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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镜清:成唯识论疏翼 卷一·十七、别破小乘——所执色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03日
来源:   作者:韩镜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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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镜清:成唯识论疏翼 卷一·十七、别破小乘——所执色

 

  【论文】

  一·三一○ 表、无表色,岂非实有?

  【疏翼】

  第二别牒破色中,第三双破有对无对。

  【述记·卷八】

  自下第三、双破有对及无对也。于中有二:初、问,次、破。此即初也。

  此外人1闻。有对、无对,既说为无,表、无表色岂非实有?世尊说有业及戒故。

  下初总非2。

  【疏翼】

  即破外计中初也。

  【论文】

  一·三一一 此非实有。

  【疏翼】

  第二、别破。

  【述记·卷八】

  下、别破也。于中有二:初、破外计,后、外人引经为难。初中有三:一、总非,二、却诘,三、别破。此即初也。

  【论文】

  一·三一二 所以者何?

  【疏翼】

  初破外计中,第二却诘。

  【述记·卷八】

  次、却诘也。

  【论文】

  一·三一三 且身表色若是实有,以何为性?

  【疏翼】

  第一破外计中,第三别破诸部。

  【述记·卷八】

  此下第三、别破诸部。于中有二:一、破表,二、例破无表。初中有二:先、破身,后、破语。先中复二:初、破外计,次、申正义。破外计中有三:第一、总问诸部3。

  言“身”者,积聚义。谓4诸根、大造色,和合差别为体,积聚多色以成身故。或依止义,为众多5所依止故。此义虽通,然唯身根别得总名。

  “表”,谓表示。色处“表色”,以表依身,故名“身表”。依身之表,依士释也。此唯假业。若思,实身业。动身之业,能动身故。《成业论》中广释诸部业体6,不能烦引。

  【论文】

  一·三一四 若言是形,便非实有。可分析故,长等极微不可得故。

  【疏翼】

  初破外计身业中,第二别破诸部。文分为三:一、破萨婆多部,即亦破新萨婆多﹝见《顺正理论》卷三十三、三十四﹞,二、破正量部,三、破日出论者。此即初文。

  【述记·卷八】

  下第二7、别破诸部。

  于中有三8:初、破萨婆多,实有形故9。言非实有。可分析故。如瓶等物。前已破表,色处无故。今更破无表,故非实有。以彼长等,以相形故,成于形色,岂长等是实?相待之时,便失相故。

  外人救曰:此实有性。有别长等极微性故。积集长性微,即成长等10。短等亦尔,故非表11是假。

  若尔,应失微本圆相。或应极微有别长形者,微本圆相,性虽是长,而微不长。后此便为其长等。岂非舍本微圆之相而成长等?若谓不然,应量破云:汝长极微,应无圆相。说是长故。如粗长等色,或积长等,极12微应13不成长等。微圆相14故,如显色微,长等极微不可得故。故表是假,宁为实有15?

  【论文】

  一·三一五 若言是动,亦非实有,才生即灭,无动义故。

  【疏翼】

  第二别破诸计身业中,第二破正量部。破动所由文分为四:一、才生即灭,二、灭不待因,三、待因非灭,四、述正义。此即初文。

  【述记·卷八】

  次、破正量部。

  彼计身业以动为体。如《成业论》、《俱舍》十三。别有一物,色等动时能动,名身业16。

  今言亦非实有。才生即灭,无动义故。非谓才生即灭,证非实法。心、心所法,亦实有故。

  彼言:动者,是长时灭法。如有人行,从初发至住,一期之间有此动故。初行名生,中间名住,乃至终尽位时名灭17。

  今言:生已即灭,无有动义。非生即灭,谓证18一切假。应云:汝动生已,应灭。有生法故。如心、心所。依论量云:诸法无实动义。才生即灭故。如心、心所。彼心、心所刹那即灭,然无动义19。

  【论文】

  一·三一六 有为法灭,不待因故。

  【疏翼】

  第二破正量部身业为行动中,第二灭不待因。

  【述记·卷八】

  彼若救言:谁言生已即灭?

