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定法师:漫说《杂阿含》(卷二十八)~D
界定法师:漫说《杂阿含》(卷二十八)~D
759~760经:第759经叙述三受乃生是生起无常、有为之心的助缘。能断三受,即能成正道。“有三受,无常、有为心所缘生”,此三受即我们常说的苦受、乐受、不苦不乐受。“受”是什么?受乃为“领纳”之义。“领纳”的基础是什么?乃是“触”;而触又从何而生起?在相关经典中曾不止一次地提到过“三事和合生触”这样的说法,三事便是根、境、识三者。根是感官,境是感官之对象,识是认识主体。此三者相融合后,便生起“触”。由触而生起种种初步的感觉,这些感觉的进一步提高,便是“受”。受分内外两种,一般外受居多,或者内受往往因外受而引起。按唯物论“物质决定精神”的说法,即意识世界必然要受到物质世界的制约,意识不能独立存在,照此观点,那么纯粹的“内受”是根本不存在的。如果基于这种观点推理,“受”乃为受外界影响,而引起生理、情绪、思想等诸多变化,进而产生出种种忧喜、苦乐、痛痒及好恶等等感受。这些感受归总起来,即经中所说的三受。此三受实际上是引起我们生起种种本能的需求,即趋利避害、离违求顺的本能特征。
然而,此三受乃为普通的习惯之法,是有生灭的,有无常之法,是有为之法。有为法乃是造作之法,有造作必有因缘生灭,于每一刹那皆在流变迁移,这是它的本质特征,那物质是运动的,运动是永恒的,静止是相对的,因此有为法亦具有生、住、异、灭四相。其中“住”的表现便是相对静止的,但是它的本质却是时刻处于生灭之中。既然如此,这种有为法便是无常之法。在俱舍宗的七十五法之中,有为法占七十二种;而在唯识宗的百法之中,有为法竟占九十四种之多。既然受为有为之法,如何断除三受?佛告比丘:“有道有迹,修习多修习,断此三受。……谓八正道。”
759经讲三受,760经讲“三法”。此三法乃是老、病、死。一谈到此三法,我相信世间没有一个人会喜欢它们——有谁愿意与老病死沾上边呢?这正如世尊所说“世有三法,不可喜、不可爱、不可念”。如何断除此三法?亦如上经所言,即八正道也。(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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