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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传戒的兴衰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2日
来源:不详   作者:道 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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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传戒的兴衰
  道 海
  开证长老,各位法师慈悲,今天弘法大会要我来讲几句话,其实我什么也不会,口齿也很笨,希望各位谅解。今天大会给我的题目是“未来传戒的兴衰”。大会给我这个题目,我自己没有这个智慧、能力,来推测未来传戒兴衰的情形。我借南山在家备览,弘一律师所辑的,实际上这都是南山律祖、弘一大师和灵芝律师的东西,就这几种合起来贡献给各位。
  未来传戒的兴衰,未来两个字不是指现在,也不是指过去。过去我们对传戒的事情或许有大概的了解:至于现在的时间很短暂,于是我们只有寄托在未来传戒,到底是往兴盛方面去行,或是向衰败方面去行,这个对我本身来讲,没有这个智慧,也没有这样的能力来推测未来传戒如何。
  至于说到传戒,最好根据过去佛陀的制度,及历代祖师传戒的传承,或许我们对未来可以有少许的了解。
  传戒,亦;名受戒。传戒的传是指传授,十师把戒法传授给弟子叫传戒:弟子纳受戒法,名为受戒。无论是十师传戒也好,弟子纳受戒法也好,其中最主要的是戒法,除此戒法之外没什么可传的,也没什么可受的。假使我们受了戒之后,如何生起我们的戒行,运用身、口、意三业,在日常生活中,以戒行保护戒体,这才是我们受戒的人应该有的心态。我们想要明白受了戒以后,怎样照著戒条去实行,这需要好好的去学习戒律。假如我们不学习的话,不明白戒律,那如何去实行呢?所以这方面是很重要的。
  尤其是身口意三业,在日常生活中,行住坐卧之间,对戒法的认识不可缺少。所以我们到戒场去,受完戒回来以后,想要能够保持我们的戒行而不犯,使令戒体清净,就应该好好学习戒律。把戒的持犯种种轨则、行法明白之后,我们才知道怎么去行,。
  传戒以戒字为中心点,究意戒是什么意思呢?今天假借弘法大会的因缘来谈一谈。假使我讲的对的地方,可以互相再研究:假使错的地方,请开证长老及各位法师多多指教。
  刚刚也讲过,受了戒之后,学习了戒相,藉身口意的行动来实践戒行。利用意业每天在生活中的思惟,口业的言谈,身业的一一行动,在生活中的所作所为是不是符合戒体,今天利用集会的因缘来提一提戒的意义。戒的三种名称
  戒的意义有三种名称,四种义理。现在我们先说戒的三种名称。知道戒的三种名称,就可以知道我们受戒的目的是什么。三种名称是昆尼、尸罗、波罗提木又。
  第一毗尼。梵音昆尼,传到中国译为律。律者法也,就是法律。法是以楷正、决定为义。就好像我们受了戒之后,在日常生活之中,所作所为究意属于持戒?还是犯戒?犯了戒之后是属于犯轻?还是犯重?我们如果想要了解,在律藏之中有剀切的说明,详细的判别。所以昆尼翻为律,律者法也,是楷正决定的意思。
  因为对持犯的了解,赏罚分明,功过了然。所以持戒有功,犯戒有过。佛陀对任何一个受戒的弟子,明白指示出持犯开遮的详情,所以第一个名称叫毗尼。它包含整个律藏,是属于如来的教中所诠。所诠的持犯开遮轻重等相,名为教诠。
  第二尸罗。尸罗也是梵语,中国译为戒。戒有的地方翻为清凉。其实清凉之义只是持戒的功能,使令犯戒烦恼之热而下现起,这是依持戒功能而翻的,可见并非是正译。又戒是警策的意思。如来制戒,为能警策之法,所警策的是身口意三业。警策我们受戒的人,相对犯戒之境现前而能不犯,远离犯戒之过。
  又戒的意思是性义。性通于善性、恶性、无记性。戒法只通于善性,不通于恶性及无记性。所以圆教称戒体为善种子。戒属于善性,不过也通于恶性。如屠户之家、打猎人等,外道受恶戒去作恶事,禁作善行。若受善戒者,则禁止作恶,如受佛戒的七众弟子,既然受了善法之戒,所以禁止作诸恶业。因为善恶之性互不相害,此取其禁止之义。是故受恶戒者禁止善事,受善戒者则禁作恶事。
