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尊法师:入中论讲记(四)
法尊法师:入中论讲记(四)
如说无眼非此因,亦说梦中睡非因,是故梦中亦应许,彼法眼为妄识因。
上句牒彼计,下三句破。汝能谓醒时无眼,非此第六意识功能成熟之因,梦中睡眠力,乃第六意识功能成熟之因,何故睡眠能为第六意识功能成熟之因乎?若汝不能说明何故睡眠为意识功能成熟之因,则睡眠非彼成熟因也。若汝无因而说睡眠为梦中意识因,何不许彼梦中所见山河大地等法,及眼根,为虚妄意识因乎?亦可许有虚妄根境为梦中妄识因也。
随此如如而答辩,即见彼彼等同宗,如是能除此妄诤,诸佛未说有实法。
此总斥其非也,随此唯识宗人,如何如何答辩,总见彼所举一切因喻,等同彼所立宗,均尚待成立。以唯识说有实法,空宗一切不许是实法,故对空宗决无极成因喻可得,故所举因喻,均尚未成立也。以因喻无故,所立宗决不能成,故应息此无境唯心之妄诤。且不唯空宗说一切法不实,诸佛亦未说有实法,如佛说三界唯识,亦据十二有支无明缘行,行缘识故。以识为三界生死之因,故说三界唯识,亦未说唯识是实法也。
诸瑜伽师依师教,所见大地骨充满;见彼三法亦无生,说是颠倒作意故。
此破伏救。若彼救云:诸佛弟子,依师长教修不净观,观成之时,则见大地白骨充满。此所见白骨,外境非有,而不净观有,可见无境有心。此破彼云,彼习不净观诸瑜伽师,所见白骨,其根境识三法,皆无自性。以定中无眼识故。彼能见眼识当知是假。眼识假故,眼根亦假。根识假故,所见境亦假。佛亦说不净观是颠倒作意,故非离境实有内识。
如汝根识所见境,如是不净心见境,余观彼境亦应见,彼定亦应不虚妄。
此颂反难。谓如汝说不净观识是实有,则不净观识所见白骨之境,余未修观人观彼境亦应见白骨,许同是境无识有故。如汝身根识所见之境,一人能见,余人亦能见。然未修不净观者,实不见白骨,故汝说非理。且汝谓彼不净观识实有,是彼定应不虚妄,亦违佛说不净观是颠倒作意之教也。
如同有翳诸眼根,鬼见脓河心亦尔,
此类破余喻。唯识宗人又谓,佛曾说喻云,如人见清水,鬼见脓河,鱼见房舍,天人见为琉璃,习空定者见空,同于一境,随心所见不同。可见境无心有。然佛于此喻中,惟说境非实,未说见彼之心实有也。故破彼云:同一境上,由业力故,诸趣所见不同。如前说于无毛发境,由翳力故,翳眼见有毛发。鬼见脓河等心非实有,亦如翳眼见毛发等心非实有也。
总如所知非有故,应知内识亦非有。
此二句总破。所知谓境。若谓心有;境亦应有;若谓境无,心亦应无,二无差别故。
若离所取无能取,而有二空依他事,此有由何而证知,未知云有亦非理。
此下破依他起性实有。上二句牒彼计,次二句征彼因。若汝谓无异体能所取,而有二取空之依他起性,既无能所取,此依他起性,因何证知其有?若不知而云有,无是理也,
彼自领受不得成;若由后念而成立,立未成故所宣说,此尚未成非能立。
