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欣德尊者译:比库巴蒂摩卡 比库常用巴利作持文 八、舍弃违律物品法
玛欣德尊者译:比库巴蒂摩卡 比库常用巴利作持文 八、舍弃违律物品法
如果比库违犯了尼萨耆亚巴吉帝亚学处,他必须先舍弃令他犯戒的物品,然后才忏悔其罪。在三十条学处中,凡违犯第 18、19、22 条学处者,必须在僧团中舍弃违律物品。对于第 18、19 条,所舍弃的违律物品不再归还给犯戒比库,对于第 22条,则把在僧团中所换下的最后之钵给与犯戒比库。除此三条学处之外,违犯其余学处者皆可在僧团、两三位比库或一位比库面前舍弃。舍物并忏悔其罪后,则应把违律物品还给原犯戒比库。
由于在僧团和两三位比库前舍物并忏悔之后,还与违律物品的程序比较复杂,所以下面只列出在一位比库面前舍物并还与的方法。
1、尼萨耆亚巴吉帝亚第 1
比库如果获得三衣以外的多余之衣并想储存它,只要此衣的尺寸达到长为善至八指、宽为四指之量(约 48×24 厘米),他必须在十天之内和其他的比库作共有。假如未作共有并储存超过十天者,则犯尼萨耆亚巴吉帝亚第 1 条。此时,他可携带此衣来到一位比库面前舍弃。其舍衣文如下:
1、下座把一件衣在上座前舍弃时念:
尊者,我的这件衣[储存]超过了十天,应舍弃,我把这(三遍)舍给具寿。
2、下座把两件或以上的衣在上座前舍弃时念:
尊者,我的这些衣[储存]超过了十天,应舍弃,我把这(三遍)些舍给具寿。
3、上座把一件衣在下座前舍弃时念:
贤友,我的这件衣[储存]超过了十天,应舍弃,我把这(三遍)舍给你。
4、上座把两件或以上的衣在下座前舍弃时念:
贤友,我的这些衣[储存]超过了十天,应舍弃,我把这(三遍)些舍给你。
当犯戒比库舍物之后,则可按照前面“三、忏
悔罪过”的方法忏悔其罪。忏罪之后,接受其忏罪
的比库应把该衣还给原犯戒比库。其还衣法如下:
1、上座把一件衣还给下座:
我把这件衣给你。
2、上座把两件或以上的衣还给下座:
我把这些衣给你。
3、下座把一件衣还给上座:
我把这件衣给具寿。
4、下座把两件或以上的衣还给上座:
我把这些衣给具寿。
如果所舍弃之衣位于伸手所及处之外,则其中的代词应作如下更改:
Imaü (这件) → Etaü (那件)
Imàni (这些) → Etàni (那些)
2、尼萨耆亚巴吉帝亚第 2
比库如果在明相出现之时离开自己所受持的三衣,则犯尼萨耆亚巴吉帝亚第 2 条。此时,他可携带此衣来到一位比库面前舍弃。其舍衣文如下:
1、下座把一件衣在上座前舍弃时念:
尊者,我的这件衣未经比库[僧]许可而离开了一夜,应(三遍)舍弃,我把这舍给具寿。
2、下座把两件衣在上座前舍弃时念:
尊者,我的这两件衣未经比库[僧]许可而离开了一夜,(三遍)应舍弃,我把这舍给具寿。
3、下座把三件衣在上座前舍弃时念:
尊者,我的这三件衣未经比库[僧]许可而离开了一夜,应舍弃,我把这舍给具寿。(三遍)
4、上座把一件衣在下座前舍弃时念:
贤友,我的这件衣未经比库[僧]许可而离开了一夜,应(三遍)舍弃,我把这舍给你。
5、上座把两件衣在下座前舍弃时念:
贤友,我的这两件衣未经比库[僧]许可而离开了一夜,(三遍)应舍弃,我把这舍给你。
6、上座把三件衣在下座前舍弃时念:
贤友,我的这三件衣未经比库[僧]许可而离开了一夜,
应舍弃,我把这舍给你。(三遍)
其忏悔、还衣法与上一条学处相同。
3、尼萨耆亚巴吉帝亚第 3
比库如果获得非时衣(布料),为了凑足衣料做袈裟,他可以在一个月之内存放这些布料。假如存放这些衣料超过一个月,则犯尼萨耆亚巴吉帝亚
第 3 条。其舍衣文如下:
1、下座把一件衣在上座前舍弃时念:
尊者,我这件非时衣[储存]超过一个月,应舍弃,我把(三遍)这舍给具寿。
2、下座把两件或以上的衣在上座前舍弃时念:
尊者,我这些非时衣[储存]超过一个月,应舍弃,我把(三遍)这些舍给具寿。
3、上座把一件衣在下座前舍弃时念:
贤友,我这件非时衣[储存]超过一个月,应舍弃,我把(三遍)这舍给你。
4、上座把两件或以上的衣在下座前舍弃时念:
贤友,我这些非时衣[储存]超过一个月,应舍弃,我把(三遍)这些舍给你。
其忏悔、还衣法与第 1 条学处相同。
4、尼萨耆亚巴吉帝亚第 6
比库如果向未作邀请的非亲戚居士乞衣,在获得时即犯尼萨耆亚巴吉帝亚第 6 条,除非该比库的衣被抢走或丢失。其舍衣文如下:
1、下座把一件衣在上座前舍弃时念:
尊者,我这件衣是在适时之外向非亲戚居士乞求的,应(三遍)舍弃,我把这舍给具寿。
2、下座把两件或以上的衣在上座前舍弃时念:
尊者,我的这些衣是在适时之外向非亲戚居士乞求的,(三遍)应舍弃,我把这些舍给具寿。
3、上座把一件衣在下座前舍弃时念:
贤友,我的这件衣是在适时之外向非亲戚居士乞求的,应舍弃,我把这舍给你。(三遍)
4、上座把两件或以上的衣在下座前舍弃时念:
贤友,我的这些衣是在适时之外向非亲戚居士乞求的,(三遍)应舍弃,我把这些舍给你。
其忏悔、还衣法与第 1 条学处相同。
5、尼萨耆亚巴吉帝亚第 8
如果有非亲戚的居士准备供养衣给比库,比库事先未受到邀请就前往居士处作欲求更好的指示,在获得时即犯尼萨耆亚巴吉帝亚第 8 条。其舍衣文如下:
1、下座把一件衣在上座前舍弃时念:
尊者,我这件衣是事先未受邀请就前往非亲戚的居士处(三遍)作指示的,应舍弃,我把这舍给具寿。
2、下座把两件或以上的衣在上座前舍弃时念:
尊者,我的这些衣事先未受邀请就前往非亲戚的居士处作指示的,应舍弃,我把这些舍给具寿。(三遍)
3、上座把一件衣在下座前舍弃时念:
贤友,我的这件衣事先未受邀请就前往非亲戚的居士处(三遍)作指示的,应舍弃,我把这舍给你。
4、上座把两件或以上的衣在下座前舍弃时念:
贤友,我的这些衣事先未受邀请就前往非亲戚的居士处(三遍)作指示的,应舍弃,我把这些舍给你。
其忏悔、还衣法也与第 1 条学处相同。
6、尼萨耆亚巴吉帝亚第 9
对于尼萨耆亚巴吉帝亚第 9 条的舍衣法与上一条学处相似,只是把单数的 a¤¤àtakaü gahapatikaü(非亲戚的居士)换成复数的 a¤¤àtake gahapatike (非亲戚的居士们)即可,其余皆同。
7、尼萨耆亚巴吉帝亚第 10
比库如果需要衣时,可以向施主所委托的净人提出。假如比库在向净人索取衣时,催促、提醒超过三次,静默地站立超过六次,在获得衣时即犯尼
萨耆亚巴吉帝亚第 10 条。其舍衣文如下:
1、下座把一件衣在上座前舍弃时念:
尊者,我这件衣是以超过三次催促、超过六次站立而获(三遍)得的,应舍弃,我把这舍给具寿。
2、下座把两件或以上的衣在上座前舍弃时念:
尊者,我的这些衣是以超过三次催促、超过六次站立而(三遍)获得的,应舍弃,我把这些舍给具寿。
3、上座把一件衣在下座前舍弃时念:
贤友,我的这件衣是以超过三次催促、超过六次站立而获得的,应舍弃,我把这舍给你。(三遍)
4、上座把两件或以上的衣在下座前舍弃时念:
贤友,我的这些衣是以超过三次催促、超过六次站立而(三遍)获得的,应舍弃,我把这些舍给你。
其忏悔、还衣法与第 1 条学处相同。
8、尼萨耆亚巴吉帝亚第 18
假如比库以任何方式接受金钱,即犯尼萨耆亚巴吉帝亚第 18 条,他必须在僧团中舍弃该金钱。
其舍弃文如下:
尊者们,我捉取了金钱。尊者们,我应舍弃此,我对僧(三遍)团舍弃此。
假如此时有在家人在场,他把钱拿走后买来适当的物品供养僧团,除了该拿钱的比库之外,其他所有僧众皆可受用该物品。若无在家人在场,则应选派一位贤明的比库把该金钱不作标记地丢弃。无论如何,该金钱都无法再归还原犯戒比库。
9、尼萨耆亚巴吉帝亚第 19
假如比库从事各种金钱交易,即犯尼萨耆亚巴吉帝亚第 19 条。他必须把用钱买来的物品,或卖东西赚来的钱等在僧团中舍弃。其舍弃文如下:
尊者们,我从事各种金钱交易。尊者们,我应舍弃此,我对僧团舍弃此。(三遍)
其处理方式与上一条学处相同。
10、尼萨耆亚巴吉帝亚第 20
