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持法师:佛教伦理 第三章 第八节 教学之道
圆持法师:佛教伦理 第三章 第八节 教学之道
概 述
对于任何人而言,人生的进步,无论哪个方面都离不开善师友的帮助。俗语说:“生我者父母,成我者师友。”此思想于佛教中尤为重要。佛教对师长的尊崇是取决于对智慧的追求。经典中反映敬师求学的典故非常多,如释迦牟尼佛于因地修行时为了向人求得半偈而不惜身命,以及善财童子五十三参等。这些典故对提高人们尊师重道的伦理道德意识都具有很好的启迪意义。
本篇集中了经典中有关教与学的伦理思想,虽不乏有佛教的气息,但其精神对促进社会教育则具有十分普遍和重要的意义。也正是基于佛教这些教育伦理思想,佛教除注重对自身的教育事业发展外,对促进社会教育也做出了较大的贡献。
本篇由六章组成,第一、二章属于教师的伦理思想行为准则;第三、四、五章属于学生的伦理思想行为准则;第六章主要属于师生关系的内容。
第一章 教师之种类与施教之法
提 要
本章集经典中有关教师种类和施教方法等方面的资料。全章共由十节组成,依其内容差异分作六类。第一节为一类,将教师归纳为两种;第二、三节为一类,提出了教师施教于人的正确态度;第四节为一类,提出了循序渐进不可粗暴或放纵的教学方法;第五节为一类,指出了施教者须有希望学生超过自己的健康思想;第六至九节为一类,从各个角度提出了不同的施教方法;第十节为一类,明确提出了以社会知识教人的教育内容。
第一节 教师之种类
师有二种:一者善教;二者恶教。诸佛菩萨常以善法教诸众生。何等善法?谓身、口、意善。
《大般涅槃经》卷第十八,《大正藏》第十二卷469页B11-13行
第二节 尊敬而施教
无慢无希望,唯以悲愍心,
尊重恭敬意,为众而说法。
复有四种法是大智相,应当受取,所谓:
远离自高轻他,无骄慢故;
弃舍利养、恭敬、名闻,无希望心故;
于无明暗障众生中,唯悲愍故;
尊重恭敬为其说法。
《菩提资粮论》卷第六,《大正藏》第三十二卷538页A14-19行
第三节 不轻蔑未学
若有已学者,应极尊重之;
未学令入学,不应生轻蔑。
若有已学众生,于彼应作至极尊重;若未学者,应令彼等入学,亦不应轻蔑之。
《菩提资粮论》卷第六,《大正藏》第三十二卷540页B6-9行
第四节 渐教不暴逸
教导以渐,不行暴逸。
《菩萨璎珞经》卷第一,《大正藏》第十六卷2页A10行
第五节 欲人胜己学
所有技艺欲令人学,见学胜己生欢喜心。
《优婆塞戒经》卷第二,《大正藏》第二十四卷1041页B18-19行
第六节 施教二因缘
有二因缘等摄徒众。一者舍于贪心,以财饶益离于贫穷;二者教修正义,以法饶益拔恶邪见。等心摄受不随偏党,不为法悭不作师倦,不于彼所求于供养,彼乐修者亦不遮止,为令增长福德众具故。未解义令起,已解义令增,疑者为决,悔者令觉,随时为说甚深要义。同其苦乐心无增减,有犯罪者等心教诫,有时呵责、有时赞叹,疾病救疗为除忧患。于下念、下精进、下智慧不起轻想,随宜为说系念境界,随时教授堪忍不恼,于等于胜修胜供养。修习悲心不掉不动,成就戒、见、威仪、正命,和颜平视先语问讯,常修善业不为放逸,以如是法教于徒众亦自修行。
《菩萨地持经》卷第十,《大正藏》第三十卷953页C1-13行
第七节 为师四事行
菩萨有四事行,诸所施造辄为作师。何等为四?
一者不瞋恚;
二者常恭敬于人;
三者不淫泆;
四者意纯淑。
是为四事,菩萨诸所施造辄为作师。
《须真天子经》卷第一,《大正藏》第十五卷101页A29-B3行
第八节 教诫之五事
云何教诫?略说五种:
有罪行者制;
无罪行者听;
若制若听法有缺减者如法举之;
数数违犯者折伏与念;
不浊不变淳净正向,若制若听法,真实功德爱念称叹,令其欢喜。
是名略说菩萨五事教诫,所谓若制、若听、若举、若折伏、若欢喜。
《菩萨地持经》卷第三,《大正藏》第三十卷905页C9-14行
第九节 施教二十法
菩萨清净说法,前后略说二十种:
一者,时;
二者,顿;
三者,次第;
四者,相续;
五者,堪耐;
六者,欢喜;
七者,欲;
八者,喜;
九者,劝;
十者,不毁;
十一者,应;
十二者,文字具足;
十三者,不杂;
十四者,如法;
十五者,随众;
十六者,慈心;
十七者,安心;
十八者,哀愍心;
十九者,不自誉毁人;
二十者,不依名利。
是名菩萨为他说法。
《菩萨地持经》卷第三,《大正藏》第三十卷905页A2-9行
第十节 以世事教人
(一)
世间之事虽无利益,为众生故而亦学之。所学之事世中最胜,虽得通达心无骄慢。以己所知勤用化人,欲令此事经世不绝。
《优婆塞戒经》卷第二,《大正藏》第二十四卷1045页A23-26行
(二)
能以世事用教众生,见学胜己不生妒心,自胜他人不生骄慢。
《优婆塞戒经》卷第四,《大正藏》第二十四卷1053页A22-23行
略 解
第一节“教师之种类”。此节可分为前后两部分。前一部分归纳说:“师有两种:一者善教;二者恶教。”后一部分举例说:“诸佛菩萨常以善法教诸众生。何等善法?谓身、口、意善。”此节所提出的“善教、恶教”两种教师,首先突出了其伦理道德思想。以善教人为善师,以恶教人为恶师。而作为一个教师,其能够施教于人的具体方式方法和内容,均体现在身教、言传和思想意识上。
第二节“尊敬而施教”。此节提出教师向学生施教须以四种态度,其中尊重为基本态度。此节分为前后两部分,前一部分通过摄颂的形式概括性地提出了施教的四种态度,后一部分则一一作了解释。作为教师,此四种态度即是四种品德:一、“无慢”,指对受教者“远离自高轻他”;二、“无希望”,指从教者应以教书育人为本,应“弃舍利养、恭敬、名闻”等思想;三、“唯以悲愍心”,对教师而言应心存悲愍,以消除人的烦恼和愚痴为己任;四、“尊重恭敬意”,教师对待受教者应“尊重恭敬为其说法”。若不以此四种态度和品德为基础,师道尊严必然难以存在,而相应的教育事业也不会健康发展。
第三节“不轻蔑未学”。此节前半部分摄颂说:“若有已学者,应极尊重之;未学令入学,不应生轻蔑。”此摄颂阐明了两种含义,于标题中只是取了后一种。即使作为一名具有丰富知识的教师,对于已经具备学历的人“应极尊重之”,这充分体现了佛教对知识人才的高度尊重;而对于尚未求学的人而言,应设法使其入学受教,不可加以轻蔑,这充分表现了佛教积极推崇教育的精神。
第四节“渐教不暴逸”。此节说:“教导以渐,不行暴逸。”“渐”义指渐行。凡教育的施行无非是引导人们增进道德、增长知识,即使“恨铁不成钢”,也不可能在朝夕之间取得大的进步。“暴”义指卒暴;“逸”义指放纵。此两点含义不同,但都是教育之大忌。
