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佛教导航>> 五明研究>> 内明>> 律宗>>正文内容

佛教伦理与社会道德建设

       

发布时间:2010年03月25日
来源:不详   作者:新成法师
人关注  打印  转发  投稿

  佛教伦理与社会道德建设

  新成法师

  伦理一词,在我国传统文化中,一直与道德并称,即处理人与人相互关系所应遵循的道理和准则。所谓的佛教伦理学,即泛指构成佛教理论体系的学说。佛教作为古老的哲学体系与宗教团体,它的产生是时代环境发展过程中的必然产物。换言之,只有我们首先充分了解了佛教产生的时代背景之后,才能够对它的实质精神有个整体的认识和把握。

  公元前六世纪的印度社会,当时占统治地位的婆罗门徒,为了维护和巩固自身的阶级统治,实施了无畏的等级森严的四种姓制度:

  第一种姓:婆罗门,是享有绝对权威的统治阶级,他们拥有崇高的社会地位与特殊礼遇,主要负责宗教祭祀。

  第二种姓:刹帝利,他们虽说也是统治阶级,但是地位较次婆罗门一等,主要执掌军政大权。以上两种属贵族。

  第三种姓:吠舍,是被统治阶级,主要从事工农商生产。

  第四种姓:首陀罗,是奴隶阶级,他们是社会最低贱的人群,从生到死都要无偿地为前三种姓提供奴隶服务。

  关于这四种姓的划分,婆罗门教《梨俱吠陀》神曲第十二颂中说:

  原人之中,生婆罗门;彼之双臂,长刹帝利;

  彼之双眼,产生吠舍;彼之双足,出首陀罗。

  从这首颂文当中,我们也不难看出,处于主流文化的婆罗门实际上是以这种所谓的“吠陀天启,神授特权”的悖道伦理思想来确定他们的合法统治地位,从而达到麻痹广大受压迫民众并驱使他们无条件服从的目的。

  另一方面,由于当时印度社会未形成统一国家,群雄割据。因而思想的混乱,也是类似于我国春秋战国时代的百家争鸣。前面提到的主流思想婆罗门教虽说占统治地位,但并没有深入民心,因此许多新兴的哲学思想伺机而出(据印度佛教史载,当时的印度存在着九十六种外道,最著名的有六师外道)。人们,大都走了两种极端:意志薄弱的人在这种不平等的阶级制度之下,感叹身世的不幸,遁世苦修,偏向于精神方面的空幻;意志坚强的人则对婆罗门教进行无声的反抗。

  佛教也是在这种极端不平等的阶级制度与混乱的思想之下脱颖而出。与其它历史上的伟大革命不同之处在于:这是一次不武装、不流血的革新运动,它的矛头直指中世纪处于主导地位的宗教唯心主义。在某种程度上,佛教否定婆罗门“吠陀天气,命由圣造”的神权思想,提出,“命由己造,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朴素唯物主义观点。在另一个侧面上,佛教则强调四姓平等,慈悲大众,反对人为的阶级压迫与种族歧视。

  值得一提的是:佛教虽然起源于印度,但发展却在中国。印度的佛教在公元13世纪伊斯兰入侵之后,在印度本土上基本消亡。而今天的佛教之所以能够与基督教、伊斯兰教并列为世界三大宗教,其主要原因则取决于佛教自东汉传入中国之后,经历了二千多年漫长的发展和传播。在此过程中,与中国的传统文化在相互冲撞中不断地相互融合、相互渗透、相互吸收,并最终于传统儒、道二家并驾齐驱,成为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而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佛教。因此,我们所要讨论的佛教伦理实质,将从四个方面进行阐述:

  1、平等慈悲的价值理念

  纵观人类伦理学发展的历史,唯佛教首次宣扬平等思想。佛教在创立之初,就是提倡四姓平等,反对种族歧视,无情地鞭挞了黑暗的专制社会,表达了广大受压迫的民主平等自由社会的普遍向往与共同心声。

