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镜清:成唯识论疏翼 卷一·十九、别破小乘——异计
韩镜清:成唯识论疏翼 卷一·十九、别破小乘——异计
【论文】
一·三四八 且彼如何知,得、非得,异色、心等,有实体用?
【疏翼】
第二破小乘所执不相应行中,第二别破异计。
【述记·卷九】
下、别破异计。于中有三:初、破本萨婆多等说十四不相应者1。第二、破大众部、一说部、说出世部、鸡胤部、化地部计2。第三、例破成实论师无表戒等,正量部师3所说不失增长,正理论师所立和合性等4。
初、破本萨婆多十四不相应中,有六段:一、破得非得,二、破同分,三、破命根,四、破二无心定及无想异熟,五、破四相,六、破名句文身。于中一一皆有四文:一、问外人说有之由,二、外人引有之教理,三、以理教5难,四、申成正义。此即初也。
《杂心》6等说,异生性7狭,退及不成就,无处摄故。《俱舍》立非得,不说异生性即非得摄故8。以成、不成,相返而立,故对问也。
文言“且”者,显简持义,又言“异”者,显不9离义。彼宗亦说不离色等,别住有体,色等俱故。
【论文】
一·三四九 契经说故。如说:如是补特伽罗成就善、恶,圣者成就十无学法。
【疏翼】
第一破本萨婆多等说十四不相应者中,第一破得非得。有四:第一、问外人说有之由讫。今第二、外人引有之教理。文又有三:一、引经证有成就,二、引经证不成就,三、结证。此即初文。
【述记·卷九】
外人引有之教理也。
此、显异生、圣者,俱有得经。“补特伽罗”10,数取趣也,即诸异生。“十无学法”者:一、无学正见,二、正思惟,三、正语,四、正业,五、正命,六、正精进,七、正念,八、正定,九、正解脱,十、正智。此十法义,如别章说11。
【论文】
一·三五○ 又说:异生不成就圣法,诸阿罗汉不成就烦恼。
【疏翼】
第二外人引有之教理中,第二引经证不成就﹝即非得﹞。
【述记·卷九】
此、显异生、圣者,俱有不成就。“异生”等言,至下当释。此12且引经证“得”等有。
【论文】
一·三五一 成、不成言,显得、非得。
【疏翼】
第三结证。
【述记·卷九】
结经证有。
【疏翼】
以上第一破得非得中,第二外人引有之教理终。
【论文】
一·三五二 经不说此异色、心等,有实体用,为证不成。
【疏翼】
第一破得非得中,第二以教理难。文分为二。
【述记·卷九】
下、以教理难也。先、皆总非,次、方申难。此总非也。
经说成、不成,不别说言异色等成13有,故非成证。
【论文】
一·三五三 亦说轮王成就七宝,岂即成就他身非情?
【疏翼】
第二以教理难中,第二申难。
【述记·卷九】
下、文有二:先难得已,后例非得破。得中有二:初、以教为14齐责,后、教外别生征。初中有四15。第一、以教16齐责。
“七宝”者,一、象宝,二、马宝,三、主兵臣,四、主藏臣,五、玉17女宝,六、珠,七、轮。此中前五,他身有情;后二,非情。此七宝义,如别章说18。既言轮王成就此七宝19,岂成他身及非情也?彼宗不许成他,非情故。
【疏翼】
此第一以教为齐责中,第一以教齐责难讫。
【论文】
一·三五四 若谓于宝有自在力,假说成就于善恶法,何不许然而执实得。
【疏翼】
第一以教为齐责中,第二假宝不成难。
【述记·卷九】
第二、难宝假成。
谓彼救言:轮王于宝有自在用,随欲转故,假名“成就”,非谓有得同善恶等。何故于宝即假说成,非实有得;异生成就善恶诸20法,言有实得?
