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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虚大师整理僧伽制度思想的启示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2日
来源:不详   作者:杨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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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虚大师整理僧伽制度思想的启示

  杨曾文

  内容提要:论文对大虚大师关于改革整理僧伽制度的思想进行回顾,指出其中三点即使对当代佛教也有重要启示的意义。

  关键词:大虚、人生佛教、僧伽制度、僧制

  太虚大师(1889—1947)是中国近现代史上著名的佛教界领袖和改革家,一生为佛教适应时代,倡导人生佛教,改革僧伽制度,创办学校和培养能胜任新时代弘法利生的人才而奔走呼号。今年是太虚大师圆寂60周年,教内外学者为纪念他的历史功绩已经撰写不少文章,从不同方面阐释他一生对推动中国佛教适应时代的转型而在思想和实践上所做出的卓越贡献。笔者在这里,仅就太虚关于整理僧伽制度的思想所留给我们的启示谈几点看法。

  太虚自从踏入佛教界,就十分关心中国佛教的现状和发展前途,留心考察中国佛教的历史、传统及进入清末以来在教理、教制和教产等方面的积弊,认为导致中国佛教机体受到肃清严重腐蚀和败坏的原因、阻碍佛教适应时代进步的主要障碍是在佛教寺院僧众的制度上。他因此主张,佛教改革“是要在寺院僧众制度的改进上做起”,进而“建设原本释迦佛遗教,且适合现时中国环境的新佛教”(《我的佛教改进运动略史》)。

  太虚一生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撰写了不少关于改革整理佛教僧伽制度的文章。1914年至1916年,太虚在普陀山锡麟禅院闭关修行期间,对大小乘佛教典籍和文、史、哲、政等领域的很多图书都有涉猎,并且深入思考佛教问题乃至社会问题,写了不少笔记和著作。1915年,袁世凯的北洋政府公布《管理寺庙条例》三十一条,给予地方政府限制佛教和侵害教产的很大权力。太虚知此,审度时势撰写了《整理僧伽制度论》,既提出重新组织出家僧众的设想,也提出建立“佛教正信会”来组织在家信众,希望以此推进适应时代的佛教改进运动。关于太虚当时的指导思想,他在1940年写的《我的佛教改进运动略史》回顾说:

  在那个时候,我对于佛教改进的思想,就是要怎样根据佛教的真理,适应现代的国家和社会,使衰颓的佛教复兴起来。由于此种思想的影响,随着中国维新和革命趋势,与革命党人,自然而然的接近,在思想上也受了社会主义、三民主义很大的影响,这是我在广东所经过的大概情形。

  然而由于时局的不断变迁,太虚在此书中提出的整理僧伽制度的设想未能实现,但他没有灰心,此后在不同的时期又深入研究这个问题,并且参考近邻日本佛教的经验,先后写出诸如:《志行自述》(1924年)、《僧格之养成》(1925年)、《僧制今论》(1927年)、《建僧大纲》(1930年春)、{建立中国现代佛教住持僧大纲》(1930年冬)、《建设现代中国佛教谈》(1935年)等著作。在这些著作中,按照太虚自己的概括,主要内容如下:

  在僧伽制度论,我一方面想对在家佛徒作个极普泛的大联系,一方面致力于提高僧伽地位,这是我在当时对于佛教改进运动所发生的理论。关于住持佛教僧伽,要经过一个严格的长期训练,养成高尚、优美、完善的德学,以佛法为修学实习的中心;旁参以近代的思想学说,准备作弘扬佛法的僧伽,真正代表佛教的精神去救世救人。而住持僧的数量不必多,但求质的提高,然亦以为无减少当时僧数的必要;我的计划是要全国的僧众,每个都真正有住持佛教的资格。正信会是以摄化在家信众为目的,重在将佛法普遍深入民间,使全世界的人类,都变为佛陀的信徒。这和僧团组织大不相同,僧团是住持佛法,这是专为佛教普及人类。出家佛徒要提高其僧格和地位,能真正住持弘扬佛法,使人们崇仰为导师;在家佛徒则使其由研究信解佛法的学理,行为则以社会道德为基本,实行五戒十善之人间道德,改良社以学佛,都可以做一个佛教徒。当时我对于改进佛教制度,有这样理论建立,我虽在闭关的时期没有作其他的活动,却集成了我对于改进佛教的理论。……