  依佛教缘起论看来,世间万物皆由各种因缘和合而成,众生无始劫以来由无明妄想所产生的幻想;在究竟其实的意义上,一切法、一切相一律平等,无有差别。体现在伦理道理上,即唤醒人与人之间相互尊重的道德理念。人与人之间尽管存在着出身、血统、种姓、美丑等自然现象的差别,但这并不能作为不平等的依据,也不足以区分人与人之间的高低贵贱。人与人之间只存在行为上的善恶之别,而没有等级的尊卑。正如是释迦牟尼佛所说:“人不因出身、地位、种姓的尊贵而尊贵,而是因为他的道德行为受到人们普遍的尊重而尊贵。”

  佛教的基本宗旨是普度众生,救苦救难,所以佛教至始以四无量心救度一切众生。所谓四无量心即指:尽一切力量使众生获得真实快乐为慈无量;尽一切力量使众生获得远离痛苦的深渊为悲无量;尽一切力量使众生离苦得乐,感到由衷的欢喜为喜无量;尽一切力量使众生化解怨仇,共同解脱为舍无量。佛教的慈悲观是发自内心,发自本性对一切苦海众生的真实同情与终极关怀。再而这种关怀是没有丝毫私心杂念的。它不仅表现在世俗方面的拔苦予乐,更进一步促进一切有情共同超越生死大狱,达到究竟解脱。

  2、无常无我的奉献精神

  毋庸置疑,佛教在所有的学说中,其奉献精神表现的最全面最彻底,因为它始终是以无常无我的观念为其核心的价值取向。

  从一开始,人类就在颠倒无明的思想意识中追求着永恒不朽。但现象界的万事万物总是生灭迁流,刹那变化的;生命也是如此,有生必有死。但众生却执着于现行的生死烦恼而不能解脱。所以佛教引导我们竭力做到无我奉献,因为这是在人生问题的重重矛盾中寻找到生命超越的最佳途径。

  只有体悟了无常,才能在短暂的生命中寻找到人生的不朽;只有认识了无我,才能真正地做到无私奉献。佛教伦理强调对他人给予真诚的关怀,《楞严经》上说:“不为自己求安乐,但愿众生得离苦。”充满着浓厚的利他主义色彩。由于佛教义中将自己与万物的关系视为平等关系,“情与无情,同圆种智”,故而它希望人们发起无缘大悲、同体大悲的菩萨心肠,把人的痛苦视为自己的痛苦,将自己的欢乐分享给每一个人;为了众生的根本利益,可以不惜牺牲自己的一切。佛陀在《本圣经》中割肉喂鹰和以身饲虎的事例也就阐扬了佛教这种舍己为人的精神,无怪乎近代学者梁启超先生在其《论佛教与政治之关系》中说道:

  “凡立教者,必欲以其教易天下,故推教主之意,未有不以善为归者也……夫学佛者以成佛为希望之究竟也,今彼以众生故,及并此最大之希望而牺牲之,则其他更何论焉?故舍己救人之大业,唯佛教足以当之矣”。

  3、行善断恶的道德实践

  善恶问题是人类伦理学的永恒话题,也是人类评价自我行为价值的基本标准。佛教与一般伦理学说一样,努力引导并鼓励人们行善断恶,自利利人;所不同的是:佛教所指的善恶不是一般意义善恶的绝对化。佛教的因果论中主张行善必然获善报,作恶必然地遭苦果,谁也无法摆脱这一因果规律。但它并不单指现世的报应,它引申为过、现、未三世一超越时空的因果。这是由于人们在现实生活中经常会遇到无法阐释的问题,譬如善人行善不得善报,恶人行恶不得恶报的问题,就不是一般伦理学所能解释。而佛教却能诠释:由于作善者在过去生中作恶,恶业到这一时刻因缘成熟,而善业尚未成果,故有现世行善却不得好报的结局;反之作恶之人于现世享福也是如此!因此,佛在经中说:“欲知过去因,今生受者是;预知未来果,今生作者是”,“善恶到头终有报,只争来早与来迟”。本体上昭示人类不能存有侥幸心理,其实在冥冥之中已经自有主宰,这种自觉的约束力极不同于世间以违法而制法的一般法律;更进一步说,三世因果规律不单从道德行为上提倡和鼓励人们积极向善,努力排除一切恶习,就连思想意识方面,都要做到清净无染,防范于未然。所以说,佛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启迪智慧、净化人类的超时空的伦理学说。