第五节“欲人胜己学”。此节说:“所有技艺欲令人学,见学胜己生欢喜心。”“技艺”在此是指社会上的各种技能知识。作为一名具有高尚道德品质和社会责任心的人来说,向人们积极传播社会知识,见到他人的本领超过自己不但不嫉妒反而内心欢喜。只有如此,教育事业才能正常发展,社会的精神、物质才有基础。
第六节“施教二因缘”。此节首先概括性地提出:“有二因缘等摄徒众。一者舍于贪心,以财饶益离于贫穷;二者教修正义,以法饶益拔恶邪见。”依此“二因缘”而论,施教者不但首先要帮助学生解决生活所需的财物问题,还要使他们秉行正义,增长有益的知识,拔除错误的思想观念。在随后的解释中,又具体提出了二十四个方面的实施细则。如其中“同其苦乐心无增减”,这种教师与学生同甘共苦的思想道德要求弥足珍贵。另如:“有犯罪者等心教诫,有时呵责、有时赞叹,疾病救疗为除忧患。”将这些思想要求纳入于教育体系中,除了体现了教育的职责外,还告诉我们佛教所提倡的教育是一种全社会化的教育。
第七节“为师四事行”。此节说:“菩萨有四事行,诸所施造辄为作师。何等为四?一者不瞋恚;二者常恭敬于人;三者不淫泆;四者意纯淑。”“菩萨”的含义于第一篇中已有解释。本节所提出的菩萨堪为人师的“四事行”,其实可以作为社会一切品德高尚从教者的行为标准。“不瞋恚”,作为从教者须温文尔雅,最忌暴躁;“常恭敬于人”,从教者为人师表,不可自高自大,只有为人谦和且恭敬于人,才具有良好的风范;“不淫泆”,为师者只有谨言慎行,戒奢侈放纵,才能显示其尊严(“不淫泆”并非特指男女性关系的问题);“意纯淑”,为师者被誉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只有心意纯正善良才能名副其实。
第八节“教诫之五事”。此节提出了教诫他人的五种方法。“有罪行者制”,“罪行”涉及信仰、道德、法律等几个重要方面。对法律上犯罪的人加以惩治属于社会教育的范畴。“无罪行者听”,对于无罪的行为予以听许。“若制若听法有缺减者如法举之”,此种教诫是对教诫方法的监督制约。“数数违犯者折伏与念”,此种义指对于不断违犯戒律、道德的人采取必要的处罚措施令其反思。“不浊不变淳净正向,若制若听法,真实功德爱念称叹,令其欢喜。”此种义指,不论一向淳净正确的人,还是接受批评教育的人,对他们的真实功德都要称扬赞叹,令其心生欢喜。这一准则可以运用于社会各个方面。
第九节“施教二十法”。此节首先概括说:“菩萨清净说法,前后略说二十种。”“清净说法”从教育意义上而言,即是达到最完美的教育标准和质量;“前后”义指总共。以下一一加以略解。“一者,时”,义指适时、及时或不失时机地施教。“二者,顿”,义指在施教时需要迅速予以点拨的即要立刻采取措施。“三者,次第”,凡教育须由低到高、由浅到深,由小学到大学,其逐渐深入不可错乱。“四者,相续”,一切教育内容都具有一定体系,只有相续不断地坚持进行,才能取得成果。“五者,堪耐”,做好教育工作其责任重大,既须有能力也须有耐心和恒心。“六者,欢喜”,作为从事教育者而言,须喜爱教育事业。“七者,欲”,义指追求,凡从教者需具备对教育事业的热情和追求。“八者,喜”,此“喜”与前面的“欢喜”是有区别的,在此是指教育者须让受教者对所学的知识喜爱。“九者,劝”,义指经常劝导受教育者努力学习。“十者,不毁”,义指对受教育不加毁辱。“十一者,应”,义指顺应教学的变化和学生的合理要求。“十二者,文字具足”,义指从教者传播知识须条理清晰,表达完整准确。“十三者,不杂”,对从教者而言,专心讲说所确定的知识不可随意夹杂其它内容。“十四者,如法”,依据已定方法或规则实施教育。“十五者,随众”,在进行教育的过程中要善于随顺众学子。“十六者,慈心”,施教者不可把受教者只作为谋生的手段或商品滥加对待,须以慈心相向,如父子之感情。“十七者,安心”,对从教者而言,须安心于教育事业,从教者也有责任和义务让受教者安心。“十八者,哀愍心”,“哀愍”两字含义相同,在此义指怜悯或愍爱。凡从教者须对受教者有令其从无知变有知的怜爱之心。“十九者,不自誉毁人”,凡从教者应忌吹捧自己毁谤他人。“二十者,不依名利”,换种说法即是不为名利。事实上,从教者以教育为手段追名逐利,致使不能安心于教学,甚至有失师道尊严的现象屡见不鲜。此二十法,除可作为一套完整的教学方法外,同时也是一套很完美的教育伦理思想体系。
第十节“以世事教人”。此节集相关资料两条。其一由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世间之事虽无利益,为众生故而亦学之”。对佛教修行者而言,目的不在追求世间利益和个人利益,但求众生利益。若自不求世间利益,又不为世间求利益,甚或使众生不求利益,这是违背佛教信仰,陷自身于不义的行为。第二部分“所学之事世中最胜,虽得通达心无骄慢”。对世间的学问不但要学,而且要学得最优胜,虽然如此但内心不可产生骄慢的情绪。第三部分“以己所知勤用化人,欲令此事经世不绝”。以所学的社会良好知识不断去帮助人,并使这些知识永传不绝。
第二章 自修与施教
提 要
本章集中了经典中所阐释的教师自身修养与教人之间重要关系的思想资料。
全章共由十一节组成,依其内容差异分作八类。第一节为一类,阐明了教己与教人的关系;第二节为一类,阐明了净化自身与教人的关系;第三、四节为一类,阐明了正己与正人的关系;第五节为一类,阐明了自身生存方式与影响他人的关系;第六节为一类,阐明了自行正法再教人行的道理;第七节为一类,阐明了自行惭愧与令人行的关系;第八至十节为一类,阐明了自身善恶与教人的关系;第十一节为一类,阐明了自身智慧与教人的关系。
第一节 教人先自教
(一)
欲教余,先自教。
《佛说治身经》,《大正藏》第十七卷740页A8-9行
(二)
当自克修,随其教训;
己不被训,焉能训彼。
当自克修随其教训者,如人习行,备具诸行,戒、闻、施、慧以自庄严,念定三昧,尽诸有漏,然后乃得训诲一切,其闻法者自归,笃信不怀狐疑,是故说曰当自克修随其教训也。
己不被训焉能训彼者,如人修学素无善师,无有将导便致踬碍,遇善师者能自修责,必获所愿无事不克,犹如善御马将随马良善,善者育养,恶者加捶,然后乃知善恶有别,方之贤愚亦复不异……如人出行必求良祐,意欲所至无愿不获,是故说曰当自克修随其教训,己不被训焉能训彼也。
《出曜经》卷第二十一,《大正藏》第四卷723页B29-C14行
第二节 净人先净己
(一)
达己净不净,何虑他人净?
