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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英善:评《从“法性即无明”到“性恶”》(1)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4日
来源:不详   作者:陈英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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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从“法性即无明”到“性恶”》
  陈英善
  中华佛学研究所
  佛学研究中心学报第二期(1997.07)
  页73-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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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页73
  前言
  杨惠南教授来电邀请对其所著〈从「法性即无明」到「
  性恶」〉一文 (发表于《佛学研究中心学报》第一期,
  1996 ) 作一些响应。 因此文乃是对拙著《天台缘起中道实
  相论》所作的评述,试图从「法性即无明」、十法界互具、
  …等来说明天台思想在于「性恶」,而非如拙著所言的「缘
  起中道实相」。于理于情上,这份响应工作就落在笔者肩上
  。除了本文的响应之外,希望有第三者乃至更多的读者来参
  与此课题的讨论。
  因此,本文的撰写,希望尽量能就事论事来讨论问题,
  而非你我个人之问题,是依文本来讨论的。所以,在本文中
  将〈从「法性即无明」至「性恶」〉一文, (注 1) 简称为
  〈杨文〉; 《天台缘起中道实相论》一书,(注 2) 称之为
  《陈书》。而笔者则尝试以读者的角色来探讨《陈书》与〈
  杨文〉之间所呈现的问题。
  从〈杨文〉中,可以很清楚地看出其立论基础,主要在
  于「法性即无明」 (「无明即法性」 );由此一词的分析中
  , 而推论出智者思想含有极为浓厚的二元创生论; (注 3)
  然后又以极不确定地语气说不适合定
  ───────
  (注1)台北, 国立台湾大学文学院佛学研究中心印行,《佛
  学研究中心学报》第一期,1996,页 111-144。
  (注2)台北,东初出版社,1995。
  (注3)如〈杨文〉云:『智顗「无明法法性」乃至「法性法
  无明」的创生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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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二元论, (注 4) 而可能是一元论,因为「无明即法性」
  是一体的; (注 5) 甚至将此一元创生论或二元创生论说成
  是智者创生论的吊诡。 (注 6) 不论一元创生论也好;或二
  元创生论也好;或二者兼之的吊诡之创生论也好,皆显示了
  〈杨文〉将智者的思想定位在「创生论」,皆将之视同印顺
  法师三系说下的「真常唯心」, (注 7) 以及如牟宗三的存
  有论 (〈杨文〉将
  ────────
  含有极为浓厚的二元论倾向; 有关这点,不但可以从
  引文中的「心 (法性 ) 与缘 (无明 ) 合」 (详前文
  ) 一语看出来,而且...... 』 (页 121)。 另又云:
  『这种意义的宇宙创生论,不能说仅仅......; 而是
  染有地论和摄论二师之创生论的浓厚色彩』 (页 117)
  。 又云:『什么样的观点才合乎天台的哲理呢?答案
  是:既不是地论师的「法性依持」, 也不是摄论师的
  「黎耶依持」; 而是这两种依持的综合理论:以「法
  性」为「 (正 ) 因」 (心 ),以「无明」为「 (助 )
  缘」,而后生起万法的二元创生论』 (页 116)。〈杨
  文〉以此来解释智者思想, 基本上是有问题,详见下
  文之分析 (参见本文〈二、 〈杨文〉将智者定位为二
  元与一元相互吊诡的创生论之谬判〉 )。
  (注4)如〈杨文〉云:『然而, 把「无明法法性」的创生论
  , 定位在「二元的创生论」, 似乎不够如实」 (页
  121)。
  (注5)如〈杨文〉云:「因为智者在《摩诃止观》当中, 明
  白说到无明和法性的一体性:『无明即法性, 法性即
  无明』」 (页 121)。
  (注6)如〈杨文〉云:「可见, 把智顗的法性、无明「合」
  而创生万法, 视为单纯的二元论或单纯的一元论,都
  是太过草率的作法」 (页 122)。此吊诡之情形,乃是
  〈杨文〉预设下才会发生的情形,与智者思想不相干
  (于后详述之 )。
  (注7)如〈杨文〉云:『智顗确实批判了地论师和摄论师的
  偏执,这似乎合于遣荡一切「自性执」之「一切空」
  的精神; 但是,智顗却在「一切空」的遣荡之后,进
  一步建立起他自己的宇宙创生论,而且是染有深重「
  真常唯心」色彩的宇宙创生论,.... 印顺法师曾这样
  描写真常唯心论者:『真常者,...... 』,这段对于
  「真常唯心论者」的描写,也可以用来描写智顗「无
  明法法性」乃至「法性法无明」的宇宙创生论』 (页
  117-118)。 从这段文中,亦可看出〈杨文〉认为智者
  一方面批判地论师和摄论师的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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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牟宗三视天台为「存有论地圆具一切法」解释为宇宙创生论
  ,并不合牟宗三之意思 )。 (注 8) 〈杨文〉此立论,基本
  上是有问题,且与其断章取义解读「法性即无明」有关;另
  〈杨文〉亦依此论断来反驳《陈书》之论点,认为《陈书》
  只是单纯的、仅仅的以《般若》思想或龙树等三论思想来解
  释天台智者,(注 9) 此可说〈杨文〉断章取义所致。《陈
  书》所论的实相,并非单纯的、仅仅的以遮拨的「空」来解
  释,而是基于
  ───────
  生论, 而另方面智者自己又掉入创生论中,且此种创
  生论是「真常唯心」。
  (注8)参〈杨文〉,页 118。另于〈杨文〉 (注 19) 中说到
  『牟宗三先生曾以「作用地圆具一切法」来描述《般
  若经》和三论的「空」义,而以「存有论地圆具一切
  法」来描述天台宗的宇宙创生论』 (页 119)。显然地
  , 将牟宗三之天台存有论理解成宇宙创生论,有违牟
  宗三之看法,因为牟宗三视天台之存有论是不能创生
  的, 只有儒家的存有论才具备创生 (参《圆善论》页
  264,台北,学生,1985 )。有关牟宗三存有论之谬,
  在《陈书》第十章〈检视近代学者所理解的天台学〉
  第一节〈检视牟宗三所理解的天台学〉已批判之,并
  明言「天台所谓的生, 是依缘起而生」,而非创生论
