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佛教导航>> 五明研究>> 佛学杂论>>正文内容

藏族传统伦理道德观

       

发布时间:2011年02月22日
来源:不详   作者:不详
人关注  打印  转发  投稿

  藏族传统伦理道德观

  [内容提要]藏族的传统伦理道德观是中华民族传统伦理道德观的一个重要方面,是藏族文化和藏族人民精神生活的重要内容。长期以来,藏族的传统伦理道德观不为学界所重视,研究此课题的文章少之又少。本文将从藏族伦理观的形成、内容以及其特点等几个方面对藏族的传统伦理道德观进行初步地研究。

  [关键词]藏族 伦理 道德观 形成

  藏族是一个富有道德感和道德传统的民族,在长期的生产实践和社会活动中形成并发展了具有本民族特点的伦理道德观。藏族传统伦理观是藏族历史上各种伦理思想和道德观念的总称,既是藏族文化和藏族人民精神生活的重要内容,也是中国伦理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藏族人民形成的这些传统伦理观念绵延发展,在今天藏族人民的生活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长期以来,人们对藏族伦理道德观的学术研究一直重视不够,近年来有些刊物虽然发表过一些文章,有关辞书也收入了藏族伦理道德观方面的有关词条或词目,但迄今为止,有关这方面的专著仍极少见,本文力图对这些在日常生活中仍然发挥作用的藏族伦理道德观作一具体地分析。

  藏民族的伦理道德观是藏族文化和藏族人民精神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具有丰富的内涵。藏族伦理道德观的核心便是数千年来所形成的以藏传佛教为核心的道德文化,这种以佛教为核心的伦理道德观已渗透到了藏族人的心灵深处,渗透到了藏民族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在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甚至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中,逐步形成了一系列具有浓郁民族特色的道德和行为规范。就是在一般民众中,普遍的伦理道德观也已成为人们遵循的最基本的言行准则。多识活佛在《藏族道德》一书的前言中曾经有一段话对藏族的传统伦理道德观进行了表述,“公元七世纪初在印度和中原两股佛教文化的的大气对流中形成了雪域高原的新文明,这种文明的主干和基石是大乘佛教。大乘佛教在藏族地区的传播、扎根、发育成长过程中,在藏民族的意识深层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世界观、人生观和思想伦理道德。千百年来扎根在人性深处的哲学思想和伦理道德,便成了这个民族的精神支柱和做人的根本。如因果报应、无我执、视众如母、慈悲得众、万物性空、世事贪心、淡化物欲、培养慈悲心、尊敬和热爱众生、保护众生生存环境、提升人类的精神境界等各方面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作用。”这可以说是对藏族传统伦理道德的最精辟的表述。

  一、藏族传统伦理道德的形成和发展

  藏族的传统伦理道德观的形成和汉族及其它民族的传统伦理道德的形成一样都有一个逐渐发展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也受到了诸多因素的影响。最早对藏族传统伦理道德观产生影响的是原始宗教苯教。这种受苯教影响的早期的传统伦理道德观在古藏文中就有体现。在敦煌发出的古藏文中就有对伦理道德观生动的描述:“公正无误,同心协力,不仅眷属和睦,各方都要和睦,这样行至何方也相安无事。”在敦煌发现的《古藏文吐蕃礼仪问答写卷》一书,是吐蕃时期的一部专门论述伦理道德的稀世之作。《写卷》带着明显的世俗道德的特征,在伦理学方面可谓独树一帜。其中的许多经典论述可以说是后来藏族伦理道德的滥殇,例如对人性就认为“缙绅豪门之辈之习性,极为虚伪;贩夫走卒之辈,见识细微”,基于这种观念,进而说“敬重正直穷人应胜过富人。”在对国家和百姓生命的关系上,“要而言之,世上并无急需而可抛弃者,其至上者,生命和社稷不能抛弃”。又指出:“无论如何,国王之律令,应使百姓生命与国家社稷二者安稳,事事皆有法度为是。若与此相违,以友为敌,以王为靠山,则无人不骄横,而争辩不休,无公理……岂得稳固?”虽然当时在社会上占主导地位的还是奴隶制的伦理道德观,但是在敦煌文献中所发现的这些受苯教影响而形成的基本价值判断论点,却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