愚者不自练,如铁钻纯钢。
达己净不净何虑他人净者,己自清净亦能使彼行清净,己行不均焉能使彼得清净行,是故说曰达己净不净何虑他人净也。
愚者不自练如铁钻纯钢者,愚人所习终日不穷,一日所造坠堕永劫,虽遇贤圣不蒙济度,犹铁钻纯钢,功至不可获,是故说曰愚者不自练如铁钻纯钢也。
《出曜经》卷第二十五,《大正藏》第四卷743页C20-28行
(二)
净身三业,净口四过,净意三业。自成十善,教他十善。
《集一切福德三昧经》卷中,《大正藏》第十二卷994页A15-16行
第三节 正人先正己
先自正己,然后正人;
夫自正者,乃谓为上。
先自正己然后正人者,夫人修习,自守为上,昼则教诫,夜则经行,孜孜汲汲终日匪懈,然后训诲众生安处大道,如佛契经所说:佛告均头,如人己自没在深泥,复欲权宜拔挽彼溺者此事不然,犹人无戒欲得教诫前人者亦无此事,广说如契经。如器完具所盛不漏,人神淡泊堪受深法,亦能教化一切众生,其闻法者莫不信乐,是故说曰先自正己然后正人,夫自正者乃谓为上也。
《出曜经》卷第二十一,《大正藏》第四卷723页B12-22行
第四节 正行劝他修
一切众生堕恶趣者,莫不皆以十不善业,是故我当自修正行,亦劝于他令修正行。何以故?若自不能修行正行令他修者,无有是处。
《大方广佛华严经》卷第三十五,《大正藏》第十卷185页B27-C1行
第五节 自正令众正
若见众生邪命自活矫诈贪求,先以自身住于正命,复令众生安住正命清净法中。
《守护国界主陀罗尼经》卷第三,《大正藏》第十九卷537页C27-29行
第六节 自正法令众
若见众生违背正道行于邪径,自安正法复令众生住正法中。
《守护国界主陀罗尼经》卷第三,《大正藏》第十九卷538页C1-2行
第七节 自惭令众惭
若见众生无惭无愧,不知恩报断灭善根,便以惭愧而自庄严,知恩知报修诸善根,复为众生说法开示令具惭愧,能知恩德圆满善根。
《守护国界主陀罗尼经》卷第三,《大正藏》第十九卷538页B6-9行
第八节 自善令人善
一切众生堕诸恶道,皆由不离十不善业道集因缘故,是故我当先住善法,亦令他人住于善法。何以故?若人自不行善不具善行为他说法令住善者,无有是处。
《十地经论》卷第四,《大正藏》第二十六卷148页B5-9行
第九节 自寂令人寂
(一)
若人自不善,不能令人善;
若不自寂灭,安能令人寂。
《十住毗婆沙论》卷第一,《大正藏》第二十六卷24页B12-13行
(二)
身自行不善,安能令彼善?
自不得寂灭,何能令人寂?
是故身自善,能令彼行善;
自身得寂灭,能令人得寂。
《十住毗婆沙论》卷第七,《大正藏》第二十六卷54页B19-22行
(三)
行于恶业者,令他善不易,
自不行善故,他则不信受。
若恶人自不行善欲令他行善者,则为甚难。何以故?是人自不行善,他人不信受其语。
《十住毗婆沙论》卷第十四,《大正藏》第二十六卷98页C5-9行
第十节 自除恶教人
先自除恶后教人除,若不自除能教他除无有是处。
《优婆塞戒经》卷第二,《大正藏》第二十四卷1044页A28-29行
第十一节 无智难教他
云何能令他人欢喜?先当自净身口意业,发誓精进善学法义,常多思惟成就智慧,然后教他令生欢喜增长善法。若不如是,不能令他于彼义中分别解说。应如是住、如是念、如是学。何以故?若无智慧即非善学,尚不自知况能教他?
《大法炬陀罗尼经》卷第五,《大正藏》第二十一卷683页B24-29行
略 解
第一节“教人先自教”。此节集相关资料两条。其一说:“欲教余,先自教。”其二摄颂说:“当自克修,随其教训;己不被训,焉能训彼。”前后两说可以互相注释相得益彰。作为从教者而言,只有自身首先接受良好的教育才是进而去教育他人的基础。
第二节“净人先净己”。此节集相关资料两条。其一摄颂说:“达己净不净,何虑他人净?愚者不自练,如铁钻纯钢。”于长行的解释中,原则性地说明了自身清净与使他人清净的重要关系。其二说:“净身三业,净口四过,净意三业。自成十善,教他十善。”此说较前而言,“净”的含义比较清楚。佛教所说的“清净”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表现在身、口、意三业上的德行。若人三业不净,岂可使他人清净?
第三节“正人先正己”。此节摄颂说:“先自正己,然后正人;夫自正者,乃谓为上。”后面的解释虽是立足于佛教信仰上的,但此理同样可运用于社会一切教育事业中。俗有云:己身正不令而行,身不正虽令不行。“夫自正者,乃谓为上”与第二节中“达己净不净,何虑他人净”,两者同样具有互相注释的作用。
第四节“正行劝他修”。此节说:“一切众生堕恶趣者,莫不皆以十不善业,是故我当自修正行,亦劝于他令修正行。何以故?若自不能修行正行令他修者,无有是处。”“正行”即端正的行为。世人虽亦常说正行,但若不明白十善恶的道理,最终还是很难产生积极作用。
第五节“自正令众正”。此节说:“若见众生邪命自活矫诈贪求,先以自身住于正命,复令众生安住正命清净法中。”“正命”相对于“邪命”,于《别译杂阿含经》具称为“正理养命”,义指以合理合法的正当手段滋养生命。依本节所具体表达的含义而论,佛教要求信徒自身首先立足于正命再去积极地引导众生住于正命。佛教这种以身作则的指导思想有其明显的社会道德责任意识。
第六节“自正法令众”。此节说:“若见众生违背正道行于邪径,自安正法复令众生住正法中。”“正道”与“正法”含义相同。世人惯用正道,但概念较为模糊。佛教所说的“正道”具体指“八正道”和“十善业道”。若立足于现实社会而论,一切法律和道德都应包含在“正道”的范畴中。佛教这种自觉的社会道德责任意识,正是当今社会应大力提倡的。
第七节“自惭令众惭”。此节说:“若见众生无惭无愧,不知恩报断灭善根,便以惭愧而自庄严,知恩知报修诸善根,复为众生说法开示令具惭愧,能知恩德圆满善根。”此节涉及了三个方面,即“无惭无愧”、“不知恩报”、“断灭善根”。“惭愧”和“报恩”的含义于第九篇和第二十篇中已作详细解释。“断灭善根”在此主要是就前面两个方面而言的,但其含义并不限于此,概括说即断灭了善法之根。面对这些道德败坏的行为,作为佛教信仰者首先要从自身做起,担负起匡正伦理道德的责任和义务。
第八节“自善令人善”。此节首先指出众生的堕落原因在于造作十恶业。最后则指出:“若人自不行善不具善行为他说法令住善者,无有是处。”这说明道德问题的解决必须要以个人的身体力行为基础。作为一名以挽救社会道德为己任的佛教徒来说,应先使自身立于善中,进而再令他人安住善中。
第九节“自寂令人寂”。此节集相关资料三条,分别出自《十住毗婆沙论》卷一、卷七、卷十四中。于其三解释说:“若恶人自不行善欲令他行善者,则为甚难。何以故?是人自不行善,他人不信受其语。”此说从另一个角度表明,道德的教化主要影响在于榜样表率的作用。言论的宣传是辅助而非根本。
第十节“自除恶教人”。此节说:“先自除恶后教人除,若不自除能教他除无有是处。”据此观察,社会的振兴取决于致力道德实践者的多少。
第十一节“无智难教他”。此节的内容出自《大法炬陀罗尼经》,是佛向“声闻”弟子提出的。“声闻”从果上讲是指因听闻佛法之声教而悟道证入涅槃的修行者。从因上讲则是指信奉佛教听闻研习佛法的信众。此节最后概括说:“若无智慧即非善学,尚不自知况能教他?”此说表明,智慧既是善于学习的结果,也是善的知识。在无智慧的情况下,人尚不能自知善恶是非,更何况去教育他人?
