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镜清:成唯识论疏翼 卷八·十二、结三自性皆不离心
韩镜清:成唯识论疏翼 卷八·十二、结三自性皆不离心
【论文】
八·三四九 由斯理趣,众缘所生心、心所体,及相、见分——有漏、无漏——皆依他起。
【疏翼】
第二护法等师义中,第四结正。
【述记·卷五十一】
下1、结正也。
解二问2为二:若为初性及依他起合为门者,此初性3结。若分三性各别明,以下解依他。
“由斯理趣,众缘所生心、心所体及相、见分”——异生、二乘,“有漏、无漏——皆依他起”。善顺圣教,不违理故。
解第二颂初句4,及遍计所执体性非有,答问其相5,二师异说有体、无体,宽、狭不同,辨二性别,答第二问6。
总是广前第一颂讫,并解第二颂初句。因结上文,兼生下故。
【疏翼】
以上第二合与依他对明中,第一广前第二十颂并解第二十一颂第一句讫。
【论文】
八·三五○ 依他众缘,而得起故。
【疏翼】
第二合与依他起对明中,第二广第二十一颂第二句。于中分二:一、释“缘所生”三字,二、释“分别”二字。此即初文。
【述记·卷五十一】
自下、解第二颂第二句。
释颂中“缘所生”之三字也,释“依他”义。
【论文】
八·三五一 颂言“分别缘所生”者,应知且说染分依他,净分依他,亦圆成故。
【疏翼】
第二广第二十一颂第二句中,第二释第一二字“分别”。于中有二解,此初解也。
【述记·卷五十一】
释“分别”字,唯属7有漏,兼显不说净分所由。
或从此下,方解第二句,以上总解第一句也。
今此颂中,“应知且说染分依他”,谓“分别”法——因缘所生杂染诸法,名为“分别”——依他因缘之所生故,或染依他为分别缘之所生故8,唯杂染故。
此中“依他”唯说“染分”,净分依他亦圆成故,显通二性。明净依他,不名“分别”;染依他起,唯“分别”9故。显此颂中,唯明染分。
【论文】
八·三五二 或诸染净心、心所法,皆名分别,能缘虑故。是则一切染、净依他,皆是此中依他起摄。
【疏翼】
第二释第二句第一二字“分别”中,第二解。
【述记·卷五十一】
第二、又解。
“或诸染净心、心所法,皆名分别,能缘虑故”。此中通说,非由体净10,便不缘虑。言能缘故,“是则11一切染、净依他”,是“此”颂“中依他起摄”,皆明“分别”故。
若尔,染、净色、不相应,应非此中依他起摄!不“能缘虑”、非“分别”故。
答曰:不然。说心等时,彼亦此摄。不离心故,唯识门故12。
问:若尔,何故致“能缘”言13?
答:显能缘心遍诸染、净,皆名“分别”,并能虑故。非“缘虑”言,简除色等14;色等虽不能缘,不离心等,故亦此摄15。
【疏翼】
以上第二广释初﹝第二十及第二十一﹞二颂中,第二释第二十一颂前二句,即释遍计所执及依他起二性讫。
【论文】
八·三五三 二空所显,圆满成就诸法实性,名圆成实。
【疏翼】
第二广释初﹝第二十及第二十一﹞二颂中,第二释第二十一余半颂圆成实性。于中分二:一、释第三句“圆成实”三字,二、释“于彼常远离前性”七字。初中分二:一、显真如三义,二、显清净依他三义。初中又三:一、释名,二、显体,三、简余。
【述记·卷五十一】
次下、解圆成实性。先解第二颂16第三句。
依二空17所显真理:一、圆满18,二、成就19,三、法实性20。具此三义,名圆成实。
【疏翼】
安慧《唯识三十论》卷二云:
云何圆成实性耶?是故颂曰:圆成实于彼,常远离前性。
论曰:由不变故,为“圆成实”。言“于彼”者:谓于依他起性。言“前性”者,谓遍计所执性。即于此分别中,遍计所执所取及能取性。所以者何?谓如于彼本无所取及能取,而由遍计横执著故,说名“遍计所执”。即此依他起性,恒常、毕竟远离彼所取及能取,是名圆成实性。
【论文】
八·三五四 显此遍、常,体非虚谬。
【疏翼】
第一显真如三义中,第二显体。
【述记·卷五十一】
如何真如具此三义?
