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佛教导航>> 五明研究>> 佛学杂论>>正文内容

略论沙弥教育

       

发布时间:2010年09月05日
来源:不详   作者:安法
人关注  打印  转发  投稿

  略论沙弥教育

  作者:安法

  内容提要:僧伽的教育要从沙弥教育开始。佛法的宏护,三宝的庄严全部维系在僧伽的作为与素质上。要想三宝兴隆,常住实证,其重要工作当属僧伽教育,其下手处须从沙弥教育开始,此一阶段的教育就如启蒙教育,起着一个调熟之作用,乃关键中之关键。现今社会沙弥教育之所以会缺乏,是因为师父教导之不佳等原因造成。致使沙弥对戒法一无所知,没有僧人形象。为此就沙弥教育的问题进行论述和说明。

  关键词﹕息慈、勤策、求寂、十戒、威仪。

  一、何谓沙弥

  沙弥,梵文Sramanera的音译,如果译成我们汉语话叫息慈、勤策、求寂三义。息慈是息恶行慈,也就是息世染,而慈济众生。勤策:勤是精勤,策是策励。初学沙弥,世俗未除,容易懈怠放逸,所以要精勤策励,令诸恶莫作,众善奉行。求寂:寂,圆寂,梵语叫涅槃,比丘戒叫近圆,沙弥戒叫求寂。也就是说初学沙弥要发大心,进受比丘戒。以求证涅槃妙果。在此由于沙弥受戒之有无,及年龄上的差异各各不同,因此又分二类三位之说法。所谓二类,是纯粹受沙弥戒之有无而分,无论其年龄为何,凡已受沙弥十戒者称为法同沙弥。反之未受沙弥十戒的称为形同沙弥。所谓三位,是依年龄之大小而分,不论其戒之有无。一、凡七岁以上十三岁以下者称之为驱乌沙弥,这种沙弥由于年龄很小,不堪服别的职务,只能为僧团看守米谷,果物等,驱遂窃食之乌鸟,而种善根,二、从十四岁到十九岁,叫做应法沙弥,这种沙弥正与沙弥行法相应,一能事师服劳,二能诵经坐禅。三、从二十岁到七十岁,叫做名字沙弥。这种沙弥本应受比丘戒,但因出家年晚,或其它特殊因缘,未能应受具足戒,所以叫名字沙弥。至于所学之法,同是沙弥十戒和二十四威仪。

