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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月将波去 潮水带星来——浅探太虚大师的学制思想对现今僧教育的启示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2日
来源:不详   作者:释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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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月将波去 潮水带星来——浅探太虚大师的学制思想对现今僧教育的启示
  释传明
  前 言
  太虚大师作为民国佛教界的巨擘,针对社会剧烈动荡时期佛教所面临的困境,提出了“教理、教制和教产三大革命”,此举对佛教处于转型时期,不知如何应对的僧俗两众而言,如同暴雨前之响雷,引起了教界的震动。在理论、经济和制度三大革命中,制度改革是关键。虽然改革之举终因教内外各种因素的干扰而失败,但太虚大师属于教制改革一部分的学制改革的思想却影响至深,至今教内的僧教育仍得益甚多,值此大师辞世六十周年之计,整理、回顾他的学制改革思想,可为当今教内的办学提供更好的借鉴。
  一、太虚大师学制思想的演变
  太虚大师时期,教内因受“庙产兴学”风潮的冲击,纷纷办学以自保。办学仅仅是作为一种保护产业的应对措施而出现,先天的不足就决定了当时办学宗旨和办学方案格调不高,亦难以培养高素质的僧才。太虚大师自述自己在祗洹精舍求学的因缘时,曾云:“据我所知,当时佛教或僧徒的办学,全系借办学以保寺产,并无教育佛教人才以昌明佛法的意图,所以办的学校亦是模仿普通的学校。”大师认为办学是为了培养佛教人才,而培养人才的目的在于昌明佛法,因而佛学院应有它不共世学的性格,“僧教育在造就能修学及能宣扬佛法的现代住持僧宝”。这种办学理念使他重新思考佛学院学制的设定,并随着时节因缘的变化,不断地作相应的调整。
  (一)理想化的佛学院组织
  1923年,太虚大师34岁,于(我新近的理想中之佛学院完全组织》一文中,勾勒了理想而系统的佛学院组织模式,不局于一寺一州,而是综合五众,放眼全国来考虑整个僧教育。认为僧教育应从小学开始,学课与普通小学完全相同,但以佛学修身。毕业时得信士位,为授三皈,合格者升人中学,不合格者补习二年后从事农工商,以年收入的部分供养学院,作为外护。中学学课与普通中学亦完全相同,但在后三年的课程中增设佛学课,学僧毕业时得净士位,为授五戒。中学毕业后转入佛学院的学戒部,学戒部重于学律和持戒,从沙弥戒的教授开始,以养成出家人应有的威仪,并教习梵呗唱念以及相应的外文知识等,毕业得学士位,学僧可进受比丘戒与菩萨戒,成为真正的僧人。大学部分为通常大学与专宗大学二类,通常大学学僧不偏于一宗一派,学习佛学与外文等学科,毕业后得修士位,既可升人专宗大学继续学业,亦可作中学教员或担任其他职务。专宗大学学僧则专于一宗一派的教理之研究与修证,这类人才可升人研究部,也可作大学教员,亦能胜任国内外的弘法工作,毕业得开士位。研究部作为佛学院的最高研究机构,要求学僧在专宗深人的基础上力求解行相应,此类精英毕业得大士位,可任教中一切职位。
  此中,小学与中学作为佛学院的铺垫,除了少许的佛学教育外,其余的课程设置完全与社会的正规教育相应。二年后,太虚大师在《议佛教办学法》中把中小学的办学划人摄世办学的范畴,提出摄世办学主体宜以居士团体为主,僧众可量力而行。所办小学中学或大学,均应遵守国家规定学制,以俗人子弟为招收对象,其实质乃以慈善手段辅助国家教育,宗旨在于令受教者不仅具备国民应有的知识,还因接受佛法的熏习,从而成为人格高尚、具足正信的佛教徒。同时,对应于世间的学位,大师设置了佛学院颇具个性的学位。客观地说,这种设想确实相当完善,但过于理想化。对此,印顺法师评价云:“实为对佛学院缺点而提出者。惟规模过于远大,事难卒行。’’
  (二)四级僧教育说