由此真如:一者、“体遍”:无处无故,即“圆满”义。二者、“体常”:非生灭故,即是“成就”义。三者、“体非虚谬”:诸法真理,法实性故。即此“体”言,贯通三处。论影略故,通上“遍、常”也。
【论文】
八·三五五 简自、共相,虚空、我等。
【疏翼】
第一显真如三义中,第三简余。
【述记·卷五十一】
且言“体遍”,欲显何义?
“遍”简“自相”。诸法自相局法体故,不通于余。若通于余,便非自相故。唯真如能遍诸法。
“常”显何义21?
“常”简共相。诸法无常、空、无我等22,虽遍诸法,体非实有。谓诸法上无体、无用,名空、无我。非有实体贯通诸法,唯有观心,无共相体23,如前已说24。
既尔,不应说彼体性是常法故25。言真如“常”,简彼“共相”26。
又“非虚谬”言,意显何等义?“非虚谬”简“虚空我等”。小乘、外道执“虚空”、“我”亦体是常,能遍诸法。说彼“虚谬”,非法实性,故“非虚”言,简异虚空。“非谬”之言,即简“我等”,“我27”等妄执故。
又言“等”者,等卫世师“大有、和合”、僧佉“自性”。虽彼计“遍”,又体是“常”,今言彼体是“虚谬”性,非定有体,故复言“等”。即唯真如具此三义,“圆、成、实”言,如次配属。
【疏翼】
以上第二释第二十一余半颂圆成实性中,第一显真如三义讫。
【论文】
八·三五六 无漏有为,离倒、究竟,胜用周遍,亦得此名。
【疏翼】
第二释第二十一余半颂圆成实性中,第二显清净依他三义。于中分二:一、显清净三义,二、颂只说真如三义。此即初文。
【述记·卷五十一】
问曰:若尔,净分依他体非常、遍,如何亦是圆成实摄?
净分有为亦具三义:一者、“离倒”:体非染,故是实义。二者、“究竟”:诸有漏法加行善等,不能断惑,非究竟故。诸“无漏”法体是无漏,能断诸染,是“究竟”故,是成义,或无对、尽,是“究竟”义28。三者、“胜用周遍”:谓能普断一切染法,普缘诸境,缘遍真如,故言第三“胜用周遍”,是“圆成”29义。由具三义与真如同,故净依他亦得称为“圆成实”性。
旧《中边》中30亦31说:无为者,无变异32,成就入真实性33。一切有为法34道所摄,无颠倒成就故35,境界品类中36无颠倒故,得入真实性37。
“无变”者,“常”义;“无颠倒”者,“非虚谬”义;“成就”者,“遍”义。
由上三义,真如名成实。净分依他,但有体“遍”,及38“无颠倒”,但是此中第一、第三,无“究竟”义。
新翻《中边》第二卷39云:真如、涅槃40名圆成实。有为总摄一切圣道,于境无倒故,亦名圆成实。合此二种,但有此中初、二之义。
《摄论》41第42四说43:何缘名圆成实?由无变异44故。即此“常”义,清净所缘;即此“遍”义,“一切善法最胜性故”;即此“体非虚谬”、“诸法实性”。
今彼《论》45中,但当真如圆成实性,非净依他亦圆成摄。义不具故。此中通摄,义皆同也。
【论文】
八·三五七 然今颂中,说初非后。
【疏翼】
第二显清净依他三义中,第二颂只说真如三义。
【述记·卷五十一】
虽有、无为诸净分法,皆圆成实,“然今颂中,说初”真如名圆成实,非后净分。不能简别自、共相等三胜义故。
净分依他:一、非所证,二、非法性。故“今颂中,说初,非后”。此解第三句46“圆成实”三字。
【疏翼】
以上第二释第二十一颂圆成实性中,第一释第三句“圆成实”三字讫。
【论文】
八·三五八 此即于彼依他起上,常远离前遍计所执,二空所显,真如为性。
【疏翼】
第二释第二十一余半颂圆成实性中,第二释“于彼常远离前性”七字。于中分二:一、总释,二、别释。
【述记·卷五十一】
次、解“于彼”及第四句,初、总,后、别。
此、总解也。
“此”圆成实“于”前所说“彼依他起上”,于一切时“常”无第一“遍计所执”。“常”是恒义、一切时义;“远离”,无义,离过失义。三性之中,所执为初,故名“前”也。此圆成实——依他起上无计所执,二我既空,依此空门所显真如为其自性。
梵云“瞬若47”,此说为“空”;云“瞬若多48”,此名“空性”;如49名“空性”,不名为“空50”。故依空门,而显此性,即圆成实是“空所显”。此即约表诠,显圆成实。
问:空为门者,为智是空?空为异智?
