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光尼众佛学院图书馆编目作业手册节录(下)
佛教图书馆馆讯 第五期 85年 3月
香光尼众佛学院图书馆编目作业手册
节录(下)
编辑组
第二部份 各类型资料
【连续性出版品】
一、丛书
具有一个总书名,每一种著作具有单独书名的出版品,或由多种单独著者集合而成者,称为丛书,或丛刊。
1. 编目规则
(1) 题名项:本馆采用以丛书名为正题名,单册书名为副题名。
如:法鼓全集. 第六辑第七册:春夏秋冬/ 释圣严著
(2) 著者项:本馆以丛书主编著录为主要著者,单册著者为次要著者。
如:世界佛学名著译丛53:日本佛教史纲/蓝吉富主编;村上专精著
(3) 出版项:丛书出版年不一,则著录出版年为"民76-77";若尚未出齐,则著录
为"民77- "。
2. 分类原则
(1) 本馆丛书以编整套为主;若有第二套,则打散编入各类中。
如:法鼓全集. 第六辑第七册:春夏秋冬/ 释圣严著
索书号:052.28/1666/V.37(总册数)
春夏秋冬/ 释圣严著
索书号:926/1666
(2) 若出版社将其出版品以系列划分,则不编为丛书,仅于集丛项著录丛书名及
丛书号。
3. 著者号取丛书主编;若一套丛书有多位主编,则取丛书书名为著者号。
二、期刊
1. 编目规则
(1) 题名项:
a. 本馆期刊题名选择之顺位,依序为书名页、封面、卷端刊名、刊头等处。
若缺首期,则依馆藏最早一期著录。
b. 更改刊名,则以新刊名著录之,于附注项说明之。
如:世界宗教文化.--
附注:1980年第1期-1994年第4期原刊名为“世界宗教资料”
(2) 著者项:著录杂志社为主;若为个人,则不予著录。
(3) 卷期项:
a. 期刊之卷期一律以阿拉伯数字登录。
如:普门.--1期
十方.--1卷1期
b. 若刊名更改,而卷期仍连续,则依更改之刊名著录,卷期照录,于附注项
说明。
如:图书与资讯学刊.--第9期
附注:第1-8期原刊名政大图资通讯
c. 同时二种编次系统(有卷期及总期数)者,则依载于主要著录来源者著录
之,于附注项说明。
如:中国佛教.--40卷1期
附注:40卷1期=469号
东方宗教研究.--新1期
附注:新1期=总号3期
d. 若一期刊更改编次系统,则以新编次系统著录之,于附注项说明之。
如:今日佛教.--25期
附注:25期以前,以卷期表示,1卷1期-2卷12期。
2. 分类原则
(1) 当期期刊,不分编依笔划顺序上架;过期期刊合订后才做分类编目(贴条码
、书标)并按类排架。
(2) 期刊之分类以粗分为原则。
3. 索书号
特藏号 P P
分类号 650 650
著者号 3484 3484
部册号 V.25-26 No.1-12
年度号 80 1995
(1) 特藏号:一般期刊代码有"P"、"M"二种,本馆采用"P"为期刊代码。
(2) 分类号:合订本之期刊依本馆所采用之分类法分类。
(3) 著者号:取刊名之四角号码为著者号。
(4) 部册号:有卷期者,于装订时,最好将同一卷装订成册。
a. 卷期者,其著录方式如:1卷1期-2卷4期,则著录V.1-2或1:1-2:4。
b. 仅有期数者,其著录方式如:123期-134期,则著录No.123-134。
c. 有的期刊之刊期中有年度及期数,则其著录方式如:1995'1-4。
d. 合订本装订之原则:以一完整年度或卷期为分册标准,若合订本装订后每
册超过3.5公分,则再做半年度或一季之分册。
(5) 年度号:一般中文期刊以民国记年;外文期刊以西元记之。
三、学报、会议记录
1. 学报为连续性出版品,可当图书或期刊编,本馆视为期刊编目,若有复本且有参
考价值者则另一册以图书分编。
