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坤:閨範卷一50(嘉言3)
女有五不取:逆家(不忠不孝)子,不取;乱家(内外淫嬻)子,不取;世有刑人(弃于官法)。不取;世有恶疾(天疱癞风,体气之种),不取;丧父长子,(无家教)不取。
此五不取。惟乱家犹有可择。然子顽丞于宣姜(注1)。而生三子二女。皆有贤德。为世所称。似不可以乱家弃之。至于丧父长子。终身可不嫁乎。且又不言众女。皆不可晓者。
妇有七去: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窃盗去。
无子有疾。虽圣所不免。世岂无无子这丈夫乎。设数出数娶竟无子。何以处之。伯牛有恶疾。设是长子。亦当废礼矣。此二妇者。出之。于情未安。虽先祖之嗣宗庙之礼固重。亦在善处之而已。
有三不去:有所取。(娶时父兄在)无所归。(而今父兄不在)不去;与更三年丧,不去;先贫贱,后富贵,不去。
妇人窃盗。不过区财。犹可宽也。然则父母听其不顺。淫听其淫。妒听其妒。多言乱家。听其多言乎。愚谓五不取以下。皆非孔子之言。而后世制礼立法。咸以是为准。然则礼由天降地出。不自人情中来矣。
[白话]
五种女子建议不娶:一,不忠不孝,忤逆家长的女子不娶;二,坏乱家规,喜好淫荡之女不娶;三,世代有人服刑,不顺官法者,该家女子不娶;四,世代有恶疾等遗传病,如天疱癞风,体气等严重的传染疾病,不娶;四,丧父长子,无家教,不娶。
吕坤释:这五种不娶的情况中,除了乱家的女子,其它情况还有选择的余地。然而,历史上乱家到极点的宣姜,与子顽通奸,生下三个儿子,二个女儿,都有贤明的道德,这些孩子为世人所称叹,看来有些女子也不能以“乱家”的名义而舍弃。至于“丧父长子”的女子,哪道终身嫁不出去了吗?以上标准不能一概而论,不是所有这方面的女子都不能娶,而是作为参考,结合自身的能力,视情况而定。
妇人有七种过失,被夫家休回娘家:一,不孝顺父母者休;二,无法生育者休;三,与夫之外的人淫乱者休;四,妒忌心过盛者休;五,恶疾久治不愈者休;六,多言多语,恼乱家人心者休;七,有窃盗行为,屡劝不听者休。
吕坤释:“无法生育,有疾病”这两种情况,便是圣人也在所难免,这世上哪道便没有无后代的丈夫吗?(笔者:如周总理)。如果丈夫屡次休妻,屡次娶妻,也没有后代,该怎么办呢?孔子的学生伯牛患有恶性传染病。如果他是长子,难道也要废除所谓“不孝以无后为大”的礼吗?“无法生育,有疾病”的妻子被休,让丈夫在情理上不得安心。固然,继承先祖宗庙,延续子嗣的责任很重大,但在“休妻”的具体事宜上应当要妥善处理。
妇人有三种情况不得休回:一,娶妻时父兄在,现在父兄不在,妻没有归宿,不能休;二,与自己的丈夫守公婆三年丧的妻子不能休;三,妻子与丈夫共患难,然后家道富贵,不能休。
吕坤释:妇人窃盗夫家的财物,往往不会太多,还可以体谅,宽恕。但是,哪道丈夫会让父母忍受妻子的不孝顺,容忍妻子淫荡,纵容妻子随便嫉妒,听任妻子多言多语,调拨事非,坏乱家人团结吗?
愚(自谦称)认为五不娶之后的所谓“七去,三不去”的礼法,都不是出自孔子的教导。但后世人制立了此礼法,而且行为都以这些为标准。可见,礼法会顺应时代,从天降,自地出,而不根据人情制定。
注1:宣姜,生卒不详,春秋时代齐国公主,齐僖公的女儿,以美貌著名,聘给卫国世子伋子为妻.但伋子的父亲卫宣公听说宣姜十分貌美,便将伋子支走,迎娶宣姜,立为自己的夫人。宣姜后与卫宣公另一个儿子子顽通奸,生了子女五人:公子齐子、卫戴公、卫文公、宋桓夫人、许穆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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