缘起之“此缘性(idappaccayata)”
缘起之“此缘性(idappaccayata)”
杨郁文
1996/4/16中华佛学研究所副研究员中华佛学学报第九期(1996.7.出版)页1~34
提 要:
缘起法门为佛法的重心,然而缘起甚深,难于现观;从古及今经、律、论多所谈论,现代学界亦然。 日本佛学泰斗宇井伯寿氏将“idappaccayata”译作“相依性”,并依“识缘名色,名色缘识。”经句,解释原始经典之缘起说为“相依性”;此后,日本学界有赞成者亦有异议者,经过数十年尚在讨论之中。笔者有缘看到增田英男氏“空?缘起”一文, 主要在评论“缘起空说”──意图以‘缘起’为理由,为‘空’立说,特别是将‘缘起’作‘相依’解;并“以相依性故,一切存在无实体。” 作为现代的解释。 增田氏上溯原始缘起说来检讨它,多所论述,卓见俯拾即是;然而亦有所见与笔者相异者,或须说明清楚者在。有关早期佛教“缘起”之“此缘性(idap=paccayata)”由宇井伯寿氏译作“相依性”为始作俑,引导许多追随者,亦引发不同的声音,投入“缘起相依性”的讨论;笔者将有所发言,除对增田英男氏之评论再评议之外,亦将对三枝充□氏之评议,加上拙见以供大家参考。
首先 讨论“种种缘起说”,其次 评论“缘起的相依性”之错误,当以“法住性、法定性”了解此缘性,其次由“缘起法则认识此缘性──缘起”,继之“由因果法透视此缘性──如性、不违如性、不他性”,最后 提出“结言”。
【略字表】
i. 189 =《Anguttara-nikaya(增支部)》vol.i.(卷1)p.189(页189)。ii.25f.=《Samyutta-nikaya(相应部)》vol.ii.(卷2)p.25f.(页25及以后)。
<2>83c = <大正新修大藏经>册2,页83,下栏。
<南传13> 166= <南传大藏经>卷13,页166。
键词:1.缘起说 2.法住性 3.法定性 4.此缘性 5.缘起法则6.如性 7.不违如性 8.不他性
一.【序言】
缘起甚深难见,早期佛教《经》《律》已有明言; (注1)发展中佛教─《阿毗昙》论典乃至《大乘经、论》亦以处理"缘起"为重心;现代东西洋学者仍然以缘起为核心,研究相关的佛法。 日本学界许多主导人士,认定“缘起”指事物以相依相关的成立; 以相依相关的成立之事物,没有独立的、固定的实体; 没有独立的、固定的实体,此事实,即是“空”的意义。 如此说法为现代的“缘起空说” ( 注 2),然而,亦有异议提出; 笔者所见批判最为有力者,首推增田英男氏“空?缘起” ( 注 3) 一文,立论精辟,批判各家说法亦确切。谈到现代佛教学“缘起空说”之优位及其理由,有二:
其一:梵语、藏语所传印度中观派之注释书或论书,记载许多缘起空说的思想。……然而,龙树以后之中观派文献所出现的缘起空说的论述,是属于当时印度思想界流行论理的讨论辩驳,相应于此学风的对机的方便论述。既属方便法,不可持此即以为空之本义。 如一部分学者(注4)所指摘:中观派之祖师──龙树没说“缘起故空”或者“缘起=空”;((龙树菩萨是))由于暴露缘起所含论理的自己矛盾,指出“从缘起事物超越”。所以现代的解释“缘起空”的意义,根本地违反((佛说、龙树菩萨所论述的))真义。注1)《律藏》
(注3) 增田英男 < 佛教思想?求道的研究续 >pp.91 ~ 106。(注4) ○田中顺照 < 空观唯识观 >p.3 ~ 78. ○(木+尾)山雄一“中论无我论理”中村元编 <自我无我 >pp.481~514. “龙树于否定意味”宗教研究 150 号、 p.15 。○ T.R.V.Murti: The central Philosophy ofBuddhism,pp.136-143,322-328 ○ P.T. Raju: IdealisticThought of India,p.251-253。
其二:((某些学者))自以为根据于原始经典所说之缘起说;亦即《般若经》或龙树之“空思想”是于原始佛教所说之“缘起说”,以另一种语言方式表现者。(注5)或者,更彻底地强调,(注6)根据释尊成道有甚深关系之原始缘起说的权威,并以此导出“缘起空说”,作为《般若经》或龙树之“空的本义”。(注7)
以上所说,笔者甚为赞赏,并且钦佩他能透视“贤圣出世空相应缘起随顺法”。具有道心,能见道之学术研究者,难得遇到;余等可由彼之<佛教思想?求道的研究>正集及续集,两本巨作之内容及册名,看出增田氏不同于一般纯粹学者之研究心态、研究方法,由于立场不同,观点不一,所得成果即如天壤之别。
为了批判误解,纠正偏见,增田氏对“原始缘起说”作一番巡视并检讨:
原始缘起说表示佛教之特质、真髓,即使非佛祖直说,亦可说为佛教的大意或第一义谛,无论如何,作为传承佛教活的宗教之根本的本质而言,不问时代之新古,属于极为重要的佛法。原始缘起说究竟是否可以如此担当佛教第一义谛?针对此问之
回答,原始缘起说之意义及内容,由于吾等如何承受、如何解释而有所不同。事实上,有关原始缘起说──其中,十二缘起
观──至今有种种相异的解释。原始缘起说,以所看到的经文,至少单以所表现形式,倘若其为最古原典所频说,亦不一定
可以说它指示佛教之第一义谛。其等说法有些是时代相应之对机说法,原本就是第二义门下之方便说,亦有可能;此等广为
