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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镜清:成唯识论疏翼 卷四·七·广种子依(注解)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03日
来源:   作者:韩镜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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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镜清:成唯识论疏翼 卷四·七·广种子依(注解)

 

  注解

  1 即第一段。

  2 “彼”,谓数论师。

  3 “挞”字,《义演》作“挞”,余作“揵”。

  4 “如意论师”,梵文为“manoratha”。

  5 《大唐西域记》卷二作“超日王”。

  6 《大唐西域记》卷二则云:

  论及火烟,王与外道咸諠言曰:如意论师辞义有失,夫先烟而后及火,此事理之常也。如意虽欲释难,无听览者。

  7 “语”字,《续藏》注云:一作“误”。

  8 “彼论”,即《胜义七十论》。

  9 如《对法》卷三云:

  无种已生者,谓最后蕴。

  10 即略去《杂集》释文“谓最后蕴”。

  11 即难陀等。

  12 《瑜伽》卷五十六原文:

  或有眼、非眼界,谓阿罗汉最后眼。

  13 见前第二卷。

  14 谓能熏与所熏二法。

  15 《瑜伽》卷五原文无“法”字。

  16 “此念”,原作“刹那”。

  17 于中又四:一、为证不成难,二、所许种芽非胜义难,三、所许种芽非极成难,四、焰炷同时为不定难。此即初中初文。

  18 道邑《义蕴》云:

  谓无学末心,更不能生后念种子,名为“无种”。现在,名“已生”,非是现在种、现不俱时故。

  19 即《瑜伽》卷五文云:种生种非此刹那。

  20 道邑《义蕴》云:

  内种生现,应非胜义。许种与现不同时故。如麦与芽。此就他宗,故得为喻,若以因果异时为因,即种生种,为不定过。

  21 智周《演秘》云:

  前师量云:种生于果,必定前后。以因果故。如麦种等。出彼过者,麦种等喻,能立不成,麦等而非胜义因果。设云“我许”,有他随一。据实,喻亦所立不成,由下论云“非极成故”,故不出也。

  22 此即指彼说“非极成故”。

  23 世亲回小向大后,已与早年造《胜义七十论》朋经部因果异时义,大相径庭。如《缘起经论》解触三和义亦为因事与果事时云:

  若谓次第生起亦如因事与果事,于果法位,因已非有者,则如种子与芽。彼灭及生二者是同时故,如秤低昂。﹝见北京版藏文大藏经经解部, chi, 37B.7﹞

  又德慧《缘起经论》解世亲意云:

  言“由灭及生同时故”者,即种子灭无及芽生起二者同时之义,即唯种子灭无时即唯是芽生起时。若于果位因法非有者,则云何不成以无事为先行之果法?是故正应说言:非如以无因之无为先行法,若谓如何此果法非以无为先行耶?是故说言彼与果法为同时故,即与因法灭无为同时之义。﹝同上chi, 195B.4﹞

  由是可知德慧亦破前师。

  24 此即初文。

  25 《瑜伽》卷五论“建立因有七种相”中,第二相云:

  又虽无常法,与无常法因,然与他性为因,亦与后自性为因,非即此刹那。

  26 “异类”即解“他性”。

  27 “同类”即解“自性”。

  28 “大法师”,谓护法。

  29 道邑《义蕴》云:

  转识、根本异;计度、任运异;能熏、所熏异;染、不染异。

  30 谓即《摄论》卷一,及两《释》卷二,如云:

  复次,阿赖耶识与彼杂染诸法同时更互为因,云何可见?譬如明灯,焰炷生烧,同时更互;又如芦束,互相依持,同时不倒。应观此中更互为因,道理亦尔。如阿赖耶识为杂染诸法因,杂染诸法亦为阿赖耶识因,唯就如是安立因缘,所余因缘不可得故。

  31 谓胜义种子六义中之第二义。

  32 见《摄论》卷一,两《释》卷二。六义为:

  刹那灭、俱有、恒随转应知、决定、待众缘、唯能引自果。

  本论卷二六义同。

  《摄论·无性释》卷二云:

  何者俱有?已灭生果不应理故,如死鸡鸣。是故应许种子与果俱时而住,以此与果不相违故,如莲华根。

  33 谓本论卷九,如云:

  十重障者:一、异生性障:谓二障中分别起者,依彼种立异生性故。二乘见道现在前时,唯断一种,名得圣性;菩萨见道现在前时,具断二种,名得圣性。二、真见道现在前时,彼二障种必不成就,犹明与暗定不俱生,如秤两头低昂时等,诸相违法,理必应然。是故二性无俱成失。

  34 “二”字,应作“三”。

  35 本论卷三云:

  前因灭位,后果即生,如秤两头,低昂时等。如是因果相续如流,何假去来方成非断?

  ﹝难:﹞因现有位,后果未生,因是谁因?果现有时,前因已灭,果是谁果?既无因果,谁离断常?﹝答:﹞若有因时,已有后果,果既本有,何待前因?因义既无,果义宁有?无因、无果,岂离断常?

  ﹝难:﹞因果义成,依法作用。故所诘难,非预我宗。﹝答:﹞体既本有,用亦应然,所待因缘亦本有故。由斯,汝义因果定无,应信大乘缘起正理,谓此正理深妙离言,因果等言皆假施设,观现在法有引果用,假立当果对说现因;观现在法有酬前相,假立曾因对说现果;假,谓现识似彼相现。如是因果,理趣显然,远离二边,契会中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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