答:空是智境,空体非智。智缘彼空之时,显此真如故。
【论文】
八·三五九 说“于彼”言,显圆成实与依他起不即不离。
【疏翼】
第二释“于彼常远离前性”七字中,第二别释。于中分四:一、释“于彼”,二、释“常远离”,三、释“前”,四、释“性”。此即初文。
【述记·卷五十一】
下、重释第三句“于彼”二字,即约遮诠显圆成实。颂51第三句言“于彼”者,显此与依他不即不离。
依他是所于,真如是能于。非即一法有所、能于,显如与依52他体非即故。若是即者,真如应有灭,依他应不生!言“不离”者,即于彼依他上有真如故。非不于彼,不可言离。若全离者,如应非彼依他之性,应离依他,别有如性!云何言“于彼”?故“于彼”言,显“不即、离”。53“此中唯有空54,于彼,亦有此”也。
【论文】
八·三六○ “常远离”言,显妄所执能、所取性,理恒非有。
【疏翼】
第二别释中,第二释“常远离”。
【述记·卷五十一】
释第四句“常远离”字。谓遍计所执是妄所执,此非暂无,恒时无故,名“常”;此体非有,故名“远离”。
【论文】
八·三六一 “前”言,义显不空依他。
【疏翼】
第二别释中,第三释“前”。
【述记·卷五十一】
既“远离”言,无计所执,更致“前”言、此何所用?
遍计所执、依他,前说。今55空于所执,不空于依他。“前”言,显此,颂中但言“常远离前”遍计所执。
【论文】
八·三六二 “性”显二空,非圆成实;真如离有、离无性故。
【疏翼】
第二别释中,第四释“性”。
【述记·卷五十一】
已空计所执,更言“性”者,此复何用?
意言真如是空之性,非即是空。空为所由56,如方显故。
如体空者,何所妨也?
真如“离有”及“离无”相。若言于“空”,虽离有相,非离空相。故此“空”言,非真如体。故致“性”言,深为有用。真如离“空”,名“空性”,真如“离有”,名有性!病多起有,但说空门。若空病生,亦立有性。
此意总显:圆成实性于依他上,无前所执,所显之性。故遮、表门,皆有所以。此解第二颂下二句57讫。虽二颂不同,明三性体讫。
【疏翼】
以上第一别释颂文中,第一辨三性即广答前问,解释第二十及第二十一两颂讫。
【论文】
八·三六三 由前理故,此圆成实与彼依他起,非异、非不异——异,应真如非彼实性;不异,此性应是无常。
【疏翼】
第一别释颂文中,第二辨不一异义释第二十二颂。于中分三:一、释前二句,二、释第三句,三、释第四句。初中又分三。
【述记·卷五十一】
下、明三性异不异相,即第三颂58。于中有三:一、解法,二、解喻,三、结上59。
下、解第三颂中初二60句61。
此“与依他起非异、不异”者,《摄论》等62,皆对三性明异不异。此中但对“依他起”者,以此二性有法相对,非计所执,以无体故。彼约性对,故三皆对。此约体对,彼一无体,故但对二。此中论言“由前”“不即、离”“理故”。
若“与彼依他起”定“异”,“真如”应“非彼”之“实性”。既与彼异,故非彼性。若全“不异”,“此”真如“性,应是无常”,依他非常,此彼同故。
【论文】
八·三六四 彼、此,俱应净、非净境,则本、后智,用应无别。
【疏翼】
第一解法中,第二再解非一义。
【述记·卷五十一】
又释一义。依他“彼”、真如“此”,即体一,“俱应”是“净、非净境”!以体一故。《中边》第一63云:无二、有无故,非有、亦非无,非异、亦非一,是说为空相64。正与此同。
七十四说:唯此真如,圣智境。依他起性65,凡圣智境66。
又依他境体净67、不净,真如境体唯68是净,二性既一,彼依他境体应亦净,真如境体应不净。又依他既通凡圣境,真如应亦然!
