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法莲华经决疑--见宝塔品第十一(三)
妙法莲华经决疑--见宝塔品第十一(三)
文:白云老禅师
偈 曰:
诸善男子 各谛思惟
此为难事 宜发大愿
诸余经典 数如恒沙
虽说此等 未足为难
若接须弥 掷置他方
无数佛土 亦未为难
若以足指 动大千界
远掷他国 亦未为难
若立有顶 为众演说
无量余经 亦未为难
若佛灭后 于恶世中
能说此经 是则为难
释 义:
妙法华经,世尊尝说难信难解,如此难为之事,宜发大誓愿;尤其,诸余经典,即使如恒河沙数,欲与解说,并非难事;即使若接须弥山,移置他方无量佛土,亦非为难之事。或者,掀动大千世界,远掷他方世界,亦非为难之事;或者,为无量众生,演说无量余经,亦非为难之事;但是,若佛灭度后,于五浊恶世之中,能说此妙法华经者,却是非常难为,可见是经妙法,其饶益功德,无量无边!
偈 曰:
假使有人 手把虚空
而以游行 亦未为难
于我灭后 若自书持
若使人书 是则为难
若以大地 置足甲上
升于梵天 亦未为难
佛灭度后 于恶世中
暂读此经 是则为难
假使劫烧 担负干草
入中不烧 亦未为难
我灭度后 若持此经
为一人说 是则为难
释 义:
假使有人用手把握虚空,四处游移行走,都非难事;然于世尊灭度后,有人书写受持妙法华经,或者促使人书写,相较之下,反而非常困难。若复有人以大地,放置足指甲上,登升梵天,亦非困难之处;但若有人于佛灭度之后,能够于五浊恶世之中,即使短暂时读诵此妙法华经,仍是困难之事。譬如劫火然烧,有人担负干草,而不为之烧著,并非为难事;唯于世尊灭后,有人能持此经,即使为一人说,也是很不容易的事。
偈 曰:
若持八万 四千法藏
十二部经 为人演说
令诸听者 得六神通
虽能如是 亦未为难
于我灭后 听受此经
问其义趣 是则为难
若人说法 令千万亿
无量无数 恒沙众生
得阿罗汉 具六神通
虽有是益 亦未为难
于我灭后 若能奉持
如斯经典 是则为难
释 义:
八万四千法门,十二部经,能为人演说,甚至使听闻者得六神通,并不为难;而于世尊灭度后,听受此经而能闻其义趣,是非常不容易的事。假若有人说法,令无量无数众生,像恒河中的沙一般,能得成就阿罗汉,具足六神通的饶益,亦无甚困难;但是,于世尊入灭后,若能奉行受持法华经,是则相当为难之事。
偈 曰:
我为佛道 于无量土
从始至今 广说诸经
而于其中 此经第一
若有能持 则持佛身
诸善男子 于我灭后
谁能受持 读诵此经
今于佛前 自说誓言
此经难持 若暂持者
我则欢喜 诸佛亦然
如是之人 诸佛所歎
是则勇猛 是则精进
是名持戒 行头陀者
则为疾得 无上佛道
能于来世 读持此经
是真佛子 住淳善地
佛灭度后 能解其义
是诸天人 世间之眼
于恐畏世 能须臾说
一切天人 皆应供养
释 义:
世尊为沙界有情众生,开启觉悟之道,曾于无量世界,从始至今,广说许多经典,而于其中以妙法华经最为第一;若有人能虔诚奉持者,则无异是等持觉悟之身。因此,于世尊灭度以后,谁要能受持、读诵此经者,今当于佛前自说誓言:此经虽然受持困难,若能暂时受持,世尊是为欢喜难得,以及十方诸佛亦如是赞歎。如是之人,是为勇猛精进,是庄严持戒的行者;如果,是修行头陀的话,必然疾速成就无上觉悟之道;而且,当来之世,是读诵受持此经的真佛子,常住纯良福善之处。
是故,世尊重宣此义,谓:于我灭度后,能解法华经之妙义者,是所有天人于世之正法眼;即使于恐畏之世,亦能作须臾演说,凡一切天人,皆应虔诚供养!
(见宝塔品第十一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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