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摩大师的 “二入四行观”与 “安心法门”
达摩大师的 “二入四行观”与 “安心法门”
无 碍
一、达摩大师的渡来
达摩大师是中国禅宗的开祖,关于其传记虽存有种种,就中最整齐者,可举《续高僧传》第十六卷。而为其根据的资料是弟子昙林所作《略辨大乘人道四行》的序文,及杨街之的《洛阳伽蓝记》(西纪547年)一卷。关于达摩大师的乡贯异说不少,一般称谓南印度香至王第三王子。达摩初志存于大乘,冥心于虚寂的定学门徒。后在边隅,悲正法之陵替,远涉山海,飘然游化于中国,先达宋境南越,末又北渡赴魏,南越是在广东南方,海南岛对岸一带的地方。上陆于南越是南宋灭亡(西纪478年)以前,恐怕是在西纪470年前后。所以与西纪503年即位的梁武帝面谒问答颇为可疑。此事《续高僧传》全然没有登载,其传记的文献最古者为敦煌出土的《历代法宝记》(774年撰),但其记事历史的是否可靠也有问题。据《洛阳伽蓝记》,达摩见洛阳永宁寺非常感叹。永宁寺是北魏熙平元年(西纪516年)所建立,孝昌二年(西纪526年)修复小破,永熙三年(西纪534年)烧失,此寺的隆昌是在于建立后十年间。达摩的永宁寺访问似乎在破损以前,即西纪516年至526年之间。由师事于达摩后,举扬禅风的《僧副传》推定,达摩的北魏来游是西纪475年前后。据法林(572~640年)所撰慧可碑文,其随从是九年间,所以达摩的面壁九年也不能随便否定的。晚年的九年以前,少林寺以外,也曾经行化于洛阳近郊。由《慧可传》推论,达摩似乎在天平元年(西纪534年)或其以前圆寂。而其年龄为一百五十余岁。道育与慧可二沙门是锐意高远,初逢达摩知其道之所归,亲事及数载,达摩感其精诚,诲以真道。
那末所谓真道果然是什么呢?那是大乘安心法,以“如是安心,如是发行,如是顺物,如是方便”为内容,但,这是与“二人四行”同一趣旨,异其分类而已。 “二人四行”是否达摩的真说,关于此点, 自古以来多有议论。宋代契嵩(1007—1072)在其著作《传法正宗记》主张“壁观四行”并不是达摩的真道,理人行人所谓类似二人说在《金刚三昧经·人实际品》亦有。四行说虽是简单也现其片鳞。但, 《金刚三昧经》是相当成问题的经典,其成立年代也有异论。有一部分学者将达摩的二人四行说的起源,求诸于
《金刚三昧经》,其他的学者即主张达摩的二人
四行说影响了《金刚三昧经》。这是很难解决的
问题。但由敦煌文献来推论, “二入四行”可认
为达摩的亲说。
二、二入四行观
“夫人道多途,要而言之,不出二种,一是理人,二是行人”。
这是说,人道的途径虽有很多,但最重要者有二种。就是由理入与由行人的二种。
“理人者,谓藉教悟宗,深信含生同一真性,但为客尘妄想所覆,不能显了。若也舍妄归真,凝住壁观。无自无他,凡圣等一。坚住不移,更不随于文教,此即与理冥符,无有分别。寂然无为,名之理入。”
“理人”是由于经教体得真理,这样就会明白而且深信;一切的东西俱有同一的真性,但却被外来的污尘及妄想所覆蔽,其真性不能显现出来。所以,若放弃妄想归于真性,凝住壁观,就会知道也无自己,也无他人,凡人与圣者是平等一样。应坚住这个体验不作他移,更不要为文字言句所迷,这样就与真理冥符。进入无分别,寂然无为的境地,这样称谓理人。
“行人者,谓四行。其余诸行悉人此中。何等四耶。一报冤行、二随缘行、三无所求行、四称法行。”
“行人”者有四种,其他诸行可以分类在此四行之中。即报冤行、随缘行、无所求行、称法行等四行。
