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镜清:成唯识论疏翼 卷五·五、染意起灭分位
韩镜清:成唯识论疏翼 卷五·五、染意起灭分位
【论文】
五·二○ 此染污意,无始相续,何位永断,或暂断耶?
【疏翼】 第二依问辨第二能变十门分别中,第八段文第十起灭分位门,或隐显分别门。
【述记·卷二十九】
自下第八段、依第十门起灭分位。于中,初、问,后、答。因欲举颂,故先征起。
【论文】五·二一 “阿罗汉、灭定、出世道无有”。
【疏翼】 第八段文第十起灭分位门或隐显分别门中,第二答。
【述记·卷二十九】
此下随答,文中有二:一、正解本文伏断分位,二、傍乘义解行相分位。初中有二:初、举颂答,后、广诤答。初中有二:初、举颂,后、别释。此即初也。
即与《对法》第二等同1。六十三中,唯有二位:一、无学,二、有学2。无灭定者,非是相违,彼说灭定二位中起,故亦摄尽。又彼说世道伏与不伏,因言出世道3;灭定非道故4,亦非有学、非无学故。又彼唯依人,故说二位;此依人及法,故说有三位5。
言“无有”者,有永、暂义,如下自解。
【论文】五·二二 “阿罗汉”者,总显三乘无学果位。此位,染意种及现行,俱永断灭,故说“无有”。
【疏翼】 第一举颂答中,第二别释。于中有二,第一总解又二:一、明永断,二、明暂伏。此即初文。
【述记·卷二十九】
下、别释中,复分为二:初、总解,后别释6。此等即初。 总摄“三乘无学果位”,如第八识断舍门中7,引《对法》等文8。然第八识唯从烦恼以立“藏”名9,今名染污,亦通法执,约自体说10。
此中不退菩萨,即是出世道所摄故,法执在故,能染菩萨;暂舍门摄,非永舍摄。
在无学舍,随其所应,有二种染:一、染三乘:即谓人执,在无学,俱不行。二、谓法执:不染二乘,但染菩萨,唯如来舍。此中通说,故言染意现种永灭,非唯人执。
问:人执染二乘,所执“藏识”,二乘可名舍;法执染菩萨,所执藏名,菩萨应不舍!
答:烦恼障粗,“藏”名从立;法执既细,菩萨不从得名。又烦恼染三乘,所执藏名舍;法执染菩萨,不从立“藏”名,设有能执,不名藏识。
问:通染三乘,所执可共名“藏”;但染菩萨,所执独名“藏”,应设劬劳。
答:“藏”名,据缚,唯在烦恼;染体据障,亦通法执11。
【论文】
五·二三 学位——“灭定”、“出世道”中,俱暂伏灭,故说“无有”。
【疏翼】 第一总解中,第二明暂伏。
【述记·卷二十九】
随其所应,三乘“学位——灭定、出世道中,暂伏灭”者,即随何乘,所障便伏——二乘初果以去、大乘初地、顿悟二乘及菩萨,人空,唯伏人染;顿、渐二悟菩萨,法空,亦伏法染。
上总解颂:阿罗汉、圣道、灭定三位不行。
【疏翼】
以上第二别释中,第一总解讫。
【论文】五·二四 谓染污意,无始时来,微细、一类、任运而转,诸有漏道不能伏灭。
【疏翼】 第二别释中,第二别解﹝《述记》上文亦作“释”,今避重复,依下文改作“解”﹞。
【述记·卷二十九】
下、别解三。于中有二:初、解灭定、圣道不行,后、解无学。初中有三12,先、解圣道不行之位。
此意有漏道不能伏,六十三说同。彼论云:何以故?已离欲犹行故13。
又解:世道唯是事观;此迷理故,世道不伏——“此诸烦恼,皆是本识种子所引,于一切时,微细一类任运而生,非所对治及能对治境界,缘力差别转故14。
八十八云:俱生萨迦耶见世道不伏15,彼约六识中语,彼缘三界法为我所故。然不言金刚心方断,此不同彼断,然不伏相似。
【论文】五·二五 三乘圣道有伏灭义,真无我解,违我执故;后得无漏现在前时,是彼等流,亦违此意。
【疏翼】
第一解圣道中,第二解根本后得。
【述记·卷二十九】
随其所应,三乘无漏心起方伏。无分别智“无我解,违我执故”,随人、法观16,并自违故。
无漏后得智,随人、法观无分别智等流,一分,或全亦不现行。若二乘、菩萨等,入有漏后得智,即不然,非彼等流故,以有漏法不能善达无我理故。六十三同17。
【论文】五·二六 真无我解及后所得,俱无漏故,名出世道。
【疏翼】 第二解圣道中,第三俱名出世道。
【述记·卷二十九】
显出世道亦摄后得,以无漏故,如无分别。
【疏翼】
以上第一解灭定圣道不行中,第一解圣道讫。
【论文】五·二七 灭定既是圣道等流,极寂静故,此亦非有。
【疏翼】 第一解灭定圣道不行中,第二解灭定。
