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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话文:瑜伽师地论 本地分 1本地分——思所成地第十一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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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话文:瑜伽师地论 本地分 1本地分——思所成地第十一

  1本地分——思所成地第十一

  译文

  已经说完闻所成地。

  什么是思所成地?应当知晓概略说由三种相状确立:第一、由於心性本来清净,第二、由於思惟抉择观想事理,第三、由於思惟抉择佛教箴言、偈颂中表述的种种义法。

  什么是心性本来清净?应当知晓指九种相状:第一、指如有一人,在独处空闲时,精细思惟契合他听受的、研究通达的关於众事物现象的道理;第二、远离一切不应思量议论的事理,对应思惟的事理加以精细思惟:第三、能善於通晓小乘言教、大乘言教:第四、凡进行思惟,都依据事理本身内容,不是依据表述事理内容的文词;第五、知晓佛法不多,但对它深信理解,知晓佛法不多却能以正智慧思惟悟道;第六、对此正思惟反复加强巩固;第七、由此正思惟通晓理义作出正确抉择;第八、在此正思惟成就上继续思惟不退失;第九、能使正确思惟终获成就,不中途厌倦畏缩、退怯。由於有此九种相状,就称作心性清净的善性非烦恼的思惟。

  什么是思惟抉择观想事理?指善於思惟抉择所观想的事物现象的根本理义。哪些称为所观想的事物现象的根本理义?指对事物现象的存在性,能明识存在的相状;对事物现象的非存在性,能明识非存在的相状。这样就称作所观想的事物现象的根本理义。

  哪些称为所观想的事物现象的存在性?应当知晓属於此性的略说有五种:第一、事物现象自身存在的具体相状,第二、事物现象间存在著的共性相状,第三、由非实指性的抽象言词表述的事物现象属性或关系的相状,第四、作为原因的事物现象存在著的相状,第五、作为结果的事物现象存在著的相状。……

  哪些称为所观想的事物现象的非存在性?应当知晓属於此性的相状也有五种:第一、未生的未来的事物现象还不存在,第二、已灭的过去的事物现象已不存在,第三、诸事物现象间相对形成的相违相状,第四、事物现象的相状本性空无,第五、毕竟不存在的事物现象。……

  还有五种事物现象的存在性,五种事物现象的非存在性。

  哪些称为五种事物现象的存在性?第一、圆成实相的存在性,第二、依他起相的存在性,第三、遍计所执相的存在性,第四、各事物现象的种种不同属性的相状的存在性,第五、不能用言语表述的事理相状的存在性。其中,第一种是关於事物现象的真实义的相状,第二种是由因缘产生的现象相状,第三种是假借人为的名言概念设立的种种不同相状,第四种是种种不同相状所依托的体相同一相状……第五种因为由四种不能用言语述明的相状构成,所以称作不可说相:第一、因为不存在真实所以不能用言语述明,指人相对於和合形成他的五蕴,不能说成是相异还是不相异:第二、因为理义很深奥所以不能用言语述明,指不能由言语表述的性相不能思量议论,例如与真如理体同一的如来法身不能思量议论,诸佛的境界、如来灭後的有无不能宣说;第三、因为能引发无利益义所以不能用言语述明,指引发无利益义的事物现象不能引发教法理义清净事业,诸佛世尊即使证得也不宣说;第四、由於是一切事物现象的真实理体相在一切事物现象中存在,所以不能用言语述明,指的是真如理体相对於众意念相等相,不能宣说为相异或不相异性。

  哪些称为五种事物现象的非存在性?第一、圆满成就的真实义相本是远离妄执相的空性,第二、依赖各种因缘产生的事物现象自身实生的体相本不存在,第三、普徧地观想执迷为实在的诸事物现象相状本非实在,第四、依识确立由名言表示的各事物现象种种性相原本非真实存在,第五、由语言表述的事物现象相状原本非真实存在。

  原典

  本地分中思所成地①第十一

  已说闻所成地。

  云何思所成地?当知略说由三种相:一由自性清净故②,二由思择所知故,三由思择诸法故。

  云何自性清净?谓九种相应知:一者、谓如有一,独处空闲,审谛思惟如其所闻、如所究达诸法道理③;二者、远离一切不思议处④,审谛思惟所应思处⑤;三者、能善了知默说⑥、大说⑦;四者、凡所思惟,唯依於义,不依於文;五者、於法少分,唯生信解,於法少分以慧观察;六者、坚固思惟;七者、安住思惟⑧;八者、相续思惟;九者、於所思惟能善究竟,终无中路厌怖退屈。由此九相,名为清净善净思惟。