被频说者,反而可能如此。(注8)
文中“第一义谛”与“第二义门”增田氏有特别定义,只好以一般之说法看待之;“(四)谛法门”乃至“(十二支)缘起法门”属诸佛“说正法要”,是究竟实说,并非权宜方便法门。将“原始缘起说”归属“第二义门下之方便说”,尚须斟酌;共异学外道所说之粗俗因果、业报说,才是增田氏所说第二义门下之方便说。我们可说,只谈一般流传民间的因果、业报说,并非究竟能导致解脱惑、业、苦的“第一义门究竟(注5)宇井伯寿<印度哲学研究 第二>p.330.<印度哲学史>p.291 <佛教
思想研究>pp.147-151,498f.(注6)和□哲郎<原始佛教?实践哲学>p.369f.,385(注7)<佛教思想?求道的研究 续>pp.93-4 引文中“……”为笔者有所节录部分,“(( ))”为笔者方便读者所添加者。后出例同。(注8)<佛教思想?求道的研究续>p.95说”。
增田氏引用木村泰贤氏“缘起说并非一定是佛教固有的思想,Rg-veda末期以来,印度思想诸派间,有类似说法流行。”(注9)而言:
不能以此缘起为佛教之特质、真髓,宁可说佛祖或者佛祖以后的教主等,采用当时印度人不生疏的古来缘起的思考方法;以此为方便而进行对机说法。如此看法可能比较妥当。(注10)
笔者认为不管从当时民间传说推理或以报得或修得的神通直观,许多学派、宗派同说三世因果、轮回转世,虽然不具断见,仍然是带有常见的因果业报邪说;与释尊所说“原始缘起说”外观好像类似,实质迥然不同。佛正说缘起是离常见与离断见,是处中道说法(注11);不明事实者,难免 误会释尊采用异学外道所说“因果说”而建立“缘起说”。缘起甚深,具有边见──常见及断见──者,具有邪见──我见、我所见──者,究竟无法体会佛陀的“缘起说”。增田氏接著又说:
关于原始缘起说,重要的不是其思惟形式,是借其思惟形式所明示的实际内证。于此,对原始缘起说的实际内容如何解释,最成问题。
这段话,于现代学者著作中,为笔者从来未曾见者,实获吾心,心喜佛道上有伴。十二支缘起法,有增长法及损减法之逆、顺观 (注13) ;十二支缘生法须作事(苦)、集、灭、道之四转,对惑、业、苦的人生实际现象如实观察,肯定苦可灭,寻觅灭苦之道,实践灭苦道迹,终于实证苦灭境界。释尊开示缘起法门,不只为了说明生命现象而已,终极目标在于导引一切众生断除有漏的轮回,使一切有情处于无漏的涅槃境界生活。 增田氏对“原始缘起说”又有如下之说明:
总之,不能说原始缘起说必定是佛说,又一如所与形式原样,不能说是佛教之(注9) 木村泰贤<原始佛教思想论>pp.230-7(注10) <佛教思想?求道的研究 续>p.95(注11)《清净道论》
第一义谛,但是于原始佛教,与其他种种教说比较,不得不说持有“相对的重要性”。如说:“若见缘起便见法。”即使方便说之“法”亦与第一义谛有极为密接关系的重要教说。亦即成为 觉悟第一义谛法之重要契机。就佛祖成道之内容而言,
原始经典之中,有种种传说,(注14)其中,仍然 缘起观被认为最为第一有力。(注15)因此 缘起说于原始佛教诸教法中,
占最重要的地位;对以后佛教思想发展上,给予最大的影向。是故,吾人不应忽视或轻视它!
这一段话,如《杂287经》所示,释尊 于菩提树下,对十二支缘起法作逆、顺,增长、损减的现观,从十一支缘所生法作事、集、灭、道的四转得如实无间等知,自言:“我于此法自知、自觉成等正觉(者)。”(注17)即可以看出“原始缘起说”不能不说是佛教之第一义谛,又不能说缘起法是“持有相对的重要性”而已;在佛法中,缘起法是“最具重要性”。声闻圣弟子亦由通达缘起法门,才能开启无常法门、苦法门、无我法门等,以法眼、慧眼现观生灭无常性、有漏苦性、非一无我性、无生涅槃性。见灭谛可证,觅得圣、出世间正道,依无常、苦、无我(、空)之聚思惟,开发道非道智见清净、行道智见清净,乃至成就智见清净──四道智及四果智。(注18)
增田氏特别指出:
吾等决不能勿视或轻视原始缘起说,原始缘起说并非出现早而为第一义谛,而需要慎重检讨。除上述原因之外,吾人自己如何理解、解释。总之,并非原始缘起说之思惟形式,在考察其实际意义。今成为问题之“缘起空说”──特别是所谓“于相
依相关的成立者,无有独立的、固定的实体。”现代的解释─果真与原始缘起说有本质的关连,这必须检讨。(注19)
这段话,笔者颇有同感;增田氏以现代的解释“缘起空说”,把“缘起”认定为“相依相关的成立”,“空”为“无有独立的、固定的实体”,如此,“于相依相关的成立者,无有独立的、固定的实体。”解释“缘起空说”有似是而非之问题存在。“空缘(注14) 西义雄<原始佛教般若?研究>pp.540-564。(注15) 木村泰贤<原始佛教思想论>pp.467-525,541,552。○宇井伯寿<佛教思想研究>p.74(注16) <佛教思想?求道的研究 续>p.96(注17)《杂阿含经》<2>80b~81a;参阅注(55)。(注18) 参阅
首先讨论“种种缘起说”,其次 评论“缘起的相依性”以及 由“缘起法则认识此缘性──缘起”,继之“由因果法看此缘性”,最后 提出“结言”。
二.种种缘起说
要如实了解缘起之此缘性,以及看出缘起的相依性之阙失,预先知道各种“缘起说”,可作增上缘。有见及此,增田氏阅览三藏及现代有关缘起说之主要著作,作一番综核论述,值得大家重视:
缘起说之形式如此(五支、八支、九支、十支、十二支等等)多种多样,关于其意义,从古以来即有种种解释,其主要者大致区分如下:
(一 ) 解释及讨论有关时间的、经验的生命及其身、心活动之因果关系者。
(a ) 叙述解释于一刹那乃至一生之因果关系者。
(b ) 解释遍及三世乃至无限世之因果关系者。
注20)'idappaccayata(idampratyayata)'日译语例:
宇井伯寿“相依性”<印度哲学研究>第二、p.225,321etc. <初期佛教?思想>p.476。○宫本正尊“相依性”<中道思想
发达>p.770。○林五邦“相依性”<南传大藏经>十三卷p.36。○舟桥一哉“相依性”<原始佛教思想?研究>p.72)有补充说明:但“直译是‘???缘?????’,并非 一定是‘相互缘’之意思。”○佐藤密雄“相依性”<南大47>52。
其他异译:○赤沼智善“此?缘?依”<南传大藏经>十二卷p.234。○木村泰贤博士“缘起性”<原始佛教思想论
> p.96。○长尾雅人“此缘性”<哲学研究>三六六号 p.4。 ○山口益“彼缘生果”<中论释>卷1 p.77“彼缘生”同卷2 p.143。○西义雄 将 idam 及 paccayata切离,新译作“即?缘生”<原始佛教????般若?研究>pp.256~259。○三枝充□“支缘性”“支缘起”<初期佛教?思想>p.477。○水野弘元“此缘性”<南大64>156~7。○佐藤良智“缘性”<南大58>6。○渡边照宏译:“依缘性”<南大40>205“缘依性”<南大3>8。○中村元“缘起”<佛教语辞典>120b。(21) 三枝充□<初期佛教?思想>第九章“缘起说”pp.472-477。
(二 )解释讨论有关论理的乃至认识论的条件关系者。”(注22)
这些分析与综合仍然以阿毗昙为根据,笔者亦曾从事过,记载于拙著《阿含要略》pp.5-89~91,且以表解如下所示,以供参考:
[阿毗达磨 分析种种缘起之 表解]
╔═════════════════════════════╗
║ 一 切 (有为) 法 缘 起 ║
╔═╬═══════╤══════╤═══════╤══════╬═╗
║ ║ │(a) 刹那缘起│非有情数缘起│?理论的缘起║缘║
║缘║(一)非时分缘起├──────┼───────┼──────╢ ║
║ ║ │(b) 连缚缘起│ │ ║ ║
║ ╟───────┼──────┤ │ ║ ║
║ ║ │(c) 分位缘起│有情数 缘起 │?事实的缘起║ ║
║起║(二)时 分 缘起├──────┤ │ ║起║
║ ║ │(d) 远续缘起│ │ ║ ║
╙─╨───────┴──────┴───────┴──────╨─╜
一切有为法──有成、住、坏、空,生、住、异、灭,乃至生、老、病、死等现象者──如实观察之、如理作意之、现实生活体验之,皆属缘起法及缘所生法。事实上,由因缘生果(包括事、物),即离不开时间与空间(四次元'4 timention'), 阿毗昙命名为“(二)时分缘起”;包括 说明三世因果之“(c)分位缘起”及联绵过去世、今世、未来世无限辗转的因果关系之“(d)远续缘起”。至于 有情一期生命之诸多现象,由“生有(无明识入胎)”→“本有(有分识住胎,成为 持身识维持命根之外,六根、六境、六识互动,识与名色辗转相缘之一生身、心活动。) ”直至→死有“(命终最后之一念──死心)”,都是属于时分缘起。
“(一)非时分缘起”,是暂时不把时间因素一并思考,只对因果所以成立之条件如理作意;虽然事、理上“果”由“因”生,可是理论上“因”待“果”立。在论理之观点──“?理论的缘起”,“因”“果”之确立在同一刹那;这就是“非时分缘起”,亦是“ (a)刹那缘起”命名所由。 十二支缘起之前后两支之间,有其前(支) 因、后(支)果之事实存在──属“?事实的缘起”;前支、后支如链环环相扣之生理、心理活动──属“(b)连缚缘起”;然而 谈论前支与后支间之因果关系,有其理论上的必然性,又前(支)因及后(支)果在论理上,亦是 确立于同一刹那──“(a) 刹那、?理论的缘起”。 勿视缘起辗转连缚之事实而只谈理论,如此说来,可能会导出十二支缘起支 在同一刹那成立的谬误(注23);显然 在事实上,无此例证存在。这也是(注22) <佛教思想?求道的研究 续>97f.(注23)《大毗婆沙论》:“尊者设摩达多说曰:‘一刹那顷有十二支,如起贪心害生命。此相应痴是无明;此相应思是行;此相应心是识; 起有表业,必有俱时名色;诸根相律伴助即是Kesaputtiya sutta释尊为何 告诫 Kalama 村民们“ma takka-hetu(勿((只))以逻辑((建立所量而无疑))) ”(注24)之理由所在。
讨论事物的因、果之确立在同一刹那──所谓刹那缘起,即属非时分缘起,包括纯理论的人、事、物各种存有与变动的条件考察。十二支缘起之前后两支连缚的理论之确立,即需兼顾有情的身、心生命活动的事实,一切生活的实际现象。在确立两支间的理论关系,即属于刹那缘起;然而,兼顾有情的身、心生命活动的事实,一切生活的实际现象之确定,即属“(Ⅱ)有情数缘起”。此外,物质界、自然界之因果现象,即属“(Ⅰ)非有情数缘起”。
增田氏亦针对从古及今有关缘起说之种种解释,依其大致区分而作评论,如下:
