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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镜清:成唯识论疏翼 卷七·二、料简心心所为一为异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03日
来源:   作者:韩镜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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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镜清:成唯识论疏翼 卷七·二、料简心心所为一为异

 

  【论文】

  七·八七 如是六位诸心所法,为离心体,有别自性?为即是心,分位差别?

  【疏翼】

  第二以第十颂至第十四颂重明六位心所有法中,第二总料简与心一异。

  【述记·卷四十】

  自下第二、总料简之。

  心所与心为一?为异?

  于中有四:一、问,二、答,三、征,四、释。

  此双问已1。

  【论文】

  七·八八 设尔何失?

  【疏翼】

  第二总料简心心所一异中,第二答。

  【述记·卷四十】

  此、论主答。

  设许二种,俱有何失?

  【论文】

  七·八九 二俱有过。

  【疏翼】

  第二总料简心心所一异中,第三外人征。

  【述记·卷四十】

  下第三、征。初、总,后、别。此总言过。

  【论文】

  七·九○ 若离心体有别自性,如何圣教说唯识教?

  【疏翼】

  第三外人征中,第二别征。文分为二:先、征与心体异,后、征与心体一。初中又二:一、总引教征,二、别引教征。此即初中初文。

  【述记·卷四十】

  下、别难也。

  二2关征。此难第一3“离心”说4有实别5体。

  其楞伽师6、中百论师等7,或经部8、妙音9等亦然10,如前第一卷11解。彼12虽不言一切心所并无,然有少数13依心分位立差别故。总为此难,如《俱舍》解触支中叙经部计14,《婆沙》等叙妙音等计15。

  “说唯有识”,即《摄论》16第四所引《十地经》第六地17。《楞伽》18亦有,如前19引讫20,不说唯有心所故。

  【论文】

  七·九一 又如何说“心远独行”?

  【疏翼】

  第一征与心体异中,第二别引教征。于中分四:一、别引《摄论》,二、别引《无垢称经》,三、别引《瑜伽》所解密意说,四、别引《庄严经论》颂。此即初文。

  【述记·卷四十】

  《摄论》第四21,颂云:若远行22、独行23,无身24、寐25于窟;调此难调心26。唯说于心,不言心所亦远行故。此27略颂也28。

  【论文】

  七·九二 染、净由心?

  【疏翼】

  第二别引教证中,第二别引《无垢称经》。

  【述记·卷四十】

  《无垢称经》:“心垢故众生垢”等,如前第四卷“十证”中,第十证已引讫29,彼亦不说心所为有。

  【论文】

  七·九三 士夫六界?

  【疏翼】

  第二别引教证中,第三别引《瑜伽》所解密意。

  【述记·卷四十】

  四大、空、识能成有情,不言心所成有情故。

  五十六说:此密意说。唯色、动、心所、三30法最胜所依31。故唯说六;处处经说,通大、小乘有32。

  【论文】

  七·九四 《庄严论》说,复云何通?如彼颂言:许心似二现,如是似贪等,或似于信等,无别染、善法。

  【疏翼】

  第二别引教征中,第四别引《庄严论》颂。

  【述记·卷四十】

  此意难云:“许心似二现33”,谓已成立心现似见、相二,或现似能取及所取讫。此即牒已成义。

  “如是似贪等”,谓牒所34指义,故言“如是”。“似贪等”者,谓心复变似贪、嗔等一切染法,或似“信等”一切善法。此中“似”言,似心外所计实二分等法35,故名为36“似”。

  “无别染善法”者,谓心变似见、相二分,二分离心,无别有法。

  复言心变似贪、信等,故贪、信等,离心之外,无别染善法,体即自37心也。如二分故,言心变似故,故知从心变似贪、信38等,非别有心所。

  初、以经证,后、以理成39。

  此、离心有所难。

  【疏翼】

  以上第二别征中,第一征与心体异讫。

  【论文】

  七·九五 若即是心分位差别,如何圣教说心相应?他性相应,非自性故!

  【疏翼】

  第二别征中,第二征与心体一。于中分三:一、自性非相应征,二、日外有光征,三、心所非心征。此即初文。

  【述记·卷四十】

  次下40、离心无所难。

  若但心分位,如觉天经部等者,如何圣教说与心相应?