  佛教七众弟子?受了佛陀的戒法,是受了如来的善戒,所以身口意三业,相对现前一切境界,应当止一切恶,行一切善,利益一切众生。跟平常吃饭时发愿一样,愿断一切恶,愿修一切善,誓度一切众生,这都是合乎戒行的行愿。正是戒义,帮助我们在日常中止恶、行善。
  《戒经》中说“如来立禁戒,半月半月说”。按照性义解释,戒是禁止的意思。戒是属于因行。因行是说在我们因地之中,应当实践之行,如菩萨道为佛果之因行。我们求因行,恶法就不入。佛教的七众弟子受戒之后,应当止一切恶,行一切善,此止恶作善的行为即持戒,所达到的效果,是离世间三途苦,得佛果之因。修菩萨行者在六度中也欢喜持戒。戒是无上菩提之根本,三乘人之因种,所以戒是因行。毗尼是教诠,戒是因行,因地中应当行之行。
  第三波罗提木又。中国译为解脱。由持戒的因行,感得解脱的果。戒属于因行,解脱属于果诠。既然有了因中的行门,一定感得解脱之果。所以解脱有二个意思。一是近解脱,亦名近果。二是远解脱,亦名远果。
  先解释近解脱,近果。近果是指持戒所得之果。如同比丘受了二百五十条戒,比丘尼受了三百四十八条戒,随其持守一条戒,可得一条之解脱:持十条戒得十条解脱:持百条戒得百条解脱:全部持全部解脱。其中若有一条不持,则被其一条犯戒的业力所牵,下得解脱。.就如犯了淫、盗戒,有了烦恼就不能得解脱:保持清净戒就可得解脱。戒有犯,则随其业流转不得解脱。此属近脱,亦名近果。比丘是这样,比丘尼也一样,乃至在家人受五戒,持之也同样得解脱。这说明近果是持戒得解脱。
  第二远解脱,亦名远果,指圣位。受戒之后如法持戒而下犯,戒体清净如法,由戒生起禅定,开发智慧,由智慧而断烦恼种子,所以能超出三界,成就圣人之道。因此远果指将来达到圣果,究竟永离烦恼的圣位。
  此三名中,毗尼是律法属于教诠,是如来所制成的戒:尸罗即戒属于因行,让我们因地中如法持戒,由戒生行,波罗提木又即解脱,是指有了戒的因行之后,将来才能得解脱。由这三个名字,就把我们由凡夫地至圣人地,所学的都包含在内,这是大概就戒的三种意思作说明。
  戒的四种意义
  古来大德皆以戒法、戒体、戒行、戒相的四种意义来解释戒字。这也是关乎我们出家人受了比丘、比丘尼戒之后,很重要的事。我假借这机会来说明,然后我们才可以了解戒场受戒的情形。以下介缙四种意义。
  第一戒法。扼要地说,戒法就是佛在世时所制成的五戒、八戒、十戒、具足戒。除了这以外没有其他的戒法。但是戒法的目的何在呢?目的是使令一切众生,受了戒法之后,种下三乘圣因,及成佛之种。
  道宣律祖在《羯磨疏》中,有这样一个问答,我们可以由问答中去了解它的意思。在《羯磨疏》中有人这么问:“人人都知道受戒,究竟所受的是什么呢”?道宣律师回答说:“所受的是圣法。”我们一般称戒法,这儿称圣法。为什么戒法称圣法呢?假使我们知道自己所受的戒法,是圣法的话,我们一定会视之为宝贝,珍贵的爱护它。所谓圣法就是生善灭恶之法、成就圣人之法,也可以说是成佛的种子、成佛的正因,这就是圣法。因为三乘圣人,乃至成佛都是由此法而成的。所以称为圣法,因中而称果上之法。
  三乘圣人乃至于成佛,都是依戒为根本,依戒为基础,在因中成佛的圣法。假使我们能够知道,我们所受的戒法是成就圣人之法、究竟圣人之法、成佛正因、成佛种子,我们受完戒之后,会把戒法当成珍贵的东西,不会一念之间不小心去犯戒,把成佛之因、成佛之种,随便放弃。如果不晓得这个道理,以为受了戒,比丘戒具足圆满了,就可以成佛,随随便便而犯戒,就失去了成圣成佛之因种,是很可惜的事。
  道宣律祖告诉我们究竟受的是什么戒?就是戒法,这很重要的。既然我们知道所受的是圣法,我们受了戒之后,应该怎样来珍贵它、保护它,完成清净无染之业?所以凡是七众弟子受佛戒者,应该特别的重视它、珍贵它、保护它,使身口意三业的行为一无所犯。才不辜负我们在戒场所受的戒法。
  戒法是指修学圣道之法,趣向圣人之道。灵芝律师解释时说:“假使有人知道他所受的戒法是圣法,是可尊可贵成圣成佛的种子、成佛的正因,他一定会珍贵、爱护它,决定不会在日常生活之中随便犯戒,随便放弃它。’
  由于这番的问答显示,道宣律祖提醒我们所有受戒的人,应该自问:既然受了戒,得了戒体,如果不运用身口意三业的行为,善于保护戒体,等于不受。甚至道宣律师说下如不受。为什么不受呢?假使不受戒,也下致于堕地狱。道宣律师所说的话,并不是鼓励我们下要受,而是鼓励我们,受了之后切记不要犯。这说明戒法是我们每一个受戒的人最宝贵的东西。
