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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佛教生命伦理的体系建构与当代价值——邓纯余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10日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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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以人生解脱、普度众生为教旨,在生命关切的基点上确立了注重宇宙整体生命关联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这种博大的生命关切是中华民族大众心理与民族性格的显著特质。公民道德建设、和谐社会构建、全球伦理形成、生态文化建设,都可以从佛教的精深要义中寻找资源。

一、佛教生命伦理的体系建构

(一)缘起论:佛教生命伦理的哲学基础此有生无灭即彼有生无灭的缘起论是佛教思想的核心理论,佛教依此建立起自身宗教体系中四谛、八正道、十二因缘、四法印等基本原理,构建了包括“缘起性空”的生命观、“依正不二、万物一体”的整体观、“泛爱万物”的博爱观、“众生平等”的平等观等内容精妙的唯心体系,体现出无我、平等、慈悲、民主、超越等伦理精神,显示了佛教作为道德性宗教的特色。

缘起论认为,整个宇宙是一个因缘和合的聚合体,现象界的一切存在是由各种条件和合而成的,不是孤立的存在,而有其必然的因缘。“因”是事物产生的主要条件,是导致结果的直接内在原因。“缘”是事物产生的辅助条件,是结果产生的外在条件。缘起论认为,不能把事物看成一个孤立的不与其他事物相联系的存在。任意割裂事物间的关系,都不能认识事物的本性。事物的性由众多“因”与“缘”来决定和把握。一切事物都由因缘的聚散而生灭,生命体现为因缘生、缘生、缘成、缘起的过程。由因缘生灭而产生的现象界万法被称为“因缘生灭法”。佛教据此建构起万物涵容的宇宙主义世界观,形成独到的整体认知思维,从宇宙人生的缘起阐明了宇宙万物之间的相互关联性。

由缘起立论,佛教认为宇宙世界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彼此处于重重关系网络中。世界上没有任何事物可以离开因缘而独立产生和存在,每个人也与其他众生息息相关,宇宙间各类生命实质上是一个整体。《华严经》用“因陀罗网”、“天帝网”来喻证宇宙整体的缘起,“今言因陀罗网者,即以帝释殿网为喻。帝释殿网为喻者,须相识此帝网以何为相。犹如众镜相照,众镜之影现一镜中”。这一喻证阐明法界的形成以一法而成一切法,以一切法而起一法,一法关系宇宙的一切,一即一切,一切即含摄于一中,圆融无碍,彼此具有广泛的关联和包容性。事物之间的关系就像“因陀罗网”上的宝珠各个辉映,犹如许多镜子照相一样,每一颗宝珠映现其他宝珠,世间所有映现的宝珠又各个映现,如此种种映现,以至无穷。在这种关联中,以人与自然、人与人、身与心的关系为三大纲,形成了重重无尽的因陀罗网。

佛教的宇宙整体论以整体与部分、同一与差别、生成与消灭来说明一切事物和现象同的复杂联系。这种整体性的认知思维形成了大乘佛教中天地一体、物我一体、万物与我都是平等的有佛性的生灵的生命伦理观。大乘佛教还在缘起论基础上发展出“空”的思想。“空”系指诸法由因缘和合而生的缘故,没有固有的自性,故称为“空”,又称“性空”、“自性空”。大乘佛教以人空法空之说破除众生的人我执和法我执,摈弃对生命主体和世间万物的执著态度。通过对人我执和法我执的破除,佛教否定了包括人在内的一切生命存在的实体性,否定了任何生命主体自身的优越感及其在世界中的优先权,最终否定一切自我中心论,达到物我一体。