既尔,即根本无分别智与后得智应无别体!本智本缘如,亦缘依他故。后得缘依他,亦缘真如故。此约见分以为妨难,故二无别。
《摄论》69云:依他种生,成依他;由遍计所缘相故,遍计所遍计故,成遍计所执;由即70此自性,成圆成实,如所遍计不如是有故71。故三性“非异非不异”。
世亲云:谓意识是72遍计,此依他起73为所取所缘境性,能生遍计,是74故亦名遍计所执。
即依他起为境,生遍计心义,名计所执性。即释“遍计所缘相故”。
“是所遍计故”者,即彼意识名遍计,缘彼相貌为所取境,为所遍计。由此,依他亦名计所执75。
前性谓依他起,为遍计心之所缘故,亦名计所执。前即为境能生计心名计所执,后为计心之所缘故,名计所执,总解本论,是一义也。
无性云“非异”者,依他起有,计所执无——有望于有,可得言异;有望非有,非可异故。彼既是无,望何为异?非不异者,有与非有,不成一故——依他不净,圆成净故76。故彼三性“非异、非不异”,此为一解。
又77,由依他是我色等,遍计所执所依止故78,依他起名计所执。遍计所缘相故,即是依他为计所执之所依,名计所执也。此与前世亲别。
又“依他起,是我色等意识遍计所遍计故79”。即依他起为能遍计之所计执,名计所执。彼云80:由此意趣81,假说依他为计所执82。
此解第三颂上二句“故此与依他,非异非不异”讫。
【疏翼】
以上第二辨不一异义释第二十二颂中,第一释前二句亦即第一解法讫。
安慧《唯识三十论》卷二云:
颂曰:故此与依他非异、非不异。
论曰:言“故此”者,谓即依他起性毕竟远离遍计所执之自性,为圆成实。此远离性,即是法性。法性与法若异、若不异,俱不应理。是故当知依他起与圆成实非异、非不异。若圆成实与依他起异者,若尔,依他起不当由遍计所执故空!若不异者,则圆成实当不成为清净所缘!由如依他起,是以杂染为自性故。如是当说依他起不成为以杂染为性,由与圆成实性不异故,犹如圆成实性。
【论文】
八·三六五 云何二性,非异不异83?
【疏翼】
第二辨不一异义释第二十二颂中,第二释第三句,亦即第二解喻。文分为三:一、问譬喻,二、举颂答并释“等”字,三、合“非异非不异”法。此即初文。
【述记·卷五十一】
下、释第三句84。
此、问譬喻。
【论文】
八·三六六 如彼无常、无我等性。
【疏翼】
第二释第三句中,第二举颂答并释“等”字。
【述记·卷五十一】
颂85言“如无常等性”:等取“无我”及空等,故“无我”亦复言“等”86。
【疏翼】
安慧《唯识三十论》卷二云:
颂曰:如无常等性。
此中所谓“非异、非不异”者,是所略句。喻如无常性、苦性及无我性,与无常等行非异,亦非不异。若诸行与无常性异者,若尔,诸行当不成为无常;若不异者,若尔,诸行灭已,当即成无,如无常性。苦等,亦当如是准说。
【论文】
八·三六七 无常等性,与行等法异,应彼法非无常等;不异,此应非彼共相。
【疏翼】
第二释第三句中,第二合“非异非不异”法。
【述记·卷五十一】
若定异者,应彼行“法,非无常等”,如青非黄,以是异故;不全异者,“无常等”,“此应非彼”行等之“共相”,如色、非色共相,与色不异故。
【疏翼】
以上第二释第二十二颂第三句中,第二解喻讫。
【论文】
八·三六八 由斯喻显:此圆成实与彼依,他非一、非异,法与法性,理必应然——胜义、世俗相待有故。
【疏翼】
第二释第三句“如无常等性”中,第三结上。
【述记·卷五十一】
结上文也。
即是合喻87。
由此道理,二性不一异,诸“法与法性,理必应然”——依他是“法”,如是“法性”,道理应尔。所以者何?“胜义、世俗,相待”立故。谓若有俗,理必有真;若无真时,待何为俗?非龟毛望兔角,可说异、一,以体无故;若有真时,理必有俗,若无俗者,待何为真?