  戒法的法下局限于凡夫、圣人的。俗人可以受五戒、八戒:比丘、比丘尼则受出家五众的戒法。然而佛弟子受了戒之后,就在我们的行仪上及心里上,生起如法持戒而不犯,任运止一切恶,行一切善的这股力量,实际上这就是戒体。假如我们受了戒之后,依戒法如法去行就是因行,因中持戒的行为,既然有因行就能达持戒的效果,这是戒法的意思。
  第二戒体。戒体指我们在戒场之中,十师所传如来所制的戒,我们所纳受的亦是如来所制的戒,经过授受之后,在我们心中及思想上有了持戒的功能,有了这种功能,相对于境界不犯的力量,这叫做戒体。
  道宣律祖也告诉我们,要先明白能领受戒体之心。戒法既然是如此,而我们如何去领纳戒法呢?《行事钞》中说,能领受的戒法是心相。然而我们的心,它是无形无相的,看不见的。就如同我坐在这里,我的身体大家看得见,我的心无形无相大家看不到,只是运用讲话、言语及行动来表达心的存在。所以要说明能领受的心相,需要假借所观之境来说明。
  首先说明能领受的心相。就如我们在授戒时开示戒子:佛所制的戒是根据正报的身心,及依报的一切宇宙万物等,现前的境界来制戒的。我们纳受戒体时,就是根据十法界依正二报而发起戒体。十法界的众生包括佛法界、菩萨、缘觉、声闻、天、人、修罗、地狱、饿鬼、畜生等十法界有情众生,以及十法界的无情万物。
  所以佛制戒就是根据十法界有情众生,及十法界一切无情万物所制的戒。我们受的戒就是在十法界有情及无情众生的范围内,都不可以杀、盗等。然而所缘之境虽然很多,却不外乎有情及无情之境。何谓有情之境?就是十方三世一切诸佛、菩萨、缘觉、声闻、天人、三途,下至蚊虻、蚤虱、微细蠕动、中阴众生,这些众生都偏于十方,通于三世,无量无边都是制戒的缘。何谓无情之境?即包括一切世间微尘国土、山河大地、卉木花草、乃至一针一线、一物一尘、矿植物等都是佛所制的戒法,也是发得戒体所缘之境。我们想了解发戒体的形相,就要先了解所观的境界。所观的十法界的境界很广泛,在这么广泛的境界中,我们受戒时应怎么去领纳戒法呢?
  正当受戒时,十师为我们做一番三羯磨,让我们希法、缘境、要期誓受。希法是希求十师传授的戒法能如法的纳受。缘境是受戒一番三羯磨时,让我们观想十法界,情与无情的境界如虚空,纳受成戒体。所以我们受戒时,戒师告诉我们要观想十法界如云在虚空中,纳受善种子于心中,即是戒体。譬如不杀戒,不但不可以杀人,十法界有情皆下可以杀。又如盗戒,不但不许盗人间的金银财物,十法界的金银财物也都下可以盗。其余诸戒亦复如是。佛缘十法界制戒,我们戒体也以十法界而发,因为十法界情与无情之境,都是发起戒体之法,名为戒法。
  在我们日常生活行为之中,对于十法界中其他法界,我们无法完全守持,有时连人道的淫杀盗妄都做不到,虽然做不到也要明白这一层道理,时时生起惭愧心。
  第一番羯磨之后,十法界的善法,有情无情之善法皆从地涌出。二番羯磨时,十法界善法由心业力悉皆集升虚空,如云如盖,覆受者之顶。三番羯磨,十法界善法由心业力悉皆流入受者之心,实际上这个就是说明我们纳受戒体的情形。这些我出家以后,最初也不懂,后来反覆看戒学的书,慢慢才了解,希望后辈也能这样的学习,了解纳受戒体的情形。
  灵芝律师解释说,当分的小乘教义,戒体是属于色法,不说依止在心。道宣律祖根据四分律宗的圆教来讲,戒体是心法,不是色法。而小乘教认为戒体是色法下是心法。所以今说戒体依止在心,是根据圆教的义理。
  关于戒体这一章,道宣律祖在《羯磨疏》中写有戒体章。讲的持别精湛,古德很重视它,曾把这一章提出来单行流通。为什么要这样地重视它呢?因为这一章是关乎我们每一位比丘、比丘尼乃至佛法中的七众弟子,持戒的重要。灵芝律师说,戒体是一部律藏的枢要,持戒犯戒的根本,转凡成圣之源始,发心修行的前导。假使没有戒体的话,律藏就没有重心了。因整部律藏都是在解释戒体。但是戒体之义理渊深幽邃,从后汉至于隋朝的九代里,并未厘清戒体的义理,到了唐朝,独有南山道宣律祖,穷究探研,尽于律制的幽理,而且反覆古来大德的言论,在律藏文义之中斟酌其义理,然后才判定一代的宗旨,明确指出三宗符合释尊一代的教源。然宣祖虽然已去,但其文献街存,训导后人戒体义理之极谈,几近于熄灭。幸而有弘一律师、灵芝律师,将道宣律祖的著作整理出来,希望各位能了解这种道理,以后能好好发心研究。
  弘一律师感叹现代出家人,有很宝贵的资料,不好好保存,亦不会使用。我趁此机会提醒大家能发心去研究。因古德那么辛苦整理出来的教法,既然我们是一个出家人,同时也受了比丘、比丘尼戒,我们对自己切身的事情怎能不研究?下去了解呢?
