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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伦理的和谐取向

       

发布时间:2010年10月13日
来源:不详   作者: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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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教伦理的和谐取向

  李焱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无论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还是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等等,都需要一种精神力量的凝聚与有效调控。而这种精神力量一定是多元的,其中包括宗教的信仰的支持。

  去年夏季,我去了一趟欧洲,目睹那些以绅士风度著称的国家,警察很少,但大街上秩序井然,特别是交通,让人真正领悟到了什么叫礼让。于是,有人评论:你认为维持这些秩序的是那些红绿灯吗?不,是宗教,正是宗教的约束力把全欧洲都给统起来了。这话不无道理。

  那么佛教呢?佛教是以人为本的哲理化宗教,其对人的伦理要求也是极其严格的,特别对信徒。那么,这种伦理对于今天的和谐社会建设来说,是否也有积极意义?

  一、

  从“普度众生,慈悲为怀”看友爱奉献,构建和谐

  佛教要旨之一就是——“善哉”,“普度众生,慈悲为怀”。而佛教所崇尚的宗教情感及人本主义精神,也正体现在这“慈悲”二字上。“慈”,即爱心,即善良仁爱之心——“慈爱众生并给予快乐,称为慈”;“悲”呢,即同情心、帮助他人解除痛苦的怜悯之心——“同感其苦,怜悯众生,并拔除其苦,称为悲”。大乘佛教之精髓——“悲智双运”的悲,亦即奉献人生,下化众生、普度众生的大悲之心,也是大乘佛教“利他”精神的基础和核心。佛教也正是从这一基准出发,主张“救苦救难”,“诸恶不作、众善必行”,要求众生“不犯恶业,奉行善业”,并以此作为戒律,由戒律生禅定,由禅定生智慧,进而“普济苍生”、“无我予众”,也就是“不为自身求安乐,但愿众生得离苦”。这种舍小我为大家的价值观,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倡导“扶贫济困”、“为民谋利”的无私奉献精神是一致的。联想汶川大地震,灾情发生后,全国人民乃至全世界人民所表现出的那种高度同情与挚爱之心,那种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情操与境界,真是令人感奋。而佛教不也正是推崇这样的伦理道德及情感精神吗。所以,“善哉”,“普度众生,慈悲为怀”,正是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所需要的。就此,也可以说,佛教伦理对于今天的和谐社会建设来说,对于安定团结、友爱互助、稳定大局来说,是有积极意义的。

  二、

  从“欲得净土,当净其心”看和谐世界,从心开始

  2006年4月,“首届世界佛教论坛”在浙江召开,主题就是“和谐社会,从心开始”。这一理念,不仅成为中国佛教界的共识,而且推动了全球佛教界。

  自古以来,佛教就非常重视心的作用,对于心治及心与世界的关系有很多精深论述。如,《维摩诘经》曰:欲得净土,当净其心;随其心净,则佛土净。《楞严经》曰:当平心地,则世界地一切皆平。《大般若经》曰:于一切法,心为前导。若善知心,悉解众法,种种世法,皆由心造;心不自见种种过失,若善若恶,皆由心起。人心安,众生安;众生安,社会和;社会和,天下平。《杂阿含经》曰:心恼故众生恼,心净故众生净。

  佛教所说的心,就是内心世界,是认知,即大脑思维所产生的思想意识。佛教的特点也就在于修心养性,在于治心。如,《遗教经》说:“制心一处,无事不办”。所以,要治心——消除已起的妄念,使其不再继续;制伏未起的妄念,使其不起现行。也就是要求人自觉地从心灵深处解决问题,寻求解脱等等。正因为人的一切行为都是由心支配的,所以如果人心向善,则必有善行;人人向善,那么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一定和睦,社会也就和谐稳定了。