(二)平等现:佛教生命伦理的思想内核

佛教生命伦理的思想内核是众生平等和生命轮回。根据缘起论观点,世界上没有任何事物可以离开因缘而独立产生和存在,每个人都与众生息息相关,宇宙间遍地生命实质上是一个整体,众生具有存在的同一性、本质的同一性。佛、菩萨观照众生与己身具有同一的本性,由此生发与众生的绝对平等心,生发为众生与乐拔苦的慈悲心。佛教理解的生命状态有两类,即有情众生与无情众生。人和动物属于有情众生,植物乃至宇宙山河大地属于无情众生。几乎所有的佛教教派都认为,一切有情众生皆有内在的佛性,在成佛的因缘上是平等的。与此相关,佛教主张六道轮回,认为处在六凡中尚未解脱的生命依据自身的行为业力获得来世的相应果报。对于人和动物两类有情众生的差异,佛教肯定人有佛性,肯定人在万物生命状态中的特殊性,认为“人之特性,具有造作、思想、觉悟之自由活动的能力”,但绝无“唯人独尊”i认为众生虽有差别,但在有情众生指涉的生命谱系中,每一个生命既不必自高,也无须自卑。众生平等,善有善抱,恶有恶终,生命在本质上是一致的。

对于无情众生,不同教派的理解有所不同。但总的来看,每一宗都表达了强烈的众生平等观,体现为佛法无边的泛神论。华严宗反对无情之物有佛性的观点,但强调正修圆融法界无尽缘起的观法,认为诸缘依恃,相人相即,圆融无碍,主张以平等的观念对待外境,视万物为因陀罗网中的一因子;它承认有情众生具有价值,人类生命与有感觉的动物生命有着等同的价值。禅宗则肯定一切生物,不管是高等的还是低等的,不管是动物还是植物,都具有平等的价值。崇尚大自然的禅宗与山林有着不解之缘,强调大自然的一草一木尽是佛性的体现,“郁郁黄花,无非般若;清清翠竹,劲是法身”。天台宗则直接肯定宇宙间一切事物都有平等的价值,在阐发人与自然的佛法中蕴涵着天人相亲的智慧。大师湛然说:“我及众生皆有此性故名佛性,其性遍造、遍变、遍摄。世人不了大乘之体,唯云无情不云有性,是故须云无情有性。”

概而言之,佛教的第一要旨就是要做到与宇宙和生命中的“法”相一致,从而走出一条人与自然相生相融的道路。诚如英国历史学家汤因比所言:“佛教把自然的包罗万象和一切众生普遍存在的生命之法,作为自己的根本宗教。”

(三)平等慈悲、自利利他、去恶从善:佛教生命伦理的道德规范

“天地与我同根,万物与我同体”,生命本质的同一性使得慈悲理念成为佛教弘法度生的出发点。例如,《观世音菩萨普门品》、《妙音菩萨品》等都集中宣扬了菩萨大慈大悲精神。慈悲心是佛为众生解说苦、集、灭、道四谛的内在动因,佛教从修持者的认知和合思想境界的高下,把慈悲分为小慈悲、中慈悲、大慈悲三个层次。小慈小悲仅停留在心念、看法上,是主观的同情、怜悯;大慈悲是最高层次的慈悲,主张佛与众生平等,这种无差别、普遍的慈悲被称为“无缘大慈”、“同体大悲”。大乘佛教还进一步深化慈悲理念,并把四无量心发展成四种广大的利他心愿以帮助众生成就佛果。大乘佛教认为,自已与他人并不是对立的,在漫长的轮回转生中,他人常融入自己之中。华严宗提出三生证佛果的观点,从三世因果关系看,其他众生的某某可能在过去就是自己的亲人。天台宗大师湛然说:“自他不二者,随机利他,事乃凭本。本谓一性,具足自他,方至果位,自即益他。”

慈悲为怀的道德规范体现了佛教因果报应的人生价值取向。佛教以因果报应阐释人的生命展示和存在方式,提出了依正不二的思想,把我们因前世之业修得的有情身心称为正报,把国土世间等无情众生称为依报。佛教认为“依报”的好坏由有情众生决定,如果有情众生都心存善念,一心念佛,则“依报”就会变得美好;相反,弃善从恶既是对个人生命的破坏,万劫不复,也将破坏天、地、人三界的平衡,招致天谴人祸。因此,佛教徒应当追求“弥勒净土”。“弥勒净土”就是佛的居所,其中影响最大的就是阿弥陀佛净土,一个使众生的感官和精神都得到享受的西方极乐世界。

