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罪与出罪
举罪与出罪
仁 俊
僧团的特质——清净,建立僧团是以清净(严持戒行)为因而又以清净(悟证法性)为果,在清净的贯彻中,佛法的深理正事始能从僧团 中显发出来。清净是维系而滋养三寳慧命的因素,三寳的存亡全看僧伽 能否保持清净而为断,佛与法本是清净的,僧,就有染净之别了,舍染趣净是凡夫僧的唯一天职。究竟清净的现证,务必实行两个法门:举罪与出罪。
举罪:卽是某比丘或某些比丘犯了戒,少数或多数比丘在大众「集 会」时检举他,经过大众详审而公正的评断(精通三藏的清净上座握有 适度的裁判权,确定了他所犯的戒的类性结了罪后,随时敌他忏悔并加 以洽罚。犯了罪就会被举,就要受到呵斥,大众纔会勤加警策、对治, 许多恶念、恶业便于无形中禁遏掉。凡夫僧绝不能不犯罪,犯了罪就举 ,举了就认罪、忏悔,则罪业的习势就会消灭而获得清净。譬如衣服上 有了污点,随时洗了就不会霉烂;举罪也一样,见到罪就举,举了就改 ,身心纔不会腐化。凡夫僧不以无罪为贵,有了罪敢举、肯改,这纔算 贵。如法的举罪、认罪、忏罪时常举行,这样的僧团就会清净、整齐而 兴盛。少数僧伽或多数僧伽都犯了罪,一味底掩饰、推诿或根本不承认 ,这样的僧团就必然会混浊、杂乱而衰败。敢不敢举罪是勇怯之分,肯 不肯认罪是智愚之分,耻怯而尚勇,厌愚而欣智,请先从勇于举罪与肯 于认罪而开始。律制特别着重这种精神的发扬与激励。
律,是治僧的准绳;僧,是应该践律的人。律,是断罪的前方便; 僧,是应该特重断罪的人。但是律的本身只是一些机械条文,它没有执 行的力量;能有力量执行这些条文的惟有僧伽。因此从客观边看,佛法 特重律治;从人为边看,就特重僧治了。这二者是相辅相成的。最完善 的律治是最完善的僧治基础,僧治在律治的依据下,情执与意气纔会转 为客观与平允。在律治与僧治的双重运用下,人人是能治者,人人是所 治者,僧团中做到人人是能治,人人是所治的地步,其自治力就非常强 大、充实,真规制纔树得起来。世尊曾说「我不摄(统治)僧」,亦未 曾将「僧」指定某一个人「摄」,这,见出世尊无领袖欲,也不欲使弟 子们有领袖欲。僧团中一有了领袖(学湛德纯的上座做住持,不是领袖 而是标榜),就会划成能治与所洽的阶级, 一切权力被能治者独揽着 ,他就会妄作祸福,任意赏罚,在颠倒、混滥中犯了天大的罪,谁也不 敢举他,这怎能清净?世尊最了解这,所以他不用颔袖制度,而以治权 交给大众,在正法与净律的体持中,大众善于相化也勤于相举,在这种 亦和亦严的相处中,安乐与谨肃纔会调得恰好。「责善」是人类的特点 ,人类精神、知见、行为的上进,这是一最大的启导力。愈肯向上的比 丘责善的观念愈强,僧团的兴衰与责善此丘的有无成了正比例,大众都 肯在责善中相见、相提,纔不会在矫情搪塞中相误、相堕。举罪,是责 善的最好表示。僧团中无视或仇视举罪者,罪恶就会愈积愈多,这是个 天大的问题。怕因果,重清议,这问题纔会减轻哩,
僧伽举僧伽的罪,不限年龄大小,凡是受过(具足)戒没有犯戒都 可以举,戒腊深的固然该举戒腊浅的罪,戒腊浅的也该举戒腊深的罪。 见到对方犯了戒不举,也算是犯戒,在恶势力威胁得太凶的情况下例外 。但举罪绝不能随便地举,一定要在适时适地的「集会」中,还要自己 具有举罪资格(律中说有五种)这纔能举;「犯重比丘」、「授学此丘 」就没有这资格了。举罪,不知道举罪的方法及应守的道德,这样就会 惹许多麻烦。见罪不举固然不对,但一味底「讦直」,也非常讨厌,这 一点我们务要谨防。