由斯道理,故前三88真89,亦名为俗,真家俗故;故后三俗90,亦名为真,俗家真故。如斯胜理,故彼二性,非异、非一。
【疏翼】
以上第二辨不一异义释第二十二颂中,第二释第三句讫。
【论文】
八·三六九 非不证见此圆成实,而能见彼依他起性。
【疏翼】
第二辨不一异义释第二十二颂中,第三释第四句。
【述记·卷五十一】
次第三段、释第四句“非不见此彼”。下文有二:初、总,后、别。此初也。
今言“见”者,非谓眼见、意识比见,但是无漏亲证见也。“见”者,圣慧亲所得义。“非不见此”——“此”“即圆成”;“而能见彼”——“彼”依他起。即一“见”言,义通二性,密合巧言,故颂但说“非不见此彼”。要达真如,方了依他,宁说依他是凡夫境?以心上现,虽不了达,但亲所取。
若论了达,唯圣非凡。若亲为境,凡夫亦得。故“彼”、“此”说,亦不相违。如世有人亲见一物,然不能识,凡境亦尔。
【疏翼】
安慧《唯识三十论》卷二云:
若于依他起性中,无有所取及能取者,云何能取彼性耶?若不能取,云何知是有耶?是故颂曰:非不见此彼﹝藏文作“de ma mthov bar de mi mthov/”﹞。
论曰:言“不见此”者,谓圆成实自性;言“非见彼”者,谓依他自性。于此圆成实性未观见者,即是未通达,或未现证。以由无分别出世间智当观见故,于依他起性非余智能取,由是清净后得世间智所行境界故,是故不见圆成实,则不见依他起。以非不由随出世间智后所得智观见故。
如《入无分别总持经》﹝藏文作“rnam par mi rtog par 'jug pa'i gzuvs/”﹞云:由后得智观一切法,同于幻事、阳焰、梦境、影像、光影、谷响、水月、变化。“法”者,此中即说诸依他起所摄。圆成实者,犹如虚空,谓智一味相。如云“由无分别智观一切法,同于虚空轮”,由观一切依他起法,唯真如故。
【论文】
八·三七○ 未达遍计所执性空,不如实知依他有故。
【疏翼】
第三释第四句“非不见此彼”中,第二别释。于中有二:一、别释所以,二、结成。初中又二:一、达空知有,二、证真知幻。此即初中初文。
【述记·卷五十一】
此下、别释91所以。有二:初、释,后、结92成。此释也。
地前等位,未达遍计所执之性,体是空无,终不如实知依他有。妄所执力,翳彼依他,除彼翳时,依他自现。知妄所执无,依此无门证圆成实,便了依他。故言了所执空,知依他有。此却解也93。
又无分别智若不先达所执性空真如妙理,其后得智终不实知依他为有。显无分别智证二性也94。
【论文】
八·三七一 无分别智证真如已,后得智中,方能了达依他起性,如幻事等。
【疏翼】
第一别释所以中,第二证真知幻。
【述记·卷五十一】
问:既要知真方了事俗,为俱?为后?
此叙入地95先证真如已,“后得智中,方能了达依他起性,如幻事”、阳焰八喻等也。非初见位一时双现,第五地后,及佛,能尔。至下96当知。
【疏翼】
以上第二别释中,第一别释所以讫。
【论文】
八·三七二 虽无始来,心、心所法已能缘自相、见分等,而我、法执恒俱行故,不如实知众缘所引自心、心所,虚妄变现。
【疏翼】
第二别释中,第二结成。于中分三:一、解不如实知幻现所以,二、举八喻以明,三、结归经颂。此即初文。
【述记·卷五十一】
下、成前也。
一切异生心、心所法已能缘自相、见分等,虽亲得依他,由“我、法执恒俱”起“故,不”知“自心、心所虚妄显现”。由此不能了依他起97,乃至八喻。谓无始来见分缘自相分,自证缘自见分亦缘自身证自证分,证自证分亦缘自自证故,故言“缘自相、见分等”。由我、法执第七识等三性之心,恒俱行故,不如实知自心虚妄,如幻事等。
【论文】
八·三七三 犹如幻事、阳焰、梦境、镜像、光影、谷响、水月、变化所成,非有似有。
【疏翼】
第二结成中,第二举八喻以明。
【述记·卷五十一】
此、显依他非真实有98,举喻以成。
如《大般若》广说其相99。
