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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观奥义浅释明镜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18日
来源:不详   作者:多识仁波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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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观奥义浅释明镜

  彻悟法性真如(1)作开示,导师释迦之王与龙树,

  解说无比月称善慧称,(1)我以诚心依止“二称”师。

  所谓法真如的“法”所指,知识对象有与存在义。

  从色法到佛地遍知智,一切事物都属法范围。

  称作法的各种存在物,一是显现识前物现象,

  一是自身成立物自性。现象属于世智认知境。

  真如自性属于圣智境。眼等根识只见诸现象,

  真如自性属于意识境。此识唯有圣地定中智,

  以及世俗智中分别智。诸法成为其法有两种,

  一是自性自立成其法,二是名称意相立其法。

  诸法成立唯有此二途,倘若成立必居其中一。

  所谓自性自立为其物,是指指称对象本身有,

  名意所表本质规定性,固有并非人类所赋予,

  本具自然自立之自性。假若物具自性其成立,

  不必依赖非己诸因缘。万物无一例外其成立,

  都要依赖生成诸因缘,因此诸物并非自性成。

  由此断定诸事物成立,都属唯依名相所赋义。

  所谓唯依名义之“唯”字,只是排除自性成立义。

  并非否定名所表物体。 虽然没有离名相之事,

  名相所指也非皆实有。依赖名相成立诸存在,

  皆属名言量识认证境(3),真实存在也是实有物,

  能起真实事物诸作用,故谓世俗之有堪称有。

  名所赋义在物自体上,原本不具故谓自性空。

  自性空是一切法原本,所具法性真实存在性。

  此性便是诸物真实义。空性是指排除自性义,

  法性虽空法体并非无。空义非指一切皆虚无,

  故谓胜义之无不算无。法性依法空性依空体,

  法与空体以有为基础,判断法性空性空不空。

  若对兔角虚空虚无类,判断其性空有无意义。

  认作凡有皆是自性有,物无自性与物不存在,

  看做同义乃是唯物论。(4)虽无自性依据名相义,

  成立缘起之有堪作有,故无堕入虚无断边过。

  本身固有或称自性有,便是胜义真实有之意。

  此种真实本来不存在,故说非真是假如幻象。

  世俗缘起有效无差错,所谓虚假是指诸事物,

  本无自性幻现自性相,因缘相合形成之假有。

  与那错幻识中所显现,眼见双月假相质不同。

  世俗谛真虽依世俗见,世俗事相并非依世俗。

  佛地也有真假二谛事,固有见性见相两种智 。

  无倒错的见相佛净智,明察世俗不必依俗见。

  倘若佛智不见世俗事,不见一半怎能称遍知?

