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不如天理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08日
宋朝大儒朱熹,有一次曾任福建崇安县知县,在这期间曾被一个刁民设计而错判一个盗葬墓地案件。事后发现真相,朱熹非常懊恼后悔,乃焚香向天祝祷:“此地若发,是有地理,此地不发,是有天理。”
不料事后在一夕之间,天降大雨,雨水如注,该刁民所侵占的“绝佳”风水地,旋即被破坏摧毁,面目全非,成一潭浊水。
由此可知福地唯有福人才能享用,无德之人虽然费尽心机,巧取豪夺,而一时占有,但也绝对无法由此获益。因此“地理”不如“人理”,“人理”不如“天理”,“天理”不如“人心”。因此“人心”还是最重要。
一个人如能具备正知正见,发慈悲心认真行善,广植“福田”,将来必可获得真正的福报。如果舍此不由,只想寻找龙穴宝地,企图藉“好地理”来发展家业,庇荫子孙,则不啻是缘木求鱼,本末倒置,其结果自然可想而知,不问自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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