(一 ) (注25)之解释,非但小乘而已,大乘亦继承下来,属于“传统的解释”者。(a )及(b )(注26),如宇井伯寿及和哲郎所作批判:一者、因为对原始佛教之根本立场缺少十分的理解;一者、对原典欠缺批判。 (因此,又因提到古德互相矛盾、相异的教说,认为同一祖师之思想,设想调和它。) 成为教团的偏见,特别是对(b )的解释为“轮回转生思想”──与古印度之特殊的信仰结合──一般地说,有混淆的牵强付会的感觉。
有关上述之缺点,(二 )之解释只是批判、克服(一 )解释的缺陷,文献学的处理,其正确性超过(一 );可是,有某一种论理为前提──西洋哲学的论理,随便解释缘起说之嫌。由于论理的、哲学的前提之不同,因此,学者间有理,随便解释缘起
说之嫌。由于论理的、哲学的前提之不同,因此,学者间有种种不同的解释:
(甲)Max Walleser 松本等,从“认识论的立场”;
(乙)宇井、和等,从“相依性之论理”,各自对缘起说作解释;
(丙)木村泰贤所说:从主知的、论理主义的以及主意的、心理主义的立场,综合又扬弃传统说,尝试给予新解说。名色及与六处;此相应触是触;此相应受是受;贪即是爱;即此相应诸缠是取;所起身、语二业是有;如是诸法起即是生;熟变是老;灭坏是死。嗔、痴心杀,有十一支,无爱支故。虽有此理,而此中说时分缘起,依十二位立十二支;一一支中各具五蕴,非刹那顷有十二支。”<27>p.118c(注24)i.189。(注25)(一 ) 指解释及讨论有关时间的、经验的生命及其身、心活动
之因果关系者。(注26)(a ) 指叙述解释于一刹那乃至一生之因果关系者;(b ) 指解释遍及三世乃至无限世之因果关系者。
(甲)(乙)(丙)等现代的解释缘起说,仍然难免属于一种主观的解释;问题在于“成为各家解释之前提,其立场究竟是否契合“原始缘起说”的本义。此外,需要倾听渡边照宏<佛教> (岩波新书)p.81~86 所说:“关于缘起说,元本对于“时间”有甚深论理的乃至宗教的洞察,贯穿其中。并非单以常识的、片面的观察时间的继起而已,或者,非限定于论理的关系而已。
(注27)
增田氏部分同意宇井、和等对(一 )之(a ) (b )的批判,然而笔者有不同的意见。前面已略述,“一刹那因果关系”只是叙述理论的缘起,并非说明事实的缘起;实际的缘起乃至缘灭,至少要二刹那以上,如前引用尊者设摩达多所说:“非刹那顷有十二支”。理论上,“因”“果”之确立在同一刹那,可是不能说因果在同一刹那产生;犹如母、子关系之确立在于入胎之一刹那,然而母、子并非同时出现于世。所言“因、果同时”“互为因、果”均非事实上存在。
提到古德把互相矛盾、相异的教说,认为同一祖师之思想,设想调和它;增田氏并没有说明所以然。笔者认为古德表面互相矛盾、相异的教说,往往是对机谈论时,或为实说、或为权说之有异使然。增田氏所提及“教团的偏见,特别对是(b )的解释为“轮回转生思想”──与古印度之特殊的信仰结合。”反而是学者之误解。笔者认为佛世乃至佛后,外道异学有“轮回转生思想”,佛陀圣弟子乃至世俗内凡、外凡人士,亦有“轮回转生思想”;同样相信因果、业报、轮回转世,而理解有所不同。外道异学及佛教内的凡夫,所信的是“具有常见、我见的轮回转生思想”;然而,法眼现观缘起的贤圣佛弟子是“无常、无我的轮回转生思想”。无我 而有业报(有业报而无作者)(注28),无常而有业报相续,并非戏论,并非思想矛盾、言谈吊诡;实在是见道以上者,把握缘起的外表“生灭面”,透视缘起内里的“寂灭面”,不在同一平面实际所看,是透视整体内、外之实相。许多学者,仅仅以闻、思,而不经修、证,无法体会;以为自语相违、思想矛盾、教说相异等等世俗空谈、妄断。
笔者赞同增田氏对(二 )之(甲)(乙)(丙)三种说法之评论。 渡边氏:“关于缘起说,元本对于“时间”有甚深论理的乃至宗教的洞察,贯穿其中。并非单以常识的、片面的观察时间的继起而已,或者,非限定于论理的关系而已。”这小段金言,深获吾心,冀望读者能特别重视,体会作者所要传达的概念。宗教的现观缘起法、透视此缘性──无常性、有漏苦性、无我性、无生性、无漏寂灭性;现观缘起,依中道实践的佛教徒 实证体验: 缘所生法是无常的、无我的、非实生的、有漏是苦(注27)〈佛教思想?求道的研究 续〉p.98~9。(注28)《杂阿含335经》<2>92c。的、无漏是离苦的。纯粹现代的学术研究者,但求理解而不修证的话,无法了解第一义谛的佛法,亦不能避免陷于种种戏论中,也无法究竟解脱诸漏。
三.缘起的相依性
若根据早期佛法,依现实叙述“缘起的相依性”,则有诸多阙失;后来发展中的佛教,纯依想像论述“缘起的相依性”,合乎逻辑者则另当别论。然而,“缘起的相依性”终究不能替代“缘起的此缘性(注29)”;增田氏为了批判“缘起相依说”,阅览主导此说流行的学者及其主要论点,首先归纳如下:
现在问题是与缘起空说直接有很深关系者,实由宇井博士所提起的“相依性”解释。宇井博士认为缘起之根本意趣,在于“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所谓缘起通则法句,所显“相依、相关性”。缘起说是在说明,由于“明了于缘起各支之间的相依相关性”,世界一切事物,在于相依相关的关系而成立。(<印度哲学研究 二>p.298ff.)
