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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涛法师弘法讲义-2010年:菩萨的愿戒与行戒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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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涛法师弘法讲义-2010年:菩萨的愿戒与行戒

   菩萨的愿戒与行戒—一海涛辑

  ◎菩萨戒分两大部分:愿戒与行戒。

  壹、愿菩提心戒:愿戒可归纳为五个要点。

  第一要点——是永远不可舍弃任何众生,因为舍弃众生即是破菩提心戒。这里所谓舍弃某人意即在任何情况下都不愿帮助他。事实上,目前我们可能是无力帮助某些众生,但是我们可以惦念他们,怀着未来帮助他们之心。

  第二要点是——常念菩提心之相对利益与究竟利益,以免丧失菩提心的全力。举例:,假定有两个年龄相同,处境相同的人都患了不治之癌症;一个懂得佛法,知道乃是业因所致;另一个不解业理,为病所苦。我们能产生多大利益,完全要看我们是否了解业理,我们随时都要牢记此点而应用之。

  第三要点是——积聚福、智二资粮,以加强菩提心。

  第四要点是——修菩提心源,菩提心体和菩提心行,以令菩提心增长。修菩提心源意指观想四无量心,菩提心体是皈依时所发入菩提心之愿,菩提心行是将自己所有好的东西都回向一切众生,例如:自己的财富、名声、快乐、健康、智慧等等。

  第五要点是——舍四黑法,行四白法,令菩提心永续不断。

  第一种黑法是欺骗尊者或有时被称为「应供」者。这就是说欺骗三宝,或三根本(上师加持根本、本尊成就根本、护法行之根本),或父母师长,而欺骗的动机乃是为了自利。

  第二种黑法是令人悔其所不当悔,也就是于不应悔处令生悔恨。

  第三种黑法是自以为是,而批评三宝或三根本。例如:我们可能说:「密勒日巴没受过教育,在一般的生活中连个工作都找不到,这就是为什么他要跑到山里去住洞穴。」这种比较是我们不应作的。

  第四种黑法是——为了自利而欺骗众生。

  ◎四白法是四黑法之反,先说明四黑法则四白法就容易明白。我们若能遵守所有上述五个要点,即可保持愿菩提心。

  菩萨的愿戒与行戒—二海涛辑

  贰、行菩提心戒——六波罗蜜

  ◎愿菩提心是实际修行菩提心的基础,六波罗蜜涵盖此——修行的各方面。「波罗蜜」这名词的含意包括发展中的阶段(度人至彼岸)以及已充分发展的阶段(圆成觉者之所行)。

  一、布施:

  ◎有三个方面,财施、无畏施、法施。修行布施是施所当施,心无贪着。布施被列为佛所说六波罗蜜中的第一个,乃是由于它最易懂,人人可行,同时它也是其余五波罗蜜的基础。

  (一)以财施而言要注意以下四点:

  1.布施的动机非常重要:若于施时居心不正,如意图害人、意图得名、或惟恐将来受穷等下劣动机,则此施即为不当之施。

  2.所施为何:菩萨决不应施有害之物,并且于施所当施时,应慷慨为之,不应吝啬。

  3.施予何人:老是迎合狂妄及贪婪之人的愿望也非正当之施。

  4.布施的方式也是重要:菩萨不作勉强之施、忿怒之施、不敬之施,以及轻蔑、嘲弄之施,这些布施悉属不当。

  ◎正当的布施是布施我们所有的一切,只要有力施舍的东西都该施予需要它的人。特别是代表三宝者、曾帮助过我们的人,我们的父母、患病无护之人,以及我们的死敌或竞争者。

  (二)无畏施。对那些惧怕他人、惧怕病死、惧怕灾难者,施予爱护,令得无畏。

  (三)法施。此并非指毫无选择地对任何人和每一个人说法,而是要帮助那些尊敬佛法者、尊敬正道者了解佛法。

  1.我们应怀着非常纯正的动机,以谦虚慈悲的态度把我们从上师处所学得并且了知的正教传予他人。

  2.而且要避免把自己个人的看法掺入正统的法教,也不能有任何自私的动机。

  3.正道是稀有而宝贵的,应当以愉快的心情在适当的地点演说,而且不应把佛法与俗事混为一谈。

  菩萨的愿戒与行戒—二海涛辑

  二、持戒

  ◎持戒含有三个主要的方面:止恶、积善和助人(利他)。

  (一)止恶:意即不做伤害他人之事和不做自私自利之事。此中所谓伤害他人之事乃指十恶业。但还是要以动机论,动机不纯,就永不能成为纯粹的菩萨。

  1.要想有清净、善巧、端正或正当的行为,我们必须先明白哪些行为隶属不善,然后从中我们选出自己确实可以避免者,并受与之有关的戒。如:若能不再杀生,即受永不杀生之戒;若能避免杀生和偷盗,即受不杀生和不偷盗戒。

  2.在我们纳受那些不善业方面受过戒后,我们已经开始着手减轻在其他不善业方面的弱点,逐步努力予以尽除。

  (二)积善:可应用于任何事物。佛法中有云:无一法不能成为菩萨行。行的种类可多如各种现象,而任何一种现象,无论善与不善,菩萨皆能将其转变为利益众生的机会。凡有益者,我们都应该依六波罗蜜的准则去实行。

  1.要想积善,必须先有愿意为善之心,而此愿意为善之心本身就是积善。例如,我们若有贪欲,也许并不须要用很大的力量去止贪。首先我们要了解贪欲,然后发展出对知足的了解和欣赏(或满足感)。随着我们对知足的了解,贪欲的减少就会与知足的增长同时俱来。

  2.单是致力于了解就能同时在三方面发生作用,不必分别致力于减少贪欲、增长知足和发展了解。

  3.如是,各种善巧的智慧都能发展出来,付诸实行。如:精进对治懈怠,智慧对治无明,禅定对治心乱,布施对治悭吝等。

  4.大乘佛法对所有这些修行都有开示,我们应先从最容易的修起,逐渐发展,直到该做的都能做为止。

  (三)利他:要想真能纯粹的、正当的利他,就算没有得到某种程度的证悟,只要深信自己的动机纯正,也可开始行利他之事。不过,应遵守四个基本的准则:

  菩萨的愿戒与行戒—三海涛辑

  1.供给他人所需,帮助他们,实现他们的愿望,但我们所做的不得有害他们或其他的人。

  2.依他人之愿,说他人想听的话,但我们所说的不得有害于他们。意思就是要说亲切的话,不说严厉的话;但当我们确信非说严厉的话不能令其获益时,我们就必须说严厉的话。

  3.我们若能以任何方式令他人见道,即使只是窥见一点点法义,我们也必须去做。

  ◎在获得解悟和智慧(以及对解悟和智慧的信心)之前,我们帮助他人的力量是有限的。在我们确信自己所行,无论情况如何,都不会为失望所损或为我慢所蔽之前,也是如此。

  三、忍辱

  ◎忍辱也可从三个主要的方面来说明。第一是不去伤害(报复)那些曾伤害过我们的人;第二是克服我们需受之苦,而不作无谓的反抗,也不生强烈的瞋恨;第三是信究竟道。

  (一)不报复的意思是,当有人打我们、骂我们、伤害我们、损害我们的财物、伤害我们的亲人或做任何令我们发怒之事时,我们不以牙还牙。借着在许许多多的事件上发展忍辱,我们终将有能力应付更困难,或是更加难以忍受之事。

  (二)不避苦:并不是说我们应自讨苦吃或以苦为乐,而是指我们不应把禅修和修行中所遭遇的障碍或逆境视为艰难或痛苦之事。

  1.我们对痛苦及麻烦的事情不应只想要抗拒。苦就像扫帚一样,能扫除苦因。

  2.有此认知,苦即返本还原而减轻;无此认知,苦即大过其实,增加两倍、十倍,甚至百倍。

  3.发展出此项认知的方法是要观想:「我现在所受之苦乃过去的业因所结之果。正如我自己不想受苦,任何其他众生也都不想受苦,所以我愿自身现在所受之苦能切实利益一切众生,为其除苦。」这样,我们就在心理上把一切众生的痛苦承担过来,用我们自身的痛苦解除他们的痛苦。