(四)清规戒律:佛教生命伦理内蕴的实践精神

佛教架构了佛教徒的生活模式,设定了真心向佛的完成道路,这体现在佛教戒律上。“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自净其意,是诸佛教”,嘲这一名偈彰显了佛家戒律的基本精神。戒的本意指行为、习惯、性格等,以自发的努力为特征,是出家人发自内心的主观决意,富有自律性。律则含有调伏,灭除、善行等意,强调制服、灭除各种恶性和恶行,是佛教徒为维护佛教教团生活而制定的,具有他律性。中国佛教各宗各派奉行的戒律不完全相同,总体来看,主要是五戒、十善、四摄、六度四个方面。

不杀生,不偷盗,不淫邪,不妄语,不饮酒是佛教最基本、最重要的戒规。持“五戒”对教徒增强身心健康和提高道德素质大有益处。“不杀则长寿,不盗则常泰,不淫则清净,不欺则人常敬信,不醉则神理明治。“十善”是“五戒”的扩展,分为口、身、意三类。口业有四:不妄语,不两舌,不恶口,不绮语;身业有三: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意业有三:不贪欲,不嗔恚,不邪见。“十善”和“五戒”的精神一致,但更全面,从思想、语言、行为规定了想什么、说什么、做什么,而且凸现了社会公德。

四摄”和“六度”是教徒对社会应尽的义务。“摄”是引导的意思,“四摄”是引导众生修持的四个方法:布施、爱语(用佛教义理为众生说法)、利行、同事(深入众生开展教化)。“六度”为修习从生死此岸到达涅椠彼岸的六条途径: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智慧。在“四摄”和“六度”中,布施为首,是最重要的修行,要求以自己的体力、财力、智力去救助别人,甚至舍身而为。

戒律之学是佛教道德和行为应该如何的规范之学,强调个人的修持,强调众生共同努力,完善人格,觉悟成佛,这些构成了佛教生命伦理的根本。制戒的目的在于和合、安乐、清净、外化、内证、究极理想,戒律的伦理精神则表现为去恶从善、平等慈悲、自利利他。因果报应则是戒律道德特色的深层体现,突出了戒律的不变性、规范性、教育性、惩戒性、开放性、实践性等特点。

二、佛教生命伦理的当代价值

(一)佛教生命伦理对生命现象的解读

重视对人生问题的探讨,重视对人的解脱的追求是佛教的基本特点。为了寻求人生解脱之道和追求永超苦海的极乐,佛教对生命现象的解读可谓匠心独运,佛教对生命的解读体现了生命的过程性、关系性、众生生命本质的一致性。

因果报应学说揭示了一切生命流变的本质。佛教所讲的因果,虽然也承认命运的存在,承认生命发展有一定的规律可循,但命运不是绝对的,一方面,命运建立在因果的基础上;另一方面,由因感果的过.程又取决于因缘的推动。佛法所说的因果是众多条件的和合,佛法的因果观绝不等同于宿命论者的论调。我们今生的生命状态固然和命运有关,和我们前生所带来的生命信息有关,但因还需要缘来成就。在由因感果的过程中,任何一个因素的改变,都会影响到最终的结局,也就是说,我们今生的行为及环境的影响,直接关系到前一生种下的因能否成果。佛教由此确立了其解读生命现象的路径:生命的过程性与因果报应。

此有生无灭即彼有生无灭的缘起论、万法互摄的圆融精神体现了佛教生命伦理的关系性思维。佛教认为万有为一整体,皆由同一的终极实在缘起或现起,同生共体,互不相离。“法界缘起,乃自在无穷,......圆融自在,一即一切,一切即一,不可说其状相耳”,现象世界中的各个事物,虽万有不同,但皆可圆融互摄。《大乘止观法门》云:“何以故?谓以一切世间、出世间事,即以彼世间、出世间性为体故,是故世间、出世间性,体融相摄故,世间出世间事,亦即圆融相摄无碍也。”认为事以性为体,每一性皆如来藏全体,故每一事都是如来藏全体所现也。时间、空间也可体融相摄,“是故圣人依平等义故,即不见三世时节长短之相;依缘起义故,即知短时长时体融相摄”。依靠这种关系性思维,佛教否定了任何生命主体自身的优越感及其在世界中的优先权,最终否定一切自我中心论,达到物我一体,并由此勾勒了把持生命所应奉行的无我、平等、慈悲、民主、超越等生命道德律令。

