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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坤:闺范三17(死节之妇6)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20日
来源:   作者:吕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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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潘氏投火


  潘氏。字妙圓。山陰人。適同邑徐允讓。甫三月。值元兵圍城。潘同夫匿嶺西。賊得之。允讓死於刃。執潘。欲辱之。潘顏色自若。曰。我一婦人。家破夫亡。旣已見執。欲不從君。安往。願焚吾夫。得盡一慟。卽事君百年。無憾矣。兵從之。乃爲坎燔柴。火正烮。潘躍入烮熖而死。


 吕氏曰。濟變以才。含情以量。使妙圓罵賊不屈。豈不獲死。而夫骨誰收。又安得同爲一坎之灰耶。哀懼不形。安詳以成其志。圓也可爲丈夫法矣。

闺范
 
 

[白话]
 
  潘氏投火


  潘氏。字妙圆,是山阴人,许配给同邑(行政区)的徐允让为妻,刚入门才三个月,正值元朝兵马围困了他们的城市,潘氏便同丈夫躲藏在城西的山区里。


        被盗贼抓住,徐允让被盗贼用刀砍死,盗贼抓住潘氏想调戏她。潘氏镇定自若地说:“我只是一个无用的妇道人家,现在家破夫亡,既然被你抓住,如果不顺从你,我能往哪里去呢?但我要先将丈夫的尸体焚化,为他哭一场。然后终我一生来服侍您,心中便没有遗憾了。”盗贼听从了她的话,为她砍柴堆起来,将她丈夫的尸体焚化,正当火焰燃烧正旺,潘氏跳进烈火中,自焚而死。
 
 吕坤释:处变不惊,才智应对,忠于丈夫,含情自焚。假使妙圆痛骂盗贼,不屈从,难道不被杀死吗?但丈夫的尸骨谁来收拾,又怎么能和丈夫同化成一坎之灰呢?潘氏能将哀伤和恐惧不露在脸上,安详地说服贼人,帮自己完成了志愿,妙圆的从容值得大丈夫去效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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