  菩萨的愿戒与行戒—四海涛辑

  4.如果我们对修此法没有充分的信心,如果我们自己与受苦者之间没有为其除苦的业缘,则修此法将只能对自己的修心有益,而不能对那些受苦者有实际的帮助。

  5.如果我们真为一切众生着想,则所成就的将远超过只把他们的痛苦承担过来的善因。修此想之法,藏名「施受」,意指:承受他人之苦,施予自有之乐。

  (三)信任三宝的至善性:这种信任乃因皈依三宝及修行佛法而产生。

  1.我们应永不忘于三宝处寻求觉受,以及致力于理解究竟之真谛与相对之俗谛。

  2.在相对的俗世中,业、因、果报俱有,我们应行善止恶;在究竟的真谛中,无善无恶,一切皆被视为虚幻。

  3.致力于理解此为大多数人所难以领悟之并立的二谛,尤其是理解究竟的真谛,即名无生法忍。

  4.我们修此第三种忍辱,应从最基本处着手。如了解人身难得,人生美好以及我们可随意利用此生之想。我们具有完全适合为善的条件,一切为善所需的品性皆在此宝贵的人身之中。既然我们具有这些品性,若不善加利用,那就浪费了。

  5.人生短暂,我们应先把对人生的认知发展到足以促使我们充分利用此生的阶段,然后再逐步加深此一认知,这就是修第三种忍辱的方法。

  四、精进

  ◎精进有三种:一、甲胄般的精进;二、努力勤修,把我们所知道的应用于生活之中的精进;三、积善不厌的精进。

  (一)甲胄般的精进:是基于此念或此誓:「从此刻起,我要利用此宝贵人身,为利一切众生而求证究竟成佛之道,以便能引导众生离苦及所有苦因。」

  1.此一发自内心之念,即是甲胄般的精进之始。正如甲胄可以保护我们不为锐利的兵刀所伤,精进亦可保护我们不为各种懈怠之力所害。

  菩萨的愿戒与行戒—五海涛辑

  2.若无精进为护,懈怠就会把我们往后拖,减弱我们的努力。

  3.以此为基础,我们就能扩展和加深我们对尚不熟悉之修法的了解,然后才会有系统地澄清我们对这些修法的疑惑。

  (二)应用所知的精进: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将我们所知应用于日常生活,此时我们必须远离一切不良的影响。

  第二阶段:是积聚诸善,令其成为我们生活的一部分。

  第三阶段:是力行一切利他之事,无论是暂时性的还是永久性的。在所有这些修法之中,我们首先修行最容易的善事。例如:先从绝不伤害他人入手是很容易的,然后再从此发展到真能帮助他人。

  (三)是永不满足的精进:只想着要增进利他之正知与正行。经典上云:「即或明日死,今日亦应学;虽已助人人,仍应再助之。」

  1.想想敌友,有十亿个朋友也不够,只有一个敌人就太多。我们决不能以自己所积之善为满足,永远要从头、从最微小、最简单的事,重新开始修行。

  2.一看到有利他之事,不管多么小,我们都应把握机会立即去做;凡对他人有害之事,我们必须利用一切机会予以阻止。

  3.如果只是躲避问题,认为这不要紧,或并不够好,功德不大,就不去做是错误的,勿轻小善而不为。

  五、禅定:也分三个方面。

  (一)禅定的第一方面是发展内觉:使我们知道心的本来面目。

  1.不修禅定就不可能圆修布施、持戒、忍辱和精进:内觉是此四度的精髓,缺少这种精髓,修也修不圆满。

  2.若要如实知心,必须先修「止」,修「止」可以定心,令心安住于其本性,而不为最近所积之业所扰。

  3.发展「止」的方法是修「觉」,注意一切发生之事。修时,我们应放松身、口、意,自然单纯地安住于现况,那是本无贪、瞋、痴、妒、慢等诸障惑的境界。

  菩萨的愿戒与行戒—七海涛辑

  (二)禅定的第二方面分两个阶段:一般与特殊。

  1.「一般」阶段与我们坐禅时所修之心有关。初修「止」者所要修的境界并不是一片空白、一片一无所见的寂静;它乃是一种能对心之明与性生起觉知的境界,而识此心性者即是心。