  之生 (页 452)。
  (注9)如〈杨文〉云:『因此, 当「实相」一词同义于「法
  性」时, 智者所说的「实相」,就不像陈博士所说的
  那样,只是单纯的《 (大品 ) 般若》思想,或只是龙
  树及其弟子辈 (包括鸠摩罗什及其弟子辈 ) 的三论思
  想; 而是...... 」 (页 113),言下之意,是认为《
  陈书》将天台思想视为只是单纯的般若、三论思想。
  此明显地不合《陈书》的论点 (于后申述 ), 《陈书
  》从未视天台思想只是单纯的空宗意义下的般若、三
  论思想,况且《陈书》于第十章〈检视近代学者所理
  解的天台学〉中,明显地在批判以空宗为立场的论点
  ;同样地,天台智者对三论宗 (罗什、僧肇等人 ) 亦
  有微词, 认为其立论偏于「通教」,虽然智者也帮龙
  树的「空」作合理的解释,认为龙树用「空」乃是「
  外适时宜」 (《大正藏》卷 46,页 55 上 ),但也可
  明显地看出智者并不完全同意以「空」来解释经典。
  在此情况下, 怎会变成《陈书》仅仅、只是单纯以「
  空」解智者实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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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缘起」来论述。此亦可看出〈杨文〉并未了解《陈书》之
  立论。因此,在处理〈杨文〉理论基础所存在的问题之前,
  务必先将其对智者论著及《陈书》中的断章取义指出。
  〈杨文〉除了从「法性即无明」建立出天台智者的吊诡
  性创生论,进而由此错误的预设来建立性恶说,(注 10) 将
  此性恶说视为天台宗的哲学特质,(注 11) 用以反驳《陈书
  》将天台思想定位在智者的缘起中道实相。在此,〈杨文〉
  大多引用唐宋明天台宗诸论著作为性恶立论基础及反驳依据
  ,但〈杨文〉明显地忽略了此之反驳并无效,因为〈杨文〉
  把《陈书》中所论的天台智者思想与唐宋明天台学相混淆,
  (注 12) 况且从陈氏有关唐宋天台学诸多论文可得知,已论
  及湛然的理具性具思想及知礼性恶说是以十界互具一念三千
  作为基础。(注 13) 另外,《陈书》〈跋〉
  ──────
  (注10)〈杨文〉之性恶说,是由「法性即无明」、「十界互
  具」等来建立,如其云:『总之,不管是从「法性即
  无明」、「无明即法性」这种「体同」的观点来看,
  或是从「十界互具」、「佛界即魔界」的观点来看,
  都可以得到「性恶」的结论』 (页 131); 又云:『
  ...... 特别是从「法性即无明」、 「无明即法性」
  的观点来看,「性恶」乃法性和无明二者相「即」这
  种思想的必然结论』 (页 143)。
  (注11)如〈杨文〉开章明义云:『古来,「性具」和「性恶
  」思想一向被视为天台宗哲学的特质;而且,「性具
  」也被视为「性恶」的理论基础,「性恶」成了天台
  「性具」思想的必然之结论』 (页 111)。
  (注12)此可从〈杨文〉「然而,陈英善博士的《天台缘起中
  道实相论》,却从智顗等天台宗高僧,对于「实相」
  这一词的理解切入, ...... 」 (页 111) 可知,然
  而《陈书》只论智者,何来「等天台宗高僧」?又从
  其引用唐宋明天台论著亦可得知。
  (注13)参见拙文〈湛然理具思想之探讨〉 (《中华佛学学报
  》第六期, 1993)、〈从观心评山家山外之论诤〉 (
  《谛观》第七十四期, 1993)、〈孤山智圆的理具唯
  心思想及其对知礼之反批〉 (《谛观》第七十六期,
  1994)、 〈从湛然《十不二门》论天台思想之发展演
  变〉 (《中华佛学学报》第九期,1996)。 其它另有
  三篇未发表文章:〈四明知礼「具」思想之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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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亦提及对性恶说的看法,是以《观音玄义》及尝试就智者
  思想来反省。(注 14) 由此可知,就「天台思想特质应以原
  创者智者」来论,〈杨文〉上述的立论,是不能成立的。
  〈杨文〉进而由此反驳《陈书》第八章〈《观音玄义》
  之性恶问题〉之论点,由此推论成《陈书》把「性恶」视为
  「天台宗人的方便法门」,在此,〈杨文〉将《陈书》只在
  厘清《观音玄义》文献问题,扩大成把性恶视为「天台宗人
  的方便法门」,对《陈书》而言,说性恶为方便法门是只针
  对文献而论或天台智者的缘起中道实相,并非泛指「天台宗
  人」皆是,何况《陈书》论点根本不适用于湛然、知礼等人
  上,(注15)〈杨文〉却断章取义将之混为一谈。
  ──────
  〈净觉仁岳对其师知礼之「背判」〉、〈神智从义对
  「具」的反思〉。将以上诸篇文章搜集成书,取名《
  天台性具思想之反思》,此书已交由三民出版,出版
  名为《天台性具思想》,正在排版中,预计 1997 年
  出版。
  (注14)如《陈书》〈跋〉云:「 (二 ) 关于性恶问题。 由
  于本书局限以《观音玄义》来作探索,以及尝试就天
  台智者的思想来作反省,而质疑性恶说非天台思想之
  核心。至于有关性恶说之形成及其发展,由于非本书
  所要处理范围,并未加以扩大地论述。此部份可参考
  后来发表于《中华佛学学报》第六期〈湛然理具思想
  之探讨〉、......,这几篇文章将有助于吾人对性恶
  说形成之了解」 (页 523-524)。
  (注15)很明显地,〈杨文〉并未弄清楚《陈书》所论述的缘
  起中道实相论,是针对天台的原创者─智者而言,纵
  使所论述的《观音玄义》性恶说,亦仅是就《观音玄
  义》文献及智者的缘起中道实相来反省。并不涉及唐
  宋天台之性具性恶说,且从陈氏对唐宋天台学之研究
  ,亦认为唐宋天台思想在于性具性恶。然而,〈杨文
  〉对此并未加以区分,总以泛称的「天台宗」、「天
  台宗人」等来反驳《陈书》,如〈杨文〉云:「陈博
  士把「性恶」视为天台宗人的方便法门」 (页 131)
  、 「陈博士把「性恶」视天台宗的方便说」 (页
  138),「依照天台宗人的说法,释迦说法依其先后共
  有五时...... 」 (页 141)、......。前两个引文并
  非《陈书》的意思 (如前述之分析 ),同样地,五时
  教之说,亦应加以区分,智者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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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体上说来,〈杨文〉基本上可说对《陈书》作一综合
  性的评述,或言对《陈书》的立论提出反驳,这从〈杨文〉
  所论述的:一、「法性即无明」的存有论意涵;二、从「法
  性即无明」到「性恶」;三、《观音玄义》之「性恶」说的
  再商榷,此等论述在在显示针对《陈书》的立论而来,试图
  将天台智者的「法性即无明」解释成二元与一元相互吊诡的
