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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亭:华严一乘教义分齐章义苑疏卷第九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25日
来源:   作者:道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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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亭:华严一乘教义分齐章义苑疏卷第九

 

  霅溪普静沙门 道亭 述

  第二缘起因门至六约教。

  释曰此六因义法相盛谈以大师约法缘起点示归性据义具德融通入圆故引摄论偈言刹那灭俱有恒随转应知决定待众缘唯能引自果此明种子六种差别刹那灭者生已无间即灭故无有常住得成种子虽刹那灭然非已灭何者俱有已灭生果不应理故是故应许种子与果俱时而住以此与果不相违故虽复有然非一二三刹那住犹如电光何者应知此恒随转刹那转转经于多时恒随转故若恒随转何因缘故不从一切俱生为避此难故说决定虽恒随转以诸种子功能定故不从一切一切俱生虽尔何故不一切时常能生果为避此失言待众缘非一时会遇众缘故无过失今此种子是谁种子答此问言唯能引自果所言唯者若于此时能生自果即于尔时说名种子如此六种是因果生义此凭无性所释以出六因之相下文空有有力待缘等皆附此六义说之若不晓斯义难会下文学者至此庶几届坏。

  第一门中至故云不待缘也。

  释曰刹那灭义者标何以故征由刹那灭下释则法无定性故空故楞伽云一切法无生我说刹那义由此空故方引果法故中论云诸法若不空则无道无果故空之有力也然此谢灭非由缘力者谓大乘法灭不待缘故何以故且如霜雹凋林但为黄叶之缘不为青叶之缘故法灭而自灭又如四缘生心故心灭而不藉于缘是以不同小乘生灭皆藉于缘故云不待缘也。

  二者是俱有至孤是待缘也。

  释曰是俱有义者标何以故征由俱有故下释则因与果俱因俱有法则彰法本是空虽空要由俱而成有故是有力也既言俱则非孤单之法故云是待缘也。

  三者是待众至故是待缘也。

  释曰法不自生待缘方生故云是待众缘义何以故征也由无自性者既藉众缘方生显知自无性也故属其空然虽待缘且一法不能独生故云因不生缘不生由不独生正是无力由此无力故云即由此义须待因缘备具方生故云是待缘也有本云因不生缘生故亦有理在。

  四者决定至不待缘义也。

  释曰初标二征可知由自类不改故者谓众生诸佛之因不可移易是其有义由此有故能招自果是力义然此不改功能定故不假他缘之力故云是不待缘义也。

  五者引自果至是待缘义也。

  释曰由引现自果者谓因种之功能引生现行自果如声闻因引生声闻果等故是有义此此果生时虽待众缘但生因家之果不生缘家之果故云然不生缘果则显生之有力因虽有力要须仗缘方生其果故云是待缘义也。

  六者是恒随转至是待缘也。

  释曰因随果转不可暂停故云恒随转由此随转故是有义故云故不可无缘会则生不能违拒他缘既不拒缘显是无力由此无力待缘方生故云是待缘也。

  是故摄论至唯能引自果。

  释曰上文六义全凭此偈但要成空有相类故用之不次其于解释备如牒章中辨。

  第二建立至不增减也。

  释曰初问二答答中一因有力不待缘等者谓正因既有力用故举体自能生法不假他缘二因有力待缘等者谓因虽有力假递互相资方能显发生果三因无力待缘等者谓因既无力用举体不能作法既不作法翻被缘之所收此明正因三义然后合作二门谓因之无性是空门因之成事是有门每门各具正因三义故共成六义定无增减耳。

  问何故不立第四至思之可见。

  释曰初问二答答中言以彼非是因义者谓既无力用又不待缘焉能生法得成其因故不立之。

  问待缘者至更互相待耳。

  释曰三缘者谓增上缘所缘缘等无间缘并上因事是因缘则必具四缘为生果之因耳不取自六义等者拣异六因义展转相待之缘也。

  问因望缘至因望他亦尔。

  释曰因缘相例而问彼答中增上缘望自增上果者如四谛为声闻增上缘故声闻果得增上亦得有六义何以故此缘还是四谛亲行亲因摄故若望他果者望缘觉等便成疏缘缘既疏故因不能摄故六因不具若将亲因望他疏缘亦六因不具故云亦尔。