缘起及相依性是同义语。(<印度哲学研究 二>p.321.)如是由相依的、全体的观察,看出缘起各支无有固定的、实体的(我),亦即是立足于无我的立场。(<佛教思想研究>80-86.)以上即是给予“缘起空说”作准备,然后主张“此缘起空说为
佛陀的根本思想,并且是贯通后世正统佛教的根本基准。”(<印度哲学研究 二>p.325-330.)和□博士是比宇井博士立足于更彻底的论理主义之立场,对缘起说拔去人的主格,追究纯粹的“法与法”之条件关系。对宇井相依性说过分重视,而有下述:“追求种种缘起系列的共通根本思想,须认识宇井氏相依性,此外无他。’(<原始佛教?实践哲学>p.272.)‘缘起说是追寻法与法之间的依存关系。”(<原始佛教?实践哲学>p.301.)
这些说法与 Keith 及 Stcherbatsky等所说一致,尔后 很多学者采用之,缘起空说大约成为最有力者。 (
笔者对于上述内容,有许多意见相左,部分已有增田氏及三枝氏之评议;两氏评(注29)"idappaccayata paticcasamuppado(“此缘性──缘起”或“缘起的此缘性”)",参
论之中,有笔者所赞同,亦有需再议者。
(一)增田英男氏对相依说的批判
但是原始缘起说之根本意趣,究竟如宇井等所说,是在于“相依性”吗?忠实检讨原典文言,各种缘起说中,明了说到相依性者,只是九支及十支缘起中“识与名色”的关系而已。于此两支之条件关系是特殊的,相异((于一般缘起系列各支间的关系))而“呈现相关的,陷入永远地特殊循环”故,于此不更前进,经中特别提出来。以此为“一般原则”,理应不能推及其他缘起支间之关系。(注31)
增田氏对宇井氏等所说,原始缘起说之根本意趣在于“相依性”持怀疑的态度;经其检讨原典,各种缘起说中,明白说到“相依性”者,只是九支及十支缘起中“识与名色”的关系而已。识与名色两支之条件关系是特殊的,相异于一般缘起系列各支间的关系;认为理应不能推及其他各支间之关系。然而,笔者对“相依性”之定义,未得共许之下,不适合评论;何以故?“相依性”有歧义。若言相依性指,ida-ppaccayata'则九支、十支乃至十二支缘起皆是'idappaccayata'( 此缘性)';若言相依性指“识与名色”二支之间的关系而已,所根据原文“annam annam nisayaa(直译︰异异依止/他他依止)”之意译,其义亦可以作为“相依性”解释,然易误会为甲与乙有相依关系──甲依止乙,乙依止甲──宜以《杂 288经》的译语“辗转相依”了解,否则,不合原始缘起说。《杂288经》所指:
识缘名色(与 名色缘识)亦复如是,展转相依而得生长。(注32)
此处“识与名色”“辗转相依”为“多法次第展转依止义”,指 依止甲(之识)而有乙(名色之)成立,依止乙(之名色)而有丙(识之)成立,依止丙(之识)而有丁(之名色)成立....──相当于甲生乙,乙生丙,丙生丁……或母生子,子生孙,孙(注31) <佛教思想?求道的研究 续>p.100(注32) 《杂阿含经》:“譬如三芦立于空地,展转相依 而得竖立,若去其一,二亦不立;若去其二,一亦不立;展转相依,而得竖立。识缘名色(名色缘识)亦复如是,展转相依而得生长。”<2>81a,《The book of Kindred Sayings》:“there stood two sheves of reeds leaning one against the other.”
