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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王伊同评周祖谟《洛阳伽蓝记校释》书后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2日
来源:不详   作者: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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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王伊同评周祖谟《洛阳伽蓝记校释》书后
  周祖谟校释本是《洛阳伽蓝记》目下的通行本之一:1958年科学出版社第一版;1963年北京中华书局修订本,1976年香港中华书局翻印;1987年北京中华书局第二次修订本;2000年上海书店重印1987年本,删去图版十六幅(保留两幅),新增前言并附录关系文献,此外“一仍其旧,未加改动”。[1]
  王伊同《洛阳伽蓝记札记兼评周祖谟校释》一文(1981),后半部分“评周祖谟先生《校释》”,谓是书“诚孟坚之师古,学海之傑魁”,又检1963年北京中华书局本“误读”、“误注”、“误引”、“误释”并“咎在手民”者,凡二十四条,“正所以益华增美,期於至善已耳”。[2]
  兹以王氏纠谬为线索,对勘《校释》1963年北京中华书局本(以下简称63本)并2000年上海书店本(以下简称今本),稍引范祥雍《校注》本(1958,1982)[3]、徐高阮《重刊》本(1960)[4]、王伊同英译本(1984)[5]、杨勇《校笺》本(1982,2006)[6],略窥学术之演进,诸家之异同。
  (一)
  所谓“咎在手民”都十条(皆出周氏注文),六条今本改正悉同,列表如下:
  卷 页(63本) 误 正
  一 64 廷昌 延昌
  一 65 賬 賑
  二 98[7] 《准南子》 《淮南子》
  四 154 《御览》555 《御览》655
  四 171 [后秦]弘治三年 弘始三年
  五 209 karnadāna karmadāna[8]
  两条显误者今本尚未刊正:
  卷 页 误 正
  四 154 《魏书》七十九 《魏书》七十五
  五 225 正元 正光
  尚余两条稍有可观。
  卷二(63本96页[9],今本95页)“孝昌三年十二月中”。周注:“公元五二七年”。
  王氏云:“是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即公元528年一月一日”。换言之“西历527年止于孝昌三年十一月二十三”,十二月应入528年。[10]
  卷五(63本182页,今本181-182页)《校释》据底本(如隐堂本)作:
  [宋]云与惠生俱使西域也。神龟元年十一月冬,太后遣崇立寺比丘惠生向西域取经
  周注:“……又《逸史》本作‘与惠生向西域取经’,从‘云与惠生俱使西域’至‘崇立寺比丘’二十五字并脱。”
  如隐堂本与古今逸史本为后世两大刻本系统之源头,故周校以此二者为主。逸史本脱文此处恰为一行,脱“云”字,然“与”字未脱,故实少二十四字。
  查范氏《校注》(251-252页),於“云”、“崇立寺比丘惠生”后分别出校,故有脱“二十三字”之说。
  王氏似亦习惯分别计算,故以为周注当作“二十三字并脱”。
  同句“崇立寺”之“立”,范校引“《御览》作灵”;周注既引《御览》,又因《伽蓝记》无“崇立”、“崇灵”寺,疑或卷二“崇虚寺”之误;徐氏《重刊》本正文径作“虚”,校记(71页B)云“虚、如隐作立。《校释》疑为虚。依正。”
  按,范书校记往往备列异文,任人观玩,不加断语,至底本(如隐堂本)绝不可通,方加符号标入正文。《校注》例言云“正文虽有讹夺,仍旧不稍改动”,“绝无将文字前后移动”,又以既无区分子注之可靠依据(古本或定例),故“不敢袭取吴、唐二家的成规”。徐氏《重刊》本则以区分子注为能事。无注释。五卷校勘记置于正文五卷后,唯改底本(如隐堂本)或两通者出校(故上述逸史本脱文不出校),周范二家皆在征引之列,又每径云“依文义”改补。周氏《校释》叙例云“夫校书之事,最忌臆断,苟有真知灼见,又不可全无是非”,间有以义订正者,“并陈明其故,惟学者斟酌之。”[11]