  创生论,以此反驳《陈书》以缘起中道实相论述天台智者思
  想。〈杨文〉再以此创生论为基础推论出性恶说,以此性恶
  说解释《观音玄义》,来反驳《陈书》。
  然而,〈杨文〉整篇文章中,对《陈书》相关的论点并
  未没作一清楚地陈述,只任凭己意,认为《陈书》以中观学
  派的遮诠之实相观来诠释天台思想,此很显然地并不符合《
  陈书》的论点,同时也误解了《陈书》「实相」之意思。因
  此,本文以下之论述,分成三部份:首先将〈杨文〉对《陈
  书》实相之谬解,提出厘清;进而析判〈杨文〉将智者「法
  性即无明」解释成二元与一元相互吊诡的创生论之谬;最后
  ,检视〈杨文〉以其谬判的创生论来建立性恶说及其以此解
  释《观音玄义》性恶所存在的诸问题。
  ────────
  华玄义》本身就在抨击以时间性来划分经论 (参《大
  正藏》 33 卷, 页 801 下 -805 中, 812 下 -813
  上 ),至宋却以时间性来划分五时教,明末蕅益对此
  论点加以反击,认为不合智者之意思,但〈杨文〉仍
  以天台宗人来含混之 (《陈书》页 511- 512,曾对
  杨教授有关智者五时教之谬解批评过,但其仍视若无
  睹 )。而何谓「天台宗人」?依〈杨文〉的解释是指
  圆教信徒,如〈杨文〉云:『智顗,《妙法莲华经玄
  义》卷 2 下,曾分别「圆人」 (圆教信徒, 即天台
  宗人 ).... 』 (页 126 之注 37),括号内即是〈杨
  文〉对圆人的解释,这显然不合乎智者之意思,依智
  者的意思,学习圆教之人,即是圆人,但圆教遍布于
  诸大乘经论中,如此一来,以天台宗人泛论之,实属
  不当。若就知礼而言,圆教者,乃指性恶说,秉持此
  教说者,可称之为天台宗人,此可从知礼与他宗或山
  外的论诤中得知。且依《陈书》的研究及陈氏相关唐
  宋天台学的文章,显示知礼的性恶说与智者的缘起中
  道实相论亦有所不同,〈杨文〉却将之泛称为天台宗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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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杨文〉对《陈书》实相之谬解
  〈杨文〉对《陈书》的驳斥,表面上,是驳斥《陈书》
  以缘起中道实相来定位天台智者思想;实际上,则是将《陈
  书》中的「缘起中道实相」理解成等同于中观学派的遮诠「
  实相」观,而加以驳斥之。很显然地,〈杨文〉并没有掌握
  到《陈书》中「天台缘起中道实相」之「实相」两字的义涵
  ,而任凭己意将《陈书》的「实相」理解成中观的遮诠「实
  相」,再以此来反驳《陈书》之论点。在学术上,此乃是一
  种稻草人式的评论。加上〈杨文〉一开始没有讲出《陈书》
  的论点,亦没有界说中观派之论点。故以下先将〈杨文〉有
  关这方面之论述列举,然后再析判之。
  (1)、然而, 陈英善博士的《天台缘起中道实相论》,却从
  智顗等天台宗高僧,对于「实相」这一词的理解切入
  ,独排古今已成定论的说法,以为......; 只有合于
  鸠摩罗什之「实相」意义的「实相论」,才是天台宗
  哲学的本义。(注16)
  (2)、因此, 当「实相」一词同义于「法性」时,智顗所说
  的「实相」, 就不像陈博士所说的那样,只是单纯的
  《 (大品 ) 般若》思想,或只是龙树及其弟子辈 (包
  括鸠摩罗什及其弟子辈 ) 的三论思想;......。 (注
  17)
  (3)、这种意义的宇宙创生论,不能说仅仅具有《般若经》
  或三论所说「中道缘起」的内涵;.....( 页 117)。
  (4)、这样的描述, 固然可以是陈博士所理解的,旨在阐述
  「泯除自性执」、「泯除偏执」的实相;......。(注
  18)
  (5)、陈博士的意思是, 正因既然是不可言诠的实相, ...
  。 陈博士的说法,必须预设智顗的「实相」观,确实
  是非善非恶,不可言诠的抽象之理。(注 19)
  ───────
  (注16)〈杨文〉,页 111-112。
  (注17)〈杨文〉,页 113。
  (注18)〈杨文〉,页 120。
  页80
  (6)、 陈博士以为,等同于不可言诠之「实相」的「正因佛
  性」,应该是非善非恶,......。 陈博士的看法,必
  须预设天台的「实相」观,仅仅建立在《摩诃般若波
  罗蜜经》, 乃至龙树、提婆之《中论》、《十二门论
  》、《百论》等三论的「实相」观之上; 也就是必须
  仅仅建立在陈博士所谓「缘起中道实相」之上。
  (7)、这样看来, 天台智顗「法性法无明」、「无明法法性
  」的宇宙创生论,哪里是单纯的中观学派的遮诠「实
  相」观。
  由上述的七点引文中,可归纳得知,〈杨文〉将《陈书》的
  「实相」理解成:『只有合于鸠摩罗什之「实相」意义的「
  实相论」』、『只是单纯的《般若》思想,或只是龙树及其
  弟子辈 (包括鸠摩罗什及其弟子辈 ) 的三论思想』、
  ......。『单纯的中观学派的遮诠「实相」观』。换言之,
  不论是鸠摩罗什的「实相」或三论等的实相,依〈杨文〉的
  意思,是指中观学派的遮诠「实相」。在一开始时,〈杨文
  〉并没有对中观学派的「实相」作一界说;同样地,也没有
  将《陈书》中的「实相」作一简介,而只以中观学派遮诠意
  义下的「实相」来理解《陈书》「实相」之义,殊不知两者
  之间亦有差距。纵使有引《陈书》之文,亦是断章取义,如
  〈杨文〉对《陈书》之引文:
  本书取名为《天台缘起中道实相论》,主要探讨的是
  天台实相论,而天台实相是基于缘起、中道来建构的
  。因此,我们可以说 (就法无自性而言 ),「实相」
  就是等于「缘起」,等于「中道」,合起来说,就是
  「缘起中道实相论」,也就是说天台的实相论本身是
  立基于缘起、中道来谈的。
  ──────
  (注19)〈杨文〉,页 137。
  (注20)〈杨文〉,页 143。
  (注21)〈杨文〉,页 144。
  (注22)《陈书》,页 1。〈杨文〉,页 112 中之 (注 3)。
  页81
  又引:
  鸠摩罗什是以「实相」来把握「缘起」的义涵,而此
  「实相」观念也深深影响了中国佛教。(注23)
  〈杨文〉将此二段引文结合在一起,理解成『只有合于鸠摩
  罗什之「实相」意义的「实相论」才是天台宗哲学的本义』
  (第 1 条 )。此中须注意的,《陈书》中鸠摩罗什的「实相
  」,是指「缘起」义涵而言,并非中观学派意义之下的遮诠
  「实相」。纵使鸠摩罗什之「实相」如中观学派所言的,但
  也不能由此推论成『只有合于鸠摩罗什之「实相」意义的「
  实相论」才是天台宗哲学的本义』,因为智者本身就评述鸠
  摩罗什偏重以「通教」之「空」来解释《法华经》,(注24)
  如此怎会成为〈杨文〉中观学派意义下的「实相」是天台宗
  哲学的本义。况且《陈书》之上述二段引文,皆强调从「缘
  起」来谈实相,是由「缘起」来赋予实相之内涵,此怎是中
  观学派遮诠意义下的「实相」?更何况《陈书》透过种种角
  度来呈现实相之内涵,不论是可说或不可说;亦不论是有或
  空或亦有亦空或非有非空;....,怎会是如〈杨文〉所说的
  「不可言诠的实相」 (第 5 及 6 条 )?(注 25) 又怎会是
  如〈杨文〉所言只是中观派的「遮诠」或破自性执之实相?