  1931年,太虚大师在《佛教应办之教育与僧教育》一文中提出“四级僧教育”说,认为佛教团体无能力举办国家系统内之大学,而僧教育又实在非常迫切,所以应当集中十分之四的教内资产以用于教育。所谓四级,指律仪院、普通教理院、高等教理院与参学处。这种四级僧教育的思路一直贯穿到他的世界佛学苑的办学理念中,成为太虚大师较为成熟和现实的学制思想。
  一年后,大师于闽南佛学院讲《佛教的教史教法和今后的建设》,四级僧教育说得到了完善。他认为僧教育必须施设次第,律仪院相当于现代大学的预科班,学习时间定为二年,是僧教育的基础‘人律仪院后的前半年受沙弥戒,重在习沙弥律仪。但这种学习不能局限于书本,而应模仿部队带兵法,让沙弥们天天练习行、住、坐、卧等仪态。同时,凡是属于出家人应掌握之基本常识与技能等,皆应修学。后一年半,进受比丘戒,习比丘律仪,亦重于实践。大师设置律仪院的本意与戒律中所提倡的五年学戒完全吻合,旨在养成出家人应具的道德和威仪,通晓僧人应具之常识。后来,在《中国的僧教育应怎样》中,太虚大师提出:“于养成僧宝最要紧的,是起初二年,必须经过受戒持戒的行为训练,这是僧教育的特要关键。”认为律仪院的二年是僧教育的关键,以二年学戒为铺垫,方可人普通教理院习教。教理院相当于现在的大学,以研究佛学为主体,亦兼世学。通过四年的学习,使学僧对佛法有一个普通而全面的了解,为人高等教理院深造打下基础。高等教理院乃在全面了解佛法的基础上深入一宗一派的研究,以三年的时间培养专业的学术人才,相当于大学中的研究院。研究院毕业者须经历参学处,专门参访大德、长者,依止而修行,是实践所学以求体悟实证的过程,时间不定。此若粗略地以三年计,则须得经过十二年,方能完成系统的僧教育。耐得十二年苦学之僧人固善,此类人堪为僧中之主导。只经历以上某个阶段学习的僧人,由于僧格已经养成,因果必然不昧,可为僧中之辅佐。这样的人才纵然为数不多,亦足以胜任住持三宝之大任。
  (三)僧教育之核心
  将理想化的佛学院组织与四级僧教育相较,前者的学戒部相当于后者的律仪院,前者的普通大学相当于后者的普通教理院,而前者的专宗大学与相当于后者的高等教理院,前者研究部要求在加学专宗的基础上力求行解相应,与后者参学处的设置用意完全相通。二者皆以习律、学教与修证为共同的修学次第。1938年,这种修学次第在太虚大师的《现代需要的僧教育》中被明确地提出,师如是云:“而所办的佛学院之类,应是整个的僧教育,但近人每认为等于从前教下之所谓学教,这是错误的。从前的学教,就是专门听经。听过十来年,也可以照样讲经,或为讲经法师。那不是完全的僧教育!我的意思,现代需要的僧教育,整个系统的次第,应该包括习律、学教、修证三个阶段。”学教并非完整的僧教育,它只是其中的一个环节,必须以戒律作基,以修证为保证,它才能纳入僧教育的系统之中。
  受戒是取得僧人资格的手段,戒律是辨别僧俗的标准,它起着防非止恶的功能。佛制僧人五年学戒,意在令其了解戒律,进而实践戒律。因而僧教育当以习律为先,首先对戒律条文产生理性的认识,以此修正过去日积月累的错误观念,然后在起居饮食,盥洗沐浴,威仪细行等日常生活中,依律对治往昔的不良习气,规范自身的语言和行为。正确观念的养成与错误习惯的改正绝非在朝夕之间,须时时纠正,时时锻炼,犹如部队练兵,是故习律亦谓练僧。经过两年时间的陶铸,才能使学僧由内而外养成出家人出俗的性格,渐成道器。唯是道器,方堪学法。先不分宗派遍学一般教理,再作专深的研究。此阶段以七年为期,然偏于闻思。但若仅停留于闻思,则佛学与世间学问并无实质性之差别,唯有从闻思转入实修实证,或修止参禅,或习密念佛,才能真正得到受用,才能实现以佛法改变生活乃至生命解脱的目的。
  习律乃与戒相应,学教为开闻思之慧,修证以求生定而发修慧。是故大师所立之僧教育次第以三学为内容,以习律、学教与修证为方法,以养成僧格健全、行为如法,僧相威仪之僧人为目的,以昌明佛法为宗旨。
  (四)僧教育之瓶颈
  僧教育以经济为基础,以人才为关键。太虚大师于1925年的《议佛教办学法》中即流露渴才之意,云:
  “一者、经济,二者、人才。然经济尚不无筹措之方,而
  人才实两种中之尤难者也!所以然者,此种人才既须长于
  学问,又必抱同一菩萨之愿力悲心,世间名利恭敬既不可贪
  求,且必专心一志,不避艰难,众人誉之不加劝,众人毁之不
  加阻,有忧道不忧贫,谋道不谋食之精神,始不致始与终弃,
  貌合神离,而能底于成也!然而才难之叹,吾不能无兴
  也!”