(二)佛教生命伦理与我国当前道德建设

“佛教主张宇宙和其他一切生命跟自我之间的调和与融合,主张在这里才有人生的理想和幸福,为实现这种幸福,其实践就表现由慈悲而产生的‘利他’。通过这一高尚的理念,自然地把欲望克服下去。也就是说,通过对‘大我’(普遍的自我)的觉醒,去克服跟欲望相通的‘小我’个人的自我”。佛教的生命伦理最终成为佛教徒的生活实践,这一宗教理论旨趣对我国当前道德建设具有启发意义。

首先,佛教生命轮回、因果报应的道德价值取向值得借鉴。佛教生命伦理建立在善恶报应论基础上,倡导修行以立地成佛是一种关于生命与人生的功利主义,客观上增强了大众的道德自律心理,为民间大众所乐意遵循。加之,中国传统文化中天人合一的理论致思方式使天遣人祸、因果报应成为国民的精神信仰。因此,挖掘佛教中的社会道德心理资源,有助于解决道德惩戒力量的不足,提高公民道德的感通能力,增进道德评价,促进道德建设。

其次,以义务论为表现形式的佛教道德规范和戒律对道德建设的启示。由“三学”、“八正道”、“六度”、“十玄”等构成的戒律体现了鲜明的层次性,在引起佛教分化的同时形成了向佛成善的不同生活样式和评价标准,佛教历史上的发展与繁荣与此很有关系。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面对社会分层的现实,道德建设必须作为系统的社会工程来做才会富有成效。佛教道德戒律中明确的肯定性规则与否定性规则对当前道德建设也有启发意义。将底线伦理与人生追求、实然与应然完整结合起来制定道德规范,能够提高公民对规则伦理的理解和认同,提高公民的社会公德意识。

此外,佛教生命伦理以心性论为基础,通过宣扬解脱成佛以改善人的道德本性对拓展当前道德建设的路径有所借鉴。封建社会,佛教的普及、佛教的世俗化存在主要是由于佛教生命伦理体系中包含的制度与规范契合了教徒的情感心理。因此,解决传统道德、社会主义道德、现代市场经济道德间的冲突,必须引导公民在生活中发现生活的道德向度,从内心接受并树立积极的道德理想。当代社会,公民道德建设离不开社会心理调查与心理健康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应成为公民维持心理健康的内在要求。

(三)佛教生命伦理与和谐社会构建

我国佛教生命伦理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思想资源。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开发利用这种思想资源有助于公民形成对于和谐社会的认同,也能够形成构建和谐社会所必要的制度伦理依托。

佛教生命伦理与构建和谐社会的价值合辙,具有价值合理性。建设和谐社会,就是要构建一种有机的经济、政治、文化秩序,这种秩序能够凸显生命的价值,维护全社会健康、快乐、幸福的感受。生命、健康、快乐、幸福首先是信仰层面的精神诉求,“合理的社会,在人与人的关系上,应该以互相含融的精神,作为礼法的基础。缺少精神上的互相含融,而仅靠外在的礼、法、势等作平面性的规定和安排,势必陷入强制性的机括之中,使社会有秩序而没有谐和、自由”。佛教生命伦理中的慈悲情感关怀确立了社会成员之间的精神沟通机制,有助于社会情感和个人情感的合理流动。同时,生命存在的过程性有助于我们理解和谐社会仅仅作为状态而存在的本质。和谐社会不是没有矛盾、冲突,而是这种矛盾、冲突与生命元损;相反,它提供了一个生命的正态的完成过程,是一个实现了“每一个人的发展是他人存在和发展的条件”的社会。和谐社会作为社会运行状态的存在需要生命活动的参与并建立积极的社会评价。因为“人的生命展示在生与死的行动过程中,这是历史哲学给予生活模式(艺术的描绘和物质的消费)架构和完成的机会,由此建立起来的社会、经济、文化秩序等必须接受实践伦理与道德哲学的制约”。