【述记·卷二十九】
次、解灭尽定。
灭尽定中,何故不起?圣道18后得无漏观之等流,是彼果故,犹如涅槃极寂静故,与彼相违,故亦非有。
【论文】五·二八 由未永断此种子故,从灭尽定、圣道起已,此复现行,乃至未灭。
【疏翼】 第一解灭定圣道不行中,第三解暂伏。
【述记·卷二十九】
后显前二灭已,后生。小乘人空、菩萨法观引者,生及法执,随其所应,亦不现行,出观后行,未永断故。《对法》第二19、《大论》六十三20、《显扬》十九21、十七22等同。
【疏翼】
以上第二别解中,第一解灭定圣道不行讫。
【论文】五·二九 然此染意相应烦恼,是俱生故,非见所断;是染污故,非非所断。
【疏翼】 第二别解中,第二解无学。于中有三:一、明修断,二、明顿断,三、回趣同。此即初文。
【述记·卷二十九】
解阿罗汉无所由义:非见道断——任运生故,非分别故;然此染故,非是不断——不断之法,并无漏故,明是修断。
【论文】五·三○ 极微细故,所有种子与有顶地下下烦恼,一时顿断;势力等故,金刚喻定现在前时,顿断此种成阿罗汉;故无学位永不复起。
【疏翼】 第二解无学中,第二明顿断。
【述记·卷二十九】
于何时断?
此识染法,三界相望,虽有九品,于其地地最下品故,第九品摄23。
一切地者,与有顶地第九下下品俱时顿断,以各自地“极微细故”,同障无学,“一时顿断”,名“势力等”。
欲界所系,与彼24相似,不能发业润生等故,与彼惑同。一品之中分九品故25,金刚喻定现在前时,断成无学。
若有难言:既有九品,应随彼地九品道断!许此我见有九品故,即在一界中,粗细非一类!此识既行常,一类故,故与下下同时顿断,即是一品,无九品义。
答:此不然。若以同时断,便言品力齐,如超二果人亦以欲第九与非想第九烦恼同断,力品岂齐?今解如彼,实有九品。彼26由加行,合为九品,此障无学,故一时断,但由此一类胜道,方能断彼多品之惑。然此第七自地无九品,与自地六识中第九品我见相似,于金刚心时,与非想第九品一时顿断。若许粗细,三界相似,便无增减。无姓有情,此第七识应非能熏!缺第三义故27。由此应知实有九品,如断善邪见,唯第九品,仍作九品能断善根,此亦应尔,一品之中分九品故28。
又解:此言“势力等”者,品数同故。与有顶地下下品惑,粗细同之,故“一时顿断”。
若尔,无性有情第七应非能熏,缺增减29故。
此亦不然,如前第二能熏中解,无相违失。
此二说中,前解为胜。若二乘人断此染者,断缚彼故;若菩萨断,无染亦除30。
问:见道除恶趣,恶趣之果第八亦言除;所缘第八既言无,能缘此识亦应断?
若以不行,名为断,此识可除;若以断体,于彼不可尔31。实理解者,彼趣果无,谓不善业所招者无;非彼身中一切修惑皆无,不可以此例彼。如下断障32及别抄说33。
【论文】五·三一 二乘无学回趣大乘,从初发心至未成佛,虽实是菩萨,亦名阿罗汉、应义等故,不别说之。
【疏翼】 第二解无学中,第三回趣同。
【述记·卷二十九】
若断种子,毕竟断者,即迂34会无学,名不退菩萨35,何故不说?
同第八识初师舍义为问36。然上所明因位之中二乘有学、顿悟菩萨、回心有学,菩萨同类,故不别简。定姓之中,三乘无学并已明讫。唯有回心无学与菩萨不同,应次别说37。
为同何例38?
此一切时与彼未回心者等故。此虽是菩萨,仍名“阿罗汉”。以“应义等”,即摄彼在毕竟断位阿罗汉中,故不别说,如前39第八识中第一师解。
以上文义,诸家共同,更无异说,文势总故。
【疏翼】
以上第一正解本文伏断分位中,第一举颂答讫。
《枢要》卷下云:
阿罗汉永断末那中,唯说毕竟断染名舍,不说毕竟伏名舍,故不说直往。不退菩萨亦舍第八,四人相违﹝如本论卷三云“彼(《瑜伽》卷五十一)说二乘无学果位回心趣向大菩提者,必不退起烦恼障故,趣菩提故,即复转名不退菩萨。彼不成就阿赖耶识。即摄在此阿罗汉中”。与阿罗汉、独觉、如来,为四人﹞。以心从境,实亦应舍,种非无故,故略不说。其实,亦舍,即是圣道舍门摄故,更不繁说。
又八地以去,法执在故,末那不得舍名,赖耶据烦恼得名,八地等名舍,不相违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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