  十卷《楞伽》颂,第九41、十卷皆有“相应”之言等故42。若心所即心,不可言“相应”。

  “相应”者,必与他性,非自性故。如《对法》第五相应品等43说自性44二体不俱故45;及五十六说:他性相应非自性

  等46。

  【论文】

  七·九六 又如何说,心与心所俱时而起,如日与光?

  【疏翼】

  第二征与心体一中,第二日外有光征。

  【述记·卷四十】

  “如日与光”,意说有异。离日轮外有光明故,如日所放千光明也。

  此《楞伽经》十卷,成者第七卷中〈五法品〉说47。

  【论文】

  七·九七 《瑜伽论》说,复云何通?彼说心所非即心故,如彼颂言:五种性不成,分位差过失;因缘无别故,与圣教相违。

  【疏翼】

  第二征与心体一中,第三心所非心征。

  【述记·卷四十】

  五十六“说,复云何通”?

  彼48颂言“五种性49不成”者,彼50言51:且说五种52蕴53性不成故。54

  彼55觉天等56言,非别有所,但心前后分别位别故,说有五者57,是诸分位相望。作用差别,若有、若无,皆成失故。若58有诸分位作用别者59,由相异故,体亦应异60,离体,无相故61。若无作用别者,如何可言分位别故,立五蕴性62也63?

  分位差别过失者,彼论复64言:不应谓如六识分位65,说其差别。彼计六识体一,而所依分位别,故说六识66,此蕴亦尔者,不然。设许六识无别六体,六识依缘皆各别故67,可说有六;今此心所所依、所缘,“一处可得”,故说分位差68,故成非理69。

  若谓一识有前后转变,说有五者,不然。非色法故,无色无转变70,可如乳等71前后变异故。色法无依、缘,可有变异;心则不然,如何有变异?此计72前后分位别立。

  “因缘73无别故”者,谓现在一念,有种种行相不同。若74唯一识无心所者,有何差别因缘,令一识有多行相分位差别。此难一念分位变异75。

  设多念变异,根境相似,因缘无别。亦成过失76!

  “与圣教相违”者,彼论引云:如经说77言:贪、嗔等法,恼染78其心79,令不解脱等。彼有问答:若起贪等80,俱时无识,则贪无有所依染心,由此贪心但是能染,非所染故81。

  若谓前心是识,后心是贪,染前心者,无差别故。谓前心亦缘此境,后心亦缘此境。无别因缘,如何前是识,后是贪染82?

  又复经言:触,俱受、想等83。

  又言:如是诸法和合,非不和合84等85,如前已引86。《显扬》第一“心所”中亦有87。

  又经“说灯明喻”等,勘《楞伽》下二88卷颂中亦有89,然长行90如前引。

  又违三喻:谓乳、酪、酥等。即彼91所说:粗四大种以之为我92。此在欲界四大粗故,如乳。

  “有色意生”93,即是色界色化生故,渐胜如酪;“无色想生”94,即无色界转胜,如酥。如是等经,岂唯有色,或唯有心、唯有想也?故《六界经》等,是密意说95。

  以上并是与圣教相违,即五经也96。

  【疏翼】

  以上第二总料简心所与心为一为异中,第三征讫。

  【论文】

  七·九八 应说离心有别自性,以心胜故,说唯识等。

  【疏翼】

  第二总料简心所与心为一为异中,第四释。于中有二:一、俗释,二、真释。初中有四:一、通第一征中违经征,二、别通所引《庄严经论》征,三、总通第一征中所引经意征,四、总结无失。此即初中初文。

  【述记·卷四十】

  此等第二难,今释97之言98。

  下第四99、释,有二:初、俗,后、真。此即100俗也。

  “应说101离心”有所。何故说“唯识”、“心远独行”、“染净由心”、“六界”之中唯说心102者,“以心胜故”,说此“唯识”等。

  如何“胜”?