  就以《陈书》第六章〈实相之展现一
  ───────
  (注23)《陈书》,页 10-11。 〈杨文〉,页 112 中之 (注
  3)。
  (注24)如《法华玄义》云:「今古诸释,世以光宅为长,观
  南方释大乘,多承肇 (僧肇 )、什 (鸠摩罗什 ),肇
  、什多附通意」 (《大正藏》卷 33,页 691 下 )。
  (注25)〈杨文〉将智者的正因佛性、实相等视为不可言诠 (
  参见〈杨文〉页 137 及页 143),基本上并非《陈书
  》之意,更非智者的意思。智者的正因佛性 (实相 )
  之「不可说」,是指不能以「自性」下的方式来说。
  就智者的缘起中道实相论而言,以智者惯用的离四句
  方式,有关性善恶之问题,是非善、非恶、非亦善亦
  恶、 非非善非非恶、 ......( 参见《陈书》页
  396-397)。而非如〈杨文〉所言的「非善非恶」而已
  ,更非如〈杨文〉以三系之真常唯心来理解的「不可
  说」。
  页82
  念三千〉而言,以一念三千谈实相之展现,基本上是从「破
  执」与「随缘」两方面来谈 (页 316-327), 而〈杨文〉却
  断章取义只取「破执」而已,如〈杨文〉云:
  陈博士,《天台缘起中道实相论》一书的第六章,名
  为「实相之展现─一念三千」。顾名思义即知,陈博
  士以为智顗的「一念三千」,旨在阐述陈博士所谓的
  「缘起中道实相论」。 陈博 士该书〈导论〉中,开
  宗明义地说:『而天台实相是基于缘起、中道来建构
  的。 因此,...... 』。这样看法,智顗的「一念三
  千」,也是为了阐述「缘起」「中道」之「实相」,
  而建立的哲理。这样理解智顗的「一念三千」,必然
  得到下面的结论:「一念三千」和《般若经》、三论
  里所说的「空」一样,旨在「泯除吾人之偏执」。所
  以,陈博士说『此即就「空」的角度,说明一法 (一
  念心 ) 尚不生, 况三千耶?以此防止吾人将一念三
  千自性化。故以「言语道断,心行处灭」来泯除吾人
  之偏执。』。(注 26)
  此段文约略可分二部份来看:首先,〈杨文〉以其预设下中
  观学派之「实相」,来了解《陈书》〈导论〉中之实相义,
  其错误 (或二者之差距 ) 前面已析判之 (无须赘述 ), 而
  〈杨文〉再以此错误之预设来了解《陈书》之「一念三千」
  ,将此理解成『「一念三千」和《般若经》、三论里所说的
  「空」一样,旨在「泯除吾人之偏执」』。接着,〈杨文〉
  于第二部份中以断章取义的方式,引《陈书》第六章之一念
  三千来佐证,如其云:
  所以,陈博士说『此即就「空」的角度,说明一法 (
  一念心 ) 尚不生, 况三千耶?以此防止吾人将一念
  三千自性化。
  ───────
  (注26)〈杨文〉,页120之(注23)。
  (注27)如前揭书。
  页83
  显然地,此是〈杨文〉对《陈书》第六章内容断章取义所致
  ,如《陈书》论述一念三千之展现,说到:
  《摩诃止观》一方面藉由问答、譬喻的方式,来泯除
  众生对「法」的执着,以防止众生对一念三千的偏执
  。另方面随顺因缘而开显一念三千的义理。......。
  (注28)
  因此,《陈书》以破执、随缘等两项来论述,于「随缘」中
  提到:
  除了破执方式表达一念三千不思议境外,亦可从随顺
  因缘而说之, 亦即以四悉檀而演说之,.....。 (注
  29)
  又云:
  前项中 (指「破执」 ),从无有一法生 (即诸法无生
  ) 说明以心具、缘具、共具、离具一切法之偏执。在
  本项 (指「随缘」 ) 中, 则透过四悉檀来说明何以
  心具一切法,乃至离具一切法之因缘。(注 30)
  由此可知,在在显示〈杨文〉只断章取义引用「破执」部份
  ,而忽略了「随缘」部份,更不用说由「破执」与「随缘」
  彼此关系所产生的辩证张力,(注 31) 来理解《陈书》的实
  相了。纵使《陈书》中所言的「破
  ────────
  (注28)《陈书》,页 316。
  (注29)《陈书》,页 326。
  (注30)《陈书》,页 323。
  (注31)参见《陈书》对《摩诃止观》之「可说」与「不可说
  」所作的论述,如《陈书》云:『此将「不可说」与
  「可说」,透过即空即假即中的模式发挥至极处,所
  谓「终日说,终日不说;终日不说,终日说;终日双
  遮,终日双照」 (此段引文为《摩诃止观》之语 )。
  若以空、假、中释之,
  页84
  执」,也非如〈杨文〉所说的仅仅只是单纯的三论之「空」
  ,而是破执与随缘之辩证广义下的「空」。
  另外,亦可由《陈书》所论述的「实相之异名」得知《
  陈书》所说的实相非如〈杨文〉所云仅仅只是单纯中观派之
  「空」而已,如《陈书》依《法华玄义》列举十二异名,分
  为四门:
  一、有门──妙有、真善妙色、实际
  二、无门──毕竟空、如如、涅槃
  三、亦有亦无门─虚空佛性、如来藏、中实理心
  四、非有非无门─非有非无中道、第一义谛、微妙寂
  灭。(注32)
  由此可知,《陈书》是由有、无、亦有亦无、非有非无等来
  论述实相, 既然如此,怎是如〈杨文〉所言仅仅是「空」?
  而为何有如此四门乃至以无量法论实相,实乃随应于众生因
  缘之故,依种种因缘而论实相。(注33)
  总之,〈杨文〉只以中观学派之「空」理解《陈书》之
  「实相」,而忽略了《陈书》是以「缘起」来解释实相。应
  由《陈书》所赋予实相之意涵来论实相,而不能仅凭实相之
  名相或断章取义之理解,更重要的是《陈书》之立论在于缘
  起而不在实相,所以不能望文生义。
  同样地,《陈书》在第十章〈检视近代学者所理解的天
  台学〉之第二节〈检视印顺法师所理解的天台学〉中,析判
  印顺法师三系说及追随着所依之龙树《中论》「空」时,及
  透过充分之论证,指出他们的空乃自性化之空。如此怎可说
  《陈书》「实相」仅仅只是龙树或三
  ────────
  「终日说,终日不说」,空也。「终日不说,终日说
  」,假也。「终日双遮,终日双照」,中也。而此三
  者不相妨碍也,所以是「即破即立,即立即破」 (《
  摩诃止观》之语 ),破立无碍,皆是缘起中道实相也
  』 (页 326-327)。 此显示了《摩诃止观》「即破即
  立,即立即破」之不可说与可说的辩证关系。
  (注32)参见《陈书》,页 18。
  (注33)参见《陈书》,页 20-22。
  页85
  论之「空」?