量云:汝宗七宝应有实得得。契经说有“成就”言故。如善恶等。汝善恶法应无实得得。契经说有“成就”言故。如七宝等。又量云:善恶等法应自在故名成就。经有“成就”言故。如七宝等。此就他说。
【论文】
一·三五五 若谓七宝在现在故,可假说成。
【疏翼】
第一以教为齐责中,第三例宝唯现难。于中有二:一、救,二、难。此即彼救。
【述记·卷九】
第三、例宝唯现。
彼复救言。此牒彼计:七宝现在,可说“自在”名为“成就”。善恶之法,理则21不然。非为皆唯现在有故。
【论文】
一·三五六 宁知所成善恶等法,离现在有?离现实法,理非有故。
【疏翼】
第三例宝唯现难中,第二再难。
【述记·卷九】
次、论主难。
宁知善恶离现在有?离现之22法,非我许有故。
今言“现”者,无为亦是现,今即有故。又“现”者,现在,现在外,皆非有,择灭等亦尔。而我真如与现在法不即不离,不可离现在23而说有故。故知唯有现在之法即可自在,故名“成就”。离现实法,理非有故。故知决定不成过、未。而我真如不说实得得,而智证之,故假说无妨。择、非择灭,我无别体,亦非此证。
【论文】
一·三五七 现在必有善种等故。
【疏翼】
第四、无种得不生难。
【述记·卷九】
第四、破外伏难。
外人问曰:若无得者,未得、已失,及无为法,应永不成!未得已失现行之法,现在必有善恶无记诸法种子,后得生故,于现种子假名成就。已得真如者,有无漏种。须即缘故。“善种等”言,摄恶、无记,及真如智,更无过失。
【疏翼】
以上第二以教理难先难得第二申难中,第一以教为齐责讫。
【论文】
一·三五八 又“得”于法,有何胜用?
【疏翼】
第二申难先难得中,第二教外别生征。
【述记·卷九】
自下第二、教外别生征。于中有二:初、总,后、别。
今总问彼24:又此“得”等于所得法有何胜用?
【论文】
一·三五九 若言能起。
【疏翼】
第二教外别生征中,第二别征。于中分三:一、别征能起,二、别征不失,三、结得无用。初中又二:一、总牒计,二、申六难。此即初中初文。
【述记·卷九】
《毗婆沙》25中,虽有二说,“得”于所得能起、不失,《婆沙》本意取不失因。生,能起法,非得能故26。下难有二27:初、难能起28。
此外人言:能起诸法。“起”者,生也,即生彼法义。
【论文】
一·三六○ 应起无为。
【疏翼】
第二别征能起初难能起中,第二申六难。依次分六,此即初难。
【述记·卷九】
下、能起因有三29。
论主六30难云:应起无为。以有得故。如有为等。
【论文】
一·三六一 一切非情,应永不起。
【疏翼】
初难能起第二申六难中,第二难。
【述记·卷九】
“一切非情”,即外具31等,应永不起,以无得起故,如龟毛等。彼宗不许外法非情有得得故。过去、未来已成就法,应恒常起。以有得故。如现得法。
【论文】
一·三六二 未得已失,应永不生。
【疏翼】
初难能起第二申六难中,第三难。
【述记·卷九】
一切未得,应永不生!已失之法,不应更生32!此中通说未得之法,及易33界地等已舍之法,应永不生。无能生得故,如龟毛等34。
【论文】
一·三六三 若俱生得,为因起者。
【疏翼】
初难能起第二申六难中,第四难。文分为二:一、设彼救,二、论主难。此即初文。
【述记·卷九】
此、设彼救。
未得已失之法现虽无得,彼皆许有俱生得故,后时能起。以俱生得能为35起因故36。今牒之云37:若尔者。
【论文】
一·三六四 所执二生,便为无用。
【疏翼】
第四难得为能起因中,第二论主难。
【述记·卷九】
诸有为相,应无用故。有俱生因及前后得故,此中所说大小二生,更何所用38?汝宗有情数法二生,应无用。许有能得故。如无为法。
【论文】
一·三六五 又具善、恶、无记得者,善、恶、无记应顿现前。
【疏翼】
初难能起第二申六难中,第五难。
【述记·卷九】
若法由有前后得等皆能生者,应一切时顿生三性,得恒有故。
量云:汝善心起时,余所未起善、恶等法现有得者,并应亦起。以有能生得故。如现起善法。更互为量39,准此应知。
【论文】
一·三六六 若待余因,得便无用。
【疏翼】
初难能起第二申六难中,第六难。
【述记·卷九】
彼复救云:若虽有得,无所余因可和合故,不俱起者,所待之余自能生故。以前破文,《俱舍》等有40。
【疏翼】
以上第二教外别生征第二别难中,初难得于所得为能起因讫。
【论文】
一·三六七 若“得”于法,是不失因,有情由此,成就彼故。
【疏翼】
第二别难本萨婆多所执得中,第二难以顺正理师为救之不失义。文分为二:一、牒救,二、申难。此即初文。
【述记·卷九】
