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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光尼众佛学院图书馆编目作业手册节录(下)

       

发布时间:2010年06月12日
来源:佛教图书馆馆讯   作者:编辑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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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图书馆馆讯 第五期 85年 3月


香光尼众佛学院图书馆编目作业手册
节录(下)
编辑组

第二部份 各类型资料

【连续性出版品】

一、丛书

  具有一个总书名,每一种著作具有单独书名的出版品,或由多种单独著者集合而成者,称为丛书,或丛刊。

1. 编目规则

  (1) 题名项:本馆采用以丛书名为正题名,单册书名为副题名。
    如:法鼓全集. 第六辑第七册:春夏秋冬/ 释圣严著

  (2) 著者项:本馆以丛书主编著录为主要著者,单册著者为次要著者。
    如:世界佛学名著译丛53:日本佛教史纲/蓝吉富主编;村上专精著

  (3) 出版项:丛书出版年不一,则著录出版年为"民76-77";若尚未出齐,则著录
    为"民77- "。

2. 分类原则

  (1) 本馆丛书以编整套为主;若有第二套,则打散编入各类中。
    如:法鼓全集. 第六辑第七册:春夏秋冬/ 释圣严著
      索书号:052.28/1666/V.37(总册数)
      春夏秋冬/ 释圣严著
      索书号:926/1666

  (2) 若出版社将其出版品以系列划分,则不编为丛书,仅于集丛项著录丛书名及
    丛书号。

3. 著者号取丛书主编;若一套丛书有多位主编,则取丛书书名为著者号。

二、期刊

1. 编目规则

  (1) 题名项:
    a. 本馆期刊题名选择之顺位,依序为书名页、封面、卷端刊名、刊头等处。
      若缺首期,则依馆藏最早一期著录。
    b. 更改刊名,则以新刊名著录之,于附注项说明之。
      如:世界宗教文化.--
        附注:1980年第1期-1994年第4期原刊名为“世界宗教资料”

  (2) 著者项:著录杂志社为主;若为个人,则不予著录。

  (3) 卷期项:
    a. 期刊之卷期一律以阿拉伯数字登录。
      如:普门.--1期
        十方.--1卷1期
    b. 若刊名更改,而卷期仍连续,则依更改之刊名著录,卷期照录,于附注项
      说明。
      如:图书与资讯学刊.--第9期
        附注:第1-8期原刊名政大图资通讯
    c. 同时二种编次系统(有卷期及总期数)者,则依载于主要著录来源者著录
      之,于附注项说明。
      如:中国佛教.--40卷1期
        附注:40卷1期=469号
        东方宗教研究.--新1期
        附注:新1期=总号3期
    d. 若一期刊更改编次系统,则以新编次系统著录之,于附注项说明之。
      如:今日佛教.--25期
        附注:25期以前,以卷期表示,1卷1期-2卷12期。

2. 分类原则

  (1) 当期期刊,不分编依笔划顺序上架;过期期刊合订后才做分类编目(贴条码
    、书标)并按类排架。
  (2) 期刊之分类以粗分为原则。

3. 索书号

 特藏号     P       P
 分类号     650      650
 著者号     3484     3484
 部册号     V.25-26    No.1-12
 年度号     80      1995

  (1) 特藏号:一般期刊代码有"P"、"M"二种,本馆采用"P"为期刊代码。

  (2) 分类号:合订本之期刊依本馆所采用之分类法分类。

  (3) 著者号:取刊名之四角号码为著者号。

  (4) 部册号:有卷期者,于装订时,最好将同一卷装订成册。
    a. 卷期者,其著录方式如:1卷1期-2卷4期,则著录V.1-2或1:1-2:4。
    b. 仅有期数者,其著录方式如:123期-134期,则著录No.123-134。
    c. 有的期刊之刊期中有年度及期数,则其著录方式如:1995'1-4。
    d. 合订本装订之原则:以一完整年度或卷期为分册标准,若合订本装订后每
     册超过3.5公分,则再做半年度或一季之分册。