  对比三家《伽蓝记》目录。卷四,范本作“追光寺”者,周、徐本改作“追先寺”,三家皆引《元河南志》(范、徐又引《说郛》)作“光”字。周注以为下文述舍宅为寺事,追念先人也,故名。范、徐但引书证,未加按语。卷五,范本作“凝圆寺”者,周、徐本改“凝玄寺”,范、徐引逸史本、汉魏本、如意堂本、《说郛》皆作“玄”,周引逸史本、《永乐大典》。於此或可见“综理众家”-“成一定本”之趣旨。
  (二)
  “误注”一条。卷一(33页永宁寺)“郑季明”下,63本注:“郑德玄子。”
  王氏云:“按《魏书》本传季明乃德玄孙,非子。” 按,王说是。今本《校释》(32页)仍此误。周、范(24页,注74)皆注出《魏书》卷五十六。
  “误引”七条。
  卷一(30页永宁寺)“皇帝晏驾”。63本注“天子崩曰晏驾。史记卷七十九范雎列传云:王稽谓范雎曰:‘宫车一日晏驾,是事之不可知者,一也。’风俗通曰:‘天子夜寝早作,故有万机。今怱崩隤,则为晏驾。’”
  王氏据《史记会注考证》,以裴骃《集解》此处但引应劭曰(非《风俗通》),今本《风俗通》佚此数语。
  按,《文选》卷十六《恨赋》,“宫车晚出”句,李善注引上述史记原文、韦昭曰(与集解引文稍异)、风俗通曰(同集解引)。卷六十《齐竟陵文宣王行状》,“武皇晏驾,寄深负图”李注:“应劭风俗通曰:宫车晏驾,谨按史记”云云,字句更详,当出一源。[12]
  卷一(36页永宁寺)“无取六军”。63本注引“左氏成公二年传云:‘晋作六军,言其僭越也。’”
  王氏引《左传》成公三年但云:“晋作六军”。杜注:“为六军,僭王也。”
  按,王说是,63本引号错位,年亦误。今本(35页)已正:“左氏成公三年传云:‘晋作六军’,言其僭越也。”
  卷一(67页景林寺)苍龙海下,63本引《史记·天官书》:“东宫苍龙七宿。”
  王氏按《史记》(卷二十七)无“七宿”二字。
  按,王说是。今本(66页)未改。
  卷二(81页绥民里)“人皆贵远贱近”句,63本注引“人皆贵远贱近,向声背实”,谓语出《文选·魏文帝与吴质书》。
  王氏按此出《典论·论文》,非《与吴质书》。
  按,王说是。今本(80页)已正。
  卷三(131页)“蠕蠕主郁久闾阿那肱来朝”句,63本注引《魏书·肃宗纪》及《蠕蠕传》作“何那瓌”。
  王氏按两处作“阿”不作“何”。
  按,王说是。周书失校,今本(131页)仍之。(或因周据同文书局石印殿本二十四史所致?未覆按。)
  卷三(139页)“二韭一十八”句,63本引《南齐书·庾杲之传》:“食常有韭?#123;瀹韭。任昉戏之曰:谁谓庾郎贫,食常有二十七种。”
  王氏按《南齐书》本传云:“食唯有韮?#123;、瀹韮、生韮杂菜。”[13]下接“或戏之曰”云云,不言任昉,作任昉语实出《南史》。又“常有二十七种”前应补“鲑”字。鲑,菜食之总称。
  按,王说是。周书失校,今本(138页)仍之。
  卷五(222页)“金箔贴其上”句,63本注云:“贴字原脱,此从津逮本增。”
  王氏按“津逮本无贴字。”
  按,王说是。津逮本(卷五18页B)作“金箔其土”。[14]《校释》今本(222页)改作“此从逸史本增。”查逸史本(卷五,13页A)[15],亦作“金箔其上”,无“贴”字。范校(341页)云:“照旷阁本箔下有贴字”,未改正文。徐本校勘记卷五(74页B):“[金箔贴其上]
  如隐、无贴字。依照旷补。”有兴趣的读者自可覆按虞山张氏照旷阁学津讨原本。
  顺便一提,《丛书集成初编》本《洛阳伽蓝记》(0751号,《初编》原版有目无书,1991年一版一印),卷首说明“此书学津本经张海鹏校订刊印较精故据以影印”,然实影《津逮秘书》本——原书版心之卷次、页数及“绿君亭”字样均为技术处理删去(对比《校释》58、63本图版4,今本图版2津逮本书影),而毛晋手书跋文仍在。书后影入王谟跋并四库提要,显系移自他书。按,新文丰出版公司1980年新编《学津讨原》,影入“完整”的《津逮秘书》本《伽蓝记》,书后增附王谟跋、四库提要、余嘉锡辨证、胡玉缙提要补正及翁同文补辨等关系文献,此或《初编》所本?