《摄大乘》说:云何无义,而成所行境界100?为除此疑,说幻事喻。云何无义,心、心所转?为此,说阳焰101。云何无义,有爱非爱受用差别?为此,说梦境102。云何无义,净不净业、爱非爱果103差别而生?为此,说镜像104,彼言“影像”。云何无义,种种识转?为此,说光影105。云何无义,种种戏论言说106而转?为此,说谷响107。云何无义,而有实取诸三摩地所行境108转?为此,说水月109。云何无义,有诸菩萨无颠倒心,为办有情诸利乐事110,故思受生?为此,说变化111。
彼世亲、无性皆广解,不能烦引112。《中边论》113中亦有八喻,喻计所执,如彼抄会114。
显依他性喻如此八体非实有,是虚妄有,似彼真有,故说依他“非有似有”。
【疏翼】
《枢要》卷下广引《摄论》两释卷五,解说八喻,于《述记》文内所引《摄论》各喻,分别列释已有解外,如云:
此中内者,第一幻事喻所显;外是第二阳焰喻所显;受用差别,是第三梦境喻所显;身业是第五光影喻所显;语业是第六谷响喻所显;三种意业中,初非等引地是第四影像喻所显;若等引地,是第七水月喻所显;若无颠倒,是第八变化喻所显。
天亲菩萨二复次释,第二复次云:说幻事喻,“为除﹝原作“治”,即对治义。下同﹞眼等内六处﹝疑﹞”,“说阳焰喻,为除器世间﹝疑﹞”。﹝“由彼大故。于阳焰中实无有水,动摇力故,似水可得。”﹞“说所梦喻,为除色等所受用境﹝疑﹞。显如所梦色等实无,而能为因起爱非爱受用差别”。“说影像喻,为除身业果。显善不善身业为缘,而有余色影像生起”。“说谷响喻,为除语业果,犹如谷响”﹝意业三种:一、非等引地,二、等引地,三、闻种类(藏文作“thos pa'i rjes 'gro ba/”)﹞。“说光影喻,为除非引等引地诸意业果。显此意业所得诸果,犹如光影”。“说水月喻,为除等引地诸意业果。显等引地诸意业果,犹如水月”。“说变化喻,为除闻种类意业。闻种类者,即是闻思之所熏习﹝藏文作“thos pa dav bsam pas bsgos pa'o/”﹞。此即显示闻种类意差别而转﹝藏文作“thos pa'i rjes su 'gro ba'i yid kyi 'jug pa/”﹞,犹如变化。
此意为除内、外、受用差别、身、语业果、三种意业果,故说八喻。与无性不同﹝无性说第四影像喻,对治非等引地疑,而非第七光影喻;说第八变化喻,对治无颠倒心所化事业疑,而非对治闻种类意识疑﹞。
《金刚般若》云“一切有为法如星、翳、灯、幻、露、泡、梦、电、云,应作如是观”。﹝此经九喻颂文,前后诸译毕同﹞天亲菩萨释云:别喻九事:谓相、见﹝应作“见、相”﹞、识、器、身、受﹝用﹞、过、现、未﹝三﹞世﹝义净所译《能断金刚般若波罗蜜多经论释》卷下云“此集造有九,以正智观故。由以星等九事为同法喻,喻九种正智而观于境。何谓九观?应知即是九种所观之事。何谓所观?颂曰‘见、相及与识,居处、身、受用;过去、并现在,未至详观察。’此中应观‘见’‘如星’宿。谓是心法。正智日明亦既出已,光全没故。应观所缘境‘相’,‘如翳’目人睹发团等,是妄现故。应观其‘识’犹若于‘灯’。此能依见由爱腻力而得生故。应观‘居处’犹如于‘幻’。即器世间有多奇质,性不实故(魏译作“以器世间种种差别,无一体实故”)。应观其‘身’譬如‘露’滴。暂时住故。观所‘受用’犹若水‘泡’。其‘受用’性,是三事合所生性故(魏译作“以受、想因三法不定故”)。应观‘过去’所有集造同于‘梦’境。但唯念性故。应观‘现在’事同于‘电’,疾灭性故(魏译作“以刹那不住故”)。应观‘未至’体若重‘云’。阿赖耶识在种子位,体能摄藏诸种子故(魏译作“以于子时阿黎耶识,与一切法为种子根本故”)。作斯九种观察之时,有何利益?获何胜智?颂曰‘由观察相故,受用及迁流;于有为事中,获无垢自在。’此义云何?观有为法有其三种:一、由观见境识故:即是观察集造有为之相。二、由观器界身及所用故:即是观其受用,于此由彼所受用也(魏译作“以何处住?以何等身?受用何等”)。三、由观三世差别转故。即是观其迁流不住。由此观故,便能于诸有为法中,获无障碍随意自在。为此纵居生死尘劳,不染其智。设证圆寂灰烬,宁味其悲”﹞。
