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坤:闺范三24(守礼之妇1)
楚昭貞姜
貞姜者。齊侯女。楚昭王夫人也。王出遊。留夫人漸臺之上。江水大至。王使使者迎夫人。忘持符。使者至。請夫人出。夫人曰。王與宫人約。召必以符。今使者不持符。妾不敢從。使者曰。水方亟。還而取符。來無及矣。夫人曰。妾聞貞者不犯約。勇者不畏死。妾知從使者必生。然棄約越義。有死不爲也。於是使者取符。比至。臺崩。夫人溺而死焉。王哀之。號曰貞姜。
吕氏曰。貞姜可謂殺身以成信矣。待符而行。昭王之信也。無論狡僞之徒。假將王命。卽王命眞耶。非其初約。卽符偶忘耶。難以信心。爲貞姜者。有死而已。斷斷乎不可行也。或曰。貞姜隨使者而來。昭王罪之與。曰。王懼其死而方喜其來也。奚罪。雖貞姜亦信其從召而王不罪已也。以信成君。以禮持已。故寧死而不往耳。惜哉宋伯姬之賢。不若貞姜之合於道也。
[白话]
楚昭贞姜
贞姜是齐侯王的女儿,楚昭王的夫人。楚昭王外出游巡,将夫人滞留在的观景台上。江水涨潮,眼看要淹没。楚昭王派使者迎接夫人回宫,使者匆忙中忘记带宫符,等他赶到江边,请夫人跟他一起离开观景台。夫人说:“楚昭王与所有宫里的人有约定,进出宫门一定要持宫符作证明,使者你不带宫符,我不敢随从你走。”使者说:“水已经涨上来了,再不随我走,恐怕来不及了。”夫人说:“我听说守贞洁的人不违反规约,勇敢的人不害怕死。我虽然知道现在走,一定能活下去。但背逆规约,弃义越理的事情,我就是死也不会去做。”于是,使者只能回转身去取宫符,等他再折回江边,观景台被潮水冲垮,夫人溺死在江中。楚昭王非常悲哀,封她号为“贞姜”。
吕坤释:贞姜为守信用宁可杀身。看到宫符才行动,是楚昭王的规定,令狡诈的人无法冒用王命,即使王命是真的,但不持宫符而行也不是最初的王命。既然宫符是使者偶尔忘记带的东西,便更难以令人起信心,所以作为当时的贞姜,只能以死来守信,断然不能随从使者。也许有人会问:“假使贞姜跟随使者回宫,哪道楚昭王会致罪于她吗?”答:“楚昭王一定害怕贞姜死,看到她回宫当然会欢喜,怎么会致罪于她。虽然贞姜心里也相信,假使她随使者回宫,楚昭王不会怪罪自己。但是她的信念是:凭着信用成就君主,用礼节坚持自己的操守,因此她宁可死也不随使者回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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