  道宣律祖己经把三宗的戒体整理出来,我们现在讲这三宗。第一实法宗,第二假名宗,第三圆教宗。道宣律祖依四分律部把戒体分成这三宗。
  一、实法宗。实法宗主要是把佛陀所说的一切有为法、无为法,认为是实有的,以诸法实有为宗旨,故名实法宗。他的著作与《杂心论》 、 《毗昙论》 、 《俱舍论》等见解相同。律部则宗于《十诵律》。此宗的主张是作戒体和无作戒体,两种戒体都是色法,不是心法。
  作戒体以善色、善声为体。如同我们正当受戒的时候身业礼拜,长跪等,都是善色。口业的请师、乞戒等为善声。由登坛经三羯磨之后叫作戒体。作戒就以善色善声为戒体。
  无作戒体是无作假色,过去的假色。善色、善声是一种有表色。我们经由身业的礼拜、长跪,受了戒之后,落在身心之中,熏成无作假色。其实有表无表、有作无作、有假无假,意思是一样的。因为无作戒体就是过去所作。这说明我们受戒时,身口的二种行动留在心中的印象,叫无作戒体。我们这样讲就客易懂。作戒体就是善色善声。无作戒体就是熏成过去假色。下面假借六位分别来说明二种戒体。
  1、以有为无为法,来分析。戒体是完全有为法,而不是无为法。因为时间不够不讲无为法,我们单单谈有为法。作戒体和无作戒体都是有为法下是无为法。什么叫有为法?戒体有生住异减四相。一番三羯磨法受完之后,戒体生起来是有生:得到戒体之后有持戒的力量,有止恶作善的功用,就是住:持戒戒体清净,犯戒戒体就染污这是异:舍戒还俗戒体灭。戒体的生起¨是假众缘和合构造而成的,有生住异灭的四相,故属于有为。这是第一有为无为的分别。
  2、在一切有为法中,总括起来说有三聚:色聚、心聚、非色非心聚。聚是类。色法类、心法类、非色非心法类。作戒体与无作戒体,都是色法聚中所收,下是心法,不是非色非心法。这是第二种在有为法中,作戒体与无作戒体皆属于色法的分析。
  3、在色聚之中,色有十一种。人有眼耳鼻舌身五根,物(如茶杯)有色声香味触法六尘。把十一种色法分成三类:(1)可见有对色。眼睛看得到是眼根所对,这是色法,眼要看得到,可见有对色。(2)不可见有对色。如声香味触四尘,我俨看不见,但声音耳根以对,触尘身根以对。(3)不可见无对色。此属法尘的少分。法尘有二:①心法,指心所法。②非心法,即无表色,指缘念五尘落谢之影像色尘。无作即指此色法而说;亦名过去假色。
  此处所说的作戒体,正当受戒时,身业的动作礼拜、长跪等是第一种色法,可见有对色。口业的动作,请师乞戒等为第二种色法,声尘不可见耳根可对,下可见有对色。以上身口的二种无作,都是属于第三种色法,不可见无对色之法尘所收。过去的无表故称无对。对前五尘实有之色,故名为假。此过去假色为无作戒体。此是第三色聚中的分别。作戒体是前二种色法,无作戒体是第三种色法,故皆是色聚所收。
  4、约身口中两种色的分别。山本报色,指身体四大。身体一定要生起运动才能分出善、恶性、譬如打人生起恶性,如果身体不动就不能分出善恶。作戒体下是本报色,如身体不礼拜、口不乞戒不能叫受戒,故非本报色,所以作戒体是方便色。(2)方便色,如正受戒时,身业礼拜、口业请师乞戒等为身口的方便造作,可成受戒的仪式,故是方便色。无作戒体既非本报色,亦非方便色,二色俱非。
  5、以三性分析。作戒体是属于善性。恶性、无记性不能作戒体。受戒时得戒体能止恶作善,假如受了戒之后不能任运止恶作善,那就不得戒体。所以约三性说,作戒体是属于善性,不属于恶性、无记性、无作戒体本身就是善。
  6、以戒善来分析。在受戒得作戒体时,既是属于善法,又是属于戒法,戒善俱足。没有受戒之前行善,只能称为善,但不能称戒。受完戒后,持戒时,既是属于善、又是属于戒。就好像出家人受了戒法,是属于善又属于戒。未受戒之前所行之善只称善,但不是戒。这是以作戒的始终分析是善是戒,或是善非戒的义理。
  以上实法宗的宗旨,认为一切诸法都是实有,将作戒体、无作戒体统统判为实法。如果单提实法宗所解释作戒体、无作戒体,以上的分析可以说很详细。向下再来说明四分律宗。道宣律师所主张的四分律宗,它主张作戒体,无作戒体的情形。
  二、假名宗。此宗认为一切有为法及无为法,都只有假名,而无实体。前面实法宗,认为有为无为一切诸法都有实体。假名宗认为一切诸法,只有假名没有真实体性,所以称假名,他以假名为宗旨,故称假名宗。与《成实论》同一见解,论部宗于《成实论》。律部则宗于《四分律》 。
  在《羯磨疏》中,道宣律师云:“由于此四分律宗,它的道理通于大乘,所以他主张作戒体和无作戒体是由心而生起。”不同于前面实法宗所主张的作戒体、无作戒体都是色法。这是四分律与前面不同主张的地方。这说明作戒体依色心为戒体,无作戒体是非色非心为戒体。实法宗以色法为作戒体,假名宗以色心二法为作戒体。实法宗以过去假色为无作戒体,假名宗以非色非心为无作戒体,我们来分析,两者的主张那个究竟?