第三章 敬师
提 要
对任何历史和社会条件而言,凡求学者,不论追求道德还是追求知识的进步,其结果如何,无不取决于用什么样的态度和方法对待教师。敬师是受教者对待教师的一种正确态度,于方法上虽有多种,但不外乎感情、语言、行为三种表现形式。
本章集经典中敬师的有关思想资料,由九节组成,依其内容差异分作四类。第一节为一类,提出了敬师的原则;第二至七节为一类,分别提出了不同的敬师方法;第八节为一类,综合提出了敬师和如何维护师尊的系统方法;第九节为一类,指出了愚人不尊师的恶劣行为。
第一节 尊重师长
尊重师长,义利安静。
《菩萨本生鬘论》卷第十五,《大正藏》第三卷379页B23行
第二节 一切处尊师
于一切处尊重师长。
《佛说如来不思议秘密大乘经》卷第十七,《大正藏》第十一卷741页C2-3行
第三节 敬师不惜身
从他求智慧,应不惜身命。
若行者欲从他求智慧,应舍身命。舍者为智慧故勤心精进恭敬于师不惜身命。
《十住毗婆沙论》卷第十七,《大正藏》第二十六卷115页C13-15行
第四节 爱师如父母
爱重于教师,亦如爱父母。
《诸法最上王经》,《大正藏》第十七卷866页B3行
第五节 视师当如佛
阿难复白佛言:世间人及佛弟子轻易其师,恶意向师并道德人者,其罪云何?
佛言:阿难!夫为人者,当爱乐人德,欣乐人善,不可嫉之。恶意向师、道德人者,是恶意向佛无异也。宁持万石弩还自射身为痛否?阿难言:甚痛!甚痛!世尊。佛言:人持恶意向道德人与其师者,痛剧弩射身也。为人弟子不可轻慢其师,恶意向道德之人。道德之人,当视之如佛,不可嫉谤。
《佛说阿难问事佛吉凶经》,《大正藏》第十四卷753页B14-22行
第六节 常念师恩
(一)
常念师恩。
《佛说无量清净平等觉经》卷第四,《大正藏》第十二卷299页C15行
(二)
常念师恩,恒思报答。
《大方等大集经贤护分》卷第五,《大正藏》卷第十三896页C17行
第七节 一心奉师
善哉随师教,获得善念生;
奉于教诲师,当一心供给。
《菩提行经》卷第一,《大正藏》第三十二卷545页C5-6行
第八节 随师之法
随师所教论义字数及尔所心念,若受法者心无谄曲不惜身命,昼夜恭敬始终无异。虽能如是,犹不报师所益论议智慧之恩。是故弟子应离谄曲心,舍贪惜身命,破于骄慢。
若师轻蔑及以敬爱,心无有异。当生深爱心;第一恭敬心;应生父母心;应生大师心;应生善知识想;应生能为难事想;应生难报心。
若师听则受,所常行事不须师敕,余事则相望师意随事而行。师所爱重随而爱重,不应因师求于世利。
莫求师赞叹,莫求名闻,但求智慧法宝。
师有谬失常应隐藏,若师过衅若彰露者,当方便覆之。师有功德称扬流布,深心爱乐听受持解,思惟义趣如所说行。
求自利、利他者……莫为垢弟子,莫为衰弟子,莫为无益弟子。无如是等过,但住善弟子法中。
《十住毗婆沙论》卷第十七,《大正藏》第二十六卷115页C22-116页A9行
第九节 愚人不尊师
世间愚恶人,不念恩在己;
从师学技术,而反陵诬之。
《弥沙塞部和醯五分律》卷第二十五,《大正藏》第二十二卷165页A28-29行
略 解
第一节“尊重师长”。此节说:“尊重师长,义利安静。”此说在提出尊重师长的同时,还指出了尊重师长的意义。“义利安静”,“义”指善、正义、意义;“利”指利益;“安”指安全、安乐、安定;“静”指平静,有可靠的意思。“尊重师长”是因,“义利安静”是果。大凡世有善师人能敬师,社会必然会获得安全可靠的应有义利。
第二节“一切处尊师”。此节说:“于一切处尊重师长。”此说提出了不论在任何地点都应尊重师长的要求。以此与现实相比较,在教育“商业化”的时代,学校里尚有学生不尊敬教师现象,更何况于其它场所?这是非常严重的伦理道德问题。
第三节“敬师不惜身”。此节最后提出:“勤心精进恭敬于师不惜身命。”对于任何追求知识和真理的人而言,从师求学若无不惜身命的精神去恭敬于师,很难获得理想的结果。这一要求除了具有积极的道德意义外,所体现的是一种崇尚知识的精神。
第四节“爱师如父母”。此节说:“爱重于教师,亦如爱父母。”这种将爱师等同于爱父母的伦理要求,其历史与现实意义都是积极而重大的。“教师”一词正源于此。
第五节“视师当如佛”。此节指出:“恶意向师、道德人者,是恶意向佛无异也。”最后又简略地提出:“道德之人,当视之如佛,不可嫉谤。”这里佛陀一方面告诫人们不得恶意向师,另方面又劝导人们应将师长视作佛。这种思想对佛教信徒而言,不但是运用于信仰上的,也是面向社会的。
第六节“常念师恩”。此节集相关资料两条。师恩是佛教所特别提倡的四恩之一,人立于天地间,生于父母,成于师长,若不能知恩报恩,佛教斥之为畜生。
第七节“一心奉师”。此节说:“善哉随师教,获得善念生;奉于教诲师,当一心供给。”本节所说教师的作用,首先是从伦理道德意义而言的,也同样适用于社会一切正行正业的教育工作者。“奉”是敬奉,“供给”指四事供养,物质需求。
第八节“随师之法”。此节提出了弟子随师求学的有关方法,依其内容差异分为五个方面。一、“随师所教论义字数及尔所心念,若受法者心无谄曲不惜身命,昼夜恭敬始终无异。虽能如是,犹不报师所益论议智慧之恩。是故弟子应离谄曲心,舍贪惜身命,破于骄慢。”此方面要求弟子尽心尽力不惜一切地随师求学,以及敬师,不慢待师。二、“若师轻蔑及以敬爱,心无有异。当生深爱心;第一恭敬心;应生父母心;应生大师心;应生善知识想;应生能为难事想;应生难报心。”此方面要求弟子,不论师长如何对待,自身应以“五心二想”尊重于师。如此而行,难能可贵,也唯有如此才是敬师的良好方法和心态。三、“若师听则受,所常行事不须师敕,余事则相望师意随事而行。师所爱重随而爱重,不应因师求于世利。”此方面提出了于有关行为上与师相互配合的方法,最后要求不应假师之名牟取世间名利地位。四、“莫求师赞叹,莫求名闻,但求智慧法宝。”此方面要求弟子莫贪图虚名,从师以求智慧为根本目的。五、“师有谬失常应隐藏,若师过衅若彰露者,当方便覆之。师有功德称扬流布,深心爱乐听受持解,思惟义趣如所说行。”此方面指出了弟子对师长过失与功德的处理方法。“衅”义指瑕隙。六、“求自利、利他者……莫为垢弟子,莫为衰弟子,莫为无益弟子。无如是等过,但住善弟子法中。”此方面提出了作为合格弟子的标准。“垢”具称污垢,义指不有侮师门;“衰”具称衰败,义指须光大师教;“无益”相对于有益,义指将师所传授的文化技能知识运用到各种事业,并做出有益的贡献。此六个方面,运用于社会教育事业同样具有重大意义。