  吐蕃王朝统一之后,佛教逐渐地在青藏高原站稳了脚根,松赞干布以法律的形式对藏族的伦理道德观作了进一步地阐述,并按佛教戒律和佛经“十不善”理论,制定出了《十善法》和《十六净法》。《十善法》实际上提示并规定人们不准干什么,其内容为:一不许杀生造罪;二不能偷盗大于针线的财物;三不能淫邪;四不许谎言;五不许挑拨人和;六不可恶言咒骂;七不许散布流言;八禁贪欲;九禁害人心;十不做违背因果之事。 “十不善”的理论认为,如果谁做了这些不准做的事,便是不善,是作恶。就此看来,人们较早地认识社会生活中的恶,思维就较早地趋于成熟,就有了战胜邪恶的智慧。《十六净法》即:敬奉三宝,修行正法,孝敬父母,恭敬有德,尊长敬老,诚爱亲友,得济乡人,心需正直,效法上流,善用财食,有恩当报,斗秤无欺,心平无嫉,不听妇言,和言善语和任重量宽。这两部作为雪域首次成文的道德法典,对后世的道德和法律等产生过长期、广泛而深刻的影响。以后藏地形成的一些法律、法规,往往是《十善法》和《十六净法》的充实和发展。

  佛教传入吐蕃之后,对藏民族的影响力和渗透力之大是无可置疑的。藏传佛教理论以及教义为人们提供了一套基本的世界观、价值观和道德观。藏传佛教理论以及教义为人们提供了一套完整的行为准则。从严格意义上说,佛教本身就是一种道德学说。藏传佛教以信奉佛、法、僧三宝为最崇高的境界,以成佛为至善至美的目的,以“四谛”为人生观的理论基础,以戒、定、慧三学和显密修持为主要内容,构成了一个既有基本原则又有方翠¤的完整思想体系。因此,建立在博大深奥的佛教哲学之上的藏传佛教文化,是藏民族传统道德思想的核心,也是道德的根基。在藏传佛教看来,人能否成佛,关键在于对本身心性的反省,以明了心中固有之善性。藏传佛教的这种思想特点和价值导向,引导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把道德修养作为头等大事,从而大大强化了道德修养的作用。根据这种道德价值观,凡是符合宗教教义能够使人超脱现实而成佛的作为,凡是符合传统道德习惯的行为,凡是能够使人格完善的行为,都是道德的,社会都予以提倡和颂扬。而那些脱离藏传佛教教义的,违背传统说教的,是社会所不容的。正是藏传佛教所宣扬的道德,逐渐变为藏区僧俗群众的基本道德原则,并付诸于实践。这种实践表现为行善戒恶;道德价值观表现为利益众生;道德理想表现为脱离苦海,达到涅槃等。这些基本的道德原则,也恰恰构成了藏族人的人生观、价值观。

  二、藏族传统伦理道德的基本内容

  藏族的传统伦理道德观在形成之后,逐渐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随着时间的推移,藏族的伦理道德观愈加完善。具体说来,藏民族的传统伦理道德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慈悲对人,利益他人。藏族传统伦理道德观中有一个最重要的伦理观就是慈悲。在佛教文化中,慈悲就是指具有利益众生的、无比慈爱怜悯的菩提之心,如“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地狱不空,誓不成佛”的无私、无我精神境界。在藏族的历史上,那些热爱和帮助众生,引渡众生脱离苦海,进入涅槃状态的高僧大德,或者是对藏族文化的发展乃至世界文明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的伟大人物总是被推崇为理想人格的化身,指引人们以理想人格典范来规范自己。而普通的藏族群众在长期的佛教文化的熏陶之下,慈悲为怀的理念已深深地扎根于每个人的心中,可以说,慈悲是藏族伦理道德观最核心的内容。

