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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莲:佛说盂兰盆经与佛教孝慈之道 第二章•经题 第二节•辨体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07日
来源:   作者:昌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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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莲:佛说盂兰盆经与佛教孝慈之道 第二章•经题 第二节•辨体

 

  名乃假名,体是实质。凡听讲者,须因名寻体。体是一经所诠之主体与实质,是组织经文之基本理念,犹造万丈高楼之所用空间一般重要。所以,名下辨体是理所当然的事。其目的在于由名会体,好比“得鱼忘筌”、“见月失指”。今辨本经正体,先就事辨体,次观心辨体。

  一、就事辨体

  一切大乘经典,佛皆依“诸法实相”而说,故此“诸法实相”为大乘经论之正体。经若无体,则邪倒无印,便成魔说。然实相虽一,具种种名,如天帝释,一人多名,普应诸天。实相亦尔,一法多名,普应诸经。经既名别,即以别名而召通体,于理无咎。但因如来说法贵在观机逗教故,应众生不同之根性而说种种不同之经论,各经在以“诸法实相”为通体的前提下,则各经亦应有各自不同之别体。

  此经则从头至尾,皆发挥人人本具、个个不无之天然性德也——“自性三宝”,故藕益大师判此经以“自性三宝”为一经之正体也。有人亦说以“不思议解脱”为体,其义大致相同。元以人人若开发个中本具之“自性三宝”的功用,则生生父母自然而然地离苦得乐也。

  若征经文,如佛言:“汝母,罪根深结。非汝一人,力所奈何!汝虽孝顺,声动天地、天神地祇、邪魔外道、道士、四天王神,亦不能奈何!当须十方众僧,威神之力,乃得解脱。吾今当说,救济之法,令一切难,皆离忧苦。”又如:“时佛敕十方众僧,皆先为施主家咒愿,愿七世父母,行禅定意,然后受食。初受食时,先安在佛前,塔寺中佛前,众僧咒愿竟,便自受食。”此中咒愿卽是法,可见三宝具足也。目连亦云:“弟子所生母,得蒙三宝功德之力,众僧威神力故。”而此三宝,即是一切众生之自性。

  藕益大师云:“若众生自性本不具足三宝功德者,则凡圣条隔,明暗永歧;凡不成感,圣不能应。以‘心佛众生,三无差别’,迷悟虽异,体性常一。所以,诸佛心内众生依事托理感于众生心内诸佛,则众生心内诸佛无缘无念、任运应于诸佛心内众生。故以‘自性三宝’为经体也。”

  今依四种三宝,释此自性三宝如下:

  1、住持三宝

  住持三宝者,佛在世时,树王得道为佛宝,说四谛法为法宝,度五比丘为僧宝。佛灭度后,范金合土、纸素丹青所成之庄严佛像为佛宝,黄卷赤牍、三藏圣教为法宝,剃发染衣、绍隆佛化之一切和尚为僧宝。此三住世不绝,故名住持三宝。

  当知一切形像,即是如来真身,故应视佛像如真佛。经典所在处,即如来法身舍利所在处,如《金刚经》云:“是经典所在之处,即为有佛,若尊重弟子。”故读诵经文如面对圣容一般,应必恭必敬才是。凡夫比丘僧,亦能荷担如来正法,为世人种福田,可尊可尚,故应对一切僧尼皆应尊敬。此三悉称为宝,非世间珍宝所能喻也。

  住持三宝,虽非究竟意义上的三宝,是表法而已,但若无住持三宝的“传灯续焰”,则佛法难以流传至今,佛灭后之众生亦无听闻佛法之原由,故不可轻忽也。可见,住持三宝是佛法流传的主要载体,亦是佛法得以炽盛、久住世间的象征。