“云何报冤行。谓修道行人,若受苦时,当自念言我从往昔无数劫中弃本从未,流浪诸有,多起冤憎,违害无限。今虽无犯,是我宿殃,恶业果熟,非天非人所能见与,甘心忍受,都无冤诉;经云,逢苦不忧,何以故,识达故,此心生时,与理相应,体冤进道故,说言报冤行。”
什么是报冤行呢?修道行人自己身上若遇到任何苦厄,其人就要这样想: 自己过去无量劫以来,放弃根本,追逐末叶,而流浪于各种的世界,使他人对自己怀抱冤憎的心,违害其心无限,所以,在此生虽然没有犯过什么罪业,对自己过去罪业的果报,今既成熟,加诸于现在身上。这也不是天所与的,也不是别人所加的,谁也不知道的。所以, 自己不要抱任何不平的心,应该甘心忍受。不要怨天尤人。 《经》云:逢苦不忧,为什么呢?究尽其道理就会明白。任何人如果生出这样的心, 自然与真理相应。那是由于体得冤憎而能进道。’所以叫做冤行。”
“二随缘行者,众生无我,并缘业所转,苦乐齐受,皆从缘生。若得胜报荣誉等事,是我过去宿因所感。今方得之,缘尽还无,何喜之有。得失从缘,心无增减,喜风不动,冥顺于道。是故说言随行。”
第二、随缘行是这样的。众生的本质原来是无我的,可以超越因果的。但皆由于业缘所转,而受苦受乐。那皆是由于其时的因缘所生而来的。所以,假定得到世间的荣誉胜报等事,那是由于过去宿因而今感得之。缘若尽又是归于无,并无特别可喜的东西。得失都是从缘,而心并无任何增减,泰然不动无喜无忧, 自然冥顺于道,称谓随缘行。
“三无所求行者,世人长迷,处处贪著,名之为求。智者悟真,理将俗反,安心无为,形随运转。万有斯空,无所愿乐。功德黑暗,常相随逐。三界久居,犹如火宅。有身皆苦。谁得而安。了达此处,故舍诸有,息想无求。 《经》云,有求皆苦。无求乃乐,判知无求,真为道行。故名无所求行。”
第三、无所求行是这样的。世间的人们久迷,到处贪著,这叫做“求”。智者体悟真理,自然与俗人不一样。心有所安,不着急,随形任运行为,万物皆空,对一切不抱愿乐。功德天与黑暗天恰似形影相随,三界如火宅,即久居三界,犹如久居火宅,如想有身心,皆为苦的种子。皆不能安心。如了达此点,放舍诸有之念,不想,不贪著, 自然无所求。 《经》云:有求皆苦,无求乃乐,如了知无求,真实行道,这称谓无所求行。
“四称法行者,性净之理目之为法。信解此理,众相斯空,无染无著,无此无彼。 《经》云,法无众生,离众生垢故。法无有我,离我垢故。智者若能信解此理,应当称法而行。”
第四称法行是这样的。性(绝对的实在)本来是清净的(绝对的),这称谓“法”。若信解此理,就会了解一切相是空的,即离染著,不被彼此所缚。 《经》云,法无众生(相),离众生垢故。法无我(相),离我垢故。智者如能信解此理,就能符合法理而行为。
“法体无悭,于身命财行檀施舍,心无悭惜,达解三空,不倚不著,但为去垢,净化众生,而不取相。此为自行,复能利他。亦庄严菩提之道。檀施既尔,余五亦然。为除妄想,修行六度,而无所行,是为称法行。”
即法的本体并无悭贪之欲。所以随法而行,可以掷下身命行施舍度彼岸。虽然施舍给他, 自心不起可惜之念。这是达解人空法空俱空的三空,不拘着于事物。净化众生者是为去其垢,不要停滞其相。这是自行,复能利他。也能实现庄严菩提之道。这是第一波罗蜜的布施行,其他持戒、忍辱、精进、禅定、智慧的五度也是同样的。都是要除妄想而修行六度。但,行而无行之迹,这叫做“称法行。”
以上是关于达摩大师的二人四行说原文的逐语说明,由是观之,达摩大师的思想是,可以名之谓“同一真性”存在于万有之中。应该把这个