假如比库与在家人从事物物交换,即犯尼萨耆亚巴吉帝亚第 20 条。此时,他可携带该违律物品来到一位比库面前舍弃。其舍弃文如下:
1、下座在上座前舍弃时念:
尊者,我从事各种买卖,我应舍弃此,我把这舍给具寿。(三遍)
2、上座在下座前舍弃时念:
贤友,我从事各种买卖,我应舍弃此,我把这舍给你。(三遍)
当犯戒比库忏悔之后,接受其忏罪的比库应把该物品归还原犯戒比库。其归还法如下:
1、上座把物品还给下座:
我把这个给你。
2、下座把物品还给上座:
我把这个给具寿。
11、尼萨耆亚巴吉帝亚第 21
比库如果获得多余的钵并想储存它,他必须在十天之内和其他的比库作共有。假如未作共有而储存超过十天者,则犯尼萨耆亚巴吉帝亚第 21 条。
其舍钵文如下:
1、下座把钵在上座前舍弃时念:
尊者,我的这个钵[储存]超过了十天,应舍弃,我把这(三遍)舍给具寿。
2、上座把钵在下座前舍弃时念:
贤友,我的这个钵[储存]超过了十天,应舍弃,我把这(三遍)舍给你。
当犯戒比库忏悔之后,接受其忏罪的比库应把该钵还给原犯戒比库。其还钵法如下:
1、上座把钵还给下座:
我把这个钵给你。
2、下座把钵还给上座:
我把这个钵给具寿。
12、尼萨耆亚巴吉帝亚第 22
比库的钵破了可以补辍。假如比库的钵还不到五补辍即乞求新钵,犯尼萨耆亚巴吉帝亚第 22 条,他必须在僧团中舍弃该钵。其舍钵文如下:
尊者们,我的这个钵是以不到五补辍的钵换取的,应舍(三遍)弃,我对僧团舍弃此。
该比库在僧团中舍钵时,所有的比库皆应带上自己受持的钵前来集会。舍钵并忏罪后,僧团中最上座的长老可将自己的钵换取该新钵,而把自己的旧钵交给第二长老。如果不喜欢该钵者可以不换,但若是出于悲悯而不换者,犯恶作。以此方法在僧团中所换出的最后之钵给与那位比库,并要他持用至破为至。
13、尼萨耆亚巴吉帝亚第 23
比库可以储存熟酥、生酥、油、蜂蜜和糖等七日药七天。如果储存超过七天,即犯尼萨耆亚巴吉帝亚第 23 条。其舍药文如下:
1、下座在上座前舍药时念:
尊者,我这药[存放]超过七天,应舍弃,我把这舍给具寿。(三遍)
2、上座在下座前舍药时念:
贤友,我这药[存放]超过七天,应舍弃,我把这舍给你。(三遍)
当犯戒比库忏悔之后,接受其忏罪的比库应把
该药还给原犯戒比库。其还药法如下:
1、上座把药还给下座:
我把这药给你。
2、下座把药还给上座:
我把这药给具寿。
归还后的药不得再服用,也不得涂身,只能用来点灯或涂门窗。不过其他的比库可以用来涂身,但不得服用。
14、尼萨耆亚巴吉帝亚第 25
假如比库把自己的衣布施给其他比库后,又愤怒不悦地夺回来者,犯尼萨耆亚巴吉帝亚第 25 条。其舍衣文如下:
1、下座在上座前舍衣时念:
尊者,我这衣是自己施给[其他]比库后又夺取的,应舍
弃,我把这舍给具寿。(三遍)
2、上座在下座前舍衣时念:
贤友,我这衣是自己施给[其他]比库后又夺取的,应舍弃,我把这舍给你。(三遍)
当犯戒比库忏悔之后,接受其忏罪的比库应把该衣还给原犯戒比库。其还衣法如下:
1、上座把衣还给下座:
我把这衣给你。
2、下座把衣还给上座:
我把这衣给具寿。
15、尼萨耆亚巴吉帝亚第 30
假如比库明知施主将要把某物品供养给僧团,却叫他转为供养自己者,犯尼萨耆亚巴吉帝亚第 30条。其舍弃文如下:
1、下座在上座前舍弃时念:
尊者,我明知这是施向僧团的所得,却转为自己的,应
舍弃,我把这舍给具寿。(三遍)
2、上座在下座前舍弃时念:
贤友,我明知这是施向僧团的所得,却转为自己的,应(三遍)舍弃,我把这舍给你。
当犯戒比库忏悔之后,接受其忏罪的比库应把
该物品还给原犯戒比库。其还物法如下:
1、上座把物品还给下座:
我把这个给你。
2、下座把物品还给上座:
我把这个给具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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