  二、崇尚学问,尊重知识。将知识看作是最宝贵的财富,也看作是德行的源泉。在社会上,有学问的人总是受到人们的尊敬,享有一定的地位。比如,僧人之所以在民间受到人们的尊敬,除了宗教信仰的原因之外,也是因为他们具有一定的知识。就是活佛,若无学问和品德,也不会受到信众的尊重。藏族社会重视知识的实践性和全面性,提倡既要向书本学习,还要向实践学习,以求得全面发展。尤其强调人的德行修养,甚至提出“先做人,后作文”。提倡每一个人都要先学后行,终生学习。有句藏族格言这么说:“学到知识后生存一天,胜过无知枉活一年。”在这种传统学风的影响下,一些学者毕生追求学问,不怕困难,甚至不惜牺牲生命,四处访师求学,最终获得大成就。

  三、交友以义,诚实守信。有句谚语这样说:“谁喜欢什么样的朋友,谁就是什么样的人。”告诫人们交友要谨慎,要有所选择。提倡以德论人,以德交友。如果一旦结为朋友,就一定要以诚相待,以礼相待。做人做事,诚为先,义为重。诚信是做人的立身之本,也是处理人际关系的重要德行。人们相信,诚信既是一个人的品格,也是一个人的素质和能力的反映。然而,是否诚实守信,还要在实践中检验。要求一个人在口头上和行动上保持一致,做到表里如一。人际间的交往以友善为重,就是要严于律已,宽以待人,扶危济困,助人为乐,以友好、善良的态度处理各种事情。藏族人一贯强调,诚实而不欺诈,真实而不虚假,信守诺言,讲究信用。人们相信,如果做到这一点,顺境中有人交,逆境中有人扶。

  四、恪守本分,谦逊礼让。一个有修养的人,必须遵守大家共同需要遵守的规矩。在现实社会中,要讲社会公德,做一个守本分的人。如果不遵守公德,一定会脱离集体,那就意味着一个人末路的开始。认为人的才能是至关重要的,但“才能的一半是品质,品质的一半是谦虚”,把谦虚礼让看作是人的最基本的素养和道德修养的重要表现。你要别人怎样待你,就得先这样待人。谦逊礼让是一件容易做到的事,也是最珍贵的品质。如果这样做,不仅使受到礼遇的人感到愉悦,也给有礼貌的人带来快乐。保持谦逊而不骄傲,懂得礼貌而不粗俗,不仅是一个人内在的气质和风范,也是一种外在的美。谦逊礼让,还应该包括宽容。宽容,就是对他人过失的一种谅解。如果不能容人容事,必然会处处树敌,事事结怨,那么于人于已都是灾难性的。人生在世,要想开些,心胸开阔些。只有宽容他人者,人亦宽容之。

  五、团结互助,扶贫济困。藏族有“一百个朋友嫌少,一个敌人嫌多”的民间谚语。所以藏族人在生活中总是充满着团结互助精神。比如在藏区的村寨中,一家宰羊杀猪,总会邀请全村寨各家的主人去吃,或是去各家各户送宰杀的肉;谁家办喜事,全村都去祝贺,谁家发财得喜,当做全村寨的喜事;猎人打到野兽时,遇到人总要分一份,回到村后则家家都有一份;村内有人生病,全村人都会去看望,而村寨中如果死了人,全村寨的人更要去安慰、送葬、追悼;遇到火灾、水灾或者其它灾难,都互相安慰、帮助。对一个村子中那些生活困难的人,藏族村寨的每一个人都觉得自己有义务来照顾他们,每逢过节,藏族群众在自己欢度节日的同时总不会忘记那些生活窘迫的人,几乎每家都会对他们伸出无私援助的双手。