此破自证分,唯识宗人以为二取既是假必须有依他起事,为二取分别所依。如瓶是假,必有地大(泥土)为依,不能依虚空假立为瓶。又如绳上,蛇觉是假,然要依实绳起,不于无绳处起蛇觉。由彼不说能取所取,互相观待假有,故执定自二取空之依他起寓言自性之内心,为二取所依。然既云离言自性,何由知有?如前一颂所征,唯识宗人释云,即由自心知有。若由他心知有,是则无穷。故云:此心自能证知,此自知之心,名之曰自证分,即是识体。故此初句破彼云;彼自证分不能领受自体,以作用不能于自体转故,如刀不自割,指币自触,火不自烧,灯不自照,故心亦不自缘。既心不自缘,云何自见自体耶?第二句牒彼救。唯识宗人救云;由后能忆念前我曾见境,故定有自证分。若前未经之境,必不忆念。若今忆念我昨曾见:某境,昨日见时,必曾有领纳“我见某境”之心。见境者为心,此心若又为他心领纳;是则无穷。故彼见境之心,自体领纳自体,是则无过。《成唯识论》、《因明论》,均作如是释也。此破彼云:汝所谓后念,是否实有?若谓后念假有,既非唯识所许,亦不能证成实有之自证分。若是实有,又非我许。故若以后念为因,而成立未成之自证分,此所宣说后念之因,尚未极成,故不足为能立因。
纵许成立有自证,忆彼之念亦非理,他故如未知身生,此因亦破诸差别。
此纵破后念,亦即破自证也。汝自证依后念为因而立,后念不成故自证不成,今纵许汝自证巳成;以自证为因,而生后念,亦复非理;以自证分与彼后念,是异体故。设许自证分能生后念,于已知者能引生后念,于未知者应亦能引生彼念,其为异体同故。然现见慈氏所知,近密不忆,故汝说非理。诸差别者,谓与此类似之计执,所谓能生因,因果法,一相续等,此因谓“是他故’之因,即以此是异体故之因,能通破上列诸计也。
由离能领受境识,此他性念非我许,故能忆念是我见,此复是依世言说。
此答伏难。唯识宗人难云,汝不许自证引生后念,汝中观念心所云何生乎?此答云:观待假生。因前见境心,故引后念,因后念故知前见境,二者互相观待而有。故我不许有离领受境识之他性(异体)后念,然许假有忆念我见之念心所。亦复是依世间言说许有忆念,非许有自性后念也。
是故自证且非有,汝依他起由何知,作者作业作非一,故彼自知不应理。
汝谓由自证分,知有依他起,又由后念,证有自证分。今后念既不成,即自证分尚且非有,由何知有依他起乎?若谓由自证分自知有者,不应道理,能知所知知之作用三者不应是一,犹如能作所作与作用不应是一也。
若既不生复无知,谓有依他起自性,石女儿亦何害汝,由何谓此不应有。
总结破依他起。上文既破自生他生,故依他起不生;此又破自证分,故依他起无因能知。既不能生,亦不能知,而汝强谓有依他起,似此无理妄执,妆何妨谓石女儿亦实有,何故汝谓石女儿不应有耶?
若时都无依他起,云何得有世俗因?如他由着实物故?世间建立皆破坏。
出离龙猛论师道,更无寂灭正方便,彼失世俗及真谛,失此不能得解脱。
此二颂出彼破世俗谛过。唯识宗谓要有实依他起性,始有世俗假法施设名言所依。今既无实依他起,D佳识宗世俗谛以何为因而立?以是之故,他唯识宗,由执实有内识依他起性故,转致一切世间共许名盲安立假法,皆不得成,适以破坏世俗谛也。龙猛论师,以胜义无自性,世俗有因果,安立二谛,为断烦恼证解脱之正方便。今唯识宗人,出于龙猛正轨,既失俗谛,亦失真谛,何由得解脱乎?