彼复救云41。
此牒彼计:若无得者,不成就彼42。正理师救43。
【论文】
一·三六八 诸可成法,不离有情,若离有情,实不可得。
【疏翼】
第二难以顺正理师为救之不失义中,第二申难。
【述记·卷九】
即是现在及真如等,皆不离有情,何须“得”成就?过、未、无法前已说44故45,更不须成。离有情者,实不可得。
【疏翼】
以上第二别征中,别征不失讫。
【论文】
一·三六九 故“得”于法,俱为无用。
【疏翼】
第二别征中,第三结得无用。
【述记·卷九】
不离有情法,若离有情,俱为无用。前46、何须故,后47即无故。
又得于法为因能起,或不失因,以理推征,俱无用也。
此中“离”言,有二:一、内有情数法,名不离法;外无情法,名离有情法。初、可说有48得,后、不可说有得。二云:识所变不离有情法,即非情法亦不离有情;无法,名离有情法。
初、说有得,后、即无得。亦通非情说有得也。既说轮王成就七宝,亦得说成他身、非情;故通取得他、非情;胜。又现行成就,即一切法,非情现行,宁即非也?故后解胜。
【疏翼】
以上次申难中,先难得已。
【论文】
一·三七○ “得”实无故,“非得”亦无。
【疏翼】
次申难中,第二例非得破。
【述记·卷九】
以“得”无实故,“非得”亦无。“得”有用而尚无,“非得”无用,如何有?“非得”应49非有。“得”与“非得”相返立故,如“得”。
【疏翼】
以上第一破得非得中,第二以教理难讫。
【论文】
一·三七一 然依有情,可成诸法分位,假立三种成就。
【疏翼】
第一破得、非得中,第四申成正义。文分为二:一、明“得”,二、明非得。明“得”有二:一、总明,二、别出。此即初文。
【述记·卷九】
下50、申正义。有二:初、明“得”,后、明非得也51。
然外非情、他身、过、未,皆非可成。然以轮王成七宝,故亦许。大乘于他、非情,许建立“得”。可有受用者,许成就故。准下第二“成他根,不成”,以为二说52。
此言“可成”,谓五种姓。互所无者,名不可成。即自身中所有种子及现行中可受用者,他身53、非情,名可成法54。依此等上,立成就得。
然今大乘都无文解得、成就别,准理及教,实体无别。如《瑜伽》五十二说:云何得、获、成就?谓若略说,生缘摄受增盛之因55,说名为“得”。彼复说言:当知此“得”略有三种:一、种子成就......等。故“得”、成就,二无差别56。
【论文】
一·三七二 一、种子成就,二、自在成就,三、现行成就。
【疏翼】
第一申明“得”正义中,第二别出。
【述记·卷九】
依何分位,立57成就也?五十二说:若所有染污法、诸无记法、生得善法,不由功用而现行者,染污58法未为奢摩他伏,无记未为圣道永害,生得善法59未为邪见损伏60,如是名为种子成就61。此等未损,行与不行,皆名成就62。故《瑜伽63》言:于引发缘势力自在,假立为得。即是一切见修烦恼64、三无记法65任运起者,及生得善所有种子,皆此成就。从无始来,此等种子数修习故。
然五十六66、《对法》第五说种子成就67:如生欲界,未离欲染。此诸烦恼及随烦恼,名为成就。若离此地欲,亦名不成就68。彼依有体69,及与损害能生现行作用力故,名成不成就。
然70《瑜伽71》唯约未为损伏能生用,说无不成就,亦不相违。《对法论72》等不说任运一分无记73是种子成就74,生得善中,文亦略也75。然准彼论76自在成就言“一分无记”77,其种成就,理亦摄余一分无记。其生得善,与《瑜伽》同。然准《对法》,亦应如彼烦恼理,说成、不成。以在他界,不起他界生得善故,唯说成就78。同于《瑜伽79》。以《瑜伽》中但依染法80能生用说,其能治道说“奢摩他”,不说无漏道。以《对法》中通说染体81及用未灭,名为成就,通无漏道,名为能治。《对法》文尽,《瑜伽》少分82,故知二论各据一义。
此种成就,唯取种子,如《瑜伽》说。《对法论》中但约染法有体、无体,有用、无用,名成不成。生得有用,名为成就,亦不说现行名种子成就83。今依《对法》,依体用有84名成,约体用无名不成者。且依用说,如染法为奢摩他伏,第七识中一向成,六识中名成不成。六识之中见道一向成,修道名成不成;修道中我见等不伏,名成,贪嗔等伏,名不成。已伏者作用无,名不成,未伏者85作用有,名成86。
若无漏道,依染种体,名成不成,义亦有别:离欲界染见道断87者,一向不成,已断故。修道,通成不成。修道中,第七识一向成,金刚心方断故,六识一向不成,此依我见等离欲断说88。不尔,即通成不成89。其无记法,若有圣道望断缚,名成不成90。亦得望体。成,佛名不成;不尔,名成91。
