非常重要的。古代中国的启蒙教育,向来非常强调“记诵”的工
夫,盖因年幼时的强记,虽一时尚不能发挥“理解”的作用,然而在未来成长的岁月里,却能逐渐地由这些
幼年的记诵当中,引发对生命、道德等方面的理解、体验甚至力行。古来,无论是印度、西藏,乃至中国,
凡是注重生命之学的地区和民族,率皆有一共同性,即特别注重“记诵”的学习方式。原因即在于其所记诵
的内容,皆以“生命的哲理”为主,它所注重的,不在逻辑性的思维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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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于日后,从生命的亲身体
验与力行当中,去自然体会与理解。基本上,那是一种直观而非分别为性的“生命的”学问,这是大大地不
同于西方的,以计量、逻辑推演(思维分别)为本的“自然科学”的。西方的科学,以事前的认识、分析与
理解为主;记忆,只是一种辅助。东方的生命之学,固然亦不离以“彻悟”为目的,然而觉悟的手段并非计
量、分别的结果,而是以生命的“直观”为方法的。因此它的学习方式,向来皆以记诵为其入手的基础,无
论南传或是北传佛教,中土或西域的僧伽,只要我们稍加留意彼等传记之记载,都可发现此一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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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者,许多的修行德目,高僧行谊,既使是事先的“理解”,亦往往无济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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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的并非只是“理
解”,而在于让这些经典上或传记上所标举的德目,透过初学时期(内心如一张白纸似)的记诵,而将之映
摄、内化为一种自身生命“内在的特质”。依此特质为体,而在未来种种修行岁月的对境中,任运地生起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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醒、见贤思齐和防非止恶的作用。这,正是沙弥教育所最切需的。
九、初等禅观之学习与薰修:前八个阶段,皆属僧格、僧仪建立之范畴,此则正修定、慧,以渐趋解脱
。一切佛法的修学,固以“戒律”为根基,然而佛法的实证,无定、慧则不为功。无论持戒或施福,固然因
其为“基础”之故,而于沙弥学程中,特显其迫切性与必要性。然而若无定、慧以为进阶,不但于未来长久
之修行,将产生执著不化、心量狭隘及修行能力不足,无法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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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缺失。而且徒然地以持戒、施福为执,
一方面正如蕅益大师云:“五夏以前,专精戒律。专精者,岂徒著衣持钵而已?律中第一要务,在常一其心
,念无错乱,谓依四念处行道也。……无念处慧,著袈裟如木头幡,礼拜如碓上下,六度万行,皆同外道苦
行,无与真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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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得佛法不共外道的修学内涵,无法被把握。另一方面,亦如道宣律师云:“今日行者
,但知持戒,无心在道。道在虚通,达累为本,此而不思,但持戒善,自余讲解、修习观务、悉为非道。内
多嗔忿,久污净心。……体是欲界,增生下业。”又云:“若营世事,供养三宝塔寺等相。心无欣道,最是
我所(我执),或沦下趣。由造善时,自爱憎他,行谄行诳,杂惑成树,故受鬼趣相似果报。以心非实,生
在恶道,以福事成,故受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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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知,只是徒然地持戒、修福,而不知在定、慧上进一步地陶炼,终将
落入人天凡福而不自知。如此骄枉过正,求升反堕,岂不冤枉?
上来九项沙弥教育之具体目标,今说竟。
就像世间的小学基础教育一样,沙弥教育的施设目的,除了培养其卓然堂正的高超僧仪与僧格外,更是
彼等正式进入僧社会,适应僧社会与贡献于僧社会所不可或缺的“基础教育”与“预备教育”。今日的僧团
情况是:要不预备教育全无;要不佛学院亦无法认清确切的沙弥教育目标。结果一群适应力不良或行为观念
偏差的僧尼,充斥僧团各处,个自以其世俗习性或信徒势力,而各行其是。轻者,蹉跎一生,虚耗信施而了
无所成;重者,非法说法、劣币逐良、坏人天眼目,破僧坏法莫此为甚,可不悲哉!惧哉!
