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丧葬礼仪的思考
中国作为一个文明古国,其丧葬文化是非常具有特色的。中国人很讲究对先人的安葬,厚葬之风在中国也很盛行,而伴随着厚葬之风的择地:即风水之学,也就应运而生了。风水作为一门学问,固然有它片面的真理存在,但它毕竟不是一门非常究竟的学问。因为风水作为一种自然现象,它本来就具有某些特殊的地理属性,但人们所执着的往往是风水这一自然现象的表层,而忽视了风水这一自然现象产生的本质原因。也由于人们过于迷信风水,厚葬的风气也便应运而生了。站在这个角度上来看,风水先生也确实误导了不少的人,而且给社会、亡者及其家人,并没有带来丝毫的益处。
由于风水的理论存在着种种的弊端,于是乎风水学者又在逐渐地改变他们原来的说法,诸如“三十年风水轮流转”啦,也就产生在这样一种历史背景下。自然,对于风水现象比较合理的解释,还是那种将风水学与中国传统的积德行善的伦理道德相结合得提法。这种说法认为:亡者及其家人若果不具备一定的德行,他即便是选择了一块风水宝地,也不可能获得实际的受用。因为人们要真正能够安葬到一块好地上去,就必须选择在恰当的时间下葬且必须葬在恰当的地理位置(含地理位置、坟墓的朝向、埋葬的深度等因素),只有以上因素都符合风水的要求,亡者及其家人才会获得风水的实际受用;若果是没有德行的人,即便是他在埋葬的时间与墓葬方向及深度等方面都符合风水的要求,那地气(风水)也会因为他的德行不具备而会跑掉的。显然,后者的说法对于劝导人们积德行善、对于使社会朝着良性的方向发展,无疑是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的。
但从整体来说,我还是反对厚葬,自然也就不主张择地(即看重风水)了。我早年去过陕西,在那里参观了不少帝王的寝陵:诸如茂陵、昭陵、乾陵、秦陵等处,我都一一去过了。那些帝王的寝陵,未尝不是经过第一流的风水先生考察过了的,那些墓地自然是风水宝地了,且其墓陵的巍峨高大,也未尝不令人觉得他们是福报具足了。但那些寝陵中主人的后代:嬴氏、刘氏、李氏家的龙子龙孙,他们还有哪一个在执掌天下呢?在这一方面,倒是汉文帝看透了,《史记·张释之冯唐列传》有这样的记载:
顷之,(张释之)至中郎将,从行至霸陵,居北临厕。是时慎夫人从,上指示慎夫人新丰道曰:‘此走邯郸道也。’使慎夫人鼓瑟,上自倚瑟而歌,意惨凄悲怀。顾谓群臣曰:‘嗟乎!以北山石为椁,用纻絮昔斤陈,漆其间,岂可动哉?’左右皆曰:‘善!’释之前进曰:‘使其中有可欲者,虽锢南山犹有郤;使其中无可欲者,虽无石椁,又何戚焉?’文帝称善,其后拜释之为廷尉。[1]
张释之可谓是看透了厚葬的弊端,而汉文帝也称得上是从善如流的好帝王了,因而他并没有走前人厚葬的那条老路。但在中国的帝王之中,像汉文帝那样的帝王毕竟不多,从陕西的皇室墓陵到北京的明代帝王的十三陵,他们依然是走的那条厚葬的老路;而在百官与民间,如张释之那样的人确实也太少了,因而厚葬之风至今有增无减。究其实,亡者究竟能在厚葬中受益多少?亡者的家人又究竟能够获得多少阴间的庇护?这就不客得而知之了。
在古人中,还是陶潜看得透,他不只是不主张厚葬,而且连那一套虚伪的丧葬仪式也不采用,连他的祭文也是他自己写的:这比那种在亡者生前说得他一无是处,而到了他死后又敷衍出许多溢美之辞来要好得多。对于陶潜的那种“不树不封”、“葬之中野”[2]的做法,我是至为佩服的,尤为难能可贵的是陶潜处在离我们早了近两千年的那个历史年代里,他竟然能够看得那样透,这实在是很不容易的事情。但我仔细一琢磨,陶潜的这话还是有来头的:《周易·系辞下传》说:“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葬之中野,不树不封,丧期无数。后世圣人易之以棺椁,盖取诸大过。”[3]原来,陶潜的《自祭文》,所引用的还是《周易》里的古制,但他的向古朴的风俗的回归,至少反映了陶潜所追求的主体人格与人性的独立性。
若果要对丧葬的原始作一些探索的话,我以为还是《孟子》中的那段话说得好。
盖上世尝有不葬其亲者,其亲死,则举而委之壑。他日过之,狐狸食之,蝇蚋姑嘬之。其颡有泚,睨而不视。夫泚也,非为人泚,中心达于面目,盖归反蘽而掩之。掩之诚是也,则孝子仁人之掩其亲,亦必有其道矣。[4]