2. 若该学报以"期"或"届"为出版,则以第一期(届)为V.1。
3. 若有年度又有期或届次,则为索书号除了加年代号外,还需加上册次号。
如:070/ 1234/ 80/ V.1
4. 会议录性质属连续性出版品,视为图书处理,须加注年代号。
5. 会议记录及学报作者号取该会议名称或学报名称。
【小册子】
一、判定原则
1. 凡不满五十页,未采正式装订的出版品称为小册子。
2. 本馆对于不满五十页但具阅读参考价值者,仍视为图书进行编目。
3. 若不满50页且高广在64开以下者,则不视为图书,而视为小册子处理,予以简单
的编号,方便典藏。
二、分编方式
1. 小册子不与图书资料一起登录,另立一册记录,以供查阅。
2. 小册子之处理,于封面张贴馆藏标签,于内页加盖馆藏章。
3. 学术论著单篇文章或抽印本,以论文夹固定后依小册子方式处理。
4. 分类以所采用的分类法之十大类做简单分类,再编流水号以〞-〞连接,不编登
录号。
如:1-3→1代表教理,3为第三本之流水编号。
5. 定期检查、淘汰小册子,以保持资料的新颖。
三、典藏方式
以直立式档案盒储存,独立存放于参考室中之一区。
【视听资料】
一、著录来源
以该视听资料之主体为主要著录来源,其附件为次要著录来源。
1. 录音资料:以录音带卡匣上之标签资料为主,其次为录音带盒上标示之资料。
2. 录影资料:以录影带播放之片头资料为主要著录来源,其次为录影带卡匣及录影
带盒上之标示。
3. 幻灯单片:成套的幻灯单片以外盒上标示的资料为主要著录来源。
二、著录项目
1. 题名项:视听资料正题名、副题名、并列题名。
2. 资料类型:著录于正题名之后,以方括弧[]表示之,如:[录音资料]、[录影资料
]、[幻灯单片]、[幻灯卷片]等。例如:释迦牟尼佛传[录音资料]
3. 著者项:依主要著录来源资料为主。
(1) 录音资料:以录音资料之文词撰写者,音乐创作者,或民歌、音乐采集、制
作者或原转录资料之著者为主要著者;有关表演、执行、解说者为次要著著。
(2) 录影资料:以录影资料之导演、制片、动画绘制、剪辑、编剧等重要贡献者
,为主要著者;其他相关之表演、执行者为次要著者。
(3) 幻灯单片:以幻灯片之制作者为主要著者,文字叙述、配乐者为次要著者。
4. 出版项:出版(制作)者、出版(制作)年。
5. 稽核项:视听资料之数量、时间、附件等。
如:录音带 1卷卡式带:类比+1册书
录影带 1卷卡式带:有声,彩色
幻灯单片 16张幻灯单片:有声,黑白
6. 集丛项:集丛名、集丛号。
7. 附注项:内容、录制地点、时间等补充说明。
8. 其他:获得方式、价钱、录制时间。
三、编目原则
1. 录音资料
本馆有关录音带编目,为方便读者借用及管理,凡同一主题有两片以上之录音带,则采盒装编目,单片才采用原录音带盒编目。
(1) 题名项:
a. 以录音带卡匣上之题名为主要著录来源。
b. 若封套与录音带卡匣之题名不一时,以著录录音带卡匣上之题名为主,于
附注项说明。
如:印度佛教
附注:封面题名:印度佛教之旅
c. 题名后著录资料类型,以中括弧表示,如:[录音资料]。若含二种以上资
料类型而没有主体,则以[多媒体组件]表示之。
如:阿含经[录音资料]
(2) 著者项:
a. 以该录音带的撰稿人为主要著者,录音带之主讲人,为次要著者。
如:家在哪里[录音资料]/ 释悟因著;秦晴讲述
b. 若有依其他资料转录者,则著录该转录来源之原著者为主要著者。
如:家在哪里[录音资料]/ 释悟因著;秦晴讲述
附注:转录自图书类型的“点石集”
c. 内容为音乐或音乐演唱,则以创作者为主要著者,歌曲表演者为次要著
者。
如:忆儿时[光碟资料]/ 李叔同
d. 若属音乐合辑者,则主要著者以采辑者或制作人为著录对象。
(3) 出版项:
