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世界佛教论坛论文集:论佛教的“精神慈善”(刘元春)
第三届世界佛教论坛论文集:论佛教的“精神慈善”(刘元春)
慈善,包括慈善之心与慈善之举,而慈善之举原本又包括物质的与精神的两个方面。不过,就当前的社会慈善活动而言,往往重在物质救助形式的慈善,而较少的关注精神慈善。物质慈善是外在的、有限的,而精神慈善是内在的、可持续的;物质慈善可以救助贫困,精神慈善能够拯救沉沦。精神慈善,虽然没有一个统一或准确的概念界定,但是,相对于物质慈善,精神慈善关注的应当在于对个人或群体精神上的安抚与激励、心灵上的净化与启迪、信仰上的引导与扶持、行为上的劝诫与匡正,从而激发起人性上道德的自觉与提升、行动上信念的自立与完善,由此促进社会普世善愿的达成。针对当今社会人们的生态现状,佛教界在从事社会慈善的实践活动中,应发挥自身信仰理念的特性,更加重视开展社会精神慈善活动,积极辅助社会推进优秀传统人文精神的传播与教化,起到培育良好社会道德与信仰价值追求的特殊作用。
一、 精神慈善,是社会弱者获得社会支持的支撑力量,使其在精神再生之后实现自觉、自立、自强。
目前世界,存在着严重的两极分化,已经是社会动乱、战争的根源。弱势群体分布在各个社会阶层,虽然有相对性差异,但是其结果都是一样的,造成相关人群心理的、精神的、权益的、生存状态的不平衡,导致社会体系的丧失,和平安宁的破坏。强势群体与弱势群体的矛盾,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加之相关社会保障体制尚未建立和完善,可能会不断加剧。尤其是在开放的国际大都市里,必须高度重视。那么,作为以救度众生为己任的佛教(也包括其它宗教),应该从理论到实践,都要关注和辅助弱势群体。
当然,谈到弱势群体,人们往往把它限定在物质生活上贫困的人群,而忽视了精神生活层面的弱势群体。前者是硬性的、明显的,后者却是软性的、隐性的。但是,贫困的人,不一定精神弱势,甚至充满了朝气,也不一定必然需要救助;相反,生活富裕的人群,却存在着严重的精神疾病,处于需要关怀和精神救助的弱势地位。其实,物质生活的贫穷是比较容易改变的,而精神状态的改变,尤其是精神深层价值观念的确立或改变,是很不容易的。贫穷生活群体中,较多存在的过分敏感、脆弱、消极等不良情绪,却是他们提高生活质量的最大障碍,精神上的安慰、激励、引导是十分重要的。同时,在富裕群体中越来越多的精神上的弱势群体,他们中存在的空虚、浮躁、迷茫等问题,对自身和社会的危害更加严重。他们在社会资源上的优势,也使他们的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具有更广泛的社会影响力量。社会信息化带来的虚拟空间,进一步使部分人群精神生活“机械化”或者“物化”,更强化了相关人群心灵的不和谐,导致社会心理深层危机。
随着老年社会的到来,社会保障体系的压力也将不断增加,诸如老年人的物质赡养与精神维护必然成为全社会的重要问题。对生死的渴望与惧怕,必须有一定的信念支撑和安慰,才可能使之泰然自若,具有健康的心态。另外,社会体制的不断变化与竞争的日益激烈,中年人、青年人又将不断面临生活风险的考验,如果没有比较成熟的精神理念与坚强意志,就会带来更加复杂的社会问题,影响人类社会的文明进步。根据调查,在发达的大都市里,富裕的、受过高等教育的年轻人中,由于社会、工作的压力,普遍存在着精神抑郁症,所引发的比如自杀等社会问题不断增加。也就是说,不同年龄阶层的人群,都需要“社会支持”。