从孟子的话里,我们可以知道:古代丧葬的本来意义,并不在于甚么风水、地气,而仅仅只是为了不让先人的遗体暴露在野外,从而遭到其他动物的吞噬而已。古人的埋葬先人,其起初也并没有甚么厚葬的风俗,而仅仅只是用比较厚的“薪”(柴草之类,或如草席等)以裹葬遗体,并不作陵墓(即坟堆),也不植树或竖碑碣等标志物,到了后世才有棺椁之丧葬礼俗。也许到了春秋时期,丧葬的礼俗出现了倾向于厚葬的苗头,因而在《墨子》中,就极力主张“薄葬”,今存的《墨子》一书,其《节葬》三篇还保留下来了最后的一篇,墨子对于“厚葬”、“久丧”(即为先人长期地守孝)等浪费与愚孝的习俗,就很持反对意见了。但墨子的意见并未得到社会的认同,后世还是遵循了“厚葬”的礼俗,孝子的卖身葬亲等事迹被当作佳话来宣传,因而为了埋葬先人而导致倾家荡产者自然比比皆是了。事实上,那种为了先人的丧葬而极力浪费的做法是毫无必要的,后人对先人的孝顺主要应当体现在对先人活着的时候,而并不是在他们死后的葬礼上面,至于那种在先人生前不孝而在其死后大肆铺张浪费的做法,则更是毫不可取的。
笔者也是饱经沧桑的人了,对于厚葬的弊端总最算是看透了。在五十年代的“大跃进”时期,当年为了兴修水利或搞其他建设,就对不少墓地作了挖掘,其中有权有势的墓主,还可以考虑迁坟;而在那些无权无势的墓主,就只好听任其先人的遗骨暴露于野外了。与其花费了许多财富去厚葬,结果又让别人给掘了出来,还不如采用“不树不封”的方式深埋;与其选择了风水宝地去安葬,让后人为了开发旅游业而掘墓,还不如选择一个无人问津的荒山野岭去埋葬了的好。而今,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厚葬之风又盛行起来了,农村特别风行土葬,择地之风颇为盛行,而且竞相采用水泥修建墓陵,给那些葱绿的山坡上面造成一个个青灰色的“癌细胞”。从长远的发展视角来看,死人与活人争地的结论,绝对不会是死人取胜,而最终只可能落得死人的遗体暴露于野的结局。今天大型建设常常要将许多墓地铲除,即使是现在政府所认定的公墓区,说不定哪天要搞建设又将会夷为平地……而在城市,则在举办丧事上竞相豪奢,孝家迎请专业的丧葬演唱班子唱歌,而且往往使用大功率的音响设备,通宵达旦,闹得街邻不得安宁。他们所唱的歌也无非是一些流行的淫词艳曲,俚俗不堪,根本不能体现一点孝子丧亲的悲哀气氛,而仅仅只是为了互相攀比丧事的热闹与豪奢。还有更加令人难以忍受的事情:那就是通宵达旦地燃放鞭炮,竞相攀比响声大、响声长。若果遇上了那些富豪死了亲人,其周围街邻所遭受的灾难就可想而知了。据说全国的省会城市与稍微大一点的城市都已经禁止燃放鞭炮了,而唯独长沙市照燃不误,其根本原因也莫过于其辖区内有一个生产鞭炮的浏阳县而已。我想:有一个浏阳县造鞭炮,长沙市就不禁止燃放鞭炮了;若果其辖区内还有一个生产大麻、或者罂粟的县,那么,长沙市就该不禁止毒品了。这真是岂有此理!?
人生主要在于活着的时候能够有所作为,对于社会有所贡献,而并不在于死后的厚葬、或者举办那个热闹的“追悼会”。像陶潜那样自己给自己写《祭文》的人,可以说是将人生的终始看透了的,而那些即使留下了一个大坟堆的人,未见得他也能像陶潜那样留下不朽的诗篇或著作。这正如我寻常教导后生时所说的:
愈想留下的,愈是甚么都带走了(带走了“阴德”);愈是想带走的,却愈是甚么都留下了(留下了“业债”)。
看破了生死的人,又何须去斤斤计较死后的“追悼会”与厚葬呢?多留下一点财富给后人吧,事实上你甚么也没有带走!!
1999年8月27日作于长沙酌爽斋
[1]参见《史记》卷102《张释之冯唐列传》,光绪十年上海同文书局刊行的线装本30册《史记》之26册。
[2]参见《陶渊明集》133页,人民文学出版社(北京)1983年版。
[3]参见《十三经注疏》87页,中华书局(北京)1980年版。
[4]参见《孟子·滕文公上》,《十三经注疏》2707页上,中华书局(北京)1980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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