  若如即灭,可无动义。然此因有随一不成,今为成此即灭因故。量云:此动应生已即灭。因云灭不待因故。如心、心所。故知生已,即灭。或云:动应刹那灭。有为法故。如铃声等。彼说铃声等,是念念灭法故,虽彼自宗色等是有为,非念念灭,非极成故,无不定过20。

  【述记·卷八】

  彼复救言:如萨婆多法灭待灭相,不待外缘;我部色等灭待外缘及内相因;故不可以不待因为证。有随一故。

  今复成之:汝灭应不待因。许是灭故。如无为灭。但总言灭,不须分别体之与相。若体、若相,皆不应待。此中总破相及非相故,有法之中须言“有为”。不然,即有少分相符极成之失。

  【论文】

  一·三一七 灭若待因,应非灭故。

  【疏翼】

  第二破正量部身业为行动中,第三待因非灭。

  【述记·卷八】

  汝所执待因之灭,应非是灭。以待因故。如生位等。生违于灭,灭待因而方灭;灭违于生,生21应无因而自生。返覆成之:生违于灭,生待因而方生;灭违于生,不待因而自灭。

  此破正量。以彼部计展转为救,故论连环展转破之。不尔,从下向上,成立亦得。先成灭不待因;既成已,成有为法刹那灭;既成已,成无动。

  〈菩萨地〉中四十六云:灭若有因,应更生故22,此如生难。谓灭应更生,以待因故,如生。彼住等虽待因,然非是灭,又不极成,故非同喻,无不定失。

  【疏翼】

  以上破正量部身业为行动讫。

  【论文】

  一·三一八 若言有色,非显、非形,心所引生,能动手等,名身表业。

  【疏翼】

  第二别破诸计身业中,第三破日出论者。文分为五:一、叙计,二、非动,三、风界无表,四、触无善恶,五、非显香味,结非实有。此即初文。

  【述记·卷八】

  别有一物,不是动等,心所引生,能动手等,说名身业。心等引生,简唇口等,非心引故。

  此破日出论者,即经部本师。

  佛去世后一百年中,北天竺怛叉23翅罗国24,有鸠摩逻多25,此言“童首”26,造九百论。时五天竺有五大论师,喻如日出,明导世间名“日出者”。以似于日,亦名譬喻师,或为此师造《喻鬘论》集诸奇事,名譬喻师27。经部之种族,经部以此所说为宗,当时未有经部。经部四百年中,方出世故,如《成业论》。彼云:有色,非显、非形,心所引生,能动手等,是身业性,然不是动28。

  “理亦不然”,总叙计非。

  【论文】

  一·三一九 此若是动义,如前破。

  【疏翼】  第三破日出论者中,第二非动。

  【述记·卷八】

  此、非彼计。

  今设征29云“能动手等”,体应是动,同正量义,已如前破。

  【论文】

  一·三二○ 若是动因,应即风界,风无表示,不应名表。

  【疏翼】

  第三破日出论者中,第三风界无表。

  【述记·卷八】

  若非是动,是动因者,即应是风大,风大能动故。

  量云:汝身界应即风界。许体是色能动因30故。如风大等。设许是风,不应名表,无表示故,如水、火等31。

  【论文】一·三二一 又,触不应通善恶性。

  【疏翼】  第三破日出论者中,第四触无善恶。

  【述记·卷八】

  汝执此风设许有表,即通善恶,触法不应通善恶故。风非表业,触处摄故。如水、火等。

  若无此物,手等不能动。外草木等,无此动因,云何能动?风定非此,非善恶故,如水等。若许风有善恶者,不然,触入摄故32,如水等。

  【论文】

  一·三二二 非显、香、味类触应知,故身表业,定非实有。

  【疏翼】

  第三破日出论者中,第五非显香味,结非实有。

  【述记·卷八】

  汝此表色亦非是显,及与香、味。无表示故。如触应知33。

  复有香积世界之香,虽有表示,即非此土34,亦非彼许。此以音声为佛事故,然彼不许香是表故。

  第二解云:又彼非表。但闻香时而自悟道,岂是由香表有善恶?此如见佛显色,即念佛等。触物知善恶,岂以显等为表也?

  第三35结云:故身表业,定非实有。

  然今后解虽违下36论破名等文37,设为此解,答外无爽。

  【疏翼】

  以上初破身表中,第一破外计讫。

  【论文】

  一·三二三 然心为因,令识所变,手等色相,生灭相续,转趣余方,似有动作,表示心故,假名身表。

  【疏翼】

  初破身表中,第二申正义。

  【述记·卷八】

  外人问曰:何名身表?