  2、胜义三宝

  胜义三宝者,一切智、无学功德,五分法身所成,名为佛宝。须知丈六金身只是载此道法之器,今时所造庄严形像又是表此载道之器,可谓立像表法施教也,并非崇拜偶像也。

  断欲无欲,灭谛涅槃,非三世所摄,其性常住,名为法宝。须知四谛法音只是诠此真理,黄卷赤牍又所以传此法音,亦即诠此真理。令人因言见道,如鱼兔之藉筌蹄,明月之赖标指耳。

  声闻学无学功德,名为僧宝。须知事和六法,止是趋向此道者耳。

  可见,胜义三宝是指究竟意义上的三宝,以说明佛、法、僧之所以称为“三宝”的真正内涵与意义。从修证意义上讲,凡夫皆以“惑、业、苦”而流转生死,若能翻迷成悟,惑即般若、业即解脱、苦即法身。所以,般若为佛宝,佛是觉者智者,具足无上慈悲与智慧。解脱为法宝,法是帮助行人度河的工具,其究竟处是空性,并非是黄卷赤牍,如《金刚经》云:“汝等诸比丘,知我说法如筏喻者,法尚应舍,何况非法?”。法身为僧宝,即指无漏功德智慧,并非事六和之表象。若从真如理体上说,佛宝乃能观之理,法宝乃所观之事,僧宝乃理事一如也。

  3、大乘别相三宝

  大乘别相三宝者,“坐莲华台,始觉道满,等真法性,常住不灭,剎尘相好,自在庄严,化身无数,徧度含识,是为佛宝。”故佛是两足尊,福足慧足。福足故,则有相好庄严、万德之相,能令一切众生见者悉生欢喜心;慧足故,则有四辨八音,能说世出世间一切诸法,随机开导,无有错谬。

  “十二部经,真净法藏,一一修多罗,不可说不可说修多罗而为眷属,一字法门,海墨书而不尽,是为法宝。”故法是离欲尊,一切众生能依佛法修行,即可远离五尘六欲之境,脱离三界生死之苦。

  “三贤十圣,自在神通,徧满十方,上求下化,功德智慧,二种庄严,覩影闻名,皆获胜利,是为僧宝。”故僧是众中尊,即一切菩萨罗汉大德高僧能为一切众生之所尊敬,堪作人天福田。

  大乘别相三宝,以显示三宝在世间的应化,此惟独佛住世应化之际才有的相状,故又称为化相三宝也。以体现佛陀教化世间的真实相状,以说明三宝在此世的出现及其功用,以象征佛法的源流。今日行人之所以能得闻佛法,归依三宝,全仰仗于大乘别相三宝的渊源。

  4、一体三宝

  一体三宝者,以实相慧觉了诸法,非空非有,亦空亦有,双寂双照,三智圆觉,名为佛宝。所觉法性之理,三谛宛尔具足名法宝。如此实相觉慧,与理事和合名僧宝。简单地说,此一体三宝,即是我人一念心中具足佛法僧三宝的道理与功德。如这一念心,今因闻此经而明白孝顺之道,为人务须“敦伦尽分,闲邪存诚,诸恶莫作,众善奉行;发菩提心,具足信愿,持佛名号,求生西方”,此为佛宝。佛者,觉也。我人这一念之灵心,能于世间诸法觉了不迷,此即我人自心中之佛宝。这一念心恒与孝顺之道相应,不越常轨,那怕是出言吐气,一举一动,无非有益于人,此即我人自心中之法宝。能发之孝顺心与所行之孝顺事相应,能所不二,即是我人自心中之僧宝也。

  所以,此三既非条别也,当知亦即是三道、三识、三因、三智、三菩提、三大乘、三身、三涅槃、三德等。非一非三,而三而一。在凡不减,在圣不增。本自有之,非适今也。虽复本具,在迷不觉,但有其理,是为理即佛,亦名理即法,亦名理即僧。