  云何思择所知?谓善思择所观察义。何等名为所观察义?谓於有法⑨,了知有相;於非有法⑩,了知无相,如是名为所观察义。

  何等名为所观有法?当知此法略有五种:一自相有法⑾,二共相有法⑿,三假相有法⒀,四因相有法,五果相有法。……

  何等名为所观无法?当知此相亦有五种:一未生无,二已灭无,三互相无⒁,四胜义无⒂,五毕竟无⒃。……

  复有五种有性,五种无性。

  何等名为五种有性?一圆成实相⒄有性,二依他起相⒅有性,三徧计所执相有性⒆,四差别相有性⒇,五不可言说(21)相有性。此中,初是胜义相,第二是缘生相相,第三是假施设相,第四是不二相(22)……,第五由四种不可说故,名不可说相:一无故不可说,谓补特伽罗於彼诸蕴(23),不可宣说若异不异;二甚深故不可说,谓离言法性不可思议(24),如来法身不可思议(25),诺佛境界、如来灭後若有若无(26)等不可宣说;三能引无义(27)故不可说,谓若诸法非能引发法义梵行(28),诸佛世尊虽证不说;四法相法尔之所安立(29)故不可说,所谓真如於诺行等,不可宣说异不异性(30)。

  何等名为五种无性(31)?一胜义相无性(32),二自依相无性(33),三毕竟自相无性(34),四无差别相无性(35),五可说相(36)无性。

  注释

  ①思所成地:思惟抉择成就的境界。此地内容即本论的卷十六至十九。

  ②由自性清净故:由於心性本来清净从而思惟有成就。

  ③审谛思惟如其所闻、如所究达诸法道理:精细思惟契合他听受的、研究通达的诸法道理。

  ④远离一切不思议处:意即对错乱邪执不迷念想,以免生惑染性致使清净心性受污。

  ⑤审谛思惟所应思处:对应思惟的事理诸法加以精细思惟。

  ⑥默说:小乘言教,通常说的不了义。

  ⑦大说:大乘言教,通常说的了义。

  ⑧安住思惟:由此正思惟了知理义作出正确抉择。

  ⑨有法:事物现象的存在性。

  ⑩非有法:即无法,事物现象的非存在性。

  (11)自相有法:诸事物现象自身存在著的具体相状。

  (12)共相有法:诸事物现象间存在著的共性相状。如一切行无常性相、一切有漏行皆苦性相等。

  (13)假相有法:由非实指性的抽象性的言词对事物现象相状属性或关系的表述。例如舍、生、住、无常等,如不配属主体就不能显示事物相状,只有配属事物主体才能使人知某种事物相状。如瓦钵破,称钵舍、瓦片生。舍、生配属主体,表述的相状使人可晓;仅仅说舍、生,人们无法晓知钵破相状。又舍、生不限定某一主体,它们可以表述许多事物的转化,如食物被吃掉,就食物言是舍;便秽由此产生,就便秽言就生。所以舍、生之类的表述相对於实指性的表述,称作假相有法。

  (14)互相无:如有色与无色、明与无明等事物现象间的相违相状。

  (15)胜义无:事物现象相状本性是无。胜义,关於事理真实的法义,此处意即就事理真实义言是无。

  (16)毕竟无:世上不存在的人为臆造的相状,诸如石女儿、兔有角之类。

  (17)圆成实相:也作圆成实性、成就相、圆成实自性。法相唯识对圆成实相的本性表述为无自性;但无著、世亲从有宗义的中道观对圆成实相的本性表述为实有,对其他相表述为假有。

  (18)依他起相:也作依他起性、依他起自性、他根性等,指一切事物现象必须依托其他的各种因缘和合才能生起。佛家认为这种相状不是事物现象自身实生的,如无其他因缘就不可能存在,因而是假有,不是实有。

  (19)褊计所执相有性:普徧地固执地认为是实在的诸事物现象相状的存在性。徧计所执相,又作徧计所执性、偏计所执自性、普观察性等。佛家认为偏计所执相,是经徧计以名言概念表示的事物现象相即依诸识现,并非事物现象本相;又徧计所执不明事物现象依托因缘和合生即依来缘起,所以称徧计所执相的有性为假有。

  (20)差别相有性:如生、老、住、无常、苦、空、无我等种种不同属性的相状的存在性。

  (21)不可言说:又作不可说、不可宣说等,意即不可能用言语明确描述的,往往指空无、甚深、无上的事理境界。

  (22)不二相:种种不同相状所依托的体相同一不二。例如生、老、住、无常、苦、空、无我等法相状都依托众生体相,也就是说同一众生都具有生等不同相状。

  (23)补特伽罗於彼诸蕴:佛家常将众生说成是五蕴(色、受、想、行、识)身,以表明来生身原是五蕴假合虚幻不实。

  (24)离言法性不可思议:不能由言语表述的事理性相是不可思量议论的,佛家对非常玄妙深奥的理义往往形容为不可思议,常用否定式表述法加以表述,或乾脆不加以表述。

  (25)如来法身不可思议:如来法身同一永恒真实的真如理体,无相无二相唯实相法界,所以不可思量议论;