“同一真性”显现出来,但因被外来的妄想尘埃所覆,不能显了。所以,要以凝住壁观的一种修行法,努力与真性冥符。这样一来,就离了自他凡圣等的分别,进入寂然无为的境地。此境地即是真性。真性是同一性的,但作历史性的发展,就是由于业缘形成众生的世界。如无见此同一性,就会拘泥于众生界的差别性,怀抱冤诉之念。智者是超越业缘的世界,处在违害无限的生死喜忧之间,甘心忍受,精进于道,随道生活。
在业缘这个历史现实的生活,受苦的机会无数。现在虽然无意识到任何罪业,那是宿殃,由此存在其身而来的,所以非由天,非由人,只照所与忍受而行。这就是“随缘行”。历史现实的奥底无我,称谓之“众生无我”。无我是无心、无为、无求。因此,缘业所转。只见业缘的现实,有得失、有苦乐、有增减、功德天与黑暗天形影相伴,有运转、有随逐、不知穷极。但这些都是在无我的地盘上所交织出来的。有这样的认识,与理冥符,就可以住于安心无为的境地。这是称法行,即符合法理的行为之意。
既符合法理,无所求行自然会出来的,无所求行与称法行是同一行为的两面。可以说:前者是消极面,后者是积极面。结局“修行六度,而无行处”。行而不行,这是“理行二人”的宗旨,即是达摩的西来意。临济禅师曰: “自达摩大师从西土来,只是觅个不受人惑底人”。不受人惑的人是不惑于业缘的现实。不要把达摩大师的二人分别看。理人与行人不过是把同一事由理与行两面来看的。犹如“体用”的概念,没有理的行,没有行的理,是跛者的跑步。而且禅者不以概念来理解,即是所谓“于事上得解,于事中见法”。
达摩大师的理行二人说,若仔细加以点检,自他以后所展开的禅思想的大意悉皆包含在此内。即达摩大师是我国禅宗的开祖,后来可能发展的禅意的一切,都可包藏在二人论,被称为西天二十二祖摩拿罗尊者的“传法偈”:
“心随万境转,转处实能幽,随流认得性,无喜亦无忧。”禅意尽在于此偈。临济禅师引用此偈更付加曰: “菩提无住处,是故无得者,道流,大丈夫汉,更疑个什么?目前用处更是阿谁。把得使用,莫著名字,号为玄旨,与么见得,无嫌底法云云”。
这都是叙述无住之住,无得之得,无用之用,无名之名,无见之见,无行之行。达摩是以达摩式,临济以临济式,其他洞山以洞山式,德山以德山式,各用其表现法。由文字上看来,可能被惑,但其意之所在是“把得便用”, “无嫌底法”。达摩大师的“与理冥符”、 “冥顺于道”、 “信解此理”、 “与理相应”、 “悟真”、 “归真”、 “真为道行”等言,都是彻于人空、法空、俱空的三空。人空、法空是否定主客对立的世界,俱空是更加否定。所以,三空之义不要分别理解,如一达理解,就是无得之得。
对比的否定(俱空观),是对比直即被受纳,个多的世界直即为一如之世界。
三、安心法门
兹再引用达摩大师的另一篇遗著《安心法门》,来发现在禅思想的始原中含有任何东西。《安心法门》不如前记二人说齐整,似乎是后人将达摩大师遗作摘录如下十四节,体达摩大师的意旨,表题为《安心法门》。但各节都带有独立个别的性质。
①“迷时人逐法,解时法逐人。解时识摄色,迷时色摄识。”
这与六祖慧能大师所言“心迷法华转,心悟转法华”是同样的意思。迷时,人们的心被法所缚,被法所转。悟时,法自然进入人们的心内,成为人们的法。就是说:悟时一切外境可以摄人在心内,迷时,心不能自主,曾为外境所左右。
②“但有心分别计较, 自心现量者,悉皆是梦。若识心寂灭无一动处,是名正觉。”
如果有了自我的心,就会分别是非,计较长短,这就是“有心”,是自心现量。由此分别计较所生出来的,都是幻化梦境,没有现实性。此分别的有心底寂灭,计较的一念不动时,就是叫做“正觉”。一念不动是不以二元的、对象的看法,但并不是一般的寂静。
③“问云,如何自心现量。答,见一切法有,有不自有,自心计作有。一切法无,无不自无,自心计作无。乃至一切法亦如是。并不自心计作有,自心计作无。”
问:自心现量是什么意思呢?