  五、孝敬父母,尊敬师长。藏族有许多有关宣扬师长和父母的谚语,如“老师是智慧光芒的太阳,父母是家庭幸福的明灯”等。藏族传统伦理道德文化就要求人们要增长智慧,达到见性悟空的渡智境界,这一要求使得尊师重教的教育体系也因些随之形成。在佛教中,佛、法、僧被称之为三宝,而上师则是集“三宝”于一身的导师,他们有着智慧圆满和功德圆满两种圆满身,敬上师就等于是敬三宝,因为上师传授知识起着言传身教的作用。所以藏族文化非常尊敬上师,师徒之间,弟子总是非常虔诚地听从上师的教导,铭记上师的教诲,对上师毕恭毕敬,言听计从,不应有丝毫的违拗之意。

  而对于父母,藏族有许多格言,例如,“暖不过天上的太阳,亲不过自己的父母,”“没有父母的地方,有金山银堆也不可眷恋,”“人生最大的幸福和财富莫过于自己的父母健在”等等。因此藏族对老人和父母总是时时处于无微不至的特别照顾中。无论吃饭、喝茶、饮酒,首先都要敬给老人或父母。在藏区,凡是对老人或父母不孝或者虐待老人、父母的行为都将受到整个社会舆论的谴责。凡是孝敬老人、父母,为老人和父母养老送终的人,不仅是做儿女的最大福分和崇高美德,而且会受到人们的敬爱。

  六、崇拜勇士,蔑视懦夫。

  藏民族在吐蕃政权统治之前尚处于部落时期,它一直保留了原始公社时期的尚武的军事传统。进入文明社会之后,吐蕃社会自远古时期所遗留下这种社会习俗并没有改变。在藏族社会中,不仅社会道德、公众舆论都对懦夫予以谴责,相反对英雄则加以崇拜。在藏族的传统伦理道德观中,对英雄的崇拜是一以贯之的,对懦夫也是极尽羞辱,对那些懦弱之辈要挂狐皮以示蔑视。长久以来,在藏族的社会中逐渐形成了一种崇拜勇士,蔑视懦夫的伦理道德。

  三、藏族传统伦理道德观的传承及特点

  藏民族伦理道德的传承方式是多方面的,其中重要的一种方式就是家庭教育的传承。藏民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已经把这些传统的伦理道德观作为家庭教育的基本内容。它告诉家庭成员什么是美,什么是丑;什么是善,什么是恶;什么是正确,什么是错误等。进而告诉人们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敬老扶糼、夫妻和睦、兄弟友爱、邻里互助等是藏族家庭道德所提倡的主要内容,这不仅是每个幸福家庭的基石,也成为人们所追求的目标。自古以来,藏族社会要求每个家庭以此来规范全体成员的行为准则。反之,“夫妻之间常为小事争吵,弟兄们为财产而争斗”等是所忌讳的。历来提倡:子与父同心,妻与夫同心,弟与兄同心,仆与主同心,官与民同心等。藏族的传统美德教育体系,是一个互相联系的整体,具有系统性,也具有历史的继承性。通过这种教育也使得藏民族的传统伦理道德观根深柢固在扎根在藏民族的心中。

  除了家庭教育的传承之外,藏民族还把伦理道德观融入朴实的民歌和谚语之中。从藏族民间故事、诗歌等文学作品中可以看到,它们所包含的道德思想极为丰富。这些民间故事或是诗歌有许多是趋向于肯定劳动者的善良美德,揭示统治者的贪婪虚伪。这些民间文学作品中充满了善战胜恶、美战胜丑、真战胜假的描述。认为普通人勤劳、勇敢、诚实、守信用,更富有道德感。如《斯巴宰牛歌》中提出,这个世界是由祖先创造的,并触及“谁养活谁”等根本性的问题。同时,一些作品也极力赞美对人民有功的伟人、圣贤等,表现了劳动大众求实和宽厚的胸怀。

