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镜清:成唯识论疏翼 卷三·三、第八心所相应门——别解受(注解)
韩镜清:成唯识论疏翼 卷三·三、第八心所相应门——别解受(注解)
注解
1 “受”字,《续藏》引本作“爱”。
2 如理《义演》云:
如第八识及五所变苦乐等境缘时,起六识中离合欲。
3 《俱舍论》卷一云:
受蕴谓三领纳随触:即乐及苦、不苦不乐。
4 《显宗论》卷二云:
领纳随触,名自性受。领纳所缘,亦是受相,与一境法,别相难知。一切皆同领纳自境,是故惟说领纳随触,名自性受,别相定故。领纳所缘,名执取受,非此所辨,相不定故。
5 安慧在《唯识三十论》卷一中虽未见朋从众贤,但在《大乘五蕴论广释》卷一解受蕴时,完全倒向正理论师说,如云:
众贤说领纳随触为受。即如﹝《顺正理论》卷十云﹞“领爱、非爱、俱相违触,说名为受”。此广说如依领纳随乐触,乐受生起,由能生起乐等而差别彼故。
若领纳境界是受者,则与诸同一所缘者,此有何别?即是安立领纳随触名受。
若如是者,想、胜解、念、慧等,亦当如受不依所缘门说为自性。若想等由取相故,许与诸同一所缘有差别者,则受何故不许亦领纳境?由彼不可为所缘故,则推求领纳随触为相应耶?抑为因事耶?且非相应;由一切心所法与触相应,无差别故,亦不应为因事;由一切心所有法因为触,无差别故;世间及论典虽说领纳声为果、为因,然亦称为能现前义。
6 无缘虑用故。
7 灵泰《抄》云:
萨婆多不许俱时心、心所得相缘。
8 即是外复救言也。
9 四、论主难。
10 智周《演秘》云:
若无“之”言,恐有执因正即是果。夫因果者,不即、离故,为简其滥,故论置“之”。
11 即外第四明救也。
12 此即第十。
13 合十一、十二难答为总一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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