  僧教育所需之人才必须有昌明佛法之悲愿,淡泊名利荣辱不惊之性格,崇道而又坚韧不拔之特质,非此,难以担任大任。此等人才实寥若晨星,难怪大师发“才难之叹”。虽人才是“两种中之尤难者”,经济又何尝不是一难?后大师在反省僧教育不能实际施行的原因中也意识到,僧教育的实施,须在全国的寺院、僧尼、财产并作一番调整的基础上方能实现,“若僧寺及寺产不能整理,此种僧教育也无从设施。”全盘整理寺院财产,势必伤及÷部分保守僧人、官绅土豪之切身利益,此等改革之举若想实施,谈何容易?着眼于全国佛教界而考虑僧教育之计划不能现实,退而求其次,欲觅一有相当经济基础的名山胜刹作实现计划之试验者亦不可得,难怪大师“对于建立‘养成住持中国佛教僧宝’的僧教育前途”感觉很悲观,以至于叹道:“我今讲此僧教育,是作一种计划的提议,希望听讲的人能深切体察到其中的意思!他日遇有悲愿福慧具足的人,而又机缘凑巧的时候,或能实施出来。” ’
  太虚乃才华卓绝、侠情奔涌之一代宗师,岂仅将僧教育计划作为一种提议而制定?奈何十几年的改革生涯使他不得不重新认识人事,作此感慨而寄希望于后人。大师之叹穿透了一个甲子的岁月,经济与人才至今仍是横亘在僧教育前的两大难题,状况未因岁月的流变而有太大的改善,此不能不令人为之扼腕。
  二、现今僧教育学制设置弊端略谈
  大陆劫后佛教复兴,教界有识之士深感僧才之匮乏,纷纷办学育人以兴教,至今已历二十余年。佛学院二十余年之办学历程,多少亦造就了部分僧才,然所育之僧才在数量与质量上与期望值仍有相当的距离,若将投人与产出相较,总觉结果差强人意,现今办学者亦纷纷有感于此而作种种反省。造成此结果的原因相当复杂,本难以一因一缘而分析,然若粗放地观察之,无怪乎有三方面。一者,本位主义办学,缺乏全局意识。这种先天的不足导致佛学院重复建设现象非常严重,彼此之间鲜有横向联系,难成大器。二者,教内学院没有统一的教材,是各学院彼此交流的障碍。三者,学制的设置上未能很好地顾及次第教育,影响所育僧才之质量。本位主义办学的不足,六十年前太虚大师早巳从宏观的角度提出了对治的方法,希望在统一全国寺产的基础上,集中教内经济,从整体出发,着眼全国而办学。此举牵涉过广,的确难以卒行,只待日后有挟电奔雷之大德出,登高振臂,玉成此事。由教材的不统一所造成的障碍亦日渐引起了教内某些学院的重视,逐渐有人着手于教学大纲与教材的整理编撰工作,如闽南佛学院(下简称闽院)就于2007年组织法师编写了教学大纲并正式出版。由未顾及次第教育而不当地设置学制所造成的后果实在令人担忧,因为这种弊端在佛学院所培养的学僧身上得到了明显的体现,若不改正,恐会形成恶性循环。
  (一)忽视基础
  培养出僧格健全、行为如法、僧相威仪、精通内外学的僧才是僧教育的目的。僧格指出家人特有的品格和威仪,是僧人气质和行为特征的总和,受僧人出家前原有的素质、出家后寺院的环境乃至佛学教育等因素的影响。如法的行为是健全僧格的外化,僧相威仪是行为如法的体现,在此基础上精通内外学,才能堪称僧才。是故出世之本意,绝不仅以学问高下为衡量僧才之标准。可惜现今的佛学院在学制设置上却与此目的稍有偏离,重于知识的灌输而疏于信仰、观念、基础知识的教育与僧人僧格的养成,不自觉地造成了某些学僧信仰淡薄、观念不正、基础知识缺乏等现象。