  能为主,能为依,行相总,恒决定,非如所103等,有时不定104。

  五十六云:说“六界”者,唯显色、动、心所三105法胜所依106故。“色所依”,谓四大;“动所依”,谓空界,非无为。有情色动,必以为依,谓空界色。此在内界,不取外者,由内身中,有此空界故,所以有动,故为动依。“心所所依”,谓心,故今总言“以心胜故”,唯说于心。色、心之107身,依空动故。

  又次前引乳等喻经,应为返质108。

  此即通以前第一难中违经109讫。

  【论文】

  七·九九 心所依心势力生故,说似彼现,非即彼心。

  【疏翼】

  第一俗释中,第二别通所引《庄严经论》征。

  【述记·卷四十】

  次、通《庄严论》说“似贪等”者,以诸心所依心方起,“依心势力生故”,说心似彼贪、信等现,非说彼心所体,即谓是心,遂言心外110无别染、善法等。除此心所似贪等法,无别心外实染、善法,非谓所似贪等亦无。

  “似”有二义:一、无别体,由心生故,说之为“似”,变似二分现者,是也。二、虽有别体,由心方生,为依胜故,说之为“似”,即贪等是。今颂总言“似”者,通此二故,非一为例。

  此则别通第一难《经论111》讫。

  【论文】

  七·一○○ 又“识”、“心”言,亦摄心所,恒相应故。

  【疏翼】

  第一俗释中,第三总通第一征中所引经意征。

  【述记·卷四十】

  次、总通第一难中,经等言“心”、“识”者,“亦摄心所”,前112经可知。

  《庄严论》言:“许心113”等者,“亦摄心所”,以恒相应故。

  若尔,贪、信等即入能似心聚之中,所言似贪、信等者是何?

  总心聚中贪、信等法,亦别变似贪、信等现,以义说之,总、别聚异。谓总心,自能似二现,即心自证分似自见、相二,俱时贪等自体分亦现似贪等各二现义。故其总许心聚之中,心所亦在其中。然但说心变似二现,不114说心所法似贪等现,以心胜故,不过染、净二位中故。其无记法有顺染者,有顺善者,故此总言,亦摄无记。如诸部115中执“无无记法”,其山河等116既有所顺,即唯善染117,此亦如是。

  又解:心所不离心故,许心自体既似二现,如是心所自体分染者似贪等二现,自体分净者似信等二现。离自体及所似贪等外,无别染、善法。

  【疏翼】

  今引安慧《大乘庄严经论释》﹝德格, mi, 184a.1﹞及无性《大乘庄严经论广释》﹝德格, bi, 89b.2﹞解说世亲所释“寻思唯识”二颂文意。

  第一颂玄奘译为:

  许心似二现,如是似贪等,或似于信等,无别染善法。

  第二颂波罗颇迦密多罗译为:

  种种心光起﹝藏文作“心现似种种”﹞,如是种种相﹝藏文作“rnam pa/”,即“种种行相转”﹞,光体,非体故﹝藏文作“现似有与无”﹞,不得彼法实﹝安慧《论释》作“是故无有事”。藏文世亲原释作“除现似彼等外,无别彼等相故”﹞。

  安慧解此二颂云:

  言“寻思唯识说二颂”中,由“唯识”声,亦摄诸心所。由“唯”声,仅唯心所,遮外色等色,非为实有。有义:说“唯识”者,仅唯有心,而除心以外,心所有法及诸外境许无且无有。此处许说彼为二,当思当知,所谓一切三界,仅唯心及心所,无有外法,即由二颂显示之义。

  言“许心似二现”中,谓由“心”声说阿赖耶等识及心所法,仅唯心及心所现似所取能取二,而若离心以外即都无有之义。

  复次,仅唯心体现似所取能取,而离此以外即无有心所及所取能取之义。

  言“如是似贪等”中,谓如所取、能取,由心现似,如是贪等烦恼法,即亦许为心体现似之义。

  言“或似于信等”中,谓信等善法,亦许由心体现似之义。

  言“无别染善法”中,谓心体仅唯由心,现似贪等烦恼及信等善法,而除心以外,如所缘境,亦非实有之义。于诸心所既具有相,许非无有诸心所有法。若如第二解说唯识者,则唯由心体,似烦恼及善等心所有法显现,而除心以外,不许心所有法为有之义。﹝以上解第一颂讫。﹞