  二、教育的现状

  由于长久以来沙弥教育之缺乏,而使得我们佛教为僧伽素质不佳而付出了很大的代价。沙弥教育是一项基本教育,也是最容易受感化的阶段。如今一些小庙很少对想出家者说出家之苦事。(所谓苦事:要一食、一住、一眠、少饮食、多学问。)1和举行剃度仪式,也不知道被剃度者适不适合出家,虽然佛制凡是年满七岁至七十岁能解好坏,行动便利可以出家。如为师者,对剃度者不闻不问,为了给自己冲当门面来者不拒,也给予剃度,也染衣,也称和尚,而被剃度者既不知剃度仪式是怎么一回事,也不知道出家仪式的可贵,这是佛教兴衰之关键。出家的仪式就像入党之宣誓,虽然只是一种形式的表现,可是它能影响人的一生。人生在世,一天到晚,忙忙碌碌,所为何事?无非是为衣食住等而终日奔波。有时应斋主世俗的情见,作世俗人间红白佛事,有时还以种种的音乐伴奏、诵经、拜忏,还勉强可以为之,假若是专门做经忏为主不求解脱,反增生死业障。岂不让人怜悯。再者为人师范者及所剃度者,不知剃度者所应具备哪些条件,及正确的发心。以此直接影响到佛教的兴衰。导致了世人对三宝的诽谤而失去信心。在南山三大部中,对剃度师及被剃度者的条件,亦有严格的要求和规定。《比丘三千威仪经》云:(比丘戒)满十岁当得度人,若不知五法,不得度人。五法者,一者广利比丘、比丘尼二部戒;二者能决弟子疑(问及所犯戒轻重罪相等);三者弟子在远方,力能使弟子来;四者能破弟子邪见,及教诫勿使作恶;五者若弟子病,能好看视,如父养子。符合以上条件者,方可度人,堪为人师。若不符合以上条件则终身不得度人,度人者犯突击罗罪。2又说:“比丘欲起沙弥法,有五事:一者当知四阿含;二者当知戒,三者当知经,四者当有慧,五者当有德。”復有五事:“一者当持戒,二者当不犯戒,三者当能解经,四者当忍辱,五者当自守一切。”具有是行者,乃可举沙弥。3《僧律祇》卷二十八,对于剃度沙弥的师资亦有规定:有十法成就,听度人出家,受具足:一、持戒,二、多闻阿毗曇,三、多闻毗尼,四、学戒,五、学定,六、学慧,七、能出罪,能使人出罪,八、能看病,能使人看,九、弟子有难,能使人送,十、满十岁(即受戒后有十个戒腊)。现今一些为师者,收了徒弟之后,只视为私人所拥有之财产,而並非为了续佛慧命,绍隆佛种,更谈不上沙弥教育,为师者为了图个人辉煌的事业,而广揽徒众,根本没有想到为僧团培养僧才之事。若有徒弟稍有外出参学之念就视同为大逆不道。《地持经》云:“旃陀罗及屠儿等虽行恶业,不能破坏如来正法,不必定堕三恶道中。”又云:“为名誉故,聚畜徒众,是名邪见,名魔弟子,不畜弟子,不能破坏如来正法;畜恶弟子,则坏佛法,名魔弟子。”又云:“为利养故,聚畜徒众,是名邪见。”4沙弥是成为一个合格比丘前的重要阶段,也是未来佛教之栋梁,法门龙象。然而随着时代转化,时间的变迁,僧人一天天地多起来,僧人的体格有强有弱,习性甘于淡泊也有经不起风霜雨露的,甚至还有一些贪财习气特别重的人,没有积蓄,便不能办道修持了。5如此看来还有什么沙弥教育可言呢?对于一些应学的茫乎不知,放荡夸大,越次乱序;僧俗之间除了外表的不一样外,真正的区别在哪?我们可以想像一下我们的祖师慧可和慧能。一位是饱学之士,一位是慧解超群,他们尚且要事师服劳,行沙弥事,而我们又是何等人呢?岂可不知不学?6佛教道场要由我们去主持,当从沙弥在整个佛法中所佔之地位,予以考察:佛初成道,于鹿野苑转四谛法论,並以善来比丘之方式,度乔陈如等五人出家,从此三宝住世,法化流传之开始。而日后佛法之住持与弘传,则更以比丘僧为核心而代代相承,令法不绝。若想出家,必须于僧中求合于畜沙弥资格之比丘,为之剃度,授戒;7凡此种种,无论历史事实,还是律文规定,率皆表现了以比丘为核心,之佛法住持与弘传性格。虽然解脱不分老少、男女、亦不拘戒体及僧俗,然就凡夫修道之立场说,成就如法的比丘僧身份,于己,正是安住道场,修行自利之开始,于人,则是体现三宝住世之最直接途径,亦是利他之要行。佛教信徒要由我们去接引。而现今还有许多人学佛多年还不能如法行持,加上一些“经”由私下的口耳传闻,产生了似是而非的观念,形成了很多不合理,也不如法的禁忌,让一般人对佛教产生误解,而将学佛人视为太悲观,太消极,同时也成为一障碍一般人亲近佛法的关卡。其实修学佛法是一门圆融幸福,解脱烦恼的方法,既利人又利己的行径,如果我们能如理如法行持,处在周围的人一定如沐春风,强烈地感受到僧人所散发出的快乐与详和的气氛,无形中吸引人对佛法产生向往和信心,愿意亲近接受教化。8而我们应该戒行清淨,僧相庄严,以后才能堪作人天师范,令鬼神钦佩。

