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佛教导航>> 五明研究>> 内明>> 综论>>正文内容

庄春江:阿含经故事选第二篇 法 58.众多邪见的原因

       

发布时间:2013年02月08日
来源:   作者:庄春江
人关注  打印  转发  投稿

返回目录

庄春江:阿含经故事选第二篇 法 58.众多邪见的原因

  佛陀时代,迦尸国的磨叉止陀村内,有一位富绅居士,名叫质多罗,他为人好善乐施,经常供养出家僧众,经常有比丘住在他的林园。

  有一次,林园中来了许多长老比丘,质多罗居士赶忙过来邀请他们隔天一早接受他的饮食供养。

  隔天,比丘们来了,在饮食供养前,质多罗居士问长老比丘们说:

  「大德长老!为什么世人会有那么多的不同看法,例如,或说世间是常住不变的,或说是无常的;或说世界是有限的,或说是无限的;或说命与身是相同的;或说是不同的;或说死后还有可以来来去去的灵体,或说死后并不存在;……或说有真实的大我;或说有种种众生的真实小我;或说有主宰生存的寿命;或说有吉凶祸福的主宰,到底什么因素,造成这么纷乱的见解呢?」

  听了质多罗居士这么问,在座的最尊长的比丘,却不知如何回答,即使经居士一连三次的追问,也都还是无言以对。其它长老比丘,也一样沉默,无人回答。

  这时,他们之中有一位最资浅的年轻比丘,名叫梨犀达多,他在征得最尊长比丘的同意后,起来回答质多罗居士的问题。他说:

  「居士!只要有身见的存在,就有这些种种的邪见,如果没有身见的存在,就不会有这些邪见了。」

  「但是,大德!那什么是身见呢?」质多罗居士继续追问。

  「居士!一般人未曾遇到贤圣之人,不曾听闻正法、修学正法,总错以为『色』就是主体『我』,或错以为『色』不是我而是我所拥有的,或错以为『色』在我中,或错以为我在『色』中。或错以为『受』就是我……。或错以为『想』就是我……。或错以为『行』就是我……。或错以为『识』就是我……。居士!这就是身见。」

  「大德!怎样才能没有身见呢?」

  「居士!有修有证的圣者弟子,他们已经跟随着圣者听闻正法、修学正法,就不会以『色』就是我,不会以『色』是我所拥有的,不会认为『色』在我中,不会认为我在『色』中。也不会以『受』就是我……。不会以『想』就是我……。不会以『行』就是我……。不会以『识』就是我……。居士!没有身见的人就是这样。」

  质多罗居士很满意这样的答案,对这位年轻比丘的来历很好奇,就问:

  「大德!您从哪里来?」

  「居士!我从阿盘提国来。」

  「大德!过去我在阿盘提国有一位姓梨犀达多的朋友,我们很久不曾见面了,听说他已经出家了,您见过他吗?」

  「是的,居士!」

  「大德!那位梨犀达多大德,现在住在哪里呢?」

  此时,尊者梨犀达多沉默了,因为质多罗居士所说的梨犀达多大德,就是尊者梨犀达多。

  由于尊者梨犀达多的沉默,让质多罗居士怀疑,眼前的这位尊者梨犀达多比丘,是不是过去他所认识,后来出了家的梨犀达多,于是问道:

  「大德!难道您不是尊者梨犀达多吗?」

  「是的,我就是那位梨犀达多。」

  「大德!请您在这个林园住下来吧,让我负责供养您所需的衣服、饮食、坐卧用具、医药等四类必需品。」

  尊者梨犀达多同意了,质多罗居士很高兴,供养比丘们许多美食。

  食毕,在回林园的路上,那位最尊长比丘对尊者梨犀达多说:

  「太好了,梨犀达多学友!你能回答我所无法回答的问题,所以,下次再有类似的问题,就由你来回答。」

  后来,尊者梨犀达多因为有质多罗居士丰足的供养,反而出现了不精进的障碍,好久都不曾去见佛陀,听佛陀说法。

  按语:

  一、本则故事取材自《杂阿含第五七○经》、《相应部第四一相应第三经》。

  二、质多罗居士,依《四分律》、《十诵律》所说,是迦尸国的富有人家(《大正大藏经》第二二册第八九二页、第二三册第二二四页),但《五分律》说他住在离舍卫城不远的地方(《大正大藏经》第二二册第一六三页)。迦尸国为介于憍萨罗国与摩揭陀国等两大强权之间的小国,常为两国争战胜利者的附庸国,说质多罗居士住在距舍卫城不远的地方,恐怕还是指迦尸国吧!

  三、身见,为粗显我执的一类,一般人会以为五蕴中的的任何一蕴为(一)我(二)我所(三)我在其中(四)其在我中,四乘五总共二十种,为身见的内容,称为二十种身见。

  四、唐朝韩愈说:「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师说〉)闻道与证道,不一定与资历有绝对的关系,可以参考故事第一六〈无关年资的非时通达〉。

  五、故事结尾南、北传经典所载不同,《相应部第四一相应第三经》说尊者梨犀达多当天虽然同意质多罗居士住下来的请求,但隔天就不知去向了,菩提比丘英译本的批注解说为,尊者梨犀达多可能看到名闻利养的危险,所以赶快离开了。个人以为,在僧团中,尊者梨犀达多似乎不是经常犯错的比丘,看不出有特别理由会受到污蔑或错记,因而觉得《杂阿含第五七○经》的记载,应保有其原始负面教材的风貌,故而采用。

返回目录

---------------------------------------------------------------------------------------------------------

更多庄春江佛学内容

---------------------------------------------------------------------------------------------------------

欢迎投稿:307187592@qq.com news@fjdh.com


QQ:437786417 307187592           在线投稿

------------------------------ 权 益 申 明 -----------------------------
1.所有在佛教导航转载的第三方来源稿件,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政策、各级佛教主管部门规定以及和谐社会公序良俗,除了注明其来源和原始作者外,佛教导航会高度重视和尊重其原始来源的知识产权和著作权诉求。但是,佛教导航不对其关键事实的真实性负责,读者如有疑问请自行核实。另外,佛教导航对其观点的正确性持有审慎和保留态度,同时欢迎读者对第三方来源稿件的观点正确性提出批评;
2.佛教导航欢迎广大读者踊跃投稿,佛教导航将优先发布高质量的稿件,如果有必要,在不破坏关键事实和中心思想的前提下,佛教导航将会对原始稿件做适当润色和修饰,并主动联系作者确认修改稿后,才会正式发布。如果作者希望披露自己的联系方式和个人简单背景资料,佛教导航会尽量满足您的需求;
3.文章来源注明“佛教导航”的文章,为本站编辑组原创文章,其版权归佛教导航所有。欢迎非营利性电子刊物、网站转载,但须清楚注明来源“佛教导航”或作者“佛教导航”。
  • 还没有任何项目!
  • 佛教导航@1999- 2011 Fjdh.com 苏ICP备12040789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