  在道德实践方面,则体现在持五戒、行十善等基本内容上。在五戒、十善等基本内容上,就五戒而言:不杀生表对一切生命的尊重与爱护;不偷盗表为他物非予莫取的道义;不邪淫表对伦常的自觉遵守;不妄语表为对他人的正直与诚信;不饮酒则表为对行为的理智负责。

  4、涅槃寂静最终目标

  倘若说佛教伦理与世俗的一般伦理学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就在于佛教伦理对人生意义与价值的终极关怀与最后超越。在佛教看来,人生是无边的苦海,炽热的火宅,有着说不尽的苦恼和困惑让我们无法解脱。人们在残酷的现实面前,显得脆弱不堪。因此,佛教主张人们在立足现实的同时看破放下,依照佛教教导的修持方法破除无名痴暗,断惑证真,超脱生死苦海,到达究竟涅槃(不生不死)的彼岸。这便是佛教有别于其它伦理学的超道德、超现实的最高理想价值观念。

  综上四点概而言之:佛教伦理的实质是立足现实,又是超越现实;既是完善自我,又是完善社会的一种道德价值取向。

  历史证明,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作为反映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的道德伦理,佛教在当今社会的道德建设中又扮演什么角色呢?勿庸讳言,在当今21世纪,社会在不断进步、日新月异,加快了人们思想价值观念的变化,诚信、道德准则、价值取向等等都十分模糊,从而导致了精神的危机、信仰的真空与道德的失范。尤其在商品经济浪潮的冲击下,出现了一系列形形色色的极端个人主义、拜金主义和享乐主义。“道德无用论”、“信仰白痴论”、“金钱万能论”,在一些地域,汇成一股浑浊的逆流,甚嚣尘上,严重破坏了人们的现实生活,导致许多人对道德良心莫知所从的可悲现象。这种物欲横流的世俗风气,从方方面面都造成了社会与个人的灾难。诸如腐败之风,恐怖主义、核危机、艾滋病的不断蔓延、国与国之间的不断抗衡,人与人之间的尔虞我诈等等都是当今社会触目惊心的严重问题,也是文明社会进步发展的大障碍。而佛教平等慈悲的理念提倡人与人之间真诚的关心与爱护,国与国之间的和平共处;以无常无我的奉献精神来制止极端的利己主义,消除人与人之间的隔阂,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以善恶果报的因果规律防非止恶,鼓励人们积极向善;以涅槃寂静的终极目标作为人们升华自我,超越现实的最后归宿。

  由此可见,佛教所追求的是一种高尚的道德生活与道德情操,对于在当今竞争机制日益激烈的社会,无疑是另一高度的超脱;在完善我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也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标签:五明研究
没有相关内容

欢迎投稿:307187592@qq.com news@fjdh.com


QQ:437786417 307187592           在线投稿

------------------------------ 权 益 申 明 -----------------------------
1.所有在佛教导航转载的第三方来源稿件,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政策、各级佛教主管部门规定以及和谐社会公序良俗,除了注明其来源和原始作者外,佛教导航会高度重视和尊重其原始来源的知识产权和著作权诉求。但是,佛教导航不对其关键事实的真实性负责,读者如有疑问请自行核实。另外,佛教导航对其观点的正确性持有审慎和保留态度,同时欢迎读者对第三方来源稿件的观点正确性提出批评;
2.佛教导航欢迎广大读者踊跃投稿,佛教导航将优先发布高质量的稿件,如果有必要,在不破坏关键事实和中心思想的前提下,佛教导航将会对原始稿件做适当润色和修饰,并主动联系作者确认修改稿后,才会正式发布。如果作者希望披露自己的联系方式和个人简单背景资料,佛教导航会尽量满足您的需求;
3.文章来源注明“佛教导航”的文章,为本站编辑组原创文章,其版权归佛教导航所有。欢迎非营利性电子刊物、网站转载,但须清楚注明来源“佛教导航”或作者“佛教导航”。
佛教导航@1999- 2011 Fjdh.com 苏ICP备12040789号-2

办公地址:北京昌平区望都新地南区18号楼三单元501室 办公电话:010-81754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