  (5) 年度号:一般中文期刊以民国记年;外文期刊以西元记之。

三、学报、会议记录

1. 学报为连续性出版品,可当图书或期刊编,本馆视为期刊编目,若有复本且有参
 考价值者则另一册以图书分编。

2. 若该学报以"期"或"届"为出版,则以第一期(届)为V.1。

3. 若有年度又有期或届次,则为索书号除了加年代号外,还需加上册次号。
  如:070/ 1234/ 80/ V.1

4. 会议录性质属连续性出版品,视为图书处理,须加注年代号。

5. 会议记录及学报作者号取该会议名称或学报名称。

【小册子】

一、判定原则

1. 凡不满五十页,未采正式装订的出版品称为小册子。

2. 本馆对于不满五十页但具阅读参考价值者,仍视为图书进行编目。

3. 若不满50页且高广在64开以下者,则不视为图书,而视为小册子处理,予以简单
  的编号,方便典藏。

二、分编方式

1. 小册子不与图书资料一起登录,另立一册记录,以供查阅。

2. 小册子之处理,于封面张贴馆藏标签,于内页加盖馆藏章。

3. 学术论著单篇文章或抽印本,以论文夹固定后依小册子方式处理。

4. 分类以所采用的分类法之十大类做简单分类,再编流水号以〞-〞连接,不编登
  录号。
  如:1-3→1代表教理,3为第三本之流水编号。

5. 定期检查、淘汰小册子,以保持资料的新颖。

三、典藏方式

  以直立式档案盒储存,独立存放于参考室中之一区。

【视听资料】

一、著录来源

  以该视听资料之主体为主要著录来源,其附件为次要著录来源。

1. 录音资料:以录音带卡匣上之标签资料为主,其次为录音带盒上标示之资料。

2. 录影资料:以录影带播放之片头资料为主要著录来源,其次为录影带卡匣及录影
  带盒上之标示。

3. 幻灯单片:成套的幻灯单片以外盒上标示的资料为主要著录来源。

二、著录项目

1. 题名项:视听资料正题名、副题名、并列题名。

2. 资料类型:著录于正题名之后,以方括弧[]表示之,如:[录音资料]、[录影资料
  ]、[幻灯单片]、[幻灯卷片]等。例如:释迦牟尼佛传[录音资料]

3. 著者项:依主要著录来源资料为主。

  (1) 录音资料:以录音资料之文词撰写者,音乐创作者,或民歌、音乐采集、制
    作者或原转录资料之著者为主要著者;有关表演、执行、解说者为次要著著。

  (2) 录影资料:以录影资料之导演、制片、动画绘制、剪辑、编剧等重要贡献者
    ,为主要著者;其他相关之表演、执行者为次要著者。

  (3) 幻灯单片:以幻灯片之制作者为主要著者,文字叙述、配乐者为次要著者。

4. 出版项:出版(制作)者、出版(制作)年。

5. 稽核项:视听资料之数量、时间、附件等。
  如:录音带  1卷卡式带:类比+1册书
    录影带  1卷卡式带:有声,彩色
    幻灯单片 16张幻灯单片:有声,黑白

6. 集丛项:集丛名、集丛号。

7. 附注项:内容、录制地点、时间等补充说明。

8. 其他:获得方式、价钱、录制时间。

三、编目原则

1. 录音资料

  本馆有关录音带编目,为方便读者借用及管理,凡同一主题有两片以上之录音带,则采盒装编目,单片才采用原录音带盒编目。

  (1) 题名项:
    a. 以录音带卡匣上之题名为主要著录来源。
    b. 若封套与录音带卡匣之题名不一时,以著录录音带卡匣上之题名为主,于
     附注项说明。
     如:印度佛教
       附注:封面题名:印度佛教之旅
    c. 题名后著录资料类型,以中括弧表示,如:[录音资料]。若含二种以上资
     料类型而没有主体,则以[多媒体组件]表示之。
     如:阿含经[录音资料]

  (2) 著者项:

    a. 以该录音带的撰稿人为主要著者,录音带之主讲人,为次要著者。
     如:家在哪里[录音资料]/ 释悟因著;秦晴讲述
    b. 若有依其他资料转录者,则著录该转录来源之原著者为主要著者。
     如:家在哪里[录音资料]/ 释悟因著;秦晴讲述
     附注:转录自图书类型的“点石集”
    c. 内容为音乐或音乐演唱,则以创作者为主要著者,歌曲表演者为次要著
     者。
     如:忆儿时[光碟资料]/ 李叔同
    d. 若属音乐合辑者,则主要著者以采辑者或制作人为著录对象。