  关于分宗,各宗有各宗的宗寺等,我在僧伽制度论中亦有论及,但我主张有行教院和持教院及佛法僧园的总团体;且在家组织的正信会,对佛教要有统一的信仰,绝不能和僧寺一般的分宗,应以三宝为唯一信仰的对象。(《我的佛教改进运动略史》)

  这里应当指出的是,太虚在这些著作中特别强调必须提高僧伽的地位,重视建立和健全各级佛教的组织,做好对广大僧众的教育和培养的工作,使他们在佛学、道德、弘法利民的实际才能等方面都有较高水准。他规定,只有具备中学水平并且对佛法掌握基本知识的人才能出家,出家后必须受持沙弥、比丘戒,进行严格修行,还要人佛教学校修学,达到大学的水平,只有“行解相应,已有内心证验;乃人世为人弘法为家务,利生为事业,以尽菩萨僧职”。(《僧格之养成》)同时他还重视在家居士,提出通过建立正信会把他们组织起来,引导他们遵循五戒十善,提升道德素质,让他们在普及佛法,改良社会风气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太虚还主张,即使出家僧众也不能完全脱离社会生产劳动。他在(僧制今论》中说:“时代趋势又侧重生计,僧众亦不能不为生利分子以谋自立于社会”,所以在僧中特别提出应有“出家从事农工商者”。他既重视佛教教育,也重视佛教研究,在佛教在家信众中特别列出所谓“研究佛学之人士”。请看他对佛教僧众和在家信众的列表:

  太虚关于整理和健全僧伽制度的种种设想,关于将僧众分为学僧、职僧和德僧和建立在家信众正信会的计划,关于建立各类佛教学校、工厂、农场、医院及商店等等想法,可以说都是他的人生佛教主张和理论的组成部分。虽然由于各种原因,太虚设计的整理僧伽的蓝图没能完全实现,然而他关于改进佛教组织的主张和实践,关于重视佛教教育和培养佛教人才的思想,早已在中国佛教界产生极其深远的影响,并且已经取得不少成绩。

  太虚去世已经60年了,中国社会已经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中国佛教也进入前所未有的发展时期,然而回顾太虚关于整理僧伽制度,改进佛教组织的思想,仍可以从中得到很多启示。这里特别想指出如下三点:

  一、佛教僧伽制度、佛教组织形式乃至佛教活动方式,必须在坚持佛教基本教理、宗旨的前提下适应时代和社会民众的需要而进行变革。太虚称此为“契理契机”的原则。他在1938年写的《Bp人成佛的真现实论》中说:

  佛法之原则在于契理契机。理是诸佛诸圣、满证分证

  诸法性相之理实;机是众乘众趣、已修未修众生行果之机

  宜;不契理则失实而本丧,不契机则失宜而化滞,无佛法亦

  无僧及信徒矣。

  佛教有大小乘佛法,包括经律论三藏、戒定慧三学,解脱法门众多,然而皆从缘起因果的根本法则发展而来。小乘的四谛、八正道、十二因缘……,大乘的缘起性空、中道、唯识……,大小诸法共同的五戒、十善、慈悲等等,皆是佛法的根本。如果不坚持这些方面,佛教就失去独立的特色,没有存在的价值。对此无论在什么情况下必须保持下去。然而,佛教必须适应不断变化的时代,随应社会人群的需要——考虑到不同阶层、文化素质、男女老幼、已信未信民众的需要,然后在僧伽组织和制度、弘法内容和语言、方式等方面进行适当的变革和改进,否则就跟不上时代,呈现保守、停滞、颓废的状态,终被民众所抛弃。

  二、应重视僧众在佛教组织、社会弘法利生活动中的中心地位,为此必须适应社会的多方面的需要不断提高僧尼的佛学、文化、科技、道德、组织活动能力等方面的水平,通过经营各类学校,对他们进行培养,然后选拔予以任用。太虚在《建僧大纲》、《建立中国现代佛教住持僧大纲》等著作中提出必须采取“精取慎选少数有高尚僧格的”以创建“现代僧制”,包括所谓学僧制、职僧制、德僧制,主张学僧通过一定年限的学习,在得到诸如上士位、学士位或博士位、大士位之后,才能选拔出任各地寺院(布教所)或律仪院、教理院担任各种职僧,担任各级佛教组织领导,晚年才能被尊为“德僧”(长老僧)得到奉养,安静专修。太虚的设想、规划也许过于理想化,然而其精神还是可取的,至今仍有借鉴意义。今天佛教界仍将发展佛教教育事业,培养现代僧才作为重要任务。