  若从善知识闻,若从经卷闻,闻已开解,恍如梦觉,无复疑惑,是为名字三宝。

  如理观心,圆伏五住,名观行三宝。

  相似解发,六根清净,见思先落,尘沙亦尽,名相似三宝。

  无明分破,契会真常,名分真三宝。

  圆满菩提,觉法自性,身土一如,理事平等,名究竟三宝。

  总之,如此四种三宝,深浅虽殊,原始要终,总归自性。后一虽了知自性,未尝废于前三。前三虽末达自性,何尝离性别有施设。故总名自性三宝也。

  此“自性三宝”,一经之正体,众法之都会。种种万行,共归趣之;无量功德,共庄严之;言说辩论,而诠显之;如父如君,如月如海,如天帝释,最尊最贵,故名为体。

  又此三宝,即是一切法之源底。若能深知此三宝义,于一切法即为穷尽源底,更无余蕴。故名为体。

  又体此三宝,即能徧达一切法门,更无少法出三宝外,无有少法之中而不全具三宝体性。故名为体。

  众生迷此三宝体性,故非背而背,起惑造业,出生十界苦集颠倒。或着有漏,或着无漏,或着二边,或着中道,总名悭贪。如彼饿鬼,圣人悟此三宝体性,故非顺而顺。修因克果,出生半满顿渐一切道灭,破恶业障,破见思障,破尘沙障,破无明障,总名法供,如彼目连,故以自性三宝为经体也。

  二、观心辨体

  “观心辨体者,只此众生现前一念知觉之性,非内非外,不在中间,非过非现,亦非未来,非青黄赤白,非长短方圆,竖无初后,横绝边涯。欲言其有,则毫无朕迹;欲言其无,则不可断灭。本自离诸戏论,但因觌体自迷,虽久积沉迷,然终无减缺,是名佛宝。

  现前一切十界依正诸法,皆此介尔心中之所显现,如彼梦中所见诸法,终不离于梦心。现前诸法,亦复如是。虽妄谓在我心外,各各实有,而实非有。犹如梦未醒时,执梦为实,醒后寻觅,了不可得。如此心中所现十界不离自心,名为法宝。

  心外无法,法外无心。一任颠倒昏迷,分能分所。究竟离心觅法,无分毫法相可得;离法觅心,亦无少许心相可得。即心是法,即法是心,本自和合,不可乖异,名为僧宝。

  此介尔一念心中,圆具如此三宝体性,无欠无余,犹如金刚,不可坏灭。一念既尔,一切诸念,亦复如是。一切诸佛,依此得道,转大**,入大涅槃。一切住持三宝、胜义三宝、别相三宝、一体三宝,繇此建立。故曰:‘一切众生,即涅槃相,不复更灭。’又曰:‘诸佛解脱,当于众生心行中求。’若能观此介尔之心,则能具足一切佛法。故曰:‘诸佛正徧知海从心想生。’若不作此观心辨体者,云何名为‘于念念中,常忆父母’而修孝慈耶!”

  总之,从事相上说有“住持三宝”、“胜义三宝”、与“大乘别相三宝”之分,从理体上说有“一体三宝”之别。但实际上,如上四种三宝皆不能离开“自性三宝”而独立存在。一体三宝乃将来成佛之正因,人人本有之理心,以显凡圣之平等;胜义三宝乃了因慧心,以发挥三宝之究竟真实义;大乘别相三宝、住持三宝乃缘因善心,以显佛住世应化之殊胜与佛灭后之立像的根本意义。所以,非一体三宝不能建立住持三宝,非住持三宝不能发挥一体三宝。一体是理,住持是事,理事从来不二,不可偏废。理具事造,皆不离我人之自性。但愿行人从归依住持三宝,而开发自己本具之自性三宝才是。

  《六祖坛经》云:“佛者,觉也;法者,正也;僧着,净也。自心归依觉,邪迷不生,少欲知足,能离财色,名两足尊;自心归依正,念念无邪见,以无邪见故,即无人我贡高贪爱执着,名离欲尊;自心归依净,一切尘劳,爱欲境界,自性皆不染着,名众中尊。若修行此,是自归依。”此为对自性三宝之最好解释,智者善思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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