佛教生命伦理的实践精神在构建和谐社会中也有工具合理性。平等慈悲、自利利他、去恶从善的生命道德,关于生命的反省观、因果观等都从伦理道德的角度提供了解决个体与自我、个体与他人、个体与社会、社会与自然等内在紧张的可行方案,给予这些道德理念以现代诠释,有益于提升公民道德境界,促进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从而建立和谐社会构建所必要的伦理制度依托。

(四)佛教生命伦理与全球伦理构建

佛教形成的万物涵容的宇宙主义世界观、独到的整体认知思维与全球伦理培育的人类价值观和道德理想相符合,蕴藏着指导国际行为主体参与世界公共生活的精神资源。

首先,我国提出的“和谐世界”新理念与人类追求进步、发展的普遍愿望相通,内蕴着佛教生命伦理的有机因子。在经济全球化时代,社会生活的关联性、互动性、不确定性日益突出,社会生活交往互动的风险性不断凸现,国际成员之间的合作与冲突使得全球伦理的谋划成为迫切需要。全球化背景下的公共生活呈现出“平等交往、差异共在、对话共识”的伦理本质,“时代的发展和存在的各种问题,在呼唤着一种能消解各种矛盾冲突,促进全球化、一体化,足以将全人类联结为一体的精神纽带,呼唤着一种没有西方宗教文化对抗性、排斥性、隔碍性缺陷,高扬和谐、和平的指导思想”。佛教生命伦理正是“没有西方文化对抗性、排斥性、隔碍性缺陷,高扬和谐和平的指导思想”,它有利于谋求一种建立在人类共同利益基础上的公共理性,达成各个国家、民族在交往中理当恪守的基本原则。佛教的生命圆融观可以用来教导人们从整体观和因缘观去看待一切,认识到任何国家、民族、个人都同生共处于一个“大缘起陀罗尼网”中,全人类是个大家庭。当今,国际上首要的问题是发展问题,南北差距不断扩大,穷国越穷,富国越富。佛教生命伦理的关系性思维有助于协调国家冲突,增进国际理解与合作,逐步解决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中代内不公愈益严重的问题。给国际问题一个生命伦理的视角,人类将能够谋求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依托平等对话,在互利合作的国际机制框架下推进世界和平与发展进程。

其次,佛教生命伦理观是建设21世纪人类生态文化的思想基础。人类以文化的方式生存,但近现代文化中的人类中心主义带来了深刻的文化危机。人类中心主义的文化引致了对自然价值的严重透支,导致以生态危机为表现的文化危机,出现人类不可持续发展的严峻形势。这种情形使得人类必须作出新的文化选择,选择一种可持续发展的文化,既要处理人与自然之间的生态关系的矛盾,又要处理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的矛盾。“生态学对现代社会的价值与伦理所具有的‘颠覆性’就在于,它是以一种整体的和系统的思维方式向我们描述生命在地球上的生存状态。......生态学不断地向我们传达着和谐、秩序、多样性、适应的观念,目前这些观念正在进入我们的价值和伦理体系,并且逐渐积淀下来,成为生态文化中的基本概念。生态学形而上的思维方式体现在三个方面:相互联系和相互依赖关系是所有事物的常态;物种之间无等级;事物之间的关系与事物本身同等重要”。可见,佛教生命伦理的独特思维与人类生态文化选择的方向相符。用自己的生命去体验和感受其他生命,把这种宗教体验进一步延伸到整个自然,形成协调人类与自然关系的情感基础和伦理思想。“以佛教思想培育为基础培养起来的东方文化,在自然与人间美好的协调中,一方面使人内心赋有一种安详平静的感觉,另一方面又有一种强大的求生动力”。佛教生命伦理与当代生态文化建设的视域通融,有益于开展当代生态文化建设,促进生态、经济、社会三者的可持续发展。

作者:邓纯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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