  三、建立在家信众(男女居士)的组织,指导提高他们的佛学修养,以五戒、十善和中国传统的社会公德来约束自己,兴善止恶,为教团为社会努力奉献。太虚在《整理僧伽制度》及《建设现代中国佛教谈》等之中,对如何建立在家信众的“正信会”及其职能等皆有论述。太虚主张,守法并归依佛教,“受持一戒或至十戒者”的人皆有权利加入正信会,参加正信会的活动。他提出应设立佛化教育社、佛学研究院,创造条件让在家居士从事佛教研究,包括对大小乘佛法、三藏、八宗及佛教历史、文学、道德及佛教与社会人文诸学科关系的研究。他认为佛教僧伽组织应当引导在家信众通过各种方式为利益社会和人生做出贡献,诸如劝导民众行善、爱国、守法、勤业、惜物、互助、调身、诚信、放生、念佛以及劝化止恶、弭兵止杀、息斗和战、劝诫偷盗、劝诫邪淫、劝诫烟赌、改良婚制、改良家族、改良交际等等。

  太虚大师一生为整理僧伽制度、倡导人生佛教进行探索、设计和身体力行地付诸实践,为推进中国佛教在近代的转型作出很大贡献。他在《志行自述》中曾这样描述自己的终生抱负:

  志在整兴佛教僧(住持僧)、会(正信会),行在瑜伽菩萨戒本。

  这是说,太虚是把整理中国佛教僧伽制度,创建新型适应时代的住持僧的组织和制度,建立联络、指导在家信众和发挥他们在利益群生造福社会的积极作用的正信会,作为自己的奋斗目标,而在平时传法、生活和从事各种社会活动中所遵循的是大乘瑜伽菩萨戒。

  原来中国佛教的大乘菩萨戒主要有两种,一是属于《梵网经》的戒本,一种是《菩萨地持经》和《瑜伽师地论·菩萨地》中的戒品(二者同属瑜伽戒本系统),然而后者长期以来不怎么通行。与前者梵网戒相比,后者瑜伽戒更加强调“三聚净戒”(摄律仪戒、摄善法戒、饶益有情戒)中的“饶益有情戒”。瑜伽戒只有四重戒,称之为“他胜处法”。“他”指菩萨以外的他处,“他胜处”相当于“恶胜处”,意为导致丧失菩萨资格的重罪。此四他胜处法相当《梵网经》十重戒的最后四戒所说的重罪:(1)“为欲贪求利养、恭敬,自赞毁他”;(2)“现有资财,性悭财故,有苦有贫无依无怙正求财者,来现在前,不起哀悯而修惠舍”;(3)因为愤怒,不仅口出粗言,而且打众生,“内怀猛利忿恨意乐”;(4)信解“像似正法”(曲解以至篡改佛法,建立异端教派),并且进行宣传。若从不犯此四重戒的正面表述,就意味要有无私而利他之心,保持谦恭宽和的态度,乐善好施,以济世利民为乐,慈爱众生,正信佛法和弘扬佛法等等。这正是大乘菩萨之道的重要内容。太虚大师提倡贴近人生、改善人生的人生佛教,便特别以瑜伽戒来规范自己和勉励自己和弟子、信众。另外,瑜伽戒本对戒条有遮有开,例如对于“杀”戒,梵网戒是绝对禁止的,然而瑜伽戒规定在某些场合可以开戒:见人劫财害命,或见人想杀害比丘菩萨,可以杀死此种人;见人盗窃寺塔中的财物,可以强力夺回,皆不算犯戒,对其他轻戒也有遮有开。在当时日本帝国主义野蛮侵略中国的情况下,包括佛教信众在内的每个中国人皆义务参加抗日救亡运动。可以认为,太虚在当时提倡有遮有开的瑜伽戒也有这方面的原因。

  我们纪念太虚大师圆寂60周年,需要进一步研究和挖掘他思想中的有利于我们发展佛教事业的内容可以说是很多的。笔者仅结合回顾他整理僧伽制度的思想,提出自己的几点想法来向大家请教,有不妥当的地方请大家给予指正。

  (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世界宗教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佛教文化研究所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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