由名言谛为方便,胜义谛是方便生,不知分别此二谛,由邪分别人歧途。
上二句释自安立世俗谛之理,下二句显唯识宗之失。于胜义谛虽一切无自性,然要通达缘起方能通达性空,亦要由世俗谛名言为方便,方能通达胜义谛,故名言谛为方便,胜义谛为方便所生果。唯识宗人,不善巧分别此二谛理,由执心实有境全无之邪分别,出离正道,入于歧途。
如汝所计依他事,我不许有彼世俗,果故此等虽非有,我依世间说为有。
此破伏难,显自宗所立世俗谛异唯识宗。唯识宗人既观破讫,不能成立彼宗,乃转难中观宗云:如我依他起不成,汝之世俗谛亦应不成。故此答彼云,如汝唯识宗所计实有自性之依他起,我不许有如是之世俗谛;我所说此等世俗谛虽无自性,然众生无始习见为有,为不坏名言成解脱果故,我依世间亦说为有。
如断诸蕴人寂灭,诸阿罗汉皆非有,若于世间亦皆无,则我依世不说有。
此显我说世俗有唯依世间说也。若世间皆如阿罗汉,已断诸蕴入寂灭涅檠,无世间现见一切相,则我依世间亦不说有世俗谛也。
若世于汝无妨害,当待世间而破此,汝可先与世间诤,后有力者我当依。
此显彼破世俗犯世间相违,我不犯也。谓中观说依他起无自性,观待胜义有而说,不与世俗相关,故决无世间相违之过,若汝唯识宗观待吐间而破世俗谛,决犯世间相违之过。若汝不犯世间相违,当可依世间而破世俗谛。我无始以来,正为不能破此世俗谛,流转生死。汝试先共世间诤论,最后若汝有力能胜,我当从汝,以我正求破此世俗谛故。然汝决犯世间相违,故我不从汝,汝不能破我世俗谛也。
现前菩萨已现证,通达三有唯是识,是破常我作者故,彼知作者唯是心。
此通《华严经》义,显己宗无违教失也。《华严经》说现前地菩萨通达三有唯识者,是破外道月执“常我”作者,说彼六地菩萨知作者“唯”是“心”,“唯”字简外道所执常我等,非简外境也。
故为增长智者慧,遍智曾于《楞伽经》,以摧外道高山峰,此语金刚解彼义,
各如彼彼诸论中,外道说数取趣等,佛见彼等非作者,说作世者唯是心。
此以《楞伽经》证《华严经》所说唯心是破外道作者也。《楞伽经》有颂云:馀说数取趣,蕴、相续、缘、尘、自性、自在等,我说唯是心,”余谓外道等。佛说彼所执一切造作世间之因,皆非世间作者,唯心乃为世间作者。此间第二颂,即引楞伽颂文意也。高山峰喻外道邪执,金刚喻佛语。金刚杵能摧大山故。此《楞伽经》颂文,亦可解彼《华严经》义,为令已解华严所说唯心者更增智慧故,再引佛于楞伽所说,以证华严说唯心,是破外道作者,非破外道也。
如觉真理说名佛,如是唯心最主要,经说世间唯是心,故此破色非经义。
此释“唯心”语有省文,谓具足应说世间“唯心最主要”,以是作者故。说唯心者,乃将“最主要”三字省去而说。喻如佛是“觉悟”之义,“觉悟真理”者名佛,说佛即将“真理”二字省去也。故唯识宗以此所说“唯心’为破外色,非经义也。
若知此等唯有心,故破离心外色者,何故如来于彼经,复说心从痴业生。
此反难彼也。若如汝说,佛知一切法唯有心,故说唯心是破离心外色者,何故如来即于《华严经}中,复说心从痴及业生?如六地说十二因缘,说无明缘行,行缘识等,何不唯说识支?要并说其余十一支何用?又识必待无明行等颠倒因缘乃生,无缘则不生,故亦当知非有自性也。
有情世间器世间,种种差别由心立,经说众生从业生,心已断者业非有。
此释唯心为主要之义也。《宝积经》说;“随有情业力,应时起黑山,如地狱天宫,有剑林宝树。”此即世间种种差别,以心为主之义,亦即心为作者之义。故佛说唯心,在破离心之作者,非破离心之色法。喻如两王争夺王位,胜者唯放逐国王,而自统治其人民,并不将国内人民驱除。作者之地位,喻如王位,心外余一切法,喻如人民也。