  问果中有六至唯在因中。

  释曰因果相例而问答中有二初果中唯有下约二义正答若约互为下翻覆约答即此一法者因之一法也为他因时者为他果作因时具上六义与他作果时者成果满时但有无体性空义与酬因成有义是以果中但有二义故六义唯在因中。

  问若尔现行至随胜缘不具。

  释曰蹑上六义唯在因中而问也故将为种之因以难现行之因还有六义不答中约随他殊胜之缘不必具六耳。

  加论说种子至思之可见。

  释曰如论等者摄论所明六义皆就种子说之既云种子则未显真熏故判云此约初教若缘起秘密义者谓藏性随熏不思议变故云秘密随功立义故云皆具也真妄因成故判云终教以此教下明真妄和合为因之相可知。

  第三句数料拣至二约用。

  释曰有克体六义彰用谓开合不恒故论句数。

  初约体有无至待众缘无二是也。

  释曰决定功能定故配有句刹那灭生灭无间故配无句引自果是有俱有是无此二无二故配两亦句恒随转是有待众缘是无是二不二相非故配双非句。

  就用四句者至现缘起胜德。

  释曰初句合二义是待缘故云是不自生也二句合二义是不待缘故云不他生也三句合二义是有力故云不共生也四句总其六义方为正因故云非无因生也是则下明以性就缘缘无定性故云因缘全夺理现情亡故云缘起胜德。

  故地论云至随缘有故。

  释曰此论与下集论有二意一皆明四性推捡显法无生之义不共生言无知者谓无共知了作用故作时不住故者谓不涉自他故二显缘起义因不生者因全无力缘生故者缘全有力下句例知今正用此意证成上义。

  又集论云自种至故非无因生。

  释曰然兹与夺意显无生故中论云诸法不自生亦不从他生不共生无因是故知无生。

  问此六义至有斯左右耳。

  释曰八不六义事不相类何以关涉而为问耶答建义虽别显理犹同故兹问答文义可知。

  第四开合者至无二体故。

  释曰虽有六义皆一因故故合之为一次展转开云。

  或约义分至缘起现前故。

  释曰谓空有者标二义以无自性故释空缘起现前故释有也。

  或约用分三至唯有三句也。

  释曰约用者力用也初列三句二初即下标三用是故下结。

  或分为六至也如前辨。

  释曰二门者空有二门空有各三故成其六如前辨者释相中也。

  或分为九至三故有九也。

  释曰谓于上三义者指用中三句义也随一皆具彼三者每一义中具三义故何以故者征一具三之所以若非下约力用相资而释也。

  或分十二至故有十二也。

  释曰若据上文空有但各具三今以相即故各具六共成十二耳。

  或分十八至成十八也。

  释曰或分下标数谓于下释体则空有力则力用缘则三缘六义中各各具三故结云三六成十八也。

  或分为三十六至余门思而准之。

  释曰或分下标数谓于下释约互相资故各具六何以故者征具之所以以若下释阙一非真因一因既尔余之五因皆然故云余门思而准之然上从一至多递互资发意显无尽缘起耳思之。

  第五融摄者至融摄取之。

  释曰以体从义彰性德之无涯以义融体显因起之遍周故兹融摄。

  谓融六义自位义是坏相。

  释曰六相融通义如下辨。

  问六相六义至遂成差别。

  释曰六义据体所依体事也六相据义周遍含容也以法体入义门则参而不离故曰差别。

  如以六义入至入法方便也。

  释曰法随义异遂分权实之殊是以显是则为门去非则离谤未彰无尽故顺三乘若未交参六相实德以之融明故顺一乘是以四门六相并为入果法之先容也。

  第六约教辨者至缘起方究竟也。

  释曰小乘由法执所障不能达法唯心尚无熏种岂有缘起之六义乎是故名义俱无也若三乘下通始终二教若单说赖耶种子六义是始教若赖耶具如来藏性缘起六义是终教而主伴未具者结权若一乘下明实故方究竟。