第九节“愚人不尊师”。此节说:“世间愚恶人,不念恩在己;从师学技术,而反陵诬之。”此节指出了对师长不能知恩报恩,反而加以欺凌诬蔑的恶劣行为。此类问题虽古来不乏其例,但于今天尤甚。从“技术”一词来判断,此节当是直接就社会教育而言的。
第四章 学之界定与内容
提 要
作为求学者,在懂得敬师的同时更应明确所学的内容。本章集经典中对于应学内容的阐述,共由十二节组成。依其内容差异分作三类,第一节为一类,对什么是学作了界定;第二至六节为一类,指出了学习的具体内容;第七至第十二节为一类,提出了学无界限和止境的思想。
第一节 利自他为学
为利自他造作诸业是名为学;能利他已是名学果。
《优婆塞戒经》卷第二,《大正藏》第二十四卷1042页C25-26行
第二节 学善复教人
自学善法,学已教人。
《优婆塞戒经》卷第三,《大正藏》第二十四卷1050页B25-26行
第三节 学习戒定慧
戒者名学,学调伏心智慧诸根,是故名学。
《优婆塞戒经》卷第七,《大正藏》第二十四卷1071页B28-29行
第四节 当学于三法
菩萨当学于三法……又复应当亲近三法,何等三?
离搏捶打;
不说他人云是卑贱;
怖畏众生而为作救。
《大方广三戒经》卷下,《大正藏》第十一卷700页B5-9行
第五节 学习于六度
习者虽贪,学习布施;
习虽犯戒,学习护戒,复不于戒而自贡高;
习亦恚相,学习忍辱;
习为懈怠,学习精进;
习为乱想,学习一意;
习者无明,学习智慧。
《十住断结经》卷第二,《大正藏》第十卷980页B1-5行
第六节 学在八正道
何等为学?谓学正见成就,学正志、正语、正业、正命、正方便、正念、正定成就,是名为学。
《杂阿含经》卷第二十八,《大正藏》第二卷200页A16-18行
第七节 学世诸技艺
为利益众生故,世间技艺靡不该习,所谓文字、算数、图书、印玺、地、水、火、风种种诸论咸所通达。
《大方广佛华严经》卷第三十六,《大正藏》第十卷192页B9-11行
第八节 世法学无厌
(一)
所学若无厌恶则心无疲倦,若无疲倦则求诸经艺、医方、技术、礼仪、法则皆无疲倦。无疲倦故则得智慧,具足深知世间宜法。世间法者,方俗所宜随世间心,世间治法皆悉能知,是故能知上中下众生,随宜而引导,善解世间事,深有惭愧心。
随宜引导者,于上中下者各有所宜。
惭愧者,自耻所行名为惭,因他生耻名为愧。有人以自作而羞见他而愧。世间法中愧为先用。
《十住毗婆沙论》卷第九,《大正藏》第二十六卷67页C19-28行
(二)
若有疲厌则于世间技艺、经书、田作、工巧诸求财利因缘则无所获,是故应于世间技艺、经书等无有疲厌,以堪受故能知义趣。作是念:世间经书以义为味,若人善知经书义味则于世间法悉能通了,能通了故则能引导上中下众生。
《十住毗婆沙论》卷第九,《大正藏》第二十六卷68页B20-26行
第九节 遍学世间事
遍知世间事,自利亦利他;
若能如是者,说名善方便。
《十住毗婆沙论》卷第十五,《大正藏》第二十六卷104页A20-21行
第十节 学世出世法
为度众生故勤求世间、出世间法,心不厌倦。
《菩萨地持经》卷第九,《大正藏》第三十卷941页B15行
第十一节 善学求无量
(一)
求善无厌,多闻无量。
《十住毗婆沙论》卷第七,《大正藏》第二十六卷56页B16行
(二)
修善无足,多闻无厌。
《大宝积经》卷第八十二,《大正藏》第十一卷473页B18行
第十二节 学于一切法
学一切法而得一切无障碍智。
《菩萨地持经》卷第三,《大正藏》第三十卷904页C11-12行
略 解
第一节“利自他为学”。此节说:“为利自他造作诸业是名为学;能利他已是名学果。”此对“学”的界定不论从教育学还是从伦理学的角度衡量,都有其独特的思想价值。人不论是学习理论知识,还是做什么事,除了于目的上是为了自利和利他外,实际就是种探索学习过程。将此过程称作学习是很确切的。一旦人们探索学习获得成功,使个人和他人获得利益,将其视作学习的结果也是再准确不过了。依此类推,从施教和受教的两方面判断,其道理都是一致的。
第二节“学善复教人”。此节说:“自学善法,学已教人。”此说首先指出学习的内容是善法,进而又指出要将所学的善法转教他人。
第三节“学习戒定慧”。此节说:“戒者名学,学调伏心智慧诸根,是故名学。”“戒”义指学习持戒;“学调伏心”即是学习禅定;“诸根”指眼、耳、鼻、舌、身、意六根。此节用佛教通常的表达方式说即是学习戒、定、慧。
第四节“当学于三法”。此节说:“菩萨当学于三法……又复应当亲近三法,何等为三?离搏捶打;不说他人云是卑贱;怖畏众生而为作救。”此三法要求人们须学习和亲近:1、不与人搏斗和打人;2、不骂他人是卑贱等侮辱之语;3、对于处于恐怖畏惧之中的众生要给予救助。此三法,对于任何有社会责任心并有道德修养的人而言,均是合情合理的事。
第五节“学习于六度”。此节说:“习者虽贪,学习布施……习者无明,学习智慧。”前边的“习者”是指学习佛教(善业)的人。学习是追求进步的过程,是面对或努力改变问题的过程。有问题不可怕,可怕的是不能积极地去加以改变。“六度”是使人们全面进步的大纲,即使是一般社会人士也不失其意义。
第六节“学在八正道”。此节说:“何等为学?谓学正见成就,学正志、正语、正业、正命、正方便、正念、正定成就,是名为学。”此八学通常称为“八正道”。“正志”又名“正思惟”。此“八正道”不但须学,而且以最终学习成就方可称之为学。此节于其思惟逻辑上与第一节是相同的。
第七节“学世诸技艺”。此节说:“为利益众生故,世间技艺靡不该习,所谓文字、算数、图书、印玺、地、水、火、风种种诸论咸所通达。”在此具体提出了八种应该学习的知识。用今天的判断标准来说,前面四种属于社会科学,后面四种属于自然科学。其中“文字”包含了文学和语言、书法等内容;“印玺”包含了印刷和印章等内容。此章之初首先指明了学习社会各种技能知识的目的在于“为利众生”。只要有利于众生,不论处于什么样的历史时代,任何知识都是佛教信仰者所应积极加以学习的。这一思想原则,即是佛教善于适应社会的内在基础。