生曾孙……;并非“二法互相展转依止义”即指甲 (之识) 与乙 (之名色 )二法互相依止而成立──相当于甲生乙,而乙又生甲;母生子,而此子又生其母;违反现实,并不符合“此缘性──缘起性”。当知“一系列多法次第辗转相依”才合乎有情数缘起之“此缘性”。至于杂287经》所言:
“识有故名色有,识缘故(丽本︰“有”衍文)名色有。”我作是思惟时,齐识而还不能过彼。谓缘识名色;缘名色六入处;缘六入处触;缘触受;缘受爱;缘爱取;缘取有;缘有生;缘生老、病、死、忧、悲、恼、苦,如是如是纯大苦聚。(注33)
为解释世尊于菩提树下逆、顺观察缘起之增长法,“齐识而还”之理由,《大毗婆沙论》有十八种说法;其中三种属尊者世友所说:
何故齐识心便转还??以识乐住识住中故,谓识不欲舍于识住,识住者即名色;故观识已,还观名色。?复作是说:识与名色互为缘故。?复作是说:此二展转为因果故。(注34)
尊者世友所说:“识与名色互为缘”及“此二(识与名色)展转为因果”,二事或二物互为缘,或者展转为因果,尊者没有再加说明。可能有人误解为甲(之识)与乙(之名色)互缘,或者误解为甲(之识)与乙(之名色)互为因果。如笔者所了解尊者世友所说义,“识与名色互为缘”指有些识为名色之缘,有些名色为识之缘;“此二展转为因果”指有些识为因而有名色为果,有些名色为因而有识为果。如 (甲之) 识为因而有(乙之)名色为果,然(乙之)名色为因而有(丙之)识为果,(丙之)识为因而有(丁之)名色为果……如是识与名色展转为因果。然绝非只有(甲之)识与(乙之)名色,此二展转互为因果。有情数之缘起,无有母生子,而子又生母之事实。上述合乎“此缘性”之“展转相依”,即指有情数缘起支之系列“次第相连展转为因果”,相邻两支之间,唯前支为因而后支为果。
增田氏则对学者误解“相依性”作如是评:
然而,将缘起解释为“相依性”之学者,将此停滞挫折的九、十支缘起之“识──────(注33)<2>80c。(注34)<27>124c。
名色”特殊相关关系,认为是“缘起之基本原则”,想要把它推广及“全般的缘起说”。此乃明显地非理类推!总之,“
相依性”是十支缘起中,唯识与名色间妥当的关系而属“特殊原则”而已,并非适合缘起说全体之“普遍原则”。(注35)
笔者有不同的意见,“相依性”若是指'idappaccayata(此缘性)'则是 适合缘起说全体(二支、三支……乃至十二支缘起)之“普遍原则”,并非唯识与名色间的“特殊原则”而已。 倘若将'annam annamnisaya(异异依止)' 作为“互相依止”解,唯有识与名色,或名色与识有如此特殊互相依止之关系;不说明清楚则有可能使人误解,以为(甲之)识与(乙之)名色相依、互相依止。'annam annam有“互相”之义,但是依经文脉络,或依事实之因果关系、因果链,必定是前因后果,不会有甲因乙果同时俱有或互为因果;所以 最好把'annam annamnisaya'作为“异异依止”直解。 所谓“异异依止”或译作“展转依止”如上述,指 甲(之识)为因 而有乙(之名色为)果,乙(之名色为)因 而有丙(之识为)果,丙(之识为)因 而有丁(之名色为)果……如是异异(甲、乙、丙、丁……)次第展转相依。以略式表示如下:
…识(甲)→名色(乙)→识(丙)→名色(丁)……
上列表示:不同之主观与客观──甲、乙、丙、丁……──次第展转生起。 不只识、名色次第展转相依,甲(之识)为因 而有乙(之名色)为果,乙(之名色)为因 而有丙(之六入处为)果,丙(之六入处为)因而有丁(之触为)果,丁(之触为)因 而有戊(之受为)果,爱…取…有…生…乃至老死亦复如是次第展转相依。以略式表示如下:
…识(甲)→名色(乙)→六入(丙)→触(丁)→受(戊)→爱(己)
→取(庚)→……
上列表示:不同之缘起支──甲、乙、丙、丁、戊、己、庚……──次第展转生起。
增田氏认为缘起支间有方向的关系,而作是论:(35) <佛教思想?求道的研究 续>p.100。
九、十支缘起之“识 名色”之关系以外,所有缘起系列 (五支……十支)都在说明“一方的(单向的)缘起关系”,绝非
属说明“相互的、相关的缘起关关系”。当然顺观及逆观之方向是相异, 于两观之各各观察,是“一方的关系”,并非“
相关关系”。亦即在顺观之场合是属一方的生缘起,并非“相关的相生缘起”;在逆观之场合也是属一方的灭缘起,并非“
相关的相灭缘起”。此事可见“缘起通则”之经文则可明了︰“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此
文明白地说“一方的之缘生及缘灭”,并非说明“互相的、相关的之缘相生及缘相灭”。若是互相的、相关的缘起者,不可
以没有︰“彼有故此有,彼生故此生;彼无故此无,彼灭故此灭。”之经文。(注36)
确实如此,所有缘起系列(五支……十支……乃至十二支)都在说明“一方的缘起关系”,绝非属说明“相互的、相关的缘起关关系”。然有情数缘起──一期之生存与生活乃至多生流转生死──设若观察、思考或谈论到“系列的事实缘起”(非“理论缘起”),而是指明单向的因果关系(如增田氏言则:一方的缘起关系)。换言之,所有缘起系列,包括九、十……乃至十二支缘起之无明→行→识→名色→六入处→……老死,都有其前因后果之单向的缘起关系,而不能颠倒方向而说之。系列地逆观缘起,是以果究因之事实观察;系列地顺观缘起,是以因推果之理想比量。两种方式,皆有其系列的单向性进行。甲因与乙果,一定是因先果后;若由甲因合乎缘起而生乙果,不能反向而以乙为因而生起甲果;例如:唯有母怀孕而生其子女,未有子女怀孕而生其父母者。如是,增田氏意指“九、十支缘起之‘识 名色’之关系”有双向的关系,需说明清楚,否则“识 名色”依例可改写为“父母 子女”,显然事实上不存在。增田氏赞成宇井氏对缘起法则之说明“此(因)、彼(果)”关系,在系列上有其“一方的确定性”,如下:
但是巴利语原文之“此、彼”哪一个都是用"idam"同一代名词。(注37)“于此、这”文字表面一看,亦可以作“相关的”解释。宇井说此二“idam”为(注36) <佛教思想?求道的研究 续>p.100-1(注37) “Imasmim sati, idam hoti;(于此存在时,斯有;) imass'uppada idam upajjati.(由此生故,斯生起。) imasmimasati, idam na hotil(于此不存在时,斯无有;) imassanirodha imam nirujjhati ti.(由此灭故,斯消灭。) ”ii.p.28。
“条件及被条件”是能够互相预想,所以可以说有“相关的”。但是宇井又曾说:“此条件及被条件之关系,在序列上有其一方的(一定的方向)确定性,不得自由改换。(<印度哲学研究二>318f.)否定改换之可能,两“idam”之关系,不可以解释为有“相关的”。又,巴利文献之两“idam”解释为指示同一物者,则 (缘起法则之)经文,根本消失其意义,即谓:“有 A 时,有 A;由于生 A,A 生起。”相当于“同语反复”之戏论,缘起之意义完全消失。是故,两“idam”必须解释为非指同一事物,是指二物。若解释为二物,结果与汉译之“此、彼”担当同样的意义。上述之批判,毕竟是适当。如上述,缘起说怎么样看,都是在说明“一方向的之缘生、缘灭”;并非说明“互相的、相关的条件关系”。是故,只要就忠实于文献而说,从如此的缘起说,不可能导出相依性之论理。(注38)
宇井与增田两氏皆注意到缘起法则原文所用指示代名词,言:“此彼’哪一个都是用“idam”同一代名词。”说到使用‘同一代名词’显然有误;当言:使用同一类中性近身指示代名词。经文以同一类中性近身指示代名词,指称因及指称果;如果是亲自经验的事物──则以结果追溯原因;如果实验证实的事物──则由因缘观察及于结果生成。又,表示所处因缘的状态的观察与把握,采用处格的近身指示代名词──“imasmim”; 所观察的事物,其结果为主要对象,采用主格的近身指示代名词──“idam”。如此表明这结果之所以形成,是处于有此因缘具足之状态才形成;反之,这结果之所以变为没有,是处于此因缘有具足之状态才转变成为没有。这结果之所以生起,是由于此因缘之生起故;这结果之所以消灭,是由于此因缘之消灭故。这事物之有、无与生、灭,悉皆由于此因缘之有、无与生、灭故;如是,这结果与此因缘之关系,即“ idappaccayata(此缘性)”。然而 因不即是果,果不即是因,因果不即是一;因果生灭无常,因灭果生而因果相续,不离、不断;何以故?因果之间有“此缘性”故。
(二)三枝充氏对相依说的批判
三枝氏<初期佛教?思想>书中第九章“缘起说”中,亦对缘起的相依说”有所评论:(注38) <佛教思想?求道的研究 续>p.101
于初期佛教之资料中,缘起有以巴利语 idappaccayata(梵语idamprat=yayata)为表记之例。此语实为相应于初期佛教表示缘起说之用语。(宇井博士于<佛教思想研究> 中,特别大书特书之。)即如文字原样 指“缘(缘此的事情)”,其中,与缘起之时间的解释或论理的解释无关之术语,对于缘起只是表示一种关系性而已。
然而,宇井博士将此 idappaccayata译作“相依性”,即极其危险;与宇井博士并排,有很多学者亦将此语译作“相依性”。毕竟“相依性”是处于脱离原语而独自使用著。
所谓“相依”此词,显然是一概念、术语,有其独立的意义及内容。宇井博士相当于采用此语时谓:
idappaccayata, idampratyayata 其字义是“依(依此的事情)”,其意义是:甲是依此乙,乙亦依此甲;亦即指互相相依之事情。所以可以译作“相依性”吧。(<印度哲学研究>第二“第二 原始佛教资料论”p.225)
据初期佛教资料说“甲是依此乙”是正确的,继之说“乙亦依此甲”之例,在 《长部》 <第十五 大缘经 (Mahanidana-
Suttanta)>所述“九支缘起”说之老死←生←有←取←爱←受←触←名色□识最后所说之“名色□识”为唯一例外,其他全
然不得见;因此,所谓“互相相依”者,除此唯一例外,则显然有误。(注39)
三枝氏认为 “idappaccayata”此语实为相应于初期佛教表示缘起说之用语,即如文字原样 指“缘此的事情”, 与缘起之时间的解释或论理的解释无关之术语,笔者赞同此说。然而笔者以为“idappaccayata”对于缘起不只是表示“一种关系性”而已,在说明有情数缘起系列中,任何相邻二支,有其因果关系之确立性,因法与果法之间有其系列的确定性或位置的不变性。因与果不能倒置;由乙为因而生甲之果,则 不得以甲为因而生乙之果。
三枝氏指出宇井氏将“idappaccayata”译作“相依性”,并非符合原义,而且有误导他人思想之危险性;很多学者亦追随宇井氏,使用“相依性”一词。如宇井氏依据:甲是依此乙,乙亦依此甲;即指互相相依之事情,可以将“idappaccayata” 译作“相依性”。则显然违反有情数缘起所示之“辗转次第因依”之事实。三枝氏所说:据初期佛教资料说“甲是依此乙”是正确的,继之说“乙亦依此甲”之例,在(39) 三枝充□<初期佛教?思想>pp.476~7a。
《长部大缘经》所述“九支缘起”说之“老死←生←有←取←爱←受←触←名色□识”最后所说之“名色□识”为唯一例外,属误解。逆观缘起之增长法:“由(乙)识之缘有(甲)名色”“由(丙)名色之缘有(乙)识”;因此,所谓“(乙)识与(甲)名色互相相依”,“(丙)名色与(乙)识互相相依”,“识与名色互相相依”是错误。说“(甲)名色依止(乙)识”,“(乙)识依止(丙)名色”,“识与名色次第展转依止”,才是正确。