  (三)
  “误释”二条。
  卷一(19页永宁寺)“四朝”,63本注:“即中朝也,谓晋之武、惠、怀、愍四世也。”
  王氏按“《伽蓝记》他出第云‘中朝’,四或中之譌,纵不然,亦未必指武惠怀愍。”又举周延年曰魏室迁洛后四世,范注后汉、魏、晋、后魏四朝(14页,注10,亦驳周说)之说,俱以为牵强,“四字无据,正不必强作解人”。
  按,1980年,周一良发表《〈洛阳伽蓝记〉的几条补注》(《文献》总第5辑),“以供爱读《洛阳伽蓝记》者之参考,并就正于范周两先生。”凡六条,皆读书得间,极具灼见。
  今本《校释》(18页)即在原注后补:“周一良先生谓‘四朝当是西朝,因形近而致误’。”斟酌吸收《补注》胜义(未全用),为范、徐二本所不及。王氏英译本(1984)正文作“four reigns”,注中疑“中朝”之讹,并举 “西朝”说,以为《补注》引据文例皆出江左,衒之北人,似不当用南朝语(15页,注7)。杨勇《校笺》(2006)则于《补注》未尝措意。
  卷四(162页齐谐里),63本注引《魏书》卷十九中《任城王元澄传》,撮述史文,谓“[元顺]路过陵户村,为人所害。”
  王氏按《魏书》顺传谓其为陵户鲜于康奴所害,初无所谓陵户村者。“盖陵户乃北朝杂户之一,别有牧户、乐户、鉴户,品地与奴隶略等”。
  按,王说是。今本已改作“为陵户鲜于康奴所害”。
  (四)
  “误读”四条。皆出卷五“ <喝欠>噠国”下(195-197页)。
  63本195页断句:“乡土不识,文字礼教俱阙。”
  王氏按“似应”读如“乡土不识文字,礼教俱阙”。
  按,周氏今本(194页)一仍其旧。范本(588页)、徐本(41页A)、杨本(211页)断句则如王说。吾观此节上下文,皆四字为句,或“乡土”下脱两字,读如“乡土□□,不识文字,礼教俱阙”?聊备一说。
  63本196页作:“一人唱,则客前後唱,则罢会。”
  王按“应读如‘一人唱,则客前;後(疑当作復。徐氏重刊校勘记下册72b亦云:後当为之復之讹,今正。)’唱则罢会。”英译(226页)后半句作:“At a later call, they would withdraw when the latter shouted again.”无注。
  按,今本(196页)於“後唱”前加逗号,下注“或疑復唱之误。”
  纵观前列条目,周氏修订63本时未尝一见王氏书评,当可断言。他处申“復唱”说者,就余所见,仅徐本而已。
  1988年《书品》第一期刊发周祖谟《漫谈校注〈洛阳伽蓝记〉的经过》,文末云:“今应读者要求,於一九八四年又略加修缮,交北京中华书局重印,今将出版,因略述校注始末如此。”近乎新版序言。又云:“自一九六三年承北京中华书局出版修订本以后,一九七六年六月香港中华书局又擅自翻印一部。经历十年,又久已无书。期间或有人横加剽窃,或有人据本人所注转译,不足深究。”[16]
  转译者,王伊同英译本(1984)是其一。《校释》乃王译频繁征引之重要参考,缩写作CS。
  徐本(1960)较范、周二本(1958)晚两年出版,《校注》、《校释》皆在援引之列。然《重刊》本校勘记卷首,仅称吴(若准)氏集证、唐(晏)氏钩沉、张(宗祥)氏合校、范氏校注四者于校勘之学前后称美;以下表载依凭众书,《校释》亦无预焉。然五卷校勘记中,明引《校释》改补底本则有至少五处。
  徐氏后记(100页B)云:“今年夏(按,1959年)方谋以此重刊本问世,承高晓梅先生自美国函告,始知去岁复有周祖谟洛阳伽蓝记出版于北平,亦为此记重别文注……后始悉周氏虽有校释之劳,而其所为文注之分犹是集证、钩沉之俦亚,所定正文详略取舍与钩沉尤近,盖玉於衒之自注体裁仍未尝置考,竟复漫然度之……”文末云:“[余]岂欲较数本之高下异同,只欲辨伽蓝记原书之体制果如何,而陈寅恪先生昔年所发此记注体久蔽之覆者,又不谨欲论此一书之制裁,实欲并究三国志、世说、水经注各书注体之源流与真相也。”