第八节“世法学无厌”。此节集相关资料两条。其一由三部分组成:1、“所学若无厌恶则心无疲倦,若无疲倦则求诸经艺、医方、技术、礼仪、法则皆无疲倦。无疲倦故则得智慧,具足深知世间宜法。”此部分向人们指出了树立积极的学习兴趣对获得知识的重要意义。“世间宜法”具体是指社会所适宜(需要)的事业。2、“世间法者,方俗所宜随世间心,世间治法皆悉能知,是故能知上中下众生,随宜而引导,善解世间事,深有惭愧心。”此部分对什么是世间法以及如何加以适应作了阐释。这为佛教怎样去适应社会提供了比较明确的理论依据和指导方法,也说明了佛教二千六百年的历史以和平方式成功发展的原因。“方”义指区域;“俗”义指风俗习惯。“治法”义指处事方法。3、“随宜引导者,于上中下者各有所宜。惭愧者……”此部分对上部分中所提及的“随宜引导”和“惭愧”两个概念作了简要的解释。
第九节“遍学世间事”。此节说:“遍知世间事,自利亦利他;若能如是者,说名善方便。”此说将普遍掌握社会各种知识作为自利和利他的前提与手段。在此思想的指导下,佛教不但从未反对世俗知识,反而对世俗知识的发展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善方便”又具称为“善巧方便”,义指善于运用巧妙的方式方法便捷地去解决问题。
第十节“学世出世法”。此节说:“为度众生故勤求世间、出世间法,心不厌倦。”“世间、出世间法”的含义及其辩证关系,于第三篇“六度”第二章之六的“提要”中已作解释。“度众生”即是利众生。以此为原则均可求取一切知识。
第十一节“善学求无量”。此节集相关资料两条,其一说:“求善无厌,多闻无量。”“闻”是古印度求学的一种主要方式。依佛教思想看来,“求善”与“多闻”是相辅相成的关系。
第十二节“学于一切法”。此节说:“学一切法而得一切无障碍智。”佛教鼓励人们,只有通过学习一切知识才能得到一切智慧。就此而论,佛教是主张学而知之的。佛教所追求的“一切无障碍智”又称之为“智慧圆满”,若不通过不断努力的学习是难以达到这种境界的。
第五章 学习之准则与意义
提 要
本章集经典中有关学习准则和意义的思想,全章共由十三节组成,依其内容差异分作两类。第一至第十节为一类,分别从不同角度提出了学习的准则;第十一至十三节为一类,指出了学习的意义。
第一节 学贵解义
(一)
虽诵千章,不义何益?
宁解一句,闻可得道。
虽诵千章不义何益者,夫人在世,多诵广学不晓义理,亦复不了味义、句义,犹如有人多负草木至百千担,正可劳苦无益时用,是故说曰虽诵千章不义何益也。
宁解一句闻可得道者,如昔有士多贮财货饶诸谷食意欲远游,便以家谷粜之易宝积珍无量,后复以珍宝多易好银,意复嫌多便以好银转博紫磨金,意复嫌多持以好金转无价如意摩尼宝,所愿毕果终不差违。此亦如是,虽多学问不解句义,解一义者所获必克,是故说曰宁解一句闻可得道也。
《出曜经》卷第二十二,《大正藏》第四卷724页C19-725页A5行
(二)
宁当少闻多解义味,不愿多闻于义不了。
《大般涅槃经》卷第二十八,《大正藏》第十二卷534页A3-4行
(三)
学当先求解,观察别是非,
受谛能诲彼,慧然不复惑。
《法句经》卷上,《大正藏》第四卷559页C16-17行
第二节 学有二要
夫学有二,常亲多闻,
安谛解义,虽困不邪。
《法句经》卷上,《大正藏》第四卷559页C24-25行
第三节 学知取舍
信不染他,唯贤与人;
可好则学,非好则远。
《法句经》卷上,《大正藏》第四卷560页C12-13行
第四节 习不扰人
贤夫习智,乐仰清流;
如善取水,思令不扰。
《法句经》卷上,《大正藏》第四卷560页C11-12行
第五节 多欲妨学
稊稗害禾,多欲妨学;
耘除众恶,成收必多。
《法句经》卷上,《大正藏》第四卷560页A1-2行
第六节 少欲好学
少欲好学,不惑于利;
仁而不犯,世上所称。
《法句经》卷上,《大正藏》第四卷561页B25-26行
第七节 生勿邪学
若人寿百岁,邪学志不善;
不如生一日,精进受正法。
《法句经》卷上,《大正藏》第四卷559页C10-11行
第八节 学近智慧者
于多闻者常行亲近,于智慧者咨问善恶,自于所行常行正见。
《十住毗婆沙论》卷第七,《大正藏》第二十六卷56页B14-15行
第九节 三种听法者
有三种听闻法者: 一、于法于义不能受持;
二、唯能领受不能任持;
三、能受能持。
《瑜伽师地论》卷第十四,《大正藏》第三十卷349页A29—B2行
第十节 听讲十六事
从他听时,具十六事:
一者,时听;
二者,乐听;
三者,至心听;
四者,恭敬听;
五者,不求过听;
六者,不为论议听;
七者,不为胜听;
八者,听时不轻说者;
九者,听时不轻于法;
十者,听时终不自轻;
十一,听时远离五盖;
十二,听时为受持读;
十三,听时为除五欲;
十四,听时为具信心;
十五,听时为调众生;
十六,听时为断闻根。
《优婆塞戒经》卷第二,《大正藏》第二十四卷1043页B29-C7行
第十一节 善学后无患
善学无犯,畏法晓忌,
见微知著,诫无后患。
《法句经》卷上,《大正藏》第四卷560页A3-4行
第十二节 勤学不堕落
咄哉何为寐,螉螺蚌蠹类,
隐蔽以不净,迷惑计为身。
焉有被斫创,心如婴疾痛,
遘于众厄难,而反为用眠。
思而不放逸,为仁学仁迹,
从是无有忧,常念自灭意。
正见学务增,是为世间明,
所生福千倍,终不堕恶道。
《法句经》卷上,《大正藏》第四卷559页B15—22行
第十三节 学问弃众恶
研精学问,弃捐众恶。
《佛说未曾有因缘经》卷下,《大正藏》第十七卷584页B12行
略 解
第一节“学贵解义”。此节集相关资料三条。其一之摄颂概括说:“虽诵千章,不义何益?宁解一句,闻可得道。”此颂一方面表明,多学不解义理不如求解一句之义受益;另方面也启发人们,多学不解义不如少学解义。其二说:“宁当少闻多解义味,不愿多闻于义不了。”此说除了进一步地表明了其一的含义外,还更加明确地告诉人们佛教在接受教育上,是首先注重学习质量的。
第二节“学有二要”。此节说:“夫学有二,常亲多闻,安谛解义,虽困不邪。”此节由前后两部分组成,前一部分所提倡的两种学习要领是指“常亲多闻,安谛解义”。此两句实则为一,前后连贯。其大义是指经常亲近多闻者不断增加新知,进而对所学知识的真实含义要透彻地理解。“安”义指安立,“谛”义指真实不虚。后一部分“虽困不邪”,义指依照前两种要求进行学习即可解除困惑而不为邪。世俗往往有因窘困致铤而走险或为恶者,所谓“良心困于丧地”。此所学的两个要点,前为求真知,后为持正行。
