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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苦乐在乎己:业感缘起论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2日
来源:不详   作者:曹曙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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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苦乐在乎己:业感缘起论
  曹曙红
  人生苦乐在乎己:业感缘起论
  (第二章)
  人生的痛苦如何产生?人的生命因何而来?人的命运由谁决定?人生归宿在于何方?对于这些人生的哲学,原始佛教不同意当时思想界普遍认为的人生一切都由天神所主宰;也不同意一切都是宿命,后世不可更改;以及人生境遇无因无缘等错误观点。释迦牟尼佛认为这些观点都是对自己的行为不负责任的论调,他主张一切事物都是由因缘和合而成的,人生的痛苦和人的命运,也都是自己造因,自己受果。人生的过去、现在、未来就这样如环无端迁流不息,产生因果酬报的轮回现象。如果我们不相信三世因果,一方面,我们无法说明人生各种差别现象的原因;另一方面,短暂的人生也将失去意义。这样的人生意义何在呢?因此,我们必须重视三世因果的道理,确信染净因果的酬报不虚,由六凡位(天、人、阿修罗、地狱、饿鬼、畜生)逐渐修证而得四圣位(声闻、缘觉、菩萨、佛)的解脱之果,才是正确的出路。这就是所谓业感缘起思想。
  “业感”一词,系玄奘大师译经时所用的特殊译语。如玄奘译《俱舍论》卷十一说:“如上所论十六地狱,一切有情增上业感。”此外,玄奘于唯识学系论书中也常常使用“业感”一词。“业感”的说法因此而在中国及日本佛教界得以普遍运用。业感缘起的思想核心是“业力”和“十二缘起 ”。
  一、我的命运我作主:业与业力
  (一)业
  在印度吠陀时期已经出现了业的思想萌芽,认为人的恶行必受相应的惩罚,需要特定的咒语来消除罪业。佛教吸收了婆罗门教的业报思想,提出了业感缘起说。认为每一个生命体的能量所发出的行为都具有某种能量,以此为因可以生成宇宙人生的种种现象。所以,业感缘起实际上就成了佛教因果论。缘起论是佛教因果论的形式,业感说、善恶报应观构成了佛教因果论的具体内容,这样一种内容与形式的统一便是“业”的思想。业,梵语为Karma,意为“造作”,是指有情从自身的身、语、意三方面所造作的善恶行为。有情在造作各种行为之后,行为所产生的影响力并不消灭,这些影响力可以招感一定的果报。善业招感可爱之果,恶业招感痛苦果报。感受人天鬼畜等总果者,称为引业;引起各类众生之妍丑智愚等差别现象者,称为满业。现世即可感得果报的,称为顺现业;在来生方能获得果报的,称为顺生业;在来生以后感受果报的,属于顺后业;所感果报的形式以及感果的时间不确定的,称为顺不定业。由于种种业相互之间的复杂关系以及所表现的现象不同,从而引起世间一切纷繁芜杂的现象。我们在谈论佛教因果关系的同时,也就具体指陈了业因与业果的关系。《杂阿含经》以“种子”为喻,说明了这层关系,“依所播种子,而获斯果,为善者积善,作恶者获恶。所播为种子,尔必尝其果”。
  我国大学者梁启超先生在《佛陀时代及原始佛教教理纲要》一文中,对于“业”有一段颇为详尽的解释:
  “业,梵名Karma,音译为羯磨。用现在话来解释,大约是各人凭自己的意志力不断的活动,活动反应的结果,造成自己的性格,这性格又成为将来活动的根底,支配自己的命运。仅就支配命运那一点说,名曰业果或业报。业是永远不灭的,除非业尽——意志停止活动。活动若转一个方向,业便也转个方向而存在。业果业报决非以一期生命之死亡而终了,死亡不过是‘色身’(物质所构成的身体)循物理的法则而聚散。生命并不是纯物质的,所以各人造业,并不因物质身体之死亡而消灭。死亡之后,业力会自己驱引自己换一个别的方向、别的形式,又形成一个新生命,这种转换状态名曰轮回。懂得轮回的道理,便可以证明业力不灭的原则。  