若生得善法,有依92用名成不成:未为邪见伏,生在此地,名成。若邪见伏,不生之地,名不成。若依体说,若已成佛,名不成,已舍故。若未成佛,恒名成。
《对法》中,染法有体93及用,名成不成,说有无漏对治道故。《瑜伽》唯有作用名成不成,以增盛种子方名得故。无记、生得善,唯94《瑜伽》有,约损用名成不成。无记体者,应95互相准作成不成96。
“自在成就”者,《瑜伽97》说:若加行所生善法,及一分无记98增盛种子99,名自在成。由加行力,方得自在;又成此时,名自在者,故说此等,名自在成。
《对法论》说加行善法,谓世、出世一切功德;一分无记,“谓工巧处、变化心等100”,“等”言,为显摄威仪心极串习者101,唯除生得无记之法102。若准《对法》染污等法,说其加行善等,若体、若用,亦有成、不成者。如断善根,用不成103。成佛之时,体不成,有漏者已舍故;无记亦有用成及不成,离缚等故104;其无漏种,亦尔,用有成不成,谓得胜舍劣及退失现法乐住等,名不成。
已105生现行者,名成。有未起无漏现行位,名不成。后现行位,名成。其体,亦有成106不成。无种姓,名不成,有者,名成。有三乘决定有性,名成,互所无,名不成。
“现行成就”者,《对法》等说诸蕴、处、界,若善、不善、无记现行,名现行成就107;种若断损,现行亦不成就。现起时,必名108成;不起位,名不成。
前二,唯种,此唯现行。三种成就,皆通有漏,若无漏法,唯后二种。若大乘位,伏断有异,如《枢要》说109。
问:何故种分为二,现唯立一?
答:以种隐而难知,离之为二;现行显而易了,合而为一;又影显故110。
【疏翼】
以上第四申正义中,第一明得讫。
【论文】
一·三七三 翻此,假立不成就名。
【疏翼】
第四申成正义中,第二申明非得。于中有二:一、翻得假立,二、立异生性。此即初文。
【述记·卷九】
此显非得翻得而立,非别有体。断体111、断善不成等,皆此中摄112。
然今辨得聊以义门113:一、辨依处:今者通说他114、非情。自心变似,皆自种子之所生起,通成他身及非情法。不同小乘心外115取法故。
二、辨差别:直申正义,恐理不明,聊相对辨。萨婆多得依三种别116:一、属所得:谓有为得117。二、属能得道:谓择灭得;通有、无漏118。三、属所依:谓非择得。属所依众同分也119。
今者大乘有为法得,定属所得。择灭之得,亦定属道,然唯无漏。非择灭得,略有三种:一、属道:谓六行伏惑所得无为,非是择灭。不断种故,不属所依世道得故120。二、属所依:所依谓第八识,如毕竟得非择灭法及佛身中邪理不生等121。三、属种子:暂缘缺法,有种子在,不属所依故122。或即属所依,种子即本识故。非心缘、证,亦不属道123,故但属种。然通有漏及无漏法、三性别等,如《对法》说124。
所非得法,亦通一切。即前一切种子缘缺不生,名非得故。非得唯有属于所依,通有无漏。或属种子,暂非得故,种犹有故。
亦有义门,与小乘别,如余记125说,不能繁述。
所成就有三,所不成就,亦尔。前说不成、即三非得126。
【论文】
一·三七四 此类虽多,而于三界见所断种未永害位,假立非得,名异生性。
【疏翼】
第二申明非得中,第二立异生性。文分为二:一、假立分位,二、释其所以。此即初文。
【述记·卷九】
五十二说“三界见所断种子,唯未永害量127,名异生性”。即通二障不善、无记二法之上,假施设之。“异生性”者,或五、四蕴128,成有情法,性唯染污。异生之性,名异生性故。
“异”有二129义:一、别异名“异”:谓圣唯生人天趣,此通五趣故。又变异名“异”:此转变为邪见等故。“生”谓生类,异圣人130之生类,名为“异生”。“生”者,是总,“性”者,是别,异生之性,并依主释,以变异名异,圣非异生。又如《婆沙》广解名字131。
【论文】
一·三七五 于诸圣法未成就故。
【疏翼】
第二立异生性中,第二释其所以。
【述记·卷九】
释其所以。唯依见断种子上立。此有四种:一、无种姓132,乃至133第四、如来种姓之所随逐。随所有姓,二障种子即建立之,不唯约能障上立,无种姓人无134别障故,应言未得见道二障上立。二乘断一分,名一分圣,俱句摄故135。此等诸门及释难,如下第九“十障中”解136。
【疏翼】
以上破本萨婆多十四不相应行中,第一破得、非得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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