  此、述正义。

  大乘五尘,皆无记性。然余处言色、声二处善恶者,一为随顺小乘等说38,二为表示内心等说;实非善恶。由加行心为等起因,显随心之善恶。简余香等、扶根诸39尘故40。令内念念识之所变生灭之身,往趣余处,表示心故,假名善恶,说为身业。

  言“识所变”者,简萨婆多等41。“生灭相续”,简正量部等。“似有动作”,简譬喻师等。“表示心故”,显其表义。此非业体,表示其心,故名表业。香等无表示,不可名“表”。此上42总破实身业已43。

  【论文】

  一·三二四 语表,亦非实有声性。

  【疏翼】

  第一破表业中,第二破语业。于中分二:初、破外执中,又分:一、总非,二、第一因破,三、第二因破,四、同前有对破。此即破外执中初文也。

  【述记·卷八】

  此下第二、破语业也。初、破外执,次、述正义。此即总非。

  大乘解云:假语业者,“语”谓语言,音声为性。语体,即业,名为语业,持业释也。此能表了所欲说义故,名为“语表”,故名语也。或复“语”者,字等所依。由带字等,能诠表故,名之为语,实业即思44。发语之业,亦依士释。

  【论文】

  一·三二五 一刹那声,无诠表故。

  【疏翼】

  初破外执语业中,第二、第一因破。

  【述记·卷八】

  此、破一切有部,就彼宗,除佛,余一刹那声不能诠故45。

  又以理征:设许46汝说佛一刹那声亦不能实47诠,如汝说极微大于大乘者48,以粗心故,缘之不著;如我极微49细一刹那声,汝宗不能有所诠表,故今总非。

  设就量云:语中汝50除佛,余51一刹那声应许有实表业。以是有情52语声摄故。如佛一念语。今既说除佛余53一切声,一念无表,明非实表,一念实声,不能诠故。又佛一念声言实能表,但汝自知54,余人不了,故不能诠。

  此违自义,大乘之中,岂不许佛一念能诠55?今诤是假,故宗法言“有实表业”,此简过失,乃不违宗。若说假时,我亦许故。

  又言:汝佛一刹那声,无实诠表。许声性故。如所余声。此应实诠,无违宗失。

  【论文】

  一·三二六 多念相续,便非实故。

  【疏翼】

  初破外执语业中,第三第二因破。

  【述记·卷八】

  第二、因破。或应此语多刹那声,是实能诠者,理亦不然。多念相续,便非实故56。

  量云:多念语声应不实能诠表。多念相续声故。如风、铃等。或因云“语声性故”,如一念声。一念声诠,前已破故,得为喻也。

  【论文】

  一·三二七 外有对色,前已破故。

  【疏翼】

  初破外执语业中,第四、同前有对破。

  【述记·卷八】

  此中、约前破有对色,故今破之。

  量云:汝多念身57表、语声,应是假法。合多成故。如瓶、衣等。又外有对色,前已破讫。明声表业亦非实有,为量如前。

  【疏翼】

  以上第二破语表业中,第一破外执讫。

  【论文】

  一·三二八 然因心故,识变似声,生灭相续,似有表示。假名语表,于理无违。

  【疏翼】

  第二破语表业中,第二述正义。

  【述记·卷八】

  此、述正义,文相易知。

  言“因心”者,简唇口等58。此时虽动,然非语业,非因心故,心本不欲发于此故。“识变”者,简经部59。“似声”者,简萨婆多等。“生灭相续”,简声论者,彼计常故。“似有表示”,简一切宗,彼皆实表故。

  【疏翼】

  以上初破外计第三别破诸部中,第一破表业讫。

  【论文】

  一·三二九 表既实无,无表宁实?

