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的婚姻观(连载-)
佛教的婚姻观,简明的说就是佛教对婚姻的看法。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内容:
●婚姻是业力、因果的产物;
●婚姻的本质是无常、无我、无自性和唯识的;
●婚姻源自爱欲心;
●凡夫皆执着于婚姻家庭;
●爱欲源自“我见”,其过患是无休止的轮回
从今天起,本栏目将陆续刊登佛法关于婚姻观点的文章,希望对各位读者有所帮助。
1、婚姻是业力、因果的产物
依佛法的观点,对婚姻的基本看法则是——婚姻是由于人们内在的爱欲需求,累世的会聚因缘,以及业力的牵引,导致今生男女两人遇合,组成家庭,乃至生儿育女。
这中间,有其必然的因果关联。一对美满的家庭如此,一段痛苦的婚姻也有其必然性。所谓“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婚姻的美满与痛苦,来自各人前世与今生的行为和造作,非是上天安排,也非他人强加。故每个人都要为自己过去、现在、将来的行为负责。
同时,佛教也教导人们要遵从所在国家的法律、道德,保持和维护家庭的稳定和幸福,从这个观点出发,也可以说佛教是反对离婚的。
问:常听佛教中讲业力,请问什么是业?什么是业力?
答:业,即行为或造作之义,它包罗了思想、语言和行为的方方面面。我们的一切善恶思想行为,都叫做业,如好的思想、好的行为叫做善业,坏的思想、坏的行为就叫做恶业;业力:善恶之业有生起苦乐果之力用,称为业力。善业有生乐果的力量,恶业有生恶果的力量。佛经说:“不思议业力,虽远必相牵。果报成熟时,求避终难脱。”
斯里兰卡那兰陀长老在《觉悟之路》中指出:“在这个世界上,发生在任何一人身上的任何事,都是其本人应得的。……我们对自己的幸福快乐和痛苦忧恼负责,自己创造自己的天堂,自己挖掘自己的地狱,自己是自己命运的设计师。”
又如在生活中,当一位母亲对自己的孩子说:“做一个好孩子,你将得到快乐,我们就会喜欢你。但是,如果你不听话,你将得不到快乐,我们也不会喜欢你了。”这时,她教育孩子的也正是业的思想。
我们常说的“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就是业力因果最通俗的说法。
婚姻是业力、因果的产物,它固然是今生的努力所为,但也包含了前世的因果。如有的人一辈子小心谨慎,为人厚道,婚姻却屡遭挫折;有的人虽然未经努力,而幸福婚姻却如影随形,得来全然不费功夫。这种看似不合理的差异,除了三世因果说,确实很难解释得清楚。
婚姻的偶然中也有其必然性。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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