若谓虽许有色法,然非如心为作者,则遮离心余作者,非是遮遣此色法。此破彼转计;经虽许有色法;然不许色如心能为作者,故说唯心,意仍简色。上二句牒彼计,下二句破云,如汝所谓,则“唯”字之义,仍在遮离心之色法非是作者,并非遮此离心色法盲彼是无也。
若谓安住世间理,世间五蕴皆是有,若许现起真实智,行者五蕴皆非有。
此总结色心俱有俱无不可说无境唯心也。就世间理,五蕴色心皆有:就现起真实智之行者所见,五蕴色心皆无。
无色不应执有心,有心不可执五色,《般若经》中佛俱遮,彼等对法俱说有。
此引教证也。若说无色,心亦应无,《般若经》中佛说色心俱自性空故。若说有心,色亦应有,《俱舍》,《集论》等,说五蕴俱有故。
二谛次第纵破坏,汝物已遮终不成,由是次第知诸法,真实不生世间生。
上二句总非彼执,下二句总成此宗。汝物谓汝所执识,汝所执识已为我破遮,终不能成,汝虽不恤坏二谛,以种种计执来救,亦是徒劳;由上推察之理,是以成立我宗,知诸法就胜义谛一切无生,就世俗谛一切生。
经说外境悉非有,唯心变为种种事,是于贪着妙色者,为遮色故非了义。
此下四颂释经说唯识是不了义教。唯识宗人若难云:《楞伽经》云:外境悉非有,心变种种相,似身受用处,故我说唯心。此明言无外境,唯心变,汝说显与《楞伽》圣教相违。此答彼云:即于《楞伽经》中,复有颂云:如对诸病者,医生给众药,如是对有情,佛亦说唯心。即彼经亦已自说唯心之教,乃是对治有情,随机施教,方便而说,非J义教也。由对贪著妙色有情,为治彼贪著,说色非有,遮彼所贪著色境,故说唯心,非说实无境,唯有实心也。
佛说此是不了义,此非了义理亦成,如是行相诸余经,此教亦显不了义。
依教已证唯识是不了义,依理亦然,其理如次颂所说。以此例余与此相似之经。如《解深密》说阿陀那识甚深细,一切种子如瀑流,我于凡愚不开演,恐彼分别执为我。又说三性三无性等,皆由《楞伽)之教,可显是不了义。
佛说所知若非有,则亦易除诸能知,由无所知即遮知,是故佛先遮所知。
此释其理。佛说所知境无,众生若了达境无依此修行,久久亦能自悟,既无外境,云何得有内心?由佛详尽无所知境时,即含有遮能知心之义故佛先遮所知境,究竟于能知之心亦遮也。故知唯遮境者,是不了义教,俱说性空方是了义。
如是了知教规已,凡经所说非真义,应知不了而解释,说空性者是了义。
总结了不了义差别。既知佛教之仪则如此,应知诸经偏就世俗谛而说者,是不了义,说一切法自性空者方是了义教也。
计从共生亦非理,俱犯已说众过故,此非世间非真实,各生未成况共生?
第三破共生。计共生者如印度尼乾于外道等计执,尼乾予以九句义解释宇宙,谓命非命,法(善业)非法(恶业)等。命谓命根,为有情本体,常住相续,通前后世,约等于数论之神我。有情从命根生为自生。又要由善恶业及父母等因方能生,故亦是他生。无情界如芽从种生是自生,从水土日光是他生,故有情无情一切法,皆自他二因共生。但从自生,有常生及因果无别等过,但从他生,有一切生一切等过,共生应无二过。此破彼云;汝之共生,从自生之一分,有自生之众过,从他生之一分,有他生之众过,上说自生他生诸过,俱为汝共生所犯。再者世间现见一粒沙不能出油,千万粒沙中亦不出油,即见各各不能生者,合亦不能生。汝谓自他各不生,合则能生、既违真实,亦违世间,二谛俱不许也。自生、他生,各各尚不成,何况自他共生乎?