  言“心体种种现”中,即现似阿赖耶体种种行相,现似贪、现似痴、现似嗔、现似不善、无记法之义。

  言“种种行相转”中,谓心体于同一时内,信、勤、慧、定等,如定显现之义。

  言“显现有”中,谓由心现似贪等,及现似信等,唯是显现事故,即唯显现之事为有。

  言“无有事”中,虽唯显现为有,然由贪信等自性非别有故,即为“无有事”之义。

  无性解此二颂云:

  言“寻思唯识”中,说“唯”者:为遮实义﹝藏文作“don/”﹞,亦非唯取心王。由说此心,当知亦具有相应故,此中亦取诸心所有法。言“许唯此心现似所取、现似能取,及现似二”者,即无有外义之义。

  言“如是,亦许即此,或现似贪等烦恼,或现似善法”者,谓若时缘贪,或缘信生起,即于此时,唯由此心如是显现,然非贪等别有可得性。但亦非不许贪等与心相应。

  言“喻如除似二显现外,无别二相”者,谓如除心显现外,眼与色等以所取与能取为相之义都无所得性,如是贪等亦尔。﹝以上解第一颂讫。﹞

  言“即此心体由异门﹝即种种义﹞故,或现似贪,或现似嗔,或现似此外种种诸法而转”者,谓即如是说:由贪等为所缘故,显现异门﹝即种种义﹞贪等之心王生起,即此心体,与诸心所有法俱生,而非﹝能缘﹞贪等,犹如色等,非成为别异义实有可得性,如是贪等亦尔。如前论师云:由唯识亦说,心非由余心所缘而有。

  言“同时信与勤等行相——即种种行相俱转”者,谓即唯由此,可知诸心所有法为有,而非遣除彼等。若诸心所有法为有者,则由彼之行相生起故,可有种种行相,而非无有。

  云何若唯此心由异门生起故,当说为心所耶?心所有法既无有体﹝藏文作“bdag med par/”﹞,何者同时种种行相生起?即由是故,诸心所有法为有。

  言“以烦恼及善为分位之心中,或时有显现,或时无显现”者,谓心、心所有法唯因显现故有,除此以外,由都无其他所取以及能取法故有。若如彼诸不许心所有法为有者,即彼诸见,由此二颂尽皆解明其义。

  【论文】

  七·一○一 唯识等言,及现似彼,皆无有失。

  【疏翼】

  第一俗释中,第四总结无失。

  【述记·卷四十】

  总结前义无相违失。

  或此后通,但通前经,非解后《论118》。

  【疏翼】

  以上第四释中,第一俗释讫。

  【论文】

  七·一○二 此依世俗。若依胜义,心所与心非离非即,诸识相望,应知亦然,是谓大乘真俗妙理。

  【疏翼】

  第四释中,第二真释。

  【述记·卷四十】

  下、以真释。

  今此所说,四世俗中第二——“道理世俗”119。

  “依胜义”者,即四种120胜义中第二——“道理胜义”121。依因果理,不即不离,心所为果,心王为因122。法尔因果“非即”、“非离”。

  又约第三胜义,依诠显旨123。若约能诠,八124依他别,八非定即。若同二无我,八非定离。

  第四胜义125,既绝心言,何即?何离?且126是依第二俗、第一真127,以辨八别。

  若偏对第二胜义非即离,亦得。

  又即推入第一真中,亦非即离。理稍殊胜故,虚幻法故,何有定离?

  八作用别,亦非定即。或是第四胜义所摄。如“八识”128中,解不可定说,如何可言若即、若离?“诸识”亦然129。

  八识皆应不可定说,自下此卷中,彼文自会。

  自前第五卷以来,解第三能变130,彼第二颂131以后,至此以前,明与六位心所俱讫132。

  【疏翼】

  以上九颂﹝第八颂至第十六颂﹞以九门三段文明第三能变中,第二段文六颂﹝第九颂至第十四颂﹞明第五心所相应门,及第六三受俱起门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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