  又由空有义至思之可解耳。

  释曰此门明因次十玄论宗故将此空有等三义对下相即之体相入之用等说之请对次文思之方见一道竖穷之旨故圆宗义理岂徒然哉。

  三十玄缘起至普贤境界也。

  释曰此之一门有因有宗谓十玄明宗缘起该因故下文先明缘起相由异体同体等为德用所因次方说十玄之旨显无尽之宗则与夫大疏明宗说因左右之别亦广略之殊言法界缘起者拣于内外染净一切事缘也如外水土人功节为缘即有芽起内无明行等为缘有识等起今则不然总收法界为一缘起故又即一缘起具多义门全同法界即大缘起不同三乘但明因缘生法无性而已自在无穷者欲多即多欲一皆一一多摄入无碍容持如梵网该罗帝珠交涉圆融自在无尽难思故缘起重重耳余如前辨。

  初义者圆融至等者即其事也。

  释曰初义者究竟果证义也是以法融即故无碍难思役同果海唯亡言遣照故不可说其状相大疏云果海离念而心传。

  不论因陀罗至即其事也。

  释曰法界宗中有法有义法属果分义当因分此既明法纵因陀罗之玄义此亦不论何以故者征其所以不与教相应者答出果门也地论之义见于上文。

  问义若如是至议品等果耶。

  释曰蹑果离言以难经家谈果义极相违故云何故不思议等品者五品经文广明妙觉岂非言乎。

  答此果义是约至故知形对耳。

  释曰是约缘形对等者谓缘起门中因果相形由因引果以果酬因故妙严品云往修胜行无有边今获神通亦无量既未亡对待纵果亦因盖为成因故说此果非彼下拣异十佛果海所以然者仍上之辞则仍前对因之果果属于因故云为与因位同会而说言因位者解之终也同会者皆第七会也。

  第二义者有二至后即异体。

  释曰初示喻此中列章所以下显相应圆显无尽故者十十以显无尽故缘起法中要具此十义缘方起故阙则不成一异体者诸缘各异义谓大缘起中诸缘相望要须体用各别不相杂乱方成缘起若杂乱者失本缘法缘起不成此则诸缘各各守自一位故光明觉品云多中无一性一亦无有多二同体者互遍相资义谓此诸缘要互相遍应方成缘起如一缘遍应多缘各与彼多全为一故此一则一多个一也若此一缘不具多一则资应不遍不成缘起此则一一各具一切偈赞品云知以一故众知以众故一谓自具德故如因中不待缘等是者显宗由因致也所以因中有力致显宗中具德次相由义反此可知。

  就异体中至故得相入。

  释曰初列门所以下示相由初下结成谓由因中空有之体故宗中明缘起相即由因中有力无力之用故宗中明缘起相入之用。

  初中由自至思之可见。

  释曰初立理略明二以二下反显前理三有无下结成正义四若不下反质成非言由自若有等者谓诸缘相望全体形夺有有体无体义缘起方成故自有体时他必无体夺他尽故他便即自也何以故者征他即自之所以由他无性等者谓自有体为能起能成他无体为所起所成既无体还即于自也二由自若空自无体也他必是有者他有体也故无体之自废已而同他故自即他也何以故征同他之所以由自无性等者释出无体由他所成以二有二空各不俱者反显前理也何以故由一有体不得与多有体俱多无体必不得与一无体俱二既不俱是故无彼不相即则反显有无不俱时则一有一无成缘起法故云有无无有无二故常相即也若不尔者反质也谓若不如此有无不二却存二者同时二无同时者堕定性断灭之过非缘起法故云缘起不成有自性等过。

  二明力用中至唯是相即。

  释曰初立理总明二又由下反显前理三有力下结成正义四又以下体用双融谓诸门力用递相依持互形夺故各全有力全无力义缘起方成是故一能持多一是有力能持于多故云自有全力故所以能摄他依于一多是无力潜入一内故云他无力故所以能入自他有力自无力反上可知者应云他有全力故所以能摄自自全无力故所以能入他是故多能持一多是有力能持于一故云他有全力故所以能摄自一依于多一是无力潜入多内故云自全无力故所以能入他不据等者料拣体用之别又由二有等者反显既二有二无不俱时则无彼不相入之过有力无力无力有力无二者结成正义则由一有力必不与多有力俱是故无有一而不摄多也由多无力必不与一无力俱是故无有多而不入一也故云是故常相入又以下体用双融义谓诸缘法要力用交涉全体融合方成缘起是故圆通亦有六句一以体无不用故举体全用则唯有相入无相即义二以用无不体故举用全体则唯有相即无相入也三归体之用不碍用全用之体不失体是则无碍双存亦入亦即自在俱现四全用之体体泯全体之用用亡非即非入圆融一味五合前四句同一缘起无碍俱存六泯前五句绝待离言冥同性海。