若计无因而有生,一切恒从一切生,世间为求果实故,不应多门收集种。
第四破无因生。计无因生者,如印度断见外道,顺世外道,主张无前世后世,以非所见故。彼谓一切法唯由四大微尘造成,等于现代所谓,原子,然彼更将之汇为地水火风四大类也。四大变化,能起心之作用,喻如酒,唯由水米火候曲药等变化,即能令人醉i发生心之昏沉掉举等,自然无因。以彼不许有业报,业报非所见故。又现见无情界种种差别,亦是无因。如果非抟而圆,叶非剪而尖,花不染而红,雪不洗而白。因此彼不许有造物主神我等,以现有情无情一切无造作因故。总之不许有因生,以有因必有自生他生共生等过故;因执自然无因而生,以为如是则离彼诸过。此宗之见最粗浅,其过亦粗大易见,经论中破此等见之处甚多,《瑜伽师地论》有寻有伺地亦广破,此间但总略而出其过。初句牒其计,次句总出其过后二句就世间现见破。佛法说诸法有因,有二种理:一者诸法无常,刹那不住,若无因果,前法灭后后法不生,诸法应成断灭。二者,诸法差别,定各有因,若是无因,应无差别。以有因故,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善感乐报,恶感苦报,情非情界种种差别,皆悉得成。若诸法各各无因,即不须决定之因,一因应生一切果,一切因应生一果,总之,即一切因可生一切果。又无因之时,亦应有果,无因之地,亦应有果,即一类之果应处处常常生起,充遍十方三世,惟是一法,诸法云何得成?既不须因即可有果,世间之人,今年亦不须更留谷种,明年田中自有稻生,有是理乎?
众生无因应无取,犹如空花色与香,繁华世间有可取,知世有因如自心。
此以差,,,别证有因也。取谓可取差别相,繁华言差别众多。众生若无因,应无差别相可见,如空花无因,亦无色香差别可见。今现见众生贫富苦乐智愚贤不肖众多差别,飞潜动植之类,差别更复无量。如豆种圆,豆子亦圆,麦种长,麦子亦长;可见由因不同而差别。世间既有差别,应知有因。如自心者,即以彼外道自心为喻而破也。汝执无四之心,即因宗派知见而起:即汝举心动念,莫不有因,云何说一切无因也?
汝论所说四大种,汝心所缘且非有,汝意对此尚愚暗,何能正知于他世?
此破彼执唯四大种进破无他世执,彼谓四大种实有自性,此有自性四大种于前破诸法有自性时,已经破讫,汝执为有,彼实非有,彼为汝心之所能缘,汝对之尚且愚暗,不达彼是缘生无性无常,何况最极微细之他世,乃圣人天眼通境,非汝境界,汝何能判断乎?且汝说无他世,为未见说无?为见无说无?他世若无,汝即不能现见,以他世空,是无为法,不能为现量所缘故。若空能为现量境,虚空亦成有为矣。若汝以比量成无他世,汝又不许比量,唯许现量为能立。汝既现比二量均无从知他世无,说他世无,当是依汝未见而说。汝所未见遂说为无,别人若见,应说为有,汝一人之见云何能为标准?
