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六法出苦处
谈六法出苦处
智 铭
人生是苦,世间多苦,这是佛所说法。之所以有苦,乃因身心受到逼恼,依龙树菩萨在大智度论中的分析,认为众生领受的诸苦,可分两类,郎内受、外受、细受、粗受,所谓“内受”)“细受”是郎心受;而“外受”、“粗受”是郎身受。凡心受者是为心苦;身受者是为身苦,例如忧、愁、瞋、怖、嫉妒、疑等等,是为心苦;而身痛、头痛以及恶贼相害、虎狼相侵、风雨相逼、人祸相追等等,是为身苦。身、心之苦,使象生难以安稳。
人生是如此的苦,尊者迦旃延乃转述佛说的六出苦法,他认为佛弟子只要依此六法修习,郎能离诸苦恼,灭诸忧悲,得真如法乐。什么是六出苦法呢?
▲第一出苦法——念如来应所行法:
如来者·乘真如之道从因来果而成正觉,故名如来,除念“如来”一号以外,还须念明行足、善逝、世间解、无上士、调御大夫、天人师、佛、世尊、应等正觉等其他名号。既念如来名号,郎能念如来应行、所行清净法。念已·即能离贪欲觉;离瞋、恚觉;离害觉,出染着心,离五欲功德,安住正向正知,乘于直道,修习念佛,正向涅槃,得应等正觉,能向涅槃,得应等正觉者,必能出苦。
▲第二出苦法——念于正法:
佛弟子于世算法律,应勤念不失,方能离诸热恼,非时通达,郎于现法缘而自觉悟,不起欲觉;瞋、恚、害觉,出染着心,离于五欲功德,安住正念、正知,乘于直道,正向涅槃,得应等正觉,能向涅槃,得应等正觉者,必能出苦
▲第三出苦法——念于僧法:
佛弟子念于僧法者,应行善向、正向、直向、等向,随四等位而顺行。向须陀洹者,得须陀洹果;向斯陀含者,得斯陀含果;向阿那含者,得阿那含果;向阿罗汉者,得阿罗汉果。
修这四等位果报的佛弟子,须僧戒具足、定具足、慧具足、解脱具足、解脱知见具足。如是念僧法而具足的佛弟子,不起欲觉;瞋、恚、害觉,出染着心,离于五欲功德,安住正念、正知,乘于直道,正向涅槃,得应等正觉。能正向涅槃,得应等正觉者,必能出苦。
▲第四出苦法——念于戒德:
佛弟子念于戒德者,必能念不缺戒,不断戒、纯厚戒、不离戒、非盗取戒、善究竟戒、可赞叹戒,梵行不憎恶戒。念此等戒时,自念身中所成就戒,此时,郎不起欲觉;瞋,恚、害觉,出染着心,离于五欲功德,安住正念正知,乘于正这,正向涅槃,得应等正觉,能正向涅槃,得应等正觉者,必能出苦。
▲第五出苦法——念施法:
佛弟子在自我离怪、贪、垢;离在家解脱之后,应行心施、常施、舍施,乐施具足,并施平等施。如此念于所施法时,郎不起欲觉;瞋、恚、害觉,出染着心,离五欲功德,安住正念正知,乘于正道,正向涅槃,是名如来应等正觉所知所见。能正向涅槃,得如来应等正觉所知所见者,必能出苦。
▲第六出苦法——念于天德:
佛弟子应念天德,即是念四王天、三十三天,炎摩天、兜率天、化乐天、他化自在天。由下天而至上天,念念生天,即能清净信心,于此命终,生诸天上,听闻内院菩萨说法,使信、戒、施、闻、慧成就,则不起欲觉;瞋、恚、害觉。出染著心,离五欲功德,安住正念正知,乘于直道,正向涅槃,得应等正觉。能正向涅槃,得应等正觉者,必能出苦、
凡佛弟子修此六出苦法,出于苦处,升于胜处, 一乘道净于众生,则都能离苦恼,灭忧悲,得如实法,趣涅槃乐了。
归纳以上六出苦法,其得苦的因缘是“贪欲”,所谓“贪欲”者,是家生取著于顺情的尘境,无厌倦更无厌离之心,如贪爱世间色欲、财宝、衣食、名位等,由此而苦恼不已,所以法华经譬喻品说:
“诸苦所因,贪欲为本,
若灭贪欲,无所依止。”
唯有离贪欲,使无依止,苦才能出。要离寅欲,应修止修观,修止是为离贪欲,修观是为知道为什么要离贪欲,而二者又相互为用,故阿含经卷十七云:
“修习于止,终成于观;
修习观已,亦戍于止,
止观俱修,得诸解脱。”
这种修止观的方法,自佛陀以致于佛弟子,都是同法、同义、同句、同味的,所以称之为行如来所行法。
在上述的六出苦法中,若依止、观分类,其中二、三、四出苦法是修止出苦法;而一、五、六出苦法是修观出苦法。但是,若能于六法中严修一法达于究竟境界,都能正向涅槃,而得应等正觉,若六法全修,其功德更大。佛陀之所以示六出苦法,是应佛弟子根性而权宜方便施设也。
摘自《内明》第17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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