故说九喻各依别义,不可会同。释颂异故﹝义净《略明般若末后一颂赞述》末云“次下别据三性、三身、真俗般若,以明观行九喻解九事云:
熟观生界咸如此, 智者应可务真常。
真常实不玄, 圆成在目前。
觉二体空,蛇索尽, 了一非无,镜月悬。
镜月悬时,实无虑, 但作他缘生福处。
唯识初心乍有依, 真如后念还无据。
无据,即般若, 胜俗,亡真假。
福津如筏捐、不捐, 悲智随生舍,不舍”﹞。
《中边论》说八喻,通依他、所执二性:似,喻依他;实,喻所执。亦不相违。
【论文】
八·三七四 依如是义,故有颂言:非不见真如,而能了诸行;皆如幻事等,虽有而非真。
【疏翼】
第二结成中,第三结归经颂。
【述记·卷五十一】
此是《厚严经》颂115。虽依他有,而非真有。要见真已,后见依他,与长行同。
此上文段,准义应知。总是别解彼116三颂讫也。
【疏翼】
以上第一释本颂文中,第一别解颂文讫。
【论文】
八·三七五 此中意说:三种自性,皆不远离心、心所法。
【疏翼】
第一解本颂文中,第二总释颂意结答所问。
【述记·卷五十一】
下第二段、今117总解彼三118颂意也。于中有三:初、总,次、别,后、结。此总也。
【论文】
八·三七六 谓心、心所及所变现,众缘生故,如幻事等,非有似有,诳惑愚夫,一切皆名依他起性。
【疏翼】
第二总解第二十至第二十二颂意中,第二别解。于中分三:一、解幻有依他,二、横计我法自性差别等四句妄执,三、所妄执本空所显真性。此即初文。
【述记·卷五十一】
此下、别也。
“谓心、心所”,即自证分;“及所变现”,即相、见分。“众缘生故,如幻事等非有、似有,诳惑愚夫”。愚夫等119不了,谓为实有,故名“诳惑”。一切三分,皆120名依他起。
【论文】
八·三七七 愚夫于此,横执我、法——有、无,一、异,俱、不俱等,如空华等,性相都无,一切皆名遍计所执。
【疏翼】
第二别解中,第二横计我法自性差别等四句妄执。
【述记·卷五十一】
“于此”依他“横执我、法”,或是“有”,或是“无”,或“俱121”,或“不俱122”;或是“一”,或是“异”,或“俱123”,或不俱124;或是实,或是不实,或俱125,或不俱126;如是等。
今此“有、无,一、异”为首,“俱、不俱”通二处。“等”者,等一切执。但执所执,“如空华等127”,若性、若相,无少所有。一切“都无”者,“名遍计所执”。此遍计执,亦依圆成而起。此中但言依他起者,以心相分影像是依他性,依此执为圆成实故。从实而言,但言依他。
又依他起是安足处,稍可言说,及拟宜故,但执依他。圆成不尔,故不说也。实亦依执,如二乘无常、无我、无乐净等。
【论文】
八·三七八 依他起上,彼所妄执我、法俱空,此空所显识等真性,名圆成实。
【疏翼】
第二别解中,第三所妄执本空所显真性。
【述记·卷五十一】
于“依他起”,“彼所妄执我法俱空,此空所显识”,及心所一切相分“等真性,名圆成实”。
【疏翼】
以上第二总释颂意结答所问中,第二别解讫。
【论文】
八·三七九 是故此三,不离心等。
【疏翼】
第二总释颂意结答所问﹝三性不离唯识所以﹞中,第三总结。
【述记·卷五十一】
此、总结也。
“故此三”性“不离心”、心所相分等。此即略解三性体相。
上来第一、广解三性,第二、略解三性讫。
【疏翼】
以上第一广答外问所以解释三颂中,第一略解第二十至第二十二颂文三性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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