若云:他世定无,我未见过,如石女儿,等于说云:佛非一切智人,能穿衣吃饭说话走路故,如我及一切凡夫,同一非理。亦同说云:佛亦非佛自称一切智人故,如过去某某仙人等。如是说无阿罗汉,无一切智,无解脱,无解脱道等,均同此破。
彼他世时汝自体,于所知性成倒见,由具破见同依身,如计大种有性时。
此以彼计大种是倒见,例彼破他世亦是倒见。所知性谓宇宙万有。量云:汝破他世时见,于所知性是颠倒见(宗),以具彼见同依之身故(因),如计大种有时见(喻)。意谓计大种有自性者是汝自身,破他世者亦汝自身。汝计大种有自性既是倒见,汝破他世亦应是倒见,一既不可信余亦不可信也。
大种非有前已说,由前总破自他生,共生及从无因生,故无未说诸大种。
此释计大种是倒见之理。前总破有自性生,已说一切法无自性。大种在一切法内,亦无自性。既已成大种无自性,今执有自性大种,故是倒见,不须更成也。
由无自他共无因,故说诸法离自性,世有厚痴同稠云,故诸境性颠倒现。
上二句总结诸法无自性生,以有自性生于四种生必居其一,今四种生不成,故诸法无自性。下二句答伏难。或难云:诸法既无自性因何众生执有自性?答:由无始浓厚愚痴力故,如稠云覆,不见天宇真象,故诸境界似有自性颠倒显现。
如由翳力倒执发,二月雀翎蜂蝇等,如是无智由痴过,以种种慧观有为。
此举喻也。翳力,喻无明力。翳眼或见发,或见二月,或有圆圈如孔雀翎眼,或见黑点如蜂蝇等,或见空花乱坠,皆非有见有,喻无自性见有自性。无智凡夫,以无明愚痴过患,用种种邪慧观察有为缘起之法;无自性中见有自性,亦犹如是。
说痴起业无痴灭,唯使无智者了达,慧日破除诸冥暗,智者达空即解脱。
此答伏难,谓或问言:汝说缘生即无自性,云何佛说十二因缘,唯令众生了达无我耶?答曰,不然。佛说无明缘行等流转之理,又说无明灭故行灭等还灭之理,若于钝根者唯能令破我执,于利根者亦能令彼即由此悟入性空,以性空慧破无明暗,即得解脱。“痴起业”谓无明缘行,“无痴灭”谓无无明则行灭也。
若谓诸法真实无,则彼应如石女儿,于名言中亦非有,故彼定应自性有。
此外人反难也。若谓诸法,就胜义中无,应于世俗中亦无,无石女儿于胜义无,于世俗亦无。然诸法于名言中有,不同石女儿,故彼诸法定有自性。
有眩翳者所见境,彼毛发等皆不生,汝且与彼而辩诤,后责无明眩翳者。
此答彼难。意谓无自性之法,有毕竟无,如石女儿等,有非毕竟无,如世间共许诸法。譬如有眩翳者,所见毛发之境,与石女儿同非实有,然眩翳者唯见毛发,不见石女儿。汝可先诘眩翳者,何故唯见毛发不见石女儿,然后再诘责无明眩翳所惑众生,何故唯见山河大地不见石女儿。汝若知眩翳者,不可诘难;即知世俗有者非定有自性也。
若见梦境寻香城,阳焰幻事影象等,既同不生非有性,汝云何见应非理。
此进难彼自识所见。若汝梦中,见汝亲属,或于海市蜃楼,见有楼阁城阙,或于幻事见象马等,或临镜时见汝影象,此所见诸物,既与石女儿同志是不生无有自性,云何汝不见石女儿,唯见汝之亲属,乃至唯见汝自身影耶?是唯有质之于汝矣
此于真实虽无生,然不同于石女儿,非是世间所见境,故汝所言不决定。
此结出真实无世俗有也。此宇宙万有,真实虽无自性生,然是世间所见境,不同石女儿,故汝言真实无者,名言亦无,理不决定。真实无者于名言中,或有或无,无者石女儿等,有者因缘生法也。
如石女儿自性生,真实世间俱非有:是诸法自性生,真实世间皆悉无。此反破彼诸法有自性生二谛俱无也。如汝所说诸法自性生、真实无故,世间亦无:如石女儿自性生,于真实无,于世间亦无也。
故佛宣说一切法,本来寂静离生性,复是自性般涅槃,以是知生恒非有;
此引佛语结出本来无生;寂静者,谓无杂染。佛说诸法无自性生故,本来寂静,自性涅槃,故知诸法决非自性生!