  (3) 出版项:

    a. 出版地、出版者以录音资料之出版地、出版者为主要著录,若有制作地、
     制作年,则于附注项说明之。
    b. 若无出版地、出版者,则以制作地、制作者著录于出版项。
    c. 出版年以录音带之出版年著录;若无出版年,则以录制年为主。
  (4) 稽核项:

    a. 卷(张)数:以该套录音带之总卷数著录,于卷数后以(每卷 分)表示
     其播放时间。
     如:30卷卡式带(每卷60分)
    b. 附件:一录音带附讲义、小册子、书皆著录之,著录型式如:讲义1张;
     小册子30面;一册书。
     如:1卷卡式带:类比+小册子(30面;10公分)

  (5) 集丛项:若以系列出版者,则于集丛项著录集丛名、集丛号。

  (6) 附注项:著录次序为

    a. 正题名之说明--如:封套题名为,原名、异名、改名、缺名依录音带上
     之标签著录,若封套不同时则在此说明
    b. 使用语文--如:国台语发音
    c. 录制方式--如:自录、自不同来源转录、录制者、 单面录制、合录、
     录音(转录来源)、拷贝情形
    d. 内容、摘要说明--民国72年11月9日演讲录音内容:1,家在哪里--2,现代
     妇女的画像--3,食的艺术
    e. 其他--如实际馆藏记载、誊稿记录、带子声音不清楚

2. 录影资料

  (1) 题名项:

   a. 著录录影带片头题名为主。
   b. 若录影带片头题名与标签或盒套上之题名不同时,则以录影带片头题名为
    主。

  (2) 著者项:以制片或导演为主要著录对象。

  (3) 出版项:

     a. 若出版年不详,推测为民国80年间,著入为[民8-?]
    b. 未正式发行之作品,省略出版地与出版者,仅著录录制年。

  (4) 稽核项:记录
    如:6卷卡式带(每卷约25分):有声,彩色+6册书

  (5) 附注项:有关影带之旁白使用语言、片盒题名与正题名不同等相关资料记录
    于此栏。
    如:国语及英语发音,中、英文字幕
      VHS
      内容:1,中国佛教--2,西藏佛教--3,日本佛教
      摘要:叙述各国佛教发展
      馆藏:第1卷,书第1册
      转录自公共电视节目
      演出日期

3. 幻灯单片

  (1) 以该幻灯单片外盒上标示之主题为题名项。

  (2) 若该幻灯单片之盒装上之题名与幻灯单片第一片不同时,则以外盒上之题名
    为主,于附注项说明。
    如:佛国之旅
    附注项:第一张幻灯单片题名:佛寺之旅

  (3) 幻灯片之著者以拍摄者或制作者为主要著者。

四、特藏号

1. 录音资料:本馆以AC代表卡式录音带。

2. 录影资料:本馆以VC代表卡式录影带。(注)

3. 幻灯单片:本馆以SL代表幻灯单片。

【剪辑资料】

一、目的

1. 收集相关佛学资讯,成为专题资料,使图书馆资料多元化。

2. 读者需求。

二、剪辑原则

1. 本馆剪辑资料的来源是以复本及不典藏之期刊为勾选对象,非佛学本馆暂不搜集。

2. 佛学以僧教育、仪制、护教、佛教与时事对话之主题为主要剪辑对象。

三、剪辑步骤

1. 勾选文章:于该资料上打勾,并于其空白处填上资料出处。

2. 剪贴:

  (1) 资料按时间排列,再行剪贴。
  (2) 资料剪下后,贴于A4纸张之剪辑卡,该卡列有主题、资料来源、资料日期、
    编码等项,以便著录资料出处及整理、检索之用。
  (3) 同一篇文章若版面过大,则以折叠方式处理尽量不剪开,以免散失;若要切
    割,则以段落为主,再将其割下之资料贴于续卡。
  (4) 剪辑资料卡之背面不再粘贴资料。

3. 分类:因数量不多,仅以大类分,每一主题再按自然数字编号区别。

4. 归档:

  (1) 以资料夹将各主题之剪辑资料固定,以免散失。
  (2) 置于参考室内之独立一区。

5. 定期检查资料进行淘汰及维护,保持资料之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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