从社会学上看,目前,对社会弱者采取的基本上是“社会保障”手段,基本限定在“一定的物质帮助”。而“社会支持是一定社会网络运用一定的物质和精神手段对社会弱者进行无偿帮助的一种选择性社会行为。”“其实,一个社会只有当它的社会支持系统整体结构完整而且能充分地发挥各部门功能时,才能真正解决对社会弱者的支持问题。”根据美国人本主义心理学家马斯洛在1943年《人类动机理论》中提出,人的基本需要可以归纳为生理、安全、交往、尊重和自我实现等五类。其中,生理需要是最低层次的,其余的分别是心理的、相互交流的、成就的,都属于精神生活需要的范畴。也就是说,社会支持应是物质保障与精神保障的统一,而精神保障在人们基本生理需要满足之后,显得更加重要。
二、精神慈善,是宗教慈善的特长,佛教界在社会慈善活动中应当志存高远,树立“大慈善”与“大教育”相结合的慈善理念,构筑起社会慈善的“系统工程”。
人的精神疾病,根源在于人生信仰价值理念的缺失与变异。从价值观念和人的根源性关系方面看,人的信仰可以说是人之为人的最基础性和最根本性的,处于整个价值观念的“始基点”和“原生点”的地位。信仰是人之为人的原生点。信仰不能脱离民族文化传统体系,民族信仰传统是保障一个社会连续性、统一性、创造性的文化密码,赋予人类生存精神上的秩序感、意义感、崇高感,任何社会,都决不可能完全破除和断弃其传统而另外创造出一个全新的文化系统。信仰是多元的,尊重和保护多元社会信仰的平等发展,也是和谐社会的基本内涵之一。信仰不等于宗教信仰,但宗教信仰却是民族信仰体系中最稳定的因素之一。在中国传统信仰体系中,儒、释、道三教思想是传统信仰的基石,也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精神内核。三教分别承担了不同的社会信仰功能,所谓儒教治世、道教修身、佛教治心。当然,它们之间更多的是融通,共同为引导社会人群信仰价值追求服务。
“信仰区别于其它许多同样具有现实品格的精神现象的特质又在于,它是从终极价值取向即终极关怀上制导人类精神世界和行为实践的精神机制。” “失却了对终极的关怀,人类将处于精神绵延的断裂带,即使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阶级(它们的实质是人类存在的具体形态)也不能只缠绵于某一狭小的国家或民族型的区域文化,因此人类只有在关切人类的终极价值上,其使命感才是统一的和同一的。任何一个民族和国家,都应该为实现人类的终极关怀而作出自己特有的贡献。”宗教信仰也不是“纯然性的精神冥想”,它也是在关注并改造现实生活中,实现“终极关怀”。终极关怀是任何宗教的最基本特质,是宗教发挥持久魅力的根本所在,是宗教信仰的精神内核。人兼具动物性、社会性和超越性,可以下堕为畜生,也可以提升为圣贤,而人之所以为人,在于人有永不满足的精神追求,不断地超越自己的、自然的、社会的层面,使相对、有限、有缺陷的存在趋向绝对、永恒、完美。对社会来讲,宗教提供了一种宣泄和解毒机制,从而维护着社会安定和精神生态平衡;所以,宗教不仅是个人的精神家园,也是整个社会的精神公园。宗教的超越性给人生和社会提供了终极的价值标准,无用之用才是大用。就外来宗教与中国文化融合程度而言,“最为成功”的佛教而言,对于人类社会生活也有着“科学与物质财富无法替代的特殊功能”,诸如心理功能、道德功能、文化功能等等。
当今社会人群表现出来的“混乱”与“迷茫”,正是因为缺乏对生命和自身人生价值的深刻认识与体验,没有最高的理想追求和精神信仰,从“什么都不信”到“什么都信”,从绝对的自我(自私自利)到自我的最终消失(丧失人格)。佛教从对现实社会人生的现状考察开始,探究并引导人们去直接体验、彻悟人生万象的实质,然后树立涅槃寂静与大乘般若的终极理想,来印证生命的最高价值。佛教信仰理念的终极目标,就是为众生构筑美好的精神家园,赋予人们超越物质层面上精神追求的目标和人生努力的方向,确立生命与生存最高的价值意义,使社会道德行为成为个人自发的、主动的、神圣的、持久的、美好的、无限的愿行。这种引导人们追求并确立生命与生存最高价值意义的慈善,可以称作“大慈善”与“大教育”,只有这样的胸襟与气魄,才能构筑起社会慈善的“系统工程”。