  为什么假名宗以色心二法为作戒体?其中有很重要的一句话“分心成色” 。什么叫“分心成色”?我们在受戒时身口二业的方便造作,身口本身不能造作,它是运用我们的心力驱使身业去礼拜,驱使口业去乞戒等动作来完成戒体的。它必须假借身口动作来表现心的力量,所以叫“分心成色”。
  如约依正二报而说,外面依报是色法,身体属于正报,身体与外面的依报都是由我们心力而成的。假使没有心的话,身体不成其用,一切万事万物与我们无关,所以依报的环境和正报的身体,唯心所造而成,都是运用心力而成的。比如受戒时单单用身口去受戒,而没有用心力去驱使,他他也不会礼拜,也不会长跪。必须色心二法,心力与身口二业才能成就受戒。
  无作戒体指开始登坛受戒时,一番三羯磨结束,作戒体已经完成,无作戒体第一念已经生起,唯有无作戒体留在我们心中,唯有无作戒体存在,所以无作戒体下属于色,也不属于心,非色非心,这是作戒体与无作戒体位次之差别。作戒体是色心二法,无作戒体以非色非心为体,这与前面实法宗所讲的下同。
  《行事钞》中道宣律师引《成实论》来作证明,《成实论》云:“以身口业思为体,论其身口,乃是造善恶之具。”文中之身口就是指色:业思是指心,也就是第六识意业思心所。身口只是造善造恶的工具,没有任何功能,实际上是以心为主。这是说明以身口业思为戒体,而身口两业是一种色法,没有受戒的功能,必须假借心的造作,以心为主。然心是无形无相,无法表现请师的动作,故还是要假借身口来表达我们乞戒的意思,所以必须以色心二法为体。
  心是指什么心呢?小乘不谈第七识、第八识,只说第六意识:以第六意识的意为思心所。如同作戒从开始登坛,到三羯磨法完毕的第一刹那之前,身口意运用方便的造作,假借身口成就我们的心意去受戒。能受戒的心是正的,而以身口为副。四分律宗是这样说的,单单身口下能受戒,必须用心观想,能领受的心,所观的境界,心境相应才能成就戒体。
  身业的方便造作,礼拜长跪:口业的方便造作,请师乞戒:意业的方便造作是希法。希法是希求十师授我戒法,我将戒法纳为戒体,这是希求戒法。它的期限是尽形寿。所观之境是以十法界的情与无情,为我们发起戒体的境界。所以那一法不是我们发起戒体的因?法法都是发戒体之因。受完戒之后,任何一境界上都会生起持戒的力量,这就是戒体的功用。一条戒对十法界,条条戒都是对十法界。所以这样身口就下容易犯。观想、希法一定要用意业,因此四分律宗主张以色心二法为作戒体。
  有一个比喻,如同世间上制造物品的机器,机器的本身下能自已去制造,它必须由人工来操作才能制成物品。受戒时身口只是造善造恶的工具,真正能操作造善造恶的主人是这颗心,它驱使身口去造善造恶及受戒,所以受戒以心为主,身口只是助缘而已。所以四分律宗主张身口只是造善恶的工具,主要在这颗心。
  下边再来解释无作戒体。无作戒体以非色非心为体。非色非心是一切有为法的第三聚名。大乘名为下相应行,它下相应于心法,也下相应于色法。大乘有廿四法,小乘有十七法。无作戒体是十七下相应行法中之一种。在色心二法中都没有无作戒体的意义,因为无作戒体非色非心,不与心色相应,称名为非色非心。这是假名宗主张的无作戒体之名称。以下各就色心五义证明无作戒体是非色非心。
  非色者是说戒体既是从心而生,决定不是四大五尘所能成就的。不是色法所能成就的戒体,故说戒礼非是色法。下面就约色法的五种意义来证明色法中没有无作戒体的道理:
  1、色法有形相方所。有形体、相状、方位,处所。如桌子摆在这儿有它的体形、相状、方位、处所。无作戒体完全没有这样的意义,所以说无作戒体不是色法。
  2、色法有十四种,二十种之差别。十四种是眼耳鼻舌身五根,色声香味触五尘,加上地水火风四大,共十四种。二十种即显色有青黄赤白光影明暗烟云尘雾十二种:形色有长短方圆高下斜正八种,共二十种。在无作戒体中没有这些种类的相状,故证明无作戒体绝对不是色法。
  3、色法有恼坏意。色法若坏了,心里会生起忧恼,因此对有情的身心,会产生忧恼;对无情的物质,则有破坏意。所以色法有恼坏意,无作戒体则全无此道理。
  4、色法都有质碍。体质有妨碍,比如桌子放在这,我就无法过去,因为有妨碍。但是无作戒体没有体质,亦无障碍,所以无作戒体下是色法。
  5、色法为五识心所得,所得即五尘也。如茶杯有色声香味触,是相对眼耳鼻舌身。而无作戒体没有这样的意义,故非色法。
  其次无作戒体不是心法,也以五种心法意义来证明无作戒体下是心法。