  或云佛学院并非不顾基础的培养,以闽院为例,预科班在课程的设置上就尽量注重于信仰、观念与基础知识的培养。诚然,不能否认预科班的开设对于学僧学修的作用,但须知此不同于太虚大师僧教育之第一阶段——习律。大师立此之本意绝非停留于戒律条文的学习,而是着眼于将戒律内化,以求在生活中如实地体现,是一个纯然实践的过程。师生关系如同教官与新兵之关系,法师讲授每一条戒律后,从正反两面进行示范,学生依之而行,不到位之处,及时指正,经过不断地演练,终至圆满,绝不脱离日常生活而空谈戒相。而今虽亦设有律仪课程,但偏于纸上谈兵,在改变学僧的习气上起的作用不大。有些学僧往往入学几年,成绩可能不错,习气依旧未改,除了光头与僧服,与俗人没有太大的差别,未能很好地体现佛陀制戒之本意。
  大师曾云:“以三宝之诚信产生僧格;以六度之修学养成僧格”。佛法大海以信为人,信仰是形成健全僧格的必要养分,无信则不能妄称僧人,更不能奢谈僧格。而今偏偏有些学僧信仰淡漠,因果观念不强。本来随着佛学研究的深入,对三宝的信仰也应提升,然学识与信仰不能成正比升级者不在少数,应史学、考证等研究摧毁信仰者时有出现,退失初心还俗者也常有耳闻。当然,这不能完全归咎于学院,此中不排除个人因素,但学院未特别注重信仰的培养,未能在教育上力求杜绝此类现象的产生也是原因之一。
  信仰淡化势必导致因果观念不强,学院虽未一味强调佛学知识的重要性,但在课程的设置中无形偏重于知识的传授也是不争之事实。缺乏戒律与信仰的基础,因果观念无由建立。因果是佛教的根本理论之一,没有因果观念的僧人,只能以世俗观念来思考问题,由此也引生诸多乱相,近来流行在学僧中“重学位、名位、权位而轻果位之风尚”正是因果观念不强的最好诠释。当然,学院派中自有清流不屑于与之同流合污,不能说此等乱相皆是学院之过,但追溯源头,僧教育中没有充分强化因果观念是此等滋长的土壤之一。
  学僧基础知识的缺失也使学院颇受诟病。以闽院预科班为例,法器、梵呗与基本僧事仪式的课程一片空白,毕业学僧不会法器,不懂唱颂,对僧事仪式一无所知是常有之事。有些学僧甚至误以为学院就是“法师养成所”,除却讲经、做法师、写文章、办刊物等“高雅行径”外,余者皆非佛学院学僧之所应为。对此,大师也曾在《现代僧教育的危亡与佛教的前途》中叹言:“我所希望的僧教育,不是去模仿学作讲经法师而已,必须要学习整个的僧伽生活,要勤苦、劳动、淡薄,要能做担水、扛柴、扫洒、应对,以及处世理事、修禅弘法的工作。”如果忘却了僧人平常的家常事务,那么这样的僧教育不如没有。佛学院的学生,首先是僧人,然后才是学生。因而,作为僧人应掌握的基础知识,我们无法回避,更不能忽视。
  (二)重学轻修
  著名学者王雷泉教授在《第三只眼睛看台湾佛教》中云:“佛教既是重自内证的宗教,故佛教之权威性与合法性,也就建立在现量(证悟)之基础上。”法脉之所以延续千年而不堕,缘于历朝历代大德现量的体悟。若无日常修行之积累,不可能有临界悟人之爆发。现今佛学院的领导者不是不谙此理,因而无不提倡“学修一体化”,只是苦于不能在学和修之间找到平衡点。毋庸讳言,实修课程在佛学院的课程设置中是少之又少。学修一旦失衡,所培育之学僧难称合格,更不堪担当主持佛法之重任,此终将影响佛教的权威性与合法性。