  业的形相究竟怎么样呢?诸君听见过那些收藏宣兴茶壶的人的话吗?茶壶越旧越好,旧茶壶而向来所泡都是好茶则更好,为什么呢?每多泡一次茶,那壶的内容便发生一次变化,茶吃完了,茶叶倒了去,洗得干干净净,表面看来什么都没有,然而茶的‘精’渍在壶内,第二次再泡新茶,前次渍下的茶精便起一番作用,能令茶味更好。如此泡过二次三次乃至几千次,每次渍一点,每次渍一点,久而久之,便不放茶叶,拿开水冲进去,不到一会,居然有色有味,可以当茶喝,吃鸦片烟的人亦然,他们最讲究用旧枪旧斗,非此不过瘾,因为旧枪旧斗渍有无穷的烟精。这种茶精烟精,用佛家语,便可说是茶业烟业……”。
  (二)业的规律
  佛教的业力说,为世间种种现象的产生及其差别的原因提供了合理的解释,从“业”的产生及“业力”的形成,我们不难发现,业力在发挥影响时并非随意而盲目的,它有一定的规律可循,这些规律包括:
  1、自作自受
  佛在《百业经》中开示我们:一切善恶业果不会成熟于地、水、火、风四大之上,只会成熟在自己的五蕴、十二处、十八界中。所以我们现世在身心、环境上所承受的一切果报,都来源于自己往昔所造的善恶业行,并非神灵、强权或自然力等他法加诸于我们的身心之上,而此生自作的一切,也必将于今生、来生或者遥远的未来世,在自己的生理、心理以及所处的环境之上成熟它的果报。关于这一点,发生在波斯匿王身边的两件事会给我们以更多启迪。
  故事一:
  佛在世时,波斯匿王之女善光,聪明端正,深得父母怜悯和举宫爱敬。有一天,波斯匿王对女儿说:“你很幸福,凭借父王之力,举宫都对你爱敬。”女儿却不以为然,回答说:“我是凭借自己的业力,才感得这样的福报,怎么会是父王的能力所致呢?”波斯匿王听后非常生气,高声说:“我倒要看看你自己的业力有什么神奇的地方?”于是密令侍从找到一位最贫贱的乞丐,让善光嫁给他。临别时波斯匿王冷冷地对善光说:“你凭自己的业,不要再靠我,今后你自己独立生活去!时间会检验你所说的话有没有道理!”面对着父王的冷嘲热讽,善光仍然坚持无悔,并且心甘情愿地与乞丐离宫而去。途中,善光问丈夫:“你父母还健在吗?”乞丐回答:“父母先前是舍卫城最大的长者,如今已去世,留下我孤苦伶仃,只能以乞食为生。”善光又问:“先父母的住宅还记得吗?”“当时的宅院已被毁坏,只留下一片空地,地址还记得。”于是夫妇同到故宅。令他们无比惊奇的是,不论他们走到哪里,随处都有地下宝藏自然现出。夫妇俩用这些宝藏雇人造宅,未满一月,宫宅已成。一天,波斯匿王忽然想起自己的女儿,就问属下:“公主现在生活如何?”属下据实告: “不瞒大王,公主如今的生活并不比大王差。”当天,善光夫妇将波斯匿王请到家中。看到女儿家宫宅庄严,波斯匿王大为惊讶,就去问佛:“我女儿前世作何福业,得以生在王家,身有光明?”佛于是给他讲述了往昔的因缘:“九十一劫(劫是梵语劫簸的简称,译为时分或大时,即通常年月日所不能计算的极长时间)前,毗婆尸佛(过去七佛的第一佛,其八相成道之相大致与释迦牟尼佛相同)时代,佛涅槃后,有位槃头王,建起一座七宝塔供奉佛的舍利,其大夫人见后即以天冠拂饰戴在塔的顶上,又以天冠上的如意宝珠挂于塔颈,同时发愿:愿我将来身有光明,紫磨金色,尊荣豪贵,愿我永离三恶八难之处。当时的大夫人,就是善光的前身。后来迦叶佛出世时,有位妇人以美食供养佛僧,但遭到丈夫的阻拦,当时她委婉劝夫:‘佛僧既已请来,就请让我满愿吧!’结果丈夫听从了劝告,同意供养佛僧。这位妇人,也是善光的前身。其夫就是现世乞丐的前身,由于阻碍供养,遭受多生常常贫贱的果报,只因后来听从了夫人的劝告,同意供养佛僧,所以今生得以依靠其妇之力感召大富大贵,一朝离开其妇则仍然贫贱。”
  如果善光的幸福来自于波斯匿王的荫庇,那么她被父王驱逐后,必定会因此而贫困,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善光的幸福来自于她自己所种的善因,所以波斯匿王可以驱逐其身,却不能以此消除她往昔所积下的福德,不可能以威势将贫贱之苦加诸于她。
  故事二:
  一天,波斯匿王临睡前,听到两位内官争论,一个人说:“今生全因仰仗大王的恩德,我才会有这样幸福的生活。”另一个人则反驳道:“不对!是自己的业决定了自己的人生,并不是依靠大王。”波斯匿王心想:“前者晓得感恩戴德,可予奖赏。”于是派人告诉王后:“待会儿我会派人前来,你可重赏来人。”于是召来那位晓得感恩戴德的人,让他送一坛美酒给王后。谁知此人刚一出门,就鼻中出血,难以前行,因此不得不请另一位内官代他前往。王后接到美酒,赐予来人大量的钱财、衣服、璎珞。内官回来复命,波斯匿王看到此人并非所遣之人,深感意外,就召来那位晓得感恩戴德的人,问他:“我命你去送美酒,你因何不去?”内官只得告以实情,波斯匿王听后感叹道:“佛语真实不虚!自己造业还自受报,并非他人所能主宰啊!”