八、沙弥教育施行之原则
对于施教者而言,为了完整地达成沙弥教育的宗旨与目标,同时也为了收到潜移默化的教育效果,把握
以下几项施教的原则是有必要的。而且相对于已经逐渐独立的比丘而言,沙弥时期的教育,初发道念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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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年幼的心),就像一张未受污染的布一样,其受到施教者心态和行为的影响,亦最为深刻与显著。因此
,施教者如何调整自己的心态与教学方式,对于沙弥教育的品质与成败,明显地具有相当大的关键因素在:
一、以实际的生活教育为核心:沙弥的教育,与其建立一堆理论性的知见稠林于脑袋中,不如在其生活
应对、僧团共处与持戒羯磨的真实生活上,内化其高尚的僧伽特质来得有意义。对于施教的方式而言,此时
是教师的身教默化,重于文字知见之传授的。因为生活的教育,是必须以教师在日常生活中,活生生的行为
、举止为其榜样的。唯有如此,才能将教师高尚的僧格特质,映摄到受教者的内心深处,而成为受教者自身
人格的一部份。
对于受教者的考核而言,其教育的成败,亦不应徒然以“知见的有无及高低”(学院式的)表现来衡量
,而必须将衡量的重点,放在受教者的“实践”程度上。“说得一尺,不如行得一寸”,这是佛门里长久以
来的教育理念,放在沙弥教育的要求上说,尤其如此。
出家,基本上是一种全新(离欲)生活的实践,而沙弥阶段,正是训练彼等投入此等生活的最重要时刻
。因此,要求实践重于言说的生活教育,正是沙弥施教的首要原则。
需要顺便一提的是,为了达到生活教育的效果,同时也经由时间的观察与考验,以为确定出家乃至受戒
(五、十戒等)的适当与否,在白衣住进寺院后,规定一段时间的“适应期”和“观察期”是有必要的。于
此,律中虽未有明文规定其期间之长短为何,但在一般有留意于此事的道场中,最少也都有“半年”的规定
,在泰国也有规定,必须先入众做“二?三年”净人的。
此外,剃度后,尚有“受戒”可否的考察期限。《萨婆多论》云:“先以五戒,调伏身心,信乐渐增,
方授十戒”。若不受五戒,直受沙弥十戒,则授十戒的授戒“僧得小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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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然,新剃度的净人,是立刻
受“五戒”,而非“沙弥十戒”。之所以如此,无非是为了先令初出家者以“五戒”来调练自己的身心一段
时间,等到观察结果,自、他(师父、其他比丘等)等觉得可以了,方才进受十戒。至于这段时间多久比较
适当呢?弘一大师云:“剃发已,先受五戒,调伏身心。久处六月,给侍众僧,信乐渐增。……待限满已,
和尚为受十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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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渐次受戒及给予时间考察等这两点来说,我们都可以看到,这种生活中以身教为主的教育精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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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以耐心和慈悲心为基础:在教学与相处的过程中,教师所表现的教学心态,将直接地影响沙弥的学
习态度,与未来僧格的发展。尤其无论是年幼的驱乌沙弥也好,或者是年近半百的名字沙弥也好,他们在创
入佛门之始,对于出家所应学习的一切,大都是陌生甚至害怕的。施教者此时若能出自以耐心和慈悲,不但
容易得到沙弥的接受,同时也能直接地将此优良的僧格特质,植入沙弥未来的僧格发展中。
三、权威与启发并用:佛法基本上是觉醒的教育,因此民主方式的启发教育,向为佛门中所重视。然而
众生的劣根性,往往因自主而泛滥,况且在醒悟之前,我执与无明,也常常藉著冠冕堂皇的“自主”借口而
滋长。一方面为了遏止这种无法自拔的错误发生,同时也藉此折服其我慢高幢,因此在民主启发之外,适当
地权威施设也是必须的。当知,药无绝对好、坏的自性,总是能确切治病者,方为上药,一味地权威或一味
的民主,而不能善于分别施用时机,都不能称为“善于调御”。
四、观机逗教:延续前项的观念,不但在“时机”上需要选择施教的方式,对于不同年龄、不同社会背
景、不同戒别、不同性格与根器的沙弥,亦必须有各别不同的教授方便。这点正是一切教育工作者,知易而
行难的教育准则,于沙弥教育当中,仍必须努力地予以把握。
五、给予错误中学习的机会:沙弥的身份,毕竟不同于人天师范的大比丘僧,固然比丘仍有犯错的时候
,只是在佛门中,居于标竿地位的比丘,由于错误所引起的各种自身,及僧团形象方面的影响,已使得比丘
多少失去了“错误中学习”的权利。然而身为小众的沙弥则反此,往往错误中的学习,才是最有力的学习,