  学修本如鸟之两翼,不可须臾割裂。然而佛学院作为一种阶段性的教育,容许在二者之间有所侧重,如太虚大师就将修证置于习律与学教之后,意在说明在不同-的阶段实施不同的教学能取得最佳效果,但这并不表明在习律与学教的过程中完全与修行隔绝。而现今绝大多数的佛学院对于实修课程采取废置态度,既不为学僧设置相关的实修课程,亦没预留相应的时间。若无心于修行则罢,有心修行者只能于繁忙的功课中挤出一点时间来自修。纵然有心于修行,亦苦于找不到相应的修行方法与指导法师,受益甚微。以定学一门为例,有些学院虽亦有开《童蒙止观》,但大多数法师仅将此作为一种禅定知识而传授,在考核上也重于生硬的背记。学僧固然能背诵二十五方便,禅修过程中却依然不知如何调身调息调心,不能将所学活用。
  学僧来自不同的阶层,本是凡夫,总有这样那样的困惑和烦恼,无论是源于自身因素还是源于外在原因所发之心结,本应通过学修而消融。而今学僧烦恼不见消除反而增长者不在少数,因长时间从事于学习而造成身心散乱、诱发厌学心理者也常有所闻,此等皆因解行割裂之故。依定慧为例,习定无外乎训练与培养专注力,专注力愈强则情绪的自我调节能力也愈强,佛学知识的理解能力也能随之而提高。对学僧而言,非但不会因为习定而浪费学习时间,更会因定而免于不良情绪的困扰,从而消解粗重的烦恼,更有利于进一步的学习,裨益不可谓不大。一味忽视修证则学僧不得佛法之受用,不能感受法乐。出家之人摒弃五欲又不得法乐,这种失落所造成的信心退失、烦恼增胜自不待言,不能不引起吾等深思!
  或许学院对此亦有难言之苦衷,不是不重视实修,实在苦于修证人才的匮乏与修行法门之缺位,开设这样的课程,心有余而力不足。诚然,由于人才断层所造成的尴尬局面实是众生之共业,但在观念上重视修行,努力寻求实修实证的人才并给予他们教学的核心地位并非不可行。对于学僧,学院完全可以有意识地引导他们的崇道之心,令其感发“虽于现阶段不能行而吾心向往之,他日因缘具足定当实践”之愿。
  现今的佛学院,以闽院为例,在教育的次第上,预科班未得太虚大师四级僧教育中学戒处之精神,本科班相当于普通教理院,而研究生班则勉强相当于高等教理院(不包括其中有关修行的部分),应该说只完成了四级僧教育的中间部分。佛学院的学僧尚普遍处于学教阶段,律仪与修证部分仍未落实。而律仪与修证恰恰是佛学院与社会大学的不共之处,也是佛学院的超越性与神圣性之所在。剥离了律仪与修证,教理只同于学问,那么培养出来的学僧仅仅是一个学问僧,与社会大学的学生除了外相上的差别之外,没有本质上的区别,这是现阶段僧教育的悲哀。
  三、未来的办学指向
  既识其弊,必欲救之。欲脱离本位主义办学,非有胸襟广宽、气度恢弘、具前瞻意识之领袖型大德出,此事终不可行。而教材的编写,若无相当的人才储备量,也不能贸然进行。因而,对大多数的佛学院而言,依于自身之特点而重新定位,作重新调整学制之举,尚可有所作为。
  (一)律仪院
  律为戒律,仪为威仪,僧人借此而改造身心,变化气质。太虚大师曾云: ·
  故僧教育所修一切自利利他之佛学,皆须建筑于律仪
  的基础上也…欲全国僧伽之精神感通、意志团结而不相涣
  散,离律仪又安可得之?要知僧伽所有特殊之团结,特殊之
  和合,特殊之训练,特殊之作用,悉本于律仪。僧失律仪,僧
  即非僧,即不能受僧教育,亦不能以如来之功德法财自利利
  他。故云:僧教育是建筑在僧律仪之上也。
  律仪对个体而言,是养成僧格的基础,对僧团而言,是团结和合的基础。因而作为僧教育基石的律仪院之作用绝不容小看。对于某些僧伽培训班而言,与其千篇一律地办毫无特色的佛学知识扫盲班,不如向律仪院转型,一者,能真正发挥自身在僧教育整体中的作用,避免资源浪费。二者,这种特色教育必将为自身的发展开拓较为宽松的空间。