三、佛教界一直在探讨并实践社会慈善的“系统工程”,为改变以往那种比较被动的、零散的、单一的慈善形式,积极的努力着。
系统工程,是“实现系统最优化的科学”,是“为了合理进行开发、设计和运用系统而采用的思想、步骤、组织和方法等的总称。”社会慈善事业,原本就是一个名符其实的系统工程,牵扯到诸多独立而又密切关联的社会单元,需要运用现代自然与社会科学的各种有效方法,通过不断的协调、整合、完善,才能实现所追求的社会效益,使其社会慈善功能最优最大化。当然,社会慈善的核心是“人”,而不是“物”,尤其是精神慈善,要深入到人心灵深处的“大宇宙”,绝非易事。
近现代以来的中国佛教大师们,一直致力于“人间佛教”的建设,正是为了回应时代的挑战,而推动佛教根本信仰精神的落实。太虚大师构想的“菩萨学处”理念,推行大乘佛教四摄、六度菩萨行,开展文化教育慈善,涵盖了“政、军、学、农、工、商”几乎各个社会阶层,希图形成一个社会大系统。他的这一构想,虽然当时难以实现,但在现在的追随者们的不懈努力中,比如,在当代中国台湾地区佛教界大师们的引领下,正逐步的实验着、实现着。“星云模式”的人间佛教架构,从实践上进行了呼应。1999年法鼓山举行了全球会员代表大会,圣严法师提出了“心·五四运动”,其内容包含“四安、四要、四它、四感、四福”,并指出这些理念虽是来自佛法的心法,但更是净化人文社会的价值观,目标就是要落实大普化、大关怀、大学院三大教育,进而成为21世纪人类生活的新主张,来维系生活伦理、家庭伦理、校园伦理、职场伦理、自然伦理、族群伦理,“提升人的品质,建设人间净土”。这种理念,已经被广泛运用到他们世界各地所开展的慈善活动中。证严法师领导的慈济慈善活动,用“大爱无疆”的胸怀,让“蓝天白云”化作甘霖普洒在大地,彰显出“慈济实践美学”的普世价值。
在中国大陆佛教界,多年来也在不断的探讨佛教社会慈善中精神慈善问题。当然,这存在“观念”与“机制”上的瓶劲,尚待突破;同时,还需要“专业素养”与“管理规范”上的培育和完善。从社会政策层面上看,究竟如何对待宗教慈善的社会化发展态势,关键还在于如何看待“宗教”与“慈善”及其关系问题,宗教界从事社会慈善活动中所潜含的宗教信仰理念与信仰价值诉求,以及宗教界所开展的精神慈善可能会带来扩大宗教社会影响,是正常的、自然的现象,还是需要严加防范与限制的。基于相关问题上存在的模糊的甚至是矛盾的观念,而在管理机制上墨守成规而难以作为。这严重制约了社会慈善社会化的发展愿景。也许是因为存在诸多制约,佛教界开展社会慈善、尤其是精神慈善的“系统工程”尚未成型,仍存在被动的、零散的、单一的特征。不过,佛教界的志士仁人一直在遵循优良慈善传统的同时,博采众长,融合贯通,积极进取。伴随着近年来社会慈善活动中不断出现的不良事件,全社会都在呼唤社会慈善公信力,正推动着社会慈善政策与管理体制的变革与完善,这也有助于宗教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特别是宗教界慈善文化理念的成熟与传播,为佛教界建构“大慈善”与“大教育”的精神慈善,拓展出广阔的社会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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