答:我们言有言无,此“有无”是“有并不自有” “无并不自无”。因为自心计作有,计作无,所以出现了有无的世界。就是以分别计较的心作出“有无”。有与无是对象的论理所生,有与无并不是各别独立,都是相关的存在。所以,那是不离分别的自心,分别而无分别的,即于一念不动处就是正觉。
④“又若造一切罪, 自见己之法王,即得解脱。”
又如果造作了种种罪业,其罪业是以分别为主的有无心而生出来的。超越其有无的即是法王, 自觉法王就是自己,即解脱的途径自然展开出来。(天上天下唯我独尊之义)
⑤“若从事上得解者气力壮,从事中见法者即处处不失念,从文字解者气力弱。”
在佛教分为事与理来说明世界,理是概念的普通性之理,事是个多的特殊义。即前者是平等义,后者是差别义。所以,在我们日常经验上得悟体法者,其得力处大有可观,于行住坐卧不失却其悟。反之,在于概念或文字上得悟者,其悟自不得不为微弱。
⑥“即事即法者,深从汝种种运为,跳踉颠蹶,悉不出法界,亦不入法界,若以法界人法界,即是痴人。”
在事上得悟,而且兼彻于法理者,无论作任何事,都可泰然自若,也不出法界,也不入法界,(此人与法界共运为共行动,所以,于兹没有出入的问题)。反之,痴人自己以外要找寻法界,所以,原来对在目前的事物,建立出入的分别观,而要规制自己的行动,迷就是由此而生的。
⑦“凡有所施为,终不出法界心,何以故,心体是法界故。”
无论作何事,不能出于法界心之外,因为我们的心是以法界为体,就是心即是法界,法界即是心,所以,此心的作用,不能超出法界外(于兹,言法界可以看作悟的世界)。
⑧“问:世间人种种学问,云何不得道。
答: 由见己故不得道。己者我也。至人逢苦不忧,遇乐不喜, 由不见己故。所以不知苦乐者,由亡己故。得至虚无,己自尚亡,更有何物而不亡也。”
问:世间人作种种学问,怎样不能得道呢?
答:那是以自我为中心,只见自己不顾他人的,达人处于苦乐境不忧不喜,那是不见自己。假如遇到苦乐,也不以自己为中心来看,就是忘了自己。了得了无的境地,所以,无论置于任何环境,也不被其所缚。
⑨“问:诸法既空,阿谁修道。
答:有阿谁,须修道。若无阿谁,即不须修道。阿谁者亦我也。若无我者,逢物不生是非。是者我自是,而物非是也,非者我自非,而物非非也。”
问:诸法既空,无任何人,何人修行呢?
答:有谁在,谁就要修道,若无任何人,就不要修道。谁就是我的意思。若无自我,对万境就不起是非之念。是非的价值判断是以自己的观念为标准, 自作是, 自作非,而不是物其身有是有非。
⑩“即心无心,是身通达佛道。即物不起见,名为达道。逢物直达,知其本源,此人慧源开。”
即心无心,是人通达佛道,即物不起自见:名谓达道。逢物直接知其本源,此人慧眼开,即既开悟。
⑧“智者任物不任己:即无取舍违顺,愚者任己不任物,即有取舍违顺。”
智者一任事物不立自己,所以没有取舍违顺。反之,愚者先立自己,不任事物。所以自然生出取舍违顺。
⑩“即一切处,无处,即作处无作法,即是见佛。若见相时,即一切处见鬼。”
无论在何处,不执着其处,无论作何事,对其行为不受自觉的意识所拘束,这就是见佛(把捉着真实在)。反之,认识对象,执着其对象,到处都会见鬼,(非实在看为实在)。
⑩“取相故堕地狱,观法故得解脱。若见忆想分别,即受镬汤炉炭等事,现见生死相。
若见法界性,即涅椠性。无忆想分别,即是法界。”
执相就会堕落地狱,若见法(看实在),就会得解脱,忆想分别是由执相而生的,见此忆想分别者就会作地狱的原因。因为现实想有生死,所以受到镬汤炉炭的苦恼。反之,若彻见于法界性,就会知道这就是涅槃性。法界性是在于没有忆想分别处。
⑩“心是非色故非有,用而不废故非无,用而常空故非有,空而常用故非无。”
心并不是色法(对象性),于其意味非有。但其作用并不休废。所以也不能说无。虽然有作用,又不能把捉(不可得),是空,不能说有。虽然是空,但由其空中常发出作用,所以不能谓无。究竟心是不属于有无的范畴。
四、达摩“安心”的意义
以上是达摩“安心法门”原文的逐语解说,但是,此表题是否达摩自选的,不无疑问。这似乎后人由达摩遗文中,摘录上记十四则,体达摩意旨,才举“安心”二字为表题。原来,达摩于