  佛教还主张要“摄心为戒”,要求信徒远离恶业痛苦,将心性修行到“一心不乱的三昧境界”及“八风吹不动”的禅定境界。八风即妨碍心志的八大因素:利、衰、毁、誉、称、讥、苦、乐。而要不为这八风所动,就要有博大宽容的禅心,所谓“海纳百川,有容乃大”;而且,有了这颗博大的包容之心,才会“开口常笑,笑天下可笑之人;大肚能容,容天下难容之事。”

  佛家还特别讲究“明心见性”,讲究内心世界的宁静与和谐。在佛教看来,安宁幸福首先来自于内心的宁静与和谐。内心失衡就是迷失,是烦恼。而佛家“超凡入圣、去染成净”的修行过程,也就是寻求内心重归宁静的过程;有了这样的宁静,才会有光明快乐、和谐幸福;而每个人的内心世界宁静和谐了,由无数人组成的社会也就和谐了。那么在今天看来呢,营造人的内心世界的宁静与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这种宁静与和谐,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前提。

  三、从“六和敬、以戒为师”看平等相处,协调关系

  我国佛教僧团推崇“和合待人”,在僧人中推行“六和敬”及“以戒为师”。所谓“六和敬”,即:身和同住、口和无诤、意和同悦、戒和同修、见和同解、利和同均。

  《论语》讲,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也。“六和敬”,也就是在佛教伦理的基础上,吸收“和为贵”的传统思想,使之成为佛教僧团的行为理念。正如《圆悟佛果禅师语录》中提到的:“住山只贵众和谐,表里通明应整齐。折脚滥儿幸无恙,相凭出手共提携。”

  在僧人日常修行的要事中,“和谐”亦被列为第一要义。称:“欢悦和谐,犹如水乳”。可见,和谐意识在佛家行为中,是重要的修养准则,在僧团建设中起着重要作用。

  其实,佛祖释迦牟尼在创立佛教之后,就把和谐思想作为佛教修行的基本道德准则之一。《佛说决定总持经》说:“假使有人皆取众生好斗争者,和谐别离,广令安隐。”即要求人们远离是非,不与那些好斗的人相争,以使大家都能过上安稳宁静的生活。

  释迦牟尼在圆寂前还立下“以戒为师”的遗训,要求弟子们依法行事,以戒律为准绳。如《遗教经》中说:“于我灭后,当尊重珍敬波罗提木叉,如暗遇明,贫人得宝,当知此则是汝等大师,若我住世无异此也。”隋代智者大师在《四念处》卷中云:“佛之遗嘱,以戒为师,师训七支,弟子奉行,莫令污染。仁让贞信,和雅真正,战战兢兢,动静和谐,故言以戒为师也。”可见“以戒为师”这一基本原则对佛门弟子影响甚远甚深。

  佛教还是要求平等的宗教。不仅倡导尊敬以待人、宽容以待人,而且要求平等以待人。“众生平等”观,正是佛教的基本思想之一。例如,申明佛心是平等的,认为一切生命,包括所有人都是平等的,没有高下贵贱之分。都应当得到无条件的关爱与呵护。所谓“春色无高下,花枝自短长”。因此,不可用“分别”的眼光来看待。要平等待人,消除以自我为中心的“我见”,消除一切造成不平等和纷争的罪恶之源。把“我见”转化为平等性智,达到人我平等。

  佛教的这些伦理要求,显然与和谐社会中的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守法自律等不谋而合,有助于建构安定和谐的社会秩序。

  四、从“缘起论,作善受福”看因果联系,辩证法则

  佛教讲缘起论,讲因果循环、因果报应。把世间所有事物间的相互联结称为因缘;把先后现象间的联系称为因果。认为“现世之罪福苦乐,乃前世所造善恶诸业的果报”;而今生之善恶行为,亦必将影响来生的罪福报应;今世的贫富穷达,系前世所作善恶的业果;而今生善恶之行为,必然导致后世的罪福报应。这也称“三世因果论”、“因果循环律”。如《因果经》云:“欲知过去因者,见其现在果;欲知未来果者,见其现在因”。正所谓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作善受福,作恶遭殃。