  三、教育实施的办法

  三学戒为首,佛制出家者,五夏以前,专精戒律;五夏以后,方乃听教参禅,上篇戒律门,戒律:防非止恶、曰戒,决断轻重开遮持犯名律。沙弥所学之十戒为:一、不杀生,二、不盗,三、不淫,四、不妄语,五、不饮酒,六、不著香华缦不香涂身,七、不歌舞倡伎不往观听,八、不坐高广大床,九、不非时食,十、不捉持生像金银宝物。

  一、不杀生:佛制沙门不得杀害有生命的众生,叫不杀生。上至诸佛圣人下至微细昆虫,但有命者,不得故杀。华严经云:“杀生之罪能令众生堕于地狱、畜生、饿鬼道中,三恶道受苦毕,转生人道,还得受二种果报,一者短命,二者多病。”故不可杀生也。

  二、不盗:凡是有主物,不应不与而取,佛至盗戒,盗五钱以上犯重罪,失戒体,不通忏悔。四钱以下犯中罪,二钱一钱犯下罪、犹许忏悔。忏悔者忏除犯戒之罪,而性罪不灭。故经云:宁可断手,不取非财。

  三、不淫:佛制出家僧尼,不得与一切男女作不净行。由于众生根性,各各不同,故佛制戒亦分多种。在家五戒,惟制邪淫;出家十戒,全断淫欲。故戒经云:“有犯斯戒,非沙弥也。”楞严经载:宝莲香比丘尼,私行淫欲,自言:淫欲非杀非盗,死有罪报,遂感身出猛火,生陷地狱。淫欲是生死根本,罪恶渊源,所以佛制出家人绝对戒禁淫欲,若受戒犯戒,罪上加罪,苦报无穷无数。虽淫欲而生,不如贞洁而死。

  四、不妄语:是说实不虚,不得欺诳他人,叫做不妄语。此不妄语,正制不得说大妄语,兼制不得犯四种口过——妄言、綺语、恶口、两舌等。

  五、不饮酒:一切能醉人之酒,皆不得饮。轮转五道经云:“为人喜欢饮酒者,死入沸屎地狱中,后堕猩猩兽中,转生为人,愚痴暗钝,故无所知。”故沙弥戒经云:“宁饮烊铜”丧失身命,“慎无犯酒戒”死堕地狱,长劫沈沦。

  六、不著香华缦不香涂身:不著香华缦:包括不得戴耳环、项链等。不香涂身:包括不得用香水、香油等。出家之人修清凈业,行出世法,布衣淡饭生涯,别有优游之乐。岂宜用此等物品,妨碍道业,玷污戒行。大菩萨藏经云:若有味著花缦涂香,即是味著热铁花缦亦是味著屎尿涂身。智者当知痛戒。

  七、不歌舞倡伎不往观听:歌是歌曲,舞是戏舞,倡伎是琴、箫等.若自作,若教他作,若他人作时,故往观听,皆犯戒.是故沙门不得观听歌舞倡伎.

  八、不坐高广大床:佛制绳床,高不过如来八指,过此即犯.及至漆彩、雕刻、及纱绢帐之类,亦不宜用.长阿含梵动经说:“如餘沙门婆罗门,食他信施,更作方便,求诸利养,象牙杂宝,高广大床,种种文绣,蜿蜒被褥,入我法者,无如是事.”出家志在断除烦恼,理应少欲知足.若复象牙杂宝,高广大床,种种文绣,蜿蜒被褥,势力假诸方便,贪求利养,哪得专心行道?不得专心行道,又怎能断烦恼而证圣果呢?思之!思之!