笔者认为不只“老死←生←有←取←爱←受←触←名色”等八支,相邻两支之间,前支为后支所依,非后支为前支之因依;名色与识两支之间, 并非是“名色□识(甲←乙,乙←甲;甲□乙,甲□乙;甲与乙互相相依)”。名色与识 两支仍然如前述──老死……乃至名色等八支,相邻两支展转次第因依──即甲之名色依乙之识而有,乙之识依丙之名色而有,丙之名色依丁之识而有……;并非“甲之名色依乙之识而有,乙之识依甲之名色而有,甲之名色与乙之识两者互相相依。”
三枝氏又作评议如下:
idappaccayata如文字原样直译即为“此缘性”(以此为专门用语,则是大家不熟习之措辞;如此之译语,虽然不见于汉译阿含,为避免误解。(注40)亦可谓适当。
可是上述“此”(idam)这一词,于考虑缘起时,说起来是处于一“支”(anga)的状态而开展著,于此
此(idam)= 支(anga)
可以如是考虑。若然,所谓“此缘性”此非普遍使用之词汇,以“支缘性”乃至“支缘起”之译语替代,可给予 idappaccayata作翻译。
而且,此是极为重大之事,若于初期佛教资料,见缘起所说之例者,确认每个支之存在。( 但是,并不是说实体的存在,宁可谓没有那样详细反省地使用著。)如是说起来,支是有支(bhava-anga);因此,支缘起亦可称为“有支缘起”。
若是如此,以安立十二支之十二因缘为始,各种缘起说必定施设二支以上故,换句话说,几乎所有缘起说是“支缘起”“有支缘起”。亦即由于“支缘起”“有支缘起”之词,idappaccayata被表明,可以说同时几乎网罗了大部分初(注40) 笔者认为“误解”,指“idappaccayata”译作“相依性”,可能产生误解缘起之实际状态;译作“此缘性”则可避免。
期佛教之缘起说。( 于此,与早先所论时间的解释或论理的解释无关。)
三枝氏主张:将“idappaccayata” 如文字原样直译即为“此缘性”,以此为专门用语,虽然不见于汉译阿含,为避免误解缘起系列两支之间为“互相相依”。笔者甚为赞同,然而,将“此(idam) =支 (anga) ”以““支缘性”乃至“支缘起”之译语替代, 给予idappaccayata 作翻译。”则有所商榷。如《Paccaya(缘经》所示:
诸比丘!云何为缘起?“老死是由生为缘。”若如来出世,若如来未出世,彼(法)界确立──法住性、法定性、此缘性;如来现等觉、现观此(法)。现等觉、现观(此法)已,宣说、说明、施设、建立、开演、分别、阐明(此法而言)︰“汝等当见之!”
诸比丘!“老死是由生为缘。”诸比丘!“生是由有为缘。”
诸比丘!“有是由取为缘。”诸比丘!“取是由爱为缘。”
诸比丘!“爱是由受为缘。”诸比丘!“受是由触为缘。”
诸比丘!“触是由六处为缘。”诸比丘!“六处是由名色为缘。”
诸比丘!“名色是由识为缘。”诸比丘!“识是由诸行为缘。”
诸比丘!“诸行是由无明为缘。”若如来出世,若如来未出世,彼(法)界确立──法住性、法定性、此缘性;如来现等觉
、现观此(法)。现等觉、现观(此法)已,宣说、说明、施设、建立、开演、分别、阐明(此法而言)︰汝等当见之!(注42)
关键词句是:
彼(法)界确立──法住性、法定性、此缘性。(thita va dhatudhamma-tthitata dhamma-niyamata idappaccayata.)(注43)
明示有情之生命、生活现象之实相为“这所以有者,因为此有(而形成)。”如:老死是缘生而有……乃至行是缘无明而有。换成公式则为:“此有故彼有。”或者“此(41) <初期佛教?思想>p.473(42) 84b。(43) 法法住、法定( 丽本︰“空”)、法如、法尔、法不离如、法不异如、审谛、真实、不颠倒。”<2>84b。
有故这有”或者“这有是缘此有故。”或者“这是缘此而有。”明白地说:“这结果是由此因缘而形成。”《缘经》指示某些因缘与某一结果之间有其决定性(dhamma-tthitata 法住性);“因法”与“果法”之间,其关系确定。因缘在前,而因缘具足之刹那即有结果之形成于后,因缘与结果之间有其一定之次第,其位置不可随便更改(dhamma-niyamata法位性)。 如《杂阿含453经》所说:
非缘种种爱生种种受,非缘种种受生种种触,非缘种种触生种种界;缘种种界生种种触,缘种种触生种种受,缘种种受生种种爱。(注44)
现实上,由乙(之因缘)生成甲(之结果);除乙(之因缘),无其他条件生成 甲(之结果);此乙因缘与 这甲结果之间,有必然的关系建立著,如此状态即是“法住性”指“因缘与结果确立的状态”;此因缘与这结果之间的状态,即“此缘性”或言“即此是缘性”。 三枝氏所言:“此(idam)=支(anga)”所以“此缘性 = 支缘性”,可能会使人误会每一缘起支是此缘性;然而,“此缘性”是指有情数缘起系列,相邻两支之间,有其“法住性”与“法定性”。“此”指因支与果支所维持因果的状态,当然每支皆由缘所生,是“缘生法(paticcasamuppanna dhamma)”;所以《缘经》如是说:
诸比丘!云何为缘生法?诸比丘!老死是无常的(法)、有为的(法) 、缘生的(法)、尽灭法衰灭法离欲法灭法也。
诸比丘!生…有…取…爱…受…触…六处…名色…识…行…
诸比丘!无明是无常的(法)、有为的(法)、缘生的(法)、尽灭法、衰灭法、离欲法、灭法也。
诸比丘!此等(诸支)被称为“缘生法(paticcasamuppanna dhamma)”(注45)。
如是,可以知道“此缘性”并非指“支缘性”,有情数缘起系列相邻两支之关系是“此缘性”;有情数缘起系列之每一支是“缘生法”,是“由缘所生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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