隋唐前的中国佛教,「法」与「律」并未分开,学法与学律并重, 律成为学法者的生活轨仪,「共相谏诲」是僧团的通例。迨入隋唐,「 教」与「禅」特别发达,戒律也成了专宗之学,教者以解慧为主而旁涉 于律,禅者则以悟心为主而不重律了(这风气中唐后纔开始)。这样, 就取范与倾向上说,学教与学禅的就被「法师」与「禅师」的精神、风 格所吸住、所笼罩,他们践律与否就不大注意了。就训诚与治罚上说, 法师与禅师多少带点自我性格(少数例)’在爱与恶的现行中,对弟子 们就难免有过严过松的措施,于是,公是公非就难说了。在情感崇敬与 主观用事中,共相谏诲只成了个名相,到现在简直遗忘了!「父子相隐 」的观念是促成这加速崩溃的副因。依佛法说,师弟(及同辈)不贵相 隐而贵相举,相隐罪恶是另一更大,或更多罪恶的繁殖力,在罪恶的繁 殖中只有造成更深的晅落与痛苦,举罪,是严防罪恶,限止堕落与痛苦 的绝妙法门。警力,是僧团保持清净的要着,相举是相警的实践,水远 相举就会永远相警,在永远相警中纔会相逼而练成精神的自动防恶力。 求真是僧伽的共旨,罪是障真的主因,相举而认真对治了它,「如实道 」的体见始能无遮。凡夫总有自昧性的,自己的心眼尚不能洞察自己现 生中所有的一切过非,何况无始来由戒论所熏成的粗细业习的现行?这 样,罪业的彻底认识与消灭,师友们的相互料正与点示就显得异常重要 ,大众的眼睛是监察网,大众的口舌是警告组;重视而敬惧大众的眼睛 与口舌,纔不会由消极随缘而滑入积极恣意的罪薮。「强」与「健」是 菩萨的胜行,「直」与「争」是声闻的特征,在直心与净心的相照、相 关、相举、相警的无怖无怨的生活下,清净的习性与气氛纔会练成,纔 会充塞。墉波难陀比丘最爱闹调皮,他的哥哥畜了个沙弥,有一天他带 着他出外乞食,放逸习气熬急了,他于是乎对这沙弥说:「你是我哥哥 的沙弥,我是你的师叔,我出外放了逸,你别要对大众说啊,」这沙弥 冲口而答:「不成,就是我的祖翁犯了罪我也要说的!」这是声闻僧特 重于「直」的例证。被世尊称誉为诸此丘「乳母」的目犍连,他人定观 察事实,有的时候前后有点不符,大众认为他打了妄语,一起在世尊前 举他,经过世尊解释为「知入不知出」,大众也就不追问了。这种情形 有过好多次哩!从这两则故实看,声闻佛教是自由检举与严格警勉并重 的。相处必须笃践上下老小的道德,相举必须切遵毋袒毋诬的义务,在 这一不重情亦不轻情的实际作法中,清、严、和、勤的特殊精神与标格 始能高扬与光显。千百年来的中国佛教,家族气味与伦常观念太浓厚, 尤其到了现在,俗情的相尚、相沿代替而抹煞了整个律制,共相谏诲成 了一句最恼人的话。松弛浪漫得近乎「逸居」状态,使人感到佛法的存 在真是侥幸!突破而救洽这一腐恶情势,惟有仰仗二一僧团中的善知识 从沉痛、彻警中力倡相互举罪。