  九、不非时食:从清晨明相出现至日正中,为僧食之时。从日过中至次日未天亮之前,非僧食时,故名非时。处处经云:“佛言,中后不食有五福:一少淫,二少睡,三得一心,四少下风,五身得安稳,亦不作病。”大智度论说:“过午不食,是功德将人至涅槃。”长爪梵志请问经:“如来四十齿,洁白齐平,由前生远离非时食而来。”由此可见,持午功德不可思议。有智沙门,岂肯为贪口腹之欲,甘冒堕三恶道之险难,失却成佛之机缘。

  十、不捉持生像金银宝物:生像金银宝物,人们由无始习气所使,贪得无厌,愈有愈贪。以无厌足故,百计营求,便不得专心修道矣。因为它能“增长贪心,妨废道业”,所以佛制出家人不得捉持。僧祗律云:“佛言,从今不听沙弥持金银钱。若比丘,使沙弥最初捉金银钱者,越毗尼罪。若见沙弥已捉,后使捉者,无罪。”9以上十戒,前四戒是性罪,不待佛制,假若毁犯,名破根本,不通忏悔。后六戒是遮戒。佛制遮戒,是为了我们更好的去持,若有毁犯者就是毁犯佛制的戒。第九名破斎,余者名破威仪。

  下篇是威仪门,威者,谓有威可畏,折伏众生,此由严净戒行,众德威显,故令人可畏,非势力之威也。仪者,谓有仪可敬,摄受众生,此由心具戒德,容止和雅,故令人可敬,非诈现之仪也。比如马胜比丘雍容行道,感目连以信乐出家。华严经云:“具足受持威仪戒法,能令三宝不断。” 10可想而知,威仪戒法,对我们是多么的重要。威仪是日常生活言行之轨范,凡诸沙弥应当依教奉行。敬大沙门第一、事师第二、随师出行第三、入众第四、随众食第五、礼拜第六、听法第七、学习经典第八、入寺院第九、入禅堂第十、执作第十一、入浴第十二、入厕第十三、睡卧第十四、围炉第十五、在房中住第十六、到尼寺第十七、至人家第十八、乞食第十九、入聚落第二十、市物第二十一、凡所施行不得自用第二十二、参访第二十三、衣钵名相第二十四。此二十四威仪与前面的十戒是初学入道者必学之内容。是日常之准则,为人师者和发心出家者不可不知不可不阅。此是受具足戒之前必须了解之法。佛教的制度,做沙弥之人,年满二十岁,便可受具足戒。但在受具戒时,戒师应考问沙弥十戒和诸威仪。能否对答的出,如果对答的出便给受具,如对答不出便不给受具,可想而知戒法与诸威仪之重要。故戒经云:“是戒能为比丘戒,菩萨戒,乃至无上菩提而作根本。”沙弥除了不能听羯磨法和比丘说戒外,其余的都要随学大僧,比如:诵经、坐禅等。而沙弥还应该代替比丘做一些比丘不能做的事。以此来培养自己的福报。

  四、沙弥教育之重要性

  从一个发心出家,住进道场或寺院,直到这个人登壇受具之前,无论学经历,佛法之程度,率皆属于沙弥教育的阶段。因为这一阶段,就佛门中固有的伦理而论,正是身份最卑微的阶段,也唯有在这种身份的情况下,才容易施予一些特定的教法,如为大众服劳役,背诵经典、受人指使以折伏慢心等。从修道需求看,这些教法与训练,正是完成其为一独立大僧所必须的。甚至可以说有了这基楚训练之后,才能确保在未来的修学办道的岁月里卓然地成长,而不为修道歧途所惑。11

  或许有人会认为,在受过具足戒后,仍可補受沙弥教育,之所以有这种看法,皆缘于对沙弥教育之內容与意义,未有深刻之了解。沙弥教育对一个比丘而言,既不契理,也不契机,更不契时。再者,比丘其身份也代表了僧宝的极位,亦是人天师表的最高代表,就戒律所赋予的精神说,在僧团伦理中自有其崇高之地位。如今若无特殊情况,而欲降格以沙弥法教之,于个人修行或许有益,然于僧伽伦理与形象来看,似稍有不妥之影响,所以不应将比丘補受沙弥训练,视为正常之教育方法。