  周徐校理《伽蓝》同始于40时代,以上数端或交流之痕迹。著作之志趣有所不同,然俱为名山事业,不可偏废。
  63本196页。如隐堂本(范周徐杨之底本)此节作:
  <喝欠>噠国王妃亦著锦衣垂地三尺使人擎之头带一角长八尺奇长三尺以玫瑰五色装饰其上
  63本(今本同)作:
  <喝欠>噠国王妃亦著锦衣,长八尺奇,垂地三尺,使人擎之。头带一角,长三尺,以玫瑰五色珠装饰其上。
  周氏据《魏书·波斯传》补“珠”字,又“长八尺奇”下注:“长八尺奇,原在下文‘头带一角下’,各本同,此盖传写之误。今依文意改。”
  王氏云:“[63本作]‘ [锦衣]长八尺奇,长三尺。’按奇,同袤,斜也。应读若:‘长八尺,奇长三尺。’”
  按,王氏引文但以底本为正,讨论断句,无关周书。
  徐本(41页A)移动文字,与周氏同。校勘记(72页B)略作说明,未引周书,又“依校释”,补“珠”字。
  范书此句(288页)一本如隐,未出校记。断句作“头带一角,长八尺,奇长三尺”,,唯在“奇长”下注(295页,注7):“奇与袤义同,奇长犹袤长也。”
  王氏英译(226页):
  The queen of Yen-ta also wore a brocade garment, the train of which, three Chinese feet long, was lifted by an attendant. She also wore a cornered [turban] eight Chinese feet in length and three Chinese feet on the diagonal. It was adorned with pearls in rose and five other colors on top.
  语序断句同范本,并注明据《校注》(CC),释奇为袤、为斜(diagonal)。又据周氏《校释》(CS)补珠字。
  “cornered”下注云:……These three sentences are misplaced under “three Chinese feet long.” The translation follows the sentence order as suggested in CS 5/196 and CC 5/288.
  按,周(CS)、范(CC)二本语序迥异,如何并从?“错置”云云,前后龃龉。盖王氏一时失检。[17]若以为如隐本文句颠倒,依周本为正,或可译作:
  The queen of Yen-ta also wore a brocade garment, 8-9 Chinese feet in length, the train of which, 3 Chinese feet long, was lifted by an attendant. She also wore a cornered headwear three Chinese feet in length.......
  杨氏《校笺》断句(211页)与范氏同,未移动文字。“奇长三尺”注(226页):“奇与袤同”并引《广雅疏证》条目为据。又“依周、徐本补‘珠’字”。
  按,所谓“头带一角,长八尺,奇长三尺”实难理解。北魏尺长在25-30cm之间[18],与后世差别不大。如此,八尺至少两米。即蒙古贵妇之罟姑冠,亦不过“三尺许”而已(《蒙鞑备録》)。至于“奇长三尺”,训为广/斜三尺(c. 1m),似不近情理。如训“奇”为“高”为“长”,读作“头带一角,奇长三尺”,或亦可通?