  此外,由〈杨文〉对「法性即无明」的存有论意涵之论
  述,可知〈杨文〉是延用牟宗三存有论及印顺法师三系之真
  常唯心来批评《陈书》之实相论,但《陈书》于第十章〈检
  视近代学者所理的的天台学〉中,已对此二者立论加以批判
  ,然〈杨文〉却视若无睹。由此也可知,〈杨文〉宛如手持
  电筒在暗中照摄所需。
  二、〈杨文〉将智者定位为二元与一元相互吊诡的创生论之
  谬判
  〈杨文〉以「法性即无明」为基础,推论出智者思想是
  二元创生论 (或一元论或二者兼之的吊诡创生论 )。然而,
  〈杨文〉此论断,基本上又与其对《摩诃止观》「法性即无
  明」之断章取义有关,换言之,由于断章取义之曲解导致〈
  杨文〉以宇宙创生论 (不论是二元论或一元论或两者兼之 )
  来解释智者的思想。以下针对此作一厘清:
  首先,〈杨文〉将《摩诃止观》「一念三千」文中对地
  论师和摄论师等之批判,解释成智者认为:只有「法性」之
  「因」,无法生起万法;只有「阿黎耶识」之「缘」,也无
  法生起万法; 只有做为「 (正 ) 因」的「法性」,以及做
  为「 (助 ) 缘」的「无明」 (阿黎耶识 ), 二者相互合作
  ,才能生起万法 (于后再作详论 ),(注 34) 以此视之为智
  者宇宙创生论之主张。为了清楚起见,吾人先来看看《摩诃
  止观》怎么说, 虽然《陈书》及拙文已多次论及,(注 35)
  再来讨论〈杨文〉如何断章取义曲
  ────────
  (注34)参见〈杨文〉,页 115。
  (注35)参见《陈书》第六章,尤其在第四节〈一念三千之展
  现〉之「破执」与「随缘」部份,以及拙文〈湛然理
  具思想之探讨〉 (《中华佛学学报》第六期, 页
  286)。在此,郑重地呼吁学界尔后论及智者此方面之
  见解时,先将笔者前述相关之论证了解,莫再视若无
  睹,自言自语,也就是学者如有不同主张,应先将笔
  者相关之论证推翻,而后才能建立新说,此才合乎学
  术对论之基本要求。
  页86
  解此段文字。以下先将《摩诃止观》所论述一念三千的整体
  架构,以图表表之:
  ┌─ 一、一念三千之内容 ┌─(1) 若心具者,
  │ │ 心起不用缘
  │ ├─(2)若缘具者,
  │ ┌1.心具三千? ┌─A四句破 │ 缘具不关心
  │ ┌─(一)问 ├2.缘具三千? │ ├─(3)若共具者,别无
  一 │ │ ├3.共具三千? │ │ ,共时安有
  念 │ │ │ (心缘合) │ ├─(4)若离具者,既离
  三 ├─二、一念三千之问答 │ └4.离具三千? │ │ 心离缘那忽四句
  千 │ │ │ └─* 结:四句不可得,
  大 │ │ │ 云何具三千法耶?
  正 │ │ │
  46 │ │ ┌─(1)横破 │ ┌─地论师 :
  . │ │ ┌ 1.就不可说│ ├─B举二师│ 法性依持(心具)
  54 │ └─(二)答│ │ │ └─摄论师:
  上 │ │ │ │ 阿黎耶依持(缘具)
  55 │ │ │ └─C举梦譬
  下 │ │ │ ┌─(1)一念心灭,生三千?
  ︾ │ │ ├─(2)纵破 ├─(2)一念心亦灭亦不灭,生三千?
  │ │ │ └─(3)一念心非灭非不灭,生三千?
  │ │ ├─(3)亦纵亦横破
  │ │ ├─(4)非纵非横破
  │ │ └─*小结:言语道断,心行处灭
  │ │
  │ │ ┌──(1)心具三千
  │ │ ├──(2)缘具三千
  │ │ ┌─(1)世界 ┼──(3)共具三千
  │ │ │ └──(4)离具三千
  │ └─2.就可说 ├─(2)为人
  │ (四悉檀因缘) ├─(3)对治 (同上)
  └─三、举「随便宜」明一念三千 └─(4)第一义
  页87
  由图所示,可知《摩诃止观》论述一念三千时,大体可
  以简略分为三部份 (一念三千内容、问答、随便宜 ):
  就第一部份而言:(注 36) 先陈述一念三千之内容,如
  其云:
  夫一心具十法界,一法界又具十法界百法界,一界具
  三十种世间,百界即具三千种世间。此三千在一念心
  ,若无心而已,介尔有心即具三千。(注 37)
  接着,则论述一念 (或一法 ) 与三千 (或一切法 ) 之关系
  ,如其云: 
  亦不言一心在前一切法在后;亦不言一切法在前一心
  在后,例如八相迁物,......。今心亦如是,若从一
  心生一切法者,此则是纵;若心一时含一切法者,此
  即是横,纵亦不可,横亦不可。祇心是一切法,一切
  法是心,故非纵非横,非一非异,玄妙深绝,非识所
  识,非言所言,所以称为不可思议境,意在于此。 (
  注 38)
  很显然地, 此由一心与一切法 (三千 ) 之关系的不可分割
  (如非前非后、非纵非横、非一非异 ), 来凸显出所谓的「
  不可思议境」;换言之,所谓的「不可思议境」,是如实地
  悟解一念与三千之间相互依存不可分割之关系。然而,当智
  者提出「一念三千」作为不可思议境时,已敏感地察觉到一
  般对于「一念三千」之理解可能产生的问题。因此,紧接着
  于第二部份,以问答的方式充分地探讨此问题。
  就第二部份而言:(注 39) 在问答中,首先提出心具三
  千 (心生三千 )?