  波斯匿王想将财宝赐予前者,岂料未曾种此福因的前者却无缘领受,而他不愿赐福的后者居然以自己的福因意外获得。由此可见,苦乐果报都是自己的业力所感召,并非“万能的主宰”所能赐予。
  基于以上自作自受的原理,我们知道:一个人的前途和命运应该把握在自己的手中,未来的果报取决于自己现在的所作,就看我们如何运用自己的人生来实现自己生命的价值。所谓的自爱、自立、自尊,就是在生命的每时每刻,对自己的所思所言所行,都要负有责任感,这样才会一生无悔,迎来光明的未来。
  2、苦乐法则
  天边无际的众生,由于自爱的本能,无不希求安乐、逃避痛苦,即便我们觉得微不足道的蝼蚁,也是日日都在寻求安乐。然而多数众生并不明白苦乐的法则,不知道苦乐的来源,最终无缘踏上安乐的正道。
  每当我们生起善心、帮助他人的时候,内心总是充满着欢乐和安宁;每当我们生起恶念、损害他人的时候,内心难免感到空虚和压抑。这是人所皆知的浅近常识。它就发生在我们的内心当下。而苦乐的范畴远不止这些,凡是一切适悦人心的感受都称为乐受,一切使人心不适悦的感受都称为苦受,它包括外境、身体、心理所引起、发生在过去现在未来一切时处的感受。关于这一切苦乐感受的来源,成道的圣人远比我们见得深广彻底,无数的佛菩萨都觉悟到宇宙中有一条永恒的法则,巨细无遗地贯穿于万事万法之中。这条法则,宗喀巴大师在《菩提道次第广论》中归纳为:
  “不论是凡夫还是圣者,他们身心相续中所有的安乐感受,下至地狱众生得到一丝凉风的快感,都是往昔造集善业的结果,绝对不会有从不善业产生安乐的可能;相反,众生相续中所有的痛苦逼迫,上至圣者阿罗汉相续中的苦受,都是往昔造作恶业的结果,绝对不会有从善业产生痛苦的可能。”
  关于人道之中种种的苦乐差别从何而来,佛陀曾经开示说:“国王、长者地位尊贵,是从礼敬三宝得来的;大富之人,财物无量,是从布施得来的;长寿之人健康无病,是从持戒得来的;相好之人容光焕发、肤色洁白,是从忍辱得来的;勤奋之人乐于福事,是从精进得来的;安详之人言行审慎,是从禅定得来的;聪慧之人通澈明达,是从修慧得来的;又有人音声清澈、令人喜闻,是因过去歌咏三宝得来的;有人身心清净、无有病痛,是因过去修慈心得来的”。另外,“做人奴婢,是负债不还、不礼三宝的果报;为人丑黑,是遮佛光明的果报;身材矮小,是轻慢人的果报;愚昧无知,是不求学的果报;性格专愚,是不教人的果报;为人喑痖,是诽谤人的果报;耳聋目盲,是不听法的果报;身生恶疮,是鞭挞众生的果报;常遭狱难、扭枷其身,是笼系众生的果报;为人口缺,是前生钩鱼口缺的果报……”
  由此下至无间地狱的凡夫、上及圣者诸佛菩萨,宇宙无量时空之中的圣凡境界,有着种种苦乐的差别,每一苦报必有其对应的恶业之因,每一乐受必有其对应的善业之因,每一种业因必定恰如其分地显现它的果报,既不会颠倒也不会紊乱。行善不可能感苦,造恶不可能得乐,世间的一切万法都遵循着这条苦乐的法则,永远不可能有什么超越性的变异。正因为如此,世间的一切真善美的道德行为才有了依据和保证,一切圣贤立教皆基于此,一切生命的求证圆满也必基于此。只有善恶、苦乐泾渭分明,我们的一切身语意的行为才会唯善是趋、除恶务尽。
  3、因微果著
  佛陀时代,迦毗罗卫国与舍卫国之间有一棵大树,叫尼俱类树,高二十米,枝叶散布,方圆覆盖六十米。尼俱类树果实丰硕,味美香甜,果实成熟自然坠地。一天,佛见比丘在树下拾果,就对阿难说:“天下万物都各有自己往昔的因缘,人们修福,就象这棵树,先是从一棵种子开始,以后逐渐生长,最终的果实自会丰盈硕大。”