也是最能培养成熟僧格,与降伏其心的学习。因此,如何在可行的范围内,让沙弥于失败中获得成长,正是
沙弥教育工作者,所应自我培养的心量与教学艺术。
上来五项施教原则,今说竟。
总之,沙弥教育,是最容易受到施教者僧格感化的阶段,决定一个出家人的僧格优劣,此一阶段教育的
好坏,关系亦最大。因此,沙弥教育工作者自身的僧格高低,及行为清浊,在此项教育中,扮演著非常重要
的决定因素。有心于僧伽素质提升的大德法师,望能著意于此!
九、沙弥教育不彰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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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久以来的僧教育不彰,再加上政治环境的影响,已使得我们的佛教,为僧伽素质不佳而付出了很大的
代价。如今,提振僧教育,既已是僧团普遍的共识,那么探讨沙弥教育之所以不能落实的原因,正是我们对
僧团衰相,对症下药的第一步:
一、为人师者及从学者,不知剃度所应具备的自、他条件,及正确的因心,致令僧教不彰:剃度他人出
家,是延续僧团发展,令三宝常住的最根本,且最重要的工作之一。为了确保僧团的清净,及僧伽一定的素
质,原始佛教中,对于剃度者及被剃度者的条件,都有很严格而明确的规定。如《比丘三千威仪经》云:“
(比丘戒)满十岁当得度人,(但)若不知五法,尽命不得度人。五法者:一者广利(比丘、比丘尼)二部
戒;二者能决弟子疑(问及所犯戒轻重)罪(相);三者弟子(在)远方,力能使弟子来;四者能破弟子邪
见,及教诫勿使作恶;五者若弟子病,能好看视,如父养子。若有五法成就满十岁,得与人作和尚;若不知
事者。终身不得度人,度人者得突吉罗(小)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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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说:“比丘欲起沙弥法,有五事:一者当知四阿含
;二者当知戒;三者当知经;四者当有慧;五者当有德。复有五事:一者当持戒;二者当不犯戒;三者当能
解经;四者当忍辱;五者当自守一切。具有是行者,乃可举沙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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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僧祇律》卷二十八,对于剃度沙弥
的师资亦有规定:“有十法成就,听度人出家,受具足:一、持戒;二、多闻阿毗昙(论);三、多闻毗尼
(律);四、学戒;五、学定;六、学慧;七、能出罪、能使人出罪;八、能看病、能使人看;九、弟子有
难,能使人送;十、满十岁。”又云:“下至满十岁,知二部律,亦得。”《善见律》亦云:“若不解律,
但知修多罗、阿毗昙,不得度沙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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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外,当一个比丘有了沙弥弟子之后,其教导之方式,原始佛教中亦有明文规定。《三千威仪经》云:
“比丘有沙弥,当教行五事:一者、沙弥作众事未竟,不得呼使;二者、不得令沙弥求贤者长短;三者、不
得信沙弥语;四者、不得于众中大声骂沙弥;五者、不得独使令,当给众事(沙弥非私人专属故)。”又云
:“有三事不应与沙弥共居:一者、爱端正好(避讥嫌故);二者、见之欲嗔;三者、疾病。有三事应逐去
:一者、言犯戒无罪;二者、言无佛法僧;三者、行向人说和尚、阿阇梨善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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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在自己欲远行,
而无法亲自教导沙弥时,为了沙弥的教育,都必须“持沙弥寄人”,请求寄主比丘“视我沙弥如卿沙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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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爱护备至,师徒关系密切,可见一斑。对照时下为人师者,一次杂杂沓沓地剃了一堆人,剃了之后,又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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忙于法务,连最起码的沙弥教育也无施行的情形,怎不令人痛心?