  现在有不少的大僧,正见不足,道心不坚,威仪不佳,贡高我慢等,如果仔细反省一下,哪一样不是沙弥学行的缺乏所致。未有如法的沙弥教育,而欲轻率地让他受了具足戒,往后的漫长出家岁月里,如果不是他自己想学、会学、还有谁会教他管他?人其实是无自性的,当初既然发好心来出家,哪一个人不是想了生脱死,可是为何会变成如今这样,只因为当初最需要受教育,也最能受教育的时机,被粗心地忽略了。如今既然正法不如心,渐渐地,无始的恶习性自然又会湧上来。在缺乏基楚训练的情况下,面对无始的恶习,还怎么做人天师表,人们的榜样。慢慢的由好心出家,而欲逐渐地趋于堕落,也是难免的。今日僧伽的素质不见改善,正是忽略了沙弥教育的结果。沙弥教育是一切僧教育的基础,而且此项教育也是最为注重时机的教育,一但错过了施教的时机,要再重新弥補或改善,都是非常困难的。这点,尤其是有心于僧教育的大德们,所应特别注意的。沙弥教育绝不同于一般的僧教育,是广泛而终生的教育;也唯有确切地感受到沙弥教育的重要性,並体认到沙弥教育,不共一般僧教育的特色,我们才能积极地去正视沙弥教育之问题,並且建立真正符合沙弥教育目标的教育理论与方法。这也是僧伽教育理论上,一个急待理清与建立的观念。12

  注释:

  1《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卷四十一 元照律师记

  2《沙弥教育的精神与要点》谛听文化事业有限公司制作发行 法藏法师著 第三十一页

  3《沙弥教育的精神与要点》谛听文化事业有限公司制作发行 法藏法师著 第三十一页

  4《沙弥教育的精神与要点》谛听文化事业有限公司制作发行 法藏法师著 第三十三页

  5《戒律学纲要》东方佛学文化资料丛书 圣严法师著 第一百五十页

  6《沙弥律仪要略集注》福建莆田广化寺佛经流通处 广化法师述 第十五

  7《沙弥教育的精神与要点》谛听文化事业有限公司制作发行 法藏法师著 第十二页

  8《佛教文化》第三十七期 河南省台前县佛教文化学 慧深法师讲述 第一页

  9《沙弥律仪要略集注》福建莆田广化寺佛经流通处 广化法师述 第六十九页

  10《沙弥律仪要略集注》福建莆田广化寺佛经流通处 广化法师述 第七十六页

  11《沙弥教育的精神与要点》谛听文化事业有限公司制作发行 法藏法师著 第七页

  12《沙弥教育的精神与要点》谛听文化事业有限公司制作发行 法藏法师著 第八页

标签:五明研究
没有相关内容

欢迎投稿:lianxiwo@fjdh.cn


            在线投稿

------------------------------ 权 益 申 明 -----------------------------
1.所有在佛教导航转载的第三方来源稿件,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政策、各级佛教主管部门规定以及和谐社会公序良俗,除了注明其来源和原始作者外,佛教导航会高度重视和尊重其原始来源的知识产权和著作权诉求。但是,佛教导航不对其关键事实的真实性负责,读者如有疑问请自行核实。另外,佛教导航对其观点的正确性持有审慎和保留态度,同时欢迎读者对第三方来源稿件的观点正确性提出批评;
2.佛教导航欢迎广大读者踊跃投稿,佛教导航将优先发布高质量的稿件,如果有必要,在不破坏关键事实和中心思想的前提下,佛教导航将会对原始稿件做适当润色和修饰,并主动联系作者确认修改稿后,才会正式发布。如果作者希望披露自己的联系方式和个人简单背景资料,佛教导航会尽量满足您的需求;
3.文章来源注明“佛教导航”的文章,为本站编辑组原创文章,其版权归佛教导航所有。欢迎非营利性电子刊物、网站转载,但须清楚注明来源“佛教导航”或作者“佛教导航”。
上一篇:论沙弥教育
下一篇:允堪的教育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