  ───────
  (注36)第一部份范围, 是从「夫一心具十法界,.... 」至
  「所以称为不可思议境, 意在于此」 (《大正藏》
  46 卷,页 54 上 )。
  (注37)《大正藏》 46 卷,54 上。
  (注38)同上。
  页88
  或缘具? 或共具 (指心与缘合 )? 或离具 (指非心非缘 )
  三千?......( 注 40) 等等诸问题。 紧接着是对所提问题
  作回答,(注 41) 而在此大段的回答中显得相当庞大而复杂
  ,主要可分为二方面:(一 ) 就不可说回答;(二 ) 就可说
  回答。然后,则将可说与不可说之关系作一总结,以显示「
  不可说」与「可说」间之不可分离。 于 (一 ) 不可说的回
  答中,从横、竖、亦横亦竖、非横非竖等一一来探讨一念或
  三千皆不可得,(注 42) 由此显示言语道断心行处灭之不可
  思议境。 (注 43) 除了以遮拨方式 (不可说 ) 回答问题外
  , 《摩诃止观》亦透过「有因缘故, 亦可得说」 (注 44)
  之可说方式来
  ────────
  (注39)第二部份范围, 是从「问:心起必托缘,...... 」
  至「若得此意, 俱不可说俱可说」 (《大正藏》 46
  卷,页 54 上 -55 上 )。
  (注40)如《摩诃止观》云:「问:心起必托缘,为心具三千
  法?为缘具?为共具?为离具? 」 (《大正藏》 46
  卷,页 54 上 ),此即是以四句方式来提出问题,以
  便对一念三千作深入探讨。
  (注41)就《摩诃止观》文脉来看,回答的部份应从「若心具
  者,心起不用缘; 若...... 」这里开始,而非从「
  答:地人云:一切解惑真妄依持法性, ...... 」算
  起。
  (注42)于「不可说」之横破中,先明心具、缘具、共具、离
  具皆不可得; 次举地论师 (心具 ) 与摄论师 (缘具
  ) 来论破之,以明此二师之主张违经又达龙树 (不自
  、他、共、无因生 );再举眠梦来检之。由此而了解
  到「四句求心不可得,求三千法亦不可得」 (《大正
  藏》 46 卷,页 54 中 )。除了横破,紧接着,又从
  纵、亦横亦纵、非横非纵等来论破之,显示求一念乃
  至三千法皆不可得。《摩诃止观》所作的种种论破,
  〈杨文〉只引破地论师和摄论师来说明,此只是横破
  四句中的「心具」、「缘具」二句而已。
  (注43)如《摩诃止观》云: 「...... 既横纵四句生求三千
  法不可得者; 应从 (纵 ) 一念心灭生三千耶?
  ......;亦纵亦横求三千法不可得;非纵非横求三千
  法亦不可得。言语道断心行处灭,故名不可思议境」
  (《大正藏》 46 卷,页 54 中 )。
  页89
  回答问题。 故在 (二 ) 可说的回答中,以随顺四悉檀因缘
  的方式,于每一悉檀中,展开了心具、缘具、共具、离具一
  切法等四句, 用以回答可言心具一切法、 缘具一切法、
  ....( 或心生一切法、缘生一切法、......), 配合四悉檀
  则共成十六门,(注 45) 以此十六门来明心、缘、共、离等
  皆是。(注 46) 如此一来,与前面四句 (心、缘、共、离 )
  皆非的「不可说」形成了极强烈之对比。面对此问题,《摩
  诃止观》以极巧妙之方式来处理,如其云:
  佛旨尽净,不在因、缘、共、离,即世谛是第一义也
  ;又四句俱皆可说,说因亦是,缘亦是,共亦是,离
  亦是,...... 即世谛是第一义谛。(注47)
  接着又云:
  当知终日说,终日不说;终日不说,终日说;终曰双
  遮,终日双照。 即破即立,即立即破,经论皆尔。(
  注48)
  ──────
  (注44)如《摩诃止观》云:「有因缘故,亦可得说,谓四悉
  檀因缘也」 (《大正藏》卷 46,页 54 下 )。
  (注45)指每一悉檀各有四门 (心具、缘具、共具、离具 ),
  四悉檀则有十六门。
  (注46)《摩诃止观》则依此十六门来开显心具 (心生 ) 一
  切、缘具 (缘生 ) 一切、 心缘合具一切、非心非离
  具一切,如其云:「虽四句冥寂,慈悲怜愍,于无名
  相中, 假名相说,或作世界 (悉檀 ) 说心具一切法
  , …..... 或说缘生一切法,...... 或言因缘共生
  一切法,...... 或言离生一切法,...... 此四句即
  世界悉檀说心生三千一切法也。 云何为人悉檀,(或
  说心生一切法 ) , 如言....; 或说缘生一切法,
  ...... 或说合生一切法,...... 或说离生一切法,
  ...... 是为为人悉檀四句说心生三千一切法也。 云
  何对治悉檀,...... 云何第一义悉檀,...... 」 (
  《大正藏》卷 46,页 54 下 -55 上 )。
  (注47)《大正藏》卷 46,页 55 上。
  (注48)《大正藏》卷 46,页 55 上。
  页90
  从上述第一段引文可知,由「佛旨尽净」来看,其与因、缘
  、共、离等四句皆不相应,此即不可说,若能如是解,即世
  谛是第一义;反过来看,从随顺因缘而论,则说因生一切法
  ,或说缘或说共或说离生一切法,则皆可以,此即是可说,
  若能如是解,即世谛是第一义谛。因此,吾人得知不论「不
  可说」或「可说」,基本上皆能相应于「即世谛是第一义」
  ,换言之,第一义谛不离世谛,而此道理可透过「可说」或
  「不可说」来表达 (或达到 )。对一念三千所可能引发问题
  之探索,至此,即告一段落。接着,则随举一门来作说明,
  以作为观不思议境之修法,此即第三部份。
  就第三部份而言:(注 49) 首先,举「随便宜」因缘来
  论述一念三千, 且就「心与缘合」 (即四句之「共」 ) 这
  一门明一念三千。(注 50) 有关这一部份之「无明法法性」
  ,乃是〈杨文〉作为其解释智者思想为宇宙创生论之主要依
  据,于下再作详述。
  从上述以图表及花了较长篇幅来介绍《摩诃止观》对一
  念三千之论述,吾人可得知《摩诃止观》对于一念三千之处
  理,是相当慎重且严谨的。当其提出「一念三千」来作为观