  1、心是虑知。心法有觉知、有思虑。觉知外界一切,思虑种种事情,但是无作戒体没有思虑觉知的作用,故不是心法。
  2、心有明暗。明指智慧,暗指愚痴。心有迷悟、智愚的分别,无作戒体全无,故下是心法。
  3、心通三性。能驱使身口去造恶,造善,其余的就是无记,而无作戒体单属于善性,没有恶性、无记性,它不通于三性,因此无作戒体不属于心法。
  4、心有广咯。意识为略、六识为广,心王为略、心所为广,心有广有略。无作戒体唯是一定,没有广略的差别。故无作戒体不属于心法。
  5、心是报法。是一种果报,如我们今生感得人道,在大乘来讲第八识是果报体,畜生有畜生的果报,人天有人天的果报,没有心就不会受果报,所以心是一种报法。但无作戒体是因发心受戒,假身口的动作、言语而得戒体,它不是报体,所以说无作戒体不是属于心法。
  以上是假名宗判作戒体必须要有色心二法,无作戒体不属于心也不属于色,非色非心。这是假名宗的主张,与成实宗主张不一样,各有各的理由。灵芝律师、弘一律师他们的意思,实际上戒体就是圆教宗讲的善种子。为什么在四分律不讲善种子呢?因为讲出来会令大小乘的种子混淆,所以四分律宗,它用不同的名称,把戒体表示出来。因此这个地方不用善种子,只能用非色非心来表达无作戒体。道宣律祖说“强目” ,不知无作戒体该叫什么名字,因它非与色法相应,也非心法相应,只好叫他“非色非心”。
  这个地方灵芝律师;告诉我们,叙述假名宗无作戒体重要的目的,使令我们后学,欢喜学习的人,可以好好的去思考,究竟这个地方为什么要这么讲。
  道宣律祖在《业疏》上有一段文:“考其业体,本由心生,还熏本心,有能有用。”无作成体是内心生起,既然是由心生起,可见心属于能受,戒体是属于所受。还熏本心,戒体能还熏习本来所受戒的那个心。因为受了戒,戒体还要熏修本心,令起善法,防非止恶。若从生起来说,心是能生,戒体为所生:若从熏习来讲,戒体为能熏,心是所熏的。心与戒体互为能所,故说还熏本心。有能有用者,指受戒后,戒体生起戒行,相对;于境界能防止犯戒,这是戒体的功用,所以说有能指戒体,有用指戒行,即防遏缘非。所以受戒要明白这个道理。
  三、圆教宗。也是道宣律祖由四分律中开出的。宣祖根据法华涅槃二经立此圆教宗。教法上是属于小乘教,但义理方面是通于大乘教。法华经开权显实,授声闻成佛之记,涅槃经中重新扶起戒律,广谈常住佛性,根据这两部经的义理建立圆教宗,显出无作戒体,;其他经中没有这种根据,唯有这两部经有这种教义。
  圆有三个意思:1、圆顿,2、圆融,3、圆满,具有这三个意思称圆教宗。
  1、圆顿者二刚面实法宗与假名宗二宗,教义方面是属于小乘教,圆教宗才属于大乘教。如果依法华经中所说,依大乘教义看小乘教,并不需要等待接受了大乘之后才能称名为大乘。因为佛是为了一乘的实教,而才施设三乘的权教。也就是三乘小教也都是一乘实教,本为大乘而施小教,所以下须等待入大乘之后方名为大。如小孩子没有上大学的资格,你一定要让他读幼稚园,千步一步的进入大·学,没有幼稚园资格怎么能上大学。佛施设小教就是令众生步步进入大乘,因此小乘教就是大乘教。法华经云:“决了声闻性,是诸经中王”正式说明方便施设小乘,目的都是为大乘,这是圆顿的意思。
  2、圆融者。实法宗判戒体是色,假名宗判无作戒体是非色非心,色法是偏于一面,心法也是偏一面的,不能均衡戒体的义理。圆教宗把实法宗之色法称为善种子,假名宗之非色非心法也称为善种子,他用善种子把色法心法圆融起来,这就是圆融的意思。其实只是一个戒体,实法宗判是色法,假名宗判非色非心法,圆教宗判的是善种子,三个其实是;个体。实法宗的色法也好,假名宗的非色非心法也好,都是善种子,善种子把三个融合起来称为圆融。
  道宣律祖有一个比喻,好像一块美玉,不认识的人认为是一块石头,有人认为不是石头,真正认识的人知道是一块美玉。这块美玉可以说是石头也可说不是石头,其实都是指这一块玉。
  3、圆满者。一代时教根据前三教,阿含、方等、般若,一直到法华会上,这个时候会三权教为一实教。声闻人可以授记成佛,一般的众生也都可授记成佛。由会三归一的意思,我们才可以知道,前二宗所说的戒体都是权教的方便,所以《涅槃经》上说:“佛所说的戒体,有人不了解,有认为是色法,有认为是非色非心法,因下了解其义,来到法华涅槃会上就了解了。一色与非色之名虽然不同,与善种子之体无差别,究意完成戒体的义理,故名圆满。