总之,在剃度的这件事上,佛陀的本意是相当严谨而小心的,除了剃度者与被剃度者各有基本的条件要
求外,尤其两者之间亦必须有正确的因心与发心。常常见到今日的剃度行为,剃者并非为了续佛慧命、教育
僧伽而从事于此。只是为了广揽徒众,以图个人“事业”之发煌,对待徒众如个人眷属般,视为私人所拥有
之“财产”,只图支使方便,根本未曾念及为僧团培养僧才之事。徒弟若稍有外出求学之念,则视同叛逆般
,可不哀哉!《地持经》云:“旃陀罗及以屠儿等,虽行恶业,不能破坏如来正法,不必定堕三恶道中。为
师不能教诃弟子,则破佛法,必定当堕地狱之中。”又云:“为名誉故,聚畜徒众,是名邪见,名魔弟子。
不畜弟子,不能破坏如来正法;畜恶弟子,则坏佛法,名魔弟子。”又云:“为利养故,聚畜徒众,是名邪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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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师者因地既是不真,不少的求出家者,因地亦是颠倒:在白衣阶段,只是迷惑于师父“伟大事业”的
风光外表,以极为“个人崇拜”之心情归投门下,为的无非是“常相左右”地也分沾一份“光彩”。师父的
教说即是一切,那里还须多费脑筋自我教育?有了广揽为能事的师父,也就自然会有极度依赖为能事的“孝
子贤孙”来相应,此中本来也不足为奇。只是,整个佛教也就在这种看似兴盛,而实则不知教、不知学的阴
影底下,逐渐地步向低俗与没落了。
二、师、徒虽有心于教、于学,却缘于不知沙弥教育应有的内涵,而徒然地失去教与学的机缘:虽发好
心欲教、欲学,唯受限于认识的不深、教材的不足、善巧(能力)的不够、或环境(风气)的不良等因素,
而无法落实沙弥的教育,真正的达到沙弥教育的目标。
三、僧团及道场的风气未开或不良所致:师、徒或许剃度及出家因地皆真,唯因风气或外界压力使然,
师者不知有沙弥教育一事,徒弟则因此亦不知道应当受学沙弥教育。或者虽知有沙弥教育一事,但却急急于
受具足戒,以取得比丘之身份(为了虚荣、道场需要人、或其他原因),而不愿受沙弥教育。而僧团亦未建
立健全的共识,以制衡此种不良风气。
四、三坛大戒未建立录取及考核制度,常常随便地让不学无知的形同沙弥登坛受具:对于那些前面所提
,因地不真、不耐学习、未受足够教育的沙弥,本该有一明确的汰选制度,以不令其滥厕僧伦。如今整个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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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不但不此之图,反而各地广开戒坛,为了门面好看,更是广纳来者。虽有“考核”,徒具形式者居多;
虽曰一月乃至三月受戒,仍不免急就而成。若单论授戒,则颇有余,至于沙弥之教,则岂能济事?聊备一格
罢了。虽不忍苛求,但亦不能寄予厚望。惜哉!