  周氏(63本、今本196页)引《魏书》[西域传]记嚈噠妇人带“角帽”事,又《大唐西域记》[卷十二]所载覩货逻国故地呬摩呾罗国“妇人首冠木角,高三尺餘……境近突厥,遂染其俗”云云。证据甚有力。唯结语云:“是妇人之带角帽,本为突厥之风习,境邻彼界,征伐往来,遂多效焉。”於习俗渊源,似有未安。
  63本197页断句作:“自馀大臣妻皆随,伞头亦似有角,团圆下垂(按,如隐原作垂下,周氏据逸史本改),状似宝盖。”
  王氏按上文王妃头带一角,此处乃与“头亦似有角。”故应读“自馀大臣妻皆随伞,头亦似有角,团圆下垂,状似宝盖。……”
  按,今本(196页)仍旧。范、徐本断句同王说。
  (四)
  2000年上海书店本《洛阳伽蓝记校释》仍有新增误字。谨就所见,条列於下:
  叙例(4页):“王劭齋志”,“齋”应作“齊”。
  附录二(256页):“或償利過木”,“木”应作“本”。
  卷五(194页),“至<喝欠>噠國”句下注云:“<喝欠>噠”,逸史本作“<喝欠>噠”,下同。《魏书》则作嚈噠。
  按,逸史本(卷五5页A)实作“<口猒>噠”。《校释》58、63版皆不误。
  又,此处范氏《校注》(288页)云:吴琯本、汉魏本、照旷阁本作嚈噠,下同。
  按,吴琯本即逸史本。范校小误。
  以上种种,堆砌琐碎,妄陈末议,盖欲附骥王伊同先生,“正所以益美增华,期於至善已耳”。
  (五)
  老冷尝谓:“奇怪的是,范、周二家差不多同时整理此书,但二人书中互不提及,好像对方不存在一样。”这中间有什么故事,我也不知道,只能说说别的。
  二家悬隔京沪,所依文献、师友自有出入。
  范本例言三云:“[《伽蓝记》]因向未见宋、元旧刻,引他书异文校勘到元代为止。”[19]
  周氏则使用了《永乐大典》。《校释》序(落款“1956年1月于北京大学”)说明,大典的资料蒙赵万里先生相告。《校释》叙例三,谓《大典》引及《伽蓝记》者,“见于卷七三二八阳韵郎字下一条,卷一三八二二至一三八三四寘韵寺字下者三十三条,合之约当杨书五分之三。可谓富矣!案大典虽为明人所修,而所取之书,殆借宋元相传之旧本。然则其中所引,不啻为明以前之一古本也。”[20]
  1960年中华书局影印《大典》之前,大概也唯有借近水楼台之便方能有效使用这部秘笈了。
  此外,周本屡引之《绀珠集》(四库本)、范本常用之《说郛》,并为对方所无。至于详细情形,哪位仁兄研读《校注》之余,顺手录出范本引用书目,自可与《校注》书后目录共观。公诸同好,亦是功德。
  《伽蓝记》卷五涉及西域史地、梵华互译等专门知识。范氏向苏继廎、章丹枫先生致谢(例言),周氏则受季羡林、师觉月(P. C. Bagchi)等先生指点(序)。
  关于洛阳城之形制,周、范虽引据有差,但同样漂亮的解释了全书之末“京师东西二十里,南北十五里”句乃兼城内外而言,洛阳内城乃是大致东西六里、南北九里之“九六城”,一正前人(如吴若准、唐晏)所绘洛阳城图扁长之谬。两家都充分利用了藕香零拾本《元河南志》(或以为是书卷三引文辗转录自《伽蓝记》北宋本),周氏主要引用古籍,要言不烦,范氏则专作图说一篇(附录三),结合考古实测资料解说了《校注》版《洛阳伽蓝记图》的根据。[21]
  说句题外话,若将古人制洛阳图[22]、近人绘洛阳伽蓝记图并考古实测绘汇为一编,展卷并观,倒也是很有意思的事。
  (六)
  周一良先生云:“范注对于名物典故注解甚详,并且收录了一些有关本书的论述,便于寻检。”[23] 设立附录,广收“历代著录及序跋题识”确是《校注》一大优点,继承了张氏《合校》的好传统。从费长房《历代三宝记》到陈寅恪《读洛阳伽蓝记书后》,几五十条/篇,琳琅满目,读者称便。遗珠在所难免,以1950年为下限,未收者仍有董康诵芬室影如隐堂本跋(或董氏晚年汉奸案所致?),余嘉锡《四库提要辨证》、胡玉缙《四库提要补证》。
  此外,向达先生在1930年代为下列三书撰有提要:
  洛阳伽蓝记集证六卷(道光甲午吴氏刊本)
  洛阳伽蓝记钩沉五卷(刊本)
  洛阳伽蓝记合校本附序跋一卷集证一卷本文一卷(商务印书馆影印张氏手稿本)
  1930年,向氏入国立北平图书馆任职(商务影印张氏《合校》铁如意馆原稿本亦在是年),1935年秋奉派赴欧。此数年间,向先生和不少中国学人一样,应日人主持之东方文化事业总委员会邀请,使用版心刻有“续修四库全书总目”的稿纸撰写提要。1972年,台湾商务印书馆借京都大学人文科学研究所藏油印本排印出版了《续修四库全书提要》(十二册,全部稿本的三分之一),上述三文见于第八册(2711-2713页),然未题撰人。1996年,中国科学院图书馆据馆藏整理出版《续修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稿本)》(正文三十七册,索引一册)。向先生的未刊稿随之大明:原稿110整页,提要五十三篇,另有“六朝佛教史料提要凡例”一通,可见分工大旨(亦是研究方向)。[24]