  此依因六义内准之。

  释曰对因而明宗义现斯文故云准之。

  于中先明至准例可知。

  释曰向上数者从一至十也一是本数者如十钱为缘一钱当体自是本一应二之时乃名初一以为二一应三为三一乃至应十为十一故有多一故云乃至十者一中十何以故者征云何故十须藉一耶故答云若无一十即不成等仍十非一矣者谓要须体用各别不相杂乱方成缘起此则诸缘各各守自一位也余九门亦如是者例余也谓一既有十二三四等亦各有十如十钱为喻既尔其法界差别无尽法中各各遍应故随一一各具法界差别法也。

  向下数亦十门至非十矣余例然。

  释曰向下数者谓十之已还也十即摄一者能摄有力所摄无力也缘成故者是缘起一多非定性一多也仍一非十矣者不坏相故余例然者例余九也谓十既有十九八七等亦各有十耳。

  如是本末至相望说耳。

  释曰如是本末者一是本门数之始也十是末门数之终也余一一钱中者本末中间之八钱是上之所例也此约异门相望者诸缘各异义结也。

  问既言一者至一中有十耶。

  释曰单称一法次不容他多法既参一义宁在。

  答大缘起至名缘起一耳。

  释曰初约法总答二此义下征释三若不下反释一四乃至下顺释多五若不下反释多六是故下总结言大缘起者一法界缘起总持实德故曰陀罗尼法言非自性一缘成故者谓于无尽大缘起中诸缘相望力用交彻参而不杂故言随去一缘即一切不成者约事则如无一即无二无三等亦如无柱即无梁无椽等以阙一事余皆不成舍等缘故今法界中随去一事一切法界不成缘起也。

  问若去一缘至得成一多缘起。

  释曰初句蹑前此则下正难阙缘无性无性焉成缘起。

  答祗由无性至无障碍故。

  释曰初正答何以故下征释所以言祗由无性者显法无定性是故一非定一故能是一切多非定多故能是一故云得成一多缘起是法界家实德者法性融通故普贤境界等者因无限故。

  华严云菩萨至余门亦如是。

  释曰据义结示也一中十十中一者状其缘起无碍之相参而不杂故云相容仍不相是一门中下例显无尽可知。

  问一门中至准之可解耳。

  释曰一中十故尽者谓一为能含十为所含故尽也十中一故不尽者谓十为能含一为所含故所含之一但摄所含之九不能摄得能含之十故不尽也四句护过等者空有等四句离四谤除百非情亡理现故兹显德耳。

  别别诸门中至第一门竟。

  释曰上虽如是缘起彰明犹据一法为头望多法耳未明多法故兹准例。

  初异体门中至二者向下来。

  释曰异体即义者谓诸缘相望全体形夺多缘无性为一所成是故多即一由一有体能摄多由多无性潜同一又一无性为多所成是故一即多由多有体能摄一由一无性废己同他一者向上者从一增至于十二者向下者十之已还也。

  初门中有至准可知耳。

  释曰初明一缘二如是下例余言一者一者是本数欲应于多须凭本一故次释云缘成故由一有体余皆空故者谓一有体不得与多有体俱多无体必不得与一无体俱是故无有不多之一无有不一之多方成缘起。