  道宣律师藉四分律宗建立圆教宗。圆教宗所谈的戒体以色心二法为戒体,无作戒体是善种子。善种子就是在我们受戒时,身业礼拜长跪,口业请师乞戒等,一番三羯磨完后,运用我们身口方便的功能熏入第八识田中,使令成善的种子。前面有说到,第一羯磨后,十法界善法的种子就动了起来,第二羯么后,十法界的善种子升于虚空,第三羯磨法竞,十法界善种子流入受者身心成正报,成为善种于。作戒就是熏修我们的第八识,把种子熏入第八识田中,用善的心来熏。善指十法界情与无情的善,种子是比喻,比喻种在我们八识田中,它将来能发菩提芽,成菩提子,开菩提花,结菩提果,没有这个种子,如何能成就呢?善声示不是恶,不是无记性,善种子就是成佛的种子,成佛的因。这是属于圆教宗所指的无作戒体。把前面色法、非色非心法全部融合起来。
  四分律宗是摄于大乘教,道宣律祖也有说明,四分律的确是摄入大乘教。它本身的教理是小乘教,但前后的文教都有大乘的意义,因此根据前后的正文发挥四分律教为大乘教。义理通于大乘,言教则是属于小乘、这是道宣律祖本持的立场。
  道宣律祖有句话:“欲了妄情,须知妄业,故作法受,还熏妄心,于本藏识成善种子,此戒体也。”假使有烦恼,就是惑业的开始,想要断除我们的烦恼怎么办呢?须知妄业,我们一定要先对治身口意三业相对现前的境界不造恶,这就要持戒,戒是对治诸业而不造,定慧对治惑令不起。假如下受戒,身口意三业生下起持戒的行为,对现前的境界就没有办法停止造恶。所以欲了妄情,须知妄业。受了戒之后,根据十法界情、无情境上成就戒体,然后生起相对于十法界情与无情,不犯戒、不造恶业。恶业停止不造,没有恶因,当然可以得解脱,包含的义理在其中。 “故作法受,还熏妄心一因佛在世制的戒法,我们依据佛的戒法去受戒,受了戒以后生起戒行,将我们的心猿意马带上了锁,不随便乱跑。因为我们的心驱使身口随便造善造恶,都是这一念心,受了戒以后相对境界一定要止恶作善,等于附上枷锁。所以必须要受戒。这儿也有这么一句话叫做“宁可受戒破戒堕地狱,下可不受戒而生天。”这个意思是,受了戒以后,成佛正因的种子已经种下去,纵然破戒堕地狱受苦,将来出来之后仍然可以成佛。然而不受戒永远没有机会。佛在世制戒的目的在此。“戒为无上菩提本”是根据这个道理。
  “于本藏识,成善种子,此戒体也。”这三句话正式指出戒体究竟是什么。我们登坛受戒以后,第一刹那作戒体竟,第二刹那无作戒体的善种子生起,在这个时候,相对得到戒体。于本藏识,识指第八识,圆教宗判为善种子。就因我们受戒时十师经过授受的演礼成就我们的戒体,就等于在我们第八识田中种下善的种子。这个就是我们受戒得到的戒体。 “此戒体也” 。
  因此受完戒之后,就在八识田中任运的止一切恶,任运的作一切善,任运的度一切众生。什么叫任运呢?下假以任何造作叫任运。如果不是在八识田中有善种子,它怎么能任运的止恶作善呢?这是道宣律祖,依大乘圆教的义理判无作戒体。
  第三戒行。受了戒以后,得到戒体,随顺戒体在日常生活中,依据我们身口意三业,相对生起善恶之境界。犯戒境界现起时,因为已经受了戒,得到戒体,就会生起戒行,誓言绝对不犯。在家人受了五戒就根据五戒法学习,出家人受了比丘比丘尼戒就根据比丘比丘尼戒去学习,为什么呢?下学习下晓得怎样持戒?一定要学习明白以后才能行,应用在我们身口上,这就是戒行。也就是在日常生活中,时时刻刻检点我们意业的思想、口业的言论、身业的行动。戒行是在行住坐卧之中都要实行,故道宣律祖说“常尔一心” 。不是说上午如法持戒,下午就不持戒,并非如此。而是要时时刻刻检点自己的三业,那里符合戒法,那里不符合戒法,时时检点这样子叫戒行。
  在戒行方面要明白止犯作犯、止持作持。作持如半月诵戒、结夏安居自恣、三衣钵等等,这都是作持。止持如杀盗淫妄戒等。作持是必须做就要去做,不做就犯。止持是必须止就止,下止就犯。因此要时时警觉我们的心,完成止持作持,止犯作犯。所以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戒行才能完成。
  第四戒相。弘一律师说戒相有二。1、约戒行而说戒相。2、约戒法而说戒相。
  1、约戒行而说戒相,如持戒的善良行为,不杀就是不杀,下盗就是不盗,把不杀不盗表现在行动之中。这样的善良的行为,使其表达出来就是以戒行来说戒相。
  2、约戒法而说戒相。如受五戒就根据五戒去学习,受比丘比丘尼戒,就根据比丘比丘尼戒去学习。每一种戒都有它的开遮持犯相状,因罪果罪,轻重的相状不同,假使我们下学习,不知道怎么去做、去行呢?依戒法而说戒相,就是要好好的学习,学习明白了,然后应用戒法实行在身口意三业上。这就是戒行。传戒应具备的条件