  业的规律就是如此:即使是很微小的善业,也能感发极大的乐果;即使是很微小的恶业,也能感发极大的苦果。在自然界中,一个小小的果核,就能生长出无量无数的桃李果实,联系到一个人的内外因果规律,以小感大、从微显著,则更为明显。
  《贤愚经》中有两则公案:
  一天清晨,佛陀与阿难去城中乞食,途中看见一群小孩在做游戏,他们用泥沙堆砌宫殿、房屋,又做成仓库储藏“财宝”、“五谷”。其中有个小孩远远地看见佛陀走来,凝望着佛陀的相好庄严,内心禁不住欢喜踊跃,于是飞跑过去拾取自己“粮仓”里的“谷子”,虔诚地用手捧着,想要供养佛陀,但身材矮小的他却无法递到佛的钵里,只得对身旁的同伴说:“我踩在你的肩上供养五谷,可以吗?”同伴很乐意地答应了。于是小孩踩在同伴的肩上,把土供养给了佛。佛俯身接受了小孩的供养,转身对阿难说:“你拿这土去涂我的房屋吧。”当天乞食完毕,返回祗桓精舍后,阿难就将泥土涂在佛的房子上。涂完之后,佛告诉阿难:“今天这个小孩以欢喜心供养了泥土,这土涂沫了佛房屋的一边。他以此功德,在我涅槃百年之后,当作国王,名阿输迦。另一小孩,当作大臣,他们共同统治南阎浮提一切国土,兴隆三宝、广设供养,他会把舍利分布到整个南阎浮提,且为我造八万四千座塔。”这个小孩就是后世印度的一代名王——阿育王。
  另一则公案是说:
  佛世时,有一批商人前往他国经商,他们带了一只狗随行。途中,人马困顿,商人们就地休息。狗趁人不备,去偷商人的肉吃,不幸被众人发觉,遭致一顿毒打,脚被打断后,被遗弃在旷野之中。当时舍利弗以天眼看见此狗,挛躃在地,饥饿困笃,奄奄一息,随即著衣持钵,入城乞食,将乞来的食物喂给狗吃。渐渐地病狗的身体得以恢复,舍利弗于是为它宣说佛法,不久狗即命终,转生为人。阿难不解地问佛:这狗往昔造何恶业,导致今生堕落为狗。佛告阿难:过去迦叶佛时,有众比丘聚会一处,其中一位年少比丘音声清雅,梵呗唱赞十分善巧,人皆爱听。另一老比丘,音声浊钝,不能经呗,每每出声自娱自乐,但此老比丘,实是沙门功德圆满具足的圣者罗汉。当时年少的妙音比丘,见老沙门音声浊钝,自恃傲慢,就呵斥道:“长老出声真象狗吠。”等他骂完,老比丘便喝道:“你认识我吗?”年少比丘回答:“怎么不认识?你不就是迦叶佛时的比丘吗?”上座点醒他:“我已成就阿罗汉道。沙门仪式,悉皆具足!”年少比丘一听此言,顿时心惊毛竖、惶恐自责,随即近前忏悔过失。当时老比丘接受了他的忏悔。因为这一恶口的罪业,年少比丘在此后的五百世中,常受狗身,饱尝痛苦。
  上述两则公案告诉我们,果报酬因并不是想象的那样等量还报,往往会增至许多倍来酬还,就象播一粒种收获上百斤果实那样的增倍。内心的造因感果更加稀奇,一把泥沙的供养所得的是君临天下的轮王之报,一句恶语所感的是五百世堕落狗身的漫长痛苦,所以心的变现能力要远胜过外种生长的能力。《集法句经》说:
  “虽作微小恶,后世感大怖,能有大损害,如毒入腹中;虽作小福业,后世感大乐,能成大义利,如谷实成熟。”
  由此可见,微细的善恶业,如影随形,将会产生广大的苦乐。因此,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即使对于微小的善业也应勉力行持,勿以善小而不为;即使对于微小的恶业,也应励力断除,勿以恶小而为之。
  4、未作不遇(略)
  5、已作不失(略)
  (三)业力(略)
  二、沉沦与解脱:十二缘起(十二因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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