a. 出版地、出版者以录音资料之出版地、出版者为主要著录,若有制作地、
制作年,则于附注项说明之。
b. 若无出版地、出版者,则以制作地、制作者著录于出版项。
c. 出版年以录音带之出版年著录;若无出版年,则以录制年为主。
(4) 稽核项:
a. 卷(张)数:以该套录音带之总卷数著录,于卷数后以(每卷 分)表示
其播放时间。
如:30卷卡式带(每卷60分)
b. 附件:一录音带附讲义、小册子、书皆著录之,著录型式如:讲义1张;
小册子30面;一册书。
如:1卷卡式带:类比+小册子(30面;10公分)
(5) 集丛项:若以系列出版者,则于集丛项著录集丛名、集丛号。
(6) 附注项:著录次序为
a. 正题名之说明--如:封套题名为,原名、异名、改名、缺名依录音带上
之标签著录,若封套不同时则在此说明
b. 使用语文--如:国台语发音
c. 录制方式--如:自录、自不同来源转录、录制者、 单面录制、合录、
录音(转录来源)、拷贝情形
d. 内容、摘要说明--民国72年11月9日演讲录音内容:1,家在哪里--2,现代
妇女的画像--3,食的艺术
e. 其他--如实际馆藏记载、誊稿记录、带子声音不清楚
2. 录影资料
(1) 题名项:
a. 著录录影带片头题名为主。
b. 若录影带片头题名与标签或盒套上之题名不同时,则以录影带片头题名为
主。
(2) 著者项:以制片或导演为主要著录对象。
(3) 出版项:
a. 若出版年不详,推测为民国80年间,著入为[民8-?]
b. 未正式发行之作品,省略出版地与出版者,仅著录录制年。
(4) 稽核项:记录
如:6卷卡式带(每卷约25分):有声,彩色+6册书
(5) 附注项:有关影带之旁白使用语言、片盒题名与正题名不同等相关资料记录
于此栏。
如:国语及英语发音,中、英文字幕
VHS
内容:1,中国佛教--2,西藏佛教--3,日本佛教
摘要:叙述各国佛教发展
馆藏:第1卷,书第1册
转录自公共电视节目
演出日期
3. 幻灯单片
(1) 以该幻灯单片外盒上标示之主题为题名项。
(2) 若该幻灯单片之盒装上之题名与幻灯单片第一片不同时,则以外盒上之题名
为主,于附注项说明。
如:佛国之旅
附注项:第一张幻灯单片题名:佛寺之旅
(3) 幻灯片之著者以拍摄者或制作者为主要著者。
四、特藏号
1. 录音资料:本馆以AC代表卡式录音带。
2. 录影资料:本馆以VC代表卡式录影带。(注)
3. 幻灯单片:本馆以SL代表幻灯单片。
【剪辑资料】
一、目的
1. 收集相关佛学资讯,成为专题资料,使图书馆资料多元化。
2. 读者需求。
二、剪辑原则
1. 本馆剪辑资料的来源是以复本及不典藏之期刊为勾选对象,非佛学本馆暂不搜集。
2. 佛学以僧教育、仪制、护教、佛教与时事对话之主题为主要剪辑对象。
三、剪辑步骤
1. 勾选文章:于该资料上打勾,并于其空白处填上资料出处。
2. 剪贴:
(1) 资料按时间排列,再行剪贴。
(2) 资料剪下后,贴于A4纸张之剪辑卡,该卡列有主题、资料来源、资料日期、
编码等项,以便著录资料出处及整理、检索之用。
(3) 同一篇文章若版面过大,则以折叠方式处理尽量不剪开,以免散失;若要切
割,则以段落为主,再将其割下之资料贴于续卡。
(4) 剪辑资料卡之背面不再粘贴资料。
3. 分类:因数量不多,仅以大类分,每一主题再按自然数字编号区别。
4. 归档:
(1) 以资料夹将各主题之剪辑资料固定,以免散失。
(2) 置于参考室内之独立一区。
5. 定期检查资料进行淘汰及维护,保持资料之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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