  言向下者亦至准前可知耳。

  释曰此中向下但反上一有体却为一无体多无体却为多有体更无别义。

  以此义故至是多钱耳。

  释曰约喻结成一多故云一一钱即是多钱能即无体所即有体亦不可二有同时矣。

  问若一不即至思之可知。

  释曰初问二答答中初定过何以故下征非今既下显是二者下亦有征非显是又若下结过谓自性等者若二有俱时成自性常过二空俱时成断灭过。

  下同体门中至准可知耳。

  释曰下文同体不即义结过略而不明故言准此。

  问若一即十者至应如是准知。

  释曰初相即双非问二相即缘起答三准例斥情但改一字作十字十字为一字读之可见。

  问上一多义门至皆得如此。

  释曰具足逆顺等者谓相夺故逆相即入故顺俱同故同体不碍前后故不违德相业用耳。

  问如上所说至即其事也。

  释曰初问二答答中约智顺明废智反显言去来义者即前向上向下等义自位不动而恒去来者谓一多之法各守一一自位而不碍缘起故去来也何以故下征释不动去来之旨。

  问若由智者至法旧来成故。

  释曰初智乖本法难二法智相成答何以故下征不成下释谓不成故旧来如此即以成故约智显即离始终故者法智无二故智及与法旧来成故者因果不二法智融通也。

  问为由智耶至异体门讫。

  释曰初法智双开问二法智双融答何以故征同时下双融之相余义准之者诸缘起法不过斯二也。

  第二同体门者至二者多中一。

  释曰双标即入也一者下标同体相入义二者下标同体相即义。

  初一中多者至具有十个一耳。

  释曰诸缘互应也谓众缘之中以于一缘应多缘故各与彼多全为一是故此一具多个一然此多一唯由本一应多缘故有此多一然与本一体无差别是故名为同体门也若依持容入者谓此本一有力能持彼多个一故本一中容彼多一多一无力依本一故多一入本一中。

  仍一非十也至准例可知耳。

  释曰仍一非十等者拣体用之别也初一钱既尔下例多一有力本一无力也以由我多一方詺本一为本一故多一有力便摄本一本一便入多一也。

  二者多中亦有至即十中一也。

  释曰多一望本一亦全有力故能常含本一在多一中故云十中一何以故下征释可知。

  仍十非一矣至准例思之。

  释曰例前可解如要显者将九字替十字读之即见。

  问此与前异体至亦准思之。

  释曰初一望后九者诸缘各异故今此同体一中自具十者互遍相资故。

  二者一即十至亦有二门。

  释曰同体相即义谓一缘所具多一亦有有体无体之义故亦相即。

  一者一即十至准之可知。

  释曰以多一无体由本一成多即一也由本一有体能作多一令一摄多如一有多空既尔多有一空亦然故余九准之。

  二者十即一至九门准例知之。

  释曰多望于一也谓上本一有有体无体故能摄多一同己废本一同他同时无碍今多一望本一亦有有体无体能摄本一同己废多一同他同时无碍也。

  问此同体中至为摄无尽耶。

  释曰数圆无尽问也。

  答此并随知至十如前释。

  释曰法智融通故欲圆即圆欲无尽即无尽心境重重即斯意也。

  言无尽者至摄在初门中也。

  释曰但明展转相摄成无尽之相也。

  问为但摄自至异门无尽耶。

  释曰纯杂相关问也。

  答或俱摄或至无不摄尽耳。

  释曰同异俱融故重重摄入何以故下征释同异交参之相十无尽者圆数之极耳思之。

  或但自摄至一不差失也。

  释曰约形夺相逆义故余如虚空隐显故不相知杂不碍纯故自具足更无可摄也亦同时具足故此但下指属因门以智即法也。

  如此一门至诚宜如是准知。

  释曰同异圆满也谓以前诸门总合为一大缘起合多种义门同时具足也由住一遍应故有纯杂门新云广狭自在门由就体就用故有相即相入门由异体相容具微细门异体相即具隐显门又就用相入为显令就体相即为隐即显入隐亦然又由异门即入为显令同体即入为隐同显异隐亦然又由异体相入带同体相入具帝网门由此大缘起即无碍法界故有托事显法门显于时中故有十世门缘起具德故有唯心回转门若约相关互摄故新云有主伴门或曰大疏问圆义具故对十玄今此四章何明立义答列门虽异妙旨无殊故演义云上来九门但有即入同异四义用斯四义以成十玄今此文中既明四义故亦对之为下十玄之所因耳勿厌繁述。