  【疏翼】

  第三别破诸部中,第二例破无表。

  【述记·卷八】

  第二、例破无表亦无。于中有二:初、破外执,次、申正义。

  此、破执也。

  汝无表色亦非实有。色所摄故。如有对色。前60已破,得为喻。又汝无对色应非实色。许无对故。如心、心所。

  若大众、法密部别立无表色,谓身勇、身精进61。若心勇等,心所摄。上座胸中色物,今法处摄62。今例破之。

  【论文】

  一·三三○ 然依思愿善恶分限,假立无表,理亦无违。

  【疏翼】

  第二例破无表中,第二申正义。文分为二:一、总假立,二、别假立。此即总立。

  【述记·卷八】

  第二、申正义也。初、总,后、别63。此初也64。

  解无表如《成业论》末,以下大精,稍有差别65。

  谓“依思”者,正是业体。“愿”者,显成无表之相。谓由发愿制身语思,随66作善恶多少时节分限,或由异思或由异缘未起以来所造善恶时节分限,于此思上假立无表。此即总言,然中有别。

  【论文】

  一·三三一 谓此或依发胜身、语,善、恶思种增长位立。

  【疏翼】

  第二申正义中,第二别假立。又分为二:一、散无表,二、定无表。此即初文。

  【述记·卷八】

  此无表色略有二种:一、散无表:即是依发殊胜身、语善、恶思种子增长之位,名为无表。“依”谓所依,显假依实。依“殊胜思”者,简下、中思,不发无表。“身语”者,显色义。发67“善、恶者”,显性非无记,“恶”者,不律仪等。“增长位”者,未成佛前68,简前及后,无无表义69,谓加行时,种未增长,及后舍已,种不增长。今有善、恶戒时,由愿势力70,种子增长,刹那刹那七支71倍倍,即是种子念念体多。由如72现无依诸福业事73,施主远处心虽不缘,受者用时,施主要74期缘今具故,种子增长,增长福业。故受戒时,第三羯磨75,虽位无心,由前邀76期,缘今时具;种子虽无现行熏习,亦得念念体性倍增,即作白前,从僧乞戒时,心所发故。阇梨77作白以后,其受戒者或无心故,犹如遣使作杀78生等。若新熏种,念念种子体新倍生上,立无表。若本有种79,体虽不增,而功能倍。若新旧合用80者,虽取新熏种倍倍生时用增上说,不用本有,力不及新故81。初熏种时,旧亦生种,今所立无表,唯依新熏上立也。然此新熏,亦唯用增,而体不增,为胜。既无现行,如何种起?又定道戒体不增,用增,此何不82尔?此解为胜。约此祈愿思种子上,假立散无表色也。

  又“思种子”者,显所依体,而非现行。“发身语”者,简意业。不发身语者,是意业故。又远、近二思83,名为意业,非第三思84正发业者。今言正发,简初二思,又简远近,及与刹那85第三思是近因等起,故说“发”言。又解此思为色所以,以86发身、语善色故。或止身、语恶色故。《显扬论》87说律仪色“依不现行法,建立色性”。此中善戒言“发身语”者。彼88说决定得“色”名因,定、道合说,此显差别,定、道不发业故89。

  【论文】

  一·三三二 或依定中,止身、语恶现行思立,故是假有。

  【疏翼】

  第二别假立中,第二明定道无表。

  【述记·卷八】

  此中二无表,谓依定中,止身语恶现行思上,立定、道戒,不约种子。此名随心转故,现行思可尔,种子不尔故。

  “止身语恶”者,解名为色所由。

  问:定戒可尔,道共戒若现思者,即八道支90正语、业、命,以何为体?

  彼皆表故,以现思91为体。

  岂一现思,亦表、无表?

  彼非是表,但名无表。又虽身语,而非表、无表。如发身语思。又望不同,通于二义,通表、无表92。不尔,八地以上菩萨及如来身,应无表业等93!又此唯用念念增长,而体不增,非一刹那有二思并故。故知别解94脱,同95此解胜。

  问曰:别解脱种上立无表,可尔,以无表示他故。何故定、道戒,遂现行上立,仍名无表耶?此应是意表!