  三篇提要中,论合校本者最有意思,兹据影印稿本移录如下(参考台版排印本,原文小字加圆括号)[25]:
  洛陽伽?#123;記合校本附序跋一卷集證一卷本文一卷(商務印書館影印張氏手稿本)
  近人張宗祥編校。楊衒之洛陽伽?#123;記舊謹有明刊本行世,四庫總目提要始據劉知幾史通補注,謂衒之書原自有注,顧廣圻從而和之,且欲依水經註例,為之釐析。此後吳若準唐晏,大率衍顧氏之緒論,分析本文子注,且據各本,校正文句,補註事實。唯吳氏所定本文,謹得子注廿分之一。唐氏正之,本文子注亦不過十與一之比。張氏合校本後記謂“楊氏具史材,當不如此”,用主“茍無如隱以前之古本可以勘正,實不能泥顧氏之說,強為分析,致蹈明人竄改古籍之覆轍也。”可謂卓識。張氏此書,即依舊第,唯取各本,記注文字異同,間加攷釋。附錄序跋一卷,四庫總目提要、毛晉、王謨、毛晉、毛扆、顧廣圻、朱紫貴、吳若準、李葆恂、袁廷檮,以及唐晏諸人關於伽?#123;記之序跋胥為收入,甚便檢閱。集證一卷,即録自吳書,而於衒之自序,別為補正數事。正文一卷,則集吳唐二氏書所析出之本文而成。張氏以本文子注釐析不易,吳唐二書俱有違失,用循舊本篇第,校正文句而已。有此而後,各本得失,展卷瞭然矣。唯張氏所取校者大率限於伽?#123;記各本,若以六朝舊籍以及釋經僧傳、金石文字互為比勘,必更多新義。今即以卷五末“京南關口有石窟寺靈巖寺”一語言之:張氏合校於關口即依舊本,不加更改,實則關口乃闕口之訛也。魏齊之際,伊闕蓋屬闕口所轄:伊闕有正始五年四月廿日闕口吏史榮造釋迦像題名,神龜三年六月九日闕口趙阿歡等卅人造像題名,又無年月闕口邏隊主和道恭造像題名,凡三通,皆作闕口。又永樂大典寘字韻石窟靈巖寺一條引元一統志:“又作石巖寺(疑為石窟靈巖寺之訛)於闕口”,亦作闕口。[26]是伽?#123;記之關口应作闕口,確然無疑。又伽?#123;記見收於永樂大典,今寘字韻尚存三十餘條,其時代更古於如隱本,皆可供勘校之助。至於卷五所録宋雲惠生行記,今日東西學人頗多考證,為伽?#123;記新註者允宜收入。凡此諸端,舉有待於來學者之努力也。[27]
  证“關口”乃“闕口”之误,不仅其说甚谛,也是方法上的示范。20世纪中后期,诸名家治《伽蓝记》,正如提要所言,广泛利用了六朝旧籍、释经僧传、金石文字以及东西学人的汉学考证。提要揭出《大典》遗文,更是一大贡献。惜乎世事多舛,这篇稿子未能及时发表,充分发挥作用。周祖谟先生首先利用大典校勘杨书,已在40年代中期之后;而“關口”一词至今仍然在《伽蓝记》的各种整理本中,未见出校。[28]
  《续修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是作宝山——从学术史的角度看,或许更是如此。胡适喜言“功不唐捐”,良有以也。
  [1] 周士琦:《前言》,7页,《洛阳伽蓝记札记校释》,上海:上海书店,2000。
  [2] 初稿刊于《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五十一本第二分(1980),后收入《王伊同论文集》(艺文印书馆,1988)、《王伊同学术论文集》(中华书局,2006)。本文引《学术论文集》,121-134页。
  [3] 范祥雍:《洛阳伽蓝记校注》,上海古典文学出版社1958年初版,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新一版(唯改若干误字),1982年重印本附入“补注四十七条”并作者1981年2月“后记”。本文引2006年8月第4次印刷本。
  [4] 徐高阮:《重刊洛阳伽蓝记》(全二册),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专刊之四十二,1960;后影印收入,《中国佛寺史志汇刊》第二辑第2册,台北:明文书局,1980。
  [5] A Record of Buddhist Monasteries in Lo-Yang by Yang Xuanzhi (杨衒之),translated by Yi-t'ung Wang (王伊同),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84.