如说瓶等真实无,世间共许亦容有,应一切法皆如是,故不同于石女儿。
前释胜义无世俗许有,对一般盲。今专对小乘人说也,瓶衣等物,小乘亦许真实无,名言有,故一切法亦真实无名盲有,不同石女儿真实无,名言亦无也。
诸法非是无因生,非由自在等因生,非自他生非共生,故知唯是依缘生。
此总结归缘生也,诸法非自生、他生、共生、无因生,更非由大自在等邪因生,大自在若先能造众生,今时何不见彼造众生?众生若由彼造,自作之业则无用。众生由大自在所造,大自在复由谁造?若复有造大自在者,由他所造,则非自在。
且能造复有能造,是则无穷,若大自在不待他造,众生亦不待大自在造。故如是邪因非有,然月称论师亦不许无世间现见生,故说应许因缘和合无自性之生。
由说诸法依缘生,非诸分别能观察;故以此缘起理,能破一切恶见网。
此下五颂释通达缘生之功德,最大者即为无邪分别。知缘生故;知无自性,即非一异自他等分别所能观察,故能破一切常断等恶见网,
有性乃生诸分别,已观自性咸非有性彼等即不生,譬如无薪则无火。
此颂释成分别不生。以有自性始起自生、他生、共生、无因生、邪因生等邪分别。由缘起理观察,已知一切法咸无自性,以无自性故,彼等分别所依之基础,即根本铲除,故分别不生,如无薪则火不生。薪喻执自性,火喻诸自他等分别。
异生皆被分别缚,能灭分别即解脱,智者说灭诸分别,即是观察所得果。
此进显灭分别之利益。众生由邪分别执着诸法,始起贪嗔,流转生死。分别为绳,能缚众生。能灭分别,即无烦恼,而得解脱。龙树等地上菩萨,说由观察缘生,灭诸分别。即所欲证之果,故说缘生之理。
论中观察非好诤,为解脱故显真理,若由解释真实义,他宗破坏亦无咎。
此更进显造论所为。中论二十七品,以一异等,观察世出世间诸法,皆无自性,意在破执诸法实有之见,非破彼法。由大悲心,为令众生得解脱故,显示真理,非为显己智慧辩才而好诤也。:或谓:汝虽自言不好诤,而尽破他宗,独扬己宗,岂非好诤?此答彼云:以彼邪执,为真理障,欲显真理,彼如蔓草当路不得不除,故破他宗,亦无好诤之咎也。若于自见起爱著,及嗔他见即分别,是故若能除贪嗔,观察速当得解脱。此显自宗非妄分别,虚妄分别者,由于爱自见,此我所学,我师所授,则坚持不舍,非我所学,以违我故,则于彼起嗔,任意诽拨。既有成见在中,故不辨是理非理;而成虚妄颠倒之计执。若能除门户之见,于自宗无贪,于他宗无嗔,方能平心静气,唯依真理观察。由此始能速见真理断烦恼得解脱。自“彼非彼生岂从他”等至此,破法我执意。
意见烦恼诸过患,皆从萨迦耶见生,了知我是彼境,故瑜伽师先破我。
此下抉择人无我。此一颂显何故破我。萨迦耶见,如初地中释,即是我见。六地菩萨有智慧者,见贪嗔痴慢等烦恼,及其引生生死中三苦八苦无量诸苦之过患,,皆由我见而起。由有我故,自他分别,趋乐避苦,利已损人。若无我执,则举世皆成大阿罗汉矣。既知我执为系缚之因,即知欲求解脱,应以此为下手处所,对治目标。然此我执,既非色法,不可椎之令破,如碎瓶瓮;亦不可拔之令出,如剜针刺。我执唯是自心,自心云何可以去除耶?以是之故,必须观察我执如何生起;然后能知对治之法。如知人必饮食,始能长养,断其饮食,彼自然不能生存。长养我执者,即其所缘之我,“我”为彼我执所缘之境,是彼所依。若能破我,坏其所依,我执即灭。故修行人,第一先破我。然佛亦不说毕竟无我,唯说非实有我。我若实有,我执即无法对治,解脱亦决不可得。若抉择究竟,知实无所执之我,即知必能得解脱矣。
外计受者常法我,无德无作非作者;依彼少分差别义,诸外道类成多派。