  其次,再说传戒时的情形。戒场受戒的条件,弘一律师说,须具备六个条件。
  1、结界成就。结大界成就,凡是出家人比丘、比丘尼居住的地方,必须要有大界。这个大界必须人、法、事、处一一如法。如果有一法不如法,就结界不成。人指僧人,法指教法,事指办理这件结大界的事情,处所指结成大界以内的范围。
  2、有能秉法僧。有能秉受羯磨教法的僧人,指真实得到比丘戒体的人,而且轻重等持,受戒以后而没有犯戒,这种人称能秉受羯磨之人,即能秉法之僧。
  3、僧数满足。以上所说的出家人,只要五个人就可以受戒。智者大师,澫益大师,弘一律师他们都王张五个比丘,但是三位大师都很失望。僧数满就是要有人数满足的比丘。印度要十个,中国五个就可以了。
  4、界内尽集和合。大界以内所有出家人完全集合,而且僧众要和合。和合包含六和僧众。界内所有的出家人全部集合,集合之后必须要有六和僧众的条件。
  5、有羯磨教法。根据佛陀所制的羯磨教法去做,不可以擅改。羯磨时,言词不清楚,字句不明白,使受戒的人听不懂,这是不如法。所以受戒的人,一定要言;语相同。就算言语相同,马马虎虎读过去,其他人没有听清楚,一样有过错。
  6、资缘具足。三衣钵具完全不缺,六根具足,无众病缘,没有十三重难,十六轻遮。十师清净,戒子具足,这样叫资缘具足。
  以上六个条件完全具足,方得受戒。
  弘一律师云:“今则悉缺” 。现在来讲六个条件全部缺少,再来说明未来传戒的兴衰。今录一段弘一大师之问答:
  问:今世传戒,皆聚众数百人,并且以一月为期限,(现在二个月、三个月不一定)是否合乎佛制?
  答:佛在世时,凡是出家受具足戒的人,都是由他的剃度和尚,请九位清净持戒的出家人来授戒即可,而且是一个人自己受的。中国唐朝的时候,虽有多人共同受戒,那时也只不过十个、二十个人共同受戒。至于近代受戒,为令门庭热闹、所以聚集很多人。弘一律师举漓益大师一段文说明这个道理。漓益大师常常呵斥这种受戒方法不如法。
  澫益大师云:“随时皆可人道,何须腊八及四月八,难缘方许三人,岂容多众至百千也。”只要剃度和尚随时给我们请九位出家人,随时随地都可以受戒。现在传戒分春秋二季,根本不需要,随时都可以受戒的。假使有任何难缘才可以三个人同时受戒?岂容多众至百千。弘一律师举藕益大师这段话,就是回答前面的问题。以一个月限期是否合乎佛制。下面是澫益大师讨论的问题:“近代以一个月为期,成千成百的大众来受戒,只下过帮助传戒的道场经忏佛事。这件事与我们受戒的实质毫无关系。最重要的是受戒之前,受戒之后,他的师父如何引导他,把戒的三名四义,受戈时应该怎么样希法、观想讲解清楚,这才是传戒最重要的意义,以及得戒和尚重要的责任和义务。”
  澫益大师也讲,受戒的时候好像很重要,受了戒以后也不看律典,也下学习律典,受完戒之后就等于毕业了?成佛亍?圆满了?所以受戒前,师父应当指示自己的弟子预先作好受戒的准备。道宣律祖告诉我们,纵然师父没有讲清楚,在受戒戒场的十师,有责任要跟戒子讲清楚。你们受戒时可能十师已经跟你们讲清楚了。我只是照这个文洽尔们念念。
  我插一句闲话,这文好比在念佛堂要讲净土法门;在禅堂中必须讲参禅的理论一样。最好在受戒期间讲解受戒的重要,令戒子明白受戒义理,这是十师的责任。就像前面所讲的,如此我们受戒时才能了解如何观想、希法、缘境、要期誓愿,受戒之后一切行动能止恶作善,这是很重要的。希望将来弘法大会能有这种力量来提倡如法的传戒。
  不过像刚才所讲的,过去根据佛陀的制度是单独一个人受,等到中国唐朝是十个、二十个人受。根据蔺益大师;弘一律师认为,佛的制度、祖师的传承,是重质而不重量,而现在的传戒是重量不重质。传戒以人多为兴盛,如果以这种为兴盛,那只是衰败的现象。假使以重质,只收一个人,一切如法,这种兴盛,才是真正的兴盛。究竟那一方面会兴盛,那一方面会衰败,在我们将来传戒时,看情形就可知道。
  澫益大师也讲,现在传戒是重视表面的庄严,内无实质。过去则重视实质而不重视表面。希望弘法大会能够将来提倡如法的传戒,这是好事。将来以量为主,以质为主,这都是戒师们的责任,我今天讲到这里。
  摘自《僧伽》第3卷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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