  当然,培训班中也设置律仪的相关课程,但在教学上大多停留于知识性的灌输,采取填鸭式的教学方法,律仪院则不能循此旧规。太虚大师曾提倡律仪的教授应模仿练兵法,主要原因在于练兵重在实践,在行住坐卧中实践律仪远比死记条文重要得多。如行,僧人行走当如风掠过水面般轻松自然,但要达到这个目标,首先必须要有安详的内心,因为宁静的神态是内心平和的反映。其次应恰如其分地把握好步位(脚落地时应放置的位置)和步度(行走时两脚间的距离)。最后,不能忽略身体其他部位的和谐配合。有一律师就曾以书置顶来训练僧人的行走威仪,逼学僧把握好步位和步度乃至四肢的协调性,据说达到了不错的效果。经论中对于律仪自有非常详细的记述,无须后人再添笔,然如何在紧扣戒律精神的基础上作善巧方便的教学,却须有心人应时应机而作发掘、整理和细化。律仪院若真能潜心于此,则此雕琢龙象姿态之举,功德莫能论矣!
  梵呗的唱颂与法器的使用也是僧人应具的基本技能之一。梵呗是修行的法门(如华严字母),赞颂诸佛菩萨的功德,也是度化众生的方便,在长时间的流传过程中形成了不同的流派。然它口口相传者多,形诸文字者少,受地域、习俗及唱颂者性格等因素的影响极大,佛学院中鲜有将其设为课程,加止明清经忏法事流弊之侵袭,使其日趋萎缩。法器之命运亦如是。若要使梵呗与法器之传承不断,恐怕首先要在整理上花费一番功夫,然后延名师教习,方能使它们重发异彩。
  基本的僧事仪式课程在佛学院的课程设置中处于缺失状态,许多年青僧人对此一无所知。窃以为僧事仪式与话剧有异曲同工之妙,在教学上可完全采取演练的方式。法师来导演,学僧来演习,以演练和观摩来带动、启迪学僧的学习兴趣,这样的教学恐怕比刻板的灌输更见成效。佛学基础知识也应是律仪院必设的课程,知识的传授固然重要,培养学僧的正知正见、引发出离之心更是重中之重,此等教内皆有共识,无须我多费口舌。
  (二)教理院不废修持
  “定以度散乱,慧以遣愚痴,无慧之定乃为枯定,无定之慧乃为狂慧。”狂慧与枯定皆是学人之陷阱,如同二边见。现今之佛学院大多偏重于教理的传授,此本无可厚非,阶段性的培养容许有所侧重。然侧重不等于偏废,若唯重学教而废于修持,则培养出的学僧易成狂慧之徒。因此,在教理院中设置一定的实修课程实为补弊之良策。
  当然,某些精深的修法需要一定的正见的积累为底蕴,否则,修行无从谈起。对学教阶段的大部分学僧(根机极利者除外)而言,设置容易实行的修行法门不失为应机之举。学僧长期伏案,每天设定一定的时间修八十八佛大忏悔文磕头,对身心都有莫大的益处。忏悔以洗心,观想以定心,既能活动身体,排解伏案之疲累,亦能疏通经脉,以利于打坐。修行上质与量并重,不仅每日要求完成规定数量之礼拜,更以生起之觉受与日常生活中的表现来审定其用功程度及方法使用的到位与否,此于教理院的学僧正是对机之法门。同时,打坐内观也应设为每日必修的功课之一,或慈心观或数息观,或念佛观等,由校方配置有一定修行体验的法师以教授、引领学僧,帮助他们掌握方法,及时避免修行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长此以往,学僧自然能身心渐变,由内而外地养成出世之气质。也可酌情取消期中考试,替之以禅三禅七或佛三佛七,延请教内外有修证之人作集中开示,消解学僧学修之疑问。当然,各校可依于自身之特点与学僧之根器,施设不同的修行方法。修行法门,此中所论者仅是沧海一粟,吾之所以敢于妄言,意在抛砖引玉。