  世俗假有与那错识假,混为一谈认为世俗谛,

  皆属虚假否定善与恶,业果缚脱堕入虚无渊。

  色本是空空性既是色,色外无空空外也无色。

  此般若文别说是学者,文盲信徒也都能背诵。

  若非鹦鹉学舌之读经,怎么能说“色即色空”是,

  “自空断灭之空”非正见。“一切法的法性是空性”,

  此语佛在经中反复说。 还有“一切法”中未包括,

  “不空之法”其谈真可笑。所见无境境为心所现,

  唯有心识非空是真有。 将此唯识之见改名称,

  虽称大中观而无新意。 主张常住佛性堕常边,

  其余诸法虚无堕断边。中观本是排除两边义,

  既堕二边妄自称中观。 空义排除虚无与自性,

  所立实有以及断灭空。 现义排除常有非否定,

  世俗谛有排除真常边。现义不碍空义空义也,

  不碍现义现空为一体,成为法体法性之关系。

  二谛双合应成中观见。比如眼识现见色相有,

  心识觉知色相自性空。眼看屏幕影像似真实,

  心中有谁将影当作真?自性是指不变非缘起,

  实无不变非缘起之法,因此也无具自性之法。

  若能不依因缘能自生,未播种之地当生六谷,

  未积二资能成佛二身。诸法若有常住不变性,

  初始怎样最终应那样。器情世界该是无生灭,

  愚众不会觉悟获解脱。因无不依因缘不变性,

  就有各种可变可行性。 被染心性因为无自性,

  可以变成佛陀清净性。 此即所谓“何事具空性,

  何事就有一切可能”义(5),将那外道常一自在我,

  改名常住不变如来藏, 无因无缘非修自然成,

  法身普贤如来如地下, 所藏文物存于心陶罐。

  既是不学无术愚如羊, 如修不思不想无想禅,

  成佛犹如生菇有人说。 诸法法性无遮是空性,

  因此它是非有是无为, 故说不生不灭如虚空。

  定中之智虽不见事相, 并非无事事非定智境。

  就像眼识不能闻声音。 不见并不意味见其无。

  眼不闻声并非无声音。 如性如量二智从境上,

  虽是一物所见各不同。 相对之识各执对应境。

  即使真俗二谛同观时, 二境并非同一识所见。

  缘起事相所现各不同, 土水火风性相各个异,

  人和畜类体识不相同。 法性本空万物无差别

  故说诸法平等是一味。 真谛意义层面均非有,

  世俗谛之层面并非无, 所以经言非有也非无。

  反其义而若说真谛上, 非无俗谛层面非有者。

  违经违理也违背经验, 属于歪曲二谛不正见。

  世俗谛上无物是断见, 识有境无之说非了义。

  名言谛上有识也有境, 真理谛上识境具是空。

  ‘有为’义分实有非实有, ‘有’义也有抽象具体分,

  ‘无’义也分自性空无与, 空虚无物词同义有别。

  不分两种‘有’与两种‘无’,认为‘有’字所表皆实有,

  ‘无’字所表都是全体无。这是不同文理所犯过。

  所谓无我之‘我’也非指,人称之词我与他之‘我’。

  是指不依他之物自性,(6) 就是事物独立存在义。

  根本没有独立存在物, 故说人与诸法皆无我。

  应运七法寻思虽无车, 并非无车从那身心上,

  如车寻思虽然不得我, 不加寻思身心为载体,

  称作我的自我并非无。 此我作为轮回解脱体,

  不能全无只是在心中, 执着于我产生爱己情,(7)

  觉知我执之境非实有, 可断诸苦之源我执心。

  自性成立真我虽然无, 认有依蕴假我无过错。

  此我可作轮回解脱依, 遮遣兔角不必杀兔子。

  分别心分抽象思维及, 执实执错以及正思维,

  分别思维一词含多义。 不分正思维与邪思维,

  也不分别该破不该破, 胡须头发相混一刀剃,

  见有分别全破是蠢货。 若是无分别心即佛陀,

  无思畜牲以及泥石像, 应该早就进入佛陀位。

  闻思观修都要靠思维, 凡俗界位无法离思维。

  说法不离思维与语言, 由此证明佛有分别思。

  无思圆成是指佛行为, 不依思维造作自在力。

  无心若似断灭涅槃心, 就是否定佛陀智法身。

  佛陀降生人间一大事, 就是开示缘起性空义。

  解释此义唯有圣龙树, 月称论师以及宗喀巴,

  最具权威深信最合理。 知理生信通过闻与思,

  对于中观之学作研习, 获得粗略概念性知识。

  也是幸逢时地诸顺缘, 遇到文殊上师(1)胜教恩。

  为给那些沙漠中游客, 奉献清凉解渴甘露饮,

  从那文殊上师善说海, 舀一掬者东洲凝洛称。

  此文原作藏文,自译为汉文。 多识

  注释:

  (1)法性真如指一切事物共有的真实性质。真如之真是正确无误而与虚假相对的真实义,并非具体的有和实有义。

  (2)宗喀巴法号称洛桑扎巴,译为汉语便是:善慧称。

  (3)名言量指人类普遍具有的通过自然感官经验所获取的知识。这种知识是通过思维(心内语言)和语言(有声语)形成的,故称名言量。量指认识。以名言量为依据的认知境称名言谛、世俗谛、事谛、假谛、无明所覆盖的覆谛等。

  (4)此处‘唯物论’指小乘一切有部、经部和大乘唯识论。

  (5)此语出自龙树《根本智慧颂》即《中观颂》。

  (6)此语出自月称《中观四百颂·疏》。

  (7)这种执着自性实有的我,才是该破的‘我执’。

  (8)文殊上师指宗喀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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