罪,不但凡夫滑有,圣者僧也偶尔有,不过极微细罢了。大迦叶、 阿那律曾被世尊结过「突吉罗」罪,戒律之前人人平等,声闻佛教最重 视这。在惑障阶段中的凡夫僧,不经惫地就会犯罪的,只要不太「离经 」,不管在家与出家者只应善勉而不可深责。由凡夫一转而为凡夫僧, 能当下超凡入圣的毕竟太少,要他全不犯罪,或见到犯罪就深恶痛绝, 这种过分要求与苛刻,反而是造成伪善与掩饰罪恶的基因。从正常心理 来看这种态度所引起的弊病,真是绝要不得,律制固重禁止犯罪,但对 犯罪此丘却采取宽紧相济的态度,尽管犯了许多戒,只要没有犯重戒, 肯得受举而悔除,僧伽绝不能疏远而驱槟他。举例说:「六羣比丘」在 僧团中算是够捣鬼的了,犯尽了不大不小的戒,一被大众举了,经过世 尊的呵斥、结罪,受了治罚以后,照常称为清净此丘。探求世尊制律的 本意,毋宁说是悲重于严,他尽量为大众的生活开(合理的)方便,为 大众的慧命留余地,甚至犯了根本戒,只要绝无「覆心」,肯得接受治 罚,仍可保留「授学比丘」的资格,但地位与权利大为降低。如从渐奋 中精进修学,得了道果,这些依然可以恢复。度比丘(等)并非简单事 ,必须从无限波折中广施善巧,考验根性,只要他有解脱的可能性,总 得尽量地体谅而含容,举得太苛与治得太紧,便往往易起退心而错过得 度因缘。直与悲配合得恰到好处而举罪,大众纔能真地去恶生善。
出罪(广律中的「出罪」与此稍异,是比丘犯了罪自动向大众「发 露」,请求大众接受忏悔而加以治罚。比丘犯戒有显有隐,在显处犯了 戒,大众都可以检举;在隐处犯了戒,全靠自动「发露」。这,较之举 罪是要难得多了,因为大众看到我犯了戒,人证(包括僧俗、物证俱在 ,狡赖不了,只有低头认罪、忏悔。隐处犯戒,大都是个人的身心放逸 (也包括与他人放逸),大众不易发觉,所犯的戒可能从「僧残」(也许犯重、「二不定乃至「突吉罗」。显中犯戒有时是「误犯」,隐中 犯戒大都是「故犯」,故犯者最怕出罪,这是僧团最难以实际清净的主 因;比丘等最易堕入三途者亦在此。尊严——我慢与私欲——我爱是妨 害出罪的二大魔怨,严斥而痛恶着这二者,我们纔有勇气出罪。
举罪与出罪是一种规制,也是一种风气,当这风气普徧流行时,举 罪与出罪者非常多,举罪者存着悲心举,被举者非但不恼火,而且生起 感恩报德的心;出罪者带着惭心出,大众非但不责备他,而且生起恭敬 鼓励的心;在这种风气下比丘们养成了个个敢举罪,个个敢出罪的公正 诚实的精神。三乘圣者都从这种精神中贯彻实践而来。不举行这规制, 不提倡这风气,僧团绝不会严净。现在中国僧伽要想从内在廓清而进入 外在鲜洁的境域中,惟有从这二者着实做起。但是,这种做法开头非常 难,要面子的长老不肯带头做,怕人笑的青年僧不敢抢先做,这样,大 众就都陷在相犯、相欺而又相轻的状态中,怎谈得到清净呢?有心的大 德们,对于这应该痛心,应该以身作则,这纔是最真切、最感动人的身 教,学人的直心与净心全靠着这启导而增长。世尊尚且命舍利弗举他的 罪,这么谦虚、客观,现在大德们应该会体认到的呀!
大德们多出一次罪,大众就少犯一次罪;大众多举一次罪,大德们 就多一次警觉,许多大祸大恶都是从怕出罪、怕举罪中酿成的,要消弭 大祸大恶,惟有勤出罪、多举罪。这两个自清清人的根本问题,我们不 积极地倡导而奉行,大祸大恶不久就快要临头了,警觉吧,
四十九年七月十八日写于警危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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