此下抉择我执所缘境。自此颂下五颂;破离蕴我为我执境。印度外道中,除断见外道而外,皆许业果通三世。断见外道,谓我与身俱存亡,等于说色蕴是我。其余外道,皆计离蕴我。以色身生不俱来,死不俱去,现见人死则躯体坏灭,‘故色蕴不能通三世。受等四蕴,对境则生;缘不会则不生,,>既非常住,亦不能通三世。故必有离蕴之我,以身为旅舍,从生至生,为造业受果之生。此一颂出诸外道计执。最基本者,为数论外道,其计执在抉择法无我时已述之。唯上文重在破其自性,此处重在破其神我,故更出其所计神我。彼所计神我,有九种条件,一、是受者,能享受苦乐。二,是常法,能通三世,常住不变。三、无喜忧暗三德。四无作,遍一切处故。五、非作者,不造业故。其余胜论外道,计我有德,是作者,以及诸派外道,所计神我之条件,虽稍有差别,而谓离蕴、常住、有自在则大体相同。
如石女儿不生故,彼所计我皆非有,此亦非是我执依,不许世俗中有此。
此一颂破常我。彼诸外道所计常我,皆非实有,以不生故,如石女儿。若常应不生,若生应无常也。况此所计之离蕴我,纵有亦非众生我执所依,以世间亦不许有具足此等荒谬条件之我故。
由于彼彼诸论中,外道所计我差别,自许不生因尽破,故彼差别皆非有。
此进破受者等差别也。彼各家外道论中所计我是受者非受者,是作者非作者,种种差别由彼共许是常,常则不生,以“不生故”为因,能破一切差别,皆不得成。要有我方有差别,我既不生,犹如兔角,何从论其长短黑白乎?
是故离蕴无异我,离蕴无我可取故;不许为世我执依,不了亦起我见故。
此就世间现见破也,我若即色蕴,则有形可见,我若即受等,则可以经验。若于色心之外求我;则不可得。是故无妆所执离蕴异体之我。世人不知神我种种条件者,亦起我执,可见神我非世人我执所依,
有生傍生经多劫,彼亦未见常不生。然犹见彼有聚执,故离五蕴全无我。
此破伏救也。彼或救云;世人由他生曾习知神我故,因此亦缘神我而执我。此破彼云,如虫蚁等,亦怖畏死,可见傍生亦有我执,彼极愚痴,何尝见有常住不生之神我。若谓他生曾习,经傍生中多劫流转者,曾习亦应已忘失,何故皆执有我?可见我执非缘离蕴之我也。
由离诸蕴无我故,我见所缘唯是蕴,有计我见依五蕴,有计唯是依一心。
此下破即蕴我,佛弟子皆不许有实我,亦不许我执缘离蕴境起。唯犊子部,说我见缘不可说之实法,彼法不可说常、无常,不可说与诸蕴一异,故名不可说,其余诸小乘,多说我见依五蕴起。有时在高险处,将欲倾坠,矍然而惊。谓“将无伤我?”是即执色蕴为我。有时谓我能感觉,设想。计划、我有智慧,即执受等蕴为我。如《阿含》云;“若诸沙门,若婆罗门,所起我见,皆唯见五取蕴。”彼即引此证五蕴是我。后见色蕴不通三世、三界,又断身肢时,我不成二,燃指之时,非我被烧,故色蕴非我。心能作业,为生死主,故唯许心为我。引经云:能调伏心即得生天,又云:调伏我得善趣,天即善趣,证明心是我见所缘。有部、经部、唯识及中观清辨派,皆许我执缘心法起。然受等四蕴中,前三有时间断,复不自在,故不许心所是我,唯许心王是我执依。又于识蕴中,前五识亦常间断,故唯许意识是我执依。于唯识宗,则说有第七识,缘第八识,执以为我。清辨则谓第六识恒常刹那相续,为前后世业感所依,为我执所缘。凡此皆即蕴我也。此出计即蕴我诸家之计,大别为二,一即五蕴我,二即一心为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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