  [6] 杨勇:《洛阳伽蓝记校笺》,正文书局1982初版,中华书局2006年修订再版。本文据中华书局版。
  [7] 《学术论文集》134页,误作“96”页。
  [8] 《学术论文集》134页,误作“karnandana
  karmandana”,王氏英译本(234页)不误。又,范氏《校注》317页注32,误作“karnadāna”。
  [9] 《学术论文集》134页,误作“95”页。
  [10] 王伊同:《诠译〈洛阳伽蓝记〉志餘》,《学术论文集》,135-167页,167页。
  [11] 翁同文《洛阳伽蓝记补辨》云:“至范氏《校注》,文注之分与唐氏《钩沉》实无大不同处。周氏《校释》,除宋云惠生行记一段与徐书同外,就全书文注而论,则《校释》所分实远不如徐书正确。除分析文注外,校勘方面,徐书以如隐堂本为底本,博采各家,亦后来居上,附有校勘记可以覆按,并附人名地名佛典索引,便於检查。唯徐书於史事未加注释,就此点论,则范氏《校注》及周氏《校释》工力颇深,又附洛阳图及宋云惠生西游路线图,足供参考,可不偏废也。”(《学津讨原》第五册,新文丰出版公司,1980,531-532页) 按,《校注》提行一准如隐之旧,随文略分段落,实无文注之分。
  [12] 《文选》,中华书局影胡刻本,1977,上册235页,下册828页。又,参吴树年:《风俗通义校释·佚文》,天津人民出版社,1980,426-427页。
  [13] 《学术论文集》132页,两处“韮?#123;”均误刊作“菲俎”。
  [14] 《丛书集成初编》(0751号)《洛阳伽蓝记》,中华书局,1991,224页。
  [15] 1937年上海涵芬楼馆景明刻本《古今逸史》,第四函,28册。
  [16] 《漫谈校注〈洛阳伽蓝记〉的经过》,《洛阳伽蓝记校释·附录二》,上海书店,2000,245-251页,251页。
  [17]
  杨联陞致缪钺信(1981年7月8日):“……译注确是难事,近读王伊同《洛阳伽蓝记》译注稿,弟校出小误近百条,如袈裟十三条,实为一领,王误以为十三领,此等错处,必须早为改正也。”(《哈佛遗墨:杨联陞诗文简》,商务印书馆,2004,384页)按,《伽蓝记》卷五引《道荣传》:“至耆贺滥寺,有佛袈裟十三条。”王氏英译本(244页)作:“The Ch’i-ho-lan Monastery we visited had in its possession a thirteen-patch kasāya of the Buddha.” 即十三条布料一领之袈裟。
  [18] 《中国科学技术史·度量衡卷》,科学出版社,2001,281页。
  [19] 范书既成,至82年重印附入“校注补”亦未尝援《大典》补苴。
  [20] 据《永乐大典索引》(栾贵明编著,作家出版社,1997),引及《伽蓝记》者,尚有卷一三一三九(23B)、一三一四〇(1B),送韵梦字各一条。不过其内容已包括在卷一三八二三(4A)“景宁寺”条(4A-5B)内。《重刊》本参考《校释》,间接吸收了大典资料。
  [21] 关于洛阳考古,可参《汉魏洛阳故城研究》(科学出版社,2000)、《汉魏洛阳城遗址研究》(科学出版社,2007)。两书汇录了相关研究论文、考古调查、发掘简报\报告、资料目录。
  [22] 高敏点校《河南志》(中华书局,1994),收图较多。该整理本所据北图藏徐松原抄即藕香零拾本《元河南志》之底本。
  [23] 周一良:《〈洛阳伽蓝记〉的几条补注》,《文献》总第5辑,1980,111-115页,115页。