  答曰:不然,此亦不能表示他故。

  问曰:若尔,即散意识现行思,应名无表!此亦不能表示他故。

  答曰:此定等中,别有殊胜止身语恶,先有祈愿别解96脱类故。不发善身语,于现思上,假名定、道无表,随心转故。散意不然。既非殊胜止身语恶,及无祈愿等故,不名无表。散意殊胜祈愿,即是别脱表戒。从他受得、缘外身语,与此不同。此大乘一支、二支,乃至多支,皆发无表。祈愿胜故,尽形期97故98。

  此意表业现行者,名表,然无无表。如《瑜伽》第五十三,并《枢要》99及别抄100等。如五十四101、及六十六102等解,及如下第二103卷抄104解。三业无表皆假所以,如佛地第四105、《成业》106等解。

  定共戒与道共戒应明宽狭:此中言“定中”,通明道者。明无漏戒亦名定戒。

  【疏翼】

  以上第二别破表无表色中,第一破外计讫。

  【论文】

  一·三三三 世尊经中说有三业,拨身语业,岂不违经?

  【疏翼】

  第二别破表无表色中,第二外人引经为难。

  【述记·卷八】

  下、即第二段,外引经难。初、问,次、答。此初问也。

  【论文】

  一·三三四 不拨为无,但言非色。

  【疏翼】

  第二答外人引经难,文分为二:一、总答,二、别显。此即初文。

  【述记·卷八】

  此、总答。

  【论文】

  一·三三五 能动身思,说名身业;能发语思,说名语业;审、决二思,意相应故,作动意故,说名意业。

  【疏翼】

  总答外人引经难讫,第二别显。文分为二:一、出体,二、释名。此即初文。

  【述记·卷八】

  下、别显。

  若尔,何者名身语业?下文有二:一、出体,二、释名。近意之业、意相应业,名意业,临近释。依意之业,依士释。此言三种思中第三思107正发身语者,是身语业体也。前二审虑、决定思与意俱故,作动意故,名意业。五十三云:不发身语思,名意表业。自有表知故108。此二种思是发109身语远、近加行;动发胜思,正发身语,是三差别。

  问曰:若发身语思,是身语业,表、无表中110,何者所摄?如言色声,假名表业,思种,假名无表,此现行思,名为何法?

  答曰:此正业体,而非表、无表。不示他故,非表;自表知故,非无表。又不恒相续故。以色例表,假实相征,如理思择111。

  由此,应作四句分别:有唯名无表,非表,谓别解112脱无表;有唯表,非无表,谓散身语;有亦表,亦无表,谓定、道思,《瑜伽》113说意思自表知故,亦名为表,即八地以去观中意俱思,通二义故;有是业,非表无表,谓身、语业思。

  【论文】

  一·三三六 起身、语思,有所造作,说名为业;是审、决思所游履故,通生苦乐异熟果故,亦名为道。

  【疏翼】

  第二别显三业中,第二释名。文分为三:一、别释思名业道,二、明七业道亦思,三、正解二表为业道。此即初文。

  【述记·卷八】

  问曰:何故名业及道?

  此第三、发身语思有所造作。谓于境转,造作于心,复能发身语,故名为“业”。

  “道”有二义:一者、是前审、决二思所游履故:谓第三思为114前二思所游履故。即是所缘、所引发义。如身语是思所游等。二者、或通生当来苦乐异熟果115,故亦名“道”。思道名“亦”,亦116于业也。非唯名“业”,亦名“道”故。又亦身语二,非唯身语名道,思但名业。即是身语亦得名业,思亦名道。“道”者,依止义;依之进趣,生当果故。十业道中前七之思,为后三种117所履故,意业能生当异熟故,是其道义。

  【论文】

  一·三三七 故前七业道,亦思为自性。

  【疏翼】

  第二释名中,第二明七业道亦思。

  【述记·卷八】

  非但意业以思为体。身、语二业,体复是思。故论言“亦”。

  又业道实体,唯思是也。假名业道,通身语二。以实思业亦二假道,故论言“亦”。

  【论文】

  一·三三八 或身、语表,由思发故,假说为业;思所履故,说名业道。

  【疏翼】

  第二释名中,第三正解二表为业道。

  【述记·卷八】

  前解思业名为业道。此下第二、正118解身语名业道义119。思所造作,非能造作故,如文可知120。

  【疏翼】

  以上别破小乘色中,第二别牒破之讫。

  【论文】

  一·三三九 由此应知,实无外色,唯有内识,变似色生。

  【疏翼】

  第一破小乘所执色中,第三总结非有。

  【述记·卷八】

  自下第三、此总结非,申正义也。

  【疏翼】

  以上第二广破小乘中,第一破小乘所执色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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