  诚然,从上面的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出,藏族的伦理道德观并非是一成不变的,在漫长的历史发展中它受到了多种因素的影响,并在今天形成了具有藏民族独具特色的伦理道德观。这种伦理道德观,具体来说,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藏族的传统伦理道德观受佛教的影响巨大,虽然藏族的传统伦理道德观在漫长的发展过程中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但是起决定作用的还是藏传佛教,藏族的传统伦理道德观可以说几乎与佛教的所提倡的伦理道德观相融合在了一起,没有藏传佛教的传播就不会形成藏族的伦理道德观。

  第二,藏族伦理思想和道德观念往往与社会法律法规、生产生活习俗、民族传统文化等融混掺杂,互相替补,交互作用,共同对藏族人民的思想观念包括社会生产生活发生重大影响。

  第三,从整体上看,藏族伦理思想和道德观念仍带有自发和朴索的性质,由于长期以来藏族的原始宗教苯教和青藏高原封闭的自然地理环境使得藏民族生活长期处于一种不开放的状态,这就使得其传统伦理道德观也带有一种原始性。

  历史昭示我们,伦理道德是社会生活不可或缺的调控手段,和谐的人际关系,良好的社会秩序,都要有良好的伦理道德来规范和维系。伦理道德不倡,天下不宁。同时应该看到,伦理道德是一种特定的社会意识形态,它也在随着相应的生产关系和物质文化条件而改变,不是永恒不变的。历史在不断发展,形势也在不断变化。就一个民族的伦理道德观而言,也应坚持“扬弃”的态度。在前进中有所选择,有所提高。对那些进步的、积极向上的理应继承和弘扬;对已经落后的、消极的和不合时代的则应抛弃。充分地研究藏族伦理道德观,对于我们增进民族间的相互了解和思想文化交流,加强民族团结,密切民族关系,从而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全面构建和谐社会,充实、丰富和完善中华民族乃至于世界民族的伦理文化宝库,都具有极其重要的理论意义。

  参考文献:

  [1]赵永红:《文化雪域》,中国藏学出版社,2006﹒

  [2]第五世达赖喇嘛著,郭和卿译,北京:西藏王臣记.民族出版社,1983。

  [3]丹珠昂奔:《吐蕃王朝兴盛时期的藏族伦理思想》,《青海社会科学》1985第4期。

  [4]王尧,陈践《敦煌古藏文(礼仪问答写卷)译解》,《西北史地》1983。

  [5]陈瑛,许启贤:《中国伦理大辞典》,辽宁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89。

  [6]萨班?贡嘎坚赞著,次旦多吉等译《萨迦格言》,西藏拉萨:西藏人民出版社,1985。

  [7]王尧 陈庆英主编:《西藏历史文化辞典》,西藏拉萨:西藏人民出版社,1998。

  [8]丹珠昂奔等主编:《藏族大辞典》,甘肃兰州:甘肃人民出版社,2003。

  [9]刘俊哲等著:《四川藏族价值观研究》,北京:民族出版社,2005。

标签:五明研究
没有相关内容

欢迎投稿:lianxiwo@fjdh.cn


            在线投稿

------------------------------ 权 益 申 明 -----------------------------
1.所有在佛教导航转载的第三方来源稿件,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政策、各级佛教主管部门规定以及和谐社会公序良俗,除了注明其来源和原始作者外,佛教导航会高度重视和尊重其原始来源的知识产权和著作权诉求。但是,佛教导航不对其关键事实的真实性负责,读者如有疑问请自行核实。另外,佛教导航对其观点的正确性持有审慎和保留态度,同时欢迎读者对第三方来源稿件的观点正确性提出批评;
2.佛教导航欢迎广大读者踊跃投稿,佛教导航将优先发布高质量的稿件,如果有必要,在不破坏关键事实和中心思想的前提下,佛教导航将会对原始稿件做适当润色和修饰,并主动联系作者确认修改稿后,才会正式发布。如果作者希望披露自己的联系方式和个人简单背景资料,佛教导航会尽量满足您的需求;
3.文章来源注明“佛教导航”的文章,为本站编辑组原创文章,其版权归佛教导航所有。欢迎非营利性电子刊物、网站转载,但须清楚注明来源“佛教导航”或作者“佛教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