  不思议境时,已发现此一观念所可能引发的问题,因此,花
  了相当长的篇幅来厘清此问题,以避免对一念三千之误解。
  此显示了在当时已发生 (此由《摩诃止观》所举地论师、摄
  论师之偏执可知 ) 或智者早已察觉此问题: 即可能将一念
  三千解释成心具三千、缘具三千、......;或将之解释成心
  生三千、缘生三千、.....;或法性生三千、......;或法
  性具三千、....。诸如此类问题,可说不胜枚举,简单归纳
  为:因、缘、共、离等四句之
  ──────
  (注49)第三部份范围,是指从「若随便宜者,应言无明法法
  性生一切法, ...... 」至「说时如上次第,行时一
  心中具足一切心」 (《大正藏》卷 46, 页 55 上 -
  下 )。
  (注50)如《摩诃止观》云:「若随便宜者,应言无明法法性
  生一切法, ...... 心与缘合则有三种世间三千相性
  皆心起,...... 」 (《大正藏》卷 46,页 55 上 )
  。
  页91
  模式。因此,《摩诃止观》特举地论师、摄论师之偏执,来
  加以批判,即是一明显之例子。(注 51) 但〈杨文〉以其惯
  有的断章取义方式,以为是智者批评地论师主张依「因」生
  一切法及批评摄论师主张依「缘」生一切法是不当,是偏一
  边之创生论;〈杨文〉进而认为智者主张「因」 (法性或心
  ) 和「缘」 (无明 ) 合的宇宙创生论。 很明显地,此论断
  是违背智者的看法,由前述之分析,可得知智者不但批判定
  执依因生一切法、依缘生一切法之不当,亦批判「因」「缘
  」合的共生之不当,乃至批判离因离缘之离生 (或离具一切
  法 ) 之不当,此是就「横」来破而已, 另亦就竖、亦横亦
  竖、非横非竖等破之,即遍破一切之立论,怎会如〈杨文〉
  所说的主张「因」 (法性 ) 与「缘」 (无明 ) 合的宇宙创
  生论,此显然有违智者之意,如〈杨文〉云:
  智者以为,只有「法性」之「因」,无法生起万法;
  类似地,只有「阿黎耶识」之「缘」,也无法生起万
  法。 只有做为「 (正 ) 因」的「法性」,以及做为
  「 (助 ) 缘」的「无明」 (阿黎耶识 ), 二者相互
  合作,才能生起万法。(注52)
  又云:
  地论、摄论二师的主张都有问题,那么,什么样的观
  点才合乎天台宗的哲理呢?答案是:既不是地论的「
  法性依持」,也不是摄论的「黎耶依持」;而是这两
  种依持的综合理论: 以「法性」为 (正 ) 因」 (心
  ),以「无明」 (相当于「无没无
  ───────
  (注51)如《摩诃止观》云:「地人云:一切解惑真妄依持法
  性,法性持真妄,真妄依法性也。摄大乘云:法性不
  为惑所染,不为真所净,故法性非依持,言依持者,
  阿黎耶是也,无没无明盛持一切种子。若从地师则心
  具一切法;若从摄师则缘具一切法,此两师各据一边
  」 (《大正藏》卷 46,页 54 上 )。 另可参见《陈
  书》页 317-322 对这方面之解释及所作的论述。
  (注52)〈杨文〉,页 115。
  页92
  明」或「阿黎耶」 ) 为「 (助 ) 缘」,而后生起万
  法的二元创生论。这是智顗的《摩诃止观》卷五上,
  所明文说到的:若随便宜者,应言无明法法性,生一
  切法;如眠法法心,则有一切梦事。心与缘合,则有
  三种世间,三种 (案:「种」为〈杨文〉之笔误,原
  是「千」字 ) 相性皆从心起。(注 53)
  由上述二段引文可知,〈杨文〉认为智者是主张「法性」与
  「无明」合才能生起万法,是二元创生论。且依〈杨文〉的
  看法,此立论是根据于《摩诃止观》,所谓:「若随便宜者
  ,应言无明法法性,生一切法;......。心与缘合,则有三
  种世间,三千相性皆从心起」。
  若对照前面所论述的《摩诃止观》一念三千之图表及大
  略内容来看,显然地,〈杨文〉以《摩诃止观》「若随便宜
  者, ...... 」这段文作为其认为智者是二元创生论的理论
  依据,此乃是断章取义所推演出来的结果,而忽略了智者对
  法性 (心 ) 无明 (缘 ) 合之共生的批判,(注 54)
  ────────
  (注53)〈杨文〉,页 116-117。
  (注54)如《摩诃止观》云:「若心具者,心起不用缘;若缘
  具者,缘具不关心;若共具者,未共各无,共时安有
  ?若离具者,既离心离缘那忽心具,四句尚不可得,
  云何具三千法耶」 (《大正藏》卷 46,54 上 )。此
  明显地对心、缘、共、离生一切法之批判。且《摩诃
  止观》于批判地论摄论二师后,紧接着又以经和龙树
  来明之,如其云:「此二师各据一边,......。又违
  经,经言:非内、非外、亦非中间、亦不常自有。又
  违龙树,龙树云:诸法不自生、亦不从他生、不共、
  不无因」 (同上,页 54 上 - 中 )。 此等皆显示了
  智者所要批判的,不单只是地论师的心具及摄论师的
  缘具一切法之主张,且还批判心缘共生一切法和无因
  (离心离缘 ) 生一切法之看法。这显然地不是如〈杨
  文〉所说的『智顗在批判地论、摄论二师之后,又建
  立起以「法性」和「无明」二者「合 (作 ) 」的创
  生论,...... 』 (页 118),更不是如〈杨文〉所说
  的「...... 在批判地论和摄论二宗之后, 所不得已
  而自我陷入的理论困局吧」 (页 120)。 〈杨文〉会
  作如此解释,皆是基于断章取义而来。
  页93
  然而,〈杨文〉却依「若随便宜者,应言无明法法性,生一
  切法;...... 」来判定智者是二元创生论。 此种论断基本
  上不符合《摩诃止观》之意,同时也曲解了智者此段文之意
  思。若吾人回到《摩诃止观》之架构来看,可知此段文乃是
  智者对于「一念三千」可能引发出来的种种问题作了探讨之
  后,于有因缘故则可说的情况下,以「随便宜」因缘随举一
  门说明一念三千,且从因、缘、共、离等之第三句「共」生
  来说明心与缘合而有三千法, 故言「若随便宜者, ......