  此且约现今事至去情如理思之。

  释曰结喻显法喻则有限法乃无穷若不超情难阶妙旨故须思之。

  第二约法广辨至二者解释门。

  释曰立义者所依体事十对统收二解释者周遍含容十玄无尽。

  初立义者至体用自在等。

  释曰十对皆先标名即摄下示相文中但备释初对之相他皆指而不明故云余下准之二理事者理即生空所显二空所显无性真如并总融诸理具其五教之理也事即色身方等事三解行者谓普贤行海及辨菩萨五位相收又相显为行契穷后际为解四因果者辨菩萨生了等因及显如来智断等果亦是普贤圆因舍那满果五人法者谓佛菩萨师弟子等人显说法界诸法门海六分齐境位者谓所视真俗妙境及辨能视普贤大智亦通五教境智参而不杂各住分位也七师弟法智者即是上人法中别义亦开发为师相成即弟子也八主伴依正者谓莲华藏界并树形等无边异类诸世界海及显诸佛菩萨法界身云无碍依持九随其根欲示现者谓众生根欲器感多端圣应示现亦复无边新但云应感十逆顺体用者逆则婆须无厌王等顺则观音正趣等体则法报内真用则应化外现新开二对又此十对初一为总后后渐略若辨次第如别所明就其正意总相该收以为十玄所依体事若以义取随一事上即有十对同时相应成一缘起耳。

  此十门为首至成无尽也。

  释曰皆各总摄等者谓如初一门中具十十中取一此一亦须具十具百具千以不相离故如一既尔十门各十亦然递互成无尽也又无尽者一事之中有多事故一境之中亦有多境一智之中复有多智等更相涉入亦无尽也。

  二言解释者至以显无尽。

  释曰上之立义既是大缘起法该摄无穷今此玄门但于本法之上洞明玄妙展转难思故言解释。

  问何以得知至显无尽义。

  释曰准经立数十十无穷故法无穷而知无尽也。

  一者同时具足至同时显现成矣。

  释曰则具教等十对同时相应具足圆满故曰无有前后此约当门中具也具足一切下明具余门此亦释成总义若唯具当门不成总故然九门具教等虽同于义各别谓相容门即十皆相容谓教相容义相容义理相容事相容等若相即门即十皆相即下例然故曰参而不杂此依海印等者彰缘起实德之本也妙严品云一切法门无尽海同会一法道场中。

  二者一多相容至重重无尽故也。

  释曰初法二喻三例余谓此门中约用明相入义故舒己一法遍入一切法中即摄一切令入己内舒摄同时无有障碍是故镕融应成六句一或唯入以一入一切故二或唯摄以一摄一切故三即入即摄同时无碍故四非入非摄以入即摄故非入摄即入故非摄五或具前四以是解境故六或绝前五以是行境故行起解绝故如彼下喻明可知一事既然余事皆尔故云余一一门中等。

  故此经偈云至功德故能尔。

  释曰此是晋经引证一多相容不同之义初句一入多次句多入一是相容义后二句明不同义仍示德相若唐经则云以一刹种入一切一切入一亦无余体相如本无差别无等无量悉周遍。

  然此一多至思之可解。

  释曰结显也初结相容仍体下结不同所由下出因故同体则互遍相资异体则诸缘各异揽此之因故得一多相容不同也。

  三者诸法相即至自在无碍成耳。

  释曰此上诸义等者指十对法废己同他举体全是彼一切法而恒摄他同己令彼一切即是己体一多相即混无障碍是相即义以上相入则此彼互存如两镜相照但约力用交彻明耳今此约有体无体故言废己废己则己无体也同他则他有体也解行境别六句同前一者一即多二者多即一三者亦一即多亦多即一合上二故此之三句皆是一多多相即四非一即多非多即一亦由一多相即互相夺故成俱泯句五或具前四以是解境并照明故六义绝前五以是行境言亡虑绝故下诸门句数准之。

  若约同体门至悉在初门中也。

  释曰克因显示也即自具足摄一切者谓前一缘所具多一亦有有体无体之义故亦相即以多一无体由本一成多即一也本一有体能作多一令一摄多如一有多空既尔多有一空亦然然此自下明同体入义谓一缘有力能持多一多一无力依彼一缘是故一能摄多多便入一一入多摄反上故相入重重也在初门者总中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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