第三节“学知取舍”。此节说:“信不染他,唯贤与人;可好则学,非好则远。”此说前两句是与人交往的标准,后两句是求学的选择标准。“信”是指为人的信条;“染”是指对他人侵害或不利影响;“与”指给予。此前两句的含义大体是说,作为一名正行的人,信奉不侵害他人的原则,唯以贤善给予他人。后两句是指,好的我则学习,不好的我则远离。
第四节“习不扰人”。此节说:“贤夫习智,乐仰清流;如善取水,思令不扰。”此说大意是指,作为一个贤明的人学习智慧,乐于仰慕清流之辈,若加以亲近,应如善于在泉井中取水一般,不至于因搅扰不安而致浑浊。此说所表达的含义如上篇第六章第二节“交友之法”中所说:“亲而不节久必泄渎,如取泉水掘深则浊。”
第五节“多欲妨学”。此节说:“稊稗害禾,多欲妨学;耘除众恶,成收必多。”此说通过比喻的方式向我们阐明,凡人求学若心存多种欲望甚至恶欲,必然有妨学业。“稊稗”是类似于稻谷的草类,是稻田的害草。
第六节“少欲好学”。此节说:“少欲好学,不惑于利;仁而不犯,世上所称。”此节与第五节是相对应的。“少欲”并非无欲。即使是世俗人,若欲望众多亦不能专精习作,终难成事。人唯有专精好学,又不为利诱迷惑,才能保持高尚的人格,成就仁义不犯禁忌,为世人所称赞。
第七节“生勿邪学”。此节说:“若人寿百岁,邪学志不善;不如生一日,精进受正法。”此偈表明了佛教对真理的追求。人虽活百岁,若所学不正,心无善念,其莫如生存一日得听受正法。
第八节“学近智慧者”。此节说:“于多闻者常行亲近,于智慧者咨问善恶,自于所行常行正见。”此说所提出的三点有关教育的问题,前两点属于主动接受或寻求他力的教育,最后一点属于内力或自我教育。
第九节“三种听法者”。此节说:“有三种听闻法者:一、于法于义不能受持;二、唯能领受不能任持;三、能受能持。”此三种听法者,不论在佛教还是在社会的教育中都是存在的。“任持”义指胜任或把握。
第十节“听讲十六事”。此节提出了听受他人讲学所应具备的十六种事相。其中前十一种属于听他人讲学的正确态度和原则,后五种属于目的。“一者,时听”,义指适时、及时、时常的听受,如教师讲课所确定的时间;“二者,乐听”,对教师所讲的课心生欢喜乐于听受;“三者,至心听”,要至诚专心的听讲;“四者,恭敬听”,要以恭敬尊重的心听讲;“五者,不求过听”,听教师讲课是为了开阔眼界,而不能心存不善为寻找教师的过失或不足;“六者,不为论议听”,听教师讲课不应为了寻衅进行争论或辩论;“七者,不为胜听”,听教师讲课不应为了争强好胜;“八者,听时不轻说者”,听课时不应轻慢教师;“九者,听时不轻于法”,不论在佛教信仰上还是社会一切有益的知识,于听讲学习时都不应生轻慢心;“十者,听时终不自轻”,对自身的学业要充满自信,不可以自暴自弃;“十一,听时远离五盖”,“五盖”指:1、贪欲盖,贪著财色名食睡以覆盖善心性;2、瞋恚盖,于违情之境内怀忿怒以覆盖善心性;3、睡眠盖,内心昏沉身体迟重难以自持而覆盖善心性;4、掉悔盖,内心躁动谓之掉,于所作事心怀扰恼谓之悔,因此而覆盖心性;5、疑惑,于事犹豫而不能决断以覆盖善心性。此五盖的存在,使人身心混乱,不能成为听讲学习的良好基础。“十二,听时为受持读”,听讲学习知识必须以能够牢记把持为目的;“十三,听时为除五欲”,这一要求主要是针对出家人提出的,对世俗人佛教并不反对适度的五欲之乐。即使是世俗人,学习知识也需要对净化人生有益而无害。“十四,听时为具信心”,对听讲佛法而言固然是为了对信仰增加信心,但学习社会任何有益的知识同样也需要增加信心。“十五,听时为调众生”,不论从佛教信仰的角度上,还是从世俗的角度上,人们增长知识的最终目的在于通过自身的完善去造福社会,调伏那些无知无德的人。“十六,听时为断闻根”,“闻根”属耳根的功用,人通过耳闻获取知识并非究竟,最终只有自身亲证才具真实智慧。换言之,听他人讲学不是为了听而听,而是为了转换成自身的智慧,最终达到断除以闻根获得知识,使自身具备一切智慧。这种境界是听闻善法所追求的目标。此节与第一章“施教二十法”,成为佛教教育学中特别值得重视和研究的系统性思想。
第十一节“善学后无患”。此节说:“善学无犯,畏法晓忌,见微知著,诫无后患。”此节指出了“善学”的法律和道德意义。
第十二节“勤学不堕落”。此节由八行组成,分为前后两部分。前面四行为一部分,指明了为人一生贪睡的过患;后面四行为一部分,鼓励人们振奋精神学习进步。如说:“思而不放逸,为仁学仁迹,从是无有忧,常念自灭意。正见学务增,是为世间明,所生福千倍,终不堕恶道。”此说表明,增加健康知识对人生和社会的进步具有根本性的影响作用。
第十三节“学问弃众恶”。此节说:“研精学问,弃捐众恶。”此说表明,增加学问对人弃恶向善具有决定性意义。“研精”今人习惯称为“精研”。
第六章 师友之关系与意义
提 要
在教学的关系系统中,师生同学间的互动关系很重要。本章在集中经典中有关师生关系方面思想资料的同时,还集中了论述亲近善师友意义的思想资料。全章共由十节组成,依其内容差异分作四类,第一至五节为一类,从不同角度阐释了师生应有的关系准则以及对待方法;第六、七节为一类,指明了对待恶师和无善伴可交情况下的立场;第八节为一类,提出了对同学应加尊重的要求;第九、十节为一类,阐述了亲近善师友的意义。
第一节 师徒贵和敬
师徒之义贵和以敬;欲多弟子当务义诲。
《佛说孛经抄》,《大正藏》第十七卷733页B8行
第二节 二种师弟子
有二种师及弟子,教授教诫相违之法,谓诸弟子不能堪忍教诲语言及师倒见习行邪行。与此相违,当知即是白品二法。
《瑜伽师地论》卷第十三,《大正藏》第三十卷347页B19-21行
第三节 师徒之四法
重法及法师,亦舍于法悭,
教师勿卷秘,听者勿散乱。
于此有四种法能生大智应当受取。于法及法师中,应当尊重亦舍法悭;随所闻法,随所习诵为他演说;若有乐欲法者,教师勿为卷手秘惜;听者勿散乱,谓莫有异欲。
《菩提资粮论》卷第六,《大正藏》第三十二卷538页A8-13行
第四节 师徒之五事
善生,弟子敬奉师长复有五事,云何为五?