五、佛学院于沙弥教育之学程内容与施教环境仍然不周:长久以来,佛学院一直陷于解门多于行门、生
活教育不足、理论多于实际、僧俗男女混杂、白衣上座、师徒关系不密切、身教不彰、学程混淆及教育目标
不明确等缺点中,而难有改进与突破。在第八节的讨论已知,沙弥教育事实上,是生活中的洒扫、应对、进
退等生活实践,重于文字传授的教育。尤其沙弥时期最注重的心性调柔,世俗习气、行为与观念的潜移默化
等,再再都是师与徒之间的密切互动而成就的。反观今日的学院式僧教育,一方面,讲者与学者的关系颇为
疏远(有的甚至是白衣,如何收默化之功?);二方面,学僧与生活辅导师的比例太悬殊,要在生活中培养
优良而足够的互动,事实上,非常的困难!再加上僧俗相混,课程与施教方面亦因此而难以专注,这些,都
使得今日的沙弥“调炼式”教育无法落实。为今之计,有心于沙弥教育的佛学院,应从设立“专精、小班制
”的沙弥班做起,透过相应的解、行薰陶,生活教育历炼,和亲切的身教默化等,而予以改善和突破。如此
,则沙弥的教育,或者仍能在传统“师徒制”不行的情况下,稍稍地落实。
上来五项沙弥教育不行之因,今说竟。
十、结论
众所周知,沙弥的教育,正是一切僧教育的基础教育,而一切僧教育的圆满把握,亦正是一切僧团改革
与佛教复兴的开始。因此,我们可以说,沙弥教育的成功与否、完备与否,正是一切佛教振兴工作的先决条
件!不但有心于僧教育的大德应著意于此,凡有心于三宝兴隆的教内僧伽,皆应特别著重于此——如何建立
完备的沙弥教育体系?
本文站在这一层对沙弥教育之重要性的基本理解上,由沙弥教育的原始定位开始,首先说明了沙弥教育
乃是一项僧教育中的“特殊教育”之理念。透过此项理念之提出,以厘清长久以来,沙弥教育被有意无意地
,混同于一般僧教育的现象,从而突显沙弥教育在内容上及时机上,不共一般泛僧教育的特质。接著再经由
20
沙弥教育宗旨、目标与原则的提出,尝试去建构一个稍具体系的整体沙弥教育理念,以为有心大德之参考。
最后则就现前僧团现况作一考察,对于沙弥教育(其实也是僧教育)不行的原因,进行简单的分析,希望能
提供给极思改革的有心人,一些努力的方向。
僧伽的教育,是调炼人天师范的教育,尤其又要同时面对修行的增上、根性的改变与时代的因应等,其
困难与复杂可想而知。再者,由于长期以来的佛教积弊,与历史因素所造成的传承失落,往往使得许多僧教
育工作者,在其自身仍是最需要参学与实修增上的时候,却不得不站在教育的第一线上,处处“冒充知识”
,其内心的矛盾与挣扎,亦可想而知。缘于对现况的不能苟同,使得他不得不继续去支撑一份,属于理想的
“志业”。但一方面又因为失去了修道上的传承,如此已使得自身的修道与志业上的坚持,感到分外地心虚
与不确定;另一方面,由于快速现代化与资讯化,所带来的修道价值混淆,更加深了他在自行化他上的迷惑
与不安。这些,都不得不促使一个从事僧教育工作的年轻道人,重新在自修与利他的内涵和方法上,努力加
深他的检讨与反省。
其实,无力感与不确定感,常常是反省与检讨之后,甚深的感触。然而,立于这中国佛教的转捩点上,
在“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泪下。”之余,我们也深深地知道,除了努力地投
入更深刻的修行,以求更确切的实修增上以外,年轻的佛子,已然没有退路了。
佛历二五三七年二月初稿于东马来西亚古晋居士林旅次
佛历二五三七年普贤菩萨圣诞日定稿于谷关本愿兰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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