  」,而〈杨文〉依此段话,将智者思想定位为二元创生论,
  显然是断章取义之结果,而忽略了随缘说,更遑论《摩诃止
  观》举随缘说之旨趣,如《摩诃止观》除了举「随便宜」之
  心缘共生明三千法外, 进而由此探讨「一」 (法性 ) 与「
  多」 (无明 ) 之关系, 认为「一性虽少而不无,无明虽多
  而不有。何者?指一为多,多非多;指多为一,一非少」,
  (注 55) 若能解此道理,而不定执「一」定执「多」之自性
  ,如此即是「不思议境」,而非另有一种神秘自性的「不可
  思议境」。(注 56) 由此也可以得知,《摩诃止观》从「随
  便宜」因缘举「心」、「缘」共生作为例子,来说明一与多
  之关系,不能将之定执。其道理跟简述一念三千所论述「一
  」与「一切」之关系是一样的。此外,更深入由此了解:「
  一心 (即 ) 一切心;一切心 (即 ) 一心;非一非一切」之
  道理,心如此,一切诸法 (阴、入、界,乃至国土世间等 )
  莫不如此。(注 57) 纵使《摩诃止观》随便宜举「无明法法
  性」生一切法为例,也无非在开显「一即一切;一切即一;
  非一非一切」之道理,让众生由此不思议境起不思议观,达
  不思议智、教。(注 58)
  ──────
  (注55)《大正藏》卷 46,页 55 上。
  (注56)若再加《陈书》第九章〈实相之谛说〉中,有关智者
  一谛说、二谛说、三谛说、...... 等之论述, 可知
  以哲学上的一元、二元或多元论来定位智者皆不当,
  因为智者就批判这些自性化的「元」论。
  (注57)如《摩诃止观》云:「若解一心一切心;一切心一心
  ;非一非一切。一阴一切阴,......。遍历一切皆是
  不可思议境」 (《大正藏》卷 46,页 55 中 )。
  页94
  同样地, 〈杨文〉将智者批判地论师 (法性依持 ) 及
  摄论师 (阿黎耶依持 ) 各执一边的文字, 将其解释为:『
  智顗以为,只有「法性」之「因」,无法生起万法;类似地
  ,只有「阿黎那识」之「缘」,也无法生起万法』,基本上
  ,〈杨文〉此解释与《摩诃止观》之意有出入,智者是批判
  地论师或摄论师各据一边,并不是指依法性无法生起万法;
  也不是指依阿黎那无法生起万法。智者认为不论是依法性生
  起万法或依阿黎耶生起万法,皆是随顺因缘而说 (如随心、
  随缘、随共、随离 ),不可将之定执,而非如〈杨文〉所言
  的须「二者相互合作,才能生万法」 (页 115)。
  基本上,若偏执于一边或定执一方 (即四句中的任何一
  边 ),皆成为智者所批判的对象 (如因生、缘生、共生、离
  生一切法等 ),智者于《摩诃止观》无不广批判之。反之,
  若不定执,了知诸法寂灭不可说之道理,如此则能随顺因缘
  ,说心生一切法;或缘生一切法;或心缘合生一切法;或非
  心非缘生一切法。所以,可看出智者批判地论师或摄论师之
  主张,并非如〈杨文〉所认为的「无法生起万法」,且更非
  如〈杨文〉将智者视为「法性和无明合」之二元创生论,而
  以其自导自演的方式认为这是智者在批判地论摄论二师之后
  ,「所不得已而自我陷入的理论困局」。(注59)
  不仅如此,〈杨文〉还暧昧地将《摩诃止观》的「无明
  即法性,法性即无明」解释成一元创生论,并认为一元与二
  元间相互吊诡。
  其实,不只〈杨文〉将智的「无明法法性」理解成二元
  宇宙创生论有谬 (如前述所析判 );其将智者的「无明即法
  性」「法性即无明」解释成一元创生论 (或是二元与一元相
  互吊诡之创生论 ) 亦谬 (如下分析 )。
  〈杨文〉一方面以断章取义方式将「心与缘合」 (或法
  性与无明合 ) 诠释成智者主张二元创生论; 同样地,亦以
  断章取义的模式将「无明
  ──────
  (注58)参见《摩诃止观》由境、谛、观、智、教等之论述 (
  《大正藏》卷 46, 55 中 - 下。)
  (注59)〈杨文〉,页 120。
  页95
  即法性,法性即无明」诠释成智者主张一元创生论 (或言二
  元与一元相互吊诡之创生论 )。
  在〈杨文〉论述「无明即法性,法性即无明」时,似乎
  是要用以表达「无明与法性」相即一体之关系;也似乎要用
  来说明「法性与无明合」之创生论,不能单纯地将之视为二
  元创生论;然而,更隐藏着〈杨文〉透过「无明与法性」相
  即一体之关系,将之视为一元创生论,只是〈杨文〉未明言
  ,否则不会说:
  引文中,智顗采用了冰与水,一珠二影的两种譬喻,
  来说明法性和无明的一体不二。......。可见,把智
  顗的法性、无明「合」而创生万法,视为单纯的二元
  论或单纯的一元论,都是太过草率的作法。从这里,
  我们再度看到了智顗创生论的吊诡性。(注60)
  显然地,引文中所说的「一元论」,是从「法性和无明的一
  体不二」而来。因此,吾人仍然可将〈杨文〉所理解的「无
  明即法性」视之为一元创生论。
  三、〈杨文〉性恶论述之谬论
  由上知〈杨文〉一方面从「心 (法性 ) 与缘 (无明 )
  合」,来判定智者为二元创生论 (此论断之谬,如前面所析
  判 );又另方面试图从「无明即法性,法性即无明」之一体
  性,暧昧地认为智者是一元创生论 (或认为一元和二元吊诡
  性之创生论 ),之所以如此,显然地,〈杨文〉试图由此将
  天台思想导向性恶 (一元论 ),如〈杨文〉云:
  可见,把智顗的法性、无明「合」而创生万法,视为
  单纯的二元论或单纯的一元论,都是太过草率的作法
  。从这里,我们再
  ───────
  (注60)〈杨文〉,页122。
  页96
  度看到智顗创生论的吊诡性。
  然而,智顗这种无明、法性「合」的创生万法的主张
  ,到了北宋年间,则明显走向一元论的倾向。北宋.
  知礼 (960-1028),....(注 61)
  有关〈杨文〉一元或二元或一元二元相互吊诡性的创生论之
  谬,已于前述析判之,得知其由断章取义之曲解所致,因此
  谬判智者思想为创生论。至于知礼所主张的性恶说,《陈书
  》向来就没有忽视,且相关唐宋天台性具性恶之论点,已有
  诸篇文章刊登于学报、期刊中。(注 62)
  然而,值得吾人注意的,所谓天台思想,基本上应从其
  原创者来界说 (亦即是智者之思想 ),至于后代 (唐宋明等
  ) 天台学之发展,此乃是对天台思想之诠释,吾人不能由此
  来取代智者思想,作为天台思想之代表。
  且若当性恶思想作为天台思想之代表时,其所指的性恶
  , 是就根源恶 (根本恶 ) 及普遍恶而言,而非指一般泛论
  之恶,不能因为天台智者随缘讲到十界互具、一念三千或提
  到善恶业性相,就认为智者主张性恶。同样地,湛然虽亦提
  及性恶,但从笔者有关对湛然思想之研究,得知湛然思想在
  于理具性具,(注 63) 此亦可从笔者对宋山家山外之研究,
  (注 64) 认为山外的思想较接近湛然思想得知,因此,不能
  因为讲具足一切法,具足一切善恶法,而由此推论为性恶。
  否则,如此之性恶说,也就没有什么特殊意义,只是泛泛之
  论罢了。显然地,所谓的性恶说,乃是
  ────────
  (注61)〈杨文〉,页 122。另从〈杨文〉的结论中,亦可进
  一步得知,如其云:『特别是从「法性即无明」、「
  无明即法性」的观点来看,「性恶」乃法性和无明二
  者相「即」这种思想的必然结论』 (〈杨文〉,页
  143)。
  (注62)参见(注13)。
  (注63)参见拙文〈湛然理具思想之探讨〉 (《中华佛学学报
  》第六期,1993) 及〈从湛然《十不二门》论天台思
  想之发展演变〉 (《中华佛学学报》第九期, 1996)
  。
  (注64)参见(注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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