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易明:龚琳娜戏谑佛教跌破娱乐“道义”底线
金易明:龚琳娜戏谑佛教跌破娱乐“道义”底线
编者按:一曲《法海你不懂爱》,撕破了娱乐圈的道义底线,同时唤醒了大众捍卫民族文化的勇气和决心。明贤法师第二篇护法檄文《还“法海”清白不是小题大做》在凤凰网佛教频道发布后,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同声共鸣,190多万网友参与了文章的评论,这是一个值得珍惜的民意。至少说明在当今中国社会,尽管物欲横流,俗气弥漫,但社会的良知和民众的智慧,仍然未受其娱乐界风气所左右而被湮没。对此,上海佛学院导师、华东师范大学客座教授金易明再次撰文阐发观点。他提出:文艺创作要有“道义”考量,要划定底线。只要有道义在心,其所作所为当能考量,不至于因无知,甚或无意,而颟顸宗教、亵渎信仰,自毁民族文化。
中国有句老生常谈的古话,谓得道多助,失道寡助,尽管也有相反的特例常出现于世,但基本上民心所向是确定无疑的。明贤法师痛斥《法海你不懂爱》之义举,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同声共鸣,决非一般的附和,而是体现了民众对当前中国娱乐界的低俗、庸俗、媚俗之风气的排斥心理。笔者以为,这是一个值得珍惜的民意。至少说明在当今的中国社会,尽管是物欲横流,俗气弥漫,但社会的良知和民众的智慧,仍然未受其娱乐界的风气所左右而被湮没。
网友提出了文艺创作的“道义”考量问题,这是一个很严肃的问题,也是一个非常紧迫的问题。如果社会各界,包括娱乐界、工商界、文艺界、政界、学界、医务界、司法界等等各方人士在从事自身职业、履行自我职责之际,都能从“道义”上考量,则我们目前所屡见不鲜的诸如上至有毒有害食品、垃圾文化产品、无厘头抑或雷人提案、煽动欺骗性广告、假药假酒假烟等等,都将逐步退出现有的市场,至少不至于招摇过市,视无聊为有趣,将恶俗当正经。首先,作为大众传媒主要承载体的娱乐性文艺,应当担当弘扬和传播社会“道义”,抵制恶俗之风、抵御恶搞势头的先行者,这并非是要给本身只系娱乐游戏的文艺加重额外的社会使命,而是由于其传播的广度、受众面的宽泛所决定的。
但“道义”的考量,是需要基础的,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价值体系,固然可以推陈出新、汲取其能够适应于当今时代的成分,以滋养国民“道义”价值体系的建立;而更为重要的是,我们可以由人类文明的历史积淀中,从人类宗教信仰的精神宝库中汲取有益成分,以丰富、完善我们的“道义”价值体系。例如,我们在与世界各先进国家比较的过程中,往往牢骚多于思考,表象简单类比多于深层比较。其实,当年李鸿章在美国考察之际,就曾经发出过感慨:我们在坚船利炮方面可以学,可以进口,或掌握技术后自己造;问题是我们与西方的差别是制度。笔者以为,这一见地虽深刻但还不够透彻。制度亦非空穴来风,制度背后,特别是市场经济各项法律、制度,以及整套有序的游戏规则后面,是契约意识,也就是目前我们一再呼吁的“诚信”,而这种以诚信为灵魂的契约制度最早可追溯到源自于希伯来民族的《圣经》中,《旧约》中的“摩西十诫”,凡熟悉基督教的同仁都明白,这是耶和华与摩西在西奈山上所签订的上帝与人类的最初、也是最根本的契约。各种其他世界性宗教中,也有类似的对于人类行为规范的契约存在。没有契约精神的制度是无法得到切实保证的;而上帝所创造的人类,个体与个体之间是平等的,所以,除了“摩西十诫”外,其他在人与人之间所签订的契约,都必须遵循“平等”的观念,在协商、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以多数人的意志实行,这即是古希腊早已存在的民主协商的规范;这一契约形成的过程,既是基督教“平等”观念的现实化,也是佛教“众生平等”观念的在社会生活中的要求;而契约的实施,则也早已由古罗马帝国时代形成的法制精神和法律体系所保障。
由此,追根寻源,宗教信仰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性,决非仅仅体现在现实的情感依托之上,也不仅仅体现在人们对于终极关怀的精神慰藉上,更重要的是,宗教信仰的情怀,可以培育和规范人类现世生活的价值标准,而通过对终极价值的追索,则可形成作为个体的“道义”取向。而当社会各界具有普遍的宗教信仰情怀之际,只要不形成宗教信仰上的极端化倾向(这就需要正信,佛教谓之“如法如仪”),则社会“道义”将被普遍地予以重视,人际关系也将得以建立在佛教所倡导的“随缘”、“慈悲”,基督教所力主的“博爱”的基础之上。此点,与政府所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应当说是相互融汇、互补的。而以宗教的情怀、信仰的普遍性来夯实社会“道义”的基础,则恰恰是我们民族的弱项;也是导致我们社会道德滑坡,各种恶俗之风、恶搞势头不能有效遏制的原因之一。
而涉及到《法海你不懂爱》这首歌曲,作为作者或演唱者本人,凭心而论,未必有拿佛教信仰予以调侃,更不会由此来戏谑整个佛教界的主观动机,而问题是其客观的效果,却是对佛教信仰,对佛教界神圣性人物的形象、名誉的极大损伤。并且,对宗教性事务、信仰性内容的无知、或者无动于衷,缺乏敬畏感、未能生起神圣感,这是娱乐圈有人提出“娱乐无底线”因而颟顸宗教的重要因素。其可悲之处在于,陶醉于媒体和粉丝的追宠,迷恋于红地毯上的辉煌,以时尚、噱头而哗众起宠,以名利作为追逐的目标,这是当下娱乐圈部分“星族”的精神世界的全部。但还是有不少娱乐圈的明星,也是宗教信徒,其中不乏佛教信徒。如着名歌星李娜,以一曲《青藏高原》响彻中华大地,而最终也自身步入佛门,退出了娱乐圈;而着名歌星王菲在2012年第三届世界佛教论坛开幕式上,以一曲《心经》,将佛陀的睿智和佛经的深邃神圣,以深沉的曲调、委婉的歌喉,拨动了人们对于佛法之博大精深底蕴及神圣庄重的向往、期盼和归顺的情感。诸如此类的例子不胜枚举。我们不能要求所有娱乐圈的人士都是佛教徒,信仰是自由的,但是,只要有道义在心,则其所作所为当能考量,不至于因为无知,甚或无意,而作出颟顸宗教、亵渎信仰、戏谑神圣的事情吧。
笔者认为,网友提出的“道义”考量的问题,十分及时,事实上是为娱乐划定了“底线”,这底线即是道义,凡事有道义的考量,无论是社会上何种职业,方能谨守职责,遵守规范,坚守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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