  佛教所称“业果”的“业”,是指人的行为和观点。可以归结为身业、语业、意业等。身业主要指杀生、偷盗、邪淫,语业主要指谎语、两舌、恶语、绮语(使人产生迷惑、妄想的言辞),意业主要指贪婪、嗔恚(chen

  hui怨恨)、邪见(对佛、法等持否定或怀疑见解)等。有了业,就会有业果(感果),即遭到报应。报应既有现报(现生造业,现生感果);生报(现生造业,次生感果);也有后报(现生造业,二三生以至千万世后感果)。而在过去、现在、未来的三世中,也会转换变化。所有人、神、饿鬼、畜生、旁生等都会在这个“三世因果”循环中随因转换,轮回转世。并且,所有转换生灭,皆由种种条件和合形成。众生间也相依相存,仰赖他人或他类才能存在并发挥作用。所以宇宙间所有生命,乃是一个手足相连、圆融互摄的大体系,每个人既受惠于他人,也应帮助他人,成就他人,尊重他人,对他人、他类给予关爱。

  因果一说,在我国《易经》中也有阐述:“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而因果规律在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中也是重要的范畴与法则之一。那么,这种法则在当今社会的和谐建设中,起什么作用呢?其积极意义就在于鼓励人积德向善,做事要考虑前因后果,要做好事而不做坏事。这种价值取向与约束力显然对和谐社会建设也有调控作用与凝聚作用。

  五、从“报四重恩”,五戒十戒,看感恩的心,守法自律

  佛陀有言:“上报四重恩、下济三途苦”。所谓“四重恩”即父母恩、众生恩、国土恩、三宝恩。作为人,能报父母恩,就会有和睦的家庭、孝顺的儿女;要能报众生恩,就会有人与人之间的互敬互爱,互相提携;能报国土恩,就能爱祖国,爱家乡,有社会责任感;而对佛家来说,能报佛、法、僧三宝恩,一定能使人得智慧、修正果。所以,报四重恩,就是要人怀着一颗感恩的心,面对社会,面对身边的人。这对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来说,显然也是有益而无害的。

  再从佛教的“五戒”、“十戒”来看,佛教讲“戒杀护生”,有“五戒”——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这是佛教徒必须要严格遵守的戒律。还有沙弥及沙弥尼必须要恪守的十戒——不杀戒、不盗戒、不淫戒、不妄语戒、不饮酒戒、离高广大床戒、离花戒、离歌舞等戒、不蓄金银财宝戒、离非时食戒。这是教育人不犯罪、不犯法,不做恶事,以及弃恶从善,去邪扶正等等。显然不与和谐社会相悖。对社会稳定,减少犯罪有直接意义。

  综上,我们似乎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佛教,是崇尚善良、仁爱、和谐的宗教,其伦理要求合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对促进人类和平、社会进步具有积极意义;佛教,虽起源于印度,却光大于中国,在历史上为我中华民族提供了重要精神资粮,在当代,依然可以继续为建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作用;佛教,作为走过2500年历史的世界三大宗教之一,已成为世界历史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华民族精神的有机部分之一,其教义,思想的阐发、畅扬,对当今社会的许多人来说,依然可以起到净化心灵,提升品位的作用。

  马克思曾说:“辨证法在佛教中已达到很精细的程度”。近代学者梁启超也说:“佛教是智信”。革命先行者孙中山先生又说:“佛教是超哲学、超科学”,而文学家鲁迅先生则称释迦牟尼为“大哲”。可见,佛教博大精深,是开悟的科学。包括诸多学问。正如国家宗教局局长叶小文同志指出的:佛教是扎根在中国人民中的宗教,是中国传统文化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两千多年来佛教的优秀文化成分,己经融入中华民族的“精气神”。今天我们就该将之发掘出来,使中华民族的民族精神,在实现民族伟大复兴的进程中重放光芒。

  (作者系辽宁工业大学统战部部长、《辽工大学报》(社科版)主编,辽西区域文化研究会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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