  (26)如来灭後若有若无:佛家认为如永灭後生死、涅槃二俱不住,不住生死若无,不住涅槃若有,如此亦有亦无、非有非无,不可宣说,

  (27)无义:无利益之义,意即其内容与人的利益没有什么关系。

  (28)若诸法非能引发法义梵行:那些引无义的诸事物现象不能引发教法理义清净事业。这些引无义法指器世间、不可记(无善恶性)的事等。

  (29)法相法尔之所安立:诸法真实的理体相在诸法中的存在方式。法相,即一切法。法尔,指诸法的总相,即法界,即诸法真实理体。

  (30)真如於诸行等,不可宣说异不异性:真如也即法界,法界即诸法总相,一即一切,一切即一,所以不能加以区别。

  (31)无性:此无性与前面的五种有性相对。

  (32)胜义相无性:即圆成实相胜义无性,即圆成实相无自性。

  (33)自依相无性:即依他起生相无自性。自依相,依缘生的事物现象自身体相。

  (34)毕竟自相无性:即偏计所执相无自性性,意即普徧固执地认为是实在的诸事物现象相状本非实在。毕竟自相,非偏计所执相而是事物现象自身实在相。

  (35)无差别相无性:此相无性是针对差别相有性的。

  (36)可说相:落入由名言概念表述的相,只是假名、戏论,并非真实。

  以上的五有相、五无相,既讲了各种形式的现象相存在著,又讲了各种形式的现象相的无自性,或非真实性或作为真实的空性。

  译文

  什么是思惟抉择佛教箴言、偈颂中的种种义法?这又有二种应当知晓:第一、思惟抉择佛经箴言中的种种义法,第二、思惟抉择偈颂中的种种义法。

  思惟抉择佛经箴言中的义法将在<摄事分>和关於菩萨的经典教授内容中详说。

  思惟抉择偈颂中的种种义法又有三种:第一、确立偈颂中蕴含的最高真实理义,第二、确立偈颂中蕴含的关於戒、定、慧学趣的理义,第三、确立偈颂中蕴含的种种教法要义及种种相关理趣。……

  现在确立偈颂中蕴含的种种教法要义及种种相关理趣,如颂说:

  身、语、意所有方面的,一切世间的恶行都莫作;坚持正确识知断离众欲,莫亲近能引致无利益义的苦。

  现此颂中说到的恶,指种种恶行,一切种类、一切因缘、一切处所所有的恶行都不应作。什么是一切种类的恶行都不作呢?指身体、言语、意念的种种恶都不作。什么是一切因缘的恶都不作呢?指由贪欲、瞋恚、痴迷所生发的众恶始终都不作。什么是一切处所的恶都不作呢?指无论在依托众生事的处所还是非依托众生事的处所众恶都不作。

  什么是坚持识知远离众欲?指由於断离有情事的欲念和断离烦恼的欲念。什么是断离有情事的欲念?指如有一人,在守持如来证得的真正教法的戒律中,获得对佛法的信心,深知居家的有情生活苦对自己的困扰压抑像牢狱,思求脱离此苦,经常说起此心,甚至在对佛法信心的支配下,舍离居家的生活,出家修行;然而没有永远断离欲贪,如此称作断离有情事的欲念。什么是断离烦恼的欲念?指那人既然出家了,为使他断离一切欲贪无余存。……

  哪些称作引致无利益义的苦?指如果众沙门或婆罗门中有一人,作出使自己痛苦的行径,在现实生活中用种种苦行自我逼迫使自己极度痛苦,使自己全身处处受痛而苦恼,自以为自己现今因为已经受了现实生活苦行的逼迫恼心,所以能解脱将来要受的苦。那人虽企求解脱的事,自我煎逼,但是至终也不能获得解脱,反而招受更大的损害恼心事,如此称作引致无利益义的苦。众圣弟子能对如此承受极度苦行导致自身痛苦的能引致非圣的无利益的苦行法正确认知,远远避开它,不亲它,不近它,也不承受它那样的苦行事。

  其次,现对上面所说的理义略展开阐述。怎样略加阐述?指诸有情众生有二种成就结果:第一、不断努力精进觉知更多佛道获得结果,第二、抉择断欲契合真理获取正果。

  不断努力精进觉知更多佛道获得结果,指修习归往离欲的善途。抉择断欲契合真理获取正果,指情爱消尽,远离欲贪,寂灭烦恼,获得涅槃。能成就这二种结果和断绝对这二种结果的障碍,这就称作略加阐述的理义。如果有人在一切种类、一切因缘、一切处所不作恶行,他就能断绝对精进觉知佛道获得结果的所有障碍,也能做到精进觉知佛道获得结果:如果有人能决定远离极度的欲乐和承受极度苦行导致自身痛苦,他就能断绝对抉择断欲契合真理获取正果的所有障碍,也能做到抉择断欲契合真理获取正果,应当知晓这些就称为其中的略加阐释的理义。

