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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说四十二章竟表注讲义

       

发布时间:2010年06月13日
来源:明伦创刊   作者:资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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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说四十二章竟表注讲义

作者:资料室

第三章
经文:
佛言:剃除须发,而为沙门,受道法者,去世资财,乞求取足,日中一食,树下一宿,
慎勿再矣,使人愚蔽者,爱与欲也。
表注:(如图表注一 P27上半段右上)

┌防退转
│ ┌须眉丈夫
除须发意├去濠慢 ←┌表美观├三子难求
└断烦恼 ※└习尚爱└髡陋貌
┌爱 ┌名 ←能离者
│ ├色 ※
┌蔽 │ ├财 ←
受│见 └欲—├食 → 不能离者
道│ └睡 ※

│修—│ ┌去世资财(求圣财)
│ ├—├乞求取足
│ ├日中一食
│ └树下一宿
└证→ ○



讲义
此章乃为出家人说。出家纯为求法弘法,然无论求弘,皆须备尝辛苦。惟凡夫习性,无
不畏苦,亦无不濠慢。濠慢则生烦恼,畏苦则易退转。出家人防退转,去濠慢,断烦恼,必
须剃除须发。须发为表美观,古称男子为须眉丈夫,年至三十,无须则耻,故有三子难求之
语。三子者,儿子丶银子丶胡子也。足见胡须之为贵。今之男子虽不盖须,仍惜其发。苟无
发,谓之髡,自惭陋貌,羞於见人。人之所以惜须发,为爱美也。爱美则长濠慢,增烦恼,
道何由进?故经云:「佛言:剃除须发,而为沙门。」
剃发出家,乃为受道。道如何受,解之甚难,兹述其要义。人皆有佛性,至净至明,具
一切德能,是为本性。惟由於迷,不得其用。如镜蔽於尘,其光不显。尘去则镜明,迷去则
佛现。经云:受道法者,即是去迷见性,修道证果也。
如何去迷,须知人无不有爱欲,有爱欲则本性常迷,去迷即是去爱欲。世人无不在迷,
故无不尚爱,若明是理,则知其非,是以佛不曰爱,而曰慈悲喜舍。孔子亦不曰爱,而曰道
德仁义。欲者约之有五,即财色名食睡也。是五者,自地狱至欲天,无一能离之。出家沙门
,修阿罗汉,一欲之不除,即不能证果,故须五欲皆离。在家佛子,修念佛法门,五欲离之
不净,可带业往生,然离之愈多,往生愈安。或谓五欲关乎身命,岂能悉数离之。答曰:是
须分别研讨。约出家而论,财无需也,三衣一钵,乞之世人,中国之制虽异西域,而有丛林
,亦不虞衣食。色者男女之欲,名者虚而多累,离之皆无害於生。食须有节,从欲而过则损
身,节之既久,可以禅悦为食。睡为昏沈,凡夫不免,然可聚炼精神,以求渐减,而至於无
。罗汉静坐,即是修养身心,故不需昏睡。约在家而论,财取有道,色为传宗,名须弃之以
务实,食无求饱,睡无贪婪,其庶几矣。
爱欲离,而性见,於是始能修道。前章云识自心源,即是见性,惟所见甚微,必须继之
以修持,愈修而性愈见,卒至本性圆彰,即证佛果。若未见性,而曰修道,实为盲修。惟念
佛法门可以例外,然若见性而修,必不退转。
经云:「受道法者,去世资财。」世间资财去之,始能求得圣财;圣财有七,信也,博
学多闻也,兹不具述,皆非世财所能比拟。「乞求取足」即是去贪。「日中一食人,或疑能
否养身,余证以数十年之经验,毋庸疑虑。国人之病多由於饱,鲜由於饥。「树下一宿,慎
勿再矣,」以防爱取不舍。「使人愚蔽者,爱与欲也。」修道必须见性,性蔽於爱欲,则不
见矣,故须去之。

第四章
经文
佛言:众生以十事为善,亦以十事为恶。何等为十,身三,口四,意三。身三者;杀丶
盗丶淫。口四者;两舌丶恶口丶妄言丶绮语。意三者;嫉丶恚丶痴。如是十事,不顺圣道,
名十恶行。是恶若止,名十善行耳。
表注:
(如图表注二 P28下半段右下)


├┌蔽道
│└受苦 ┌杀 ┐ ┌善自然
┌造业│────┤盗 │ └不动真空
│ │ └淫 │ │
│ ├───┌两舌 │ │
│ ├恶口 ├─ │
│ ├妄与 │ │
善恶无性│ └绮语 │ ┌恶造作
│ ┌忌妒 │ └动作妄有
└起惑────├恚 │
└痴 ┘

讲义:
此章佛法,通出家在家。
众生是合众缘而或之生命,意即未证果之凡夫。
众生造十善十恶,皆由身口意三者。意又为之主。意者不同乎心性,凡夫之入轮回,皆
是此意,而非心性。修道即是克制此意,以求明心,孔子诲人,亦是格物致知,诚意正心。
惟有意诚,心始得正。国人以儒学奠其基,於佛理自易领悟。
今於十恶,但重叙事,不多议理。
杀为杀害众生之生命。佛法众生平等,杀生则失慈悲,故须戒之。世圣孔子,亦主起蛰
不杀,方长不折。世有因必有果,如未造杀业者,纵遭氢弹,亦能免难。然凡夫初生,即造
杀业,今逢乱世,能不戒惧。
盗者,不与而取也,此事无人不犯。
淫为生死之本,轮回入胎,即由淫念。出家首戒是淫,在家须戒邪淫,夫妇之淫许之,
然亦须节制。以上三业造於身。
两舌为播弄是非,陷害他人。
恶口,出言伤人。
妄语,不实之语。
绮语,引人犯罪之语,郑卫之声亦属之。以上四业造於口。
嫉者妒也,亦即是贪。
恚者易於恼怒,亦即是絈,
痴者不明理也。以上三者出於意,谓之三惑,驱使身口诸恶业。造业即受苦报。惑业苦
名三障,众生即为所障,不出生死轮回。
以上十恶止之,即是十善,人性本善,不需造作,故云「是恶若止,名十善行」。
学者或修罗汉果,或求往生极乐果,孰能自料其必成,若或不成,亦须求天堂,切勿堕
落三涂,生天虽未出轮回,较入地狱,胜之远矣。外道不观所行,徒论生天,皆是欺人之谈
。如戒此十恶,可保生天无虑,否则不惟不能生天,极乐亦为之障,念佛同修勉之。

                        第3期 公元1971年5月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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