  [24] 中国科学院图书馆整理:《续修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稿本)》第廿二册,齐鲁书社影印,1996年,36页上-90页下。著作所涉时段不尽限於六朝,然内容皆与佛教有关。向氏《汉唐间西域及海南诸国古地理书叙录》(署名佛驮耶舍,载《北平图书馆馆刊》第四卷第六号,1930年11月。收入《唐代长安与西域文明》,三联书店,1957;河北教育出版社,2001)中亦有数则转为提要所用,文字略有增删。
  [25] 中国科学院图书馆整理:《续修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稿本)》第廿二册,49-50页;王云五主持:《续修四库全书提要》(台湾商务印书馆,1972)第八册,2713页。
  [26]《魏书》卷一百一十四〈释老志》:“景明初,世宗诏大长秋卿白整准代京灵岩寺石窟,于洛南伊阙山,为高祖、文昭皇太后营石窟二所。”新营之洛京灵岩寺即今之龙门宾阳洞。《魏书》卷九《肃宗纪》:“[熙平二年夏四月]乙卯,皇太后幸伊阙石窟寺,即日还宫。”石窟寺即今之古阳洞。
  [27] 后出“毛晋”二字衍。向氏另有 “伊闕造像题字目錄一卷(稿本)”提要(44-45页),自该书举出上述题名三通,以见北朝时伊阙之地方制度,提示石刻之史料价值,写作“闕口吏史市榮”、“闕口趙阿歡等卅五人”。按《龙门石窟碑刻题记汇録》(中国大百科出版社,1998),此三通同出古阳洞(窟龛号一四四三):No.1865“闕口吏史市榮造釋迦文佛石像記”(北壁)、No.2026“闕口邏隊主和道恭造像記”(北壁)、No.2322“趙阿歡等卅五人造弥勒像記”(南壁),皆附清晰图版。合校本提要抄误。同书卷首刊李玉昆《龙门碑刻及其史料价值》(4.2.3,35页)汇录造像题记所载职官:“闕口關功曹:古陽洞正始五年闕口關功曹敦光造像記。闕口關吏:古陽洞正始五年闕口吏史市榮造像記。闕口關曹吏:古陽洞正始五年闕口關曹吏張英周妻蘇文好造像記。闕口邏隊主:古陽洞闕口邏隊主和道恭造像記。都綰闕口游激校尉司馬:古陽洞太和年都綰闕口游激校尉司馬解伯達造像記。都,天子所居爲都;綰,貫也,聯絡之意,都綰闕口即伊闕。伊闕,是北魏首都洛陽城南的重要關口,太和年間由都綰闕口游激校尉司馬等鎮守,正始年間由闕口關功曹、曹吏、關吏、邏隊主等鎮守。一個伊闕關同時由這麽多官吏鎮守,可見北魏政府堆這一關口的重視。這些官員職位不高,《魏書·官氏志》不舉。”顺带一提,敦光、张周英妻、史市荣以及“闕口關功□□□”造像记四通,《题记汇録》系於No.1863-1866,连号并出古阳洞北壁。唯敦光造像记之年月释文作“正始五年四月二日”,其余皆作同年“四月廿日”。颇疑前者亦当为“廿日”,图版所见,字有漫漶,刻画或近“二”形。
  [28] 惜未见入矢義高訳注《洛阳伽蓝记》(平凡社,1974,1990)。然关百益《伊阙石刻著录表序》(《伊阙石刻图表》,河南博物馆出版,1935;该书亦有向氏提要)、阎文儒(向达的学生)《龙门石窟之由来》(《北朝研究》1989年第1期,52-53页)引《伽蓝记》卷五末,皆作“京南闕口”,或系有意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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