  原典

  云何思择诸法?此复二种应知:一思择素咀缆①义,二思择伽他②义。

  思择素咀缆义,如<摄事分>及菩萨藏教授中当广说。

  思择伽他义复有三种:一者建立胜义伽他③,二者建立义趣义伽他④,三者建立体义伽他⑤。……

  今当建立体义伽他,如顼言:

  於身语意诸所有,一切世间恶莫作;

  由念正知离诸欲,勿亲能引无义苦。

  今此颂中所言恶者,谓诺恶行,於一切种⑥、一切因缘、一切处所所有恶行皆不应作。云何於一切种不作恶耶?谓由身、语、意不造众恶故。云何於一切因缘不作恶耶?谓由贪、瞋、痴所生诸恶终不造作故。云何於一切处所不作恶耶?谓依有情事处及非有情事处不造众恶故。

  云何由念正知⑦远离诸欲?谓断事欲⑧及断烦恼欲故。云何断事欲?谓如有一,于如来所证正法毗奈耶⑨中,得清净信⑩,了知居家迫迮犹如牢狱⑾,思求出离,广说乃至由正信心舍离家法,趣人非家;然於欲贪犹未永离,如是名为断除事欲。云何断烦恼欲?谓彼既出家已,为令欲贪无余断故。……

  何等名为引无义苦⑿?谓如有一若诸沙门或婆罗门,行自苦行⒀,於现法中以种种苦自逼自切,周徧烧恼,自谓我今由现法苦所逼恼故,解脱当苦。虽求是事,而自煎逼,彼於此事终不能得,然更招集大损恼事,如是名为引无义苦。诺圣弟子能於如是受用自苦行边⒁能引非圣无义苦法善了知己,远而避之,不亲,不近,亦不承事。

  复次,今当略辩上所说义。云何略辩?谓诸有情有二种满:一增上生⒂满⒃,二决定胜满。

  增上生满者,谓往善趣。决定胜满者,谓爱尽,离欲,寂灭涅槃。於此二满及与障碍⒄能断能证,是名略义。若於一切种、一切因缘、一切处所不作恶行,彼便能断增上生满所有障碍,亦能证得增上生满;若於受用欲乐行边及於受用自苦行边决定远离,彼便能断决定胜满所有障碍,亦能证得决定胜满,当知是名此中略义。

  注释

  ①素咀缆:Sutra,又作修多罗,意即箴言,往往指佛经或佛经中释迦牟尼佛之言。

  ②伽他:Agada,又作伽陀,意即颂、偈颂。

  本论对思择诸法的论述非常特殊,在论述思择伽他义中,通例是先引用经典中的偈颂,然後对偈颂逐句阐释,在阐释中将传统义与本论唯识系统理论融通起来,从而达到对本论有关理义的展开论述。

  ③建立胜义伽他:本论引用了一首长颂,加以闸释,论述从无我义导向解脱烦恼证入有余、无余依涅槃的佛法理义。因颂、释太长,本注译未选。

  ④建立义趣义伽他:本论引用了一首长颂,加以阐释,论述了三学(戒、定、慧)摄一切学的理义。因颂、释太长,本注译未选。意趣,作意趣向、行趣向。

  ⑤建立体义伽他:此处体、义是对上面胜义、意趣义的补充。本体、义伽他共列有十四种内容。体伽他十三种,各引颂加释;义伽他二十七种,各引颂加释。义伽他二十七种合为一种,与体伽他十三种合为十四种。本注译仅选体伽他中的第一种,以见思择伽他义部分论述的一般体例风格。体,此处指对佛教法要的宣说。义,法要展开引申出的理趣。

  ⑥一切种:一切种类,一切方式,此指身、语、意诸方式。

  ⑦念正知:修四念住得以正确了知(或认知)。

  ⑧断事欲:断除有情事的欲念;只是在有情的事上断了,并末永断烦恼。

  ⑨毗奈耶:Vinaya,即戒律、戒。

  ⑩清净信:善信,对佛法清净的信仰。

  ⑾居家迫迮犹如牢狱:居家生活给人的困扰压抑如同牢狱。

  ⑿引无义苦:引发对人无利益义的苦。

  ⒀行自苦行:即修苦行。

  ⒁边:际、端、到极点。

  ⒂生:生道,逐渐觉知佛道。

  ⒃满:成就彼果。

  ⒄障碍:此指对增上生满和决定胜满的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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