一者给侍所须;
二者礼敬供养;
三者尊重戴仰;
四者师有教敕敬顺无违;
五者从师闻法善持不忘。
善生,夫为弟子当以此五法敬事师长。
师长复以五事敬视弟子,云何为五?
一者顺法调御;
二者诲其未闻;
三者随其所闻令善解义;
四者示其善友;
五者尽以所知诲授不吝。
善生,弟子于师长敬顺恭奉,则彼方安隐无有忧畏。
《长阿含经》卷第十一,《大正藏》第一卷71页C17-26行
第五节 师徒之利益
我应善供给,一切诸众生;
不望彼供给,自利利他故。
云何为自利?若贵供给则失法施功德,若不贵供给者则得法施功德。
云何为利他?若贵彼供给而教令读诵者,彼则生念:师直以世利故而教诲我,不以法故。是人若以是心供给师者则不得大利,若但恭敬法故尊重师者则得大利,是名利他。
《十住毗婆沙论》卷第十七,《大正藏》第二十六卷115页C4-12行
第六节 离恶师邪学
欲达诸法,常离恶师,远诸邪学。夫邪学者,非真正道。
《十住断结经》卷第二,《大正藏》第十卷976页A16-18行
第七节 独善不偕愚
(一)
学无同伴侣,又不得亲友,
宁独守善行,不与愚人偕。
《法集要颂经》卷第二,《大正藏》第四卷784页B9-10行
(二)
学无朋类,不得善友,
宁独守善,不与愚偕。
《法句经》卷上,《大正藏》第四卷559页C4-5行
(三)
学不得善友,不与己等者,
当坚意独住,勿与恶共会。
《中阿含经》卷第十七,《大正藏》第一卷535页C15-16行
第八节 当敬于同学
当敬同学,当持同学作兄弟。
《佛般泥洹经》卷上,《大正藏》第一卷161页C8-9行
第九节 明师成人慧
先自正己,然后正人,
夫自正者,不侵智者。
夫人习行不唐其功,毕竟其学不辞劳苦,以己所信平等无二,勤加精进日有新业,附近明智不亲弊友。夫人有智皆由明哲,成人之慧非师不克,是故说曰不侵智者也。
《出曜经》卷第二十一,《大正藏》第四卷723页B23-28行
第十节 善师友成人
生当行净,求善师友;
智者成人,度苦致喜。
《法句经》卷下,《大正藏》第四卷572页A23-24行
略 解
第一节“师徒贵和敬”。此节由两部分组成。1、“师徒之义贵和以敬”,“义”在此首先是指事之所宜,换种说法就是最有益于事情发展的方法;其次,“义”具有情谊的含义。“贵”义指重要。“和”义指和合;“敬”义指相敬。此部分指明了师徒的关系准则。2、“欲多弟子当务义诲”,此部分表明,作为师长欲增加弟子,务必施以公益性或义务性的教育。
第二节“二种师弟子”。此节说:“有二种师及弟子,教授教诫相违之法,谓诸弟子不能堪忍教诲语言及师倒见习行邪行。与此相违,当知即是白品二法。”“不能堪忍教诲语言”是指学生不能接受教师的教育和批评;“及师倒见习行邪行”是指教师有明显的思想谬误和品行不端的问题。此等师和弟子之行为与教育的规则要求是相违背的。反之,即是符合正确标准的师及弟子。
第三节“师徒之四法”。此节摄颂说:“重法及法师,亦舍于法悭,教师勿卷秘,听者勿散乱。”此四句各指出了师徒相关的一件事。第一句是要求学生尊重教育内容和讲法的法师;第二句要求学生所学知的法要及时传授于他人;第三句要求教师向学生传授知识勿卷手秘惜,应毫不保留地传授给学生;第四句要求学生听课时不能心意散乱,须专心致志。此四法中,有三法是对学生的要求,有一法是对教师的要求。
第四节“师徒之五事”。此节分别向教师和弟子各提出了相互对待的五个要求,其含义易懂不复解释。值得重视的是,佛教提出教师和弟子要互相恭敬,“弟子敬奉师长复有五事”,“师长复以五事敬视弟子”。本节出自《善生经》,“善生”作为本经的当机者是世俗人。“敬奉”和“敬视”作为师徒相互关系的准则都突出了“敬”字。佛教这种师徒互敬的教育思想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
第五节“师徒之利益”。此节从师徒自利利他的角度上,指出了教育与物质利益应有的关系。此节说:“云何为自利?若贵供给则失法施功德,若不贵供给者则得法施功德。云何为利他?若贵彼供给而教令读诵者,彼则生念:师直以世利故而教诲我,不以法故。是人若以是心供给师者则不得大利,若但恭敬法故尊重师者则得大利,是名利他。”此节虽是立足于佛教教育而提出的,但对认识社会教育以及正确处理师徒的利益关系同样具有重要意义。
第六节“离恶师邪学”。此节说:“欲达诸法,常离恶师,远诸邪学。夫邪学者,非真正道。”“恶师”与“邪学”是相关联的问题。“恶师”与第一、二章有关教师的一系列标准是相反的。不论佛教还是社会一切求学正道的人,必须远离恶师邪学。
第七节“独善不偕愚”。此节集相关资料三条。其一说:“学无同伴侣,又不得亲友,宁独守善行,不与愚人偕。”对求学者来说,学习环境至关重要。若无善师友为伴,宁可独善其身,也不能与愚痴恶人同伍从事。“偕”者,义指共同。
第八节“当敬于同学”。此节说:“当敬同学,当持同学作兄弟。”此说提出了对待同学的两种重要标准。前一种要求对同学须加以尊敬,后一种则要求将同学作为兄弟对待。这两种要求是维系同学关系健康发展所必需的,也是恒久不变的“黄金定律”。
第九节“明师成人慧”。此节说:“夫人习行不唐其功,毕竟其学不辞劳苦,以己所信平等无二,勤加精进日有新业,附近明智不亲弊友。夫人有智皆由明哲,成人之慧非师不克。”此说首先承认用功学习的积极作用,又鼓励人们于学习上要克服困难善始善终。最后进一步告诉人们,任何人欲获得智慧,非得明师教导不可。“不唐其功”通常又名为功不唐捐。
第十节“善师友成人”。此节说:“生当行净,求善师友;智者成人,度苦致喜。”此说首先要求人们,为人一生须行为清净,在此基础上求学于善师良友,以最终得到度脱苦海达到喜乐的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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