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佛教导航>> 五明研究>> 内明>> 密宗>> 藏秘>>正文内容

阿康图库仁波切:伏虎—无明烦恼对治法 时间表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05日
来源:   作者:阿康图库仁波切
人关注  打印  转发  投稿

返回目录

阿康图库仁波切:伏虎—无明烦恼对治法 时间表

 

  一、姿势:每次修行前用几分种矫正姿势,然后依需要去做。

  二、松弛:每天十五分钟,修四天;此后可在每次修行前,使用此法松驰。

  三、感觉:每天一小时,修一周。

  四、大悲金光:每天二十分钟,修二周。

  五、彩虹:每天一小时,修一周。

  六、明镜:第一阶段:每天一次或二次,每次十五到二十分钟,至少修一周。最好能修三至四周。第二阶段:每天一次或二次,每次十五到二十分钟,修三或四周。

  七、朋友;每天四十五分钟,修三到四周。

  八、唤起我们的潜能:每天一小时四十五分钟,修一周。

  九、实现我们的潜能:每天一小时十五分钟,修四周。

  十、伸缩:每天一小时,修三周。

  十一、敌人:每天一小时二十分钟,修四周。

  十二、代父母、亲戚受苦:每天一小时十五分钟,修二周。

  十三、代国家、朋友、动物受苦:每天一小时十五分钟,修二周。

  十四、代敌人受苦:每天一小时三十分钟,修四周。

  十五、彩虹球:各色每天一小时,修一周。

  十六、同体慈悲:每天三十分钟,修四周。

  十七、悲心化宇宙:每天三十分钟,修四周。

  上列时间表,旨在令修者从每一修法及全套修法获得最大利益。不过,我也知道不是人人都能依之而行。有人会发现,自己每天仅能修半小时左右,而且不知应否全修;还有人会发现,自己虽有时间,但无耐心或毅力完全按照时间表去做,甚至会怀疑这些实修法是否专为已经成熟者而设。对这两种情形来说,一般都以为修一点总比一点不修要好,或是人人皆可尽力而为,不过,我的建言是:你要立誓每天固定修行一段时间,不管多短。你也许想每天修两小节或更多,但无论你的决定如何,重要的是立下誓约,而且尽已之能信守不渝。时间表中所列日数,是修行相关之法所需时间的底线。因不喜欢某一法而缩短修行时间,会让你对该法的旨趣难以了解。

  有些人可能想要随心所欲地去修,这可使他们获得个别实修法的利益,但若要尽得其长远的价值,就应按照时间表所规定的去做。这实在要看你想从实修当中获得多大利益——你能投入多少,你才能取出多少。

  你也许想做得比时间表规定的更多。如果你有机会这么做,那也没关系;少了则不行,至少也要修完规定的时间,才能有良好的效果。

  每次修行前,最好花几分钟建立适合修行的情况。你可按照以下的方式去做:

  竖起脊柱,安然而坐。体会身边虚空及身之所在,觉知安住于地之身的感受。注意入息与出息——必要时做放松身心的呼吸,然后开始修。

  修完每一法时,不要忘了把实修的善果,用绪言所说的“回向”,献给一切众生,与之分享。

  修完本书中所有的实修法之后,你可能觉得,重修其中对你特别有帮助的某一法或某些法会对你有益,这样做很好:不过,初次修时,按照规定的顺序全修,才是明智之举。就此而论,遵守每一实修法的时间分配,也是有好处的,例如“唤起我们的潜能”,应修一小时四十五分钟,但你若修不了那么久,则结尾的松驰时间仍应与主要的观想时间保持原有的比例。

  问:您教我们经常从事实修,但我们有些人的问题是根本无法做到,我们该怎么办?

  仁波切:无法做到,不应成为不修“伏虎”的藉口。这也许是你特有的困难,但重要的是坚持下去,永远尽力而为。

  问:如果觉得有益,可以把修行时间拉长吗?

  仁波切:可以,没问题。唯一的例外是“明镜法”。修行此法,一次不可太久,因为照镜子太久会产生异常的视觉效果。倘若异常的视觉效果在短时间的修行当中就产生了,那就要把修行的时间再缩短。修“明镜法”的目的,是要更清楚地看到自己的本来面目,不是要见异象。

  问:我觉得许多实修法很难修,因为我只能短时间的集中注意。在这种情况下,我怎样才能修行?

  仁波切:首先,有效的做法是,念念不忘这些实修法对你终身有益,这会鼓励你尽力而为。如果你只能短时间的集中注意,不能按照规定的时间去修,那就先缩短修行的时间,然后每隔两三天加长一点;如是逐渐加长,直到与本书中所提供的时间表一致,这样你便能充分获益。

  问:把较长的实修法,每天分成两段来修,可以吗?

  仁波切:可以这么做。不过,每段修行都需要一点时间把心定下来,所以每段修行皆须增加十分钟或十五分钟,作为定心之用。

返回目录

欢迎投稿:307187592@qq.com news@fjdh.com


QQ:437786417 307187592           在线投稿

------------------------------ 权 益 申 明 -----------------------------
1.所有在佛教导航转载的第三方来源稿件,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政策、各级佛教主管部门规定以及和谐社会公序良俗,除了注明其来源和原始作者外,佛教导航会高度重视和尊重其原始来源的知识产权和著作权诉求。但是,佛教导航不对其关键事实的真实性负责,读者如有疑问请自行核实。另外,佛教导航对其观点的正确性持有审慎和保留态度,同时欢迎读者对第三方来源稿件的观点正确性提出批评;
2.佛教导航欢迎广大读者踊跃投稿,佛教导航将优先发布高质量的稿件,如果有必要,在不破坏关键事实和中心思想的前提下,佛教导航将会对原始稿件做适当润色和修饰,并主动联系作者确认修改稿后,才会正式发布。如果作者希望披露自己的联系方式和个人简单背景资料,佛教导航会尽量满足您的需求;
3.文章来源注明“佛教导航”的文章,为本站编辑组原创文章,其版权归佛教导航所有。欢迎非营利性电子刊物、网站转载,但须清楚注明来源“佛教导航”或作者“佛教导航”。
  • 还没有任何项目!
  • 佛教导航@1999- 2011 Fjdh.com 苏ICP备12040789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