“二种人”序言,开示“大乘安心之法”宗旨。所以可知他是以“心”为主题,踏出在我国传道的第一步。在二祖慧可与达摩会见时,慧可云:
‘‘求心不可得”,达摩云: “给你安心了”。可见“安心”问题是达摩与慧可的最大关心事。而且也是最能指示宗教最终的目标。所以心最为重要。人们若不体会心的根源,把捉其真实体,了会其性质,人们的心就无法安定下来。一般的人都置于不安的状态。虽有一部份人不自觉此不安性,但,没有自觉,并不是没有不安。其证据这种人的感觉性生活是极其索莫,碰到任何事都不能镇定,因根源不定,其末自乱。心应于其根源镇定,如大石在大地上根深蒂固镇坐。 “安心法门”的心有二种的意思。第一种是我们普通所称的心,心理学者称谓“意识”。第二种是根本心,或称心源,真如心等等。我们暂时把前者用“心”字,把后者用(心)字,区别表现来进行说明。
在“法门”中把此“心”谓人,使与法相对。或称己称我。以此我或己为中心对于外境或内境,迷的世界就展开出来。迷是自心计或自心现量。论理的分别计较或忆想分别。分别故见诸法,现生死相。分体与相而言, “心”是“心”相。分有与无来看, “心”是有心。这种“心”是与一般的心的看法相同。
另一种的(心)的看法如次:
此(心),对有“心”是无“心”的(心)。对“心”相是(心)体。对我是无我。对有无的
“心”是非有非无的(心)。 “心”是以诸法为对境,见生死相。但,(心)是法其身,由生死境解脱,所以,(心)是法界心,是以法界为体。由生死解脱而言, (心)是涅檠,是佛,是法王。
“心”是自“心”计,或自“心”现量,分别计较,忆想分别,见一切法(诸法)为有为无。反之(心)是不见一物,所以,诸法皆空。(心)是无我,是无心。所以云: “己自尚亡,更有何物而亡也”。
由此观之,(心)与“心”似乎是决不相容的两极。但,(心)是即物不起见,所以,由(心)方面而言,(心)与“心”并不矛盾、冲突或相杀。矛盾、冲突、相杀是由“心”看(心)时的现象。
“心”是分别计较为其特性,所谓是自心计,把一切分有无,别是非,而作种种运为。 “心”是不离分别性。所以不得不起见,如果起了见,就不能见(心)。(心)是以无见之见才能看到的。“心”如果不超越“心” 自身,就不可能变为(心)。 “心”是忆想分别,或分别计较为其性格,所以其作用经常被制限。不能“用而不废”。这是只属于(心)的作用。(心)能有这样的作用,是不属于色或识。就是说; “用而常空”“空而常用”的性格,就是属于(心)自体。(心)的此性格称谓“性净之理”。于“二种人”达摩所说: “无染、无著、无彼、无此”处,称法行得实现。行是用。称法的用是由空而出。无见之见是除此以外无由发出。分别计较的“心”是由于舍自,否定自,不起见而得到体认无见之见。这是“法逐人”,道元所云; “万法来证我”。反之, “人逐法”是自心计,在“法门”中称谓: “是者我自是,而物非是也,非者我自非,而物非非也”。
据达摩的“安心法门”,安心是在于“慧眼开”处获得。佛教概称谓“慧的宗教”,其教说是以智慧为中心而展开。是以慧眼见到(心),由“心”的系缚脱离, 就是超越分别计较的“心”。在“二种人”称此“慧眼开”谓“壁观”。壁观是相当于今日所称的直观或直觉。慧眼是以无媒介的直觉性为其性格,除却不安心者,并不是分别计较其身,应是无分别无计较其身。应是不起见,逢物直达,而知其本源。直达是直观,在“法门”里“谈心寂灭,无动念处,是名正觉”,正觉、慧眼开、壁观是指同一事象。识心的分别计较寂灭、无动念处,即是一般要媒介的知识发不出来的地方。这就是一般所谓直觉或直观的所在。称谓“即物不起见”。物是对象, “即”是与对象打成一片。既经与对象打成一片,就无见者与所见,没有二物的对立。于兹“不见一物,名之见道”,无见之见成就。把此时的消息称谓“慧眼开” , 即是所谓“开悟”,而得到安心。
(原载《台湾佛教》1961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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