  2.「特殊」阶段不仅含有安住禅定,以及能安住于自明之心,而现出菩提心。

  (三)禅定的第三方面是:发纯正之心修上述之法,以使一般与特殊这两个禅修阶段能为利益一切众生之心所支持和引导,并能有慈悲的伟大开阔之性为伴。这种禅定之果就是大乘之果。

  1.小乘的禅定与大乘的禅定不同之处端在发心,除发心外,二者极其相似,能以利他之心为基础的禅定,即是圆满的证悟。得此证悟时,自然会行利益众生之事,并且毫不费力,一切成就。

  2.小乘修行所生之证悟与佛陀所得之证悟非常相似,但因无利他之性与行,所以并不是对究竟道的圆满证悟,而是一种非常枯燥无味的证悟,没有悲心,没有至善之佛的圆满行。小乘所证悟者虽也是究竟道,但非如实证悟究竟道。

  六、般若

  ◎般若有三种:一般轮回、次胜慧和最胜慧。

  (一)一般轮回慧:包括各类世俗慧,亦即十门学问,其中五门是主要的,称为五大学科,是指:技艺、医药、沟通、真理及辩证法。另五门是次要的,被称为五小学科,所讲的是次要的问题。是指:诗学(及修辞学)、占星学、术语学(包括文法)、戏剧学和语源学。此五大学科和五小学科涵盖了所有的世俗慧。

  (二)次胜慧:虽涉及真理的相对与绝对两个层次,但从单方面入手,认为杀等不善之业都是坏的,苦是极坏的;做善事是好的,快乐与利他是极好的,一切都不离「有二」的境界。此慧虽超越轮回,但它属于超越轮回之慧较低的那一面。

  菩萨的愿戒与行戒—八海涛辑

  (三)最胜慧:最高的超越轮回之慧是不二慧。这是中道纯粹的本质,不可言说、不可想象、不可解释。

  1.了知事物运作的方式是第一阶段(轮回慧),了知事物的实相是第二阶段(次胜慧),了知一切事物的真正本质是第三阶段(最胜慧)。

  2.修行菩萨道时,我们所依的是六波罗蜜,如上六度所述,每一波罗蜜都有三面,故有十八方面的修行要完成。

  3.在如是修行之时,我们要通过菩萨五道:资粮道、加行道、通达道、修习道、究竟道。于第三道(通达道),得菩萨深悟之初地,从初地到十地,此悟不断加深。

  4.抵十地时,证悟虽实有增长,然而能、所之障仍在,并未得圆满佛果。于十地最后的阶段才能如实圆证那独一无二的殊胜究竟之道。这就是我们称之为佛的不二慧。

  5.从十地之末到佛位,此慧名为金刚慧,意即不坏、无障之慧。

  6.我们应了解大乘的真义与其基本原则——菩提心、悲心和大乘修行之果——我们应了解菩萨与佛的品性,以及证悟的真义。不是先有佛,然后才有所谓究竟道的证悟,而是究竟道的证悟无时不在,得此证悟者即名为佛。

  ◎附录:菩萨行──摘录自《噶举人法集》

  1.菩萨要布施、守戒、忍辱、精进、禅定,并要有智慧,以及慈悲。布施是完全的舍弃,守戒是全力帮助他人,忍辱是克制愤怒,精进是乐于真理,禅定是不执一处,智慧是真理的本义,慈悲是爱的情感。

  2.布施可以得到财富,守戒可以得到快乐,忍辱可以有美德,禅定可以得平等,精进可以得真理,智慧可以得自由,慈悲可以达到上述的一切。

  3.具菩提心者,方得真觉悟;发菩提心故,与诸佛相契。发菩提心亦有三种情形(三种发心):(1)我所以要成佛乃是为了要利益一切众生,为了度众生发成佛愿。(2)愿一切众生在我之前成佛,先我而成佛。(3)愿我及一切众生都能同时成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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