  不懂教理而修持,为盲修瞎炼;专学教理而不修持,为说食数宝,唯有定慧相资,解行相应,才能培养出能荷担如来家业之僧才。
  (三)参学处
  论及修证,这实在是汉地僧人心头之痛,由历史、社会等教内外各种因素所造成的修证人才之稀缺,纵有几代人的努力也不一定能补上。人能弘道,非道弘人,由人才稀缺所造成的修证法门之失传,其损失无法以言语计算。现状虽然非常严峻,但并非完全没有有志于实修之人与有修有证之士,然而令人痛心的是这一类人在教团中逐渐被边缘化。对佛学院而言,利用自己的影响在观念上倡导实修,引导教内主流回归修证,同时促成参学处的开设,实在是利在千秋之行。
  太虚大师在《佛教的教史教法和’今后的建设》中提出“以律仪行、禅观行、真言行和净土行总摄一切行门”之说,认为教理院毕业之学生应人参学处修此四行。目前大陆的学院有二类,一类是纯粹的学院,一类为丛林化的学院。前者可以考虑与一些大丛林结成联盟,定期输送学生人中参学。后者更可依于本丛林的特点开设参学处,供本院学僧及他方学僧参学。
  教内有些丛林或宗禅观,如扬州高明寺,或宗净土,如庐山东林寺,即可作为禅观行与净土行之参学处,高等佛学院可与此类丛林结成联盟。学僧在学院中的学习告一段落,可依于自身之兴趣,要求至相应的参学处参访,由学院代为联系。对于此类人才,丛林则特派长老精心雕琢、锤炼,令其沉淀所学,参禅者提起话头以寻自家本来之面目,修净土者信愿既具,则佛号相继以求安心。大师所设之参学虽以三年为期,但修行本是一生之事业,纵然化上几十年的时间,若能得个人手处,也算不误此生。丛林学院本一体者,如太姥山平兴寺与五台山普寿寺(皆重戒律),学僧毕业即可转入丛林修习,此时戒律已不仅作为一切行门之基础而遵行,而是作为能达究竟之行门而修持,由解脱戒而定共戒、道共戒,乃至三聚净戒,最终证得声闻果位乃至菩萨果位。汉地可供学僧作真言行之参学处者少之又少,浙江三门多宝讲寺或许是有心于此之行者不错的选择。对于丛林而言,成精通教理者的参学处,得善才而教之,使成龙象以延续法脉,实在是快事一桩。对学院而言,令学僧致学以用,修行明志,百尺竿头更进一步,更是功德一件。
  参学处实为佛法命脉之所在,可惜而今处所易得,明眼人难寻。有些修行仅存形式,没实际成效,很多方法面临失传之危机。如作为中国佛教特质之禅宗,必须先得明眼善知识住持道场,恢复或创设各种可操作的方法接引从不同基础出发的行人,能够解答行人在修证过程中所遇到的种种疑难问题。而所遗之语录公案却多谈证量,鲜有方法之详细记载,当然其中并不是完全没有,而是非过来人不能识得用上,更何况寻常资质之人想要自己入门,谈何容易?也正因如此,为续法脉,更有必要创办参学处。
  结 语
  对办学规模不大、师资稍弱的学院而言,向律仪院转型,自觉地把自身纳入宏观的僧教育体系之中,不失为明智之举。对中高级佛学院而言,把实修设为常规课程,令学僧于学教之时不废修行,实在是补救学院弊端之良策。而就某些有能力的学院而言,促成参学处的创办,令教内主流回归修行更是延续法脉之举。然而,转型、增设课程与创办参学处所需之领导型和有修证之人才的匮乏正是现今僧教育之死穴,行文至此,不觉又重发“才难之叹”,悲夫!
  (闽南佛学院教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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